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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寢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37W

學生寢室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學生寢室管理規章制度1

為了給學校住校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衞生、文明的休息環境,確保學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一、遵守寢室紀律,不大聲喧譁、不吵鬧,按時作息,養成科學、文明的生活習慣。

二、寢室內嚴禁違章用火用電,不得隨意亂接電線,亂接電燈,禁用“熱得快”、“取暖器”等。嚴禁在寢室點蠟燭看書,不得焚燒廢紙。點蚊香時應注意蚊香擺放位置,確保安全。

三、寢室內要注意防火、防盜,人走時門要及時上鎖,貴重物品錢物要妥善保管,現金儘可能存放在銀行。

四、嚴禁私自留宿外人,不準在走廊上玩籃球和足球。

五、不準在寢室內摸高、跳台階,不準在牀上蹦跳,不準在寢室內打鬧。

六、不準在寢室內賭博、抽煙、喝酒猜拳,不準玩撲克。禁止傳閲淫穢書刊以及其它淫穢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動。

七、嚴禁夜不歸宿,請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經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歸宿處理。

八、不得向窗外亂扔雜物,吐痰,不得在牆上亂塗、亂寫、亂張貼。

九、愛護寢室設施,不得損壞燈具、開關、水龍頭、玻璃等物品。寢室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向總務處申請報修。

十、每天搞好寢室衞生和內務整理,積極配合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衞生檢查。

十、雙休日留校住宿,必須由班主任批准,週六下午4:00鍾報寢室管理員處。留宿者必須在晚上7:00鍾回寢室,服從管理員的管理。

學生寢室管理規章制度2

為確保學生寢室住宿安全、學生人身安全,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寧的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學生按分配的房間、牀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學生進入寢室後須講文明、講禮貌、講團結,服從學生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

2.學生要嚴格遵守寢室秩序及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擅自在寢室留客住宿;嚴禁在寢室內大聲喧譁、打架鬥毆、賭博酗酒、打麻將、打撲克;嚴禁在寢室樓道上停放自行車或放置其他物品;嚴禁在寢室內和陽台上打球、踢球和攀躍陽台。

3.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回寢室;關門後回宿舍的,必須到值班室登記並説明原因。

4.非入住人員不得入內,若有特殊情況須持身份證、工作證等有效證件,並在值班保衞人員處作審查登記後持臨時出入證方可入內。

5.上課(自習)期間回寢室,須有校牌、班主任或科任教師證明併到值班保衞人員處作審查登記後持臨時出入證方可入內。

6.嚴禁男女生串宿舍,宿舍內不準留異性,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在外過夜。

7.嚴禁在樓內經商,隨意張貼廣告;嚴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販進入寢室樓。

8.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按程序報告。學生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鎖門。現金要存銀行,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發現失盜案件,保護好現場,並及時跟值班室、學生宿舍管理科和安全保衞部門聯繫。

9.嚴禁在宿舍樓內自炊、私拉電線、使用多功率插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水器、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

10.違反上述規定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造成損壞的按損壞物品原價予以賠償;造成嚴重後果者,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11.對維護學生寢室公共秩序及安全做出貢獻者,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學生寢室管理規章制度3

為確保我校畢業班學生有一個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讓學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學習中去,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的'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每一位學生必須遵守:

1、學生必須服從學校老師(包括不任本班課程的老師)和學校保衞的管教和安排。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學生必須愛護學校和寢室內的各種公物,若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油爐、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如有燈具破損要由學校老師或電工維修。

4、寢室內嚴禁打架鬥毆、賭博、吸煙、酗酒等。

5、未經班主任老師同意,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包括學生親戚)。

6、學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後,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後果自負,並接受學校行政處理(班主任老師每晚進行巡查)。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可交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師保管。

8、寢室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監督工作,發現有違紀行為,要立即向老師報告。

9、講究清潔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瓜果皮和紙屑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10、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關電,關門。

11、室內物品擺放、牀鋪整理等必須按要求,做到整齊有序,保持整潔,嚴禁將飯菜和零食帶入寢室。不得隨意調換牀位。

12、嚴禁將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

13、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譁和吵鬧,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男生寢室室長:鍾其傑 女生寢室室長:董春豔

學生寢室管理規章制度4

為了規範學生的日常行為,保持學生寢室安全、整潔、衞生,營造和諧的生活環境,老鼠窩特制訂本制度。

一、聽從住寢教師和生活老師的管理,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寢室長協助住寢教師管理寢室,按時就寢,落實衞生制度,對學生做出勸説,口頭警告或交給老師處理。

三、各寢室學生不準互換寢室,如需調換,需經老師批准。

四、男生不準進女生寢室,女生不準進男生寢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需經老師批准。

五、嚴禁亂竄寢室,如有事需經老師或寢室長批准。

六、中午、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寢室,就寢後不允許私自離開寢室。

七、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寢室,若有特殊情況,需報告生活老師方可進入。

八、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九、不私自拿別人的物品,室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和現金,不準自帶火種,私自接電,點蠟燭看書等。

十、嚴禁在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下棋、打鬧、攀爬樓梯護欄、時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時就寢,做到就寢時不隨便説話、不吃東西、不看書、玩手機等,確保休息時間和質量。

十二、起牀後,認真整理內務、牀單平展、直,被子疊放要四稜上線成豆腐塊。牀上不亂放衣物,牀下、地面要乾淨;物品擺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發事件或突發疾病,及時報告住寢老師和生活老師。 本制度從20xx年11月17日執行。學校根據以上條例,對錶現不好的寢室和個人通報批評;對文明寢室和表現好的個人進行表揚。

學生寢室管理規章制度5

為加強對學生的文明行為規範教育,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保證個人和學校財產的安全,創造一個舒適、整潔、優美的生活環境,制定學生寢室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宿舍每寢室設室長一人,管理本寢室的一切生活事務,負責安排值日生輪流值日與檢查衞生,教育同學愛護公共設施。

二、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寢室和牀位住宿,未經允許不得自作調換。學生寢室要經常保持整齊、清潔,室內外無垃圾積水,四壁無積塵蛛網,學生室內衞生由學生負責打掃,室內垃圾由學生倒入指定地方。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亂拋果皮、紙屑、亂倒污水,不得在門窗牆壁上張貼字畫、刻畫、塗寫、打釘掛物。

三、同室、相鄰或上下牀位的同學要團結友愛、互相照顧、諒解,上鋪上下牀時要輕手輕腳、不故意晃動牀鋪、不污染下鋪被褥,下鋪要主動為上鋪同學提供便利,在寢室相處做到不起鬨、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鬥毆。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班主任。

四、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牀,按時就寢。熄燈後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內安靜,違者按學校規定給予批評教育。

五、學生宿舍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

六、學生應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寢室內使用電器,不準在宿舍內生火或點蠟燭讀書。

學生寢室管理規章制度6

進一步加強學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制度,增強全員參與管理的意識,強化崗位職責措施,特製本制度:

1、各樓層的生活指導教師要盡忠職守,若發現有不安全隱患不及時報告公寓和德育處,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

2、生活指導教師沒有做到每日檢查學生用品和水電氣設備設施的;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時不及時報告公寓投資方因而沒有得到及時整改造成事故發生的。

3、沒有加強對所管樓層的巡查管理,導致學生在轄區內發生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

4、標準宿舍的學生到公寓造成打架事件發生,公寓學生之間發生打架事件時沒有及時制止造成嚴重後果的。

5、各樓層學生無請假條回寢室,生活指導教師為其開門而導致學生財物被盜的。

6、各樓層學生在寢室內吸煙、酗酒、損壞公共設施,生活指導教師發現後不及時制止而造成後果的。

7、各樓層生活指導教師發現消防設備設施有損壞現象而沒有及時報告學校和投資方,遇有火災事故發生而不能正常使用的。

8、發現學生有思想問題沒有及時報告班主任或學校而造成嚴重後果的。

9、公寓保衞人員沒有嚴格來人來客登記制度,造成社會無業人員混入公寓進行不法行為的。

若違反以上責任追究制度,將追究有關樓層生活指導教師及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交司法機關處理,造成學生財物被盜的按照學校社會治安治理賠償制度執行。

學生寢室管理規章制度7

一、學生寢室由宿管科統一安排,由學生住宿部生活老師統一管理;

二、寢室廚櫃應自覺上鎖,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三、現金應存放銀行,貴重物品應暫存在生活老師、班主任處;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寢室內;

四、上課時間,學生無特殊理由不得回到寢室;需要回寢室的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班主任、科任老師或政教處籤批意見);

五、寢室內不得隨意私拉電線,亂接電燈,不得使用電老虎、取暖器、電爐、電飯堡、電燙鬥等,上課期間不在寢室內不能將充電器等(聽磁帶用的電池)放在寢室內充電;遵守電器使用原則,電器使用完畢,要及時關閉,並切斷電源,以防引起火災等事故;

六、寢室內嚴禁使用明火,寢室內不得點蠟燭、焚燒廢紙、燃點蚊香等;

七、寢室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寢室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申請報修;

八、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九、寢室如發生失竊,失竊者應及時通過生活老師向政教處報案,寢室其他同學應保護好失竊現場 ;

十、節假日期間如在校滯留,須經班主任同意(書面意見),並報生活老師備案;

十一、寢室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閲不健康書籍;

十二、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十三、學生不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十四、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告訴他人;

十五、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生活老師,由學校水電管理人員派人維修;

十六、學生上下樓要靠右行,不得在宿舍內、樓道等地聚集吵鬧、聚眾起鬨;

十七、禁止擅自挪用、移動、損壞消防設備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責任;

十九、禁止抽煙;

二十、未盡事宜按學校相關管理制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