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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進場須知(施工管理制度)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83W

施工進場須知(施工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理順施工管理制度,使現場工作更加標準化、規範化、特制定本進場須知,希望各參建單位共同遵守,以確保工程合同目標順利實現。

一、例會制度

1. 每週召開一次工程例會,會議時間:週二下午2:00,會議地點:現場會議室。

2. 參加人員有建設方、項目管理方工程部經理、專業工程師;監理單位總監、總監代表、各專業工程師;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檢員、材料員、安全員、各專業工長等。

3. 例會內容:乙方書面彙報上週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材料供應情況以及上週監理和甲方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未完成整改的須説明理由和下步整改措施,下週的工程進度、質量控制要點、材料計劃、需要甲方及監理配合的內容(由監理單位提供工程例會表格);監理單位彙報上週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材料供應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並分析原因,對下週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進行預控;甲方總結本週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技術等方面的優劣,提出下週的具體要求,

4. 參會人員不得遲到,遲到一次罰款100元;不能參加會議人員應提前一天向總監和甲方項目經理請假,准假後方可不參加。無故不參加人員每次罰款300元。

5. 與會人員手機一律調到震動或靜音,不得隨意打斷會議進程。

6. 監理單位在會議第二天上午整理出會議紀要並經各與會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後發往各與會單位。

二、工程進度管理

(一)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要求:

施工單位必須按合同工期編報總進度計劃(特別註明羣體基礎驗收、主體驗收、裝飾驗收的時間節點)、單位工程進度計劃,按監理要求編排每棟工程月進度、周進度計劃,對於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03棟基礎工程)要單獨編制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

施工單位應遞交完整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説明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和佈置,提交包括臨時設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總佈置圖及其他必須的圖表、文字説明書等資料,至少應包括:

1. 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保證質量的措施;

2. 施工機械的進場計劃;

3. 工程材料的進場計劃;

4. 工程進度計劃保證措施;

5. 施工現場平面圖紙圖及施工道路平面圖;

6. 冬、雨季施工措施;

7. 地下管線及其他地上地下設施的加固措施;

8. 保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施工單位應提交施工進度表,説明按招標文件盒甲方現場要求的工期進行施工的各個關鍵日期和施工進度計劃。

施工進度計劃應與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相適應。

施工單位請如實填寫《工期控制時間表》

工期控制時間表

序號

施工內容

完成日期

累計天數

1

工程開工



2

基礎完成至±0.00



3

主體結構封頂



4

砌體及二次結構完成



5

內外牆抹灰完成



6

室內地坪完成



7

外腳手架拆除



8

門窗安裝完成



9

室外水電完成(甲方協調)



10

工程初驗



11

取得竣工驗收單



12

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13

室外配套及景觀(甲方協調)



説明:

1. 該表由施工單位根據現場實際並結合圖紙編制進度計劃後填寫上述節點時間;

2. 該表中節點時間應與合同中進度時間吻合;

3. 該表是作為甲方支付工程款用款計劃的依據,施工單位必須準確填寫,否則將影響進度款支付;

4. 表中節點時間將作為重要施工控制進度節點對施工單位考核,如果延誤將按本須知中規定處罰;

周進度計劃在每週工程例會的前一天上報到監理部,由總監批准。

上週未完成的工程進度計劃要説明情況提出解決方案。

月進度計劃每月25號報監理部,由總監審閲批准。

施工單位應按總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以上分段工程項目完成後由乙方提出驗收申請,由甲方、監理公司共同驗收確認。

未經審查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技術方案,不得作為施工和結算的依據。提前施工部分需暫停施工,按已完工程量造價10%予以處罰。若違反相應規範規程施工的還須進行返工處理。

(二)、進度管理過程中的獎罰措施

1、 周(月)進度計劃管理:若周(月)進度計劃未能按期完成,應分析未按期完成的原因,以及擬採取的補救措施;若上週(月)滯後的進度在下週(月)仍未能完成,將召開專題會議,討論解決進度滯後的對策,會後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會議內容的落實,確保工程進度處於受控狀態。若施工單位拒絕或拖延按會議紀要的精神進行整改,則按500元/次進行罰款,並通報施工單位的總公司。

2、若未按工程形象進度節點完成工程施工任務,每延誤一天承擔10000元/每天的違約金;若施工單位在後期施工過程中在約定的竣工期內,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趕回工期,上述罰款金額返還給施工單位。

3、總進度計劃的管理:

⑴ 若工程提前竣工,且施工質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符合施工合同的約定,則按施工合同進行獎勵。

⑵ 若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質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符合施工合同的約定,則不獎不罰。

⑶ 若工程未能按期竣工,工期滯後在10天之內的,則施工單位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未完單體工程合同價款向建設單位支付違約金;工期滯後超過20天的,;工期滯後超過30天的,則施工單位從第31天起按每天千分之五的未完單體工程合同價款向建設單位支付違約金,同時建設單位有權邀請其它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原責任施工單位必須給予相應的配合,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原責任施工單位承擔,違約金計算日期截止新施工單位進場之日。因延期竣工造成建設單位需向第三方賠償的,建設單位按賠償金額的200%向施工單位索賠(其中100%作為建設單位名譽損失的補償)。

三、甲控乙供材管理

(一)乙供材質量管理制度

1. 乙方材料進場後,應報監理及甲方共同驗收,查質保書、合格證,並按見證取樣要求進行見證取樣,對驗收不合格或未檢測合格不準使用。如發現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該分項工程工期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罰款5000元-20000元/次。

2. 乙供材進場驗收後,乙方同監理必須嚴格把關。如手續不全,產品質量不合格一律拒收。按規定必須通過複試合格才能使用的材料必須取得檢測結果,在質量不明情況下就使用,今後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二)材料驗收、試驗費規定

1. 為確保進場材料質量,凡進場材料必須有合格證和質保證、檢測報告。必須按國家規範要求、質監部門要求以及竣工備案資料要求進行材料複試檢測。

2. 乙方應在監理方的見證下,按規定進行建築材料、配件等試樣的製作、封樣、送檢。

四、質量管理

1. 工程質量目標: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的規定達到合格標準並確保全部優質結構工程,竣工驗收一次性通過率為100% ;沒有全部拿到優質結構則按50萬元從結算款中扣除違約金(政策性因素除外),每拿到一幢金陵杯獎勵10萬元。

2. 廚房、衞生間、管線穿牆穿樓板節點、屋面、外牆、門窗無滲漏率不低於90%(按户統計),每户滲漏點不多於2處,地下室底板、牆板、頂板等在交付前無滲漏。入住後滲漏按500元/處賠償建設單位,責任的判別以監理的書面判別意見為準,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3. 房屋交付時各項指標符合《江蘇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户驗收規則》的規定。一次性交付率不低於95%(按户統計)。

4. 施工單位開工前必須將單位資質、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特殊工種上崗證等有關證件複印件交監理部備案。

5. 施工單位在進場施工前必須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驗收制度,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備案。

6. 施工單位開工前根據工程設計要求、現場實際情況編寫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分部分項關鍵節點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特別是防滲防裂措施,保證房屋幾何尺寸及層高準確措施。報監理方審核批准,甲方和監理根據已批准的施工方案進行嚴格跟蹤檢查。

7. 施工單位在分部分項、關鍵節點施工前,應向施工班組進行施工方案、技術措施交底並形成書面交底記錄,監理單位應定期檢查交底情況,如發現施工單位未經交底擅自施工,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00元 /次。

8. 工程程開工後設計交底前,施工單位應認真審圖,審查施工圖紙中的錯、漏、碰、缺,凡因施工單位未認真審圖導致施工錯誤,除無條件返工外,罰款2000元/次。

9. 堅持樣板引路制度,每個分部、分項工程在大面積施工前,做出示範樣板,包括樣板牆、樣板間、樣板套、樣板件,把標準實物化、操作統一化,明確質量目標。

10. 堅持“三檢”制度,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實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並做好記錄,在施工管理中如發現未實行“三檢”制度的單位,第一次幫助建立,第二次警告,再不建立停止辦理一切工序報驗手續。

11. 施工單位應在要求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在自檢達到檢驗要求前4小時(工作時間段)提前書面通知監理檢驗,再由監理單位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參與檢驗。施工單位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單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施工單位方可進入下一工序施工。驗收不合格,施工單位在監理單位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後重新驗收,重新驗收的要求同前。施工單位如未經自檢合格即向監理單位申請驗收,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罰款1000元,再次發現停工整頓。

12. 為維修方便,施工單位應在工程隱蔽之前,向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提交每户的水電管線佈置竣工圖,詳細標註各種管線的具體位置和詳細尺寸,並在實體結構上用紅黑油漆標註。

13. 為加強工程質量監控,增強施工單位質量意識,完善質保體系特做如下規定:

1) 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範、標準圖集、通病防治導則等要求施工,一旦發現有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行為,除無條件返工外,罰款4000元/次。

2) 嚴格工序質量報驗程序,未經監理簽字同意,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對不按程序及時報驗、資料不規範、不齊全、不按監理通知單及時整改並回復,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3) 模板支架未按規定進行計算,施工技術方案未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未經監理審批同意就支設模板,如出現質量問題、安全隱患等除無條件整改外,罰款1000元/次。

4) 樓層模板、混凝土、磚砌體等標高、幾何尺寸必須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300元。

5) 模板脱模劑嚴禁使用廢機油,脱模劑應在模板清理後、鋼筋綁紮前均勻塗刷,不得污染鋼筋,否則罰款400元/次。

6) 鋼筋綁紮的數量、規格、間距、搭接長度和位置,鋼筋焊接質量、混凝土保護層墊塊數量、厚度、馬凳及拉結筋等必須符合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如未按要求進行,工序報驗時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7) 混凝土澆築前必須認真及時清理板面及施工縫處雜物、浮漿等。綁紮好的鋼筋嚴禁踏踩(可設置跳板),在鋼筋驗收通過後、混凝土澆築前,如發現鋼筋被大量踩彎變形,監理有權要求暫停施工並整改到位,同時處以400元/次罰款。

8) 混凝土澆築必須振搗密實(應根據不同部位採用不同的振搗器)。混凝土澆築過程中,應有專人整理樓面雜物和鋼筋,不得有漲模、漏漿現象;拆模後如發現有露筋、蜂窩、漲模等現象,處以300元/處處罰。

9) 混凝土、砂漿拌制必須按配合比單要求派專人負責計量,以重量比進行投料,並經常檢測塌落度大小,做好記錄;監理將隨機進行旁站抽測;如違反操作規程,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次。商品混凝土嚴禁現場私自加水攪拌,改變坍落度。違者被發現罰款200元/次。

10) 混凝土澆築完畢後應加強養護措施,如養護不力影響混凝土質量罰款300元/次。

11) 構造柱鋼筋、混凝土模板拆除必須報驗,凡未經監理同意擅自封模、拆模者除無條件返工、整改、複驗外,罰款300元/次。

12) 牆體砌築凡不按規範要求留置拉結筋或留置不規範,處以300元/處罰款;牆體必須橫平豎直,垂直度、平整度、砂漿飽滿度應符合規範要求,灰縫須大小均勻,不得留通縫,凡違反要求處以300元/處罰款。

13) 砌體內外粉刷、樓地面施工前必須做好基層清理工作,並經監理驗收通過後方可繼續施工,否則罰款300元/次。

14) 砌築砂漿的標號應嚴格按試驗室配合比要求進行配比,如現場有改動或摻外加劑等必須重新進行配合比設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如發現有不按要求施工的牆體,除堅決返工外,罰款500元/次。

15) 混凝土、磚砌體內外粉刷必須派專人進行養護。

16) 門、窗框安裝前必須按照圖紙和規範要求對預留的門窗洞口進行檢查、修整至標準尺寸並經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安裝門、窗框,否則已安裝門、窗框必須全部拆除,待洞口尺寸符合要求後方可安裝。在檢查中如發現二次以上不按要求施工,罰款500元/次。

17) 門、窗框上連接件的予埋件、陽台欄杆予埋件、樓梯欄杆予埋件等,凡須予埋的必須按要求進行予埋,粉刷時應將其予埋件外露,以便後道工序施工,如發現少埋、漏埋或位置不準或粉刷時未外露,除由責任方負責整改外,罰款200元/次。

18) 框架柱上的牆體拉結筋均為後植筋,框架填充牆或後砌築的非承重牆與柱和樑相交處以及國家規範、標準圖集、圖紙要求釘鋼絲網處均應釘鋼絲網,否則除立即整改外,罰款200元/次。

19) 現澆混凝土板底、樑、柱面必須先毛化並養護到位經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粉刷,如不按要求施工處以200元/次罰款。

20) 所有水管施工完成後,隱蔽前應打壓,並通知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施工。如不按要求將處以500元/次罰款。

21) 所有牆體上預埋水、電管必須用切割機開槽,嚴禁用大錘、鑽子等手段鑿槽,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22) 鋼筋保護層墊塊應使用塑料墊塊。

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檢查發現的一切質量問題,施工單位都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方案報監理單位專業工程師,經審核批准後方可實施,監理單位負責專人對質量問題的處理進行跟蹤檢查,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最終的整改完成情況。對施工單位擅自處理質量問題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0元。

14. 成品保護

1) 乙方主體施工基本結束前,必須編制本項目成品保護方案(如門窗、入户門、欄杆、扶手、樓地面、牆面等)報監理批准通過後方可進行主體驗收。

2) 甲方分包項目的成品保護經監理驗收合格並簽發驗收單,交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保護過程中出現的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或賠償。

3) 成品保護費用施工單位已在投標時考慮,甲方不再增加任何成品保護費用

4) 對成品未保護或保護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壞,施工單位除無條件恢復外另處以200元/處罰款。

五、安全文明施工

1. 工地大門及道路保潔

1) 工程主入口日常有專人維護,門口清潔無建築、生活垃圾。

2) 入口處必須設置堅固、美觀的門衞室,門衞室應懸掛 “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和人員參觀管理辦法及門衞崗位制度”。並配備辦公桌椅、登記本、值班表、緊急聯絡電話表及警鐘系統等,門衞人員要統一着裝並佩戴執勤袖標。

3) 入口門衞室應設立安全帽存放區,確保每個進入地盤的人員(包括訪客)都必須戴上安全帽。

4) 工地大門口必須作硬地處理,車輛出入口位置設車輛沖洗裝置和排水溝,保證帶有泥土的車輛經沖洗後才能駛入城市街道。

5) 施工主要道路總包必須專人管理,並負責每日不少於一次的清理保潔,保持道路清潔。

6) 施工現場做二級污水沉澱排放,並負責每週不少於一次的清理保潔。

7) 若達不到上述要求,將處以300元/次的罰款。

2. 現場標識牌

1) 施工區域或危險區域有醒目的警示標誌,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各施工單位工地入口處應設置標識牌,例如工程概況牌、文明施工牌、項目組織架構牌、安全生產牌、消防保衞牌、施工總平面佈置圖等。

3. 道路和單元棟號間圍護管理

1) 要求主要施工道路、木工房、鋼筋加工場地、攪拌站場地、砌塊及其它材料堆放場地必須硬化,其餘部分可考慮碎石墊層或礦煤渣硬化;道路硬化厚度不低於150,最好結合小區正式道路一次施工到位。

2) 建築單體和主要施工道路兩側應用腳手架鋼管分隔,刷紅白色油漆,分割欄杆和單體建築物間可以做為材料堆放場地。

3) 道路所有硬地面應高於場地150以上或在道路邊設置良好的排水溝。

4. 工人出入管理

1)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宜穿企業統一制式工作服,管理人員與作業人員的服裝應有顏色區別。施工現場全體管理人員應佩戴企業統一製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內容:照片、姓名、職務、工種、單位及編號)等。

2) 施工現場全體人員必須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管理人員安全帽為紅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帽為黃色, 其它施工人員安全帽為白色或藍色。嚴禁佩戴不符合國家標準及無出廠合格證、無檢測檢驗合格證的安全帽。

5. 塔吊標識

1) 塔吊進場需報專門的拆安方案給監理單位審批。

2) 塔吊需報當地安檢部門進行專項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3) 塔吊接地系統需報監理組織檢測。

6. 腳手架、樓層踢角線、樓棟、樓層標識牌

1) 高腳手架、高模架支撐、小高層及高層建築腳手架方案需報監理審批;需要專家論證的要組織專家論證會。

2) 腳手架需要首層架空的,懸挑腳手架要求用工字型鋼懸挑。

3) 鋼管腳手架必須全部塗有防鏽油漆,密目式安全立網要掛置在外立杆內側,嚴禁豎掛、斜掛,密目式安全立網應及時清洗更換、保持整潔。要求每層樓板處設踢腳板(安裝在安全網外面),踢腳板(木板作成,寬度200,厚度18,刷成黃、黑漆相間,間隔300。

4) 腳手架在樓梯主通道處需懸掛腳手架專項驗收牌。

5) 每棟單體需懸掛樓棟編號牌,不小於600×600。

6) 每個樓層在主要立面懸掛樓層標識牌,不小於400×400。

7) 施工樓梯內用紅色油漆標識樓層號。

7. 現場垃圾池

1) 要求總包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專用的垃圾外運池,並及時將垃圾外運(對於組團圍合式建築,要求總包在每個組團圍合內設置垃圾池)。

2) 總包單位需安排專人負責作業面的垃圾外運到垃圾池,做到工完場清。

3) 各總包單位需安排專人將各自的施工垃圾清運到垃圾池,服從總包關於現場安全文明的管理,做到工完場清。

4) 禁止從建築物內向外拋灑建築垃圾,垃圾應集中收集、堆放,及時清運,做到工完場清。

8. 樓棟安全通道(雙層防護)

1) 結構首層的出入口必須搭設雙層防護棚,並設置警示牌。兩側用密目安全網封閉。

2) 高層建築從一層開始應每隔6層沿通道和出入口一側設置一道防護棚架。

3) 多層結構防護棚的長度不小於3米,高層不小於6米。

4) 在塔吊覆蓋範圍內的、人員出入的地方要搭設人員通行安全通道。

9. 廁所、吸煙和茶水休閒處

1) 施工現場設男女廁所,高層建築物內設臨時便溺桶,廁所門口張掛:廁所清潔責任人牌及管理制度規格60*90cm。

2) 施工作業區吸煙須設立專用吸煙室和茶水室(茶水桶必須加鎖),並掛置標牌。室內應設置煙缸、滅火器和休息用桌椅,並由專人負責清掃保潔。吸煙室應有防火、通風措施。

10. 臨邊和四口防護

1) 洞口封堵: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和陽台、樓板、屋面等臨邊部位必須設有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措施。

2) 出入口防護:在樓層的出入口處必須搭設雙層防護棚,並設置警示牌兩側用密目安全網封閉。從一層開始應每隔6~8層且不超過30米沿通道和出入口一側設置一道防護棚架。多層結構防護棚的長度不小於3m,高層不小於6m。

3) 懸挑腳手架封閉:腳手架懸挑部位的底部應採用模板進行全封閉。施工腳手架至少每三層封閉一次,腳手架上不得堆放材料,建築垃圾應及時清理。

4) 樓梯安全防護:樓梯兩邊應有安全護欄。

11. 材料堆放

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和機具設備安放應符合現場平面佈置圖確定的位置;材料堆碼要整齊,擺放有序,並掛置定型標牌(標牌尺寸0.2米×0.3米,標牌內容: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檢驗狀態和產地等);標牌掛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1) 鋼筋堆放:鋼筋要堆放整齊,並按規定掛置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進貨日期等標牌以及狀態標識:a.已檢合格;b.待檢;c.不合格。

2) 砌築材料堆放:砌體材料進場後應按品種、規格分別堆放整齊,堆置高度不超過2m。

3) 加氣混凝土砌塊必須下墊上蓋,防止雨水淋濕。

4) 砂加氣砌塊在場地上堆放時應用包裝袋套好,防止雨水淋濕。

5) 木材堆放:木材應用木枋或鋼管架體承託,避免受潮或傾斜。露天存放且短期內不使用的應有防雨措施。

6) 粉狀材料堆放:水泥、白灰等粉狀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於乾爽的室內倉庫。倉庫要有足夠木枋承託,再用夾板或適當的物料鋪面,堆放高度<2m或根據材料特性及樓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以最低者為準),散裝水泥桶應做防揚塵處理。

7) 桶狀材料堆放:結構膠及油漆等桶裝材料要分期分批存放於室內倉庫,存放時應保留保護膠紙原板。

8) 管材堆放:管材及配件存放應分類存放,堆放高度<2m或根據管材特性及樓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以最低者為準),兩邊沿管材底部頭、中、尾處應放置木楔,防止管材傾瀉。

9) 瓷磚堆放:瓷磚類材料必須分批、分規格、色號並保留原有的保護膠紙存放在室內倉庫,堆放高度按產品説明書要求,倉庫要有充足照明並保持乾爽。

10) 五金件堆放:門窗鎖、門窗鉸鏈、拉手、龍頭等五金配件容易受潮、生鏽且價值較高,必須存放於乾爽、安全、牢固的室內倉庫,倉庫應有可靠的防盜措施並派專人看管。

11) 潔具堆放:坐廁、浴缸、面盆等潔具應分類存放於安全、牢固的室內倉庫。

12) 腳手架堆放:腳手架及其它支承架存放要分類平堆,並用方木墊好,高度<2m,或根據該用品特性及樓面承重能力降低堆放高度(以最低者為準)。

13) 建築垃圾堆放:建築垃圾應在指定場所堆放整齊並標出名稱、品種,做到及時清運。

12. 施工用電

1)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用電配線應採用三相五線制,一機一閘一漏電。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電氣線路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夜間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設施。

2) 總、分配電箱內均應貼上電路圖。配電箱外要上鎖,並應標明負責人(電工)姓名和聯絡電話,要求電工進行日常巡檢,並要求有巡查記錄。

3) 電箱頂部設防雨、防墜落措施。

13. 消防設施

1) 施工單位應制定現場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災方案,明確各區域消防責任人。

2) 施工現場應劃定動火作業區,實行全封閉管理,動火區與易燃易爆庫房應保持30米以上的距離,動火區不得置於高壓線下。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時,應採取防火措施。嚴禁在施工樓內生火取暖和烘烤其它物品。

3)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臨時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 30米以上的高層建築用2寸立管設加壓泵,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14. 砂漿攪拌

1) 總包的砂漿必須集中攪拌,懸掛方便操作的配比牌,砂漿攪拌機需設上料台,確保計量配比準確。

2) 攪拌站附近的沙石、水泥需集中堆放,要求總包修建堆放池集中堆放。

3) 砂漿從集中攪拌站運至各作業面,作業面現場的砌築和抹灰砂漿必須用專用容器裝盛,嚴禁直接在作業地面攪拌和堆放。

 15.安全施工

1) 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編寫安全保證措施,報監理單位審核批准,未經批准監理單位不得簽發開工報告。

2)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培訓機制和崗前教育機制,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

3) 建築工程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確保安全無事故。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罰款3000元/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罰款10000元/次;發生人員傷亡時由施工單位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4) 施工過程中發現操作工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安全帶、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酒後作業按50元/次罰款,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5) 特殊工種無上崗證不得上崗,夜間值班人員不得離崗,否則罰款100元/次。

6) 腳手架、大型框架支撐系統搭設,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搭設前應進行計算並將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審批通過後方可施工,如無方案或方案未通過就進行施工,罰款2000元/次並停止施工。

7) 塔吊安裝必須由專業人員安裝並符合安全規定,安裝完畢及時驗收並取得安監部門驗收證書,否則不得使用。

8) 現場施工用電線路架設必須符合規定,機械設備必須設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裝置;不符合規定堅決返工;木工房應配備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9) 對洞口、臨邊的防護必須與工程同步。警示標誌標牌醒目明瞭。

10) 對於電焊、氣割等明火作業應按相關規定辦理動火手續,特別在裝修階段,動火前一定要檢查動火點周圍有無可燃物、有無監護人、是否配備了相應的消防器材,只有條件具備時,方可進行明火作業。否則除立即停工整改外,罰款2000元/次。

11) 施工過程中(特別是基礎施工、基坑支護及室外工程)應加強對周邊建(構)築物、道路及地下管線的保護,施工前應編制專項保護方案並報監理單位審核批准,否則罰款2000元/次。

12) 在各個施工階段,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列出現階段的重大危險源,並在工地的主要出入口進行公示,提醒施工人員如何避免。

13) 施工前應編制各項應急救援預案(如觸電、食物中毒、中暑、颱風、防洪、腳手架或模板支撐坍塌、基坑支護、高空墜落等)。

14) 每週例會前一天,監理單位組織對工地進行常規安全檢查,每月25日應對工地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原則上不超過3天,對於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否則罰款1000元/次並停工整改,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15) 對於能及時發現並消除較大安全隱患的個人或單位,可給予500~10000元/次的獎勵。

六、合同管理

1. 工程款支付:

施工單位在按照工程進度節點提出付款申請時,必須出具對已完工程的質量驗收證明,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必須全部整改完畢並經過監理單位和項目部的驗收。

施工單位在申請工程進度款支付時需提供經監理單位確認的項目經理考勤表。

申請支付工程款時需提供甲供材料彙總表(含水、電費)及工程資料同步完成證明。

2. 對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要求

項目經理必須全力投入該工程管理工作,不得兼職其他工程項目。要求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確保每天在工地時間不少於8小時,每週不少於5天,特殊原因離開工地須經甲方項目經理同意,擅自離開工地現場每次罰款5000元。項目開工後除甲方要求更換項目經理外,施工單位不得調換項目經理,並在竣工驗收前不允許本項目經理參與其他項目的投標。

施工單位要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配備項目管理人員,並保證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調整。甲方會對管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如發現項目部管理人員無法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對項目部提出更換,施工單位必須在一週內完成人員的調整工作。

施工單位項目部管理人員中凡是會與甲方發生經濟往來的人員,如預決算人員、材料員等,必須有施工單位的書面委託,未經施工單位委託的甲方一律不予認可。

對於甲方(監理)安排的臨時工作,施工單位必須無條件按時保質完成(如安排工作有錯誤或影響到工程人員安全,施工單位可向上級部門反映,由上級領導裁定),不得推諉更不得頂撞甲方及監理人員,否則視為不服從管理。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多次不服從管理的現象,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時將視情節嚴重情況扣除本次工程款的5%-10%作為處罰,此扣款不予退還。乙方以下人員經監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範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2000元,同時乙方應在3天內完成用合格的人員(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調離的任何人員,否則每拖延一天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1) 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

2) 不能積極配合監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3) 違反甲方或施工單位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4) 無證上崗者

5) 與本合同規定名冊不符者

6)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7) 高空拋倒建築垃圾者

8) 隨地大小便者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室外環境等銷售展示區域等非計劃內施工,並按甲方指令時限完成。

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同時編制本項目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在施工過程中如遇突發事件,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應急處理預案執行,盡最大可能減少損失和不良影響。

合同規定由施工單位完成或給分包提供配合的工作,如施工單位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實際發生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施工單位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在施工過程中做到工完場清,工程竣工後10天內清理現場,並將門窗、潔具等擦拭乾淨。

在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內,由於施工單位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均會給本工程的社會形象造成損失,每次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支付5萬元違約金,從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資料管理

1. 施工單位進場後要配備專業資料員,對工程資料及時收集與整理。

2. 工程資料必須與工程進度同步,否則將會影響工程款按期支付。

3. 甲方分包項目資料由總包單位統一負責辦理,分包單位應提供相應的質保資料、複檢資料。

、建設單位分包項目管理

總包單位需要參加各類施工協調、配合會,由於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問題,有義務進行配合協商解決,服從甲方、監理現場總協調作出的決定,同時要求做到:

1. 建設單位分包項目的施工質量和進度以及現場管理由總包單位負責統一管理。

2. 總包單位協調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進度要求,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前必須與土建施工單位簽訂《工程配合協議》。

3. 分包項目工程進度款由總包單位根據分包單位的質量和進度情況審批同意後甲方予以支付。

4. 管理費和配合費按合同約定收取。

5. 總包單位需積極配合分包單位施工,提供相應的幫助。

6. 總包單位須與分包單位核對清楚各分包工程圖紙與總包圖紙間相關聯的尺寸、標高等數據是否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總包單位負責。

7. 及時提供分包單位人員、材料、設備進場、吊裝、堆放、保管條件。

8. 提供必要的測量定位。

9. 按施工圖、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及有關規範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線管須穿鐵絲,完成相關的電纜橋架和金屬線槽安裝。

10. 修補分包工程施工損壞內外牆瓷片(費用套用定額由分包商負責支付),完成所有分包工程安裝後的修補及塞填縫、掛鋼絲網。

11. 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商的要求完成有關的土建項目施工,提供具備 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條件;

12. 電梯配合工作還包括按要求提供充足、穩定施工電源到各電梯井首層及中間層,清理井道,電梯門套塞縫,分包商進場前完成機房全部土建工作,提供各層的標高線到電梯間,電梯設備到貨時的吊裝、垂直運輸、提供堆貨場地和工具間;在電梯及強、弱電豎井開始安裝前,在每個電梯門及強、弱電豎井的門口處,應考慮臨時防水措施,防止水侵入電梯井道及強、弱電豎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總包方負責;

13. 督促分包單位清理分包工程施工場地。

14. 負責在交叉施工過程中,採取措施保護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壞,(除當場抓住破壞者外)全部責任由分包商承擔20%,乙方承擔80%;特別是浴缸和電梯廳地面必須有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其餘類似鋁合金門窗、陽台欄杆等凡土建施工需要跨、踩的部位,乙方均應採取特殊保護措施(如用舊模板訂製保護盒等),並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

15. 包工程竣工後,由分包商和乙方辦理移交手續,即日起乙方負責該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由於保護不周造成損壞的概由乙方負責。

16. 合同約定的其他事宜及其他方便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

、竣工驗收制度

1. 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甲方技術核定單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內容,並按照一房一驗的要求對所建項目進行驗收。

2. 工程完工驗收前,乙方將所有工程質保資料、備案資料整理齊全並報監理審查,審查合格後甲方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初驗,資料不齊全甲方不組織初驗。

3. 初驗通過後由乙方書面向甲方申請正式竣工驗收,甲方接申請後組織質檢部門、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對所建工程進行全面驗收。

4. 竣工驗收通過後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房屋竣工備案手續,合同竣工日期為該項目備案通過日期。

5.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配合甲方指定的物業公司進行交房,物業公司按圖紙要求對房屋進行細部驗收,包括水、電、氣表等已有讀數登記、管道試壓、廚衞間蓄水試驗、通球試驗、接地電阻測試等,細部驗收發現的問題乙方應立即進行整改,如乙方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時,甲方有權安排其他施工隊進行整改,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工程款中扣除。

6. 工程交付條件:

1) 物業公司細部驗收和整改結束後,由物業公司簽發的房屋交接單。

2) 施工單位和物業公司簽訂的工程質量保修單

7. 工程質量保修期的開始日期以物業公司簽發的房屋驗收交接單為準。

、現場臨時水、電管理

1. 甲方將臨時水、電按至現場。

2. 總包單位將甲方臨時水、電從現場引至自己所在的施工區域。

3. 總包單位應在總接入處設置自己的水、電錶箱,並按生活區和施工區的要求分別掛錶。

4. 總包單位所掛水、電錶必須為合格產品,並有合格證或質保書,必要時甲方有權要求施工單位重新檢測。

5. 現場水電交由總包統一管理,甲、乙雙方每月共同抄表讀數一次,水電費甲方只認總包一家,以後分包單位的水電費均交給總包,但損耗不得高於10%。

6. 施工單位進場後向甲方交納5萬元水電費保證金,水、電費在每次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 施工單位在投標時應瞭解甲方現場臨時道路、水電接入狀況。

、冬雨季施工

1. 總包單位在雨水季節施工時必須及時做好基礎排水、建立好場內排水系統,配備防雨用具,做好雨季施工方案,以及突發性事件的緊急預案。

2. 每次暴雨過後,總包單位應及時檢查,清除因暴雨造成的安全隱患。

3. 冬季施工時乙方因根據氣温、國家規範及時採取保温措施,確保工程質量。

4. 混凝土結構養護應採用塑料薄膜覆蓋,及時添加混凝土防凍材料。

、其他

1. 所有違反進場須知造成的罰款,由監理單位填寫罰款單,報甲方項目經理批准。

2. 施工單位必須在一週內交清罰款,否則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態度採取更嚴厲的措施,直至停工整頓。

3. 所有罰款甲方全部用於分類獎勵本項目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資料管理做的好的施工隊伍。

4. 本《進場須知》將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