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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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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學校校車調研報告

校車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南 部 縣 三 清 小 學

關於校車及學生上下學交通情況

調研報告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貫制農村學校,現有學生人數1823人。學生來源涉及到閬中、儀隴、南部三縣市,據統計,僅外鄉鎮到我校就讀的學生人數就多達600餘人。學生來源複雜,上下學路途遙遠,給我校學生上下學安全管理帶來了嚴峻的挑戰。現就我校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情況報告於下:

我校學生上下學交通現狀:

一、我校屬南部縣邊遠山區國小,學校沒有接送學生上下學的校車。

二、由於部分學生家距離學校較遠,多數又是留守兒童,在家監護孩子的多數又是年歲已高的爺爺奶奶,學生上下學根本沒有人接送,所以很多學生就搭乘摩托車、無營運資質的麪包車回家。

三、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部分摩托車、麪包車駕駛員在搭乘學生時,又嚴重超員,學生的上下學存在着嚴重的安全隱患。

四、學校每週利用學生大會宣講交通安全知識,禁止學生

上下學搭乘摩托車、麪包車,並且在上下學的交通要道設立了交通安全標誌和交通安全監督崗,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因孩子年齡小,自控力差,又不懂是非,加之家長的溺愛、摩托車、麪包車駕駛員的唆使,還是有相當的一部分學生搭乘摩托車、麪包車上下學。學校曾多次出通知,勸其摩托車、麪包車駕駛員不準搭乘學生,但因學校不是執法部門,這一現象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學校又多次向鄉安辦、縣交警部門彙報,他們也出面整治個多次,但因摩托車、麪包車流動性太大,隱蔽性太強,檢查次數有限,這一現象也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五、現在交通發達,村村都通上了公路,路上來往的車輛較多,速度又快,給來往行走在道路兩旁的學生帶來了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六、由於近幾年興修水利,學生上下學途中河道、堰塘、水庫較多,學生大多數是留守兒童,上下學時無人接送,很容易發生溺水事故

在農村實施校車工程很有必要,其理由是:

一、因為農村孩子多數是留守兒童,上下學無人接送。

二、學生路途較遠,沿途河、堰、塘較多,校車接送可以有效防止學生溺水事故發生。

三、農村交通發達,村村幾乎都通上了水泥公路,有利於

校車工程的實施。

四、新農村建設的大力推行,居民聚居點相對集中,也有利於校車工程的實施。

五、農村學生也應向城市孩子一樣,同等享受上下學校車接送的待遇,符合我國當代國情。

在農村實施校車工程的建議:

一、校車應由政府指定廠家生產、政府採購配送。

二、每校校車配送輛數應根據各校學生人數確定。

三、校車駕駛員由政府通過招考統一聘用,在分配到各校,工資待遇參照學校工人同等對待。

四、校車每期定時到指定部門安檢,政府每年按學生數撥付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以解決校車的燃料費,日常的維護、維修費。

2014年5月6日

第二篇:校車調研報告

安陽縣職業中專校車交通安全

調研報告

安陽縣職業中專是一所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現有教職工200餘人,在校學生2114餘人。為加強校車管理,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依據省教育廳教電[2014]42號文件要求,現將我校校車交通安全調研情況簡要彙報如下:

我校現有校車3輛,建有完善的檔案。我校無全國統一的校車標識,但車身兩側噴塗“安陽縣職業中專”、車頭噴塗“專車”字樣。

我校校車屬於自籌購車,主要用於學生放假回家、返校的接送及學校的教育教學、學生的實習實踐等活動。學校規定,學生回家時,凡需坐長途車的學生一律發放乘車卡,憑卡免費優先乘坐校車;短途無卡學生等有卡學生上完後方可上車。返校時按先後順序依次上車。

為了有效、安全管理校車,我校特別制定了《司機和校車管理制度》(見附件),確保了廣大師生的乘車安全。

我校所處位置偏僻,交通極不不便。為了擴大生源,吸引學生到我校就讀,便利廣大教職工進行教育教研,在經費緊張的情況下,學校自籌資金分別於1996年、2014年投資27萬元購置了三輛宇通客車。到目前為止,每輛大巴每年平均運營維護費用約三萬左右,生均校車費用?元,這些費用全部由學校自籌支付。

隨着學校學生數量的增加,現有的車輛數量遠遠不能滿足學生乘車需求,僅有600多名學生能正常乘車,其他學生乘車由學校聯繫公交客車接送,對此,部分學生及家長反映要增加車輛。針對以上情況,

學校多次向上級教育部門和縣政府反映要求增加公交車次數或更新、增加校車。雖然上級政府支持學校工作,但因為經費緊張,到目前為止,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實施校車工程,就我校的具體情況而言,我們認為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因為它關係着我校的長遠發展,對全佼師生的學習生活諸方面起着決定性因素。

實施校車工程安全是第一位的。加強校車駕駛員的責任心教育、校車機件的定時維修、季檢、年檢以及接近報廢車程的更換,學校的主管領導都倍加關注。但教育經費的短缺,校車在運行中的困窘,僅靠我校的經濟現狀是很難維持的,這就需要上級領導給予一定的經濟援助,方能渡過難關。

我們建議上級部門對校車實施工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特別是對地處偏僻位置的縣屬學校要給予重點傾斜,以利於學校的健康、有序發展。

第三篇:校車調研報告(改)

關於對襄城縣學校幼兒園校車情況的

調研報告

由於我縣中國小校佈局調整起步較早,到2014年全縣學校佈局調整已基本到位,並保留了一部分教學點,公辦學校基本可以滿足就近入學的要求。但隨着社會及經濟的發展,家長對子女教育越來越重視,捨近求遠擇校讀書的現象屢屢出現,加之部分家長外出務工,子女無人看管,選擇寄宿式學校就讀的學生日益增加。同時由於國家對民辦教育及學前三年教育的鼓勵和支持,民辦學校數量逐年增加,爭奪生源之風也與日俱增,跨區域招生應運而生,提供接送服務成為民辦學校幼兒園爭奪生源的條件,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日益呈現。為了解全縣校車安全管理情況,進一步促進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更加重視和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組織開展了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調研活動。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全縣現有中、國小校175所(其中公辦高中3所、國中17

所、國小125所,民辦中、國小30所);幼兒園110所(其中民辦109所)。由於中國小布局調整起步較早,學校規劃已基本到位,並保留了一部分教學點來滿足學生就近入學的需求,公辦學校基本可以滿足就近入學的要求,不存在使用校車接送問題。主要是寄宿制民辦學校、幼兒園為攬生源存在使用車輛接送學生幼兒。從2014年11月甘肅校車事故後,我縣先後召開多次會議,再次

明確要求當時使用的非專用校車一律停止使用,確需接送的學校,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專用校車。同時各學校幼兒園分別簽訂了承諾書及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一律不在使用非專用校車,等待校車條例的出台,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遲遲未出台。在春節前後,部分學校幼兒園購買了專用校車,今年春季,開始運營,由於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尚未出台,所以相關手續一直都沒有辦理。4月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台後,由於省政府一直沒有出台具體的實施細則,市政府也沒有制定相應的措施,各縣區政府均無法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校車許可。截止目前,省市政府仍未出台相關政策,我縣政府也未出台實施辦法,所以現有的52輛專用校車(校車服務公司15輛、幼兒園自購37輛)尚沒有實施校車許可。全縣大部分民辦學校和校車服務公司簽訂服務合同並設定接送路線,由學校指派跟車接送人員,校車服務公司根據學校錯時休息的情況實行錯時接送學生制度。民辦幼兒園的專用車輛尚未納入校車公司管理,分別由專用校車所屬幼兒園根據招生情況實施接送。

我縣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從2014年開始,當時縣安監局、縣公安局、教育局聯合出台了關於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車輛管理意見,對學校、接送學生幼兒車輛和駕駛人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由安監局牽頭,公安、交通、商務、教育等部門參與對違規車輛進行查處,當時所用接送學生幼兒車輛均為昌河、松花江、五菱、金盃等微型麪包車,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超員超載、使用拼裝車、報廢車。2014年,縣政府辦下發了《關於

在全縣集中開展中國小校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及非法民辦教育機構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確提出了只允許使用專用校車接送,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一律停用。對負責接送車輛管理的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分工。2014年,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國小校和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意見》(襄辦?2014?27號文件),加強各部門對接送學生車輛管理。期間,分別由安監局和縣政府辦牽頭進行了多次的治理,形勢有所好轉,但仍存在有規避檢查偷偷使用非專用校車接送學生幼兒現象。近年來,縣教科局結合自身工作職能,把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擺上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進學校、進課堂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種途徑,加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強警校共建,邀請交警到學校為師生宣講交通安全法規知識,提升廣大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學校還通過告家長書、召開家長會、與家長簽訂責任書等形式,勸告家長從自身做起,給孩子樹立榜樣,教育子女不乘坐無資質的車輛上下學;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了一次全面摸排,排查掌握了接送學生車輛基本情況,建立了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較好地落實了學校(幼兒園)對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主體責任,有效地打擊了接送學生車輛違法違規行為,學生、家長、車主的安全責任意識也有了明顯提高。

二、存在問題

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由於點多面廣,受道路、車輛、經費等條件制約,再加之管理經驗不足,因此,在我縣仍存在較多的問

題。通過調研,我們認為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車輛運行安全隱患較多,其中比較突出的有兩點:

1、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狀況較差。從全縣情況看,接送學生車輛除經交管部門核准辦證的專用車輛,部分車輛是沒有備案的專用校車,同時還存在偷用無營運資質的社會車輛,農村甚至有小貨車、三輪車、農用車接送學生。這些社會車輛安全性能較低,且駕駛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安全意識不強,令人十分擔憂。從調查情況看,以小型麪包車為主的社會車輛,沒有營運資質仍存在部分躲避查處非法運營現象。

2、接送學生車輛超員問題嚴重。由於接送學生時間相對集中,再加之車主及駕駛人員為了節約運營成本,獲得更多的利益,能上多少上多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認為學生所佔空間小,超載不會影響安全,超員超載現象普遍存在。每逢週五下午學生放學和週日下午學生返校時段,超員現象更為突出。

二是道路安全設施缺乏。調查發現,農村中國小校及幼兒園周邊交通標誌、標線不夠完善,缺乏相應的安全設施,如警示標誌、人行橫道線、振盪減速標線等,這些安全設施的缺少,不僅給學生候車帶來不便,同時也存在着諸多安全隱患。農村新修的 “村村通”水泥路,很多道路缺少、甚至全段路無任何交通標誌、標線,彎多路窄,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三是綜合治理難度很大。在調查中發現,接送學生的車輛安全管理難度很大:第一,學校雖明確要求學生上下學不乘坐“三無”車,但效果不明顯,對接送學生的車輛存在超員等違法行為,

教科部門受職權範圍所限,無法管理,更無法查處,即使勉強管車主也不聽,甚至會遭到車主的辱罵;第二,接送學生的車輛管理工作點多、面廣、戰線長,在交警警力不足的情況下,顯得力不從心;第三,有些車輛採取“游擊戰”刻意逃避執法部門的監管,形成了“教育部門管不了,交管部門抓不着”(更多請關注)的局面。

四是安全管理工作亟待加強。隨着專項整治行動的遠去,再加之還沒有形成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目前我縣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有所鬆懈,一些鄉鎮和單位心存僥倖,隨大流,互相推諉,如再不引起重視,會使前期專項整治期間取得的成果得而復失。

五是國務院出台《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後,省市未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台相應的校車管理工作方案,我縣縣政府也未出台相應的校車安全管理的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校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駕駛人也未取得相應的準駕資格。依據國務院出台《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目前,我縣現有的專用校車雖然正在使用,但是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駕駛人未取得相應的準駕資格,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同時,公安交警部門對查處的違規車輛處罰依據仍停留在《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出題以前的交管法,沒有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處罰標準處罰,起不到震懾作用,使其違法成本大大降低,無形中縱容了使用非法校車接送學生幼兒的現象。

三、幾點建議

結合我縣實際,在前期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

經驗,吸取教訓,建立健全我縣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為此,提出以下四點建議:

1、依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省、市關於校車管理工作精神,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要求,縣政府應及時制定有關“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各鄉鎮、各部門的工作職責,針對當前我縣校車產權多元化、管理不到位,投入不足這一實際,從監管機制建設、車輛准入及管理、駕駛人員教育及管理、經費保障等方面,提出切合實際、便於操作的相關規定,創造條件,逐步將所有專用校車納入校車公司統一管理,建立由政府牽頭、各部門配合加強對校車公司監管力度的長效機制,從制度層面、保障措施上確保接送學生車輛運行安全和孩子們的人身安全。2、繼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鞏固提高整治成果。在以往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結合新情況,由縣政府牽頭,對各鄉鎮、各部門 校車管理各自的職責進行明確分工,要求各鄉鎮、各部門按照自己的職責在全縣範圍內繼續開展校車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解決前期專項整治期間沒有解決的問題,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的車輛非法接送學生,落實好縣政府即將制定出台的有關加強校車安全管理的實施方案,為建立健全我縣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提供必要的條件。

3、着力解決好目前我縣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幾個突出問題。由縣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治理機構,抽調專職人員,明確職責,組織一次徹底的逐一清查規範工作,明確清查

規範期限,在公安、交通兩部門分別建立gps信息監控平台監控校車安全運行,逐一規範到位。督促有關部門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儘快解決好我縣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幾個突出問題,特別是部門間工作銜接要到位,不留縫隙,真正做到監管有力,工作不留死角。

4、加強宣傳,強化全社會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各部門和學校、幼兒園要繼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廣大學生、家長和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並要通過廣播、電視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社會力量來共同關心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營造重視學生交通安全的濃厚氛圍。同時,完善農村中國小校及幼兒園周邊交通標誌、標線。

5、建立長效機制,切實做好校車安全工作。由縣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治理機構,要做到真正長期堅持不解散。在清查期限結束後,要組織一次“嚴打”,對查出的違法車輛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從嚴從重頂格處理,凡查處的車輛必須將處理結果在電視上曝光公示後,按公示結果處理,公佈舉報電話,建立台賬,接受羣眾監督。同時,做好日常的監管及查處工作,並按規定公開處理,從而真正地把學生幼兒安全做好。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第四篇:永陽中心國小校車調研報告

永陽中心國小校車調研報告

1.本設區市現有校車數量。是否建立了校車管理檔案?有無統一的校車標識?

答:本校沒有公辦國小及公辦幼兒園的校車,對民辦幼兒園有檔案管理,並統一了標識。

2.本設區市現有校車有哪些來源?各佔多大比例? 答:沒有公辦校車。

3.本設區市有哪些校車運營模式?簡要介紹各種運營模式的基本情況。

答:都是私人自購買,用於接送幼兒上下學用。

4.本設區市是否制定了校車管理辦法,若是,請簡要介紹辦法的基本內容(如是否包括資質要求、許可證制度、年檢制度等)。各地制定的校車管理辦法請作為文字材料的附件一併上報。

答:每年幼兒園辦學年檢之際,對校車一併進行年檢,如果年檢未過關的校車,不對進行資格年檢。

5.校車的平均購置費用、每輛校車每年的平均運營維護費用、生均校車經費分別是多少?校車經費有哪些來源?各佔多大比例?

答:購置和使用、維護屬於私人經營,沒有統一的標準。

6.校車駕駛人員是如何管理的?建立了什麼樣的管理和教育制度?

答:駕駛人員實行駕照制度,沒有取得小型客車駕照的司機,不得進行幼兒接送。

7.現有校車可以解決多少學生的上下學交通問題?學生及

家長的反映如何?

答:國小生上學沒有校車進行接送,民辦幼兒園的幼兒上學80%以上都是用校車進行接送,家長反映主要是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超載。

8.本地區校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難點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答: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有一定程度的超載,建設政府設立公辦幼兒園,以便進一步規範校車的管理。

9.實施校車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對實施校車工程的意見和建議。

答:政府各部門要出台校車管理的更加嚴格的管理辦法,確保幼兒接送的安全,對於幼兒接送車要給於一定的政府傾斜。

永陽鎮中心國小

2014年5月12日

第五篇:校車安全調研報告

以下提供一篇調研報告給大家參考!

隨着社會的進步、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及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中國小生及幼兒上、下學乘車需求日益增強,一批批接送學生的運營車輛應運而生,但有些車輛的車況極差、駕駛員的基本素質很低,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引起市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為了規範車輛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學生出行安全,今年4-5月-份,市政協教科文衞體委員會通過發放問卷調查、走訪中國小及幼兒園瞭解情況,組織召開相關部門及部分學生家長參加的專題座談會徵求意見,到城管、公安、交警、交通、教育、安監、保險等部門進行調研,基本掌握了目前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目前的現狀

全市現有中國小187所,在校中國小生61313人,其中市區7所,15081人,不含職教中心和市一中,鄉鎮180所,50232人;幼兒園、學前班156所,不含私立幼兒園、小飯桌,在園在冊幼兒27159名,其中市區4所,2822人,鄉鎮 152所,24337人。到目前為止,全市對需要接送的學生及幼兒,因沒有明確的政策和統一的管理模式,暫無專門用於接送的校車。自去年60輛公交車劃歸交通局接管後,分流出一部分,增加流經學校附近的公交線路,因不是專用車,受車上其他乘客的影響,公交車很難保證按時到達,造成有的學生改乘其它車輛,了了無幾的客源,使公交車效益甚微,久而久之,此線路公交車也就名存實亡了。所以,接送學生的車輛除自家車、極少數公交車外,大多是無牌無證無保險、假牌假證、套牌套證的麪包車、小貨車、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等。這些車輛車況較差、安全係數很低,有的車主為了圖方便和經濟效益,擅自對車廂進行改造,增加座位和擺上小凳子,不按限載的數量分趟接送,常常把車廂塞滿為止,嚴重超員。上下學時段在校園門口接送學生的車輛蜂擁而至,亂停亂放、隨意行駛,秩序十分混亂,交通堵塞嚴重,只能靠交警臨時疏通,孩子家長對安全問題有的熟視無睹,有的心存僥倖心理,有的無可奈何,學生及幼兒出行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二、存在的問題

(一)車輛及駕駛人狀況堪憂

從調查的情況看,接送學生的車輛大部分是政府禁止營運的報廢車或帶“病”車,安全性能很低,且車主又沒有購買交強險,令人十分擔憂。駕駛人素質參差不齊,整體偏低,安全意識不強,又因接送學生不同於一般乘客,所以根本沒有具備從業資。 格的,個別駕駛人甚至連駕駛證都沒有。

(二)超員現象嚴重

從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專項調查來看,超員現象十分嚴重。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車主及駕駛人為了一味地追求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能上多少上多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特別是幼兒園的接送車,認為學生所佔空間小,超載不會影響安全,如定員七人的麪包車擠十幾個人甚至更多。二是學生乘車時間集中。學生上、下學的時間都是在規定的一個時段內,搭乘車輛的學生只要看到有車,就會爭着上車,而駕駛人也不拒載;三是時間緊。接送學生的車輛,由於接送時間的特殊性要求,在實際接送中幾乎是“一次到位”,增加了超載現象發生的概率,每逢星期五下午學生放學和星期日下午學生返校時間,超員現象更為突出。

(三)綜合管理不夠

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究竟怎麼管理,大多數人認為只是交警部門的事。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學校雖多次明確學生上下學不乘坐“病”車,但效果不明顯,對接送學生的車輛存在超員等違法行為,受職權範圍所限,無法管理,即使管車主也不聽。從我市的實際情況來看,中國小校、幼兒園比較分散,學生出行乘坐不合格車輛,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在交警警力不足的情況下,單靠交警部門來管理,確實有一定的難度。交警曾查扣一些不合格接送學生的車輛,但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受到影響,所以對此類車輛可能出現的交通危害也無可奈何。還有些車輛採取“游擊戰”刻意逃避執法部門的監管,形成了“教育部門管不了,職能部門抓不着”的局面。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四)安全設施缺乏

保證學生乘車安全不僅要做好學生乘車途中安全管理工作,也要做好學生候車時的安全工作,這就要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設施保障學生候車時的安全。城區中國小校及幼兒園周邊交通標誌、標線不夠完善,缺乏相應的安全設施,如候車亭、警示標誌、人行橫道線、振盪減速標線及停車泊位等,這些安全設施的缺少,不僅給學生候車帶來不便,同時也存在着諸多安全隱患。在鄉鎮農村,雖然隨着 “村村通”工程的實施,修建了相當規模的水泥路或磚路,但是,交通安全設施也不健全,很多道路缺少、甚至全段路無任何交通標誌、標線,路面較窄,路況較差,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三、確保學生出行安全的建議

(一)明確職責,綜合管理

當前,學生出行所暴露出的安全問題,不是單靠哪一個部門或一兩次突擊整治就能解決的,而要從根本上消除學生出行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以政府為主導,建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主體,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安全防控體系,加強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態勢。政府:主要是制定有效的管理辦法,協調各部門的關係,進行責任劃分,加強對各部門落實管理措施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負責任的單位-和領導進行懲戒,保證管理措施倒位。安監部門:要做好與有關部門關於學生乘車安全的協調和督查工作,嚴格督促各部門、各校學生接送安全管理措施的貫徹和落實,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經常性地檢查和監督。交通部門:要在穩定原有運力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公交系統的主力軍作用,會同政府周密、合理地安排接送線路,建好相關接送點上的安全設施,同時,做好接送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使其努力做到認真負責、熱情服務、按時準點、安全行駛,全力以赴做好學生的接送工作。公安交警部門:要認真做好接送學生車輛的檢測工作,嚴禁不合格車輛接送學生。定期組織接送學生車輛的駕駛員集中學習和培訓,對學習和培訓情況做好記錄整理存檔。促使駕駛員限速、低速行駛,加強對接送過程的檢查,及時查處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在學生上、下學等重要時段和路段科學部署警力,加大查處力度,改善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各部門及學校的聯繫和協調,督促各校做好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工作,要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計劃,制定相關的考核方案。公安部門:要按照公安部《關於農村派出所參加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的精神。組織全市各派出所切實擔負起轄區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對接送學生車輛存在的交通違法行為,決不能手軟,更不能姑息遷就,堅決從嚴從重處罰。城管部門:要加大經費投入,完善交通標誌標線建設,全市中國小及幼兒園路段均要設置警告、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誌,使校園及周邊交通環境明顯好轉。

(二)嚴格審批,規範管理

一是實行審批制度。凡是接送學生的車輛,在接送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手續,取得道路運輸許可證,且僅限於在規定的道路或相應的行政區域範圍內接送學生。並通過調查交警部門的事故記錄、保險公司的理賠情況和安全駕駛情況以及現實表現,對駕駛員進行審核,確保接送車輛和駕駛員符合相關規定;二是健全檢查制度。成立由。 城管、安監、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接送學生車輛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集中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逐校、逐車、逐個駕駛員檢查。同時要切實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掌握接送學生車輛的基本情況,對發現的問題,當即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明確責任人,實行跟蹤督查,直到整改到位;三是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市政府與有關部門要分別簽訂責任狀,明確工作職責,並與各學校、車主之間也要層層簽訂責任狀,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落到實處,特別是對因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不及時消除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四是有關部門要嚴格把關,對符合條件的全市所有中國小校和幼兒園專門用於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核發“校車準運證”或“臨時校車準運證”,並在車身粘貼統一的校車專用標識。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護能力

對學生乘“安全車”的問題,交警聯合教育部門通過播放宣傳光盤、懸掛宣傳橫幅、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掛圖、發放交通安全宣傳畫冊、宣傳單、温馨提示卡等方式,開展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宣傳超員、超速、酒駕等嚴重違法行為的危害性,教育廣大學生及家長不乘無牌無證車、不上超員車、不坐帶“病”車,讓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學校應根據學生不同年齡、不同層次的特徵,開展“大手牽小手、小手拉大手”安全進出校園形象生動、靈活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宣傳教育效果,增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並通過召開家長會、教師進行家訪以及通過孩子們給親屬、父母的公開信等多種形式,增強家長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的責任感、緊迫感和示範感,從自身做起,給孩子樹立好的榜樣,做到如自行車接幼兒一定要有安全座椅,摩托車接送國小生一定要戴安全頭盔等,不得超速、超載,不得違章行駛。同時公安交警部門要安排足夠警力,維護中國小校、幼兒園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及時糾正和制止危及孩子們交通安全的行為,從源頭上杜絕“病”車接送學生的現象。

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問題既事關諸多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也是一個社會問題,因此,我們必須時刻繃緊交通安全這根弦,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加大對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檢查力度,及時排除隱患,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研究,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我市中國小生及幼兒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