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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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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通用多篇】

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1、時間:早上7:30-8:30送幼兒上學;下午16:00-17:00幼兒離校。

2、家長接孩子,要衣冠整潔,講文明、講禮貌,講衞生,家長的摩托車、自行車、電動車不得騎進校園。

3、家長應固定3個以內的家庭成員接送幼兒。若家長臨時有事,委託別人接送幼兒,必事先與教師電話聯繫。

4、老師和家長都要教育幼兒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兒不得單獨離開學校。

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教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級幹部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教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4、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錶、隨身聽、計算器等)

5、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凳。

6、學生不準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7、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増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一般規定

1、電氣設備、元件、材料等應購置、使用國家許可生產的廠家合格的產品。

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醫生鑑定智力正常,無妨礙電氣安全工作的疾病。

3、電工應按礦有關規定進行培訓、考核,並取得主管部門的電工操作資格證,才準操作。調換崗位的電工,必須熟悉新崗位的系統接線和電氣設備性能,才能開始工作。電氣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工作中嚴禁喝酒。

4、電氣線路、設備的裝、拆、修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嚴禁非電氣工作人員進行操作。

5、裝、拆、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嚴格掛靠各項電氣安全規程、規章制度並符合規範,要做到裝得安全、拆得徹底、檢查經常、修理及時。

6、電氣設備和線路絕緣必須良好,安全可靠。

7、電氣設備的安全外殼、金屬構架,必須根據條件採取保護性能接地(零)的措施。

8、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

9、在發生大量蒸氣、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燃燒危險的氣體、粉塵工作場所和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的倉庫、廠房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0、定期對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測試,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業在配電室設備、線路上的工作必須停止進行。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嚴禁登杆作業。

二、變配電管理

1、建立出入登記制度,除配電值班人員,設備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及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外,其他人員進入變配電室,應按重點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批准手續。

2、變配電室內操持整潔衞生,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在變配電室內用餐、更衣及存放食物,各種電氣設備、母線應經常清掃,門窗、電纜間要有罩網,以防小動物進入而發生事故。

3、變配電室必須有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體、測電筆、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變配電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閘操作票制度。

三、移動電器管理

1、凡可移動、使用380伏以下工程電壓的用電器具,均屬移動電器。

2、凡是移動電器均應絕緣良好,金屬外殼要有接地保護,電源的`相線上應裝熔斷保護。

3、移動電器的引線、插頭及插座應完整無損,並採用國家現行的標準產品,引線應使用額定電壓不低於500伏的橡膠電纜,截面應按電器的容量選定,中間不得有接頭,並配用三孔或四孔插頭。插頭、插座的接線應正確、牢固,外殼無破損,防止因接線錯誤或鬆動而造成外殼帶電的危險。

4、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伏,在井下、鍋爐等金屬容器內或其他特別潮濕和周圍都是金屬的危險場所,行燈的電壓應使用12伏,行燈的電源由專用行燈變壓器供給,變壓器的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的一端應可靠接地。嚴禁使用自藕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5、移動電風扇、電焊機使用單位應定期檢查、檢測,並把測定記錄上報設備部門審核,安全部門備案。

6、移動電器在使用時應注意工作環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電扇不準用於易燃易爆氣體或易燃爆粉塵場所。

四、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電動機為動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時用手握持的電動工具,均屬於手持式電動工具。

2、電動工具均應絕緣良好,定期檢測,並有檢測記錄。

3、電動工具的開關應無失靈、缺損、破裂,插頭無破損,規格應相符。防護罩、蓋和手柄無破損、變形或鬆動。

4、電動工具在使用中,必須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如裝設安全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5、無插頭以及插頭額定電流小於工具額定電流的手持電動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職責

1、設備部門應對各單位的動力照明箱、櫃、板統一進行編號。各單位應定期進行檢查,破損和缺件應及時修理配齊。

2、設備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的電氣及電器設備的檢查、維修、絕緣測定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3、變配電室、高層建築、存放易燃易爆物資的建築物,均應按規定裝設接地裝置或避雷裝置。負責維護保養避雷裝置的單位,必須在每年春季前對接地電阻測試完畢,做好記錄,報設備部門審核,交安全部門存檔。

4、設備部門必須嚴格按週期對避雷器、繼電器、電纜等電器設備和線路進行有計劃的檢修和預防性試驗,保證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

5、電氣管理必須由電氣作業專業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