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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理工作經驗通用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3.15W

案件審理工作經驗通用多篇

案件審理工作經驗 篇一

一、健全三項審理機制,嚴把案件質量關

案件審理工作是調查處理違紀案件必經的法定程序,是依紀依法辦案的重要保障。幾年來,委局領導非常重視案件審理工作,在人員配備和工作協調上都給予了傾斜。配備了正科級主任,進班子(在我市僅此一例),購置了電腦、打印機等現代化辦公設備。無論人員怎麼調整,審理室必須保證2人,審理幹部優先提拔、優先參加中央紀委培訓班學習。在實際工作中,逐步健全了三項審理機制,嚴格把好案件質量關,努力提高執紀辦案工作水平。

(一)嚴格執行“查審分離”制。始終堅持“查審分離”制度,由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分管案件審理工作,實行案件移送權與審理受理權“兩權”分離,切實避免“查審不分”、“先定後審”現象的發生。在嚴把案件實體關的同時,注重把好程序關,堅持“三個不上會”:一是違紀事實材料未同本人見面或沒有進行審理談話的案件不上會;二是未向違紀人員進行享有權利告知或被調查人意見沒有得到合理解釋的案件不上會;三是未經審理或審理時間不足的案件不上會。如20xx年,在調查卧牛河鄉兩名幹部變賣樹苗貪佔一案時,由於着急上報結果,在錯誤事實材料沒有同本人見面及本人提出的疑問沒有解釋到位的情況下,檢查室就移交審理,審理室發現後決定退卷待審,嚴格履行辦案程序。另外,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我們還特別注重挖掘“案中案”。在審理辰清鎮一名村支部書記挪用救災款案件時,從證言證據中發現其中有兩筆救災款是被鎮政府挪用了,隨後我們對鎮長、主管副鎮長、民政助理3人進行了立案調查處理,分別給予了相應的處分。

(二)大力推行“鄉案縣審”制。針對鄉鎮及縣直紀委人員少、辦案力量薄弱、經驗欠缺等實際情況,按照省、市紀委的要求,我們實行了“鄉案縣審”制,明確全縣各鄉鎮(及後期成立的駐鄉工作室)和縣直各單位立案查處的黨政紀案件,調查結束後必須報縣紀委審理後,再做出處分決定,否則不予結案。切實發揮統一審理矯正糾偏、拾遺補漏作用。20xx年,在審理羣山鄉富民村支部書記劉某違紀案件時,鄉調查組把劉某將集體大額資金存放在個人手中,坐收坐支等行為定為違反財經紀律錯誤,擬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縣紀委審理室審核後,糾正為挪用公款錯誤,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縣林業局在查處某幹部濫用職權案件時,因本人在接受調查時反覆辯解,局領導認為其態度不好,隨意加重處分,縣紀委審理髮現後進行了糾正,按照黨紀條規給予了恰當的處分。

(三)積極探索“公開審理”制 。近年來,我們借鑑外地的成功經驗,先後嘗試了案件審理“合議制”、“助辯制”和“證據公開”制。 20xx年,我們注重推行了“證據公開”制,制定了《孫吳縣紀委監察局案件審理證據公開實施方案》,按照示證、聽取意見、解釋説明、辯論等程序審理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如我們在調查正陽山鄉高山村支部書記陳某虛報冒領、騙取糧補資金案件時,被調查人對騙取資金的性質和證據提出異議。通過案件初審後,認為農村騙取糧食補貼案件具有典型性,為了保障被調查人的合法權利,經縣紀委主管領導批准後,對此案實行了證據公開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被調查人認為虛報冒領騙取資金證據不足、定性不準確,強調自己不懂財務,是村會計沒有及時提醒所致,不願承擔違紀責任。我們列舉了他無地虛報、數額較大和其曾經在村裏當過會計等多方證言證據,以及黑龍江省《關於違反糧食補貼方式改革政策行為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等文件,使陳某心服口服,並願意接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通過證據公開審理,為違紀人員提供行使知情權、辯解權的機會,使其消除疑議,受到了教育。同時,也使辦案人員增強了責任心和依紀依法辦案意識,為案件公平公正處理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

二、搞好三個協調機制,形成辦案工作合力

案件審理人員不僅要在審理環節上嚴把關口,同時還要注重與案件檢查室、司法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搞好協調溝通,確保工作配合到位,形成執紀辦案工作合力。

(一)協調與案件檢查室之間關係,工作配合到位。審理人員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與案件檢查人員交換意見和看法,該退卷的退卷,該補證的補證,該完善的完善;對複雜疑難案件,適時提前介入,實行查審合力攻關,避免案件送審後反覆補證。20xx年在審理建設局規劃辦副主任趙某違紀案件時,發現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停發工資,依據《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覆函》規定,我們立即向檢查室提出建議,經主管領導批准,對趙某在取保候審期間領取的3000元工資予以收繳。20xx年在查處縣畜牧獸醫局副局長李某私自允許他人非法開墾草原一案時,考慮該案牽涉人員多,案情複雜等因素,建議並提前介入,及時發現和彌補了事實、證據方面存在的問題,固定了李某非法許可錯誤證據,為後期給予李某行政撤職處分奠定了有力基礎。

(二)協調與司法機關之間關係,案件移送到位。成立了由紀檢監察、公安、檢察院、法院等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組成的案件協調領導小組,制訂了《關於在查辦案件工作中加強溝通協調的工作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通報案件查辦情況,及時相互移送違紀違法案件。同時,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審理人員對定性方面涉及到司法解釋或者由專業部門認定、鑑定的疑難問題,及時與司法機關和有關部門協調,做到定性準確。20xx年以來,我們共受理司法機關移送案件9件,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2件,使違法違紀人員受到了及時應有的懲處。

(三)協調與組織人事部門之間關係,組織處理到位。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溝通協調,用組織手段彌補紀律手段的不足,能較好地解決對有的幹部紀律處分夠不着、組織措施跟不上、監督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綜合違紀案件諸多因素,對構不成違紀處分的人員,我們及時與組織部門召開案件協商會,通報情況,製作《紀律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向有關黨組織及其工作部門發出建議,該免則免、該降則降、該調離就調離,確保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兩種手段落到實處。20xx年,縣醫院部分職工集體上訪,反映該院主要領導的經濟問題。調查後經審理髮現,該領導雖有違紀傾向,但由於政策界限不清,難以定性,無法對其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如果不作處理,羣眾不服氣,勢必引起越級上訪。於是我們向縣委組織部門提出了組織處理建議,組織部採納了紀委建議,對該領導進行了職務調整,既避免了因證據不足草率處理造成被動,也避免了羣眾繼續上訪。

三、明確三項跟蹤機制,強化處後工作職責

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後續工作跟不上,不僅對違紀違法人員起不到懲戒和教育作用,也有損紀檢監察機關的權威和形象。必須強化執紀監督職責,切實做好處後工作,努力增強辦案的實效性。

(一)跟蹤落實處分決定。成立了由縣紀委副書記任組長、組織人事勞動等部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執紀工作協調小組,建立了處分決定執行責任制,認真落實送達、執行、反饋、督辦、檢查、責任“六到位”措施。縣紀委每年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給予糾正,對不按規定執行處分決定的,追究有關單位承辦人員及主要領導的責任。三年來,在執紀監督檢查中,共發現處分決定書未及時歸檔的有3人,未按要求降工資的有1人,未按規定評定年度考核等次的有2人。糾正後對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2人、通報批評1人,下達限期整改建議書1份。不僅杜絕了黨紀政紀處分“打白條”現象,也增強了執紀辦案的嚴肅性,有效維護了黨紀國法的權威性。

(二)跟蹤搞好處後教育。在結案談話時,一般黨員幹部由審理室主任談;副科級領導幹部由主管書記談;正科級幹部由紀委主要領導親自談。通過談話,向受處分人宣講紀律條規和政策,幫助其分析所犯錯誤的危害和根源,教育其正確對待組織處理,克服攀比思想和無所謂心理,吸取教訓,積極改過。在結案後對受處分人員建立跟蹤教育檔案,縣紀委每人每年至少負責一名幫教對象,定期找幫教對象談話,瞭解其思想工作情況,填寫跟蹤教育紀實表,年終做出鑑定結論,對積極改過表現好的對象,及時推薦組織部門重用。如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吳某在科級後備期間,因犯刑訊逼供錯誤受到嚴重警告處分,被調整到政法委任一般幹部,牴觸情緒很大,經過處後跟蹤教育,他對所犯錯誤有了深刻認識,積極悔改,表現突出。一年後我們及時向組織部門進行推薦,吳某被提拔為副科級領導幹部。

(三)跟蹤搞好處後考核。對到期恢復黨員權利和解除行政處分的人員實行實地考察。通過考察公示、民意測評(測評票上類別分為“德、能、勤、績、廉”,檔次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個別談話等程序,掌握真實情況,防止走過場。三年來,我們共恢復黨員權利和解除行政處分13人,有2人因考察時羣眾反映很大,表現不好,延長了恢復、解除期限,切實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

近年來,我們在案件審理工作中做了一些努力和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高標準要求相比還有較大差距,與兄弟單位相比還有許多不足。我們將虛心學習兄弟單位先進經驗,積極進取,紮實工作,使我縣案件審理工作邁上一個新台階,為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案件審理工作總結 篇二

一 、強化組織領導,為做好案件審理工作提供良好環境

一是成立了案件審理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分管副書記任副組長,分管審理常委和審理室主任為成員,對重點案件如萬元以上的經濟案件、副科級以上幹部典型案件和重大疑難案件,必須經過案件審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集體審理。二是嚴格落實查審分開制。切實做到分管審理工作的領導不得同時分管檢查工作,分管檢查工作的領導不得干預案件審理工作。

二、抓好三個環節,搞好審理執紀監督

一是重證據。對受理的每一件案件都按照“二十四字方針”的要求,通過去粗存精,去偽存真的審核、鑑別,認真分析證據材料與錯誤事實見面材料、調查報告的對應性、真實性和相關性,做到正確、合理使用證據。把每一個證據放在整個案件之會考察,考察證據的。來源,審查證據的客觀性;考察證據的矛盾關係,審查證據的真實性;考察證據之間的聯繫,審查其排他性,從而判斷直接證據是否真實、可靠,間接證據是否能夠形成鎖鏈,相互印證,證明案件的全部過程。

二是慎量紀。按照“三個有利於”的標準,確保了案件處理的客觀性和合理性。首先,定性力求準確。按照黨章、黨政紀條規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來量違紀事實,在具體案件中仔細判別此錯與彼錯,依照違紀構成,仔細對照黨紀政紀條款,確定與所犯錯誤性質最相似或最相關的錯名。其次,量紀要客觀公正。對相同條件下的同類案件,對同一案件中所涉及的不同人員堅持用一個標準量紀,避免由於人為因素造成案件處理的畸輕或畸重。同時,堅持寬嚴相濟、區別對待的原則。對確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而又態度惡劣、拒不承認錯誤、對抗調查的違紀者,堅決進行了嚴肅處理;對認錯態度較好,積極挽回損失的違紀者,則適當從輕或減輕處理。三是嚴落實。把處分決定的落實工作當成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工作來抓,對處分決定加強“後續監管”,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和所在單位的聯繫,強化跟蹤督辦,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

三、規範審理公文,加強檔案管理

嚴格依照中紀委、監察部《關於實行紀檢監察常用審理文書格式的通知》(中紀辦[20xx]142號)要求製作審理報告、處分決定、請示、批覆等案件審理公文,做到規範化、標準化。同時按照誰辦案誰立卷的原則,以案定卷、案結捲成。歸檔文件齊全完整,分類科學;卷內文件排列有序,保持聯繫;案卷標題簡明確切;裝訂後的案卷結實、整齊、美觀。

以上彙報如有不妥之處,請批評指正。

案件審理工作經驗 篇三

一、認真審理違紀違法案件,有效提高案件質量。

20xx年,全旗紀委監察機關共立各類違紀違法案件35件,處分黨員36人,監察對象2人;其中,給予黨內警告處分8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3人,留黨察看一年處分6人,留黨察看二年處分2人,開除黨籍處分5人,給予行政記過處分1人,記大過1人。一般幹部1人。

一年來,旗紀委案件審理室,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及時與案發單位和調查組溝通了解違紀案件狀況,掌握案情,對於已經成型的違法違紀案件儘快介入審理,依照有關法律和黨紀政紀條規,嚴格審核每一齊案件。

一是認真審理本級紀委移送的案件。審理本級移送的案件重點把握程序關,進一步提高對程序合法確保案件質量、維護被調查人的合法權益重要好處的認識,使程序合法的觀念貫穿於查辦案件的始終。熟悉掌握程序合法的具體要求,嚴格審核案件卷宗內應有的程序,並重點把握案件受理的範圍、初核及立案程序,調查程序,調查時限,處分程序及處分權限,報請程序及要求。在工作中,始終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對違紀人員的身份、級別,初步核實過程中發現的違紀問題進行重點審核。對立案、批准、審批程序,對案件調查過程中的辦案程序、辦案時限、處分程序和報請程序等進行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程序合法。20xx年,旗紀委監察局自辦立案案件18件,處分黨員18人。

二是主動與司法機關聯繫,及時受理司法機關移送案件。審理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重點嚴把處理關,凡是司法機關移送的案件,在以其判決、裁定、決定書和認定的事實為依據的狀況下,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獨立辦案職能,嚴格按照黨政紀案件的處理程序,本着實事求是、以人為本的原則,根據黨紀、政紀條規在既維護法律的尊嚴,又維護黨紀、政紀的嚴肅性,同時又教育保護當事人的基礎上,在處分的定性、量紀上做出恰當處理,做到既嚴肅執紀,又寬嚴相濟、區別對待。20xx年,司法機關(公、檢、法)向旗紀委監察局移送違法犯罪黨員幹部案件8件,處分黨員8人。

三是加強對基層紀委(紀檢組)查辦案件工作的指導,認真審理基層紀委報送審理的案件。按照旗紀委制定的《蘇木鎮紀委案件鎮案旗審暫行辦法(試行)》的規定,對基層紀委自辦案件進行審理,重點對基層紀委的辦案程序和證據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理意見,並負責對審理意見的執行狀況進行跟蹤檢查。20xx年,基層紀委(紀檢組)查辦立案案件9件,處分黨員9人。

二、加強執紀監督檢查,保證黨紀處分決定落實到位。

20xx年,旗紀委監察局把黨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和對執行狀況的檢查納入案件審理工作的重要資料,一是對20xx年下達的處分決定的執行狀況進行了認真的檢查,保證了處分決定執紀到位。二是對20xx年處理的每一件案件的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及時送到達當事人和相關部門,及時宣佈並理順了相關工資待遇和職務調整。

三、開展回訪教育,把案件查處與對受處分人員的幫忙、教育、挽救結合起來。

在處分決定作出後,堅持把貫徹黨的“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貫穿於整個案件的查辦過程中,堅持對受處分人員進行回訪教育,及時瞭解和掌握受處分人員的思想情緒和工作、學習、生活狀況,幫忙其提高認識,正視自己的錯誤,放下思想包袱,正確對待組織的處理。20xx年,對受到黨政紀處分的黨員監察對象進行了回訪教育,按照規定程序對名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及時恢復了黨員權利。

總之,透過一年的工作,取得了必須的成績,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必須的差距。為此,20xx年審理工作要以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抓好業務建設為目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職責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履行各項工作職責,為推動全旗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貢獻。

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繼續嚴格執行黨紀政紀條規,做到“有法必依、執紀必嚴”,嚴格按照“二十四字”辦案要求,依紀依法審理本級自辦案件和下級紀委報審的案件,重點把好案件受理、事實證據、定性處理、手續程序、文書質量的五個關口。用心主動向市紀委審理室多請示、多諮詢。進一步加強與本委各有關室的基層紀委等相關業務部門的聯繫、溝通、協調。

2、進一步抓好業務指導,提高基層案件質量。一要透過個案指導,提高案件質量。重視研究基層紀委的請示諮詢,進行具體指導。二是透過改善審理方式,提高案件質量。要繼續執行完善“鎮案旗審”工作。

3、發奮提高審理幹部業務潛質。一方面要加強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知識學習,進一步提高審理人員的政策水平和辦理疑難案件的潛質。另一方面,對案件審理、申訴複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業務知識進行系統學習。

4、進一步完善審理工作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