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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酒風俗之我見

欄目: 調查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52W

辦酒風俗之我見

辦酒風俗之我見

中華民族歷史文化淵源流長,其中遇事辦酒的傳統同樣由來以久。辦酒無非是為了分享喜悦,或是宣告見證重要事項,或是送去逝者。但發展到今天,辦酒的人越來越辦不起,卻又不得不辦;吃酒的人也越來越吃不起,卻又不得不吃。特別是在農村,人們越來越不堪重負,甚至是到了談“酒”色變的程度。那麼,辦酒到底怎麼了呢?它怎麼就成了人們生活中的包袱呢?我們的傳統文化出了什麼問題?我們又應該如何去矯正呢?帶着滿腦子的問題,特對我蒼坊村辦酒風俗進行了調查與分析,具體情況如下:

一、蒼坊村基本情況介紹

蒼坊村位於瀏陽市南區、中和鎮經濟文化中心,是原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同志故居國家級“4A”景區紅色旅遊所在地和秋收起義重要策源地。村域面積達30.3平方公里,山林面積4.1萬餘畝,耕地面積4000餘畝,轄區21個居民小組,1468户,人口 5808人,人平均純收入14605元,每户年收入10萬元左右,每户年支出費用在45000元左右。

為了詳細瞭解我蒼坊村辦酒情況,特隨機抽查了100位村民,其中男性為68人,佔68%,女性為32人,佔32%;20-45歲53人,佔53%,46-60歲31人,佔31%,61歲以上16人,佔16%;每户年吃酒費用在1萬元以下的佔21%,每户年吃酒費用在1-2萬元的佔72%,每户年吃酒費用在2萬元以上的佔7%;在家庭經濟支出中認為吃酒是主要經濟開支的佔92%;對吃酒有壓力的佔89%;認為現今的辦酒風俗存在惡習的佔93%。

二、現今辦酒風俗存在的問題

(一)濫辦現象嚴重

婚喪就先不論,像生日酒、滿月酒、週歲酒、升學酒、喬遷酒、冬至酒、清明祭祖辦酒、各種神仙辦壽酒、蓋廟辦酒、買房買車請酒等,有的時候真是讓人應接不暇,一天要趕三、四場酒宴也是常事,有時候不得不讓人感歎“分身乏術”啊。

(二)浪費現象嚴重

也不知道從何時開始,何人所立的規距,素菜不能上酒席,不然將視為怠慢、不懂規距。所以,辦酒席的席面全是葷菜,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裏遊的肉類應有盡有,可是每次散席至少剩下一半以上,蒼坊村人情往來少一點的家庭,辦酒最少是25桌,以一桌普通一點的菜400元計算,每桌最少浪費200元,總計浪費最少是5000元,人情往來多一點的酒席浪費就是上萬元以上。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浪費的錢至少頂一個人一個月的勞動成果。

(三)程序極為繁雜

以辦喪事酒為例,一般要辦三天,程序有放河燈、祭大王廟(告廟)、祭祖、午奠、蓋燈、燒紙屋及鼓、樂、歌、舞、追掉會、晚會等活動,最後是出殯還山。整個流程下來需要幫忙的人數就將近上百人,加酒席整個費用一般在4萬元左右,對於家村家庭來説是一筆沉重的費用,甚至於有的家庭還要舉債辦酒。

(四)跟風、攀比現象極為嚴重

國人是最為愛面子的,辦酒的人如果沒得到別人的好評是沒面子的,沒有比別人辦得更好是更加沒面子的;吃酒的人如果不去或送的禮數輕同樣會沒面子;後辦、後吃酒的如果禮數不加一加也是沒面子的。沒面子輕則讓人瞧不起,重則被人戳脊樑。所以,不管是辦酒的

還是吃酒的,都打腫臉充起了胖子,你怎麼來我就得怎麼來,甚至還要比你多才是夠意思、夠朋友、夠親戚,造成了跟風、攀比、水漲船高的現象。

(五)低俗文化盛行,可謂亂行其道,烏煙瘴氣

在近一些年的喪事中最為明顯,親人逝去,本應該是一件極為傷心、悲痛的事情,我們辦喪酒的目的不就是為了寄託哀思、痛惜逝者、緬懷逝者的嗎?可你看看現場:唱的是“好日子”、“走進新時代”,講的是“葷”段子,跳的是大腿舞、肚皮舞、豔舞,整個現場可以説是載歌載舞、熱鬧非凡。做為逝者的親屬不知道應該哭還是應該笑?更加不能容忍的是有的人把這種低俗當民俗,高叫着可以“衝喪”口號,大行迷信歪理:“只要現場搞得越熱鬧,以後逝者的子孫就會越來越興旺發達”,讓辦酒內涵變了味。

三、原因分析

(一)辦酒的目的發生了變化,想回收份子錢

以往人們辦酒無非是為了分享喜悦,或是宣告見證重要事項,或是送去逝者,而吃酒的人為表恭賀或慰問之意特送上一些禮物,你來我往的,增進了感情。可現今人與人之間的人情往來,早已由禮輕情意重轉變為禮重才情意重,以前禮輕的時候多送幾回也沒事,可禮重了事必家庭承受不了,必須要回收回來,否則的話,人情關係根本維繫不下去。所以,現在人們辦酒初衷里加了一個內容,就是收回來往的份子錢,而辦酒就成了收回份子錢、溝通禮尚往來的最好橋粱。

(二)辦酒之風已進入了惡性循環,形成了惡性潮流

現今辦一場酒的花費實在太大,一場酒辦下來,一般收回的錢除掉開支後還沒有一年送出去的錢多,如果我要收回成本是不是要多辦,你多辦那麼我是不是也要多辦,你多辦我多辦大家一起多辦,越辦越收不回,壓力越來越大,因為錢都被大家花出去了嘛,辦得越多大家花出去的錢就越多且越快,長此以往,逐漸形成了一股惡性潮流,讓人苦不堪言、不堪重負。

(三)對辦酒還是缺乏有效的具體的監管

雖説現在我蒼坊村對辦酒各種亂象已引起重視,如組建工作班子開展專項巡查;建立紅白理事會,修訂完善村規民約、紅白理事會章程,並在村部和交通主幹道通過宣傳欄、燈箱廣告、主題牆繪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教育引導村民規範辦酒事宜,但是還是缺乏有效的具體的監管措施,整治流於行勢,造成漏洞頻頻,整治成果收效甚微。

例如:在蒼坊村《紅白理事會章程》辦酒標準中要簡辦的規定是辦酒不得超過20桌,可實際當中是這樣的:村民辦酒是隻擺20桌了,但是卻辦了好幾個20桌,把客人分批分時段給辦了,那麼這算不算簡辦呢?答案肯定是“不是”。又例如:在蒼坊村《紅白理事會章程》辦酒標準中要簡辦的規定是每桌不得超過300元,那麼在監管過程中如何來界定這酒席是否超標呢?是靠嘴巴説嗎?

四、解決辦法

(一)應重新樹立勤儉節約文明之風

勤儉節約一直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不是勤儉節約就不重要了呢?並不是。我們應該更加珍惜來之不易的生活,因為我們國家還有好多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而且我們一但形成了浪費、奢侈之風,表面上我們看到的只是物質的浪費,但長此以往它會腐蝕我們的精神,讓我們意志消沉,從而造成事業的衰敗,甚至是影響到國家的興亡。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在任何時候都應樹立勤儉節約文明之風。我們應當充分運用電視、互聯網等官方媒體及社區微信羣,大力宣傳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節約一分錢、一度電、一粒糧、一滴水等,弘揚勤儉節約傳統美德,奮力營造勤儉節約的良好風氣。

(二)重在制定新的合理的辦酒章程

1、合理章程應有寬地域的統一性

按照風俗,我們辦酒招待是以賓客為大的,特別是孃舅家的人,我們稱之為上賓大人或高親,那麼在規距一塊是不是要照顧孃舅家的人,不然怠慢客人輕則挨批,重則不相往來。如遇到非本村、本鎮、本市、本省的孃舅家的人,我們制定的關於辦酒的鄉規、民約、章程能否適應呢?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不能”。大家應該都知道形容我們湖南的一句話:“十里不同音”,意思是:説話的口音不一樣,幾乎到了只要相差十里就有不同的地步。我們説話是如此,其實規距也是如此,都會有一些差異性。所以,政府部門應當制定寬地域的、統一的、新的辦酒章程,才能避免不同鄉鎮、縣市親屬不會覺得怠慢,真正解決辦酒人的顧慮、賓客們的疑慮。

2、合理章程應詳細、具體、簡單化

要改正舊的辦酒章程,必須有一全套詳細、具體的章程來取代,比如拿辦喪事來説,要提昌簡事簡辦,不做道場,辦西式的。那麼西式的具體是怎麼個流程呢?對於農村來講應該絕大部分人是不知道的,都不知道具體怎麼辦,那麼又談何簡事簡辦呢?

3、合理章程應有針對性

制定新章程時,應該直指要害,針對惡習對症下藥。比如要杜絕酒席上吃一半浪費一半的現象,是不是可以直接規定把菜的個數減為8碗,且把素菜搬上桌整成4葷4素,如此是不是直接降低了酒席成本並減少了浪費呢?

(三)重在加強落實辦酒總管人員的監管責任

其實説到辦酒,在走訪的過程中發現,大多數辦酒人是根本不知道怎麼操作的,每當要辦酒都是請辦酒總管來負責的,辦酒人只負責出錢,總管人員負責一切。所以不管是要實行新規還是舊規,都掌握在總管人員手中。所以應當加強辦酒總管人員的監管責任,辦酒總管與辦酒人同責,並對辦酒總管實行執證上崗。辦酒總管人員(如提調、司庫)必須保證經專門的管理部門培訓、學習新規並考試合格後取得上崗證方可接受辦酒人的邀請,否則辦酒總管人員視為違規;辦酒人邀請無證人員從事辦酒總管事務的,同樣視為違規。辦酒總管在辦酒期間不得違章指揮,對違章現象要及時制止,否則視為違規。可以説辦酒總管才是辦酒實際的執行人,只有通過對辦酒總管的監管才是最為有效的。

(四)必須嚴懲辦酒亂象

糾正現今的辦酒惡習,應加大處罰力度和提高監查級別。只有鎮級別以上政府部門親臨監查方能起到震懾作用,對在辦酒過程中發現的違規亂象,必須嚴格處理相關責任人,該教育的就教育,該通報的就通報,該行政處罰的就行政處罰,對任何“鑽空子”、“打擦邊球”行為實行“零容忍”,剎住這一股歪風邪氣。

五、結論

不管是什麼風俗,都要及時的去引導,一但讓惡習形成了一股潮流,在矯正的時候將費時費力、困難重重。必須及時的採取具體的有效的管理、處罰措施。否則,讓它愈演愈劣的話,不僅會成為我們的沉重負擔,還會影響羣眾的生活水平和質量,更會使我們正常的人際關係和良好的社會習俗遭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