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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對攪拌站行業進行職業危害專項治理的方案

欄目: 安全生產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67W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對攪拌站行業進行職業危害專項治理的方案

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對攪拌站行業進行職業危害專項治理的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縣攪拌站行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促進生產經營單位改善工作條件和作業環境,防範和減少職業危害事故發生,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攪拌站行業職業危害治理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治理範圍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崗位粉塵濃度治理達標”的總目標,以監督執法與典型示範為抓手,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完善防塵設施強化職業安全監管,有效遏制塵肺病的發生。

(二)治理範圍

1、縣境內攪拌站。

(三)工作目標

在全面實施工程治理的基礎上,達到“九個100%”:一是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100%;二是粉塵危害重點崗位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配備率100%;三是企業負責人、職業衞生管理人員、接觸粉塵勞動者培訓率100%;四是粉塵危害定期檢測率100%;五是接觸粉塵勞動者職業健康體檢率100%;六是職業病危害崗位警示標識設置率100%;七是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率100%;八是“一企一檔”建檔率100%;九是職業衞生基礎建設達標率100%。

二、組織與分工

為保證專項行動有序進行並取得實效,由縣安委辦牽頭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縣安監局主任科員xxx同志任組長,成員由住建局、交運局,所涉鄉鎮主管副職,縣安監局監管股室,職業健康股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健康股。

具體分工如下:辦公室負責專項行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和調度;縣安監局相關股室隊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各鄉鎮負責對本轄區攪拌站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摸底調查上報。

三、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分四個階段:

(一)啟動階段(201年4月—4月底)

1.排查摸底。縣住建局、交運局各鄉鎮安監站組織開展基本情況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企業的數量及分佈、註冊類型、生產規模、從業人數(包括合同制、聘用制、勞務派遣等性質的勞動者)、接觸粉塵崗位及人數、危害狀況、防護設施設置及管理情況,督促企業於4月30日前完成基本情況的摸底調查數據採集更新和監管系統建檔工作;並將本地區企業職業病危害現狀(包括生產工藝、工程防護措施、職業健康體檢、職業病發病患者情況、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向縣安監局報告,縣安監局及時彙總。

2.宣傳發動。組織召開治理工作啟動部署會,並結合“安全生產月”“職業病防治宣傳週”等活動廣泛宣傳粉塵職業病危害及防護基礎知識技能;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專題培訓,把治理要求傳達到每一家企業,讓企業瞭解掌握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粉塵危害後果,清楚粉塵危害專項治理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主要措施和法律後果,增強企業開展粉塵危害治理的自覺性。

(二)企業排查治理階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底)

安監局主要任務:一是抓樣板。選擇淶源縣治理完成的企業為樣板,通過組織觀摩學習、召開現場會等形式,以典型示範推進治理工作。二是指導。充分發揮QQ羣、微信等信息化交流溝通手段,強化治理工作的過程指導,掌握治理進展情況。三是抓監督。加強對企業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將檢查貫穿於企業排查治理整個階段,年內至少開展兩輪監督檢查。把職業健康體檢不落實的、未進行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現狀檢測評價或檢測粉塵濃度連續超標的、未參加職業衞生基礎建設的或建設達不到要求的、發生過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企業作為治理重點對象。

“企業主要任務:一是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深入、細緻排查,全面辨識本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與崗位,準確界定接觸職業病危害人員,清楚掌握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狀況,並完成省級職業衞生監管系統的建檔工作;有條件的企業應一併建立健全本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從業人員(包括合同制、聘用制、勞務派遣等性質的勞動者)職業健康電子監護檔案。二是制定排查治理方案。應重點分析粉塵超標和職業病患者新發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有針對性地制定粉塵危害排查治理方案,全面開展粉塵危害排查治理;作業場所粉塵濃度超標而企業自身技術能力不足的,應聘請除塵設施設計機構,對防塵設施進行科學設計與改造,明確治理措施、進度和資金投入。三是對照標準排查整改。採取針對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重點改造和完善防塵除塵設施,同時落實好職業衞生各項管理措施。企業應留有治理前後相應的照片或視頻備查。

(1)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工作場所職業衞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要求,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並層層落實粉塵危害防治責任、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依法設立職業衞生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業衞生管理人員。

(2)建立健全粉塵危害防治規章制度、職業衞生檔案和崗位操作規程,為勞動者(包合同制、聘用制、勞務派遣等性質的勞動者)配備符合標準要求的合格防塵口罩,建立定期更換髮放領用制度,並監督其正確佩戴。

(3)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加強對作業場所的粉塵日常監測,並且每年至少委託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4)依法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職業衞生管理人員以及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接受職業衞生培訓教育;依法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依法組織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按照規範在醒目位置設置職業衞生管理公告欄和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説明。

(5)加強外包作業的職業健康管理,建立統一的粉塵作業人員危害告知、教育培訓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三)集中執法階段(2017年6月—2017年11月底)

集中執法分三個階段進行,不斷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攪拌站行業檢查覆蓋達到100%;

第一個階段為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以指導為主執法為輔,對拒不開展治理活動或專項治理不認真、職業病項目申報、職業病危害告知、職業健康體檢、職業病危害檢測不落實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缺失嚴重、不為勞動者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防塵用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罰。

第二階段為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份。以執法為主要手段,由縣安監局、住建局、交運局及所涉鄉鎮組成聯合執法組對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執法。對粉塵防治措施不落實、工作場所無防塵設施或達不到防塵要求、工作場所粉塵濃度超過國家標準的,要責令限期改正跟蹤督辦並處以相應經濟處罰;對存在嚴重的職業病危害的、存在職業病危害拒不整改的,及到2017年9月底仍未達到上述防塵工程治理要求且粉塵濃度超標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產生粉塵危害的作業並處以相應行政處罰。

第三階段為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對於治理後粉塵濃度仍嚴重超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要按照權限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四)全面總結階段(2017年11月—12月底)

對企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於2017年12月底前將治理工作總結及有關彙總表連同執法文書複印件上報至市安監局職業衞生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安監局各鄉鎮安監站要高度重視攪拌站職業危害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治理工作責任和目標任務,強化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確保治理責任的分解落實;與基礎建設和監督執法工作相結合,保障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標本兼治。專項治理工作緊緊圍繞重點企業、重點崗位,強化防塵設施、檢測監測、個體防護、健康監護等關鍵環節,督促企業落實治理措施,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三)加強督查,注重引導。對沒有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企業,應依法予以處罰、停產和提請關閉,做到“立案查處一批,整頓關閉一批,公告曝光一批,警示震懾一批”。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安辦和職業病防治聯席會的協調作用和部門優勢,採取多種形式,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有關部門和企業的思想認識,增強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宣傳專項治理先進單位,曝光拒不治理或治理不到位的違法企業,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