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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訓機構制度【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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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訓機構制度【新版多篇】

教育培訓制度 篇一

1、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培訓實習生等)均要進行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2、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並指派專人負責帶隊。

3、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觀念,並要不定期研究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問題。

4、利用各種形式不定期開展對職工的職業安全衞生教育培訓活動。

5、職工違章及重大事故責任者和工傷人員復工,應由所屬單位領導或安全技術部門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並將內容記入本人“安全生產培訓”檔案內。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的規定要求,由安監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證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限期進行復審,複審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8、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放時,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教育後,方能進行獨立作業。

9、發生事故後,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 為建設適應油田發展的高素質職工隊伍,規範教育培訓工作,根據勞資組關於職工培訓的相關規定及相關政策, 結合運輸生產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職工教育培訓是指臨盤採油廠採油二礦根據生產需要,對本礦從事汽駕駛工作的在崗職工(35週歲)進行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安全知識、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三條 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總的目標是:圍繞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和提高運輸行業服務質量的需要,通過構建管理規範、功能完善、手段先進、內外結合、講練結合的職工教育培訓體系,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訓活動,逐步使我礦汽駕崗位從業人員成為以高級工為主體、技師為帶頭人的道德高尚、紀律嚴明、技能過硬的一流技能人才。

第四條 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與安全生產相結合;堅持適應油田生產發展;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堅持突出崗位技能,體現實際、實用、實效。

第五條 技能培訓內容由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二部分組成。理論知識與操作技能的主要內容以油田技能鑑定初、中、高級工題庫規定的要求為主增加與本崗位實際設備有關的知識、《交通安全法》以及廠礦下達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非正常情況下作業的有關內容。

第六條 培訓時間:所有參與培訓的職工,培訓時間原則上不少於48課時/每年,初期以理論為主理論與實踐的培訓時間按3:1的比例分配,待題庫內容基本掌握後再以實踐為主。

第七條 學員培訓管理原則:職工在培訓期間,必須認真服從培訓單位的各項管理規定,嚴格遵守學習紀律。。 職工在培訓期間,培訓單位依據本管理制度對學員進行考核,並負責對本辦法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八條 考核內容與方式:

1、學員的考核包括日常表現考核和學習考核兩部分。日常表現考核是對學員在請假、遲到、早退、曠課等出勤情況,作業、課堂筆記、測驗和遵守紀律情況等方面的考核;學習考核是對培訓的各學科(項目)學習掌握情況方面的考核。

2、日常表現考核採用對考核的項目進行量化打分,累計相加的形式,定期進行日常表現考核彙總(百分制);學習考核採用對所培訓的學科(項目)進行閉卷考試,並進行考核彙總。

3、每月對所學內容進行考試,其本次考試成績的70%與日常表現考核平均成績的30%之和作為該月的培訓考核成績。

4、每月的考核成績及時上報礦勞資組,由勞資組按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考核。

教育培訓制度 篇三

第一條 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科室共同參與。

第二條 人事科負責全市旅遊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實施、考核評比、信息彙總等工作,並定期向局長辦公會議報告工作。

第三條 法制宣傳教育的基本任務:

(一)普及憲法和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教育廣大幹部職工依法行使公民權利,履行公民義務。

(二)增強國家公務員特別是擔任各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法制觀念,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使其依法履行職責,公正司法。

(四)推動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學習掌握有關法律知識,使其依法管理,依法經營。

第四條 對新頒佈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宣傳,要做到及時廣泛、形式多樣、重點突出、注重實效。主要採取以下形式:

(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板報和宣傳櫥窗。

(二)根據情況需要,召開全市旅遊系統宣傳貫徹動員大會。

(三)舉辦宣傳日、宣傳週、宣傳月或學法知識競賽等活動。

(四)對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管理相對人進行專項培訓。

(五)印發有關宣傳材料。

第五條 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所需經費應當予以保證,納入年度預算。

教育培訓機構制度 篇四

培訓中心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教學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優秀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

十、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十一、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

十三、負責人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四、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十五、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十六、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十七、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統一印製。

十八、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九、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二十、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着裝。

二十一、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二十二、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衞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二十三、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二十四、飲水必須清潔。

二十五、洗手間、廁所及其他衞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考勤制度: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三、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四、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六、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七、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八、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教育培訓機構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健全公司價值分配體系,對員工的貢獻給予回報,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全體正式員工。

一、合法原則:建立薪酬制度應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二、公平原則:價值分配體現按勞分配,反映員工對公司的貢獻,體現薪酬的內部和外部公平。

三、競爭原則:薪酬分配能夠反應市場變化,具有市場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

四、激勵原則:通過建立具有激勵作用的薪酬體系,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實現最佳績效。

星**薪酬分配的依據是:職位價值、員工的業績和能力以及公司效益,參照行業工資水平和人才市場供求狀況。

第二章薪酬管理組織

第六條公司設置薪酬考核委員會,由總經辦、總監級、校長級、人力資源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分人員組成,其職能是:

一、提出公司薪酬調整策略,組織擬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調整方案。

五、計算員工工資,編制工資表,發財務執行(目前暫由財務部核算工資);

第三章薪酬總額

第九條薪酬總額控制的原則是,薪酬總額增長速度低於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平均薪酬增長速度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星**根據總經辦審批的額度對薪酬總額進行控制。

第十條人力資源部根據本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薪酬總額以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預測下一年度各類職位和職級的人數,以及相應的工資數額,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預算。

第四章薪酬體系

第十二條依據職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將公司的職位分成四個職系:

管理職系包括公司高層和中層管理人員,即: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級、網校校長、各部門經理/負責人(包含網校教學經理、班主任經理、市場營銷部經理等職位)。

4、各網校:除教學經理外所有教學管理崗位、教師崗位。

1、市場營銷部:除銷售類經理外所有銷售性質崗位。

第十三條各個職位的任職資格標準參見《崗位説明書》。

崗位績效工資制適用於管理職系、技術職系、銷售職系和職能職系員工。

對於不適合採用崗位績效工資制的特殊人才實行協議工資制。

第五章薪酬結構

第十五條員工的薪酬從年薪上總體體現職位價值、員工技能水平和行業工資水平。員工的薪酬具體有以下組成部分:

基本工資指保障員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於次月15日發放。

崗位工資根據崗位評價結果,考慮行業工資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採取職位分級的方式設立工資等級,體現對同職位員工不同技能水平的價值分配差異。公司崗位工資等級形成8等級。崗位工資次月15日前發放。

主管/員工級別參與月度績效考核,月度績效工資是根據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發放的工資,隨月度工資發放。月度績效基準值:員工500元/月,主管級別600-1500元/月。

月度績效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基準值×月度績效考核係數。

經理及以上級別參與季度績效考核,季度績效工資是根據季度績效考核結果發放的工資,季度結束後發放工資,即1季度績效隨3月工資發放,2季度績效隨6月工資發放,以此類推。季度績效工資基準值3000-6000元/季度。

季度績效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基準值×季度績效考核係數。

公司年度獎金=(公司完成的税前利潤-公司税前利潤目標)×獎金係數A%

▅研發部年度績效工資不參與以上考核,發放標準是月度標準工資。

入職滿1年員工參與年度績效考核。年度績效工資是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發放的工資,隨月度工資發放。年度績效基準值:年度應發工資/12(或者本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年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工資基準值×年度績效考核係數。

因工作涉及掌握公司核心資料(包括不限於學生信息、教研成果、財務數據等)的員工,需要簽署保密協議,公司按協議支付保密工資,保密工資隨月度工資發放。公司總監級別以上,網校校長,財務經理、班主任部所有崗位、課程顧問所有崗位、教研部和研發部所有崗位。

保密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月度績效基數)*15%。

陽光網校老師課時費參考《陽光網校教師薪酬績效獎金方案》。

堂堂行網校老師課時費參考《堂堂行網校教師薪酬績效獎金方案》。

雲修網校老師課時費參考《雲修網校教師薪酬績效獎金方案》。

班主任、課程顧問崗位、市場營銷其他銷售崗位:按照負責客户學費金額或其他方式按照相應比例計算提成。

營銷事業部課程顧問業績提成方案參照《營銷事業部課程顧問酬績效獎金方案》。

網校班主任業績提成方案參照《班主任部薪酬績效獎金方案》。

市場營銷其他銷售崗位業績提成方案參照《市場營銷部薪酬績效獎金方案》

教研部經理及各項目組成員,研發部經理及產品組、研發組成員:按照項目總獎金,項目負責人按照貢獻度分配。項目結束後即可申請,計入申請通過當月工資。

公司銷售任務包含營銷事業部、班主任部任務,這兩項任務完成時,給與非業務部門獎勵,以鼓勵公司各部門通力合作、共同完成業績目標。

核算發放:財務部出具月度任務完成率,人力資源部根據完成率核算相應獎勵至員工

晚班教師級、晚班網絡管理員崗位享有交通補貼,標準200元/月。

晚班教師、晚班網絡管理員崗位享有住房補貼,標準400元/月。

單休崗位加班工資:按照(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1.75*4天。

單雙休崗位加班工資:按照(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1.75*2天。

公司根據國家和**市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公司正式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費。

第十七條員工工資為税前工資,下列項目從工資中扣除:

第十八條員工中途錄用、中途申請離職或被解僱時,按當月員工的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即:

第十九條臨時人員按約定報酬方式記薪,由人力資源部核算,財務發放。

第六章工資確定和調整

對於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新招聘人員,以所任職職位的起始工資等級起薪。

對於有相關工作經驗的新招聘人員,根據對該員工的勝任能力評定結果確定起薪級別。

薪資標準以面試時雙方約定為準,入職時填寫《薪資確認單》

一、定期調薪以年為週期,調整崗位工資。在每個財年結束時進行。每年六月份(含)之後轉正人員不再進行轉正當年定期調薪。

二、定期調薪的依據是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調薪標準為

◆年度考核結果為“A+”和“A”的員工,崗位工資上調1-3級;

◆年度考核結果為“B”的員工,部分調薪或不調薪,在每財年結束時由總經辦根據公司目標完成情況確定調薪比例,向各部門分配調薪人數指標;

◆年度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崗位工資下調1-2級;

◆年度考核結果為“D”或連續兩年年度考核結果為“C”的員工,待崗、轉崗培訓或解除勞動合同。

三、在定期調薪中,對於3級(含)以上職位,由公司薪酬委員會確定和調整其工資水平;對於3級以下的職位,由部門提出其職位等級調整申請,人力資源部彙總提出調薪方案,報總經理審批。

四、定期調薪的工資調級時間是每財年的第一個月;員工職位變動時工資調整時間是職位變動的下一月。

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前時,由直接上級進行轉正考核,並提出職位等級調整的建議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工資調整數額。

對於表現傑出的員工,部門負責人可提出對該員工的調薪申請,遞交人力資源部,報總經辦審批。

對觸犯公司紅線的員工,部門負責人可提出對該員工的調薪申請,遞交人力資源部,報總經辦審批。

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問題,經總經理辦公室通過,可緊急調薪,但調薪額度不超過50%,最終工資額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七條調薪填寫《異動審批單》,審批通過後次月開始執行新的工資標準。

第七章協議工資制

第二十八條協議工資制適用對象是不適合採用崗位績效工資制的急需人才,包括市場稀缺,處於關鍵職位上業績突出的少數員工,以及公司臨時聘用或有長期合約的高級或特殊人才。

第二十九條協議工資以市場工資水平為基礎,由雙方商談確定。

第三十條人力資源部提出適用協議工資的人選和工資額,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一條公司與適用協議工資的人員簽訂書面協議,規定工資額、發放方式和考核方法。

第八章工資發放

第三十三條工資計算週期為自然月,即1日至31日,發薪日為次月15日。支付日若為公休假日,則延遲至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通過銀行支付,人力資源部發放工資條。

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實行密薪制度,員工應對自己的工資數額保密,不得相互談論,一旦發現,100%扣發當月績效並通報批評。

第三十六條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結合考勤情況每月計算併發放,項目獎金在項目結項後兩個月內發放,季度績效工資在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在下一年度1-4月發放。

第三十七條年度獎金在每個財年結束時計算,第二財年七年級次性發放。

第三十八條新員工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總額的80%,特殊情況須總經辦審批同意。

第三十九條因不可抗拒原因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於發薪日前3天通知全體員工並公告變更後支付的時間。

第九章申述

第四十條員工如果對薪酬持有異議,可以向人力資源部或部門經理/主管詢問,人力資源部或部門經理/主管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員工解答和處理。

第四十一條如果員工對部門經理/主管處理結果不滿意,或者部門經理/主管不能解決員工所提出問題,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詢問;如果員工對人力資源部處理的結果不滿意,或者人力資源部不能解決員工所提出問題,員工可以向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提交書面申訴書,內容包括申訴人姓名、部門、申訴事項、申訴理由。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在接到員工申訴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就申訴內容進行調查和處理,並將處理結果通知申訴人。

第十章附則

教育培訓制度 篇六

一、繼續教育

(一)、為提高本院的整體素質和學歷層次,院鼓勵在職職工可根據自身條件參加不脱產的自學、函授、電大、夜大學習,但繼續教育前必須提交個人繼續教育申請,報院備案,否則院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二)、學習期間,如需佔用工作時間,各單位應合理安排工作,確保學習時間,一切費用自理。

(三)、新職工在未轉正定級前參加各種學習的,不執行本規定。

(四)、通過自學取得的學歷證書統一交院綜合辦公室辦理驗證手續,驗證費用由本人自理。沒有經過驗證或驗證為虛假學歷的,院不承認學歷,並對弄虛作假者給予相應處罰。

二、學習培訓

(一)、各單位根據人才結構、人才需求,年初元月15日前制定出年度教育培訓計劃,並報院統一組織實施。

(二)、培訓包括適應性培訓、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崗前培訓、安全、質量培訓等。

(三)、學習培訓期間待遇:按院有關規定執行。

(四)、學習培訓費用如書本費、車船費、住宿費、培訓費等由各分院負擔(職稱考試、評審、執業資格、工人等級培訓除外),但必需經院負責教育培訓的部門簽字後,財務方可報銷。

(五)、院提供一 定學習經費,鼓勵職工利用業餘時間自學。凡中級職稱及以上者,每年每人可報銷100元資料費,報銷時憑購資料發票及所購資料(必須為外語、計算機或從事的本專業學習資料)。

(六)、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培訓要登記,且作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

三、獎勵

(一)、獎勵對象:由院人事部門組織報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且取得資格證書的在職職工。人事部門報名前,須經院審核同意。

(二)、獎勵範圍:專業技術資格包括: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執業資格包括:註冊巖土工程師、註冊建築師、造價工程師、註冊結構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執業醫師、執業藥師、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律師等。根據形勢變化和工作需要,獎勵專業可作適當調整。

(三)、獎勵金額: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獎400元,獲得執業資格獎600元。如屬隊急需專業,經研究可另行制定獎勵辦法。

(四)、獲獎職工如在3年內調出本單位或退休後退出隊相關工作崗位,應將獲得獎金如數退回。

教育培訓制度 篇七

為進一步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幹部管理權限,按照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制度,責任單位應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情況。

二、幹部教育培訓檔案一般包括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基本情況和考核結果兩方面的內容,登記的主要內容為培訓類別、培訓機構、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成績、培訓考核情況等。

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情況應及時載入幹部人事檔案,幹部本人應主動向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參加教育培訓的情況。

四、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的培訓記錄,作為幹部任職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

五、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真實、全面、客觀、公正、準確。對弄虛作假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實行分級管理。縣委組織部負責科級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檔案的歸檔管理;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科級以下幹部的教育培訓檔案的歸檔管理;幹部所在單位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檔案材料的收集、統計、填報、上報工作,並應建立幹部教育培訓登記台帳。

七、縣委組織部負責對全縣幹部教育培訓檔案登記工作進行考核和檢查。

八、本制度由中共烏蘭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