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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消防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9W

校內消防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消防安全制度 篇一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頒佈的各項消防法規,努力學習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加強知識化、專業化建設,積極作好消防安全工作,全心全意為教學、科研服務。

二、努力學習政治理論,提高思想覺悟。在工作中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志,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盡職盡責,愛崗敬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積極參加科裏的各項集體活動。

三、工作中要禮貌待人,講究公德,作風正派,不徇私情,講究禮儀,舉止莊重,愛護公共財物,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努力維護保衞人員形象。

四、消防員實施安全檢查時要持證上崗,帶對講機,保持與消防科的聯繫,主動向被檢查人員出示證件,要求對自己分管的樓宇要每天巡查一次。

五、巡查內容主要包括消防通道是否暢通,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滅火器材是否完好,疏散指示、標誌是否完整,有無安全隱患等。

六、加強消防安全執勤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迅速趕到現場,承擔搶救和火災撲救任務,聽從指揮,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七、上班實行輪休制,沒有休息日,按時上下班和交接班,嚴格執行檢查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要實事求是,認真詳細填寫。

八、自覺接受保衞處、消防科和監督、檢查。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重大活動。

九、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科領導報告。有權向領導提出整改意見。

十、嚴格請假制度,對無故缺崗的嚴肅處理。值班期間嚴禁喝酒。

十一、完成處、科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 篇二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採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 目的

為規範設備檢修現場管理,確保作業安全、質量和工期,節約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電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2. 設備檢修作業的組織

2.1 設備檢修工作由電站生產管理負責人負責。

2.2 根據工作計劃和設備缺陷通知組織設備的檢修工作。

2.3 在工作票規定的工期內完成檢修工作。

2.4 根據《檢修規程》和設備技術標準保證檢修質量。

2.5 主設備大、中修由電站負責人聘請專業檢修隊伍檢修,生產管理負責人負責監督管理,按照《年度檢修工作計劃》開展檢修工作。

2.6 設備的小修項目,由生產管理負責人指定工作負責人及其成員。工作負責人按有關檢修程序的規定開展檢修工作。

3. 現場作業管理

3.1 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電站《安全規程》、《檢修規程》、《設備檢修管理制度》和生產計劃管理制度,管理制度《電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3.2 負責人在進行現場作業時,必須把好“七關”。

2把好安全關。認真履行安全職責,檢查安全隔離措施、作業現場、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

2把好工序關。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檢修規程》,規範作業行為。

2把好質量關。做到檢修質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設備和檢修現場不清潔,不交工。

2把好工期關。檢修作業必須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檢修質量造成返工而延誤工期。

2把好資料關。檢修作業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按要求填寫檢修交代,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檢修報告。按《主設備小修、輔助設備大小修檢修總結報告編制程序》執行。

2把好驗收關。檢修設備的驗收按《設備維護工作終結程序》執行。

2把好成本關。檢修作業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資成本。對領用的材料物資要節約使用,對更換的零部件要進行測試鑑定,能修復的必須修復,對剩餘的材料物資或不能修復的零部件及廢舊物資要及時退庫。工作負責人應確認已領用的材料物資。

3.3 工作負責人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履行監護職責,發現有違反安全規程或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現象,必須立即制止。

3.4 工作組成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規程》或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制度 篇四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 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

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

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並設置明顯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

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

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燬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部位由保衞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週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4、安全疏散指

5、示標

6、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7、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8、志是否在位、完整;

9、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

10、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12、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13、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 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第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衞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定期複查。

第六章 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並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佈情況。

6、滅火預案。

第七章 獎懲

第十六條: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制度 篇五

第一條嚴禁佔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第二條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標誌遮攔、覆蓋。

第三條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條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第五條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器材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種滅火器是預防撲滅火災的專用工具,必須處於完整良好的狀態,方可達到迅速有效的撲滅初期火災,必須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的性能、用途及保養使用方法。位防火負責人統一上報保衞處。

第二條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必須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挪動,並能掌握各種滅火器材

第三條對所管理的滅火器材的規格、數量、有效期限及時清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報本單

第四條對無火情火災動用或無故損壞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條例處理。

第五條對配備的滅火器材,無故損壞,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單位出資如數購買。

第六條對各種滅火器材要加強管理,保持清潔。注意防凍,防暴曬,置於陰涼、乾燥、通風的便取之處。

消防安全制度 篇六

一、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户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徵求相關意見修政後,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本管理制度適合於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户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户。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户共擔。

六、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管理制度《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範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並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並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户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户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户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並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並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後方可進行,並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消防安全制度 篇七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並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範。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消防安全制度 篇八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櫃存放,並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並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鏽、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於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衞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必須關閉電源開關,下班後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必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並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誌。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並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範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必須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牆面應採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並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後,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範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並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保持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況,並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消防安全制度 篇九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保衞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包單位代辦申請。

2、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並向保衞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並承擔責任。

3、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督、保衞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5、節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會籤和核準,依第4電執行。現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則由發包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6、未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後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