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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限塑令”政策執行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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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限塑令”政策執行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限塑令”政策執行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大綱

2008年,國務院發佈“限塑令”: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然而,已施行九年的“限塑令”效果不佳。

一、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免費塑料袋仍在普遍使用。以個體商家為主的農貿市場、批發市場仍在普遍使用免費塑料袋,在一些生鮮市場和小型超市,“限塑令”明令禁止的超薄塑料袋也在廣泛使用。

(二)收費對需求的調節作用弱化。塑料袋收費太低,導致價格對供需的調節作用不夠明顯。各地大型超市大都能嚴格落實“限塑令”,執行塑料袋收費政策。雖然收費能夠減少使用量,但很多消費者,尤其是年輕人對塑料袋的價格並不敏感。

(三)新興消費方式成“限塑令”新盲區。近年來,外賣業呈現出井噴式發展,商家在外賣配送時通常會使用超薄塑料袋包裝,塑料袋的消耗也成了一個天文數字。“互聯網+”的消費場景往往是商家與消費者直接“點對點”,具有一定程度的隱蔽性,這給監管帶來了新的難題。快遞業也是消耗塑料袋的“大户”。2016年度中國快遞領域綠色包裝發展現狀及趨勢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快遞業共消耗了82.6億個塑料袋。

二、問題存在的原因

(一)政策效能不足,處罰威懾低。“限塑令”本身缺乏一定的科學性、合理性,它在政策的制定、執行和監察沒有形成一個完整閉環,如何引導民眾、監管市場並促進良好消費和循環系統的形成,需更詳細地分解任務,將激勵和制裁措施真正運用下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限塑令”涉及的部門包括髮改委、質監、工商、環衞、環保、科技、財政、税務等,然而不少基層部門對本部門是否負有相關監管職責並不清楚。不同地區之間監管力度不均衡並缺乏監管協作機制,刺激超薄塑料購物袋、非環保塑料袋在一些監管較鬆的地區生產,再流向生產環節監管嚴格的地區使用,對後者的監管工作造成衝擊。

(二)垃圾分類“腸梗阻”致塑料袋難降解、難資源化。因價格、技術等原因,能實現全降解的環保新材料塑料袋市場拓展困難。垃圾分類回收再利用體系尚待建立的現狀,導致不可降解塑料袋難以資源化利用,而全降解塑料袋也難降解。

三、對策建議

(一)對於目前國家層面的“限塑令”和一些地方的“禁塑令”等地方性法規,應加強具體條款的指向性,提高處理力度,明確執法流程,形成中央+地方的完善法律法規支撐體系。而當下的“限塑令”“禁塑令”還應配套相應保障制度,如增加激勵手段和產業政策,鼓勵企業生產符合規定的塑料袋,對環保塑料袋或其他塑料袋的替代品增加激勵政策,讓相關政策法規深入塑料製品產銷的每個環節。

(二)在流通環節“限塑”“禁塑”的成本,遠遠高於生產環節和回收環節,應通過補貼等方式向可降解新型材料產業過渡,並利用價格限制等措施逐步剝離商家與塑料袋生產企業的利益關係,減少其生產與銷售,從供給側改善塑料產品供應環境。

(三)應開展多層次的公眾知識普及宣傳,讓公眾瞭解使用不合格塑料製品的危害。商家、行業協會等各方也應積極參與到社會共治中來,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同時,相關部門應加強動態監管執法力度,簡化執法流程,讓及時懲處與積極引導共同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