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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破解基層法院工作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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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破解基層法院工作難題》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破解基層法院工作難題

近期,廬江縣人大常委會對基層法院近年來規範司法行為情況進行調研,調研人員分別召開了三場座談會,聽取了基層法院規範司法行為情況彙報。

一、調研中反映的主要問題

(一)執行難問題。主要表現:訴前保全申請難,條件較苛刻,致使當事人合法權益難以得到及時有效保護;有的用執行和解方式執行結案,致裁判文書中執行款項不能全部如數到位;在執行中法院要求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信息,有時難度很大,而法院依法查詢效果會更好;個別執行法官辦事效率不高,有消極執行現象。

(二)沒有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全縣現有90名人民陪審員,少數人民陪審員任期內從未參加過陪審;除刑事案件外,參加庭審的陪審員存在只陪不審現象,有的陪審員甚至不知道陪審案件的裁判結果;有的法官臨時通知陪審員陪審,陪審員往往因工作等原因準備不足,不能參加陪審;陪審員參加法院組織的培訓學習機會少;陪審員的補助標準低,每個案件50元(還是10年前標準),不夠打車費。

(三)個別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素質不高。有的法官制作的裁判文書説理性不強,文字錯誤時有發生;有的工作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個別法官工作缺乏細心、耐心,方法簡單,對自己要求不夠嚴格等。

二、建議和要求

(一)以規範司法行為為重要抓手,推進各項工作再創佳績、再上台階。要緊緊圍繞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問題導向,正視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要加強法官和工作人員政治理論學習,牢固樹立“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廉潔司法”理念;加強法律專業知識培訓學習,不斷提高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繼續開展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立案難、訴訟難、執行難”以及“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即“六難三案”問題,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為;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規範;加強管理、強化監督,把司法權牢牢關進制度籠子,建立規範司法行為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為廬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

(二)要加大力度,創新方法,着力破解“執行難”問題。要認真落實“全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暨執行案款清理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大力度、創新方法、多管齊下、多措並舉着力破解“執行難”問題;要重視訴前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加強立案、承辦庭與執行局的協調配合,防止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逃避履行;要重視調解結案,督促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要充分發揮執行指揮系統和網絡查控系統作用,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發現、查找、控制被執行人及其財產;嚴格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佈制度,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律義務。要完善執行聯動機制,建立與公安、房產、金融等部門常態化的協作聯動機制,有效解決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尋等執行難問題。對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義務的要依法從重處罰;要全面公開執行信息,規範執行行為,確保執行工作公開、公正、廉潔、高效。

(三)要重視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認真貫徹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判活動權利,要認真總結回顧本單位執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成功經驗和存在問題及不足之處,正視本次調研活動反映的問題,總結經驗找差距,切實解決好我縣少數人民陪審員不能按要求參加陪審和合議庭合議問題,解決好人民陪審員補助標準過低問題,安排好陪審員培訓學習,組織開展評比、表彰獎勵優秀人民陪審員,進一步完善、規範人民陪審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