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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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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一

1、施工過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安、工程和施工等部門按職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項管理工作。

2、施工項目防火設計的審核

1)施工項目防火設計必須委託持有市建委頒發的工程設計證書的設計單位。

2)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營業性的公共場所,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內部會場、娛樂場所和計算機房、檔案室等重要場所的內部裝修必須履行防火審核報批手續。

3)報批的程序為:酒店先將填寫的建築設計防火審核送審表,連同有關的圖紙、資料送酒店保安部辦公室,經酒店保安部經理初審合格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再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核,經核准後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變更防火設計內容,確需變更的應經原審批部門核准。

4)工程竣工後,須經消防監督部門和酒店保安部經理共同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隊伍的管理

1)施工隊伍進場之前,酒店工程部應會同保安部要與施工單位簽訂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內容的安全協議,經雙方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後,嚴格按協議執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暫住人口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本市的施工人員應持有本人身份證,酒店工程和保安部對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要登記造冊,對他們上述有效證件複印配備。

3)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識和要求,並學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和了解緊急情況時正確處置,及時報告的程序,培訓後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4)電工、焊工及化學危險物品管理人員等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方能作業,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不得跨工種作業,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章作業。特殊工種操作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5)酒店人力資源部應統一製作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帶"臨時出入證"胸卡,如有兩個以上項目的施工,對同時在酒店內施工的人員,可按胸卡顏色的不同加以區分,便於管理。

6)外來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無關的區域內亂竄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經酒店領導批准的以外,一般情況下外來人員不得在酒店內留宿。

7)禁止施工人員將施工現場作為生活場所用電、火爐燒水、煮飯。

8)酒店應制訂並頒佈施工防火、治安有關獎懲規定,對有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和不服從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業。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消防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及因違章造成事故的,應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4、施工場地的管理

1)建立禁煙區域。施工現場有火災危險的部位須有醒目的禁煙、火標誌。在安全處設固定吸煙點並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確保煙頭、煙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險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現場內嚴格限制危險品的存放量,以當天的使用量為限,用多少,領多少,用剩的須當天進庫,嚴禁在作業現場過夜。油漆作業不得與明火作業交叉進行。

3)安全用電管理。對施工用電應經工程部門核准配給,防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需拉臨時線,應事先申請批准,並要有防護措施,使用完畢及時收掉。施工所用各種電氣設備必須完好,嚴禁帶"病"使用。

4)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防止因堆放各種建築、裝修材料而堵塞,影響安全。

5)每天施工結束後要清理場地,用剩的危險品、易燃品應進庫存放,清除現場的可燃垃圾。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應遠離火種,並及時清出,勿使堆放過多和時間過長。嚴禁用焚燒的方法處理垃圾。

6)施工所用的建築裝修材料應有嚴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價值較高的物品,需有專人管理,領用手續清楚。

7)施工隊伍必須有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勸阻並糾正違章現象,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5、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按規定辦理申報、審批手續。

a)酒店和外來施工單位需要動火作業的工程,必須事先向保安部提出申請,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

b)保安部應按照三級動火審批制的規定,應上報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批准的必須按規定申報核准。如在原定的動火時間內未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時間繼續動火作業的,必須重新辦理動火手續。

6、動火前必須做到"五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的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動火。

3)附近有難以移動的易燃品,且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的不動火。

4)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場所,未經排除危險的不動火。

5)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7、動火中必須做到"四要",動火後必須做到"一清":

1)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監護。

2)要嚴密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火。

3)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要及時補救作業中發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動火後必須做到"一清":即清理現場火種後方可撤離。

8、保安部在動火作業期間對施工現場要加強巡查,確保安全。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參考 篇二

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指紋打卡,工程開工後,工作時間為九小時。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准後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經理批准,兩天以內分管副總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長批准。獲准假後方可休息,並送行政部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項目經理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另計,項目經理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經理召集,施工員、養護班長及施工班組負責人蔘加。工程祕書記錄歸檔。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分管副總批准。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週例會由分管副總召集,由項目經理、預算員、營銷經理參加,工程祕書記錄歸檔。分管副總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範圍。

6、各生產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工程祕書應嚴格城建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週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複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於查閲。

7、借閲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閲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閲表,並及時歸還。

四、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庫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簽字,不合格材料決不入庫,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後方可入庫,登記進帳;填寫材料入庫單;同時錄入電子文檔備查。

3、材料帳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並做好標識管理,並留有足夠的通道,便於搬運。

5、油漆、酒精、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險品倉庫,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7、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8、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項目經理簽字批准,領料人簽名。

9、工具設備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並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繫維修或更換。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使用後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着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衞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拉幫結夥、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噪聲採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擾民。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繫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9、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10、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4、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5、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台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並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八、施工現場保衞管理制度

1、保衞人員必須必須忠於職守、堅守崗位、晝夜巡視,保護施工現場財產不受損失。

2、項目經理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等,儘可能實行封閉施工。

3、項目經理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派專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外來人員無項目經理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夜間值勤的保衞人員,必須巡視整個施工區域,不得睡覺。

6、保衞人員現場巡視時,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設備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司彙報。

7、施工班組自帶的所有設備、工具等應進行登記,登記清單由工程祕書保管,以備相關人員查閲。

8、施工班組離場時,攜帶的工具、設備出場,必須有項目經理部的批條方可帶出。

九、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消防器材。

2、保衞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3、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4、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7、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8、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9、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十、施工現場成本管理制度

1、實行成本考核制

1.1 由項目經理首先與上級領導簽訂責任書,明確自己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不同情況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在明確責任的同時要確定責任成本(責任成本是指按照責任者的可控程度所歸集的應由責任者負責的成本)。在責任成本範圍內如果出現成本人為超耗視具體情況,按百分比扣除項目經理獎金;如果成本損耗低於成本預測計劃,即工程成本降低了,則按百分比一次性獎勵項目經理。

1.2 成本控制目標層層分解,層層簽訂責任書,並與經濟利益掛鈎,以強化全員經濟意識。可將責任書上牆,時刻提醒工程部內成員。

1.3 具體考核措施:可以在工程部內部成立一個考核小組,在每道工序完成後,根據工程部內成員責任成本完成情況,進行商議考核。在各自責任成本範圍內,成本節約了則所節約成本的2%作為獎金獎勵給相關人員,如果成本超耗且是人為超耗則按超耗成本的1%扣除獎金。

1.4 施工前,做好項目成本預測和計劃。

1.5 定期召成本分析會,主要分析內容為:

①現場已完工程量,監理已簽字工程量。

②人工消耗及費用,未來一週的每日用工計劃。

③材料消耗、運輸費用,週轉材料,修舊利廢,材料節超情況及原因,未來一週材料需用種類及數量。

④機械費用發生額,維修折舊費用,未來一週機械需用種類及數量。

⑤對費用控制提出整改措施。

2、強抓材料管理和使用

2.1 做好材料採購前的基礎工作。

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施工員必須反覆認真的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熟悉和分析,根據工程測定材料實際數量,提出材料申請計劃,申請計劃應做到準確無誤。

2.2 各分項工程都要控制住材料的使用,特別是石材、木材、砂石等嚴格按定額供應,實行限額領料。

2.3 在材料領取、入庫出庫、投料、用料、補料、退料和廢料回收等環節上尤其引起重視,嚴格管理。

2.4 對於材料操作消耗特別大的工序,由項目經理直接負責。具體施工過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將整個施工過程劃分為幾個階段,在工序開始前由施工員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數量,工序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數量不夠,由施工員報請項目經理領料,並説明材料使用數量不夠的原因。每一階段工程完工後,由施工員清點、彙報材料使用和剩餘情況,材料消耗或超耗分析原因並與獎懲掛鈎。

2.5 對部分材料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有獎、超耗則罰的制度。

2.6 及時發現和解決材料使用不節約、出入庫不計量,生產中超額用料和廢品率高等問題。

2.7 實行特殊材料以舊換新,領取新料由材料使用人或負責人提交領料原因;材料報廢須及時提交報廢原因,以便有據可循,作為以後獎懲的依據。

2.8 對於週轉材料在每項工程中的成本攤銷方式,可以嘗試採用以下公式進行成本核算: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損耗率)/週轉次數

一次使用量:根據施工圖紙進行計算的供申請備料和編制施工作業計劃使用量。

週轉次數:指新的週轉性材料,從第一次使用,到這部分材料不能再提供使用的使用次數。

損耗率:指週轉性使用材料,在某項工程中,根據使用的頻繁程度、工程對象特徵、工期長短等情況,制定的該部分週轉性使用材料在該工程中應計取的材料攤銷的數量。

3、勞動力資源管理

3.1 在施工開始前,不僅要排施工進度計劃,也應該據施工進度計劃排出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根據用工計劃計算人工費。在開工前與民工負責人商議此份用工計劃,做到民工負責人心中有數。

3.2 項目經理根據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事先擬訂民工使用成本目標,並提交上級領導審查;根據民工使用成本目標向生產副總通告人工費撥款計劃;工程完工後,人工費在事先擬訂的目標基礎上降低了,則將節約資金的1%獎勵給相關人員。

3.3 在工程開工後,要嚴格控制勞動力定額,出勤率,加班加點等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人員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當,時緊時鬆,窩工、停工等問題。每天早晨由施工員指定上崗民工數,指定的人數應與用工計劃基本吻合,一天中視具體情況增加民工上崗,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閒滯情況出現,降低人工成本。

3.4 在施工過程中,應增強施工班組負責人的責任意識,調配民工、追究責任等問題,直接與班組負責人交涉。

3.5 在施工開始前與班組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及承包書等,明確責任。硬質景觀工程可採用各項施工工序由班組承包施工的方法:在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的施工工序定工期、定質量、定人工量,由民工分段承包施工。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施工管理中的許多麻煩,減輕了項目經理、施工員的工作量,同樣達到了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

3.6 具體的人工費考核標準,先採取以上的管理方式待工程完工後對比幾個工地的專人記工數成本和合同成本,分析其中的浮動額,便於調整合理的人工費定額。

3.7 工程部人員也應該合理配置、加強管理。在工程經理向上級領導提交項目承包責任書的同時,可以由工程部經理提出工程部人員配置計劃,在不影響施工進度滿足施工質量的前提下由工程部經理自行安排工程部成員構成,特殊崗位必須有專人負責,其他崗位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實行一人多崗。

3.8 工程部內可引進競爭機制,各崗位負責人定期寫工作總結上交項目經理。

3.9 定期舉行一些小的集體活動,以增進工程部成員之間的感情,鍛鍊大家的團隊精神,使大家能夠更好的瞭解彼此,從而在工作中更好的協作、配合,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

4、機械使用和管理

4.1 由施工員每天記錄所有機械使用情況,由電工對機械進行及時維修、保養。

4.2 對於重要工序所使用的重要機械,在施工工序開始前由項目經理提出機械種類、數量及台班數。

4.3 大型機械必須專人指揮,事前控制總枱班數量,下達日台班定額。

十一、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經理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對景觀藝術要一絲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規律,貼近自然,達到逼真效果。

4、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並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5、施工技術的準備

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彙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6、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7、保證技術工人的相對穩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於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製成作業指導書,並下發各施工員,施工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並由班組長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後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9、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9.1 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作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後由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班組自行處理並填寫自檢記錄,班組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後方可由施工員進行驗收。

9.2 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後,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員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並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員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後,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9.3 專職檢查、分清責任。在班組自檢基礎上,施工員要對各班組長的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於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於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後,對於反覆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於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採取處罰措施,並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

9.4 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並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內部驗收。工程完工後,在交付顧客使用前,由工程部、營銷部及行政部對工程進行全面的驗收檢查,對於發現的問題,書面通項目經理及時整改,如有必要則進行二次內驗,只有在內部驗收通過後,工程才能交付甲方進行驗收,從而保證驗收合格。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三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繫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並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並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後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並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並得到甲方書面答覆後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牴觸或衝突,並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後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xx/項、次。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四

為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升公司形象,樹立公司品牌,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負責日常的抽檢檢查出勤狀況。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負責人請示,獲准後方可外出。

3、項目負責人外出需向項目部經理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負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項目部經理批准。獲准假後方可休息。並送行政人事科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考勤員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批准後生效。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負責人召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及施工班組負責人蔘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項目負責人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項目部經理批准。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月例會由項目部經理召集,由項目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全體技術人員參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

三、施工現場資料管理制度

1、質量負責人應嚴格按公司資料管理要求,做好資料管理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週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項目部需登記入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檔案文檔,便於查閲。

四、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送到現場,項目部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質量負責人驗收入場。不合格材料堅決不入場,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材料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後方可入場,並登記台帳。

3、材料台帳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等欄目。

4、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並做好標識管理。並留有足夠的通道,便於搬運。

5、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

6、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7、工具設備應建立台帳。並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項目部聯繫維修或更換。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後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或現場施工使用材料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做好落手清工作。

4、現場施工人員的着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宿舍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衞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拉幫結夥,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工作鞋等。對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的,每次處罰500元。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看現場是否有欄護,封蓋,或必要的安全警示。

6、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7、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8、安全負責人應每天對工程現場安全問題及時進行督促檢查,並形成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通知班組人員進行改正,並依公司規定對情節嚴重的每次處罰200~500元。對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公司彙報,項目部必須接受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的處罰。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必須向專業人員申請,許可後由專業人員接駁電源,嚴禁我司人員私自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工具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並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9、宿舍用電需遵守總包方的相關規定,如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電爐燒飯、燒水等。

八、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質量負責人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並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施工技術的準備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彙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於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製成作業指導書,並下發工程項目部,施工班長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並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後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8、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8.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後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部自行處理並填寫自檢記錄,項目部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後方可由項目經理進行驗收。

8.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後,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並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班長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後,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8.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質量負責人要對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於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於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後,對於反覆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於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採取處罰措施,並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重大質量問題的,質量負責人必須向工程管理部彙報,由工程管理部依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8.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並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九、施工現場顧客、財產保護制度

1、施工現場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規定:

1.1工地宿舍每天實行值日製度,每週進行大掃除。

1.2嚴禁私自帶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電飯煲、取暖器等,嚴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燒飯。

1.4工地宿舍人員要節約用電、水,用完後養成隨手關滅的習慣。

1.5對於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個人給予200元的處罰。

2、施工現場設備的管理規定:

2.1工地需要吊運物品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

2.2嚴禁私自操作吊運機械。

2.3施工現場用電時,應提出申請,領導同意後,配用符合用電要求的電箱、嚴禁私自亂接、亂插電源。

3、施工現場產品保護規定

3.1在交叉施工過程當中,應注意保護好其它施工單位產品以及本單位的產品。

3.2對於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按損壞產品價值的3倍給予處罰。

3.3對於故意損壞產品的個人給予500元/人的處罰並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4、增強服務意識的規定:

4.1對於現場甲方、總包提出的現場問題,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場解決。

4.2對於不能夠按照甲方、總包要及時解決問題的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的處罰。

為構建和諧工地,樹立企業形象,本規定既日起執行。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五

為加強施工現場保衞消防工作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依據國家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衞工作基本標準》等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保衞消防領導機構,設義務消防組織,並將責任落實到人。

二、施工現場應健全各級人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完善保衞消防制度,措施。

三、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保衞方案和預案,依照本制度和現場消防保衞方案實施日常消防保衞管理。

四、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管理

1、施工現場要建立警衞和巡邏護場制度,現場警衞要忠於職守,工作期間佩戴值勤標誌,做好警衞值班記錄。

2、施工工地要加強工人管理(特別是對外包隊伍管理),建立人員登記花名冊,掌握底數,並對工人加強遵紀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員不得留宿,特殊情況須經保衞部門批准。

3、工地財務室、食堂、材料倉庫、職工宿舍等易發案部位要責成專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

4、施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鬥毆。

5、做好成品保護工作,貴重金屬物品和材料必須及時入庫保管,設專門警衞力量看管。

五、施工現場貫徹“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

1、工地要確定重點防火部位,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工具,經常對消防滅火器材的質量和使用效能實施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

2、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應設明火宣傳標誌。

3、施工現場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在場區內修建車輛迴轉場地。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工地應在適當地點設吸煙室。

5、施工工地應加強對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災。

6、倉庫內易燃物品必須與其它材料分開存放,油漆、稀料設專庫保管。

7、現場要加強對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裝、盛裝容器,必須送回倉庫妥善保管。

8、施工現場嚴禁非工程動火,工程動火,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開的,要設專人看火,落實防火措施。

9、加強對電器線路、設備、設施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破損的電源線路,防止發生電氣火災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經保衞組織及負責人批准,並由現場專業電工實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裝、使用電熱器具。

11、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取暖、燒水、做飯,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內不準任何人居住或做為倉庫儲存易煙易爆材料,特殊情況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時,必須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並經上級機關批准,但應落實安全和防火責任。

13、施工現場必須認真整改公安機關和公司保衞部門發出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施工現場設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後在撤出施工工地。

14、發生火災事故,現場如何人都有責任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保護現場,並通知公司保衞部門。

15、施工現場發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迅速報告上級和通知保衞部門。遇有受傷人員要在報案的同時,採取緊急護理,並保護好發案現場。

16、本制度在上級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和現場消防組織具體實施。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篇六

1、施工現場交通道路、廠門、彎道、坡道、單行道及交叉道等禁止各種車輛停放,結合現場的具體情況設置禁止車輛停放標記。

2、對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設繩索、電纜,應報新奧秦港公司批准,並設有明顯的標記,夜間還應設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行人來往頻繁的區域應設置臨時交通指揮。

3、交通道路應平坦暢通,路側應設下水道(明溝加蓋)並定期疏通。禁止向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鹼等有害物,冬季積雪(冰)應及時排除。

4、嚴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如確因施工需要臨時佔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時,必須報新奧秦港公司批准後方可佔用。

5、道路兩旁堆放的設備材料要距離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設繩索、支架高度不得低於2m。

6、施工用的履帶吊車、拖拉機等,未採取護路措施嚴禁在現場的道路上行駛。

7、施工用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吊車、叉車、翻斗車等)的車況必須良好。進廠應嚴格檢查,並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年審,駕駛員應持有相關部門發放的特種車輛駕駛證。

8、施工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建立機動車輛及特種車輛的保養制度及維修記錄。

9、施工現場內各種機動車輛執行以下限速規定:

①機動車輛進出大門及轉彎處為限速5km/h,直線行駛不得超過15km/h。

②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氧氣、乙炔氣)的機動車輛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並且掛“危險品”標誌牌。應保持安全車速,保持一定的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強行會車。

10、機動車輛載貨執行以下規定:

①不準超過車輛核定的載貨量;

②散裝及粉狀中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滴漏在車外,必須蓋封嚴密;

③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④貨車、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裝,除駕駛室內可以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他部位不準載人。

11、只允許用於施工的運輸工具和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不用於施工的交通工具只能停在由新奧秦港公司指定的地點。

12、施工現場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排水系統應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繁忙地點,應設立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