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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參考(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35W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參考(多篇)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一

我們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工程體系,做到步步工序有保證,道道工序您放心

1、我們的準則

1.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並應遵循安全、美觀的基本原則,在設計與施工中必須貫徹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安全、防火、環保、建築、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和技術規程。

1.2設計施工必須確保建築物原有安全性、整體性,不得任意改變建築物的承重結構,不得破壞建築物外立面,如需改動,應由業主到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若需開安裝孔洞,在設備安裝後應按原有外牆裝飾效果修整。

1.3採購的裝飾材料質量應符合該產品有關標準的質量要求和設計要求,供貨單位應提供產品質保證書或檢驗報告。施工前,必須由業主、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對材料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

1.4裝飾不得隨意改變排水立管、給水管道、地漏等設施。

1.5對安裝、使用有特殊規定的材料製品和調和施工應按其產品説明書的規定進行。

1.6供需雙方在裝飾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包括設計要求、材料選型和等級、施工質量、期限、保修等內容。

2、我們的驗收

2.1管道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安裝應固定牢固,無鬆動,龍頭、閥門安裝平整,開啟靈活,出水暢通,水錶運轉正常。採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2.2管道與器具,管道與管道連接處均應無滲漏。採用通水的方法,目測和手感的方法檢查有無滲漏。

2.3水管裝不得靠近電源,水管與燃氣管的間距應小於50mm,用鋼捲尺檢查。

2.4吊平頂內的電氣配管,應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將配管固定在平頂的吊架或龍骨上,燈頭盒、接線盒的設置應便於檢修,並加蓋板,使用軟管接到燈位的,其長度不應超過1cm。軟管兩端應用專用接頭與接線盒,燈具連接牢固。金屬軟管本身應做接地保護。各種強、弱電的導線均不得在吊頂內出現裸露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二

為加強施工現場保衞消防工作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依據國家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衞工作基本標準》等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保衞消防領導機構,設義務消防組織,並將責任落實到人。

二、施工現場應健全各級人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完善保衞消防制度,措施。

三、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保衞方案和預案,依照本制度和現場消防保衞方案實施日常消防保衞管理。

四、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管理

1、施工現場要建立警衞和巡邏護場制度,現場警衞要忠於職守,工作期間佩戴值勤標誌,做好警衞值班記錄。

2、施工工地要加強工人管理(特別是對外包隊伍管理),建立人員登記花名冊,掌握底數,並對工人加強遵紀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員不得留宿,特殊情況須經保衞部門批准。

3、工地財務室、食堂、材料倉庫、職工宿舍等易發案部位要責成專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

4、施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鬥毆。

5、做好成品保護工作,貴重金屬物品和材料必須及時入庫保管,設專門警衞力量看管。

五、施工現場貫徹“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

1、工地要確定重點防火部位,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工具,經常對消防滅火器材的質量和使用效能實施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

2、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應設明火宣傳標誌。

3、施工現場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在場區內修建車輛迴轉場地。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工地應在適當地點設吸煙室。

5、施工工地應加強對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災。

6、倉庫內易燃物品必須與其它材料分開存放,油漆、稀料設專庫保管。

7、現場要加強對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裝、盛裝容器,必須送回倉庫妥善保管。

8、施工現場嚴禁非工程動火,工程動火,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開的,要設專人看火,落實防火措施。

9、加強對電器線路、設備、設施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破損的電源線路,防止發生電氣火災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經保衞組織及負責人批准,並由現場專業電工實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裝、使用電熱器具。

11、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取暖、燒水、做飯,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內不準任何人居住或做為倉庫儲存易煙易爆材料,特殊情況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時,必須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並經上級機關批准,但應落實安全和防火責任。

13、施工現場必須認真整改公安機關和公司保衞部門發出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施工現場設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後在撤出施工工地。

14、發生火災事故,現場如何人都有責任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保護現場,並通知公司保衞部門。

15、施工現場發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迅速報告上級和通知保衞部門。遇有受傷人員要在報案的同時,採取緊急護理,並保護好發案現場。

16、本制度在上級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和現場消防組織具體實施。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三

1、施工時間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間不得使用噪音較大的設備、設施。如需加班,應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加班。非施工時間,施工人員嚴禁在小區內逗留或留宿。

2、嚴禁向樓下扔垃圾、紙屑、煙頭等廢棄物。

3、《裝修施工許可證》應放於施工現場、《裝修出入證》應隨身攜帶,隨時備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現人身事故,由責任者自負。

5、嚴禁在小區內閒逛或洽談業務。

6、下班後鎖好門窗,關閉水電氣閥門或開關,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7、未經同意,不準擅自施工,不準無證進入小區。

8、更換施工方案需經物業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則上規定為90天,如超過須經裝修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辦理延期。

10、施工期間,室內防盜、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裝修公司負責,業主自裝的由用户負責,施工期間的防火責任人為裝修公司負責人(自裝的為業主本人)。

11、施工期間,每個施工現場必須配置至少4公斤的滅火器,否則,物管公司有權責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3、動用明火,請到物管處備案。

14、施工期間,嚴禁在小區內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炒)鍋、電水壺、電熱棒等大功率家用電器以及在施工現場做飯和擅自動用明火作業。

15、施工期間,須遵守電梯使用規定:

(11)電梯內禁止吸煙、吐痰、塗污和丟棄雜物。

(12)禁止兒童在電梯附近嬉戲玩耍。兒童乘電梯應由成人陪同。

(13)嚴禁使用客梯搬運貨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裝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別需要,應報經物管處批准且派專人護運方可。

(15)乘電梯時,不可將身體倚靠轎門,進出門時不許長時間站在門中間,以免擋住電眼。

(16)使用電梯禁止動作粗野,只按運行之按鈕,不得擊打按鈕,撞擊門板。

(17)搬運貨物,不得超過限定重量。

(18)不得開啟轎頂安全窗裝運較長物件。

(19)搬運物品時使用不當或蓄意損壞電梯,由當事人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16、梯出現下列情況,應及時報告物管處:

(1)門的開和關失去控制;

(2)運行時有明顯的速度異常;

(3)運行時有異常的振動和響聲;

(4)有漏電現象。

施工現場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對外來施工單位的管理,確保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項目建設、設備安裝調試、維修檢修等施工作業時能夠有序、安全地進行,保護施工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公司生產車間前的安全管理規定

2.1生產部在工程項目招標前要安排參加競標的施工單位到生產辦接受安全資質審查,審查合格的施工單位,方可參加投標。

2.2施工隊伍承擔公司的工程項目後,在辦理外來工程項目合同的同時,必須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如發現有不籤施工安全合同進行施工的現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5000元。

2.3簽訂《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的施工單位到生產部領取入公司安全培訓的資料,辦理安全教育的手續,由生產辦統一對施工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考試合格者發放《安全教育合格證》。

2.4安全教育合格的施工單位,填寫《外來安全信息登記表》,上報《hse作業計劃書》,計劃書中對風險識別、風險評價以及風險消減措施等方面的內容要全面、詳細、符合實際,經生產辦審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三、進入生產車間安全管理規定

3.1外來施工單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到公司生產部辦理入廠證,不持《安全教育合格證》的施工單位,公司生產部不予辦理入廠證。

3.2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必須按要求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如:防護衣、帽、鞋、手套、眼鏡、防毒面具等。不準穿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帶鐵釘的鞋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區域施工。

3.3工程開工前,要按施工總平面的佈置,安排作業棚、休息室、辦公室、攪伴站、施工材料堆場預製場地等,所有佈置必須經安全部門審核。生產區域內嚴禁有人居住。

四、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規定

4.1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要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危險區域(如坑、進等)必須設置危險標誌。夜間要設紅燈警示,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4.2搭建臨時建築物應提交申請,並附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報安全質量環保審批,批准後方可搭建。

4.3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的人員名單組織施工,不得私自僱用名單外人員。如施工單位缺少某種特種作業人員需外僱時,要事先將僱用人員名單報生產辦審批,經安全教育合格後,方可入本公司。違反此規定每發現一人,個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XX元,轉包單位罰款10000元。並通報全公司,停止施工。

4.4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4.5凡申請特殊作業(如:動火、高空、有限作業、動土、臨時用電等)的施工單位必須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到生產部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按批准的時間、地點等作業,施工單位要隨身帶作業票,不得轉借他人,在接受檢查時要出示作業票,不能出示作業票或藉口在他人手中的按無票單處理,罰款1000-5000元。導致事故的,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規定進行經濟處罰並追究責任。

4.6在施工現場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易燃液體擦洗設備、配件、工具和衣物等。

4.7施工人員嚴禁進入非本單位施工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任何設備零件、附件等。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或威脅時要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預以保護。

4.8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因違章給本公司造成設備損壞、財產損失、人員傷害的應負責賠償經濟損失,所賠償的經濟損失由本公司相關部門確認落實。

4.9車輛進入生產區域要安裝阻火器,按規定路線行駛,在指定位置停放。遇有異常情況要聽從統一指揮或熄火停車,嚴禁進入禁行路線。

4.10外來施工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證件(如:入廠證、安全教育合格證、焊工證等),並接受檢查,發現無證或不帶證件,按規定進行處罰,嚴重者,停止施工。

4.11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並立即通知生產部及相關部門,不得隱瞞和私自處理事故。否則,按《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4.12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施工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合同》各項條款、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管理局、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施工中造成嚴重後果,應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4.13本公司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有責任經常檢查外來施工單位在作業過程中是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有權對違規者進行制止、處罰、停止施工作業。並及時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彙報,不認真履行職責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施工完成後安全規定

5.1施工結束後,生產部根據施工過程中安全檢查、考核結果,按照《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核表》對施工單位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得分70分以下的單位,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返回。綜合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的單位,根據施工過程中的違規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罰款。

5.2施工單位持《外來施工單位綜合安全考核表》到有關單位辦理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手續和付款手續。有關單位必須根據《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綜合考核表》結果,辦理退款和付款手續。否則,由此引起後果,由責任單位負責。

5.3安全風險抵押金不足時,外來施工單位應補足。否則,本公司將從有關單位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六、附則

6.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制度由本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