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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保衞制度【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66W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多篇】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一

一、辦公室的抽屜中不得存放現金、存摺、債券等有價證券,不得存放貴重物品過夜。

二、辦公室使用的文具、公章、計算機及各種資料必須認真保管,以防失竊。

三、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做到隨收縮好自己的抽屜,進出關好門窗,以防偷竊。

四、教師辦公室嚴禁吸煙。

五、未經許可不準使用電爐及明火器具。

六、辦公室成員必須學會使用辦公室和周圍的消防器材,發生火警可及時撲救。

七、配合校辦定期檢查辦公室的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八、下班離校時必須做好安全監察,關好窗、鎖好門,切斷電源。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二

一、學校要高度重視校園及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衞工作,成立相應的安全保衞領導班子。

二、所有安全領導班子成員,應負責協助值班領導管理好校園內的相關的安保工作。

三、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各班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以“安全、保衞”知識為主題的班會,時刻敲響安全警鐘。

四、嚴格按照標準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應設施,確保有備無患。

五、定期檢查學校體育設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六、嚴禁在校園內追趕、打鬧、騎自行車橫衝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學生。

七、防止外人對校園的干擾、滋事,及時協調、處理,防止事態的擴大。

八、搞好晚間巡查、防火、防盜,對事故隱患要防患於未然,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九、切實做好安全用電,按章用電,有事找電工,經常檢查各用户的用電情況,定期檢查電線線路,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及用電器,以免釀成火災。

十、實行安全保衞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決”,切實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衞工作。

學校安全保衞管理制度 篇三

一.保衞人員(門衞)安全保衞和巡查制度

1.每一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學放學期間,管理好校門口的安全,確保學生不發生傷害事故。

2.非放學時間學生要求離校,沒有班主任教師書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3.校外人員進出校門務必進行登記,並問明詳細狀況,未經登記或狀況不明,決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內,確保校園安全。

4.經常檢查巡視學校財產,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確保校產安全。

5.晚自習放學後,要檢查巡視各室門窗是否關牢,應關電源是否切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校產安全保衞制度

總務處應對學校建築物、旗杆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校長室,學校應落實相應的防範措施。

1.機房、食堂、實驗室按有關規定配備好滅火器,政教處應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維修。

2.總務處應經常檢查學校防盜工作。

3.財會人員應遵守財務制,禁止現金在辦公室存放過夜。

4.門衞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保衞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對不熟悉的來訪人員要嚴格實行登記制度。做好夜間值班工作,發現盜竊現象立即報告。下午放學後應仔細檢查教學和生活用房門窗,關嚴關實。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

5.較長時間的節日實行學校領導值班制度,寒暑假實行教師輪流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務必按規定時間準時到崗、離崗、並經常查看校安全生產狀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6.總務處要對各教室,專用教室、廣播室、文印室等插座,用電器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嚴防發生火災和觸電事故。食堂人員應按規定程序和正確方法操作燒煤灶具,確保安全生產。

三.現金、票證、貴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會計、出納務必嚴格執行銀行規定的庫存現金的限額,確因特殊狀況,務必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要及時報告總務處並設專人看守。

2.現金和有價證券務必存放有安全設施的保險櫃內,財務室的房屋要安全、牢固,並安裝有防盜裝置。

3.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務必兩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萬元以上鉅額款的,應派有保護人員。

4.個人的現金及有價票證不準在辦公室內存放。

5.學校各部門的貴重設備,在存放、運輸、使用過程中要納入守護人員視線。

6.存放貴重器材、設備的。庫房、實驗室、廣播室、電腦房、多媒體室等門窗要安全牢固,並設專人管理。

四.計算機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校園內計算機的管理,確保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的順利進行,防止非法網站以及盜竊、火災等自然災害的發生,特作如下規定:

1.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務必按照規程設置匹配電路走向。

2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務必有專人管理,職責到人。

3.凡有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務必制定相關的使用管理規定。

4.校內教學、辦公使用的計算機,不經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卸和更改IP設置。

5.凡集中存放的計算機,應制定突發性工作預案。

6.凡集中存放或零散配置的計算機,如工作需要搬出工作地點或出校門(含個人計算機),務必持有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的證明。

7.禁止教工下載非法刊物、黃色製品、反動言論。

五.外來人員(來客)登記制度

1.本規定適用於臨時出入校門的外來人員。

2.凡到我校來訪、會友以及其它公務活動的外來人員和車輛,務必理解門衞或值班人員的詢查,並登記後方可入內。

3.門衞或值班人員要詳細檢查外來人員的證件,登記來訪人員的姓名、工作單位和來訪時間並與前往部門或個人進行聯繫。

4.如來訪者攜帶機動車輛,值班人員要對車牌號進行登記,並標明時間,待該車輛離開後標明離校時間。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四

一、建立傳達室來客登記制度,嚴格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影響教育秩序。

二、教師騎自行車進校後一律慢行,統一存放於車棚。

三、外來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校園。

四、學生到校後一律不準隨便出校門,如確實需要必須由教師陪同。

五、學生到校後不準吵鬧、追逐、亂扔東西、破壞公物及花草樹木。

六、值周教師上崗要佩戴值周標誌,認真維護課間秩序和安全,指導學生進行有益的課間活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周教師上班要提前15分鐘到校,放學後要巡視全校,檢查各室安全保衞情況。

八、學校重點部位如校長室、電腦室、總務會計室、傳達室、打印室、圖書室和食堂等處要加強防火防盜,有專人負責。

九、體教職員工都要認真對待安全保衞工作,明確各自責任,確保學校安全。

十、學校校務會議成員要定期討論、檢查安全保衞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五

為加強安全保衞工作,保護人民財產不受損失,加強對學校各個方面的安全保衞工作,經學校研究成立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保衞工作制度,落實安全保衞工作具體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門安排安全保衞工作,協調有關方面人員,加強對校內安全保衞的聯絡網。在思想上重視安全保衞工作。

二、採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線,保證我校內安全無誤,通過責任落實人的具體措施,建立人防,安裝攝像探頭、紅外探頭、防盜門窗等物防,從思想上,技術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設施和設備達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門衞保安制度,聘請上海市保安公司專職擔任門衞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時看守門衞,雙休日另行安排幹部大樓值班,白天老師輪流不間斷值勤,節假日作特別檢查和記錄。

四、定期召開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找差距,總結經驗,做到安全保衞工作萬無一失。

學校安全保衞制度 篇六

一、加強對安全保衞工作的重視和領導,堅持“以人為本、從我做起”的原則,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學年開學初,學校要按照教職工歸屬範圍層層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實行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全責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報告制。教育教職員工遵守師德規範,不賭博、不酗酒、不從事有悖於職業道德的一切活動。

三、學校管理人員,尤其是班主任要教育學生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鬥毆、追逐嬉戲、搶奪強要、偷竊他人物品;不翻越圍牆,爬樹攀高;不攜帶火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學校;教育學生養成遠離毒品、黃色淫穢網站及音像製品、書刊、煙、酒的良好習慣,嚴禁學生抽煙、喝酒。

四、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管理制度。室外課、體育課、理、化實驗課教學,要事先檢查設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況,講解安全操作規程;校外綜合實踐活動課以及集會、集體外出等活動,要堅持報批制度,要進行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知識教育;學校不組織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的學生參加與其身體狀況不相適宜的體育、勞動及其它活動,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對學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食品衞生安全制度,並責任到人。實行定點採購、入庫前檢驗、成品檢查措施,嚴禁假冒偽劣和黴爛變質食品進入學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製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倉庫和廚房,嚴防

發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六、要特別加強醫務室的管理。校醫應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嚴格各項醫療制度;嚴禁假冒偽劣藥品、黴變失效藥品、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藥品進入校園;嚴禁非醫療人員隨意出入醫療室和藥品存放處。

七、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清理校內垃圾,磚、瓦、石塊等雜物,防止學生用於打鬧投擲造成傷害。

八、學校要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嚴格管理,不準隨便挪動,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保障消防通道暢通;學校對用電線路和各種電器設施要加強檢查,及時維修和更新陳舊老化無安全保障的電器、電線,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九、學校的重要場所、庫房要安裝牢固的防撬鎖、防盜門窗,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在庫房等特殊場所嚴禁吸煙,禁止使用電爐取暖。

十、加強學校財務部門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裝防盜門窗,嚴禁超標存放現象。

十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販在校門口或到校擺攤、叫賣。所有學生一律不準到校門口或擅自到校外購物。

十二、上課期間,教職工、學生不準隨便離開學校。必要時,必須憑出入證離校,並自覺接受門衞檢查和登記。

十三、禁止非本校機動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進入校內。12週歲以下學生禁止騎自行車上學、上街,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十四、教職工要切實管好自己的隨身物品,以防被盜。

十五、節假日期間,要組織、安排好值班護校工作,值班期間必須有校領導帶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