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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3.9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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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施工生產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施工現場正常生產秩序,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杭州市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全質量管理體系,結合我部施工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項目部、各作業隊必須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和有效的控制措施,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現質量、工期和效益的目標。

第三條  項目部將在每次驗工計價中提取工程安全管理綜合費,作為安全質量獎勵基金,獎勵在安全質量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作業隊和人員,項目部對各作業隊的安全質量罰款也納入安全質量獎勵基金中。

第二章   安全管理方針目標

第四條  安全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綜合治理。

第五條 安全管理目標:

1、無因工死亡事故,杜絕2人以上重傷事故;

2、無觸電、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等事故;

3、無重大機電設備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災事故;

4、“一創建”即:創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第六條  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及目標考核

一、項目經理部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

項目經理部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表

序號

部門

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

1

1.負責項目經理部生活設施的安全管理和後勤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按規定做好防暑降温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工作。2. 負責項目經理部車輛的管理工作,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駕駛人員遵章守紀的教育。3. 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員工安全生產的法律意識。4. 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員工進行防火、防爆、防毒等方面的教育,保證防火設施完好。5. 參加搶險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後勤保障工作。6. 參加安全檢查,指導項目部安全文明工地建設工作。

2

1. 指導整個項目施工生產,在審查施組、推行“四新”等工作中,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的安全技術、環保、職業衞生等勞動保護方針、政策、規章制度。2. 編制施工生產實施計劃的同時,編制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3. 參加工程有關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技術措施。負責施工場所的危險源辨識,參與風險控制計劃的評審。4. 參加項目經理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對發現和存在的施工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並督促及時解決。5. 組織“四新”工作,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和交底。6、編制和下達施工生產計劃,要結合工程特點和季節氣候條件,合理安排月旬作業計劃,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安全控制指標和安全技術措施。

3

1. 協助項目經理和分管領導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督促工區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責令排除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3. 督促作業隊向作業人員及時、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並檢查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檢查、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4. 組織本項目定期與不定期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參與搶險、搶救計劃、預案的制定及實施。5. 對施工現場操作、設施、機具等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整改落實。6. 貫徹執行本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等安全控制重點,隨時瞭解動態,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7. 及時分析和總結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並提出下一步防範重點。如實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信息。8. 督促現場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檢查個人防護、防寒用品及保健食品的發放、使用。9.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有關統計報告工作。提出安全生產獎罰意見,並監督兑現實施。10. 落實“安全標準工地”創建工作,負責組織申報,總結活動經驗,配合現場驗收。

4

1. 貫徹執行上級設備、物資管理的方針、政策、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本項目機械、電力、動力設備和物資儲運的安全管理辦法及操作細則,並監督實施。2. 組織大型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3. 負責制定變壓設備及大型機電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細則。4. 負責編制爆破物品、化學品等危險物資的購買、運輸、使用等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5.參加對使用中的機電設備、材料儲運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5

1. 在審核有關施工合同時,應對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條款進行評估,同時提出建議性意見。

2.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工作。

6

1. 根據有關規定,執行安全生產經費管理規定,保證安全生產經費的合理使用。2. 監督勞動保護、安全措施、安全獎勵資金的正確使用,並負責辦理事故罰款、安全風險抵押金(保證金)的收繳事宜,負責與業主代表辦理保險事宜。

二、各作業隊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

 

 

各作業隊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表

序號

責任單位

工程範圍

安全目標

責任人

1

一作業隊

 

1、無因工死亡事故,杜絕2人以上重傷事故;

2、無觸電、物體打擊、高空墜落等事故;

3、無重大機電設備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災事故;

4、“一創建”即:創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2

二作業隊

 

 

3

三作業隊

 

 

三、目標考核規定

1、項目部領導負責對項目部各部門及各作業隊的安全目標實施考核。

2、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及各作業隊的安全目標的考核。

3、安質部負責收集各作業隊安全目標完成情況的有關資料,並進行彙總。

4、項目部按照年度安全生產指標對各作業隊實行年度考核,獎罰辦法按照各作業隊與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狀》的獎罰條例執行。

5、項目部將根據各部門完成的月度安全目標情況進行獎罰,實現本部門本月安全目標,每月均500~1000元進行獎勵;沒有完成本部門本月安全目標,按人均500~1000元進行罰款。

6、項目部將根據各部門完成的年度安全目標情況進行獎罰,實現本部門年度安全目標,按人均3000元進行獎勵;沒有完成本部門年度安全目標,按人均3000元進行罰款。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七條  根據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項目部設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黨工委書記、項目副經理、安全總監、總工程師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監察人員及各作業隊隊長為成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領導小組是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的最高決策組織,負責監督檢查、指導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  長:

安全管理領導辦公室設在項目部安質部。<?xml:namespace prefix = v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vml" />

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項目經理

 

總工程師

 

項目副經理

 

項目副經理

 

 

 

 

綜合部

 

 

 

一作業隊

 

二作業隊

 

三作業隊

 

安全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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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條  項目安質部為項目部常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承擔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安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範、規程及標準等對全標段施工安全管理行使指導服務、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九條  直接從事施工生產的作業隊和作業班組,應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形成安全生產監控網絡。各單位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還應符合建設部《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機構和人員不得隨意撤併。

第十條  專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要經過安全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培訓。安全專職監督管理人員,有行使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停工、越級報告的權力和履行指導服務的義務,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行為,要及時給予糾正和制止;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作業現場,有權責令停工治理整頓,並將情況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項目經理部、作業隊及下設的各部門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規定,建立健全領導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項目經理部正職是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分管施工生產的行政副職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直接領導,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其他領導、技術負責人、施工生產的相關部門負責人、作業隊長、班組長以及現場直接作業人員應按各自分工負有相關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  項目部要針對本單位工程特點以及施工現場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管理方案及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經項目部總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籤認後實施。

第十三條  各作業隊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必須投入安全專項資金。項目部每季度要編制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計劃,建立安全防護用品採購、發放、領用台帳。安全專項資金應保證確保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牌完善和個人防護用品及防塵、防毒治理工作的需要。各作業隊應在地鐵的進出口、洞內的危險部位,車站、豎井、斜井基坑邊緣、腳手架鄰邊處,臨電設施處,有毒有害物品、爆炸物品使用存放處和施工作業場所進出口等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標牌。所有施工現場必須採取圍蔽施工,圍擋設置及用材應滿足杭州市及地鐵公司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各作業隊要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統一規劃,編制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現場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TN-S)供電系統,電線路架設、電氣設備安裝和使用應滿足《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

第十五條  使用的勞務隊伍,應具備安全施工能力,在施工前要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督促他們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辦理人身意外險。

第十六條  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平時進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由副經理或總工程師主持,安質部負責牽頭召集有關部門和項目部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各作業隊每半個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安全檢查組發現的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有關單位要及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對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檢查組要指定專人跟蹤檢查,把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第十七條  項目部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文明施工措施,認真搞好施工現場規劃。現場按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標準要求設置“六牌二圖” (場平面佈置圖、施工標誌牌、安全制度牌、消防保衞制度牌、環境保護制度牌和文明施工制度牌),各作業隊負責施工現場標誌牌的保護工作。

第十八條  項目部根據各工點情況選出創建安全標準工地的重點工程進行全面規劃,制定安全標準工地實施標準,規範佈置現場生產設施,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九條  各作業隊應針對各工點施工情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並報項目經理部安質部備案。各作業隊每週必須組織一次安全學習,重點傳達學習上級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辦法和安全事故通報。同時也要針對本作業隊施工生產現場的違章違規行為以及事故隱患和苗頭組織員工討論,從中汲取教訓,完善防範措施,不斷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並做好安全學習記錄和參會人員簽到記錄。

第二十條  新工人上崗前,項目部、作業隊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告知作業現場可能存在安全風險,以及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違章作業的危害。各作業隊專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新工人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並做好受教育人員的簽名記錄及教育內容備查。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應具備本崗位工作的安全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瞭解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機構的培訓合格後,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使用的特種作業人員建立管理檔案及台帳,保證施工現場的需要。

第二十二條  單位工程開工前,項目部針對工程特點組織有關部門人員負責向作業隊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作業隊負責人應向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負責人應向具體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按規定做好交底簽字記錄備查。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使用單位應會同製造單位或專業技術部門編制安全生產作業指導書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第五章   安全檢查

第二十三條  項目部、作業隊要依據本辦法第十六條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排查事故隱患、糾正違章違規行為、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體的不安全狀態,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有序可控。

第二十四條  安全檢查主要以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規範以及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集團公司有關辦法為依據,結合施工單位特點圍繞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措施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開展。

第六章   處罰及獎勵

第二十五條  處罰條件及標準

凡在市政府、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的考核或日常安全質量檢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被業主通報、媒體曝光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責任作業隊除承擔所有罰款外,項目部還將對責任作業隊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罰。

1、在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檢查中對作業隊指出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問題,作業隊未按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問題依然存在或整改不徹底的,將對責任作業隊下發嚴重警告整改通知書,對連續二次或累計達三次的作業隊給予通報批評,視情節處以1萬至3萬元罰款。現場監理工程師發的整改通知單按項目部標準執行,總監辦所發整改通知單按上級單位標準執行。

2、在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或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監理單位組織的安全檢查中,由於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等原因收到業主、社會媒體等的通報批評、媒體曝光,整改通知書或罰款通知單,項目部將對責任作業隊進行處罰。每收到一張“安全整改通知書”,對責任作業隊處以1~5萬元罰款;受到一次通報批評,對責任作業隊處以5萬元罰款;被媒體曝光一次,視情節對責任作業隊處以3萬至10萬元罰款。對屢教不改的責任作業隊,項目部將約見作業隊法人代表到現場督促整改,並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拆換或處理。

3、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安全法規,每發現一次對施工作業隊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對違章個人處以50 元至500元的罰款。各類違章罰款見附件一。

4、對責任作業隊和責任人的罰款均在次月的驗工計價中扣除,安質部、合同部和財務部均應建立安全質量獎罰基金台帳。

第二十六條   獎勵條件及標準

1、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引路工程獎勵。樣板引路工程為不定期篩選出的,用於階段性指導全段同一類工程後續施工的示範性工程。樣板引路工程由作業隊自薦,項目部確認後,組織現場觀摩學習,並在全段範圍內推廣。根據引路性質、施工難易程度分別給予10000元至30000元的獎勵。

2、凡在政府部門、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的“安全評比”中獲獎的作業隊,項目經理部將給予作業隊1萬至3萬元獎勵。凡在杭州市政府部門、杭州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開展的考核中獲獎的部門,項目部將給予部門5000元至10000元獎勵。

3、凡被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授予“安全標準工地”的工區, 項目部將給予作業隊2萬元獎勵。凡被集團公司、工程總公司等以上單位授予“安全標準工地”的作業隊,項目部將給予作業隊一定獎勵。

4、對防止了傷亡事故發生的人員,項目部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1萬至2萬元的獎勵。對安全生產管理做出突出貢獻的現場作業人員,項目部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1萬至2萬元的獎勵。

第七章   事故報告調查、分析、處理

第二十七條 在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作業隊負責人。作業隊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上報項目部,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並應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按照國務院頒佈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部令第53號《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工程事故預防和處理細則》、《突發性安全質量事故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  在發生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下項目部有調動所有作業隊一切資源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

第二十九條  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第三十條   在施工中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遵照國家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勞動安全管理辦法》(司安質[2005]137號)及地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項目部要做好事故的預防和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制定必要的預防措施及事故應急響應和處理的程序、措施,同時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物資等。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項目部安質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