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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5W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衞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並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遊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准後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國小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衞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衞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衞生管理,自覺接受衞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範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衞工作,建立專羣結合,人員防範和技術防範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衞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衞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衞、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衞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學校,不得無故脱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學校人員情景,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學校,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景,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繫。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學校。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一天上午、午時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脱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職責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脱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一天檢查設備設施情景。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衞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台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團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鋭器、危險器具進學校,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鋭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職責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職責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職責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本事。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範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並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乾粉滅火器一部,並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餘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衞工作,定期召開領導班子會議,把安全保衞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

二、強化羣防意識。定期向廣大師生員工進行安全防火、治安防範教育,使他們掌握有關方面的知識,做到有備無患,並教育職工從我做起,自覺消除隱患。

三、定期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隱患要時報告學校有關科室,請求協助解決。

四、加強對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師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師遵紀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積極做好“雙差生”的轉化工作,對他們不歧視,不放棄。對無故不到校上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

六、精心組織體育課堂教學和學生大課間活動,避免事故的發生。無論課上、課下,學生髮生的事故,在場教師都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學校領導。

七、學校的大型活動要嚴密組織,職責明確,安全措施得當。要確保活動場地的出入口通暢,設施安全可靠,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八、嚴格執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設施要做到齊全完備,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有效使用。

九、防盜措施得力,安裝報警器、鐵門、鐵護欄、鐵保險櫃,財務室不超存現金過夜。

十、加強值班,加強對門衞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門衞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確保學校安全。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週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衞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繫,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於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並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牆、擋土牆、欄杆、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全校師生員工有義務維護校園的安全,對違反本規定者要及時進行勸阻,實行教育為主的方針,對情節惡劣者要及時報告學校,由相關部門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2.進入校園範圍的所有人員和一切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人員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問,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員,聽從指揮。

3.愛護校園內的設備和設施,教學樓的多媒體設備、桌椅、黑板、門窗、風扇、日光燈、講台等一切公物,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或移作它用;開關門窗要輕,嚴禁用腳踢門,無故損壞公物;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4.愛護水電設施,節約用水、用電、人員離開時要自覺關水、關電、關門、關窗。

5.未經學校批准,任何班級、辦公室教學時間不得在教學樓內進行文娛活動。

6.非本校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7.校園內一切公共設施特別是水電、消防設施等,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裝。

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攜帶與教學無關的危險品和違禁品進入校園,如確係教學需要,當事人必須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後及時清理。

9.嚴禁在教學樓內生火、烹飪或私自接拉電線及裝接電器;除門衞及值班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內住宿及過夜。

10.不得在校園內外打鬧、喧譁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設備,以免影響他人。

11.任何班級和辦公室不得在教學樓進出通道上堆放雜物,後勤管理人員必須保障各通道暢通。

12.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必須共同遵守本規定,互相監督。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1、體育課

(1)學生上體育課必須着運動服裝,穿運動鞋。體育課中,如確需穿釘鞋時,必須得到體育教師的允許。

(2)學生上體育課必須遵守紀律,聽清教師關於課堂體育活動應注意的事項,記住安全要領,增強安全意識,防患於未然。要服從教師的安排和體育幹部的調配,不做與該節課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進行教師沒有佈置的運動項目。

(3)在進行包括鉛球、標槍在內的田賽項目鍛鍊時,場內、場外學生都必須服從教師安排,在教師指定的位置內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開小差,一切行動聽指揮。

(4)在體操項目練習時,必須注意自我保護,在無教師或教師指定的學生保護時,學生不能自行練習。

(5)任課體育老師為安全責任人,負責上述體育活動的安全教育。

2、課外體育運動

(1)所有班級和學生按課外活動輪流表參加體育課外運動,並按規定的項目活動,不得擅自進行其它項目的活動。

(2)學生在體育運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並按體育運動項目所規定的安全要求進行。學生之間要互相幫助,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3)學生課外體育活動要在指定場地上進行,不能亂竄亂跑,影響其他班級學生活動。嚴禁學生之間互相爭執、吵鬧甚至鬥毆。

(4)鉛球等投擲項目鍛鍊必須由班主任領取運動器材並負責安全監督,在無體育教師或班主任在場時,學生不能自行活動。

(5)各班主任老師為安全責任人,體育老師協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體育比賽或運動會

(1)全體學生必須遵守體育比賽或運動會規則,服從班主任安排,聽從糾察勸告,不進入危險區域,在指定的地區觀看比賽。

(2)運動員在參加比賽時要顧及周圍學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運動規則,嚴格按運動項目的動作順序進行,並做好準備活動。

(3)運動員在參加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組的安排,一切行動聽指揮,杜絕傷害事故的發生。

(4)大會領導小組為安全責任人,對參加運動會的全體師生負責。

4、體育衞生安全

(1)學生要學會自我監督,隨時注意身體功能狀況變化,若有不良症狀要及時向教師反映情況,採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應先調養或遵照醫囑參加與自己身體相適應的鍛鍊,禁止患病、帶傷學生參加劇烈運動或比賽。

(2)學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狀,禁止參加體育運動;

①體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種內臟疾病(心、肺、肝、腎和胃腸疾病)的急性階段;

③凡是有出血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氣管咳血,鼻出血,傷後不久而有出血危險,消化道出血後不久等;

④惡性腫瘤;

⑤傳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的學生,禁止參加長跑等長時間劇烈運動的項目鍛鍊。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一、安全保衞人員要嚴格遵守學校各類安全管理制度,要按時到崗,不得隨意脱崗,校外人員進校要嚴格登記。

二、教導處、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各類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三、學校安全保衞人員及班主任均為安全責任人,校長是一責任人。

四、學校對發生安全事故中的師生員工務必在半天之內通知其親屬或激。

五、對較大的安全事故,值班人員務必在半小時內上報分管領導或校長,需報案的務必及時報案。

六、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七、學校教職員工人人有義務捍衞學校財產及師生生命免受不法侵害。

八、學校總務處每學期定期檢查各種安全設施。

九、學校安全職責部門為總務處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一、朱家國小門崗制度

1、門崗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命令,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按學校規定時間上鎖、落鎖,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3、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登記,堅決執行進出人員檢查登記制度。

4、發現陌生人要進校,需問明情況,讓其登記,方可放行。對於行跡可疑者要阻止進入,及時報告,把不安全隱患拒之校門之外。

5、不到放學時間,不得讓學生出校門,確實有事者,須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批准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得脱崗,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文明禮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

7、維持校門秩序,保證門口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8、控制進出校園車輛和人員,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禮貌待人。

9、值班人員遇到違紀事件,及時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果斷處理,及時報值日領導及時妥善處理。

10、值班人員因事、因病等請假,需書面請假説明情況,報學校批准,並按學校請銷假制度執行。

11、堅持報告制度,對重大事情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12、嚴格檢查出校門的公物與物品,無許可證明,不得放行。

13、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時期,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體温檢測。

二、國小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耍或進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自行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裏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杆和窗台;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摸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後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後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於未然。

三、學生保護制度

1、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視。

2、學校應該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3、尊重學生人格,不得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安排未成年人蔘加聚會、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要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

5、不適易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6、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根據自身的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

7、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四、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權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內容;

5、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二、校長授權分管該項工作的校級領導,對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負責。

三、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組織師生開展滅火自救。

四、教師 “誰在崗,誰負責”,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

2、及時宣傳並模範地執行《行人交通行為規範》、《騎車人交通行為規範》、《機動車駕駛員行為規範》。

3、如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4、學校內不準騎車,自行車必須放在指定位置。

5、學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把安全當作頭等大事抓好。

六、教學活動及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以保障師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師生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必須按操作規範去做,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3、學校組織的有學生參加的勞動或者集會、文化娛樂、體育、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進行安全教育,並提供必須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有關設備設施時,要先看説明書,並且檢查教學設施的安全性後,方可實施。

7、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許私自動用。正常的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做好指導,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的帶電、帶毒、用明火的設施、設備嚴禁學生動用。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八、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1、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的安全隱患負有盡力排除並及時上報責任。

2、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發現人要立即報告校長和其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學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對隱患作出整改,發生事故要立即進行保護現場、搶救人員、並且立即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中心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後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①住院治療要上報。②一次3人就診要上報。③學校被盜1000元以上要上報。④火災500元以上要上報。⑤學生非正常死亡要上報。⑥國小六年級畢業後,未到國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要上報。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不受意外傷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應經常對師生開展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防火、防盜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

2、對教職員工進行經常性電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導,使全體員工懂得電器使用常識,增強防火意識。

3、未經學校領導的批准,任何人不許私自使用電暖風、電水壺等非教學用電器,一經發現給予批評和罰款。

5、冬季取暖,教師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經常檢查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燈等消防器材,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與清除。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衞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繫相關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門衞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