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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精選5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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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精選57篇)

篇一: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 祕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密。

第二章 細則

第三條 嚴守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佈、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第四條 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第五條 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登記和保密制度。祕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櫃內,計算機中的.祕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並將口令報告公司總經理。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和交接祕密文件。

第六條 嚴格遵守祕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祕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七條 祕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複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複製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准後辦理。複製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祕密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或錄音)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條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祕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公司總經理,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十條 公司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櫃中。

第三章 責任

第十一條 發現失密、泄密現象 ,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泄密者,給予 50-100元扣薪;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送有關機關處理。

篇二:保密制度

1.0總則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0管理職責

2.1人資部為集團公司__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集團公司__的監督、檢查,並負責對全體員工進行保密教育。

2.2各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__的監督、檢查,對本部門員工進行保密教育。

2.3各崗位人員負責保守本崗位涉及的公司祕密。

2.4公司所有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生產技術、設備、工藝、經營、管理情況和相關數據。

3.0祕密的界定

3.1祕密的含義

3.1.1公司祕密是涉及公司的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並採取保密措施,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人員知悉的事項。

3.2密級的劃分

3.2.1根據祕密的重要程度,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1級”、“2級”、“3級”三級。“1級”屬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2級”屬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3級”屬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

3.2.2各級祕密包含的事項(具體見附件一)。

4.0 保密事項的管理

4.1文檔類事項的保密

4.1.1專人、專用帶鎖櫥櫃保存,鑰匙由專人保管。長時間離開辦公桌及離開辦公室時,須將桌面的保密資料放入帶鎖的抽屜或櫥櫃。

4.1.2擬文部門負責確定發放或傳閲範圍,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發放無關人員,要控制文件的行蹤,並定期清查,防止丟失和錯漏。

4.1.3嚴格按批准的份數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複印件、草稿視同原件管理,複印、打印過程的廢紙應及時銷燬。

4.1.4凡借閲、複印或外出工作需攜帶保密資料的,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辦理。

4.1.5外來人員瀏覽公司內部文件時,要立即進行有禮貌地制止。

4.1.6試驗新品種或進行其他實驗時,聯繫部門必須與供應商簽訂《保密協議》,對試驗的過程進行嚴格保密,並保管好試驗的有關文件。

4.2計算機網絡信息類事項的保密

4.2.1共享、複製、傳輸計算機網絡信息類事項,須經各部門負責人審批後辦理。

4.2.2屬1級保密文件的電子稿必須設定密碼,密碼位數不低於6位,不得泄露密碼。

4.2.3外來人員未經各部級部門負責人允許不得使用公司電腦,在允許使用的情況下,要設專人對其操作行為進行現場監督。

4.2.4軟件使用者在申請用户名的當日內更改密碼,不得泄露。根據權限操作,不得借用、盜用他人賬號,權限增加、變更須經公司常務副總審批。

4.2.5不得將公司文件上傳到外部網站、論壇、博客、郵箱、網盤等存儲介質。

4.3現場類事項的保密

4.3.1屬於公司密級的設備的保存、維修、銷燬以及產品的研製、生產,須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4.3.2生產車間的保密

生產車間內成立__小組,車間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技術員、各班班長為成員。具體負責本車間__的監督與檢查,組織對員工進行保密教育,提高員工保密意識,落實保密責任,明確保密職責。

生產車間工藝文件須車間主任、副主任、技術員和班長傳遞、管理。參與人員須嚴守祕密,不得擴大知曉範圍。

生產車間的車間主任、副主任、技術員、班長和原材輔料採購人員要對所用原材輔料的名稱、價格、生產廠家、供應商等有關信息進行保密,進入車間的原材輔料,倉庫管理人員須在卸貨後1小時內將原材輔料的原標識替換成我公司指定的標識。

4.3.4出入車間的管理

非本車間的公司員工(允許正常出入的和在規定時間參加公司在車間內組織的統一會議人員除外)出入其它車間,須車間主任批准。

外來人員出入特殊車間必須經副總經理批准。

外來人員進入車間不允許拍照、攝像(包括用手機,下同),否則必須經總經理批准。

外來人員聯繫接待部門要提前通知需出入部門負責人,車間接到通知後,要對需保密的事項採取措施,做到信息、數據不外泄。

外來參觀人員要安排專人帶領,參觀紙機操作側,按參觀路線行進,不得隨意變更路線,對隨意改變路線和走到離設備1米以內的客人,帶領人員、當班班長及本崗位操作工要禮貌地加以制止。

銷售客户原則上僅限於由專人帶領參觀生產車間卷取處、復卷處、後加工區,若需參觀其它部位,須另外註明。

外來供應商不準進入生產車間。其中到車間卸貨的供應商,車間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只允許供應商在規定時間、規定卸貨區內活動(各車間要明確標識卸貨區)。

外來施工人員出入車間時,必須由聯繫部門負責對出入人員進行確認,並與車間負責人進行接洽,明確工作所需時間,由車間指定相關崗位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嚴禁非施工人員混入車間。

4.4.5各生產車間門口的管理

生產車間離門口最近崗位的當班員工為控制人員進出的責任人,由生產車間落實到相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中。

對不按規定進入車間要強行制止。

生產車間門口處,由車間標誌出界線。

4.5文印室的保密

4.5.1公司檔案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4.5.2進入檔案室的人員,不得隨便翻閲檔案室的文件。對作廢的文件須當場進行銷燬。私人資料,未經文印管理部門負責人允許嚴禁在公司打印、複印。

4.5.3需打印(複印)的文件(資料),檔案室必須做好登記,登記內容包括文件(資料)名稱、打印(複印)日期、份數、打印(複印)部門(人)簽字。文件打印完畢後,文件打印人員負責將電子版取消共享。

4.5.4文印人員必須按領導批准的份數打印公司文件,不得隨意增減份數。

4.6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

4.6.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4.6.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

4.6.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6.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4.7其它

4.7.1對來訪、參觀客人須按預定計劃接待,不得擴大交流、參觀範圍,關鍵設備謝絕參觀。

4.7.2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

4.7.3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4.7.4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要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做出處理。

5.0考核

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100-5000元。

5.1.1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5.1.2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5.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承擔造成的損失。

5.2.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5.2.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5.2.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5.3檢舉、報告、制止泄密行為者,經公司核查屬實的,獎勵檢舉者 500-5000元。

5.4若發生泄密後,未查清泄密者的,泄密內容屬生產或營銷或管理類別的,此類崗位的全體涉密崗位人員負主要責任。

5.5未按規定出入車間,每次罰責任部門(人)50-500元。車間內相關崗位責任人未嚴格管理非正常出入車間的人員,每次罰50-500元。

5.6外來人員隨意到工作地點以外的地方,帶領人員以及車間人員未及時制止,每次各罰款50-500元。

本制度自2013年3月經總經理籤批後下發執行,由人資部負責解釋。

批准: 審核: 編制:人資部

篇三:保密制度

1、應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履行保密義務,爭做學法守法的模範。

2、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十條保密守則》。

3、要懂得複印國家祕密文件、資料,必須辦理審批手續,複印件耍同原件一樣妥為保管。

4、嚴禁攜帶或郵寄涉及國家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確因工作需要,應按有關規定到所在地保密局辦理手續。

5、在對外交往和涉外活動中,既要熱情友好,又要注意內外有別,未經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員提供黨和國家的祕密。

6、不將祕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離開辦公室時,應將祕密文件收藏在抽屜或櫥櫃,並隨手關門。

7、個人不得保存祕密文件,閲辦完畢後應及時清退。

8、起草文件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稿紙,不準隨便亂扔,應投入廢紙簍集中燒燬,重要的要當即銷燬。

祕書崗位__職責

1、嚴守紀律,忠於職守,認真執行各項保密制度和規定。

2、一切祕密文件、電報、檔案、資料、刊物、錄音帶、

錄像帶和領導同志的筆記、信件等,必須嚴加保管。密件與普通件要分類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險櫃,離崗時要上鎖,關好門窗。

3、因特殊情況代收祕密文件、密碼電報和檔案材料時, 不得私自拆閲,並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4、收到密件要認真核對、登記,及時送領導閲批,或按保密規定妥善處理。

5、傳閲祕密文件、資料要嚴格實行簽收制度, 按規定範圍單線傳閲,不得橫傳,隨時掛號銷號,及時催閲;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轉載、公開引用。

6、祕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視同正式文件登記、 保管、歸檔或銷燬。

7、發現密件丟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報告保密部門,並抓緊查找,採取補救措施。

8、尚未公開的涉密的領導同志講話、談話和批示,以及尚未公開的涉密的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內容及會議文件、資料、記錄、錄音、錄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檢查、清理、清退、銷燬文件。 銷燬文件要執行登記、審批、監毀制度。嚴防將祕密文件、資料和文件底稿隨同舊報紙等出售。

10、對會議記錄和有關文件、資料要嚴加保管,及時立卷歸檔。

11.工作調動時,應將負責保管的文件、電報、資料、保密本等載體移交給組織指定的人負責接收,不準帶走。

文印崗位__職責

1、凡帶密級文件,沒有領導簽字不得私自複印。 複印的祕密文件:絕密級的,需經原制發機關批准後才能複印;機密、祕密級的要有縣團級以上單位的主管領導批准方能複印。要嚴格控制份數,複印件要按原件一樣管理。

2、嚴格保管承印的祕密文稿、資料及有祕密內容的磁盤。

3、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打印、複印的涉密文稿的內容不得傳播,不得讓無關人員閲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廢頁、蠟紙應及時處理,不得讓無關人員閲看。

5、印刷車間、文印室、計算機房內,禁止無關人員逗留、參觀,嚴禁會客。

機要收發崗位__職責

1、切實做好祕密文件的登記、傳遞和管理工作。

2、對收件要認真進行核對,及時登記、分發並履行簽收手續。

3、嚴格遵守明電明覆、密電密復的規定,嚴禁明密電混用。

4、分發文件要直送有關機要、祕書人員或領導同志簽收,不得找人捎帶或代收。

5、遞送文件要直達收文單位,不得託人捎帶,嚴禁攜帶機要文件到公共場所。

6、凡領導親啟密件,送親啟者簽收;如親啟者不在,要交領導指定的專人代收。

7、外出遞送絕密文件要堅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離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無關人員在機要室、收發室停留,嚴禁無關人員翻閲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辦公室內無人和下班時,要關好窗户,鎖好門。

計算機崗位__職責

1、電子計算機房要建立在安全地帶, 並採取切實有效的保衞保密措施,要根據電磁波輻射情況和客觀環境,對機房、主機或機內部件加以屏蔽,檢測合格後,再開機工作。

2、計算機房要建立健全外來人員的接待制度, 進入機房的審批和登記制度;各單位要有一位領導主管辦公自動化工作,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的應用管理。

3、凡祕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錄有文件的軟盤信息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4,嚴禁私自將存有涉密文件的軟盤帶出機關,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機關的要經領導批准,並有專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機要人員的條件配備涉及國家祕密的計算機工作人員,計算機工作人員要提高警惕,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自覺做好__。

6、存有文件的計算機如需送到機關外維修時,要將涉密文件拷貝後,對硬盤上的有關內容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外請人員到機關維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計算機。要事先徵求有關領導批准,並做相應的技術處理,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7、加入廣域或局域互聯網的計算機,必須使用加密機,由市保密局組織統一定購、安裝和培訓。保密機的維修由市保密局負責,各單位無權自行處理。不準向任何無關單位人員介紹保密機的使用技術

8、禁止用計算機打遊戲,以防“計算機病毒感染”。

9、在計算機網絡上傳遞信息,必須明件明傳,明問明答;密件密傳,密問密傳,嚴禁明密混用。

10、機房要建立微機使用交接班制度,嚴格實行交接登記,對保密資料不得泄露。

小車司機__職責

1、司機不得向有關領導探聽、詢問公務中末公開的事項。 接觸到有關不宜公開的事項時,要主動承擔保密義務。

2、對高級領導幹部參觀、視(考)察活動的線路及下榻的地點不得外泄,並主動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3、在接觸公務交往中知悉的祕密事項不得擴散。

4、在接受運送國家祕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任務時,應直去直回,並謝絕無關人員搭乘。

5、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文件包或其他涉密書刊物品時,司機不得離車,以確保其安全。

6、領導離車後,司機要協助檢查車內有無遺落文件,發現時要立即交還本人。

7、出車時,非經領導同意的人員不準搭車,去要害部位時,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隨車前往;未經允許,司機不得涉及祕密部位。

8、司機對乘車領導議論的事項,不傳、不議論。

送閲、傳閲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領導人指示的文件,應進行登記,領導人批示後,應退還辦文部門,領導人之間不得橫向傳批文件,不應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

2、傳閲文件一律採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閲文人,閲後退回,要清點份數,閲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閲。

3、傳閲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過兩天,急件閲後即退,不得任意積壓與延長時間。

4、傳閲夾內的文件,不許隨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收發人員同意,並辦理借閲手續。不得擅自擴大文件的傳閲範圍。

5、文件閲畢後,必須簽註姓名(全稱)及時間。

6、傳閲文件必須注意保存與愛護,不得污損或丟失。

7、凡發給領導幹部私人圈閲的各類文件,在年終必須按規定清退。

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1、召開祕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衞、 保密部門聯繫,共同採取安全保密措施,並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祕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祕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範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並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濫印複印會議祕密文件、資料, 確因工作需要複製的,必須經過批准,並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複製。

7、會議期間複製的祕密文件,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祕密內容, 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祕密事項。

9、會議結束後,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以“控制源頭、加強檢查、明確責任、落實制度”為指導思想,各科室在安裝殺毒軟件時採用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查毒殺毒軟件適時查毒和殺毒,不使用來歷不明、未經殺毒的軟件、軟盤、光盤、u盤等載體,不訪問非法網站,自覺嚴格控制和阻斷病毒來源。

◆專網計算機必須裝地區統一的防病毒軟件,並設立開機密碼。

◆在政府發文單上標有政府信息公開的三種方式,在擬文時標明是否公開以及公開形式。

◆嚴禁接入專網的計算機同時接入互聯網等公共網絡;嚴禁在接入專網的計算機與接入互聯網(外網)的計算機之間交叉使用U盤等移動存貯設備,在未採用防護措施(殺毒、格式化等)前不得直接交換數據;嚴禁涉密計算機、移動存貯設備與非涉密計算機、移動存貯設備混用。

篇四:保密制度

一、承接印刷國家祕密載體業務時應由辦公室專職業務人員按照規定統一編號登記。不準隨便互相轉手,不準隨便抄錄或翻印祕密以上文件。

二、承辦擬定的限定祕密事項接觸範圍,公司保密組可視情況改變承辦單位限定的祕密接觸範圍,但承辦單位無權改變上級機關限定的祕密事項接觸範圍。

三、承辦的密級按來文單位所定的密級保管:辦公室業務部門發現主附件密級不一致時,以最高密級為準。

四、祕密文件印發份數,要準確計算,確定之後,不得隨意加印,必須加印時,要經委託方領導批准。

五、凡本公司公文辦理打印、校對、監印,一律由主管人員處理,直至最後歸檔。

六、國家祕密文件、資料在印刷、複製過程中產生的底稿、清樣、蠟紙等,均應採取與正式文件、資料同樣的保密措施。

七、如發生或者發現泄密事件,應當立即組織調查處理,並嚴格按照國家保密局制定的《泄密事件查處辦法》,將有關情況報公司保密組。同時報市保密局。

八、凡祕密活動,實行數字管理,生產部下達紅票。保密活動的原稿、樣張、打樣紙也要數字準確,不得亂放或遺失。如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數字缺少,要及時查找並查明原因,同時立即向公司保衞部門報告。在未找到丟失品前,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場地,若一時無法找到,須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

九、保密車間、庫房在下班前,必須將門室關好鎖好,下班後一般不準隨便開工房門。

十、公司成立保密組,日常工作有公司辦公室辦理。車間、科室設立兼職保密員,在單位保密組的指導下做好__。

十一、全公司職工都要嚴格遵守以下保密守則:

1. 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

2. 不該知道的祕密事項,絕對不問;

3. 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

4.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事項;

5. 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祕密事項;

6. 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場合談論祕密;

7. 不得將國家祕密載體帶出本公司;

8. 不用公用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辦理國家祕密事項。

9. 不該給別人看的祕密絕對不給別人看。

篇五:保密制度

一、對於參加印刷加工每個環節的每一位員工,要嚴守國家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散佈、泄露項目中涉及到委託單位的祕密。

二、印刷加工涉密人員上崗前,必須先參加公司邀請保密部門舉辦的保密業務培訓。

三、印刷加工涉密人員必須與公司簽定保密承諾書,履行保密責任和保密義務,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規定。

四、印刷加工涉密人員要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可移動性存儲)登記和保存制度,祕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文件櫃內,計算機中的祕密文件設置口令、密碼,並將口令、密碼上報給公司上級,公司上級報告給委託單位主管領導。

五、在加工場所內,每位印刷加工人員嚴禁將手機、照相機、攝像機、私有移動存儲介質等設備帶入生產加工場所。

六、當印刷加工工作完畢後,所有印刷加工人員應將所有與用户有關的原文件、工作記錄等移交給委託單位有關領導。

七、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廢棄紙張記錄、工作記錄等,一定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合理處理,保證印刷信息不泄露。

八、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員在崗、離崗和出國(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動前公司會進行保密教育,不斷強化政治業務素質,增強保密觀念。

九、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員辭職、調動,單位應徵求公司保密小組的意見,公司會視情況進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為6個月至3年。

十、違反本規定製度者視情節輕重,給予50至100元的扣薪及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影響的,一律開除本公司,如構成泄露國家祕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報司法機構追究其刑事責任。

篇六:保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護員工在公司服務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取的商業和技術等專有信息的安全,避免員工在職或離職後因個人過失使公司經營、管理、技術、交易等專有信息外泄,從而導致公司蒙受經濟、信譽等損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術語和定義

(一)祕密,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只限於一定範圍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經營祕密、管理祕密、技術祕密和交易祕密等。

(二)公司的祕密包括公司自有的商業祕密及公司承諾保密的第三方商業祕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公司內部掌握尚未公開的各類文件資料及信息等。

2、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預決算資料、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人事檔案、工資薪酬、勞務收入資料、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會議記錄等。

3、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設計、產品圖紙、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

4、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户和供應商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等。

5、上述信息,無論公司是否採取保密措施,均視為商業祕密。

第四條 職責

(一)總經辦

1、負責公司保密制度的制定、維護和調整。

2、負責公司__的督導實施和檢查。

3、負責公司__相關獎懲的發起、審核及相關公告的發佈。

(二)各部門

1、負責與部門相關保密信息和資料的管理。

2、負責對掌握本部門保密信息的相關員工進行保密的教育、監督和檢查。

3、負責本部門__的獎懲的發起。

第二章 密級的劃分及確定

第五條 密級的劃分

(一)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二)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三)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四)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六條 密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薪酬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和資料為祕密級。

第三章 保密管理措施

第七條 員工任職期間的保密

(一)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二)公司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員工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基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公司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三)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員工承諾,未經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公司其他職員)知悉屬於公司或者雖屬於他人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祕密。

(四)員工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公司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公司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五)員工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員工披露、使用有關的商業祕密的,視為公司已同意,除非公司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六)上級主管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

(七)員工承諾,在公司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有違反,其一切後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八)對於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公司總經理和主管領導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或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九)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非經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在與公司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八條 員工離職期間的保密

(一)員工應在離職時,返還全部屬於公司的財物,包括記載着公司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本制度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開始。

(二)員工在進行離職交接時,將自身掌握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與公司指定相關人員交接,否則視同泄密。

第八條 員工離職後的保密

(一)雙方同意,員工離職之後仍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公司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職。

(二)員工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兩年。

(三)員工認可,公司在支付員工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員工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無須在員工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用。

第四章 泄密的懲罰 第九條 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祕密,情節輕微且未給公司造成實際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給予警告處分。

第十條 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祕密,情節輕微但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給予罰款及行政降級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在職期間,因工作疏忽而泄露公司商業祕密,情節嚴重且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的,公司可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並追償損失。

第十二條 員工如主觀故意泄露公司商業祕密,無論情節輕重,公司給予降級或者開除處理,在追償公司損失的同時,並向其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規定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 相關表格。

篇七: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 -制度

檔案保密制度

一、?? 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知道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二、?? 嚴格執行三密文件登記簽字制度,否則,不得傳遞祕密文件、資料。

三、?? 不將祕密文件、資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回家,不得將祕密文件、檔案資料給家屬、子女閲讀,

制度

五、??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參觀、瀏覽、探親、訪友、辦私事。

六、?? 不得擅自翻印、複印、傳抄祕密文件、資料。

七、?? 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內容。

八、?? 不在普通電話中談論祕密事項和不用普通郵件寄發祕密文件、資料。

九、?? 不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祕密文件、資料、筆記本,不得私自銷燬祕密文件、資料。

十、?? 不隱瞞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檢查不敷衍,不馬虎。

篇八:保密制度

為加強保密管理工作,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確保國家祕密安全,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則

(一)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的看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二、工作人員保密規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場所閲辦、存放祕密文件、資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複製、摘抄、銷燬、留存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複印的,複印件應按同等密級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筆記本或未採取保密措施的電子信息設備中記錄、傳輸和儲存黨和國家祕密事項。

(四)不得攜帶祕密文件、資料進入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

(五)不準用無保密措施的通訊設施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祕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講話中涉及黨和國家祕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動或接受記者採訪時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確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祕密的,應當事先報經有相應權限的機關批准。

(八)不得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的文件、資料或物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九)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主任對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對分管科及人員的保密工作負責,每一位同志都要對自己從事的工作負保密責任。

(十)堅決同泄密行為作鬥爭,對已知的竊取或者泄露國家祕密的行為,要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三、保密工作會議

(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彙報,專題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於2次。

(二)定期召開保密工作會議,學習保密知識,每年不少於2次。

(三)全體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參加保密工作會議,並認真作好保密工作會議記錄。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保密工作會議,強調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規定

(一)定密工作由綜合科負責人負責。

(二)各科負責人認為本科有關業務應列為祕密內容的,應當及時報綜合科定密。

(三)綜合科應結合安監工作實際,客觀地進行定密,並督促落實保密措施。

(四)定密責任人應當根據安監工作的變化,及時調整或解除本單位產生的祕密文件。

五、涉密文檔保密管理

(一)文檔人員要模範遵守保密法規和各項保密制度。

(二)不準在文檔室會客。

(三)凡涉及黨和國家機密以及按規定不能公開的文件內容,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外散佈。

(四)未經綜合科負責人批准,非文檔人員不準私自將文件帶出文檔室。

(五)丟失文件和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涉密文件傳閲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規定,嚴格按規定範圍進行傳閲,不準將文件內容隨意泄露給他人,嚴防失、泄、竊密事件的發生。

(二)文件傳閲一律由綜合科負責。對領導閲批的文件,應根據批辦意見和文件規定及時傳閲,特急件當日傳完,普通件七日傳完。傳閲時要本着先急後緩、先主後次的原則,保證辦文質量和效率。

(三)傳閲文件要嚴格手續,做到送出有登記,收回要清點,文件不橫傳。

(四)對領導有批示意見的文件,辦文人員要及時催辦落實,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向批文領導彙報,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着落。

(五)閲文人員應當在辦公室閲讀文件,不得將文件隨意帶出或亂丟亂放,不準從文件傳閲夾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將文件帶回家中。

(六)對涉密文件,必須做到閲後及時上櫥上鎖,確保萬無一失。

(七)傳閲文件要做到勤傳、勤收、勤催辦,不拖、不壓、不誤事。傳閲辦理完畢後,應分類保管。

七、涉密文件借閲

(一)嚴格文件借閲手續,建立借閲文件登記簿。借閲文件要履行簽字手續,嚴防丟失。

(二)借閲機密以上文件,需經綜合科科長同意。絕密文件只能在綜合科閲讀,不準攜帶外出。借閲時間一般不能超過兩天,借閲期滿,經辦人員應當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三)不經批准,借閲人員不能隨意摘錄和複印文件內容。

(四)借閲人員必須愛護文件,不準在文件上隨意塗改、勾劃、損壞,凡造成文件損壞、丟失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八、上網信息審查

(一)禁止在連接政務網的計算機上連接互聯網。

(二)網絡管理員在互聯網上發佈信息時,應當認真審查信息內容,確保信息內容不涉及國家祕密,經科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閲後方可發佈。

(三)不得利用網絡傳輸涉及國家祕密的信息,利用網絡傳輸涉密信息而導致發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

(一)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規定,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網絡要與非涉密網絡物理分離,做到專機專用、專人管理。

(三)禁止在與公眾網絡相連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和傳輸黨和國家的祕密信息;禁止使用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撥號連接互聯網。

(四)禁止使用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玩電子遊戲。

(五)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處理涉密信息。

(六)禁止將涉密載體在涉密網絡與非涉密網絡之間交替使用。

(七)禁止文件接收計算機接連互聯網。

(八)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人員要切實增強責任心,一旦發生泄密事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檔案鑑定、銷燬

(一)鑑定檔案保存價值的原則、保管期限的標準以及銷燬檔案的程序,按照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銷燬檔案。

(二)嚴格執行《檔案法》和《機關檔案業務建設規範》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檢查檔案的保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對各門類檔案的鑑定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檔案鑑定的規定,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應當及時進行鑑定。

(四)鑑定、銷燬檔案,必須統一標準,每五年進行一次集中鑑定、銷燬工作。

(五)銷燬檔案必須經單位領導初審後,填寫《檔案銷燬清冊》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派專人鑑銷,並寫出專題報告,由檔案室存檔。

看了保密制度還看:

篇九:保密制度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祕密。

第四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貿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情況、銀行帳户帳號;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祕密事項。

第五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

第六條 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 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第八條 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 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祕密。

第十條 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 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篇十:保密制度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守國家和公司祕密,加強公司的業務管理,確保公司文件、業務資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祕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職能部門,負責公司並指導下屬單位的保密工作,進行保密教育,調查處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條 公司每個職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權利。

第二章 保密範圍的密級劃分

第五條 公司保密範圍劃分原則是: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將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後果的各類事項,均屬公司祕密。

(一)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競標標底);

(二)損害公司聲譽;

(三)損害公司對外關係;

(四)妨害公司業務的開展;

(五)妨害公司有關規定、制度、計劃的實施;

(六)危害公司祕密業務情報來源的安全。

第六條 密級劃分:公司祕密文件的等級劃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特別嚴重經濟損失或特別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的戰略發展策劃、公司的長遠規劃、重大項目的決策、整體財務情況以及公司領導的變動,競標標底、公司技術、資質等。

2、機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領導會議的決定、公司的年度規劃、總體經營狀況、機構調整和部門、項目部負責人的人事變動等。

3、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指第1、第2項以外的公司內部規定、計劃、經營、財務、人事等情況。

第七條 公司各類文件、資料密級由起草部門或專業公司提出密級建議並由有關公司領導確定,由辦公室印製時加蓋“絕密、機密、祕密”字樣的印章。如辦公室有異議,可交有關領導改變密級。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的情形變化,密級可以變更或解除,其審定權限與確定密級權限相同。

篇十一:保密制度全文

第九條 知曉範圍:第六條所定內容除公司領導有權全部知曉外,絕密級只限公司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必須知曉,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第十條 備份: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能摘抄或複印,確需摘抄或複印者須公司總經理批准,機密級資料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祕密級資料須經所屬部門或公司的負責人批准,交由辦公室複印並登記,複印者應詳細填寫清單,並註明複印件份數及去向用途,原則上年終應交回辦公室銷燬。

第十一條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該説的話不説;

(二)不該問的事不問:

(三)不該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

(五)不攜帶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隨便談論保密事項:

(七)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筆記本。

第十二條 如發生或發現泄密情況,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和所在單位負責人,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三條 對於模範遵守本條例的單位的個人將予以表揚,對於制止他人泄密行為或發現他人泄密及時報告、使公司能及時採取措施補救的職工,將視情況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 對於違反條例,玩忽職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損失者,給予經濟懲處、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有過失及時報告並積極協助採取措施補救的,可酌情減輕懲處;對造成泄密後故意隱瞞不報的,將予以從重處理。

篇十二:測繪保密制度

測繪保密制度

為切實保障涉密測繪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涉密人員的管理

為有效地保障本單位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的安全,設置資料室為專門保密機構,承擔涉密測繪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並確定核心涉密人員3人。

主要工作職責:

一、涉密人員負有維護測繪成果祕密安全的責任和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應自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制度,接受資料室的教育和監督。選拔任用涉密人員,要依照標準及國家測繪局的要求,進行嚴格審查,並報資料室備案。不得使用臨時聘用人員。

二、涉密人員管理由項目組織、人力資源部和資料室共同實施,並對涉密人員在崗位情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聯合檢查。對檢查中發現不宜留在涉密崗位的,應堅決調離。

三、涉密人員上崗前,必須參加資料室舉辦的保密業務培訓方能上崗。必須進行保密教育,不斷強化政治業務素質,增強保密觀念。

四、涉密人員必須與單位簽定保密責任書,履行保密責任和保密義務,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規定。

第二條

涉密載體的管理

一、涉密載體及密品,必須由單位核心涉密人員統一管理,密件收發、交換、借閲應履行登記簽字手續。

二、密件傳閲應專夾專人直傳,不得橫傳,並做到當天閲讀當天退還資料室,不得在資料室以外場所存放。

三、銷燬密件,須認真登記、經單位分管領導審批後,統一進行銷燬。個人不得擅自銷燬密件。

四、因工作需要隨身攜帶密件、密品外出的,必須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五、對涉密的硬盤、軟盤、U盤、磁盤等載體,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並視同祕密文件、資料,由資料室統一登記,集中管理。對涉密計算機設備粘貼涉密計算機標識。

第三條

涉密成果的管理

一、對涉密測繪成果的生產、提供、使用、保管等情況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測繪成果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予登記後,方可提供。

二、涉密測繪成果使用後應及時歸檔。登記清冊須存檔保存,要求帳物相符、記錄清晰。任何個人不得擅自複製、轉讓或轉借涉密測繪成果,不得拷貝、對外傳送涉密測繪成果數據。

三、涉密測繪成果只能用於被許可的使用目的和範圍。

因使用目的或應用項目結束等原因,須銷燬涉密測繪成果的,必須報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批。

四、銷燬涉密測繪成果須經專人清點、核對、登記、造冊,由本單位主管領導和資料室派專人銷燬。對銷燬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銷燬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記錄,與銷燬清冊、領導批示一併存檔。

第四條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的管理

一、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應安置在安全保密的場所,並按照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要求,配備保密安全設施。

二、使用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應針對其涉密內容和涉密程度等不同情況,採取相應的保密技術措施。

三、涉密辦公自動化設備更換或維修,應當在涉密場所進行,並有專人監督。所更換的設備或配件,在未採取技術處理時,不得挪為他用。

四、注意在通訊和辦公自動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電話、傳真機上傳遞保密材料;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單位祕密;不得利用公用電話以及郵局辦理祕密事項等。

第五條涉密測繪成果生產保管場所的管理

一、單位設有庫房,資料室,辦公室。其中資料室是存儲資料的機密重地,非資料室工作人員,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資料室。

二、確保資料室安全,管理人員做到人離燈滅、關窗、加鎖,妥善保管資料室鑰匙,消除火災隱患,庫房內嚴禁吸煙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保持資料室整潔、衞生。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防高温、防強光工作。要經常檢查資料保護設備和庫房温濕度變化,防止檔案材料的破損、老化,及時進行檔案材料的修復和補救。

四、入庫的各類檔案要依檔號排放,庫房櫃架編排順序號,排列整齊。

五、保管人員要熟悉庫藏情況,

對庫藏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做到帳、卡、物相符。

六、檔案人員調離時,對所保管的檔案材料要逐件進行移交,移交清單一式兩份,辦清手續,方可調離。

第七條計算機和信息系統的管理

一、涉密計算機系統或單機,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國際互聯網、公共信息網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並且必須設置必要的用户識別密碼,做到定期更換。不得在未採取數據保護和網絡安全保密監控管理技術措施的計算機網絡內輸入、保存和傳遞涉密資料的信息。非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采集、存儲、處理、傳輸涉密信息。

二、涉密計算機房,應當設在有利於安全保密的場所,建立和健全機房管理制度。

三、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凡需要在網上進行信息發佈的,應當認真執行信息保密審核制度。

四、任何人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製作、複製、查閲和傳播國家明令禁止的各種非法信息。

五、在網絡上傳遞信息、聊天或在論壇發表文章以及發送電子郵件時,不得泄露和傳播任何涉密信息。

六、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更換或維修,應當在涉密場所進行,並有專人監督。所更換的設備或配件,在未採取技術處理時,不得挪為他用。

七、對需報廢的涉密載體、設備或配件,應當登記造冊,經單位領導批准後,送市公文銷燬站銷燬。

八、任何部門和個人在發現計算機系統泄密後,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立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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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辦公室保密制度

辦公室保密制度

□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祕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祕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某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第七條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祕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某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書級。

第九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於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燬,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第十四條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第十六條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篇十四:辦公室保密制度

辦公室保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祕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 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祕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第七條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 公司祕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書級。

第九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 對於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燬,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第十四條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第十六條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祕密被不應知悉的;

(二)使公司祕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篇十五:公司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祕密。

二、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户帳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祕密事項。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准,不準復英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祕密。

五、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1.科技企業保密制度

2.企業保密制度

3.安防企業保密制度

4.建築企業保密制度

5.物流公司管理規章

6.公司法對公司章程內容的規定

7.20條好公司鐵規定

8.公司章程模板

9.公司章程修正案

篇十六:信息保密制度

為保持醫院信息系統正常運行,保護集體數據財富,保障醫院和諧發展,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等相關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管理規定適用於院內所有使用計算機、服務器和相關輔助設備、設施的科室和部門。

第二條 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管理,實行控制源頭、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突出重點、有利發展的原則。

第三條 醫院保密工作領導小組主管全院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工作。醫院計算機信息系統由專人負責管理相應的信息保密工作,要定期監督、檢查保密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

網絡管理員對信息系統的管理和操作應嚴格遵守保密管理規定。

第二章 保密制度

第四條 涉及國家祕密及工作祕密的計算機(含筆記本電腦)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計算機(含筆記本電腦)專人專用,嚴禁擅自將涉密計算機(含筆記本電腦)帶出辦公場所。

第五條 接入國際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的計算機(含筆記本電腦)不得處理、存儲涉密信息。

第六條 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凡向國際聯網的'站點提供或發佈信息,必須經過保密審查批准。

第七條 存儲涉及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的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含移動硬盤、優盤、軟盤、光盤等)不得接入或安裝在非涉密計算機上,複製和確因工作需要外出攜帶涉密存儲介質的,須經主管領導

批准。

第八條 凡以提供網上信息服務為目的而採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聞媒體上已公開發表的,管

第一文庫網理員在上網發佈前,應當徵得提供信息者同意;凡對網上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應當認真執行信息保密審核制度。

第九條 凡在網上開設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的用户,應由相應的保密工作機構審批明確保密要求和責任。任何人不得在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上發佈、談論和傳播國家祕密信息和工作祕密信息。

第十條 面向社會開放的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開辦人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應認真履行保密義務,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發現有涉密信息,應及時採取措施,並報告相應的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一條 用户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傳遞、轉發或抄送國家祕密信息和醫院工作祕密。

第十二條 各接入計算機信息系統(HIS、PACS、LIS等)部門要對醫院信息資料安全負責,嚴禁外來人員登錄醫院信息系統查詢、打印有關信息資料。

第十三條 連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計算機,未經信息科許可,嚴禁安裝、運行非日常工作需要的任何軟件;嚴禁安裝任何廠家、任何版本的操作系統以及任何有可能干擾、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的程序。

第三章 保密監督

第十四條 涉密計算機進行維護檢修時,對涉密信息應採取涉密信息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存儲等安全保密措施。無法採取上述措施時,單位保密人員和涉密計算機維護人員必須在維護現場,對維修

人員、維修對象、維修內容、維修前後狀況進行監督並做詳細記錄。涉密計算機和涉密移動存儲介質淘汰、報廢的一律送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銷燬。

第十五條 處理涉及國家祕密文件和工作祕密文件的數字複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一律不得接入電話線,接入電話線的數字複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一律不得處理涉及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的文件。

第十六條 計算機個人工作桌面或開放文件夾不得擺放敏感文件和資料,辦公桌禁止擺放敏感介質。

第十七條 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檢查,查處各種泄密行為。一旦發現國家祕密或工作祕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況,每個工作人員都有義務立即向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對網上涉及國家祕密和工作祕密的信息要嚴格按照保密要求,及時予以刪除。

篇十七: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保密制度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時間:2013-06-07

1.網絡中心負責網絡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任何用户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動網絡系統中的各種設備和線路。

2.任何用户不得利用聯網設備從事危害網絡和網上用户的任何行為,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經授權的所有網上設備。

3.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各種軟硬件技術從事網上偵聽,盜用等活動;

4.任何用户未經允許,不能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5.任何用户不得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不能使用來歷不明的軟件。

6.禁止非工作人員操作服務器,不使用服務器時,應注意鎖屏;

7.每週檢查主機登錄日誌,及時發現不合法的登錄情況。

8.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和系統操作員所用的密碼每15天更換一次,口令要無規則,重要口令要多於八位。

9.管理員密碼只被系統管理員掌握,儘量不直接使用管理員密碼登錄服務器。

10,涉密信息不得進入國際互聯網傳輸或存儲,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也不得接入國際互聯網,必須採取與國際互聯網完全隔離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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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制度

一、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不在私人電話、通信中涉及機密;不得攜帶機密文件遊覽、參觀、走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二、凡有祕密內容的文電、草稿、資料、檔案、表冊、照片等在擬製、打英複製、收發、傳遞、閲辦、保管、清退、歸檔、移交和銷燬等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保密文電管理工作的規定執行,不得私自複製抄錄和保存祕密文件,機要文電必須存放在加鎖的文件櫥內。

三、對收文和發文,要嚴格按登記、傳閲手續辦理,並定期檢查清理,發現短缺要及時查找,如有丟失,要及時報上級備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必須將個人所保存的機密文電、統計資料等進行認真清點、交接,不得帶走。

四、加強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蓋印章的,都要嚴格按印信管理規定辦理。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類介紹信函,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下班後必須將印章鎖入保險櫃內。

五、加強對現代通信、辦公自動化設備和計算機聯網管理,嚴禁在非保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中涉及機、絕密事項。使用計算機及其網絡時,不能在互聯網網站上刊登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電子郵件在互聯網上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網計算機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的計算機及其網絡必須與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領導幹部、涉密人員不得使用手機談論祕密事項;不得將手機帶入談論祕密事項的場所。

六、跟隨領導出發的司機及有關人員,凡本人不應知道的機密文件、機密事項,要自覺做到不看、不聽,已經知道的要做到不傳。

七、對違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一定要做到這十六字,嚴肅認真、周到細緻、穩妥可靠、萬無一失。

公司保密制度2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祕密。

第四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貿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情況、銀行帳户帳號;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祕密事項。

第五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

第六條 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 非經批准,不準復英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第八條 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 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祕密。

第十條 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 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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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八:信訪工作保密制度

信訪工作保密制度

1、認真學習《保密法》和《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守則》以及各項保密規定,加強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增強保密意識,

2、注重保護信訪人,防止打擊報復。對檢舉、揭發、控告的信訪件,不得將相關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送給被檢舉、揭發、控告的人員或單位。

3、信訪件的收發、登記、傳閲、存檔由專人負責,做到不丟失、不泄密,

涉密文件不得擅自複印、散發、外傳。

4、領導批示的`信訪件及函稿和各鄉、縣級各部門報送的有關信訪案件材料,應及時存檔,不得隨意複印、丟失。

5、有關單位或個人需查閲本單位文件、資料、檔案等,須持單位介紹信或個人申請,並經單位主要領導簽署意見,方可查閲。

6、造成失泄密和不良影響的,要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篇十九:薪金保密制度

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規範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泄密,

薪金保密制度

二、範圍:

2.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

2.2、本辦法適用於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

2.3、本辦法適用於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定義:

3.1、薪資作業人員:指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閲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財務人員。

四、權責:

4.1、〈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審批---------------------------------總(副)經理

4.3、〈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執行---------------------------------全體職工

4.4、〈薪資保密管理辦法〉監督---------------------------------總(副)經理及財務部

五、具體內容:

5.1、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

5.1.1、薪資操作過程的保密性;

5.1.2、全體職工不打聽別人的薪資水平;

5.1.3、全體職工不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

5.1.4、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泄密情況都能及時彙報,相關部門處理及時有效。

5.2、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管理辦法》,並由財務部監控其實施情況;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體職員宣導薪資保密制度,並實時監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專人用專櫃、專匙保存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存過程不泄密;

5.2.4、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5.3、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作以下規定:

5.3.1、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職工定薪、職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存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閲過程等;

5.3.2、新進人員經權限主管確定薪資後,須在第一時間將薪資資料交於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處;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接到新進人員薪資資料後,將薪資資料保存於薪資資料專用櫃;

5.3.4、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週年調薪等)經核准後,應由薪資核算員統一保存於薪資資料專櫃中;

5.3.5、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閲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須經總(副)經理核准,否則,人事專員有權不予受理;

5.3.6、除總(副)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閲其他部門人員薪資資料;

5.3.7、財務人員在發放薪資時應保證薪資保密,

5.4、為規範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現作以下規定:

5.4.1、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人員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導薪資保密意識;

5.4.2、新進人員入職後,由人事行政部在職前培訓中宣導薪資保密制度,必要時要與員工簽訂薪資保密協議;

5.4.3、人事行政部應對全體在職職工進行薪資保密制度的培訓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會不定期到職工當中瞭解薪資保密情況;

5.4.5、公司制定薪資泄密舉報制度,歡迎廣大職工參與檢舉薪資泄密情況,並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5、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制度得以實施,現作以下規定:

5.5.1、凡因薪資作業人員行為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

5.5.2、薪資作業人員主動造成薪資 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即時開除處理,必要時可追加經濟責任賠償;

5.5.3、全體職工不得詢問其他職工的薪資情況,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4、全體職工任何時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資資料,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5、職工主動散播自己的薪資資料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立即開除處分,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5.6、公司歡迎廣大職工揭發、檢舉薪資泄密事件,凡檢舉薪資作業人員違反薪資保密制度,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記小功一次;凡檢舉職工有散播自已薪資資料或詢問他人薪資資料者,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嘉獎一次。

六.制定、變更與作廢:

6.1、本辦法為公司薪資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編寫,經總(副)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辦法自x年x月x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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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十:公司保密制度

有關公司保密制度是什麼?保密制度對公司有什麼影響嗎?下面我們一起來探討參考吧。

一、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不在私人電話、通信中涉及機密;不得攜帶機密文件遊覽、參觀、走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二、凡有祕密內容的文電、草稿、資料、檔案、表冊、照片等在擬製、打印、複製、收發、傳遞、閲辦、保管、清退、歸檔、移交和銷燬等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保密文電管理工作的規定執行,不得私自複製抄錄和保存祕密文件,機要文電必須存放在加鎖的文件櫥內。

三、對收文和發文,要嚴格按登記、傳閲手續辦理,並定期檢查清理,發現短缺要及時查找,如有丟失,要及時報上級備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必須將個人所保存的機密文電、統計資料等進行認真清點、交接,不得帶走。

四、加強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蓋印章的,都要嚴格按印信管理規定辦理。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類介紹信函,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下班後必須將印章鎖入保險櫃內。

五、加強對現代通信、辦公自動化設備和計算機聯網管理,嚴禁在非保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中涉及機、絕密事項。使用計算機及其網絡時,不能在互聯網網站上刊登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電子郵件在互聯網上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網計算機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的計算機及其網絡必須與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領導幹部、涉密人員不得使用手機談論祕密事項;不得將手機帶入談論祕密事項的場所。

六、跟隨領導出發的司機及有關人員,凡本人不應知道的機密文件、機密事項,要自覺做到不看、不聽,已經知道的要做到不傳。

七、對違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一定要做到這十六字,嚴肅認真、周到細緻、穩妥可靠、萬無一失。

篇二十一:公司內部保密制度

公司內部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祕密。

二、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帳户帳號;

7、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祕密事項。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非經批准,不準複印、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四、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祕密。

五、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六、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七、檔案室、微機室等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更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八、辦公室應定期檢查各部門的保密情況。

篇二十二:檔案保密制度

檔案保密制度

一、 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知道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二、 嚴格執行三密文件登記簽字制度,否則,不得傳遞祕密文件、資料。

三、 不將祕密文件、資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回家,不得將祕密文件、檔案資料給家屬、子女閲讀,

五、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參觀、瀏覽、探親、訪友、辦私事。

六、 不得擅自翻印、複印、傳抄祕密文件、資料。

七、 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內容。

八、 不在普通電話中談論祕密事項和不用普通郵件寄發祕密文件、資料。

九、 不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祕密文件、資料、筆記本,不得私自銷燬祕密文件、資料。

十、 不隱瞞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檢查不敷衍,不馬虎。

篇二十三:公司保密制度

。?? ? 第二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且企業採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 第三條 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商業祕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保安人員等對保守公司祕密負有特別的責任。?? ?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祕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 第六條 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範圍以及下列祕密事項:? ?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 第七條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 第八條 公司祕級的確定:?? ?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 ?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 第九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情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保密措施?? ? 第十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 第十一條 對於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 第十二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燬,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 第十四條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 第十五條 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 第十六條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 第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 ? ? ? 元以上 ? ? ? 元以下:? ? (一)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 (三)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 第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 第十九條 公司與接觸重要機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書面形式簽訂,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 2.保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 3.保密協議的期限;? ? 4.保密費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 5.違約責任。? ?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祕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 第二十條 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保安人員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 2.就職於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 5.引誘企業的客户脱離企業;? ? 6.在離職後,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 非高級員工不實行“競業禁止”制度,不簽訂《保密合同》,但對有證據表明侵犯本公司技術及其他商業機密,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 第二十一條 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祕密範圍;? ?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祕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內容;? ?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瞭解商業祕密;? ?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後交還;? ?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後仍然保持有效;? ?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 第二十二條 實行保密保證金制度,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保安人員等高級員工按每月工資的10%提取“保密保證金”,由公司專户存放,公司按銀行同期利率向保證人支付利息。保證金連續提取超過5年的不再提取。保證人離職或退休,並簽訂《保密合同》,三年內沒有違約的,本息返還保證人。?? ?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於本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相關管理制度推薦參考:行政管理制度? ? ?裝飾公司管理制度? ? ?食堂衞生管理制度?

篇二十四:工資保密制度

薪酬保密制度

為實行規範化管理,注重“以人為本、樹立正氣、促進工作”原則,針對目前薪酬管理的現狀,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資料的管理原則

1、員工的薪酬資料只有所在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經理及負責薪資人員可查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詢、議論他人的薪資。

2、員工不得將自己的薪資透露給他人,如對自己的薪資有異議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或協調處理。

3、因發放薪酬而接觸薪酬資料的務必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關部門職責和義務

1、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實施和監督部門;

2、財務部門:

(1)財務部門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薪酬的管理和發放,其他人員不得向本部門人員詢問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財務部門對本部門所負責的薪酬模塊的保密工作負全責。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編制保密程序

(1)編制薪酬的人員一律不得在任何場合談論與薪酬有關的事宜;

(2)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在做薪酬表時,不允許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如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要勸其離開;

(3)編制薪酬表的電子文檔須加密,以防泄密;

(4)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如在製作薪酬表時有其他事情離開工作現場,不得將薪酬表和相關的薪酬資料攤放在桌面上,務必收集起來放入專門的檔案櫃內加鎖,以免他人翻閲,並關掉打開的電腦文檔;

2、薪酬審批保密程序

人力資源部在將薪酬表送各部門負責人審核時,各部門負責人務必在無其它無關人員在場狀況下進行審核。

3、薪酬發放保密程序

(1)每月應發放的薪酬總額由財務根據籤批後的薪酬審批表存入開户銀行;

(2)財務將審核籤批後的員工薪酬明細表轉送開户銀行,由銀行根據員工薪酬明細表將薪酬總額分解到每位員工,並將每位員工的薪酬存入員工薪酬卡;

(3)財務部每月發放工資單時,務必員工親自領取,不得代領,員工個人發現薪酬與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錯誤時,由員工及時與財務部聯繫。

四、保密職責

1、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部門負責人對薪酬負有保密職責,不得將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其他人員的薪酬狀況;

3、財務部負責所有薪酬表的存檔,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個人因薪酬有錯誤需查詢薪酬表的,負責保管薪酬表的人員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酬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

五、處罰措施

1、如有探詢、評論他人薪資或將自己的薪資透露給他人的,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2、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財務部門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標準的,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篇二十五:工資保密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保密暫行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係,使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和潛力的體現來到達自己所期望的工資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資保密制度,讓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請大家務必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具體制度如下:

1.對公司每月所發放給本人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資源部、財務部詢問,暴力等)打聽同事的.工資。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應做好員工工資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當員工存在輪換崗位、升降職等狀況時,對原有和現有的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狀況都有保密的義務。

5.員工對所發工資存在不明之處時,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或向人力資源部主管薪酬負責人諮詢,不得自行理論。

以上制度是從對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出發的,請大家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處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開自己工資的處以500元的罰款,並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2.特意打聽他人工資的處以1000元的罰款,並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非特殊需要泄露員工工資的記過一次,處以2000元的罰款,並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的處以1500元的罰款,並進行思想教育和書面自我檢討。

對上述制度及處置有異議的請於公示之日起七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本該制度於2011年2月21日起執行,期望全體員工及各部門嚴格遵守工資保密制度、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

xx公司

2011年2月11日

篇二十六:工資保密制度

員工工資保密暫行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係,使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和潛力的體現來到達自己所期望的工資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資保密制度,讓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具體制度如下:

1.對公司每月所發放給本人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不得以任何方式打聽同事的工資。

3.人力資源部、財務與資產管理部等相關部門應做好員工工資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當員工存在調崗、升降職等狀況時,對原有和現有的崗位或職位的工資狀況都有保密的義務。

5.員工對所發工資存在不明之處時,可向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諮詢,不得自行理論。

以上制度是從對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出發的,請大家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處罰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開自己工資的處以50元的罰款。

2.特意打聽他人工資的處以100元的罰款。

3.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非特殊需要泄露員工工資的,處以100元的罰款。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崗位或職位工資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本該制度於年月日起執行,期望全體員工及各部門嚴格遵守,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的穩步發展!

人力資源部

2011年2月11日

篇二十七:工資保密制度

薪資保密規定

一、目的:

為實現薪資規範化管理,保守公司經營祕密,維護公司穩定的工作氛圍,持續良好的激勵環境,人資部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本制度適用於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保密規定:

1、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資狀況;

2、所有個人因薪資問題查詢薪資表的,人力資源部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資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員。

四、獎懲措施

公司所有員工不得隨意透露自己的薪資狀況,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罰款,連續三次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XXXX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2015年6月3日

篇二十八:工資保密制度

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規範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泄密。

二、範圍:

2、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

2、2、本辦法適用於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

2、3、本辦法適用於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定義:

3、1、薪資作業人員:指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閲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財務人員。

四、權責:

4、1、〈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審批——總(副)經理

4、3、〈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執行——全體職工

4、4、〈薪資保密管理辦法〉監督——總(副)經理及財務部

五、具體資料:

5、1、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

5、1、1、薪資操作過程的保密性;

5、1、2、全體職工不打聽別人的薪資水平;

5、1、3、全體職工不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

5、1、4、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泄密狀況都能及時彙報,相關部門處理及時有效。

5、2、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管理辦法》,並由財務部監控其實施狀況;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體職員宣導薪資保密制度,並實時監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專人用專櫃、專匙保存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存過程不泄密;

5、2、4、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5、3、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作以下規定:

5、3、1、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職工定薪、職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存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閲過程等;

5、3、2、新進人員經權限主管確定薪資後,須在第一時間將薪資資料交於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處;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接到新進人員薪資資料後,將薪資資料保存於薪資資料專用櫃;

5、3、4、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週年調薪等)經核准後,應由薪資核算員統一保存於薪資資料專櫃中;

5、3、5、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閲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須經總(副)經理核准,否則,人事專員有權不予受理;

5、3、6、除總(副)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閲其他部門人員薪資資料;

5、3、7、財務人員在發放薪資時應保證薪資保密。

5、4、為規範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現作以下規定:

5、4、1、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人員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導薪資保密意識;

5、4、2、新進人員入職後,由人事行政部在職前培訓中宣導薪資保密制度,必要時要與員工簽訂薪資保密協議;

5、4、3、人事行政部應對全體在職職工進行薪資保密制度的培訓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會不定期到職工當中瞭解薪資保密狀況;

5、4、5、公司制定薪資泄密舉報制度,歡迎廣大職工參與檢舉薪資泄密狀況,並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5、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制度得以實施,現作以下規定:

5、5、1、凡因薪資作業人員行為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

5、5、2、薪資作業人員主動造成薪資資料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即時開除處理,必要時可追加經濟職責賠償;

5、5、3、全體職工不得詢問其他職工的薪資狀況,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4、全體職工任何時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資資料,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5、職工主動散播自己的薪資資料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立即開除處分,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5、6、公司歡迎廣大職工揭發、檢舉薪資泄密事件,凡檢舉薪資作業人員違反薪資保密制度,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記小功一次;凡檢舉職工有散播自已薪資資料或詢問他人薪資資料者,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嘉獎一次。

六。制定、變更與作廢:

6、1、本辦法為公司薪資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編寫,經總(副)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辦法自x年x月x日起實施。

篇二十九:工資保密制度

薪資保密制度

1.0目的:

為營造公司和諧氛圍,令全體員工能更快樂地工作,規範員工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機密不外泄。

2.0範圍:

2.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的薪資操作過程;

2.2本制度適用於監督全體員工的薪資保密行為、違約處理等過程。

3.0定義:

薪資作業人員:指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等各部門負責人及行政人事、財務

人員。

4.0權責:

綜合部主辦,其它相關部門協辦。

5.0資料:

5.1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

5.1.1全體員工不準打聽其他同事的薪資水平;

5.1.2全體職工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自己的薪資水平;

5.1.3任何員工發現薪資泄密狀況都務必及時彙報,相關部門做及時、有效處理。

5.2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實施方法:

5.2.1由綜合部向全體員工宣導本薪資保密制度,並實時監督與控制;

5.2.2由財務部保存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存過程不泄密;

5.2.3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

程不泄密。

5.3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作以下規定:

5.3.1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員工定薪、員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存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閲過程等;

5.3.2新進人員經本部門或本分店相關負責人確定薪資後,須在第一時間將薪資資料交於綜合部,綜合部做好有效保密管理;

5.3.3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每年1月與7月公司普調薪資等)經核准後,應由財務薪資核算員統一保存,並進行有效保密管理;

5.3.4除總經理、區域總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閲其他部門/分店人員薪資資料;

5.3.5財務人員在發放薪資時應保證薪資保密。

5.4為規範員工的薪資保密行為,現作以下規定:

5.4.1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本部門員工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導薪資保密意識,並簽訂薪資保密協議書;

5.4.2新進人員入職後,由綜合部在職前培訓中宣導薪資保密制度,並簽訂薪資保密協議書;

5.4.3綜合部應不定期深入到員工當中瞭解薪資保密狀況,並對違反本制度者做出相應

處理;

5.5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制度得以實施,現作以下規定:

打聽同事工資者,一次處以違約罰金人民幣200元;泄露工資機密者,一次處以

違約罰金人民幣300元;員工因不謹慎而泄露其工資條等基本信息者,一次處以違約罰金人民幣300元;管理者因管理不當而泄露工資機密者,一次處以違約罰金人民幣500元;薪資作業員操作不當泄露工資機密者,一次處以違約罰金人民幣500元;凡打聽、泄露工資機密雙方當事人,除處以相應罰款外,將工資待遇高的當事人工資降低與工資待遇低的當事人同一工資標準;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職責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6.0相關文件資料:

《薪資保密協議書》

7.0相關記錄表單

《薪資保密制度及協議書閲讀簽收表》

總經理籤批(日期):

篇三十:工資保密制度

員工工資保密協議

為實行規範化管理,注重“以人為本、樹立正氣、促進工作”原則,針對目前薪酬管理的現狀,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資料的管理原則

1、員工的薪酬資料只有所在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經理及負責薪資人員可查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詢、議論他人的薪資。

2、員工不得將自己的薪資透露給他人,如對自己的薪資有異議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或協調處理。

3、因發放薪酬而接觸薪酬資料的務必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關部門職責和義務

1、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實施和監督部門;

2、財務部門:

(1)財務部門須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薪酬的管理和發放,其他人員不得向本部門人員詢問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財務部門對本部門所負責的薪酬模塊的保密工作負全責。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編制保密程序

(1)編制薪酬的人員一律不得在任何場合談論與薪酬有關的事宜;

(2)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在做薪酬表時,不允許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如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要勸其離開。

篇三十一:工資保密制度

薪酬保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體系,加強薪酬保密管理,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經理、財務總監、薪資專員以及參與工資核算、審核、審批的相關人員可知曉本公司全體員工薪酬,分管副總可知曉其分管序列員工薪酬,其他人員均無權知曉他人工資、檔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節薪酬資料管理原則

第四條各部門員工的薪酬資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財務總監、總經理處查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詢、議論他人的薪資。

第五條員工不能將自己的薪酬透露給他人,如對自己的薪酬有異議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或協調處理。

第六條因發放薪酬而接觸薪酬資料的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七條相關部門的職責和義務

1、人力資源部

⑴人力資源部負責薪酬制度的制定、實施、監督工作;

⑵人力資源部設專人負責對薪酬進行解釋和管理,其他部門(財務除外)和個人無權對薪酬進行解釋。

2、計劃財務部

⑴計劃財務部需指定專人負責薪酬的管理和發放,其他人員不得透過財務系統查詢或向本部門人員詢問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⑵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本部門涉及的薪酬項目(如保險金、福利、加班工資等),但不得解釋、透露其它本部門未涉及的薪酬項目;

⑶計劃財務部對本部門所負責的薪酬模塊的保密工作負全責。

第三節保密程序

第八條保密程序

1、薪酬表編制保密程序

⑴所有接觸和編制薪酬的人員一律不得在任何場合談論與薪酬有關的事宜;

⑵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在做薪酬表時,不允許有其他與薪酬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如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要勸其離開;

⑶編制薪酬表的電子文檔須加密,以防泄密;

⑷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如在製作薪酬表時有其它事情離開工作現場,不得將薪酬表和相關的薪酬資料攤放在桌面上,務必收集起來放入專門的檔案櫃內加鎖,以免他人翻閲,並關掉打開的電腦文檔;

2、薪酬審批保密程序

⑴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薪酬表報送計劃財務部審核時,務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財務部負責人,不得找人代為轉交;

⑵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經計劃財務部審核的薪酬表報送總經

理審批時,務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

3、薪酬發放保密程序

⑴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審核籤批後的員工薪酬明細表報送到計劃財務部;

⑵計劃財務部將審核籤批後的員工薪酬明細表轉送開户銀行,由銀行統一發放。

⑶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務必在工資發放後的當天將員工個人薪酬條發放到員工本人,不得代領。

⑷如員工個人薪酬條與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錯誤時,請員工及時與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聯繫。

4、薪酬調整保密程序

⑴對於新聘員工,分管副總和部門負責人對薪酬歸位的水平、檔級有推薦權;

⑵對於員工調薪,分管副總對員工新的薪酬水平、歸位檔級有推薦權。

每月應發放的薪酬總額由計劃財務部根據審批的薪酬審批表存入開户銀行。

第四節保密職責、處罰措施

第九條保密職責

1、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及財務部薪酬審核人員對薪酬負有保密職責,不得將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薪酬專員務必對有關薪酬資料等電子版加密;

3、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其他人員的薪酬狀況;

4、人力資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檔,薪酬專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5、所有個人因薪酬有錯誤需查詢薪酬表的,薪酬專員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酬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

第十條處罰措施

1、如有探詢、評論他人薪資或將自己的薪資透露給他人的,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工資下調一檔,連續3次給予解聘處理;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情節嚴重發現一次即給予解聘處分;

2、人力資源部和計劃財務部人員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標準的,一經發現將給予3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公司發放現場秩序由工資發放人員監督管理,發放工資時有人違反現場紀律,如發現有代領或者其他違反保密要求的財務人員應及時制止或採取相應的措施,一經發現視情節嚴重程度扣罰財務工資發放人員200—300元,扣罰所在部門主管300元。

第五節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執行。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篇三十二:工資保密制度

員工薪資保密制度

本公司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公司盈利與發展用心帶給貢獻的目的,實施以貢獻論酬精神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氣與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一條個人薪資信息是公司與個人勞動契約之機密性訊息,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薪資,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第二條公司有關薪資保密之相關規定:

1不盜取、拷貝、閲覽公司有關薪資之資料、文件。

2不將個人之薪資收入狀況告知他人。

3不將個人年終獎及業績服務獎發放狀況告知他人。

4不向他人諮詢個人所發薪資及獎金之計算方式(可向人事薪資作業人員諮詢)。5不探詢他人之薪資收入狀況。不探詢他人之年終獎及業績服務獎發放狀況。6不參與有關薪資之議論,對薪資泄密者主動檢舉並用心配合調查。

第三條各級主管應領導所屬人員養成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的風度,以工作表現爭取同情的精神。

第四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罰則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情事,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扣發1/4年終獎金。

3.吐露本身薪資者扣發1/2年終獎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發年終獎金。

4.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1/2年終獎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職處分。

第五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六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研討並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篇三十三:工資保密制度

各部門: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係,使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同時讓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到達所期望的薪資水平,特制定本保密規定。

一、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制度資料:

1、公司每月所發放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詢問、打探其他同事的工資。

3、員工對所發工資有不明之處可向分公司經理諮詢,不得自行找無關人員理論。

三、處罰:

此規定的出發點是維護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要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人力資源部

2017年02月28日

篇三十四:公司檔案保密制度

公司檔案保密制度

第一條? 各級保密人員要相互協調配合,應主動為公司和公司各業務部門服務,公司各業務部門應自覺接受保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二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對方以正當理由和途徑要求提供屬於公司機密事項時,將由公司保密委員會立會研究決定後,方可提供。保密委員會嚴格執行國家的保密規定,該提供的提供,不該提供的堅決不提供。

第三條? 對公司下發的保密文件及重要會議材料各單位進行妥善保管,並進行登記管理,不得亂扔亂放。

第四條? 保密文件的複製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要嚴格按照批准的份數,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碼電報一律不得複印。複製文件應按原文密級進行管理,複製中形成的廢頁應作為密件銷燬。

第五條? 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全文抄錄,確因工作必須摘抄的,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並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複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條? 保密文件在發送裝封時應按批准份數認真清點、裝封,切忌將不同密級的文件混放於同一信封中。密級的信封上要以戳記標明文件的密級。封口時,不應用釘書釘封口的方式,應採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條? 涉及國家機密和公司商業祕密的文件,原則上不用傳真方式發送,確因緊急情況需要時,要用密碼傳真傳送,不允許用普通傳真機和電子郵件傳送;絕密級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不得以明碼電報拍發祕密文件,也不得明電密電混用。

第八條? 保密文件接收時應由公司保密人員拆封,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記、編號,要與一般文件分開進行。

第九條? 傳閲保密文件時,必須由指定的人員統一掌握。不經過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擴大祕密文件的閲讀範圍。公司工作人員應在辦公室閲讀祕密文件,公司領導確需在家中閲讀祕密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傳閲或借閲文件,要嚴格堅持登記制度。

第十條? 保密文件必須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辦公室及設備中保管,並經常檢查。常用的祕密文件隨手入櫃加鎖。

第十一條?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節假日前兩天各部室需將所傳閲的保密文件清退給辦公室。如發現遺失,要及時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 如保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而長期離開崗位前,必須把自己經營的祕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時,要造冊、清點、核對,並且要履行簽收手續。

第十三條? 保密人員每年對辦理完畢的保密文件收集齊全,對有查考價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關規定處理。調閲公司的保密檔案,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 保密文件銷燬前,必須逐一登記,並在報領導批准後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銷盡。絕密文件應指定專人在公司內銷燬。

第十五條? 以上保密文件擬製、處理、管理的各個環節,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在工作過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員要注意不要談論文中的機密事項,不讓無關人員隨意瀏覽,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無線電話中談論機密事項等等。

篇三十五:公司領導幹部保密制度

公司領導幹部保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保守黨和國家的祕密,是領導幹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為適應公司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維護保障公司的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上級保密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祕密的範圍

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1、上級下達的祕密事項。

2、公司組織、勞資、財務、審計、安全等工作中的祕密事項。

3、《“祕書工作”*公司商業祕密保護暫行規定》( *黨發[1999]24號)中的祕密事項。

4、《“祕書工作”*公司關於加強計算機系統安全保密工作的規定》( *黨發[XX]5號)中的祕密事項。

5、不屬於國家祕密範疇,但對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各類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經濟技術合作中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6、由公司保密辦確定的其他祕密事項。

第三條 保密要求

1、領導幹部要增強保密觀念,學習保密知識,能夠識別祕密的標識和保密期限,帶頭遵守保密法規和制度,杜絕失泄密。

2、妥善保管密級文件,離開辦公室要把文件鎖入文件櫃內,閲辦後及時退交機要人員。不得攜帶密級文件回家閲辦、外出。

3、參加上級會議帶回的密級文件、資料,要及時交有關部門登記,需要時在履行借閲手續。公司內部會議內容涉密的,必須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會議批准傳達或公佈的事項,必須嚴守機密,不得向外泄露。

4、在涉外活動中,要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5、不準在家屬、子女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各種祕密事項。不準在普通電話、私人通信、網絡郵件中涉及祕密事項。

第四條 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黨委保密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篇三十六:檔案保密制度標準

一、 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知道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二、 嚴格執行三密文件登記簽字制度,否則,不得傳遞祕密文件、資料。

三、 不將祕密文件、資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回家,不得將祕密文件、檔案資料給家屬、子女閲讀。

五、 不攜帶祕密文件、資料參觀、瀏覽、探親、訪友、辦私事。

六、 不得擅自翻印、複印、傳抄祕密文件、資料。

七、 不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祕密內容。

八、 不在普通電話中談論祕密事項和不用普通郵件寄發祕密文件、資料。

九、 不向廢品收購部門出售祕密文件、資料、筆記本,不得私自銷燬祕密文件、資料。

十、 不隱瞞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檢查不敷衍,不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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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十七:檔案保密制度標準

一、檔案材料是學校建設和發展是寶貴財富,保守機密是檔案工作者的光榮職責,檔案工作者要嚴格遵守《檔案法》,提高警惕,堅持原則。樹立嚴格的保密觀點,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檔案的絕對安全。

二、檔案工作者是機要人員,對機密機密要守口如瓶,在任何場合,對任何人都不議論檔案內容。不準將檔案私自帶出室外或借給他人,

必須做到:不該説的不説;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記的不記。

三、非檔案室人員,不經允許,不準私自進入庫房,更不允許開櫃查找或隨便翻閲案卷。

四、嚴格執行檔案借閲制度。凡查(借)閲檔案的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妥善保存,用畢歸還,不得私自轉借、傳閲。凡需借閲具有密級的案卷須經院長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閲。未經同意,檔案不得攜帶出單位,更不準在公共場所閲讀。

五、借閲案卷必須嚴格執行檔案借閲制度妥善保管;退還的案卷立即放入櫃內,以防丟失和泄密,工作人員離開崗位要上鎖。

六、調出的檔案材料,不準帶入公共場所,不得和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要妥善保管,用後及時退回。

七、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業務,定期認真地清理檢查檔案庫存情況,發現缺損、遺失或應及時報告並採取必要措施,迅速追查處理。

八、檔案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或調出本單位,必須按涉密人員要求嚴格遵守和辦理有關移交手續,交出全部所管資料,不準泄露所知祕密。

九、清理鑑定銷燬的案卷,必須填寫“銷燬清單”, 經徵求立卷人意見後,由校保密委員會簽定,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

十、凡違反本條例規定者,將予以嚴肅批評,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篇三十八:辦公室保密制度管理制度

辦公室保密制度管理制度

辦公室管理制度()

保密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祕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公司祕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祕密事項: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三)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第七條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八條公司祕級的確定:

(一)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二)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三)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書級。

第九條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條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總經理辦公室或主管副總經理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祕密由電腦部門負責保密。

第十一條對於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公司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燬,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第十四條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二)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四)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第十五條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1 2

第十六條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責任與處罰

第十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一)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二)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三)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一)使公司祕密被不應知悉的;

(二)使公司祕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1〗〖2〗

篇三十九:郵政檔案保密制度

郵政檔案保密制度

郵政檔案保密制度

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泄密事故發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祕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閲祕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准,未經批准不得借出、複製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佈、損毀、丟失、塗改、偽造或銷燬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泄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並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保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於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通過機要通信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篇四十:大學保衞處保密制度

大學保衞處保密制度

1.不準説的機密,絕對不説,

2.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6.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7.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入機密文件、資料。

8.不攜帶機密材料外出旅遊、參觀、探親和出入公共場所。

9.案件和重大事故、事件在未偵破和終結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關內情和工作方案,

10.凡是上級機關下發的機要和絕密文件,原則上由祕書統一歸口管理並按時上交,有關科室確因工作特需,應指定責任心較強的人嚴密保管,但要在規定時間內上交。

11.各科室內勤人員,對本年度的各類文件、資料及案卷等材料應及時整理歸檔,並妥善保管。

12.對違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者,視情節報學校處理。

篇四十一:學籍信息保密制度

學籍信息保密制度

學校保密制度 總 則

1、為保守學校祕密,維護學校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祕密是關係學校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且企業採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教材、教案、教法、教師培訓、各項制度流程、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3、學校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職員都有保守學校祕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商業祕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祕書等對保守學校祕密負有特別的責任。

4、學校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5、對保守、保護學校祕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6、學校祕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範圍以及下列祕密事項:

(1)學校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學校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學校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學校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學校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學校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學校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7、學校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學校祕密,泄露會使學校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學校祕密,泄露會使學校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學校祕密,泄露會使學校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8、學校祕級的確定:

(1)學校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學校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學校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學校經營情況為機密;

(3)學校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9、屬於學校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情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10、屬於學校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校長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娶處理、傳遞的學校祕密由技術部門負責保密。

11、對於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校長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12、屬於學校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燬,由學校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13、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學校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校長批准。

14、具有屬於學校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15、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學校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學校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學校祕密。

16、學校工作人員發現學校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行政部;行政部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17、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當季的所有績效工資與各種獎金:

(1)泄露學校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3)已泄露學校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18、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學校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娶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學校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19、學校與接觸重要機密的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書》,《保密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2)保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保密協議的期限;

(4)違約責任。

在保密協議書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祕密;

(3)非經學校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祕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20、涉及學校商業祕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祕密範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祕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問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內容;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瞭解商業祕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後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後仍然保持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篇四十二: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

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辦法》。

二、工作人員要熟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並認真貫徹實施。

三、不得隨意複製保密數據和擴大涉密範圍,如有確需複製的數據、文件、材料,應徵得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複製。

四、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本單位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本單位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本單位祕密。

五、堅持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入網,和外網進行物理隔斷。不得插用非本辦公室的u盤、移動硬盤、光盤、軟盤。

六、凡入網的計算機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儲、處理、傳遞國家機密和工作機密。

七、筆記本電腦因工作原因經常帶出,不得存儲保密數據及信息。如確需存儲保密信息,需經部門領導同意並記錄。

八、涉密機器要配備必要的.保密措施,儘量採用成熟的、經有關部門認可的綜合技術防範手段。

九、在國際互聯網上發佈信息需經領導同意並記錄。

十、樹立保密意識,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密措施,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採取措施。

篇四十三:公司保密制度實施細則

公司保密制度實施細則

公司保密制度

一、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不在私人電話、通信中涉及機密;不得攜帶機密文件遊覽、參觀、走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二、凡有祕密內容的文電、草稿、資料、檔案、表冊、照片等在擬製、打英複製、收發、傳遞、閲辦、保管、清退、歸檔、移交和銷燬等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保密文電管理工作的規定執行,不得私自複製抄錄和保存祕密文件,機要文電必須存放在加鎖的文件櫥內。

三、對收文和發文,要嚴格按登記、傳閲手續辦理,並定期檢查清理,發現短缺要及時查找,如有丟失,要及時報上級備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必須將個人所保存的'機密文電、統計資料等進行認真清點、交接,不得帶走。

四、加強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蓋印章的,都要嚴格按印信管理規定辦理。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類介紹信函,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下班後必須將印章鎖入保險櫃內。

五、加強對現代通信、辦公自動化設備和計算機聯網管理,嚴禁在非保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中涉及機、絕密事項。使用計算機及其網絡時,不能在互聯網網站上刊登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電子郵件在互聯網上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網計算機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祕密及內部辦公信息的計算機及其網絡必須與互聯網實行物理隔離。領導幹部、涉密人員不得使用手機談論祕密事項;不得將手機帶入談論祕密事項的場所。

六、跟隨領導出發的司機及有關人員,凡本人不應知道的機密文件、機密事項,要自覺做到不看、不聽,已經知道的要做到不傳。

七、對違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一定要做到這十六字,嚴肅認真、周到細緻、穩妥可靠、萬無一失。

公司保密制度2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發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漏公司祕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的祕密。

第四條 公司祕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人事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專有生產技術及新生產技術;

4.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貿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證券情況、銀行帳户帳號;

7.其他董事會或總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祕密事項。

第五條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標明“祕密”字樣,由專人負責印製、收發、傳遞、保管。

第六條 公司祕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

第七條 非經批准,不準復英摘抄祕密文件、資料。

第八條 記載有公司祕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九條 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泄露。非接觸公司祕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祕密。

第十條 對保守公司祕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

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 信息室、檔案室、計算機房等機要部門,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人員也不能隨便帶人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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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十四:郵政檔案保密制度

郵政檔案保密制度

一、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保密制度,嚴防失密、泄密事故發生,

二、不得向與工作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傳真提供密祕級以上檔案。

三、凡借閲祕密級以上檔案,須經主管領導及檔案館長批准,未經批准不得借出、複製或摘抄。

四、檔案人員不得隨意丟放、擅自提供、抄錄、公佈、損毀、丟失、塗改、偽造或銷燬檔案、絕密檔案要單獨保管,

五、密級檔案要經常查對,失泄密時要及時上報局主管領導,並對責任者進行追究處量。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保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於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通過機要通信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篇四十五:建築企業保密制度

建築企業保密制度一

1總則

1.1為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祕密是指關係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並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3公司的所有人員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

1.4保守公司祕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公司祕密,又便於各項工作的方針。

1.5總經理主管保守公司祕密的工作,各部門主管在其職權範圍內負責本部門保守公司祕密的工作。

1.6在保守公司祕密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和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對違反本制度者給予處罰。

2祕密的範圍:

2.1股東及董事會活動資料;

2.2重大決策方案及行動計劃;

2.3客户的資料及供應商資料;

2.4財務資料;

2.5一切裝備的技術資料;

2.6專有技術和決竅;

2.7重大的人事變動信息;

2.8一切成文的規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各類合同;

2.10所設計的圖文資料;

2.11公司認為其他重要的資料。

3密級劃分:

3.1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3.11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密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害;

3.1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密會使公司受到嚴重的損害;

3.13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

3.2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在文件的右上角標明密級。

3.3祕密等級的劃分由總經理起草,經董事長批准後,由總經理組織實施。

3.4對公司所產生的祕密事項應當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10日,對以往的文件應於本制度發佈後三個月內整理完畢,並確定密級。

3.5對是否屬於公司祕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應由產生該事項的部門主管應在3天內擬定密級,報總經理批准 。

3.6絕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長久,機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10年,祕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5年。

4保密措施

4.1絕密的文件資料分別由董事長和總經理親自保管,必要時也可特別委託可靠人員按照規定的制度保管,機密和祕密的文件資料由文檔祕書保管。

4.2密級文件必須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4.3非經原確定密級的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閲`複製和摘抄。接觸公司祕密的人員範圍由確定密級的人限定。

4.4接收涉及公司祕密的傳真`信件,由接收員馬上交給文檔祕書登記後,由文檔祕書交相關人員。

4.5寄發公司祕密,由文檔祕書負責,並登記備案。

4.6外出需攜帶公司保密文件,必須經領導批准,由文檔祕書登記,本人簽字,由文檔祕書開給《保密文件外攜許可單》,憑單由保安放行。返回後要及時到文檔祕書處核銷登記。

4.7對涉及公司祕密的場所,非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準進入。

4.8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司內外談論-公司祕密。

4.9對涉及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4.92指定參加會議人員;

4.93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的範圍。

4.94由專人記錄會議,其他人不得記錄會議內容。

4.95會議文件分發應編號,閲後收回。

4.10公司對主管及相關員工,每年進行兩次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

4.11公司人員應養成良好的保密習慣,做到:

4.111不是自己應知道的事,不應問;

4.112對別人不應知道的事,不應説;

4.12公司人員如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和總經理。部門經理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祕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範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並將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

5解除和降低密級

5.1符合下列條件的文件屬於可解除或降低密級:

5.11規定的保密期限屆滿;

5.12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出現;

5.13外界情況已經變化,原密級已無必要的文件;

5.14發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級降低的情況;

5.2解密和降低密級由文檔祕書提出清單,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3解密和降低密級操作由總經理委託專人監管,文檔祕書具體實施;

5.4文件解密後一律當場銷燬;

5.5銷燬程序為:公司總經理委託專人按清單一一核對正確無誤,用碎紙機或燃燒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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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十六:審計計算機保密制度

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規定

1、本規定所稱的計算機系統,是由計算機及相關配套的設備、設施構成,按照一定的應用目標和規則對信息進行採集、加工、存儲、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xx審計管理系統為“機密級”。

2、xx為重點涉密政府機關。xx涉密信息包括各科室在工作中產生的財政審計、重大財務收支審計、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人事報表、幹部檔案的國家祕密;在審計工作中雖不屬於國家祕密,但又不宜公開的'工作祕密;涉及被審計單位的密級文件資料、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商業祕密。對涉密系統計算機信息的管理,應嚴格遵守國家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的有關規定。

3、涉密部門的責任人應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的管理,禁止未授權人員使用本部門涉密計算機,謹防操作者非法獲取涉密信息,導致危害國家、部門安全和利益的事件發生。

4、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涉密介質,如軟盤、硬盤、光盤及其他移動存儲介質等涉密介質的管理,應嚴格等同於同級紙質資料的管理,謹防因其產生、複製、保管、銷燬的過程不慎造成泄密行為。

二、計算機使用人員的保密規定

1、個人應加強防竊、保密措施,正確設置各級口令,慎重網上共享行為,過後應及時關閉。同時保管好自己的口令,定期修改,謹防丟失。

2、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計算機,應用於正常工作,原則上不得一機兩用,用於審計工作的筆記本計算機不得用於連接互聯網。凡未按規定執行而造成泄密等嚴重後果者,責任自負。

3、嚴禁竊用他人口令登錄網絡系統,不得在他人已登錄的情況下使用系統,若需使用必須首先退出他人登錄後,以自己的用户名登錄,工作完畢後應立即退出,以維護系統及網絡的安全、有序。

三、網絡系統專職人員的保密規定

xx系統管-理-員是網絡信息系統的核心,要對系統信息的安全、保密負全責。系統管-理-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項保密制度,尤其做到授權機密絕不外泄。

1、系統管-理-員應掌握基本的系統數據保密技術,通過各種軟硬件手段,對系統運行進行全方位的監控,防止系統信息的外泄。

2、系統管-理-員通過正確設定進行管理系統內部個人權限,保證數據的正常流轉,防止系統數據在x域網內部失密。

3、系統管-理-員應嚴以自律,不觀看不屬於自己權限的信息、資料。若因系統維護需要,經當事人同意後方可進入他人文件系統或個人郵箱。嚴禁管-理-員利用工作之便,泄露或傳播網絡祕密信息。

4、各科室計算機的涉密介質及設備維修前,應由科室計算機管-理-員嚴格按照先備份後刪除的規定執行,凡屬特殊情況不能備份及刪除的,應報x信息中心,採取相應的保密技術措施。

5、系統管-理-員應對系統密碼進行定期修改,對各項系統權限建立檔案,並且保密存放,防止遺忘,不得外泄或丟失。

凡違反以上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國家、部門祕密者,由xx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篇四十七:審計局保密制度版

審計局保密制度(最新版)

一、密件、內部文件及保密紙管理制度

(一)局機關密件的收發、登記、保管、傳閲、清退、歸檔、銷燬等工作,均由局辦公室負責。密件的領取、清退必須專人、專程。局領導開會帶回的密件,會後應及時交辦公室登記、保管,並由辦公室負責處理。

(二)嚴禁擅自複製密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有關要求,經局領導審批後,方可複製,並履行登記手續。

(三)密件的銷燬工作由辦公室組織實施,其他科室或個人不得銷燬、丟棄,更不得當廢品出售。密件的銷燬須到縣保密局指定地點監銷,並實行二人以上監銷制度。

(四)內部公文處理的每個環節都要嚴格履行手續,做到收發有登記,傳遞有記錄,借閲有手續,防止泄密和丟失。

(五)各科室傳閲和存留的文件及審計業務材料必須有專人保管,下班後或人離辦公室,必須鎖入櫥內或抽屜內,不準散扔或堆在桌面上。

(六)加強審計業務資料的保密工作。就地審計時,審計人員應切實保管好審計文書資料,做到公文包不離手,筆記本電腦不離人,保證審計過程中審計資料的安全完整。報送審計時,應切實保管好被審計單位報送的所有資料,下班時應將所有審計文書資料整理好,鎖入抽屜或檔案櫃內。審計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嚴格按照審計作業流程傳遞不得外傳。

(七)工作中形成的草稿及其他需要銷燬的資料,都應投入碎紙機內粉碎銷燬。

二、計算機保密管理制度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危害國家利益,泄露國家祕密等違法犯罪活動。

(二)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製作、查閲、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的信息和淫穢色情信息;不得在計算機上進行遊戲型和賭博型操作;不得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信息網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增加、刪除、修改、干擾,影響計算機信息系統正常運行;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增加、刪除、修改、複製等;不得非法竊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信息資源;不得未經授權查閲他人電子郵箱;不得冒用他人名義發送電子郵件;不得故意干擾計算機信息網絡暢通,從事其它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活動。

(三)確定專人管理微機,管理人員應按照計算機安全管理行業技術規範要求定期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測試,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同時將檢查情況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四)凡帶有保密性質的信息需要通過互聯網進行傳遞的,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身份認證制度。各科室人員應對本科室審計數據進行備份並妥善保存,計算機設備更新、報廢時,應做好信息資料的轉移處理,防止信息資料的涉密與丟失。

(五)微機管理人員應定期進行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檢測,發現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應及時清除;發現不能清除的計算機病毒,應採取保護措施並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對外來軟件需經病毒檢測後方可使用。

(六)各科室人員應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做好硬件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保養,不得隨意拆御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設備。不允許設備在無人值班的情況下運行。

(七)計算機用户必須做好信息保密安全工作,對涉密公文、信息、資料等數據應設置密碼加以保護;存儲涉密信息的軟盤、光盤、u盤、移動硬盤等存儲介質不得隨意擺放或交與不相干的人使用,也不得在與互聯網連接的計算機上使用。更換計算機時,計算機用户必須按照保密技術要求,對計算機硬盤做必要的處理,防止數據丟失或數據泄密。

(八)為確保網絡安全,嚴禁內網計算機接入外網使用,外網計算機接入內網使用。各科室嚴禁私接網絡。

(九)下班時,應檢查所有設備是否關閉,並隨手關好門窗。

三、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

(一)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在公開前均應進行保密審查。

(二)保密審查應當遵循“全面、及時、準確、規範”的原則,既要保障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能夠順利公開,又要確保不應公開的政府信息不被公開。

(三)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包括以下內容:

1、審查政府信息是否涉密,包括國-家-機-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

2、審查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切身利益;

3、審查政府信息是否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

4、審查政府信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四) 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程序為:

1、有關科室在製作或編輯整理政府信息時,應當審查該政府信息是否屬於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屬性,並説明理由;

2、政府信息公開負責人員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審查相關單位確定的政府信息屬性是否準確、理由是否充分,並依照《保密法》規定對其進行涉密審查後,提交分管領導複核;

3、對是否屬於國家祕密和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信息,應提交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 政府信息形成後,應當按照政府信息的屬性將其編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按規定對應當公開的予以公開。

篇四十八:前廳部保密制度

前廳部保密制度

為了作好保密工作,嚴把登記關,嚴把查詢關,現制定接待部保密工作制度:

一、電話查詢,房間未要求保密

A、告之姓名,不知道房號:核對客人所説的信息與電腦中的資料一致後,詢問來電客人的姓名及公司名稱,請客人稍等,再至電房間徵詢住店客人的意見,告之來電客人的姓名,詢問是否可以將電話轉至房間,同意後方可轉接電話;

B、告之房號,不知道姓名:接待員不得隨意將電話轉至房間,先詢問來電客人的姓名及公司名稱,在電腦中查詢客人資料一致後,請客人稍等,再至電房間,告之來電客人的姓名,詢問是否可以將電話轉至房間,同意後方可將電話轉至房間;

C、告之房號,姓名:客人未設任何保密,詢問來電客人所要查詢的'客人信息與電腦一致,可將電話轉至房間(接待員不得馬上掛斷電話,待房間客人接聽後方可將電話掛斷;如房間電話無人接聽,則要將電話接回,並告之房間無人接聽電話,是否需要留言或建議以其它方式聯繫);

二、電話查詢,房間要求保密

各班組接到客人保密信息後,必須通知其它相關班組及客房部作好保密工作,對電話查詢一律婉拒,建議客人是否可以其它方式聯繫,或告之客人現在您要找的客人還未來酒店,是否可以先留言,如客人入住我們酒後再將留言轉告;

三、訪客至前台詢問客人信息

A、要求保密的房間,告之酒店沒有您所説的客人登記的房間,建議是否可以以其它方式聯繫,或告之客人是否可以先留言,如客人入住我們酒店後再將留言轉告;

B、未要求保密的房間:詢問客人所要查詢的住店客人信息,核對電腦無誤,問清訪客的姓名,再到隱蔽處(收銀處辦公室)或要總機、大堂副理協助致電客人,告之某某先生/小姐找您,是否可以請他(她)到房間,要求保密的房間:告之酒店沒有您所説的客人登記的房間,建議以其它方式聯繫;

四、客人要求開房門

A、房主至前台要求開門

核對信息程序:詢問客人姓名及房間號碼,請客人出示房卡或身份證,核對開房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等信息,如以上信息屬實則請客人直接上房間,接待員及時通知客務中心要求樓層服務員為其開門,在通報過程中,簡要説明客人姓名、着裝、人數等,並在交接班本上作好記錄;

B、非房主本人至前台要求開門

核對信息程序:詢問客人姓名及房間號碼,請客人出示房卡或開房人身份證;如無以上證件,且非房主本人,則要求其訪客聯繫房主,電話聯繫過程中直接請大堂副理進行房主身份核實:報開房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開房時間、付款方式等信息,無法核實的情況下拒絕為客人辦理,

如信息核實準確,請客人上房間,報客務中心通知樓層服務員為其開門,詳細説明客人姓名、着裝、人數等相關信息,並在交接班本上作好記錄,通知保安部予以監控。

雖然客人表示證件等可證明其身份的物品放在房內,即使通知樓層服務員至房間核對客人描述的相關情況是一致的,但卻無法聯繫到房主的,也不能輕易為客人開門,除非有大堂副理以上級別人員的擔保。

無法聯繫上開房人,有訪客要到房間取物品的,除非有大堂副以上級別的人員擔保,並通知保安部到場核實,方可同意,並通知客房及監控室關注此房,在“賓客特殊情況要求開門登記表”作好詳細登記,請客人及相關部門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篇四十九:公司的保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員工的保密行為,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訂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祕密分為機密、保密二種,其具體範圍包括:

a. 機密資料是公司的重要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別嚴重損害。其範圍:

1、公司股東、董事會資料,會議記錄.紀要.保密期限內的重要決定事項.

2.公司中層以上職員人事考核、涉嫌違法違紀調查.未公佈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總結.財務預算決算報告,繳納税款.營銷報表和各種綜合統計報表.

4.公司有關銷售業務資料,貨源情報,供應商諮信調研資料.

5.公司開發設計資料,技術資料和生產情況.

6.公司與同行對手的竟爭策略.計劃.

b.保密資料是公司內部的一般祕密,泄密人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其範圍:

1.公司各部門人員編制.調整,未公佈的計劃,員工福利待遇資料.員工手冊.

2.公司的安全防範狀況及存在問題.

3.公司員工違法違紀的檢舉.投訴.調查材料,發生案件,事故的調查登記資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營業執照,財務印章,合同協議.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傳真的收發登記、簽收、催辦、清退、借閲、歸檔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資料,必須在左上角註明。

3.凡涉及公司內部祕密的文件資料的報廢處理必須使用碎紙機,不準未經切碎作收購處理.

4.公司員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種文件.資料.電腦複印軟件,當本人離開辦公室外出時,須存放入文件櫃或抽屜,不準隨意亂放,更不能未經批准,攜帶外出進入公共場所.

5.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資料.

6.妥善保管好各種財務賬冊.公司證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強員工的思想教育,增強保密觀念.

a.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要自覺帶頭遵守保密制度;部門草擬文件.製作統計報表,主管經理要把好保密關,提出規定

b.公司各部門要運用各種形式經常對所屬員工進行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

c.全體員工自覺遵守保密基本準則,做到: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含超越自己職責.業務範圍的文件.資料電腦複印軟件)

2.嚴肅保密紀律

a.對員工依照公司本規定,在保守國家祕密及公司祕密方面,能忠於職守,從事保密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發現他人泄密,立即採取補救措施,避免或減輕損害後果的;對泄密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祕密的行為及時檢舉.投訴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b.對員工因不遵守公司規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關法規及公司的獎懲規定, 給予紀律制裁.解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試行,不盡之處試行後修改補充.

篇五十:檢察院統計資料保密制度

一、統計人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確保統計資料完整與安全。

二、統計人員要加強對統計資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點和檢查,每逢節假日要將統計資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三、統計人員要嚴格執行統計資料借閲制度,不準把機密資料私自外借。

四、不準隨便摘錄統計資料內容,談話不得與非有關人員涉及統計資料內容。

五、統計專用微機嚴禁上互聯網,以防失泄密。

六、不準在統計室內會客,非統計人員嚴禁使用統計專用微機。

七、對需要銷燬的統計資料,必須登記造冊,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銷燬要到指定地點,並有專人負責監督。

八、因玩忽職守造成統計資料丟失或泄密者,視情節輕重依紀、依法處理。

***人民檢察院

關於統計報表、案件登記卡等統計資料的

查閲、提供、保管制度

為加強統計報表、案件登記卡等統計資料的查閲、提供和保管等工作,充分合理利用各類統計資料,制定本制度。

1、本院各局、科、室、隊來統計室查閲統計資料、案件登記卡資料,必須持有借閲單。並經本部門 領導簽字後方可借閲。

2、外單位來我院查閲統計資料,必須持有縣級以上介紹信,經分管檢察長簽字後方可查閲。

3、查閲統計資料,一般應在統計室內進行。如需借出資料者,要經分管檢察長批准,並按規定辦理查閲手續並及時歸還。

4、查閲統計資料者不得私自攜帶外出。僅限於在本院使用。

5、查閲者不得擅自摘錄、轉借,確需要摘錄、複印的需經分管檢察長批准。

6、統計報表、案件登記卡等統計資料需按規定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保管人員要愛護資料,不得塗改、圈化和污染。

2003年2月14日

***人民檢察院機關統計工作管理辦法

為切實做好院機關統計工作,根據《統計法》和上級檢察院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檢察統計職能

統計工作在上級檢察機關的領導下,實行統一管理。辦公室統計人員負責蒐集本院業務部門填寫的案件登記卡,統計人員要按照案卡進行微機錄入,並對全院檢察業務部門辦理各類案件的信息數據進行彙總上報;負責定期編寫統計分析報告,每月為領導和業務部門提供統計數據和統計資料的查詢服務;負責對全院檢察統計人員的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各項統計工作制度,對全院檢察統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統計資料整理

(一)嚴格按照《統計法》依法統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杜絕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篡改統計數據的行為,更好地發揮統計工作信息、諮詢、監督的職能作用。

(二)各業務部門應在每月25日前,將辦理案件的有關數據、信息填寫案件登記卡,並提供給辦公室,統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把關,使用計算機錄入、管理。

(三)辦公室統計人員每月27日前,將本院辦理的各類案件信息及統計報表上報市院統計科,上報前要與業務部門進行核對,對上報的統計資料要認真審核把關。

(四)對市分院上報檢察統計報表進行審核、彙總,嚴格八好報表質量關;對出現的錯報、漏報、瞞報及邏輯性錯誤及時糾正;經核實數據準確後,及時彙總於每月10前上報高檢院統計處。

(五)對市分院上報案件信息進行逐項檢查,對發現的錯、漏項和錄入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及時糾正,保證案件信息質量;經核對案件信息全面準確後,於每月15日前上報高檢院統計處。

(六)負責統計數據信息資料傳輸、存儲;每月對統計標本數據和個案信息進行備份、管理;對本科計算機進行病毒檢測及維護。

(七)負責統計數據、案件信息的安全保密。保證數據傳輸安全;機器統計機房管理,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八)負責全院檢察統計彙總報表、統計分析、文件資料的收集、管理、立卷和歸檔。

三、統計資料諮詢與服務

(一)認真執行《檢察統計數據信息資料查閲制度》,嚴格履行登記手續,為院領導和各業務部門提供檢察統計報表和個案信息的查詢、借閲、打印等服務。

1、每月2日前,為院領導提供全院主要業務情況及自偵案件大要案台帳。每月6日前,提供全院其他檢察業務情況表。

2、每月10日後,為各業務部門提供各種檢統月報表和累計台帳彙總表的查詢。

(二)開展統計調查,撰寫統計分析。組織專項統計調查工作;利用統計數據和個案信息,編寫進度分析和專題分析報告;每年上報統計分析報告不得少於8篇。

(三)對各部門內勤上報的統計分析進行篩選,質量較好的`給予轉發或提供上級業務部門;蒐集整理優秀的統計分析報告作為參考資料下發;不定期開展統計分析交流學習活動。

四、培訓與指導

(一)負責全院檢察機關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每年舉辦1―2期培訓班,進行統計專業知識、計算機知識的培訓。

(二)負責對全院檢察統計工作進行指導。針對普遍存在的問題,下發書面材料幫助及時解決;對各部門提出的軟件使用問題給予及時答覆。

(三)負責組織全院統計工作執法檢查。依據《統計法》檢查各部門統計工作情況,對業務部門填寫的案件登記卡項目及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檢查,對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五、獎懲

依據全省《統計工作綜合考核辦法》,每半年對各地統計數據、案件管理質量情況進行通報,年度對各地的統計工作進行綜合考核,對被評選為前六名的單位和個人通報表揚,對統計工作較差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檢察院機關保密工作制度

為切實做好我院機關保密工作,根據《保密法》和高檢院有關保密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範圍

(一)具有祕密內容的各種文件、文稿、電報、信件、統計數字、表冊、電子文檔、音像資料、檔案、圖片、磁卡、軟盤等;

(二)尚未公佈的院黨組會、檢察長辦公會、檢察委員會涉密會議內容和會議記錄;

(三)院領導參加的尚未公佈的各種涉密會議及活動內容;

(四)機關各部門的涉密業務工作情況,包括組織人事、案件情況、技偵手段、行動方案、羈押地點以及與案件有關的卷宗、詢問筆錄、舉報材料、來信、來訪情況等;

(五)涉密傳真、電話會議的有關文件、資料及內容;

(六)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七)檢察機關武器彈藥調撥、發運、存放情況;

(八)檢察技術方面的器材、資料等;

(九)保密電話、密碼機、密鑰等;

(十)印章、印信、證件等;

(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項。

二、保密守則

(一)不該説的祕密絕對不説,不該問的祕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祕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祕密絕對不記錄;

(二)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祕密事項;

(三)不在私人交往中或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祕密和檢察工作祕密事項;

(四)不攜帶祕密文電和案卷到公共場所或宿舍內傳閲;

(五)不用普通電話、無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遞祕密事項;

(六)不在個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國家祕密和檢察工作祕密;

(七)存儲文件和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不得與因特網和公共信息網相連接。

三、保密要求

(一)嚴格各種文電、信函的查收、登記、編號、分發和簽字手續,不得私自擴大機密文電的傳閲、使用範圍。

(二)黨組傳閲的機密文電由機要祕書負責管理;各部門的機密文電由內勤負責管理;機密文電每季度組織清交一次。

(三)送交打印、複印的稿件及文件軟盤,要按保密要求妥善存放;印出的文件要及時通知送印部門取回;打印、複印的清樣、廢版及廢品要及時銷燬。

(四)摘抄、複印、翻印祕密文件和資料,必須經院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批准,並履行審批手續。複印件要與原件一樣登記,用後收回。

(五)凡開通使用涉密信息網絡的部門,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經院保密委員會同意後,方可使用。

(六)文件銷燬由院統一組織並派人監銷,各部門不得私自銷燬,嚴禁當廢品出售。

(七)祕密文件或案卷材料應通過機要或派專人專車遞送。執行遞送任務時,不得在無關單位、場所辦理其他事宜,不壓件,不丟失。

(八)宣傳報道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非經批准,不得涉及國家祕密和檢察工作祕密。

(九)加強保密教育,每年在節假日前集中進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檢查。

四、保密機構

(一)院成立保密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各部門設一名兼職保密委員,在保密委員會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二)保密委員會及辦事機構的基本職責:

1.負責組織研究貫徹上級有關保密工作方針、政策、指示、決定和工作部署的具體意見及措施。

2.統一組織、協調、管理本單位(系統)的保密工作。

3.對院各部門的保密工作予以指導和監督。

4.及時聽取保密辦公室、職能部門的保密工作情況彙報。

5.審定本單位保密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6.組織研究和處理保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提請黨組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7.組織調查和研究處理泄密事件。

8.主持召開保密工作會議或保密委員會成員會議。

9.協調解決保密工作所需經費和通信、自動化建設中的保密技術防範措施。

10.組織向黨組及上級保密部門報告工作。

五、保密責任

(一)保密委員會主任對本單位保密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主持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保密委員會副主任對主任負責,協助主任履行上述職責,當好參謀。

(三)保密委員會成員對主任、副主任負責,實行委員分工負責制。根據其所在部門的職責範圍和業務工作範圍,具體抓好所在部門的保密工作。

(四)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是具體辦事機構,負責保密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保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交辦的工作事項。

(五)涉密工作人員對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有直接工作責任。嚴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切實履行保密職責,認真做好具體保密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因工作失職、瀆職,致使本單位發生泄密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按情節和後果輕重,分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檢察官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和《保密法》、《刑法》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本制度由保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篇五十一:郵政檔案保密制度

六、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七、任何人不準私自保存檔案或攜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八、檔案管理人員應熟知本局各類檔案的密級劃分,調密級檔案時,不少於兩名工作人員。

九、檔案在傳遞時應以機密件通過機要通信轉出,或由檔案人員二人以上專呈遞送。

篇五十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為了保證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本單位在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期間嚴格執行如下措施:

一、 遵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依法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

二、 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保守國家機密的`各項法律和規定,嚴格執行網絡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三、 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詢、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的信息,如發現有害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並報告通信管理局。

四、 按照分層負責的原則,建立信息安全保障責任制,由領導分管信息安全保密的安全工作。並設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責任人和安全管理員,負責系統管理維護,制定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策略、風險防範。

五、 不在網上傳送密件,不泄露用户個人資料。

六、 建立公共信息內容自動過濾系統和人工值班監控制度,用户上傳的公共信息在本網站上網前,必須經過本網站工作人員的人工審核後,方能上網發佈。

七、 因管理員對上網信息審查不嚴,出現嚴重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信息員的責任。若違反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 網站信息內容記錄備份不少於60日,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九、 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各級網絡中心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篇五十三: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網絡中心負責網絡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任何用户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動網絡系統中的各種設備和線路。

2.任何用户不得利用聯網設備從事危害網絡和網上用户的任何行為,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經授權的所有網上設備。

3.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各種軟硬件技術從事網上偵聽,盜用等活動;

4.任何用户未經允許,不能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5.任何用户不得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不能使用來歷不明的軟件。

6.禁止非工作人員操作服務器,不使用服務器時,應注意鎖屏;

7.每週檢查主機登錄日誌,及時發現不合法的登錄情況。

8.網絡管理員,系統管理員和系統操作員所用的密碼每15天更換一次,口令要無規則,重要口令要多於八位。

9.管理員密碼只被系統管理員掌握,儘量不直接使用管理員密碼登錄服務器。

10,涉密信息不得進入國際互聯網傳輸或存儲,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也不得接入國際互聯網,必須採取與國際互聯網完全隔離的保密措施。

篇五十四:公司員工工資保密制度經典

薪資保密規定

一、目的:

為實現薪資規範化管理,保守公司經營祕密,維護公司穩定的工作氛圍,持續良好的激勵環境,人資部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本制度適用於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保密規定:

1、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資狀況;

2、所有個人因薪資問題查詢薪資表的,人力資源部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資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員。

四、獎懲措施

公司所有員工不得隨意透露自己的薪資狀況,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處以100元罰款,連續三次者,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XXXX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2015年6月3日

工資保密制度範本(二)

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規範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泄密。

二、範圍:

2、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

2、2、本辦法適用於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

2、3、本辦法適用於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定義:

3、1、薪資作業人員:指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閲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財務人員。

四、權責:

4、1、〈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審批——總(副)經理

4、3、〈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執行——全體職工

4、4、〈薪資保密管理辦法〉監督——總(副)經理及財務部

五、具體資料:

5、1、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

5、1、1、薪資操作過程的保密性;

5、1、2、全體職工不打聽別人的薪資水平;

5、1、3、全體職工不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

5、1、4、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泄密狀況都能及時彙報,相關部門處理及時有效。

5、2、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管理辦法》,並由財務部監控其實施狀況;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體職員宣導薪資保密制度,並實時監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專人用專櫃、專匙保存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存過程不泄密;

5、2、4、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5、3、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作以下規定:

5、3、1、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職工定薪、職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存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閲過程等;

5、3、2、新進人員經權限主管確定薪資後,須在第一時間將薪資資料交於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處;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接到新進人員薪資資料後,將薪資資料保存於薪資資料專用櫃;

5、3、4、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週年調薪等)經核准後,應由薪資核算員統一保存於薪資資料專櫃中;

5、3、5、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閲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須經總(副)經理核准,否則,人事專員有權不予受理;

5、3、6、除總(副)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閲其他部門人員薪資資料;

5、3、7、財務人員在發放薪資時應保證薪資保密。

5、4、為規範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現作以下規定:

5、4、1、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人員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導薪資保密意識;

5、4、2、新進人員入職後,由人事行政部在職前培訓中宣導薪資保密制度,必要時要與員工簽訂薪資保密協議;

5、4、3、人事行政部應對全體在職職工進行薪資保密制度的培訓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會不定期到職工當中瞭解薪資保密狀況;

5、4、5、公司制定薪資泄密舉報制度,歡迎廣大職工參與檢舉薪資泄密狀況,並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5、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制度得以實施,現作以下規定:

5、5、1、凡因薪資作業人員行為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

5、5、2、薪資作業人員主動造成薪資資料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即時開除處理,必要時可追加經濟職責賠償;

5、5、3、全體職工不得詢問其他職工的薪資狀況,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4、全體職工任何時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資資料,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5、職工主動散播自己的薪資資料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立即開除處分,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5、6、公司歡迎廣大職工揭發、檢舉薪資泄密事件,凡檢舉薪資作業人員違反薪資保密制度,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記小功一次;凡檢舉職工有散播自已薪資資料或詢問他人薪資資料者,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嘉獎一次。

六。制定、變更與作廢:

6、1、本辦法為公司薪資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編寫,經總(副)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辦法自x年x月x日起實施。

工資保密制度範本(三)

薪酬保密制度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體系,加強薪酬保密管理,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經理、財務總監、薪資專員以及參與工資核算、審核、審批的相關人員可知曉本公司全體員工薪酬,分管副總可知曉其分管序列員工薪酬,其他人員均無權知曉他人工資、檔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節薪酬資料管理原則

第四條各部門員工的薪酬資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財務總監、總經理處查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詢、議論他人的薪資。

第五條員工不能將自己的薪酬透露給他人,如對自己的薪酬有異議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或協調處理。

第六條因發放薪酬而接觸薪酬資料的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七條相關部門的職責和義務

1、人力資源部

⑴人力資源部負責薪酬制度的制定、實施、監督工作;

⑵人力資源部設專人負責對薪酬進行解釋和管理,其他部門(財務除外)和個人無權對薪酬進行解釋。

2、計劃財務部

⑴計劃財務部需指定專人負責薪酬的管理和發放,其他人員不得透過財務系統查詢或向本部門人員詢問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⑵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本部門涉及的薪酬項目(如保險金、福利、加班工資等),但不得解釋、透露其它本部門未涉及的薪酬項目;

⑶計劃財務部對本部門所負責的薪酬模塊的保密工作負全責。

第三節保密程序

第八條保密程序

1、薪酬表編制保密程序

⑴所有接觸和編制薪酬的人員一律不得在任何場合談論與薪酬有關的事宜;

⑵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在做薪酬表時,不允許有其他與薪酬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如有其他與薪酬編制無關的人員在工作現場,負責編制薪酬表的人員要勸其離開;

⑶編制薪酬表的電子文檔須加密,以防泄密;

⑷編制薪酬表的人員如在製作薪酬表時有其它事情離開工作現場,不得將薪酬表和相關的薪酬資料攤放在桌面上,務必收集起來放入專門的檔案櫃內加鎖,以免他人翻閲,並關掉打開的電腦文檔;

2、薪酬審批保密程序

⑴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薪酬表報送計劃財務部審核時,務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財務部負責人,不得找人代為轉交;

⑵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經計劃財務部審核的薪酬表報送總經

理審批時,務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親自送達。

3、薪酬發放保密程序

⑴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將審核籤批後的員工薪酬明細表報送到計劃財務部;

⑵計劃財務部將審核籤批後的員工薪酬明細表轉送開户銀行,由銀行統一發放。

⑶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務必在工資發放後的當天將員工個人薪酬條發放到員工本人,不得代領。

⑷如員工個人薪酬條與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錯誤時,請員工及時與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聯繫。

4、薪酬調整保密程序

⑴對於新聘員工,分管副總和部門負責人對薪酬歸位的水平、檔級有推薦權;

⑵對於員工調薪,分管副總對員工新的薪酬水平、歸位檔級有推薦權。

每月應發放的薪酬總額由計劃財務部根據審批的薪酬審批表存入開户銀行。

第四節保密職責、處罰措施

第九條保密職責

1、人力資源部薪酬專員及財務部薪酬審核人員對薪酬負有保密職責,不得將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薪酬專員務必對有關薪酬資料等電子版加密;

3、嚴禁公司任何員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詢問其他人員的薪酬狀況;

4、人力資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檔,薪酬專員要嚴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5、所有個人因薪酬有錯誤需查詢薪酬表的,薪酬專員只能帶給其個人的薪酬表,與其無關的薪酬狀況一律不得顯示給查詢人。

第十條處罰措施

1、如有探詢、評論他人薪資或將自己的薪資透露給他人的,一經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每發現一次工資下調一檔,連續3次給予解聘處理;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情節嚴重發現一次即給予解聘處分;

2、人力資源部和計劃財務部人員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標準的,一經發現將給予3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公司發放現場秩序由工資發放人員監督管理,發放工資時有人違反現場紀律,如發現有代領或者其他違反保密要求的財務人員應及時制止或採取相應的措施,一經發現視情節嚴重程度扣罰財務工資發放人員200—300元,扣罰所在部門主管300元。

第五節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執行。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工資保密制度範本(四)

員工薪資保密制度

本公司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公司盈利與發展用心帶給貢獻的目的,實施以貢獻論酬精神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氣與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一條個人薪資信息是公司與個人勞動契約之機密性訊息,任何人不的打聽、議論他人薪資,亦不得將個人薪資所得告訴他人。

第二條公司有關薪資保密之相關規定:

1不盜取、拷貝、閲覽公司有關薪資之資料、文件。

2不將個人之薪資收入狀況告知他人。

3不將個人年終獎及業績服務獎發放狀況告知他人。

4不向他人諮詢個人所發薪資及獎金之計算方式(可向人事薪資作業人員諮詢)。5不探詢他人之薪資收入狀況。不探詢他人之年終獎及業績服務獎發放狀況。6不參與有關薪資之議論,對薪資泄密者主動檢舉並用心配合調查。

第三條各級主管應領導所屬人員養成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的風度,以工作表現爭取同情的精神。

第四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主辦核薪的人員、發薪的人員與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罰則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情事,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扣發1/4年終獎金。

3.吐露本身薪資者扣發1/2年終獎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發年終獎金。

4.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1/2年終獎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職處分。

第五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六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研討並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工資保密制度範本(五)

各部門: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促進公司穩步發展,維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係,使公司內部有一個和諧的工作氛圍,同時讓員工能夠透過自己的努力,到達所期望的薪資水平,特制定本保密規定。

一、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制度資料:

1、公司每月所發放的工資不得向其他人公開。

2、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詢問、打探其他同事的工資。

3、員工對所發工資有不明之處可向分公司經理諮詢,不得自行找無關人員理論。

三、處罰:

此規定的出發點是維護公司和員工的整體利益,要嚴格遵守,如有違者一經發現,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人力資源部

2017年02月28日


篇五十五: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提高農廉網的安全性,確保農廉網安全、正常、高效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級農廉中心及服務站、室要切實加強計算機網絡信息安全保密的管理,防止計算機網絡失密泄密事件發生,特別是要注意登錄用户名和口令的管理,定期更改,加強保護,不得外泄,防止他人登錄系統。

第三條 為防止 攻擊和網絡病毒的侵襲,接入網絡的計算機一律安裝殺毒軟件,並要定時對殺毒軟件進行升級,定期更新病毒庫,定期殺毒,

第四條 為防止病毒造成嚴重後果,對外來光盤、軟件要嚴格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外來光盤、軟件在操作計算機上使用,確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須進行防(殺)毒處理,證實無病毒感染後,方可使用。

第五條 接入網絡的計算機嚴禁將計算機設定為網絡共享,嚴禁將機內文件設定為網絡共享文件。

第六條 禁止將涉密辦公計算機擅自聯接國際互聯網。

第七條 保密級別在祕密以下的材料可通過電子信箱傳遞和報送,嚴禁保密級別在祕密以上的材料通過電子信箱傳遞和報送。

第八條 工作人員要保守單位祕密,不得有意無意泄露。

篇五十六:醫院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一)總則:

1、為保守醫院祕密,維護醫院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醫院祕密是關係醫院發展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3、醫院各科室和全體員工都有保守醫院祕密的義務。

4、醫院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二)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1、醫院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醫院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醫院尚未付諸實施的發展戰略、發展方向、發展規劃等。

(3)醫院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醫院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醫院所掌握的尚未進入社會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醫院員工的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家庭地址、家庭成員、通訊方式等員工基本情況。

(7)其他經醫院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一般性決定、決議、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2、醫院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醫院祕密,泄露會使醫院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醫院祕密,泄露會使醫院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醫院祕密,泄露會使醫院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醫院密級的確定:

(1)醫院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醫院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密級;

(2)醫院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醫院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醫院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祕密級。

(三)保密措施:

1、屬於醫院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黨政辦或分管副院長委託專人執行;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

醫院祕密由信息部門負責保密。

2、對於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院長或分管院長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醫院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醫院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醫院祕密。

4、醫院工作人員發現醫院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黨政辦;黨政辦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四)責任與處罰: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50—500元:

(1)泄露醫院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3)已泄露醫院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醫院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醫院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篇五十七:醫院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為了保護《出生醫學證明》個人信息安全,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特擬定以下制度:

一、保護能夠識別公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二、《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工作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收集、使用公民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收集、使用信息。

三、《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工作人員對在業務活動中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四、《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單位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信息安全,防止在業務活動中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

五、《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單位應當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