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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糧食生產獎補政策在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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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人口增長、消費結構升級、城鎮化發展等,我國對糧食的需求持續增加,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糧食安全,把解決好14億中國人的吃飯問題作為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來抓,近年來國家出台的一系列糧食生產獎補政策,為保障糧食安全、穩定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但相關糧食獎補政策在基層落實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亟待重視。

國家糧食生產獎補政策在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一、國家糧食生產獎補政策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農機補貼激勵性有待提升。農機補貼以播、耕、種、收等農田作業機械為主,不包含榨油機、大型碾米機等普遍性的農產品再加工類機械,而且還對·規模進行限制,國家規定大中型機械設備補貼比例不超過30%,隨着農業產業化發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户生產積極性。補貼機型較少,部分實用、暢銷農機生產廠家未納入購機補貼系統,導致大多數農户購買該系列農機產品後無法在系統內申報補貼。而還對規模進行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户生產積極性。農民自主選擇餘地較小,易形成供貨商壟斷局面,例如“久保田”公司生產的農業機械市場佔有率高,採取限量生產來控制市場價格,光是收割機就比國產的價格高一倍。從調查的農户和農機大户的情況看,80%認為補貼的農機具的範圍太小,應增加優勢農產品加工機械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補貼範圍。一是補貼覆蓋不廣。一方面,另一方面,國家規定大中型機械設備補貼比例不超過30%,補貼比例相對較低且呈逐年下降趨勢。以巴中市為例,2019年該市在糧食、中藥材、蔬菜等種殖以及初加工、烘乾、冷貯冷藏等環節新購置各類農機設備投入達4619.5萬元,而累計享受農機購置補貼僅246.5萬元,“有機無補”現象較為突出。二是申請補貼意願不強。補貼農機具定價機制不透明,存在廠家變相加價、抬價現象,導致部分農機具在農民享受補貼後的購置價格與實際市場價格相差不大,使財政補貼“縮水”、農民受益減少;購機補貼手續比較繁瑣,流程較多,特別是在農忙時節,有些農户因補貼程序沒有跑完,從而影響了補貼資金的及時兑付,部分農户直接選擇放棄補貼或者選購其他機型;購機補貼方案下達時間與農户購機旺季、企業促銷時段不一致,導致大部分補貼到位時間超過半年,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該項政策激勵農户購置農機。

(二)耕地地力補貼未有效發揮耕地地力保護作用。從各級出台的耕地地力補貼政策來看,未將補貼發放與地力保護的具體措施掛鈎,缺乏可操作性的手段和方式,具體表現在:有的規定只有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才不得享受補貼,要求過低;有的規定“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地力不降低”,要求太過籠統和模糊,這種名義上的補貼發放與地力要求掛鈎在實踐中難免演變為脱鈎,農户無論是否採取積極措施促進耕地地力保護都能領到補貼,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農户採取耕地地力保護措施的積極性。部分地區在開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面積審核工作時未能嚴格把關,僅僅單純依據計税面積或土地確權面積發放耕地地力補貼,未將復墾或新開荒耕地面積及時調整納入補貼範圍,把改變用途或撂荒的面積仍然作為補貼面積統計,部分農户拋荒或轉包耕地後,不種糧仍能享受補貼資金,這不但損害了補貼政策的公正性,同時影響了承包耕地種糧户的生產積極性,進而影響了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

(三)執行最低價收購政策存在遲滯現象。部分地方糧庫或受委託的糧食企業在收糧時,不及時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近年來,我國糧食生產獲得連年豐收,糧倉陳舊糧積壓過多,部分糧庫或企業在收糧時延時壓量,即延長收糧時間、減少每日收糧數量,不僅導致農户的糧食積壓腐爛從而收益受損,還會讓擁有倉儲條件和烘乾設備的糧食經紀人從中牟利,以低於最低收購價的價格收購農户的糧食,使最低收購價穩定市場價格的效果大打折扣,使農民利益受損。

二、對策建議

(一)農機補貼方面。建議國家層面進一步完善購機補貼政策,由目前依據農機目錄確定補貼農機具種類改為依據農民實際購置的農機具類型確定補貼標準、金額,保留農機購置目錄僅作為指導性條款,並適當提高大中型機械補貼標準;農機部門牽頭,協調、督促各相關部門,從上而下,規範補貼程序,減少工作環節。提高中央對糧食主產區地方財政的轉移支付比例,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中低產田改造、農業產業化項目建設的投入,採取“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社會各界資金投入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改善農業規模化、機械化耕種條件,提升農户購機動力。

(二)耕地地力補貼方面。引導各地方政府將耕地地力保護措施進一步具體化和深化,做到實現補貼發放和地力保護措施掛鈎,在制定具體措施時結合實際,因地制宜,不將施用商品有機肥或生物農藥作為硬性要求,可選擇一些既環保、成本又低、農民比較容易做到的措施,如秸稈綜合化利用、殘膜回收等。探索建立新的耕地地力補貼發放方式,將按面積補貼變成結合種糧面積與糧食產銷量進行綜合核算確定補貼,既保障種植小户的基本利益,又鼓勵大户多產多銷多得,充分調動農户多種糧、多售糧的積極性。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轉包、租賃、入股等形式進行土地使用權流轉,提高經營管護耕地地力水平,開展適度規模經營。

(三)執行最低價收購政策方面。健全政策執行監管體制,對各級政府和部門如糧食倉儲部門加大監管力度,確保補貼資金按政策標準發放,確保具體政策如最低收購價收糧政策的及時落實。支持建立統一準入條件的市場制度,積極培育多元化的市場主體,完善糧食市場流通體系,在抓好國有糧食儲備庫建設的基礎上,加快地方糧食儲備庫建設,增加倉庫容量,改善存儲條件,最大限度地收購農民餘糧。建立對種糧農民、糧食加工企業等不同涉糧主體的信息傳遞機制,有效響應主體間的偏好和了解市場變化情況,多渠道加強糧食產銷合作,推動糧食合理有序流通。引導社會資本大力發展糧食加工企業,提升糧食產品附加值,不斷提高糧食生產商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