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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管理制度_保安員管理制度辦法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19W

保安員管理制度_保安員管理制度辦法精品多篇

保安管理制度 篇一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法規,依法辦事,認真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

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樹立高度的組織紀律觀念,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彙報,自覺接受領導檢查和羣眾的監督,如未及時上報後果自負。

三、上崗制度: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崗位,文明服務,執勤時要注意風紀,做到服裝整齊、儀表端正、精神飽滿、態度和藹、禮貌待人、熱誠服務,堅決杜絕上班時間嬉笑打鬧、脱崗、空崗、喝酒、吸煙、看書看報、玩手機、打牌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能隨意會客刁難、勒索、出言不遜等粗暴現象的發生。不準收取或索要他人的任何物品,更不能監守自盜。

四、接待制度:接電話時首先,喂、你好、請問您有什麼可以幫到您、請稍等我給您轉分機、對不起幫不了您。接待來賓時首先,站起身來或坐立端正、您好、請問您找哪位、請稍等我給您聯繫、某某某下來接您、請在此等候;如去財務或找校長的聯繫確認後登記並指引路線。

五、交接班制度:每天早晚6:50着裝整齊準時交接班,交接內容有:走讀證、快件、物品、對講機、警用器具等必須當面查驗清楚,發現問題急時提出並彙報給領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於未完成的工作內容進行轉交。

六、巡邏制度:巡邏過程中,須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對巡邏中發現的問題及隱患及時做出處理,並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隊長或值班領導報告。發現學生吵架的,應予以勸止,發現學生打架鬥毆等情況時應及時向有關領導會報並控制住局面,待有關領導到現場。

七、着裝制度:上班時着保安服,着裝整齊、清潔,不披衣、不惝懷、不挽袖、不卷褲腿、不歪戴帽子、不穿拖鞋等不做有損形象的動作。

八、列會制度:每週五下午6:30準時召開全體保安會議,每個崗位只留一人留守崗位,列會主要議題:簡要總結上週工作,安排下週工作,學習文件精神、傳達相關信息,反饋意見或建議。會議應有會議記錄,與會人員應做好要點記錄,按期完成會議做出的工作安排。

九、站崗制度:站崗時站姿要標準,不做小動作。觀察周圍情況,確保師生安全的出入校園。

十、保安員請假或離職制度。

1、請假制度:有事請假首先報告給班長及上級領導,經同意寫好請假條【最長批假時間一個禮拜】如有特出原因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急時打電話申請續假,對於未按時返回未打電話申請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2、離職制度:如辦理離職手續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提交離職申請書。

十一、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以下幾種處罰。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處以300元以下罰款以示警告。

4、屢教不改者或犯嚴重錯誤的解除保安工作資格。

5、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嚴格按【天津泰達楓葉國際學校安全防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聽信他人指令擾亂警衞的正常工作,如有臨時變動須向上級領導彙報,經認可才可執行,聽從上級領導的安排,其他人的指令不聽。

保安管理制度 篇二

1、門衞值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2、門衞人員要做到衣着整潔,講究儀表,以禮待人,語言文明。嚴禁在值班室內大撲克、下棋。嚴禁門衞以外人員進入值班室內看報、閒談。

3、嚴格執行來訪客人的登記,非本單位人員、車輛登記要嚴格手續;無合法身份證件人員要與單位內部要關人員、部門聯繫 ,經同意後方能進入單位內部;同時要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明顯標誌的車輛(如;警車、工商、税務、供電)等公務車輛可免於登記,提供進入單位的便利條件。

4、值勤、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值班時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值勤無關的活動。

5、做好報刊收發工作 ,對電匯、掛號信函要及時登記,通知、交送有關部門和人員。

6、值勤、值班人員對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有權進行必要的檢查,特別是運貨車輛應嚴格檢查手續,核對貨單,對手續不全或單貨不符的不得放行並及時向單位保衞人員報告;對夜間出入單位車輛、人員應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單位保衞幹部,特殊情況可直接撥打公安機關電話報警。

7、值班、值勤換班交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嚴密交接手續,交代有關未辦事宜,明確事宜要求,落實未辦事宜。

8、值班、值勤人員要熟悉瞭解單位帶辦領導姓名和聯繫電話。

9、值班、值勤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單位保衞人員。

10、值班、值勤人員違反單位門衞管理制度單位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保安室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條、保安執勤人員要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有較強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保安職責。

第二條、保安人員要舉止端莊、着裝整齊、指揮規範、禮貌待人、文明值勤、堅守崗位,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條、保安人員工作時間嚴禁喝酒、聊天、嬉笑打鬧或搞娛樂活動,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第四條、認真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對掛號信件,快遞要及時登記、通知及交送有關部門。

第五條、保安人員要嚴格執行外來人員會客登記,攜物出門驗證及夜間機動車輛出廠門檢查等制度。

第六條、員工下班時段值班保安要站立到保安室門口和通道口,負責和監督廠門口的秩序和安全,要搞好保安室周圍區域的環境衞生,保安室附近嚴禁停放機動車輛,不準擺攤設點。

第七條、保安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第八條、工廠上班時間必須有2名保安在崗,下班休息時間須有一名保安在崗值班(包括晚上),上班時間每兩小時巡邏全公司一次,巡查內容為:

<1>消防設施,

<2>非本廠人員進入車間,

<3>員工違規情況,

<4>車輛規範停放,

<5>廠區安全隱患。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九條、嚴格執行廠門出入制度:

1、上班時間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確有急事外出的,應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卡得主管批准;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準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主管批准,但只能在保安室內會客。

2、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的,經被訪人同意後,憑有效證件正確填寫會客單後,方可進入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方能離開公司;如一時沒聯繫上被訪人的可叫辦公室人員代簽名;嚴禁小商小販及社會閒雜人進入公司。

3、物資出入管理規定,任何車輛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登記手續,出廠的物資必須憑出門證放行。

第十條、在餐廳用餐時間,保安要協助餐廳管理人員維護秩序和安全。

第十一條、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的,保安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保安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幼兒園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崗位職責,規範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着裝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尊重師生和領導,服從管理。

二、保安員必須熟練使用幼兒園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幼兒園公物。

三、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四、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情況,填寫值班記錄並簽名。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脱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五、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六、外來人員的來防

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後聯繫被訪人,經允許後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與相關領導聯繫確認後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繫,並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七、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八、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並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後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責任。

九、保安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同意後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後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佈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開除出校。

保安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企業財物和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公司所有保安人員。

三、權責

總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執行的監督;總經理核准執行;

四、值班規定:

1、各崗位保安應着制服,保持儀容整潔、精神狀態佳、態度和藹、認真負責;

2、熱情接待來訪人員,總經理、理事以及貴賓來訪時應敬禮問好;

3、監督員工打卡秩序;

4、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因事離開崗位時必須有人代班,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安室;

5、值班保安嚴禁睡覺、看小雜誌、酗酒、聽收音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監守自盜。

6、不定時巡察廠內各區域,包括各樓層水、電源開關及倉庫物資,保證重要區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

7、廠內如發生民事糾紛,應及時勸阻和制止,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或總務處理;

8、保持保安室、公告欄、打卡機及廠門的清潔衞生;

9、加強對廠區、宿舍水電、消防設施的巡察,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處理,對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者,追究當班保安責任。

五、門禁制度

(一)人員進出管理

1、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生產部沒加班,保安應阻止員工進入生產部及倉庫,其它特殊情況須經相關部門審核登記方可進入。

2、員工上班時間出廠應持《出廠證》,有攜帶物品時,須有負責人檢查,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制止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記入值班記錄表備底。

3、員工應自覺維護廠內及宿舍環境衞生,保安有權制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垃圾的行為,包括在廠裏邊走邊吃東西的行為;

4、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批准後的放行條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物品及其它公司財物,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其所有物品。

5、外來人員因公入廠,保安應先幫其聯絡,徵得受訪人同意,並先登記後放訪客進入。

6、上班時間,嚴禁私訪,若有特殊情況需部門主管同意方可在前門保安室會客,會客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二)車輛進出管理

1、本公司車輛進出,須登記進出時間和駕駛員姓名,並持有派車單(

2、外來車輛入廠應在保安室登記,出廠時須持有有效人員簽名的《出廠證》。保安應嚴格檢查,攜帶本公司物品應由負責人在《出廠證》出廠貨物內容一欄上註明並簽字,值班保安將車內所載物品名稱、數量、型號與出廠證核對,無誤後才予以放行。

3、所有車輛入廠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自行車出入廠門,必須下車推行。

(三)物品進出管理

1、員工及外來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進出廠門時,須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與登記。

2、攜帶物料、加工零件、樣板或模具出廠,須有相關主管審核,在《出廠證》攜帶物件一欄上註明,經核實無誤後方可出廠。

3、廠商來廠交貨,應先在保安室登記,由保安通知收貨人員接洽。

4、對人員、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詢問相關人員加以確認。

(四)嚴禁進廠的外來人員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4、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員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嚴禁進廠的公司員工

1、攜帶違禁物品者;

2、上班穿拖鞋、短褲、背心者;

3、衣帽不整、形象外表太差者;

4、未經主管核准擅自帶客參觀者;

5、已經離職者;

(六)嚴禁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1、人同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所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符合者;

3、所持《出廠證》,但未經負責人籤核者;

4、員工上班外出,無《出廠證》、《請假單》者;

5、員工出廠,攜帶物品,《出廠證》上無負責人籤核者;

6、員工攜帶物品有《出廠證》,但物單不符者;

(七)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是檢查有無公司產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公司財物為主;

3、檢查時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説明,並請諒解;

4、嚴禁有公報私仇、故意刁難等不妥行為;

六、突發事件的處理

1、遇火災、水災、颱風等自然災害時應勇於救護,情節嚴重應迅速向有關部門和主管彙報,如遇颱風警報,保安人員應時刻準備防範;

2、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它保安聯繫,並立即打當地派出所電話報警,處理完畢後,應將事情經過詳細記錄在保安日誌上,嚴重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

3、員工之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並制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本廠員工與外廠員工發生爭吵、鬥毆等行為時,應協助調解,並及時報告保安隊長處理;

4、員工發生急病或工傷時,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和總務,以便迅速安排廠車或120救護車及時送往醫院;

七、工作交接

(一)值班狀況交接

1、接時交接班,詳細瞭解上一班次值情況;

2、查看保安值班日誌,檢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證件;

3、檢查來訪人員情況;

4、上級規定或寄存物品的轉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時,仔細檢查對講機、警棍和充電器、手電筒的使用狀態;

2、接班後,警具、警械應隨身攜帶,不得交於無關人員玩耍;

3、接班時警具如有人為損壞(因公損傷除外),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4、所有交接物品,應在當面交接時清點,檢查清楚,並詳細記錄於保安值班日誌上,以保證遇緊急情況時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則,由接班保安負責;

八、查勤及巡邏

1、隊長對保安崗哨及人員要堅持不定時查崗查夜,及時糾正保安人員的不規範行為;

2、查崗查夜的時間由隊長自行安排,晚上不得少於2次;

3、在查看時發現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每日查勤情況應詳細記錄於查勤日報告上,次日交總務審查;

5、查勤內容:

保安儀容儀表;當班保安日誌;物件簽收事宜,人、車、物出廠稽查;異常事件的處理;保安巡邏的內容。

6、保安巡邏內容:

上班員工有無睡覺、抽煙、閒聊等違紀現象;員工的上下班打卡;滅火器位置掛放是否移動,壓力是否夠,有無超過有效期;消防栓是否供水,防火標誌、疏散方向標誌是否正確;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作業現場有無隱患;水電設施是否正常,門窗安全及衞生,有無其它異常情況。

保安管理制度 篇六

為了加強對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員工有一個安全、舒適的生產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保護公司的財產、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公司大門安全管理規定

1、公司的大門警衞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

2、當班執勤應有分工,保證一人在室內電話機旁,執行室內公務,另外負責在廠區內遊動觀察,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體職責:

①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②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

③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④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睡覺等失職行為。

⑤應熟記廠內各處的水、電、易燃品、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位置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時整修。

⑥應檢查、監督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有有效證件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是本廠所需物品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⑦應遵照巡邏路線夜間每兩小時巡邏工廠、車間、倉庫,並做好巡查記錄。

⑧交接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入“交接記錄“,做好存檔。

二、人員管理

1、員工進廠區必須佩帶工作證、考勤卡,不佩帶者一律禁止入廠;

2、檢查、監督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打卡情況。

3、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查驗厂部開據的放行條後,方可放行。

4、親屬、朋友來廠找人一律在門衞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員電話通知所在單位在值班室會客,禁止私自進車間或辦公室找人。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律禁止入廠。

5、外來人員到工廠接洽業務,應在值班室辦理入廠登記手續,並電話聯繫有關部門接待人。經同意後,方可進入;離開時收回會客單。

6、因工作需要在廠內施工人員,經工廠領導批准辦理臨時工作證,方可入廠。工程結束後將臨時工作證全部收回。

7、來公司、工廠參觀訪問的人員,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後,由接待人發給參觀證,方可入公司或工廠。

8、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的職工,根據生產部所報送的加班人員名單核對相符後,准予進廠。公司人員假日、休息日進公司門衞負責登記出入時間。

9、廠內住宿人員,在工作時間外,憑工作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員,做好出入登記。

10、外來人員進入工廠,告知廠內嚴禁吸煙。

11、公司、工廠職工及外來人員嚴禁帶小孩入廠。

三、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攜帶產品、模具、工具設備和相關資料出廠,否則門衞有權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須帶以上物品出廠時,需要出具主管部門及公司業務員審批的放行條,核查清楚後方可放行,放行條保存備查。

2、各外協廠交貨時所隨帶其廠物品的進出,在進廠時先由門衞值班人員查驗登記,在離廠時再經門衞值班人員根據原登記核對符合後給予放行。

3、離廠人員經值班人員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自寫明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主管處理。

4、廠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廠時,按下列規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厂部開據的放行條核查後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衞人員查驗後放行。

四、車輛管理

1、本廠所有車輛(汽車、機車)出廠在值班室按規定要求登記。

2、外來車輛進入工廠,隨車人員必須辦理登記,經值班人員檢查無可疑後方可放入。

3、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應注意進廠車輛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屬工廠生產業務的,憑業務部開據的放行單查驗無誤後放行;屬於快遞公司發送物品出廠,必須由主管業務員簽發的放行條,經核查後方可放行。

五、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2、保安應熟悉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①判斷情況若尚可控制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主管及通知相關部門。

②判斷事故無法控制,應急速報主管領導和上級領導。

③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援單位及本廠安全負責人。

3、夜間或休假時,近鄰廠區、街道發生災害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領導。

六、消防工作管理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定,每一名保安員都是義務消防員,應掌握消防設備、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瞭解相關的消防知識。

2、保安科負責人應根據公司消防規劃落實具體的措施,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所有保安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3、所有保安人員都應遵循防火工作的“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及時發現和處理異常的聲響、亮光、異味、煙霧、車輛漏油等現象。

4、保安人員應積極參加、配合公司開展的各項安全防火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對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和保養。

5、一旦發生火警,除了門衞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員(包括下班人員)均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參加救火及維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七、獎勵與處罰

1、發現違章一次,扣罰5分,並酌情扣減當月績效工資。

2、月內累計違章四次,扣罰50分,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因違章造成一定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扣罰當月全部工資,直至開除。

4、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公園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七

一、執勤時應穿着保安制服,掛牌上崗,着裝要整齊、整潔、無污損,保安服不得與便服混穿。

二、在崗時要做到勤巡、勤查,及時發現和制止不安全現象和苗頭,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儘可能的把問題處置在萌芽狀態。

三、保安執勤時要加強文明勸導,對違反《景區管理規定》的不文明現象應及時制止,糾違時要先行敬禮,語言要文明,做到不亢不卑,以理服人。

四、在景區巡查時要熱情回答遊客的問詢,如發現可疑情況,應提高警惕,靈活處置。若事態嚴重,應及時制止或報警,同時向上級領導彙報。

五、做到定時、定位、定任務、定責任,強化三道防線,保障遊客安全。

六、做好交接班紀律,不準無故脱崗。

七、必須服從保安隊長及景區有關領導的糾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