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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21W

藥店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藥店管理制度 篇一

(一)倉庫要按照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正確選擇倉位,合理使用倉容,“五距”(即地、牆距、垛距、頂距、燈距)適當,堆碼合理、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

(二)根據藥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別存放於常温庫,陰涼庫,冷庫。

(三)根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温濕度管理工作,堅持每日二次觀測並記錄“温濕度記錄表”,並根據具體情況和藥品的性質及時調節温濕度,確保藥品儲存安全。

(四)藥品存放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藥品區——黃色;合格品區、零售貨稱取區、待發藥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五)庫房的安全及分類儲存工作,藥品實行分開擺放。

1、藥品與非藥品分開;

2、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

3、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4、性質相互影響、容易串味的藥品分開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分開存放;

6、特殊管理藥品要雙人、專櫃、專帳管理。

(六)庫放藥品要按批號順序存放,不合格藥品要單獨存放,並有明顯標誌。

(七)保持庫房、貨架的清潔衞生,定期進行掃除和消毒,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倉庫必須建立藥品保管卡,記載藥品進、存、出狀況。因保管員未盡職責,工作不實造成藥品損失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藥店管理制度 篇二

(1)離崗前,檢查門窗、電、水火源,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並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獨分開隔離存放。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

(3)存放量大的中草藥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熱自燃。

(4)藥店和庫內嚴禁明火和吸煙,電氣照明的燈具、開關、線路,不得靠近藥架或穿過藥品。

(5)化學性能相互牴觸或相互產生強烈反應的藥品,要分開存放。盛放易燃液體的玻璃器皿,應放在藥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災。

(6)藥房內的廢棄紙盒、紙屑,不要隨地亂丟,應集中在金屬桶簍內,每日清除。

(7)備有一定防火設備,並經常進行檢查,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藥店管理制度 篇三

1、根據本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和藥品使用情況及庫存量,由藥庫保管員提出藥品採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審核及分管院長批准後,由採購員執行,採購計劃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後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2、藥品採購員負責全院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品、生物製品等的採購工作。

3、藥品採購員根據採購計劃,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規定進行採購。

4、藥品採購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禁向證照不全的企業購進藥品;嚴禁採購假藥、劣藥;嚴禁從個人手中採購藥品。採購人員不得擅自購入新品種,急救藥品、急用藥品例外,但事後應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補辦臨時用藥申請手續

5、醫院藥品由藥劑科統一採購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

6、藥品採購員應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藥政管理的各種法規。嚴格執行藥品的進貨程序:由藥品採購員向供貨企業索取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GSP或GMP證書複印件、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書,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註明授權範圍及有效期限),加蓋企業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企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索取相應的變更材料。認真審查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審核供貨單位生產(經營)方式和範圍及其質量信譽(證照齊全、供貨品種質量好,價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譽,售前售後服務好)。

7、購進首營藥品時,藥品採購員應及時索取相關資料。

8、採購特殊藥品、新藥和危險品,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進口藥品必須保留《進口藥品註冊證》複印件和首次進口的《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

9、新藥採購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制度和程序採購。

10、集中招標品種按有關規定採購。

11、特殊用藥、搶救用藥、獨家經營品種,本院現有供貨渠道無經銷者,經藥劑科主任批准後可另闢渠道臨時採購,並備案登記,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納入常規供應商名單。

12、對不合格藥品、數量短缺或破損品種,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生產商聯繫退貨或協商處理解決。

13、藥品採購員必須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和供貨信息,熟悉瞭解臨牀用藥情況,把市場供應與臨牀用藥有機結合起來。

14、藥品採購員應注意改進採購工作流程和標準,定期向藥劑科主任提交採購報告。對首營藥品或缺貨藥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和相關臨牀科室,並不定期向藥劑科主任上報《首營藥品登記表》和《擬淘汰藥品彙總表》。

15、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醫院制定的有關規定,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賄賂,嚴禁違法違紀行為。

16、藥品採購員應接受院長、紀檢人員、審計人員對藥品採購活動的監督。

藥店管理制度 篇四

(1)為保證藥品質量,創造一個有利藥品管理的、優良的工作環境,同時塑造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營業時間內所有營業員要統一着裝,掛牌上崗,站立服務。

(3)營業員上崗時不濃裝打扮,舉止端莊,精力集中,接待顧客熱情,解答問題耐心。

(4)營業員上崗時講普通話,使用“請、謝謝、您好、對不起、再見”等文明禮貌用語,不準同顧客吵架,頂嘴,不準談笑嘲弄顧客。

(5)店堂內設顧客諮詢台、顧客意見薄、缺藥登記簿,公佈監督電話,接待顧客投訴,並認真處理。

(6)備好顧客用藥開水,清潔衞生水杯。

(7)做到小病當醫生,大病當參謀。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項,不得虛假誇大和誤導用户。

(8)出售藥品時,注意觀察顧客神情,如有疑意,應詳細問病賣藥,以免發生意外。

(9)銷售藥品時,不親疏有別,衣貌取人,假公濟私。

(10)如有違上述規定,將在季度考核予以處罰。

藥店管理制度 篇五

崗位職責

目錄

1、企業負責人職責

2、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3、採購員崗位職責

4、收貨員崗位職責

5、驗收員崗位職責

6、營業員崗位職責

7、處方審核人員崗位職責

8、處方調配人員崗位職責

9、養護員崗位職責

制度1:

企業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確保企業依法經營,保證消費者用藥的安全、有效、及時、方便。

2、堅持“質量第一”的觀念,組織本企業員工學習法律法規,執行藥店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質量管理工作,對藥店的質量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

3、組織、監促相關人員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簽發質量管理制度。

4、督促質量管理工作的落實,保證質量管理人員有效行使職權。

5、主持質量管理制度的檢查與考核工作,督促、檢查各崗位履行質量職責,監督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執行。

6、對藥店的藥品質量全面負責,嚴格把好藥品質量關,保證藥店銷售質量合格的藥品,絕不銷售假冒偽劣藥品及質量不合格藥品,有效行使質量否決權。

7、執行藥店規範化管理,抓好藥店的服務質量管理,負責處理顧客的服務投訴。

8、負責藥店的環境衞生管理,為顧客提供優美舒適、清潔衞生的購物環境。

9、對藥店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對因人為引起藥品質量損失按藥店有關規定處理。

制度2:

質量負責人崗位職責

1、組織本單位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和執行有關《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在“質量第一”的思想指導下,進行經營管理;

2、組織有關崗位人員建立規章制度和完善質量體系,定期召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研究、解決質量工作方面的問題;

3、負責對供貨單位和購貨單位的合法性、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購貨單位採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並根據審核內容的變化進行動態管理;

4、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員工嚴格按gsp 來規範藥品經營行為;

5、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並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6、定期和不定期進行藥品質量檢查,做到經營藥品帳物相符,嚴禁黴變、過期失效等不合格藥品出售的現象發生,及時發現並制止質量管理方面的違規行為;

7、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8、負責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9、負責假劣藥品的報告;

10、負責藥品質量查詢;

11、負責指導設定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

12、負責計算機系統操作權限的審核和質量管理基礎數據的建立及更新;

13、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設備;

14、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

15、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

16、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和風險評估;

17、組織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

18、組織對被委託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查;

19、開展質量管理教育和培訓。

制度3:

採購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範藥品採購行為;

2、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合法性,索取供貨單位的證照等;

3、瞭解供貨單位質量保證能力,必要時與質量管理管理人員一同到供貨單位實地考察其質量保證能力;

4、所採購藥品必須合法,索取藥品的生產批文、藥品質量標準、説明書、藥品檢驗報告書、包裝樣品等;

5、簽訂購貨合同,除有關經濟指標外,還應該增加質量條款;

6、不斷收集同類產品的質量情況,執行“按需進貨,擇優選購”;

7、協助質量管理管理人員處理不合格藥品和質量有疑問的藥品;

8、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制度4:

收貨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藥品收貨管理制度及收貨程序,負責藥品的收貨工作。

2、收貨員根據供貨單位的隨貨同行單(票)和公司採購記錄逐批核對藥品,做到票、帳、貨相符。

3、負責核實藥品運輸工具、在途時限、運輸方式、運輸温度。

4、負責檢查藥品實物與隨貨同行單是否相符。

5、負責把藥品按品種特性要求放於相應待驗區域。

6、負責與驗收員辦理交接手續。

7、負責銷後退回藥品的收貨工作。

8、負責所有收貨原始單據的簽收、傳遞,做好收貨記錄。

制度5:

驗收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嚴格按照藥品質量驗收制度開展工作,審查書面憑證,如合同、訂單、發票、產品合格證等,進行外觀目檢,如品名、批號、生產廠家、批准文號、商標、包裝、破損、污染等情況,有些產品要藉助儀器設備進行,如大輸液、小水針產品的可見異物必須在可見異物檢測儀下進行觀察;

3、要按照有關規定填寫驗收記錄,把驗收情況如實記錄下來,並填寫驗收後的結論;

4、對驗收中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及時報告質量管理人員,經質量管理人員複驗後憑複驗結果確定是否合格。

制度6:

營業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誇大宣傳,嚴禁經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陳列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處方藥必須憑處方銷售;

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要求銷售;

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户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並立即報告質量管理人員複驗;

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衞生藥袋,並寫明品名、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並做好養護記錄;

8、定期或不定期諮詢客户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制度7:

處方審核人員崗位職責

1、處方審核員指執業藥師或具有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2、對藥品銷售的正確、合理、安全、有效承擔主責任。

3、負責處方內容的審查及所調配藥品的審核並簽字。

4、負責執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嚴格憑處方銷售處方藥。

5、對有配無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

6、指導營業員正確、合理擺放及陳列藥品,防止出現錯藥、混藥及其他問題。

7、負責中藥飲片的裝鬥複核工作,並做好記錄。

8、指導、監督營業員做好藥品拆零銷售的工作。

9、營業時間必須在崗,並佩戴標明姓名、執業藥師或其他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不得擅離職守。

10、為顧客提供用藥諮詢服務,指導用藥安全。

11、對銷售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質量管理部。

12、對顧客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處理。

制度8:

處方調配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處方審核、配方、核對、發藥以及用藥指導等調配工作;

2、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醫療器械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户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向患者提供,並立即報藥劑科主任複驗;

3、負責憑醫師處方調配藥品,無醫師處方不得調配藥品;

4、審核處方,逐項檢查處方前記、正文和後記書寫是否清晰、完整。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籤,註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包裝;向患者發藥時,按照藥品説明書或者處方用法,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5、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品,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處方用藥與臨牀診斷的相符性; (3)劑量、用法的正確性;

(4)選用劑型與給藥途徑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複給藥現象;

(6)是否有潛在臨牀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藥禁忌;

(7)其它用藥不適宜情況;

6、調配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牀診斷;

7、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要求向患者提供;

8、對調配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藥劑科主任處理。

9、完成處方調配後,應當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10、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並做好養護記錄;

11、對患者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報藥劑科主任處理。

12、定期或不定期諮詢患者對藥品質量及服務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制度9:

養護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2、認真執行藥品養護制度,對陳列藥品的養護工作負具體責任;

3、做好店堂温濕度記錄,保證店堂的温濕度達到藥品陳列的要求;

4、對陳列藥品的質量進行循環檢查,對物理外觀有變化及陳列已久的品種應抽樣送藥檢部門檢測,並做好藥品養護記錄;

5、負責各種養護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6、負責建立藥品養護檔案,內容包括:養護記錄台帳、檢驗報告書、查詢函件、質量報表等資料,資料歸檔保存,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