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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35W

保密制度新版多篇

保密制度 篇一

1、心理諮詢師有責任向來訪者説明諮詢工作的保密原則,以及應用這一原則的限度。

2、心理諮詢工作中的有關信息,包括個案記錄、檢驗材料、信件、錄音、錄像和其他資料,應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做為檔案,及時送檔案室進行保存。

3、除了心理諮詢師和檔案管理員之外,任何其他人員都無權查看心理檔案室的'檔案資料。

4、心理諮詢師只有在來訪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對諮詢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因專業需要進行案例討論,教學引用和科研寫作時,應隱去那些可能據以辨認出來訪者的有關信息。

5、在心理諮詢工作中,一旦發現來訪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況,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必要時應通知有關部門或家屬),但應將有關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的範圍內。

6、心理諮詢師接受衞生、司法或公安機關法律規定的詢問時,不得做出虛假的陳述或報告。

保密制度 篇二

為了確保檔案的`機密安全,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忠於職守,時刻注意保護檔案的機密安全,嚴防失泄、竊密事故發生。

一、檔案管理人員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在家庭生活、親友聚談、通信、公共場所談話涉及機密事項,更不能擅自攜帶機密檔案出庫。

二、嚴格執行《檔案借閲利用制度》、《檔案保管制度》、《檔案保密制度》,按照審批權限和借閲範圍借閲檔案材料。機密檔案材料一般應在檔案室內閲看。

三、收回在密級檔案材料時,要認真清點有無缺頁,詢查有無複印和摘抄機密材料,是否抄錄在保密本上,應在借閲單上填寫清楚。

四、不能擅自帶人進入檔案庫房,更不能讓非檔案管理人員自己查找翻閲櫃內檔案。

五、經常檢查借出去的密級檔案的保密情況,督促有關人員做好保密工作,發現有泄密情況,應及時向領導彙報,採取必要的措施,對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保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1.1、規範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泄密。

二、範圍:

2.1、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

2.2、本辦法適用於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

2.3、本辦法適用於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三、定義:

3.1、薪資作業人員:指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閲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事、財務人員。

四、權責:

4.1、〈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審批---------------------------------總(副)經理

4.3、〈薪資保密管理辦法〉執行---------------------------------全體職工

4.4、〈薪資保密管理辦法〉監督---------------------------------總(副)經理及財務部

五、具體內容:

5.1、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

5.1.1、薪資操作過程的保密性;

5.1.2、全體職工不打聽別人的薪資水平;

5.1.3、全體職工不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

5.1.4、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泄密情況都能及時彙報,相關部門處理及時有效。

5.2、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管理辦法》,並由財務部監控其實施情況;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體職員宣導薪資保密制度,並實時監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專人用專櫃、專匙保存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存過程不泄密;

5.2.4、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5.3、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作以下規定:

5.3.1、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職工定薪、職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存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閲過程等;

5.3.2、新進人員經權限主管確定薪資後,須在第一時間將薪資資料交於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處;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專員接到新進人員薪資資料後,將薪資資料保存於薪資資料專用櫃;

5.3.4、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週年調薪等)經核准後,應由薪資核算員統一保存於薪資資料專櫃中;

5.3.5、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閲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須經總(副)經理核准,否則,人事專員有權不予受理;

5.3.6、除總(副)經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閲其他部門人員薪資資料;

5.3.7、財務人員在發放薪資時應保證薪資保密。

5.4、為規範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現作以下規定:

5.4.1、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人員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導薪資保密意識;

5.4.2、新進人員入職後,由人事行政部在職前培訓中宣導薪資保密制度,必要時要與員工簽訂薪資保密協議;

5.4.3、人事行政部應對全體在職職工進行薪資保密制度的培訓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會不定期到職工當中瞭解薪資保密情況;

5.4.5、公司制定薪資泄密舉報制度,歡迎廣大職工參與檢舉薪資泄密情況,並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5.5、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制度得以實施,現作以下規定:

5.5.1、凡因薪資作業人員行為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

5.5.2、薪資作業人員主動造成薪資資料密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即時開除處理,必要時可追加經濟責任賠償;

5.5.3、全體職工不得詢問其他職工的薪資情況,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4、全體職工任何時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資資料,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5、職工主動散播自己的薪資資料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立即開除處分,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5.6、公司歡迎廣大職工揭發、檢舉薪資泄密事件,凡檢舉薪資作業人員違反薪資保密制度,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記小功一次;凡檢舉職工有散播自已薪資資料或詢問他人薪資資料者,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嘉獎一次。

六、制定、變更與作廢:

6.1、本辦法為公司薪資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編寫,經總(副)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辦法自20xx年x月x日起實施。

保密制度 篇四

1、公司的保密事項包括:標明密級的祕密文件;諮詢過程中知悉的委託單位的基本情況、工程建設投資情況和設備材料價格;諮詢的招投標文件、施工圖、預結算書、電子文檔等資料;各類諮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資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嚴格的保密措施。

2、文件及資料的收發、傳遞、保存由綜合辦公室設專人負責,實行統一口徑對外。文件的銷燬工作由公司統一組織,銷燬時要有專人負責監督。

3、未經批准,不得將要求保密的文件、資料等私下複製或攜帶外出。

4、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資料從事與公司工作無關的活動或謀取私利。

5、諮詢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借閲諮詢資料,不得借閲與所承擔諮詢任務無關的資料。

6、諮詢人員不得向其他諮詢人員詢問與所承擔任務無關的內容、結果。

7、調離或離開公司的人員對其在公司期間接觸的屬本公司規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資料或信息,應該嚴格保守祕密。

8、各部門經理要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對本部門的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堵塞漏洞。發現竊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須及時向公司高層領導報告情況,不得延誤。

保密制度 篇五

第一條為了維護單位利益,特制訂本規定,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祕密分為三等級:絕密、機密、祕密。

第三條嚴守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單位外無關人員散佈、泄漏單位機密或涉及單位機密。

第四條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登記和保密制度。祕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櫃內,計算機中的祕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並將口令報告所長。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和交接祕密文件。

第五條嚴格遵守祕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祕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所長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六條祕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複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複製時,應按有關規定經人事祕書科批准後辦理。複製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祕密文件和資料。

第七條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或錄音)要集中管理,未經辦主要領導批准不得外借。

第八條文件、資料的分發範圍要按規定執行。對有保密內容的,要標明密級、編號發出,不得用明碼電報或電話傳遞。對急件應加快內部傳遞速度。

第九條文件資料要定期清查,按時回收、清退、歸檔或銷燬,對需要長期保管的文件,按檔案局要求,必須於次年五月底前,裝訂成冊,立案存檔。廢舊的內部資料不得當廢紙出售。

第十條熱情接待舉報人員,認真處理舉報的信件,並做好保密工作,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利益。

第十一條嚴肅保密紀律,凡泄露國家機密,遺失機密材料或透露舉報內容,導致舉報人利益受到侵害者,視情節輕重和失密程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認真保管好印章、現金、檔案,票據、重要物資、機密材料。下班前鎖好文件櫥、辦公桌,關好防盜門窗,嚴防失竊、失密。

保密制度 篇六

1、學校成立保密工作小組,組長由校長擔當,成員由校級領導、中層幹部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宣揚上級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要求,提高對保密工作的熟悉,確保該保密的工作達到百分之百的保密,領導小組成員各自負責文件保密、所參與的`會議內容保密、有關檔案保密。

3、不打聽不傳播不過問涉及保密的有關問題。不聽、不信、不傳小道消息。

4、每次考試,對命題、制卷、試卷保管等一系列工作,做到萬無一失。仔細、嚴厲、正確對待考試,平常全面要求同學打下紮實基礎,不猜題,不向出題人打探有關試題消息。

5、加強平常保密工作,重視節假日治安保衞值班工作,做到不出大小差錯。

4、領導帶頭做好保密工作,黨員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模範,全校教職工樂觀支持做好保密工作。

7、發覺泄密大事,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視其情節做嚴厲處理,情節嚴峻者,移交司法部門。

保密制度 篇七

1.為使師生員工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為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校領導中確定專人抓好安全保衞保密工作。並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

2.門房要加強進出校門的檢查。不準外人隨便進出,師生在上課時間及職工在上班時間一律不會客,老師在上課時間不接聽電話,學生在課間及晚自習,學生外出要經班主任批准,並在規定時間返校,任何人攜帶物資出校門須經有關人員同意,門衞有權檢查,外單位車輛未經同意不得駛入校園。

3.教室、學生宿舍要按時關鎖門窗,不準私自安裝電器,教室裏概不會客,宿舍裏要嚴格做好防火、防電、防盜工作,經常檢查電路,按時關鎖門窗,加強值班保衞。

4.實驗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並隨時關鎖,實驗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嚴格保管,科學使用,室內須有勞保用品(如口罩、橡皮物套等)和滅火器黃沙箱等消防器材。

5.會計室要嚴格現金管理,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會計室門窗要有加固裝置,符合安全要求,保險櫃鑰匙和密碼嚴格保管,財務檔案妥為保存,不經領導批准不得私自銷燬。

6.電工不得帶電作業,保證人身安全,設備安全,電路維修要經常化、制度化,並由專人負責,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機器設備要加強保養,配電意閒人免進,要配備一定消防器材,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送電,安全生產。

7.廣播室不準播放不健康的音樂和錄音,自編內容要經過審查,宣傳櫥窗及板報不準書寫、張巾政治觀點錯誤的文章和圖片,要加強檢查,防止亂寫亂畫,以免造成不良後果。

8.做好檔案管理工作,保證檔案材料完成無缺。借用檔案要履行手續,複製、摘抄必須經領導批准,嚴禁塗改、圈畫、批註、撤換檔案材料,檔案資料室內嚴禁吸煙,不得將茶水、黑水潑撒在檔案材料上,有密級的。檔案要嚴格執行保密守則的十條規定。

9.學校要堅決制止和打擊校外人沒來校滋擾,安排好寒暑假學校值班事宜,加強節假日安全保密工作的檢查監督,表揚獎勵先進個人和集體,發現不執行安全保衞保密制度者要批評教育,對造成事故的,要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

保密制度 篇八

為加強保密管理工作,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確保國家祕密安全,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則

(一)不該説的機密,絕對不説。

(二)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

(三)不該的看機密,絕對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錄。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機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機密。

(七)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八)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

(九)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機密事項。

(十)不攜帶機密材料遊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二、工作人員保密規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場所閲辦、存放祕密文件、資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複製、摘抄、銷燬、留存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確因工作需要複印的,複印件應按同等密級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筆記本或未採取保密措施的電子信息設備中記錄、傳輸和儲存黨和國家祕密事項。

(四)不得攜帶祕密文件、資料進入公共場所或進行社交。

(五)不準用無保密措施的通訊設施和普通郵政傳遞黨和國家祕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講話中涉及黨和國家祕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動或接受記者採訪時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確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黨和國家祕密的,應當事先報經有相應權限的機關批准。

(八)不得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涉及黨和國家祕密的文件、資料或物品;確因工作需要攜帶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

(九)實行保密工作責任制。主任對本單位的保密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對分管科及人員的保密工作負責,每一位同志都要對自己從事的工作負保密責任。

(十)堅決同泄密行為作鬥爭,對已知的竊取或者泄露國家祕密的'行為,要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三、保密工作會議

(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彙報,專題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於2次。

(二)定期召開保密工作會議,學習保密知識,每年不少於2次。

(三)全體工作人員應當積極參加保密工作會議,並認真作好保密工作會議記錄。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保密工作會議,強調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規定

(一)定密工作由綜合科負責人負責。

(二)各科負責人認為本科有關業務應列為祕密內容的,應當及時報綜合科定密。

(三)綜合科應結合安監工作實際,客觀地進行定密,並督促落實保密措施。

(四)定密責任人應當根據安監工作的變化,及時調整或解除本單位產生的祕密文件。

五、涉密文檔保密管理

(一)文檔人員要模範遵守保密法規和各項保密制度。

(二)不準在文檔室會客。

(三)凡涉及黨和國家機密以及按規定不能公開的文件內容,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外散佈。

(四)未經綜合科負責人批准,非文檔人員不準私自將文件帶出文檔室。

(五)丟失文件和發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涉密文件傳閲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規定,嚴格按規定範圍進行傳閲,不準將文件內容隨意泄露給他人,嚴防失、泄、竊密事件的發生。

(二)文件傳閲一律由綜合科負責。對領導閲批的文件,應根據批辦意見和文件規定及時傳閲,特急件當日傳完,普通件七日傳完。傳閲時要本着先急後緩、先主後次的原則,保證辦文質量和效率。

(三)傳閲文件要嚴格手續,做到送出有登記,收回要清點,文件不橫傳。

(四)對領導有批示意見的文件,辦文人員要及時催辦落實,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向批文領導彙報,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着落。

(五)閲文人員應當在辦公室閲讀文件,不得將文件隨意帶出或亂丟亂放,不準從文件傳閲夾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將文件帶回家中。

(六)對涉密文件,必須做到閲後及時上櫥上鎖,確保萬無一失。

(七)傳閲文件要做到勤傳、勤收、勤催辦,不拖、不壓、不誤事。傳閲辦理完畢後,應分類保管。

七、涉密文件借閲

(一)嚴格文件借閲手續,建立借閲文件登記簿。借閲文件要履行簽字手續,嚴防丟失。

(二)借閲機密以上文件,需經綜合科科長同意。絕密文件只能在綜合科閲讀,不準攜帶外出。借閲時間一般不能超過兩天,借閲期滿,經辦人員應當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三)不經批准,借閲人員不能隨意摘錄和複印文件內容。

(四)借閲人員必須愛護文件,不準在文件上隨意塗改、勾劃、損壞,凡造成文件損壞、丟失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八、上網信息審查

(一)禁止在連接政務網的計算機上連接互聯網。

(二)網絡管理員在互聯網上發佈信息時,應當認真審查信息內容,確保信息內容不涉及國家祕密,經科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審閲後方可發佈。

(三)不得利用網絡傳輸涉及國家祕密的信息,利用網絡傳輸涉密信息而導致發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

(一)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規定,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保密意識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網絡要與非涉密網絡物理分離,做到專機專用、專人管理。

(三)禁止在與公眾網絡相連的計算機上存儲、處理和傳輸黨和國家的祕密信息;禁止使用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撥號連接互聯網。

(四)禁止使用處理涉密信息的計算機玩電子遊戲。

(五)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處理涉密信息。

(六)禁止將涉密載體在涉密網絡與非涉密網絡之間交替使用。

(七)禁止文件接收計算機接連互聯網。

(八)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人員要切實增強責任心,一旦發生泄密事件,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檔案鑑定、銷燬

(一)鑑定檔案保存價值的原則、保管期限的標準以及銷燬檔案的程序,按照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嚴禁擅自銷燬檔案。

(二)嚴格執行《檔案法》和《機關檔案業務建設規範》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檢查檔案的保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對各門類檔案的鑑定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檔案鑑定的規定,對保管期限已滿的檔案,應當及時進行鑑定。

(四)鑑定、銷燬檔案,必須統一標準,每五年進行一次集中鑑定、銷燬工作。

(五)銷燬檔案必須經單位領導初審後,填寫《檔案銷燬清冊》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派專人鑑銷,並寫出專題報告,由檔案室存檔。

保密制度 篇九

第一條 設立目的

為做好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有關保密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作原則

檔案工作人員應以維護檔案完整、準確、系統、安全為準則,不得私自摘抄、複印、傳播密級檔案內容。

第三條 對檔案工作人員的'保密要求

一、日常工作要求

1.檔案工作人員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閲利用檔案資料時,要按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做到簽字、登記、註銷等手續齊全,帳目清楚。查閲密級檔案,必須履行批准手續,在檔案室內查閲,複印只能在檔案館複印。未經批准,不準將密級檔案借出。

2.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守國家機密,不準隨意摘抄、傳播密級檔案的內容,不準利用職權私自複印檔案材料。

3.凡規定不能查閲和不該摘抄的檔案材料,一律不準查閲、摘抄和複印。凡需複製保密檔案材料,須經xxx批准後,方可複製。

4.檔案室無人時,應將門、窗關牢,櫃上鎖,確保安全無誤。

5.嚴守保密規定,不該説的話不説,不該做的事不做,做到“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6.在工作形成的廢紙,不得隨意亂扔。

7.檔案信息上網,須遵守信息保密規則,確保檔案完整與安全,嚴防泄密。

8.防止通過電話、傳真、計算機網絡、筆記本電腦和移動存儲設備等泄密,嚴禁使用涉密計算機登陸國際互聯網,不私自保存、複製和銷燬祕密載體。

9.每年進行xx次保密檢查,並報上級xxx。

二、檔案銷燬工作要求

1.經過鑑定需要銷燬的檔案材料,要按有關規定寫出鑑定報告、銷燬清冊,經xxx批准後,由xxx人以上監督銷燬。

三、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若所借檔案丟失,檔案工作人員須及時通知xxx部門,並寫明情況(丟失時間、地點、具體檔案名稱等)以便及時處理。

第四條 附則

本制度經xxxx核准後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