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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縣屬國有公司內部控制工作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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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屬各國有公司:

關於進一步加強縣屬國有公司內部控制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縣屬國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控制規範制度體系,以內部控制為手段,控制風險為目的,紮實有效地推進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切實提高管理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內部控制工作

加強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不僅是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也是深化我縣縣屬國有公司改革優化工作的要求,更是公司負責人正確履行經濟責任的基礎,推動公司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經營效率、防範各類風險的迫切需要。各公司要正確把握內控工作在公司整體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統一思想,切實提高對內控工作的認識。要以促進公司規範、穩定、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為目的,以規範內部控制、加強全面風險管理為重點,以加強內、外部監督檢查為抓手,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公司內部控制工作,切實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促進公司規範運作、完善治理、提升管理。

二、有序推進,開展內部控制建設工作

各集團公司組建時間不長,要儘快熟悉內部各基本情況,可聘請第三方專業諮詢機構,用半年的時間,按照財政部和審計署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配套指引》,結合各自業務運行實際,建立規範、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及相應的制度保障。內控制度要突出以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為目標,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業務流程梳理為基礎,以財務內部控制為切入點,以關鍵控制活動為重點,並在執行過程中不斷總結、完善和提高。各公司實施內控建設工作過程中應注意遵循以下步驟:一是詳細分析母公司本級及下屬各子公司(含代管公司,下同)管理現狀;二是開展各管理層級的業務調研,全面梳理業務流程,釐清各業務部門的業務事項、崗位和責任,確定管控目標、明確流程管控重點;三是識別管控風險,查找管理漏洞,有針對性地制訂內控體系及相應的制度。

三、立足實際,突出建設重點

各公司要從以下方面重點把控,並從實際出發,按照全員參與、注重實效的原則,抓好內控建設。

(一)規範決策程序。要完善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合理設置各類治理主體的職責權限,規範決策程序。

(二)業務流程再造。以績效管理和風險管理為主線,全面梳理、整合、調整各項業務流程,查找經營管理風險點,評估風險影響程度,編制風險分類與漏洞清單,明確關鍵控制節點和控制要求,實施業務流程再造,實現業務處理規範化和標準化。

(三)突出重點環節。重點把握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物資採購、融資管理、對外擔保、基建管理、合同管理、產權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關鍵業務的流程再造,每項業務流程的每個操作環節全面進行切割梳理,分別制訂內控制度。

(四)內控管理信息化。鼓勵公司開展信息化建設,推進內控制度建設同信息化建設同步考慮、融合對接,逐步實現內控制度建設、執行的信息化和痕跡化管理。

四、科學運用控制方式

(一)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對業務流程中涉及不相容職務的業務,應實施崗位分離,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並建立崗位定期輪崗制度。

(二)授權控制邊界清晰。應根據常規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的職責和權限範圍、審批程序,使崗位責任人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

(三)對所屬子公司有效管控模式。要增強對下屬公司的監管責任意識,從有利於公司發展和防範風險的要求出發,結合下屬子公司的經營業務特點,設計不同的管控模式。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一)明確主體責任。公司董事會負責內控制度的建設和有效實施,評價其有效性,並如實向縣國資監管機構上報內部控制年度評價報告;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公司內部控制的日常執行。

(二)建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各公司要建立以董事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牽頭負責內控制度的建設工作。內控制度建成後的日常監督評價歸位到內審部門。

(三)明確管理體制。各一級公司負責本級和下屬全資、控股子公司內控建設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按照內部控制建設實施與監督評價職責相分離的原則,明確內部審計牽頭負責組織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六、加強督查考評,確保有效運行

(一)加強公司內部控制考評。公司要加強內控工作頂層設計,圍繞總體工作目標分層設計,健全考評體系。要協調好集團本部和下屬公司、共性和個性、控制和效率、監督和執行之間的關係,實施全員控制和全過程控制,把內控工作考核納入內部考評體系,在公司年度績效考核中強化有關內控的考核指標及權重,與個人考核、晉升、評比、獎懲等掛鈎。

(二)加強內部控制日常監督檢查。公司應當定期對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分析現有內部控制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總結內部控制管理的經驗和不足,並及時改進和完善。內審部門應對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設和有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到督查有力、反饋及時;涉及部門和所屬公司應積極配合,對於內控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工作缺陷和不足積極整改。

(三)按時報送評價報告。各公司自2020年起,於每年1月底向縣國資監管機構報送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縣國資監管機構將把內部控制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公司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也將採取多種形式,及時總結推广部分公司內部控制工作好的經驗和辦法。

(四)加強出資人監督檢查。縣國資監管機構將加強對公司內部控制工作的監督檢查,將內部控制有效性作為各類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內容,並不定期選取部分公司針對關鍵業務流程開展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專項檢查。監督檢查中若發現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將根據其性質或影響程度在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中給予扣分處理;對於因內部控制缺陷造成資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國有企業經營投資失誤和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公司要高度重視內部控制工作,統籌協調,周密部署,抓緊推進內部控制建設,採取有力措施保證內部控制有效執行,不斷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