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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保衞管理制度辦法(新版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99W

學校安全保衞管理制度辦法(新版多篇)

學校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一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的各項安全防範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防止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生命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保衞制度: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上級主管部門以及學校有關加強安全保衞工作的指導意見,認真以主人翁的態度做好學校安全保衞工作。

2、每學年開學初,學校要按照教職工歸屬範圍層層簽定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實行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全責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報告制。

3、嚴格門衞管理,學校門衞必須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做其他私事,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校詢問、登記制度,人員和車輛未經同意不準進入校園,非放學時間,沒有家長帶領或教師允許,不準讓學生獨自離開學校。

4、嚴格節假日值班管理,節假日期間,學校要組織、安排好值班護校工作。凡輪到值班的老師要及時到崗,認真開展校園巡查及人員進出校門的詢問、登記等工作,確保節假日學校校園安全。

5、嚴格教師值勤管理,學校要安排好校園內課間教師值勤,值勤老師要及時上崗,並做好值勤地段學生活動的巡視、指導和教育工作,確保校園內學生課間活動的安全。同時,值勤老師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6、嚴格學校財物管理,各處室及有關場所的貴重物品應妥善放置,學校財務室要安裝必要的防盜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人員要按規定及時將現金存入銀行,對不超過規定數額的現金、有價票證一律存放於保險櫃內。

7、嚴格電化教室、實驗室、電腦房、圖書館等專用室的管理,下班前,各專用室的保管人員要檢查各種用電設備電源、門窗是否關閉,確認後方可離開。

8、加強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每學期要對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學校各消防重點部〔〕位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並經常檢查、按時換藥,保證滅火設備的完好、有效。

9、加強對師生進行交通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每學期要對全體師生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在上學、放學的路上遵守交通法規,一律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同時,禁止非本校機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進入校內,老師所帶交通工具必須按照學校指定位置存放。

10、引導教師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體育課、科學實驗課等教學時,要事先檢查設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況,講解安全操作規程。校外社會實踐以及集會、集體外出等活動,要堅持報批制度,要事先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知識教育。學校對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不組織他們參加與其身體狀況不相適宜的體育運動、勞動或其它活動,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二

一、學校門衞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門衞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門衞人員在值勤期間務必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脱管失控;要統一着裝,衣着整潔,儀表端莊,禮貌執勤,熱情服務。

二、學校(班主任)讓學生明確開、關校門的時間並及時告知家長。

三、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大門要二十四小時處於關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衞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掉。

四、外來人員入校務必持有效證件,嚴格履行登記手續,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有校內人員領入,否則,不準進入校園。門衞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職責,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

五、門衞對進入校園的車輛要嚴格審查登記,一般狀況下禁止機動車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務必在指定地點停放。非本校車輛禁止進入學校,嚴禁將場地開放與停放社會車輛。

六、學校在上課、辦公時間,在校教職工不得隨意離開學校,凡因外出辦事需要離開學校的,務必憑學校領導批准的出入證明,並經門衞查驗無誤後方可離校。在上課時間學生出校務必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由教師陪同至大門,理解門衞人員的檢查,方可離校。

七、門衞要禁止任何人將非教學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機學校安全的物品帶入校園,如有發現,務必予以收繳。

八、嚴禁學校沿街樓房出租給用於從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和營業性網吧等。

九、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門衞人員務必認真檢查,通知有關人員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

十、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門衞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務必憑有關負責人的批准單。門衞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務必配合。

十一、為了維護學校秩序,保障校園安全,門衞人員務必用心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叫賣。門衞人員應當拒絕和勸阻學生到校門口購物。

十二、校門口值班人員放學後按時到崗,維護好交通秩序,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十三、學校政教處人員認真做好課間安全巡邏。

十四、學校有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本制度,如有違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三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衞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衞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衞”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自行車橫衝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及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於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做好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用户的用電情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衞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衞工作。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四

學校安全是開展正常工作, 進行有效教育教學活動,提高全面質量的前提和保證, 為使安全保衞工作有章可循,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增強安全意識教育

1、全體教職員工要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校外隊成員會議,學習有關文件和知識;總結前階段工作情況,商討後階段工作。

3、及時向全體教職工通報社會治安的階段情況和上級有關部門關於安全保衞工作的指示。

4、要求沒個教職工關心和支持安全保衞工作。

5、定期召開學習大會,學生適時進行交通 、飲食、用電、用火、防盜以及春遊、秋遊等集體活動安全意識教育。

6 邀請有關部門作安全意識報告,並不定期在校內報窗展出安全知識圖片,並在校黑板報選登安全知識。

二、加強值班工作

1、加強對傳達室的督促、檢查, 要求傳達室同志24小時值班 對外來人員進行必要的詢問,如有疑問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或保衞組有關人員報告,要求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2、加強對傳達室同志的思想教育。

3、在特殊階段採取特殊防患措施,適當增加夜間值班人數,要求巡邏。學校主要領導直接參加巡邏,以便當場處理特殊問題。

三、加強對總務處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 要求出納按規定存放現金和帳單。

四、實驗室工作人員耗燃爆藥品的保存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並定期檢查。

五、落實學校配電房、實驗室、電腦房、檔案室 、圖書管等重要部門的安全或防盜措施 ,食堂鍋爐工堅持持證上崗,嚴格定期檢查,排除隱患不出事故。

六、重視校舍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學校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五

一、學校安委會領導學校治安保衞和消防安全工作,學校保衞科具體負責和管理學校治安保衞和消防。

二、學校實行校、科室、年級組和各重點部位三級管理責任故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全校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防盜、防毒、防事故的“四防”教育。

三、加強門衞管理,嚴格履行門衞制度,把好人員出入關。

四、校保衞科設消防安全員,負責全校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設備檢查,隨時保證消防設備完好無損;負責用火防火責任書的簽訂和落實。

五、學校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衞科消防安全員任隊長,定期組織消防隊員訓練,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幹,並負責教會教職員工“五知二會”。

六、校綜治會和保衞科人員,負責定期對全校治安和消防安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給有關部門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節假日放假前均應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安排校領導和科室幹部行政值日,檢查當日校規校紀,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由校保衞科安排安全保衞值日,負責檢查當日安全保衞工作,共同維護教育教學秩序,處理偶發事件。

八、節假日由保衞科安排人員值班,作好值班記錄,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維護學校治安。

九、每年召開一次安全保衞工作總結會,對學校安全保衞和消防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A、在校長領導下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保衞工作。

B、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校安全保衞工作,重大節日前領導小組負責佈置學校各方面保衞工作,確保節日安全。

C、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各室場責任人簽訂責任書。

D、加強防火、防盜經常檢查滅火器、消防栓、門、窗、鎖等。防止事故發生。

E、健全門衞、節假日值班制度,加強教師宿舍的管理,未經校長批准,外來人員不得在校留宿,凡留宿人員須做好出入時間登記工作。

F、如發現不安全事故和事件,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開會研究採取措施,並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或口頭報案。

G、加強教工食堂和師生飲食管理工作,嚴防食物中毒,危害師生身心健康。

H、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使全體師生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安全意識,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杜絕不安全事故出現。

I、各室場責任人要做好貴重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存放管理,嚴格檢查。保持室內清潔、通風、以免儀器設備物品損壞。專用室做到“開門不離人,人離關好門”。各室場要做好電源、電器的管理,防止觸電和電線短路引起火災等事故發生。

J、經常對全校的線路開頭、插座、電器設備、體育器械作檢查,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K、凡玩忽職守或違反制度的責任人,造成損失的,除賠償全部損失外,還要罰款損失款的10%。

國小安全保衞制度 篇六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校無事故,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確保集體、個人財產不受損失,特訂本制度:

一、學校要經常性加強學習、教育、宣傳,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二、加強領導,實行領導責任追究制。

1、學校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負責,組員由中層幹部、班主任組成。

2、教師實行輪值制度,列表上牆,明確責任。

三、學校要經常性組織人員對房屋、門窗、宿舍、廁所、圍牆、球架、旗杆、水電、樓梯等進行檢查和維修,消除事故隱患。

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教育落實到實處。針對防交通事故、防電、防水、防火發生、防中毒,要經常性利用會議、廣播進行教育、宣傳、訓話,並要做好記錄。

五、校內活動:學生集體集隊、上操、上課、搞清潔活動、外出參觀等教師必須到場,維護秩序和安全;落實責任,如教師應到場而未到場,發生事故直接追究責任人責任(包括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六、班主任要經常性教育學生不搞危險的涉及安全的活動;不玩危害個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險品(發現的要及時收繳),不到危害安全場所。

七、對教師食堂、學校商店要進行監督,嚴防食物中毒。

八、對學校各處室門窗關鎖、保衞責任到人,財產損失經濟責任追究到人。

九、未經學校批准,校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開展活動,校內職工如隨意牽引外人對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物產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

十、不允許不明身份人員帶領學生離開校園。

十一、對發生危害師生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事故,師生都有責任維護,視情節輕重,對見義勇為者實行表揚獎勵。對懈怠、旁觀者進行懲處。

十二、因故、因事請假或值日值班,嚴格做好交接班手續,交清責任。

十三、對外學區學生的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和教育並與駕乘人員和學生家長簽訂責任書,增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七

一、建立傳達室來客登記制度,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教育秩序。

二、教師騎自行車進校後一律慢行,統一存放於車棚。

三、外來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校園。

四、學生到校後一律不準隨便出校門,如確實需要必須由教師陪同。

五、學生到校後不準吵鬧、追逐、亂扔東西、破壞公物及花草樹木。

六、值周教師上崗要佩戴值周標誌,認真維護課間秩序和安全,指導學生進行有益的課間活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周教師上班要提前15分鐘到校,放學後要巡視全校,檢查各室安全保衞情況。

八、學校重點部位如校長室、電腦室、總務會計室、傳達室、打印室、圖書室和食堂等處要加強防火防盜,有專人負責。

九、體教職員工都要認真對待安全保衞工作,明確各自責任,確保學校安全。

十、學校校務會議成員要定期討論、檢查安全保衞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八

一、安全保衞人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時到崗,不得隨意脱崗,校外人員進校要嚴格登記。

二、教導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三、學校安全保衞人員及班主任均為安全職責人,校長是第一職責人。

四、學校對發生安全事故中的師生員工務必在半天之內通知其親屬或家長。

五、對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務必在半小時內上報分管領導或校長,需報案的務必及時報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務必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七、學校教職員工人人有義務捍衞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學校總務處每學期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

九、學校安全職責部門為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