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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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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一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第一章:質量例會制度

項目部應建立質量例會制度,固定每週召開一次質量例會,即每週規定時間為質量例會日。

由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由專職質量檢查員負責記錄,參加人員各有專業工長(施工員)、各種班組長以及班組的主要股骨幹等人員參加的會議。

召開質量例會的主要內容是:針對現階段存在的質量問題和通病進行分析,並制定改正措施和防範措施。

例會要求每人均要發言,並做到暢所欲言,以採集眾人的智慧和才學。會議形式應力求活潑、和諧,不要拘於一格,可召開成座談會、分析會、研討會和碰頭會等形式進行。現場質量例會應以一種制度固定下來,不管問題多少、是否閒忙,均應按期按時召開,並將會議成果整理打印出來。無故不參加者應進行處分和制裁。

第二章:技術交底制度

單位工程項目部執行技術交底制度,針對各個不同專業工種、不同分項工程實行三級技術交底制度。

1、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研究熟透設計圖紙意圖,並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向各專業工種(施工員)進行技術交底。並交底重點着重於工程技術上高、深、難、新的施工技術以及操作要求和特別應該注意的事項。

2、專業工種(施工員)經過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交底後,應進行消化並能掌握設計意圖和技術要點後,再向承擔分項施工的專業班組長進行圖紙交底,五筆是接受交底人能夠理解和掌握該分項工程的技術和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標準等。

3、各專業班組長經過專業工長(施工員)的設計圖紙交底後,應進行消化並掌握設計意圖和技術要領,以及質量驗收標準等,然後,由班組長向全體班組成員再作詳盡的交底,務必使組員都能掌握技術操作要求和質量驗收標準等。

第三章:三檢及交底接檢制度

在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班組要對所擔負的分項工程(產品)質量負完全責任。工地嚴格實行班組自檢、專業工長(施工員)複檢和專職質檢

員檢查的三個制度,以及實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檢查制。

1、班組長應組織班組工人嚴格按圖紙施工,按操作規程和技術交底操作;嚴格按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進行施工。

2、經常對班組工人進行“質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樹立為下道工序着想的思想,嚴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質量關。

3、全面負責班組質量自檢和工序交接檢工作,發揮兼職質檢員的作用,虛心接受施工員和質檢員的檢查、監督;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主動返工重做,直至符合質量標準。

4、參加項目經理(施工員)組織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評定。

5、認真把好實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質量關,對進場不合格的`要拒絕使用,並及時彙報項目經理(施工員)。

6、經常督促班組工人,嚴格掌握各種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亂用配合比或隨意改變比例操作,確保工程質量。

7、對出現質量問題或事故應本着實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員反映,不得隱瞞。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斷總結創“優良”工程(產品)的經驗,不斷提高自身技術素質,幫助班組工人提高操作水平。員工在班組長領導下,擔負每一道工序操作質量的責任,特要求員工做到:

9、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做到“二懂三會”,即懂操作規程、懂質量便準;會看圖紙、會施工操作、會檢測方法;堅持按圖紙、按技術交底施工,按質量標準操作。

10、做好個人質量自檢和班組內質量互檢工作,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產品)堅決返工重做,直到符合標準。

11、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切實做到”三不“,即不合格材料不用,不合格工序不交接,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產品)不交工。

12、虛心接受施工員、專職質檢員和班組質檢員的檢查和指導,努力提高操作水平,為確保工程(產品)質量嚴格把關。

第四章:質量掛牌制度

工地對各分項工程(檢驗批)的質量實行掛牌制度,全面執行“誰施工,誰負責質量”的管理制度。各工種班組根據各自的作業區域(施工段)進行掛牌,實行質量明示、質量對比的制度,促進辦組織間的勞動質量競賽,以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最快速度的挖掘員工的質量潛力。

主體部分不的各項分工程質量掛牌分解落實到每個人,比如,那根柱子是由那個師傅製作安裝的,就掛上他的名字牌子,掛牌時間直至柱子被粉刷掉。像每根柱子澆築混凝土、每一堵磚牆砌築、每一面牆壁粉刷都要分解落實到每個班組和個人去。

另外,各分項(檢驗批)相關隱蔽工程因其停留時間較短,很快就會被隱蔽了,所以對於一些隱蔽工程暫時不實行掛牌制。

對各班組的勞動成果,應及時進行統計和評比。嚴格實行“優良高價、合格評價”的獎懲制度和執行“班組工人末位淘汰制”。質量不合格而引起返工重做的均要賠償工地的材料損失費和工期延誤費。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二

一、一般要求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合理使用安全帶、安全帽,扣好帽帶,並穿着工裝。

2、電氣、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3、工程現場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工作標準,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規章制度。

4、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須有安全措施。

5、不準帶非工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不準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工作;施工過程中不得飲酒。工作時間不準嘻戲打鬧。

6、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角度以60度為宜,在光滑地面上使用梯子登高時要有防滑設施,沒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結實的牽繩拉住。

7、發生事故及時報告,重傷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時注意保護現場。

二、施工現場

1、施工現場各種材料必須佈局合理、堆放整齊、符合安全、文明衞生的要求,對散落的管件、廢料、建築垃圾應及時整理。

2、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種有害物質,應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專用倉庫內。

3、對產生噪音、振動及異味的施工,必須在夜間施工。

4、施工現場危險區應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的明顯標誌。

5、雨、雪天氣,應及時排除路面積水、積雪,並採取防滑措施。三、現場與個體防護

1、凡在2米以上懸空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拴掛牢固,嚴禁拴在不牢固的物體上。如作業上方無拴掛點,應設置安全拉繩或安全欄杆。

2、現場從事噴漆、打磨除鏽等作業,必須按規定配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有毒有害物質容器內、坑道內作業前必須取樣分析,其有害物質濃度必須符合標準,作業人員必須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須使用金屬爬梯並派專人監護。

3、施工臨時用電必須嚴格遵守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四、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

2、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4、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並應有人監護。

5、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a.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

b.保管和維護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c.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並應關門上鎖;

d.移動電氣設備時(手持式電動工具、小型可移動式工具除外),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

6、電氣設備現場周圍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蝕介質,否則應予清除或做防護處置。

7、施工現場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

8、配電箱、開關箱進行維修、檢查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並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誌牌,嚴禁帶電作業。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9、電纜線路應採用沿支架或牆壁架空敷設,並採用絕緣子固定,綁紮線必須採用絕緣線,嚴禁沿地面明設,並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裝飾裝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階段,電源線可沿牆角、地面敷設,但應採取防機械損傷措施。施工現場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和電纜。

10、配電系統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要求,應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總配電箱內應裝設電度表,並應裝設電流、電壓表。

11、總配電箱的電器應具備電源隔離,正常接通與分斷電路,以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功能。

12、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斷路器、分路斷路器或總熔斷器、分路熔斷器。

13、開關箱必須裝設隔離開關、斷路器或熔斷器,以及漏電保護器。

1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15、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

16、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配置固定線卡、進出線應加絕緣護套併成束卡在箱體上,不得與箱體直接接觸。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的進、出線應採用橡皮護套絕緣電纜,不得有接頭。

17、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總配電箱、開關箱靠近負荷的一側,且不得用於啟動電氣設備的操作。

18、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採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接。

19、配電箱、開關箱箱門應配鎖,並應由專人負責。

20、配電箱、開關箱應定期檢查、維修。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並應做檢查、維修工作記錄。

21、焊接機械

a.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b.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於5m,電源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措施。

c.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d.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採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於30m,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e.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具。

22、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一般場所可使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5m。行燈及潮濕等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低電壓照明器,電源電壓不應大於36v。

23、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與pe線相連接,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短路與過路保護電器和漏電保護器

24、施工完成後臨時用電的拆除應報知項目公司,不得私自拆除。

25、施工臨時用電不可作為租户辦公的正式用電使用。

26、項目管理人員如發現臨時用電安全隱患有權及時停電處理、令其停工整改。

五、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在樓內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先清理作業現場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

2、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器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3、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疏散通道;

4、動火作業完畢之後,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對不申報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現場工程管理制度 篇三

一、各項目部、施工隊領導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頒佈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程、規範和標準,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優質、優產、用户至上。

二、各項目部、施工隊必須有保證工程質量的管理機構和制度,有專人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並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技術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三、進行經常性的工程質量知識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術水平,在施工到關鍵性的部位時,必須在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四、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管理必須按施工規範要求抓落實,保證每道工序和施工質量符合驗收標準。堅持做到每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自檢自查,把好質量關,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決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隱蔽工程施工前,必須經過公司質安員、建設單位工地代表和設計單位代表驗收簽證後,方可進行工程隱蔽。

六、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驗、試驗,材料沒有檢驗證明,不得進行隱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制度,每個工地有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認真按照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要根據工程進行的進度及時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保證資料分類整理保管好,隨時接受公司質安員檢查。

八、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的人,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處理和罰款教育,並追究其責任。對發生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並做出處理。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四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羣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

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温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二、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到施工結束場地清,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施工現場等場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四、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彙報,及時更新。

五、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複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採用豐富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繫,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六、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規程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得小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有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温期間如氣温超過38℃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八、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各施工隊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要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施工結束場地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電焊作業場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作業場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十、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閒人入內。

十一、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牀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牀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設置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十二、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施工隊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三、獎勵與懲罰

1、獎勵辦法:

①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②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③及時瞭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④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⑤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⑥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⑦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蹟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①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②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③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④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⑤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十四、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①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②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③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④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⑤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⑥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十五、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範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瞭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並向領導彙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並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災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知識,會撲救初起火災。

十六、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範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線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並會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十七、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工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並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5、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十八、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牆、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並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後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十九、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沒有正式消防專業合格證,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範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瞭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瞭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櫃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築物起火或爆炸的,未採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二十、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餘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並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

6、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二十一、門衞、警衞人員防火守則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

2、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

3、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並做好值班記錄。

4、要掌握單位內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佈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5、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及時報警。

二十二、職工防火守則

1、在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

3、自覺遵守工地有關部位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

4、嚴禁在牀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器設備。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6、發現有火災險肇立即向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一)項目部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綜合各種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級領導、各級職能科室、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對安全工作應負的相應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項目經理是項目部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組織工作,

主要職責是:

——確定安全管理目標,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機構,明確機構各級的管理貴任和權利,依據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高度重視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進行安全生產的宜傳教育工作。

——開展危險源辨識和安全性評價,組織安全檢查,處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產資任制的落實

(一)項目經理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組織並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監督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機械設備、設施驗收等各項制度的實施。

(二)項目總工程師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參加並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審批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三)工長(施工員)對項目部的分承包方(勞務隊或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針對工程施工特點,向項目部的分承包方(勞務隊或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簽字確認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四)安全員負責按照有關安全規章、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五)機電安裝工程的項目經理,要主動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單位對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執行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制定落實好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承擔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分承包方的勞務隊長或班組長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並履行簽字手續,把安全生產的責任分解到每個職工身上。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2.範圍

適用於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職責

3.1項目部:

3.1.1負責監督相關單位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

3.1.2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3.1.4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鍋爐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3.2項目專業公司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3.3資產管理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

3.5機械化公司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3.6物資公司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4管理制度

4.1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資公司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4.1.2施工單位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於指定的容器後,交物資公司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4.1.3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後的排放,項目部要負責制定方案,並與業主方聯繫排放到指定地。

4.2噪聲控制

4.2.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噪聲的控制措,施工單位按批准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管理。

4.2.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4.2.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2.4增加綠化面積降低噪聲。

4.2.5進入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4.2.6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准。

4.2.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4.3大氣污染控制

4.3.1禁止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4.3.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4.3.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4.3.4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使用燃煤鍋爐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鍋爐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燃煤鍋爐煙氣應採用除塵裝置,並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4.3.5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車輛限速行駛。

路面灑水。

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乾淨。

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4.3.6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4.3.7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4.3.8砼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採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4.3.9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由責任單位統一處理。

4.4辦公區域環境保護

4.4.1辦公區域的垃圾要分類放置;

4.4.2更換下來的廢硒鼓、墨盒等廢舊辦公設施及配件統一交項目部,由供應商回收處理。

4.4.3一般文件要求雙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應將單面已用過的紙張扔進垃圾箱,此類紙張可用於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4.4.4每天下班離開辦公室時,應關閉辦公電源。

4.4.5用水完畢及時關閉水閥,節約水資源。

4.5廢水控制

4.5.1項目部負責對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應的措施,並負責同地方環保部門保持聯繫。

4.5.2食堂嚴禁將食物的加工廢料、食物殘渣及剩飯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應經常清理,防止淤積堵塞。

4.5.3施工生產的污水應按照污染程度分別處理。

鍋爐化學清洗產生的污水要根據業主的要求進行處理後排入指定區域,儘量減少對水或土壤的污染。

對污染影響嚴重,排放時間較長的污水,要編制污水處理方案,經工程部批准後實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經當地環保部門批准。

施工過程中各種高濃度的有機溶劑,化學廢液和油類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專門容器進行收集,統一處理。

4.5.4施工過程中應節約用水,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4.5.5工程管理部要加強對施工用水和污水處理的管理和監督。

4.6環境監控和檢查

4.6.1環境監督檢查執行《安全環境檢查制度》。

4.6.2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對現場周邊羣眾的投訴及時溝通與處理。

4.6.3項目部進駐現場後要向業主索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4.6.4下列材料的分類、標籤、儲存和處理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廢舊電池,電腦廢舊材料?

●廢油?

●廢塗料?

●廢溶劑

●焊接廢料

●油料?

●潤滑劑

●輻射性添加劑

●易燃氣體(如乙炔)

●氣霧劑罐?

●油漆

●溶劑(清潔劑脱脂劑稀釋劑)

●泥漿材料

●粘合劑

●氨水

●次氯酸鈉

●酸類物質

●腐蝕劑

●水處理化學品

●水處理聚合體

4.6.5現場環境的監控和檢查由項目部進行,發現問題時應由責任單位及時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實施。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七

1、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單位均要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將責任制懸掛在辦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於建設單位和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其執行情況。

其內容應包括: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各工種操作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

2、施工現場的安全組織a、一般工程的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1)平面佈置

(1)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佈置圖。

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各種管道、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所),主要機械設備位置及工地辦公、生活設施等臨時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牌,並設置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施工概況表(或稱'公告')、安全紀律(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使進入該工地的人,能對該工程的概況有一個基本瞭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設施應全面規劃,排水溝的截面及坡度應進行計算,其設置不得防礙交通和影響工地周圍環境。

排水溝還應經常清理疏浚,保持暢通。

(2)道路運輸

(1)工地的人行道、車行道應堅實平坦,保持暢通。

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築物的道路連通。

場內運輸道路應儘量減少彎道和叉點。

頻繁的交叉處,必須有明顯的警告標誌,或設臨時交通指揮(指揮人員或指揮信號)。

(2)工地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斷。

如因工程需要,必須開挖時,有關部門應事先協調,統一規劃。

(3)材料堆放

(1)一切建築施工器材(包括建築材料、預製構件、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佈置圖規定的地點堆放整齊穩固。

各類材料的堆放不得超過規定高度。

嚴禁靠近場地圍護柵欄及其他建築物牆壁堆置,且其間距在50cm以上,兩關空間應予封閉,防止有人入內,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2)作業中使用剩餘器材及現場拆下來的模板、腳手架杆件和餘料、廢料等都應隨時清理回收,並且將釘子拔掉或者打彎再分類集中堆放。

(3.)油漆及其稀釋劑和其他對職工健康有害物質,應該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

瀝青應放置乾燥、通氣的場所。

(4)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有效,並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管理負責人同意,並需採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後立即復原。

(5)安全標牌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危險部位還必須懸掛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安全標誌》規定的標牌。

夜間有人經過的坑洞等處還應設紅燈示警。

b、特殊工程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①特殊工程系指工程本身的特殊或工程所在區域的特殊性或採用的施工工藝、方法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有的是整體工程屬於特殊工程施工現場,也有的僅是分部分項工程屬於特殊工程施工現場。

②特殊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除一般工程的基本要求外,還應根據特殊工程的性質、施工特點、要求等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基本要求是:

(1)編制特殊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並向參加施工的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2)特殊工程施工現場周圍要設置圍護,要有出入制度並設門衞(值班人員)。

(3.)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制度,並認真做好安全日記。

(4)對於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檢測和設置監護。

如在容器內、地下室,特別是防水、反腐蝕塗料、油漆、爆破、吊裝拆除工程和滑模施工等。

(5)施工現場應設醫務室或派醫務人員。

(6)要備有滅火、防爆炸等器材物資。

c、防火

①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應有消防安全要求。

如施工現場平面佈置、暫設工程(臨時建築)搭建位置、用火用電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等都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②施工現場要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點和生活區等。

各區域之間間距要符合防火規定。

③工棚或臨時宿舍的搭建及間距要符合防火的規定:

(1)臨時宿舍儘可能搭建在離開建築物20m以外;

並不得搭在高壓線空線路下方,應和高壓架空線路保持安全距離。

(2)工棚內頂高度一般不低於2.5m。

(3.)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100人,每25人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於

1.2,同時門必須向外開。

(4)一切架空電線均須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過牆壁時,必須從瓷管硬塑料管內通過。

(5)明火作業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才可動火。

(6)倉庫、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等處,應張貼(懸掛)醒目的防火標誌。

(7)施工現場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

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鐵鍬、安全鈎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滅火器。

(8)要建立安全防火責任制,並劃分防火責任區。

d、防爆

①爆炸的發生都必須具備一定的'備件,例如可燃氣體、可燃液體的蒸汽或可燃性粉塵,在達到一定的濃度或壓力時與空氣混合,遇到火源等就會造成爆炸。

②建築施工現場做好防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對於引爆物品的儲存、保管、領用都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

(2)各種氣瓶的運輸、存放、使用,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種可燃性液體、油漆塗料等在運輸、保存、使用中,除按規定外,並根據其性能特點採取相應的防爆措施。

4)要向操作者及其有關人員,作好安全交底。

3、施工現場的安全要求

①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應視工地的大小設置安全專(兼)職人員或安全機構。

②成立項目經理為主的,有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等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並組成安全管理網絡。

③要建立由工地領導參加的包括施工員、安全員內的輪流值班制度,檢查監督施工現場用班組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並做好安全值日記錄。

④工地還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安全設施驗收和事故報告等管理制度。

⑤班組新調入工地時,應將班組安全員名單報告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小組。

⑥屬特種作業班組還應報告本班組持有操作證情況。

同時,⑦工地安全管理小組要向班組進行安全交底。

總、分包工程或多單位聯合施工工程,總包單位應統一領導和管理安全工作,併成立以總包單位為主,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參加的聯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管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分包單位(或參加施工單位)根據管生產管安全原則,都應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組織或確定安全負責人,負責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並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

4、施工單位應具備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

①一般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1)土方工程。

根據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種類,選擇開挖方法,確定邊坡的坡度或採取哪種護坡支撐和護地樁,以防土方塌方。

(2)腳手架、吊籃、工具式腳手架等選用設計搭設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

(3.)高處作業的上下安全通道。

(4)安全網(平網、立網)的架設要求,範圍(保護區域)、架設層次、段落。

(5)對施工用的電梯、井架(龍門架)等垂直運輸設備,位置搭設要求,穩定性、安全裝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臨邊的防護方法和立體交叉施工作業區的隔離措施。

(7)場內運輸道路及人行通道的佈置。

(8)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的組織設計和繪製臨時用電圖紙。

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間距設有達到最小安全距離採取的防護措施。

(9)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0)在建工程與周圍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護隔離設置。

②特殊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對於結構複雜,危險性大,特性較多的特殊工程,應編制單項的安全措施。

如,爆破、大型吊裝、沉箱、沉井、煙囱、水塔,各種特殊架設作業、高層腳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須編制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

並要有設計依據、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要求。

③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季節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慮不同季節的氣候,對施工生產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種突發性事故,而從防護上、技術上、管理上採取的措施。

一般建築工程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技術措施中,編制季節性安全措施。

其主要內容是: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夏季氣候炎熱,高温時間持續較長,主要地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合理調整作息時間,避開中午時間工作,嚴格控制工作加班加點,高處作業工人的工作時間要適當縮短。

保證工人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時間。

對在容器內和高温條件下的作業場所,要採取措施,搞好通風和降温。

對露天作業集中和固定場所,應搭設歇涼棚,防止熱輻射,並要經常灑水降温。

對高温、高處作業的工人,需經常進行健康檢查。

發現有作業禁忌症者,應及時調離高温和高處作業崗位。

要及時供應人合乎衞生要求的茶水、清涼含鹽飲料、綠豆湯等。

要經常組織醫護人員深入工地進行巡迴醫療和預防工作。

重視年老體弱、患過中暑者和血壓較高的工人身體情況的變化。

及時給職工發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藥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雨季進行作業,主要做好防觸電、防雷、防坍塌的工作。

a、防觸電。

電源線不得使用裸體導線和塑料線,不得沿地面敷設。

配電箱必須防雨、防水,電器佈置符合規定,電器元件不應破損,嚴禁帶電明露。

機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採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手持電動工具和機械設備使用時,必須安裝合格的漏電保護器。

工地臨時照明燈、標誌燈,其電壓不超過36v。

電氣作業人員,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b、防雷擊。

高出建築物的塔吊、井字架、龍門架、腳手架等應安裝避雷裝置。

c、防坍塌。

搞好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傾斜。

坑、槽、溝兩邊要放足邊坡,危險部位要另外加支掌,搞好排水工作,一經發現緊急情況,應馬上停止土方施工。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冬季進行作業,主要應做好防風、防火、防滑、防煤氣中毒、防亞硝酸鈉中毒的工作。

a、凡參加冬季施工作業的工人,都應進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並進行安全交底。

b、燒蒸汽鍋爐人員必須要經過專門培訓,取得司爐證後才能獨立作業。

燒熱水鍋爐的也要經過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c、安裝的採暖爐,必須符合要求,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

d、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雪,應停止高處作業和吊裝作業。

e、搞好防滑措施。

通道防滑條損壞的要及時修補,對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業面上的霜凍、冰塊、積雪要及時清除。

f、加強用火申請和管理,遵守消防規定,防止火災發生。

g、現場腳手架、安全網,暫設電氣工程、土方、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必須按有關規定執行。

5、安全生產教育

(1)目部對新進場的工人和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2)電工、焊工、架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和各種機動車車輛司機等特殊工人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後,方準獨立操作,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3.)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要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教育;

(4)當前的安全情況和有關法規;

(5)事故的經驗和教訓。

6、安全生產檢查內容:查思想、查制度、查機械設備、查安全設施、查安全教育培訓、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的處理。

隱患處理: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進行登記,同時發出整改通知,要求按'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整改。

並要進行復查。

7、傷亡事故的處理髮生傷亡事故後,負傷人員或最先發現事故的人應立即報告領導。

發生重傷或重大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將事故概況用快速方法分別報企業主管部門、行業安全管理部門。

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的原則,並按下列步驟進行:

(1)迅速搶救傷員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2)組織調查組;

(3.)現場勘查(做出筆錄、現場拍照、現場繪圖);

(4)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

(5)根據對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

(6)事故的審理和結案。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八

為規範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項目的“規範化、制度化、標準化、科學化”的綠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強企業的社會信譽、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一、管理組織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項目應建立工程、質量、安全、機械、技術、機電、材料、保衞各業務系統的現場創優保證體系,做到組織落實,責任到人。

二、申報程序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並明確工程的創優目標(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文明安全工地),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黨辦根據工程的特點(國家、省市重點工程、有影響的工程)確定工程的創優目標。

三、檢查考核

1、依據建設部JGJ59-20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衞消防等方面進行檢查考核。

2、項目要堅持“日巡視、周檢查”制度,每週五進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檢查,填好檢查記錄和評分表,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有整改措施及複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對項目檢查要達到90分以上,未達到者,必須加強管理,整改到位。

四、獎罰辦法

1、對獲全國、省(直轄市)、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項目,按工程規模大小給予獎勵。

獲全國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元獎勵,獲省、直轄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0.5元獎勵;獲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0.3元獎勵;

獲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在上述獎勵標準的基礎上,省、直轄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3元。對公司、分公司超額完成指標的有功人員按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獎勵。

3、如因項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項目目標責任合同》中確定的創優目標的將實行對等處罰。

4、公司月度安全考評中有一個月在80分以下的項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獎勵。

五、管理標準

(一)安全文明管理資料

1、工程概況表

工程概況表是對工程基本情況的簡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關單位情況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情況。工程概況表由項目填寫,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檔一份。

2、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對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每張表格只能記錄一種危險源。

3、項目重大危險源識別彙總表

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依據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內容,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彙總,由項目總工批准發佈。

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家論證表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彙總表

項目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其它必須經過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表中進行記錄。對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總包項目必須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按照表的內容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

6、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部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各級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及各職能部門明確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項目經理與各部門及各崗位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崗位人員安全管理職責,召開“安全管理責任交底、培訓專題會”,並形成會議記錄資料備檔。

7、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建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繪製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根據施工規模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1-5萬平米不少於2人,5萬平米以上不少於3人並設立項目安全總監,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建委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上崗。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向總包安全部上報項目經理(B本)、安全員(C本)的安全生產考核證,項目安全部對三類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查檢、登記、備案。

8、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部應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完善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項管理要求,落實各級安全責任。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驗收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2)機械安全管理

(13)危險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9、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總包單位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和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分包單位進場前,須向安全部上報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法人委託書(任命書)等資質、資格證明資料(均加蓋紅章)。合約部須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複印件存檔項目安全部監督執行。分包單位的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複印件應作為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附件存檔。

10、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應在正式施工前編制審批完成,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措施,並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

1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項目經理部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項目技術部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並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安全部、工程部對應急預案中的應急措施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對全體施工人員須進行應急知識培訓,相關工作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12、安全技術交底彙總表

項目安全部應將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按照作業時間順序每月彙總,安全技術交底彙總表須報監理一份。

13、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記錄表

對新入場、轉場及變換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作業;同時應對施工人員每月組織不少於4學時的夜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對被教育人員、教育內容、教育時間等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項目級入場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本項目工作環境、工程特點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安全知識手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於15小時。

班組級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衞生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責任、主要工作內容、本工種發生過的案例分析;《建築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考核試卷》;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於20小時。

14、安全資金投入記錄

項目合約部應在工程開工前制定安全資金投入計劃,並每月對項目安全資金使用情況形成項目安全生產費用台賬報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記表

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工程,項目安全部應按照要求進行記載。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應從技術和管理兩方面加以分析,明確事故責任。

16、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作業(司機、信號指揮)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後,項目安全部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可網上查詢),核對資格證原件後在複印件上加蓋項目公章,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基本信息彙總填入表AQ-C1-20(加蓋項目公章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附後),實行動態管理,對調出人員應及時標明,並及時撤出操作證,確保與現場實際操作人員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驗收記錄表

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應在槽、坑、溝土方開挖前編制,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完成後,由工程項目總工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18、安全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料

項目經理部對採購和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涉及施工現場安全的重要物資(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滅火器、消火栓、水龍帶、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臨時用電電纜、配電箱等)應認真審核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臨時用電電器開關還須審核3C認證,以上資料存檔項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網進場後須做阻燃測試。安全平網進場後須作防衝擊試驗並形成文字記錄。腳手架鋼管及扣件進場後,租賃單位須向項目安全部提供鋼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備案的證明文件。項目工程部、質檢部及物資部須對鋼管、扣件做進場外觀檢驗,填寫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質量合格資料不全和未按標準要求鑄有商標的產品不得驗收進場。必要時,將扣件樣本送具備檢驗資質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力學性能和扭力距指標複驗,檢測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檢測結果存檔項目安全部。

19、安全標誌

安全部配合技術部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標識使用情況須繪製施工現場安全標識佈置平面圖,對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應進行登記,填寫安全標誌設置登記表,有效控制安全標識的使用。

20、違章處理記錄

對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處理情況須建立違章處理記錄台帳,對違章處理情況進行登記,填寫安全生產獎罰登記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檢查記錄

項目經理部每週五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情況進行聯合檢查,檢查內容應按照施工現場檢查表的要求進行,對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和起重吊裝、機械安全、消防保衞的十項內容進行評價,對所發現的問題在表中應有記錄,填寫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檢查記錄,並履行整改複查手續。

22、施工安全日誌

施工現場安全日誌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日常檢查情況每天記記錄,內容應包括每日檢查內容和安全隱患的處理情況。

23、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分包單位各作業班組長每班工作開始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活動交底,其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本班組作業中的危險點和採取的措施。班組班前講話應形成文字記錄。

24、協同管理平台的信息錄入

項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協同管理平台信息錄入要求,及時將相關管理信息上傳,公司安全部按照相關考核標準進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區管理

1、施工現場有衞生管理制度,施工區域和生活區有明確的劃分,分片包乾,設置標誌牌,標牌上責任者和管理範圍,責任到人。

2、生活區要每天打掃,保持整潔衞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無積水、有排水設施。

3、宿舍內必須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高度不低於2.5米,通道寬度不小於0.9米,每間宿舍人員不得超過15人。

4、宿舍內必須設置單人鋪,牀鋪面積不小於1.9x0.9米,牀鋪間距不得小於0.6米,並不得超過2層,牀頭應設有姓名卡。

5、宿舍室內和宿舍四周保持乾淨,做到整潔有序,無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運。

6、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有隨地大小便現象要對責任區負責人進行處罰。

7、食堂必須具備食品衞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衞生知識培訓證;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

8、食堂內嚴禁制售動物內臟、四季豆等易發生羣體性致病、中毒食品,食鹽、食油等食堂原料須從正規渠道購買,並索要發票、合格證建立採購登記台賬以備查證。

9、食堂所用建築材料必須符號環保、消防要求。必須設置獨立的製作間、庫房和燃氣罐存放間,氣瓶至灶具間的燃氣管必須外套金屬套管,必須設置隔油池,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消毒設施。

10、食堂製作間灶台及周邊應貼瓷磚,地面硬化,保持清潔。製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廁所必須設置水衝式。做到有頂、門窗齊全有紗,每天打掃,定期打藥、消毒、滅蠅。

12、淋浴間必須設置冷熱水管和淋浴噴頭,保證施工人員定期洗熱水澡。

13、生活區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並有登記記錄。

(三)現場、料具管理

1、現場工地大門及圍牆

(1)施工現場進出車輛和人員的主要通道大門採用金屬板材製作,封閉嚴密,完整、牢固、美觀、上口平、外立面直,圍牆設置高度1.8米。

(2)在現場的大門外明顯處設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標誌牌應當標明工程名稱、建築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姓名、聯繫電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許可證批准號等;顏色為白底黑字,邊框為5cm不鏽鋼包邊,仿宋體,尺寸為100cm×70cm。

(3)大門入口右側設置“一圖九板”,採用單體組合,版面為180cm×120cm(高×寬),面板為白色有機板,企業標識板繪製B式組合(四?A),標誌和字體為藍色,輔助圖形為灰色;其他圖牌的標題為紅色,內容為藍色。周邊用材4釐米寬的光金包邊,電腦刻字户外貼。板的內容包括:企業標識板、公司簡介、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施工標誌牌、安全生產製度、消防保衞制度、環境保護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質量保證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證體系。

(4)現場大門口必須設置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標誌牌:

“本工程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於600X800mm,採用白底紅字,字體要求,清晰醒目(具體依照當地主管部門要求)。

2、實行文明施工責任制,劃分區域,明確管理責任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3、施工現場場地硬化,道路堅實暢通,採取暗溝排水,現場無積水現象,基礎地下管道施工完後及時回填平整,清除積土。

4、施工現場臨時水電有專人管理,杜絕長流水,常明燈現象發生。

5、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請,工完場地清,丟灑在樓梯、樓板上的砂漿、混凝土及時清除,落地灰及時清理乾淨。

6、砂漿、混凝土在攪拌、運輸、使用過程中,做到不灑、不漏、不剩、使用地點盛放砂漿,混凝土必須有容器或墊板,如有灑、漏及時清理。

7、有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不得損壞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現場設有專門封閉式的分類垃圾臨時堆場,採取磚砌式臨建,垃圾每天進行外運,清運渣土、垃圾及流體物品等,採取遮蓋防漏措施,運送途中不得遺灑,並與有相應資質的垃圾消納單位簽訂垃圾消納協議。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九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對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確保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項目建設、設備安裝調試、維修檢修等施工作業時能夠有序、安全地進行,保護施工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公司生產車間前的安全管理規定

2.1生產部在工程項目招標前要安排參加競標的施工單位到生產辦接受安全資質審查,審查合格的施工單位,方可參加投標。

2.2施工隊伍承擔公司的工程項目後,在辦理外來工程項目合同的同時,必須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如發現有不籤施工安全合同進行施工的現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5000元。

2.3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的施工單位到生產部領取入公司安全培訓的資料,辦理安全教育的手續,由生產辦統一對施工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考試合格者發放《安全教育合格證》。

2.4安全教育合格的施工單位,填寫《外來安全信息登記表》,上報《hse作業計劃書》,計劃書中對風險識別、風險評價以及風險消減措施等方面的內容要全面、詳細、符合實際,經生產辦審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三、進入生產車間安全管理規定

3.1外來施工單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到公司生產部辦理入廠證,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的施工單位,公司生產部不予辦理入廠證。

3.2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必須按要求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如:防護衣、帽、鞋、手套、眼鏡、防毒面具等。不準穿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帶鐵釘的鞋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區域施工。

3.3工程開工前,要按施工總平面的佈置,安排作業棚、休息室、辦公室、攪伴站、施工材料堆場預製場地等,所有佈置必須經安全部門審核。生產區域內嚴禁有人居住。

四、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規定

4.1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要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危險區域(如坑、進等)必須設置危險標誌。夜間要設紅燈警示,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4.2搭建臨時建築物應提交申請,並附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報安全質量環保審批,批准後方可搭建。

4.3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的人員名單組織施工,不得私自僱用名單外人員。如施工單位缺少某種特種作業人員需外僱時,要事先將僱用人員名單報生產辦審批,經安全教育合格後,方可入本公司。違反此規定每發現一人,個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XX元,轉包單位罰款10000元。並通報全公司,停止施工。

4.4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4.5凡申請特殊作業(如:動火、高空、有限作業、動土、臨時用電等)的施工單位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到生產部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按批准的時間、地點等作業,施工單位要隨身帶作業票,不得轉借他人,在接受檢查時要出示作業票,不能出示作業票或藉口在他人手中的按無票單處理,罰款1000-5000元。導致事故的,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規定進行經濟處罰並追究責任。

4.6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易燃液體擦洗設備、配件、工具和衣物等。

4.7施工人員嚴禁進入非本單位施工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任何設備零件、附件等。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或威脅時要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預以保護。

4.8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因違章給本公司造成設備損壞、財產損失、人員傷害的應負責賠償經濟損失,所賠償的經濟損失由本公司相關部門確認落實。

4.9車輛進入生產區域要安裝阻火器,按規定路線行駛,在指定位置停放。遇有異常情況要聽從統一指揮或熄火停車,嚴禁進入禁行路線。

4.10外來施工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證件(如:入廠證、安全教育合格證、焊工證等),並接受檢查,發現無證或不帶證件,按規定進行處罰,嚴重者,停止施工。

4.11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並立即通知生產部及相關部門,不得隱瞞和私自處理事故。否則,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4.12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施工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各項條款、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局、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施工中造成嚴重後果,應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4.13本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責任經常檢查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是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有權對違規者進行制止、處罰、停止施工作業。並及時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彙報,不認真履行職責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施工完成後安全規定

5.1施工結束後,生產部根據施工過程中安全檢查、考核結果,按照《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核表》對施工單位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得分70分以下的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返回。綜合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的單位,根據施工過程中的違規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5.2施工單位持《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核表》到有關單位辦理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手續和付款手續。有關單位必須根據《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綜合考核表》結果,辦理退款和付款手續。否則,由此引起後果,由責任單位負責。

5.3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足時,外來施工單位應補足。否則,本公司將從有關單位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六、附則

6.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制度由本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