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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8W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篇一

工程項目部屬工程監直接領導下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部門,為明確本部門內各項職能,確保各項工作高效展開,在公平、公證的原則下,特製度實施本制度。

一、工程項目部工作內容:

1、組織完成工程項目開工審批手續,協調施工過程中的外部關係;

2、組織實施招投標,協助簽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規範及合同規定和程序對建設項目進行從開工至竣工的全過程管理,實現項目合同目標;

4、制定並實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項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組織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門經理領導下的專業工程師負責制;

②工程部根據建設項目需要,可設經理一名,副經理一名,土建專業工程師兩名、安裝工程師兩名、資料管理員一名。

2、工程部會議制度

①工程部實行定期現場辦公室制度(怡和?星國際項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與定期會議相結合,根據工期、質量目標設專題會議;

②組織工程部與監理方定期現場辦公例會制度(暫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會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專題會議制度。

③積極參加監理例會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監理例會。

3、檢查制度

①要求專業工程師會同監理相應專業及施工單位技術、施工員於上午、下午對施工作業點巡查各一次,重點部位及關鍵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點達到100%,漏點處罰:每日每點50元(特殊情況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組織周小查,由工程師負責人與監理方負責人及各專業工程師會同施工方負責人共同實施檢查(暫定星期一上午9:00),組織月大檢查或分部分項檢查。請公司及管理人員參加,建立評比標準,進行現場講評,及時組織竣工工程初步驗收;

②針對檢查結果及時以文字形式提交有關各方籤認;

③工程部各崗位實行書面總結、計劃,分週報、月報及分段目標報告制;

④寫出管理日誌,註明當日巡查情況及時間,記錄工程會議檢查事項、工程簽證設計變更、施工質量、進度問題及相應措施的實施,並不定期對其抽查。

三、工程部崗位責任制

1、工程部經理崗位責任制

①工程部經理直接對公司工程總監負責,接受總監領導;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產計劃及總結,協助制定項目目標、協調內外關係;

③組織起草審查招標文件、評定招標文件、擬定發包項目合同主要條款;

④組織參與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制定和初步審查;

⑤主持甲方、監理定期周例會、月檢查、分部分項檢查,參與監理周例會;

⑥組織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查;

⑦將工程師報上的與施工單位來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時內報總經理,並在48小時內完成。

2、專業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①工程部專業工程師對部門經理負責,接受部門經理領導;

②起草並保存與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信函及各種法律文書,並在24小時內上報經理;

③組織項目施工審批所需資料;

④起草招標文件,擬定招標程序,參與評標,完成專業技術協議條款;

⑤進行施工現場工程量的統計、審核,並配合審算部進複核;

⑥組織進行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⑦組織對於隱蔽工程的驗收,並確保所記錄的資料的真實、完整;

⑧工程點的巡查工作應在48小時之內完成;

⑨組織起草變更、簽證文件;

⑩審查批覆施工方作業計劃、預結算資料及相應業務應在24小時之內完成;批覆質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聯繫單,在24小時完成。

3、工程部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資料(含公司主管部門文件資料),必須在四小時內傳達到部門崗位人員,根據相應文件內容傳達到相關單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負責簽訂的合同,必須確認合同方法律資格,經相關部門審查,報總經理審批簽署後,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據合同,圖紙由工程部統一發放,相關專業工程師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後交回工程部,以備存檔或滿足其它需要;

③設計院、總工辦簽署的變更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及專業工程師;

④專業工程師籤認的變更(通知)、簽證,由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審查籤認後,蓋技術專用章,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的工程項目檔案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程項目檔案歸檔範圍

本規定所指工程項目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公司在工程項目的設計、實施、竣工等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圖紙、方案、圖錄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標通知書,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採購合同,工程預(結)算書,工程設計圖紙,工程施工圖紙,往來公函,傳真,會議記錄,委託書,開工報告,請款報告,技術資料,主要設備材料估檢報告,施工記錄驗收報告,竣工報告等。

三、資料員及其職責

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即資料員),資料員負責檔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調閲、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工程項目的檔案材料;

2、檔案材料的保管;

3、檔案材料的查借閲、催還;

4、項目結束後與綜合部相關負責人完成檔案資料的交接。

四、檔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項目為單位,分別立卷,一項目一卷。

2、在工程項目的招投標階段開始立卷,收集該項目有關資料歸檔管理。

3、各項目的職能人員應將在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文件資料進行積累,整理和及時移交歸檔,移交檔案文件時,資料員必須在檔案移交清單上進行登記。

4、在檔案的首頁設卷內文件目錄,並填寫文件序號、編制單位、名稱、歸檔日期等信息(見附表二)。

5、在檔案的次頁設“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備要”,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標的價金,對方單位,聯繫人,重要日期備忘,應收工程款記錄等,該項工作由資料員負責,項目職能人員配合。

五、檔案的管理

1、對工程項目檔案系統排列編號,確定保管期限,編制檔案目錄(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對檔案進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對破損和褪色的材料進行修補和複製。

六、檔案要求

1、文件必須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須齊全完整,裝訂整齊,並適當管理。

3、傳真件應複印一份歸檔。

七、檔案的保管

1、檔案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防蟲蛀,防丟失,保證檔案的安全。

2、所有檔案應專櫃存放,加鎖。

3、所有檔案不得隨意查閲、變訂,不得置於公共場所。

八、檔案的查借閲

1、因工作需要查閲檔案的應填寫好查閲登記表方可查閲。

2、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

3、借閲人對所借之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複製、調換、塗改、污損、劃線等等,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4、借出檔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並報告項目經理及時處理。

九、有下列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違紀處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燬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檔案。

3、塗改、偽造檔案。

4、對檔案沒有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損失。

5、未按手續借閲、外帶及越級借閲。

附件一

工程技術資料參考目錄

1、開工報告、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2、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3、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

4、技術交底、技術複核

5、工程定位測量、放線記錄、複核記錄

6、原材料出廠合格證及進場檢(試)驗報告(鋼筋、水泥、磚、防水材料等)

7、施工試驗報告及見證檢測報告

8、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基槽驗收記錄

9、施工記錄

10、預製構件、預拌混凝土合格證

11、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驗收記錄及抽樣檢測資料

12、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3、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14、施工日誌、地質勘察報告

15、土壤(素土、灰土)幹密度試驗報告(回填土試驗報告)

16、砂漿配合比通知單

17、砂漿(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及評定

18、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單

19、混凝土(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及評定

(同條件養護混凝土試塊強度報告彙總及測温記錄)

20、商品混凝土出廠合格證、複試報告

21、鋼筋接頭(焊接)試驗報告,焊條(劑)合格證

22、水池滿水試驗記錄

23、建築物沉降觀測記錄

24、結構吊裝記錄

25、現場施工預應力記錄

26、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27、管道、配件出廠合格證及進場檢(試)驗報告

28、管道、設備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記錄

29、系統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試驗記錄

30、進場電器材料、設備出廠合格證及試驗報告)

31、設備調試記錄、接地、絕緣、電阻測試記錄

32、暖氣管道、散熱器壓力試驗記錄

33、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

34、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35、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記錄

36、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抽查記錄

37、竣工驗收報告

38、竣工驗收證書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篇三

1、由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性文件的收發、傳閲、編制清單歸類保存,工程項目資料管理制度。

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施工圖、技術核定單、變更通知單的收發,負責編制目錄,分發清單,所有施工圖的持有人應對圖紙的修改,變更及時標識。

2、所有文件資料由文件批准人決定發放範圍和份數,文件發放人應填寫《文件和資料發放登記表》,按發放範圍和數量發放文件,並做好編號及登記。

3、文件領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資料時,應在文件發放的表格上登記簽字。

4、在發放過程中,文件使用部門應及時撤出作廢/失效文件。

5、當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損嚴重,影響使用時,應向文件發放部門辦理更換手續,交回破損文件,補發新文件、編號不變,文件發放部門應將原破損文件收回處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丟失後,應向文件發放部門辦理補領手續,在補領申請時必須作出書面説明,文件發放部門在補發文件時應重新進行分發編號,並註明作廢。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單

項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單》,項目工程部負責編制技術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單》,以識別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現行修訂狀態。

8、文件和資料的更改

a、當文件和資料需要更改時,應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門填寫《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表》,説明更改的理由依據和更改內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門時,應重新會審。

b、文件更改原則上應由原審批人審批,當原審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員審批時,則該人應得到相應的授權書和文件審批所需的有關背景資料,管理制度《工程項目資料管理制度》。

c、經更改審批的文件,由審批人填寫《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併發至有關部門。

d、文件持有人根據《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應處進行更改,但應確保內容的正確、清晰,並將《文件更改通知單》附於文件後或收回原文件,並做好發放登記。

e、文件更改後,文件更改部門應將更改內容審批件存檔備查。

f、文件更改應做好記錄和標識。

9、作廢的文件應加蓋“作蓋”印章,已作廢、失效的文件應在文件的使用場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資料的保管

a、文件和資料持有人應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資料,防止丟失、損壞,若損壞丟失應向主管領導報告,批准後按二、5和二、6辦理。

b、文件資料的存檔按公司檔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c、文件管理人在調離崗位或存檔時,必須移交全部文件,並作好文件移交記錄。

11、文件和資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資料需要時,由需要人填寫《文件和資料複印審批表》,應經主管部門或部門負責人批准,規定複印的份數、編號,發放應做好記錄和登記。

b、需要臨時借閲文件的人員應填寫《文件和資料借閲申請單》,經文件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借閲,借閲後必須及時歸還,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外借,如確需外借,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12、記錄

文件和資料發放登記表

文件和資料收到登記表

文件和資料更改申請表

文件和資料更改通知單

文件和資料複印審批表

文件和資料存檔(移交)記錄

文件和資料補領審批表

有效文件控制清單

文件和資料借閲申請單

工程項目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基建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確保施工過程責任明確、有章可循,提高工程進度,降低工程投資,實現最佳效益,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會議管理

第二條會議形式

工程調度例會、現場專題會。

第三條會議內容

(一)工程調度例會

從工程開工起,每週五下午1:30召開,參加人員主要有指揮部成員、各參建單位負責人。會議內容主要是總結本週的工程進展情況、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下週施工計劃。

調度例會內容整理、提報:凡參加會議的單位和部門,必須將本單位、部門在本次調度會上所提出的問題和涉及到本單位、本部門的問題,以及會議對其問題做出的決定,以書面形式正式報工程指揮部。內容要完整、準確,由指揮部形成會議紀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時下發各有關部門和參建單位,按紀要中規定的工作內容和時間準時完成。

(二)現場專題會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針對出現的各種問題,不定期召開現場專題會,參加人員指揮部有關人員和涉及到的施工單位負責人。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辦法,及時協調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確保項目施工順利進行。工程施工關鍵時期每天下午4點由指揮部負責召開現場專題會,處理好當天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為第二天施工做好準備。

第四條會議要求

(一)工程調度例會由項目辦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時或通知遺漏,一次罰當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後,參會人員要準時到場,遲到者罰款5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