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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行政處罰工作總結2篇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82W

環境行政處罰工作總結1

環境行政處罰工作總結2篇

一、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情況

(一)2019年案件辦理總體情況

一直以來,我局堅持把鞏固和深化《環境保護法》及“四個配套辦法”的實施作為環境監察執法部門最緊要的工作,嚴厲打擊偷排漏排、超標超總量排放、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不按證排污等惡意環境違法行為,不斷強化工業企業環境守法主體責任。今年,全市對環境違法行為共立案220起(市本級18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220起(市本級16起),罰款總金額達1509餘萬元(市本級302.2萬元)。

全年辦理的查封扣押案件2起、向公安機關移送行政移送或刑事移送案件合計34起,其中移送的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

二、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建立執法協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實施細則》、《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見》等一系列規範性文件,聯合公安部門制定《常德市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聯合執法制度》,與公安、檢察等部門建立了執法聯席會議、聯絡員聯絡、重大案件會商、信息共享、辦案協助等6個方面長效工作機制。

二是強化職能部門協作。我局成立了公安派駐聯絡室、檢察院派駐聯絡室,建立健全日常聯繫、信息交流、情況通報、鑑定監測、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參加市政府每半年召開一次全市打擊環境犯罪“行刑銜接”工作聯席會議,切實強化行刑銜接,形成協調聯動的工作合力,共同深化打擊整治工作。

三是開展聯合執法。聯合公安、水利、質監等部門開展打擊非法採礦和非法收集傾倒處置廢礦物油等聯合執法行動。今年來,全市共辦理非法採礦案43起,移送起訴129人。積極參加打擊劣質油品專項行動,對發現的黑加油站,參與市公安局會同商務、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的聯合執法,堅決打擊取締。今年共向公安機關移送行政移送或刑事移送案件合計34起,其中,市本級辦理行政處罰案件17起,罰款金額298.2萬元,移送公安機關4起,典型案件曝光36起,有效強化了社會監督。

三、“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情況

2018年我市按照湖南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印發〈關於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領域推廣隨機抽查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湘環發〔2015〕34號)等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了《常德市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隨機抽查實施方案》2019年我市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年度雙隨機計劃:平台每季度開展1次雙隨機搖號抽查。年度共抽查排污單位1154家,其中,重點排污單位71家,一般排污單位730家,特殊排污單位18家。按年度計劃安排,我市部署實施環境監察雙隨機抽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2019年度共抽查932家排污單位,其中,重點排污單位60家,一般排污單位854家,特殊排污單位18家,已檢查731家,餘下抽查任務正有序推進中。同時按照信息公開要求,每季度在局門户網站上公開了對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的環境監察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情況,今年來我市共公開環境行政處罰信息167條,典型案件曝光36起,有效強化了社會監督。

根據環保部、省廳有關要求,調整環境執法隨機抽查比例,以移動執法系統為依託,實現隨機抽查全過程信息化記錄留痕。目前,我市依託省廳搭建的移動執法系統平台,組織開展日常“雙隨機”抽查工作,通過系統平台完成抽查搖號、任務派發,確保“雙隨機”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時,執法人員通過移動執法系統完成“雙隨機”監察記錄、調查詢問、現場勘驗等工作任務的填報,確保排查全過程留痕備查,提高執法檢查效率。2019年,我市“雙隨機”抽查工作共出動執法人員1904人次,檢查企業833家次。為更好發揮移動執法端的企業信息採集、反饋功能,實時有效地反映環境隱患排查信息,我市持續完善配套數據庫。目前,我市環保移動執法平台已對參與雙隨機抽查的802家污染源建立一源一檔信息數據庫,其中重點污染源58家、一般污染源730家、特殊源14家。同時,建立並完善雙隨機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我市參加雙隨機抽查執法人員有101人,其中市本級雙隨機抽查執法人員15人,參與人員全部有執法證。

四、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情況

按照我市印發的《常德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法決定説明理由制度的實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等。

定期在局門户網站公示行政執法信息及對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的環境監察信息等情況、定期通過“一台一報一網”及微信、微博等媒體渠道公佈環境執法典型案例等。今年以來,我局不斷加大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通過報紙、網絡等媒體在社會上形成強大震懾,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切實構築起環境污染攻堅戰的紮實防線。截至目前,共公開通報曝光典型案例36起。

落實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設立了由單位公職律師及法律顧問組成的法制技術審查小組對重大執法決定進行嚴格的法制審核。

嚴格執行亮證進入工業企業、執法全過程記錄、執法監督情況反饋、環境監察記錄提交、執法圖片留存制度,全面實現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

五、規範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情況

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部印發的《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規範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確保嚴格按照《湖南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辦理環境行政處罰案件。

落實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係行政相對人或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以及案件情況疑難複雜、涉及多個法律關係的案件,設立專門機構和人員進行嚴格法制審核。

組織了對全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案卷的抽查,加強了對全市生態環境部門裁量規則和基準適用的指導。

定期進行生態環境領域典型案例曝光,針對常見環境違法行為,確定了一批自由裁量權尺度把握適當的典型案例,定期在報紙、公眾號等信息平台進行案例曝光,為全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提供參照。

六、增強執法服務意識,引導企業環境守法情況

一是針對重點排污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根據污染源的污染情況定責任人和幫扶措施,實施靶向治療,確保治污效果。比如,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就對轄區內部分重點行業企業開展駐點執法檢查,各駐點執法人員對垃圾焚燒等重點行業企業的環保手續履行情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在線監控設施安裝及運行情況、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處置情況等內容進行駐點幫扶,及時解決企業環境管理難題。

二是針對企業的管理做到分類管控、精細化管理,這也是應對治污複雜形勢的需要。如我市正在探索建立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制度,對合規企業優先保障其生產經營活動,實現對企業的差異化管理,在為守法企業營造良好發展氛圍的同時,也可以集中地方的財力物力人力向重點企業傾斜,先重後輕,先急後緩,將治污重拳打在要害處。

三是在採取應急措施時,兼顧對企業發展的影響,在環保資金補助上給予傾斜,預警解除時要及時通知企業復產,儘量減輕企業的經濟損失。今年進入特護期以來,我市啟動了15次黃色預警和3次橙色預警,預警期間依法依規採取了系列停工、限產措施。面對限產。為了聽取企業意見,我局組織相關企業座談,二十多家企業代表出席並發表意見。

七、典型案例辦理情況

案情簡介:2019年1月18日,我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某公司拆解場地內正在進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業務,拆解場地內存放了10餘台未拆解的報廢汽車,公司未配套建設相關污染防治設施。經調查核實某公司於2017年6月整體搬遷到市武陵區某居委會,經營汽車拆解業務,總投資額為120萬元。根據《建設項目分類管理名錄》之規定,從事廢電子電器產品、廢電池、廢汽車、廢電機、廢五金、廢塑料(除分揀清洗工藝的)、廢油、廢船、廢輪胎等加工、再生利用的行業應當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但該公司搬遷後一直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也未配套建設相關的污染防治設施。查處情況: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規定。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該公司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的罰款,罰款1.2萬元;對該公司違反“三同時”環境管理制度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雙罰制,對該公司處罰款50萬元。對公司法定代表人處5萬元罰款。

案件點評:本案中當事人2017年6月整體搬遷到市武陵區某居委會,經營汽車拆解業務,被我局執法人員於2019年1月18日在現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投入運營至今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本案涉及的環境違法行為有兩個——“未批先建”和“未驗先投”,根據生態環境部(原環境保護部)《關於建設項目“未批先建”違法行為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建設單位同時構成“未批先建”和違反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制度兩個違法行為的,應當分別依法作出相應處罰。

對建設項目“未批先建”並已建成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同時違反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制度的違法行為應當如何處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2007年3月21日作出的《關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答覆意見》(法工委復〔2007〕2號)規定:“關於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卻已建成建設項目,同時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應當分別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作出相應處罰。”據此,本案當事人同時構成“未批先建”和違反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制度兩個違法行為的,我局分別對其依法作出相應處罰。

環境行政處罰工作總結2

2019年,在市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圍繞全力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在行政執法方面,我局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穩步提高環境行政處罰工作水平,嚴厲打擊一系列環境違法行為,切實有效解決一系列突出環境問題。現將2019年環境行政處罰工作總結如下: 

 一、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情況  

)2019案件辦理情況 

2019年以來我局集中執法力量,加強環境執法檢查力度,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及時處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執法與服務並舉,嚴格執行執法程序,公正執法,並確保案件及時辦理辦結。2019年我局共立案36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36份,處罰款135.8993萬元,已執行案件35件,處罰到位125.8993萬元,結案6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31份,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27份。 

二)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及相關配套辦法情況 

2019年,我局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及其四個配套辦法,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對環境違法企業實施查封13件。 

(三)環境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填報和報送情況 

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促進環境行政處罰工作高效開展,我局高度重視案件信息填報工作,各中隊指定專人,按要求將環境行政處罰案件信息錄入生態雲環境執法平台案件系統,全年立案處罰36件,均已錄入系統,系統填報率達100%。指定專人填報相關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及時更新。 

二、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開展情況 

為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依法懲治環境犯罪行為,切實保障公眾健康和環境權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我局會同羅源縣公檢法部門結合我縣實際,聯合制定《羅源縣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對組成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職責分工、工作機制、工作保障等方面作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建立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快捷的聯動機制。2019年,我局與縣公安局聯合查辦轄區內一起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起步村硋窯98號非法壓渣劑、引流砂工廠涉嫌環境違法案件),現該案已進入訴訟階段。 

三、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情況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國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和生態環境部《關於在生態環境系統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意見》(環辦執法〔2019〕42號),規範環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高環保執法效能,我局聘請法律顧問對於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提出意見建議,成立環境監察大隊環境違法案件審查小組,涉嫌環境污染的案件經審查小組審查後提請局務會研定。為進一步震懾違法排污企業,我局在羅源縣政府網設立環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網絡專欄,定期依法向社會公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情況。 

四、規範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情況  

我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規範我局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案件辦理和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使用,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防範環境行政執法風險。對涉及違法企業的處罰堅持處罰法定的原則,對法律沒有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的,不得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有明確處罰依據的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實施行政處罰。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從而提高社會各界自覺遵守、維護環境法律的意識。 

五、增強執法服務意識、引導企業環境守法情況  

我局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在執法過程中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既做到嚴格規範執法,又不斷轉變執法方式,強化服務意識。實現對惡意違法企業依法嚴懲重罰,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對輕微違法、無心之過或能力不足的企業加強幫扶指導,嚴格禁止對企業採取“一刀切”等簡單粗暴的處置措施,保護合法合規企業權益。引導企業自覺、主動守法與嚴格依法執法相結合,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引導企業自律,加強公眾參與,切實提高企業守法能力,提升監管執法效能,促進企業綠色健康發展。 

六、2020年工作及思路 

行政處罰作為環境執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推動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維護環保部門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2020年,我局將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工作,逐步鞏固執法成果,查找並解決環境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嚴格環境執法行為,規範執法程序。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真正做到執法權限法定化、執法責任明晰化、執法程序公開化、執法行為規範化、執法內容合法化。 

二是全面規劃、提高標準、統一部署,強化執法監管,進一步加大環境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的力度,加強與檢察院、法院及公安部門的聯動執法。發現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嫌疑的及時移送公安部門。 

三是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權,嚴格貫徹落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全面提高執法效能;進一步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完成好各項工作,切實推進環境依法行政和行政處罰工作有序高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