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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庫管理制度(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1.71W

油庫管理制度(多篇)

油庫管理制度 篇一

一、安全管理

1、油庫必須貫徹積極預防、確保安全的'原則。做好及時檢查,消除隱患的預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入庫,對入庫人員要嚴格登記手續,講明注意事項: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穿戴易產生摩擦火花或電火花的服裝進入油庫,嚴禁在油庫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在油庫內使用無線電通訊設備。

3、禁止存放危險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資。如乙炔、氧氣、硫酸、油漆等。消防道路上,不準堆放任何材料、設備等障礙物品,以保證消防車通行無阻。

4、所有電器設備必須使用防爆開關,嚴禁使用未做防爆處理的電器和大功率電氣設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5、對油庫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按設計和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油庫日常維護使用設備要妥善保管,不準丟失和損壞。

6、高温天氣做好降温工作,防止發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雷電天氣及其惡劣情況,禁止卸油和加油等工作,並必須隨時注意安全動態並及時上報。

7、油庫管理人員要準確、完整地做好進出油的明細賬,並定期盤點庫內油品存油量。

8、在裝卸油作業中,未經允許,機動車不得進入油庫。車輛進入庫區後應停在指定點,禁止在裝卸油場地修理發動機。

9、嚴格遵守油庫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類加油、貯油設施,堅決杜絕在裝卸和調駁油的過程中出現跑、冒、滴、漏現象。

10、安全防護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庫存放,記錄登記清楚,做到緊急情況下能及時使用。

11、油庫值班人員必須每天24小時堅守工作崗位,並每2小時巡查油庫區域一次,做好巡查記錄。

12、車輛加油過程中,必須熄火,並拔掉髮動機引擎,拔出啟動開關鑰匙,嚴禁在發動機工作過程中加油。

13、如出現安全問題,必須及時正確處理,並立即上報公司。

二、收油管理

1、燃油到貨後,由公司辦公室材料管理人員首先向分管領導彙報,並負責組織油庫保管員,供應部油庫管理員,司磅員等共同過磅驗收,驗收時,分管領導指定第三方人員參加或親自參加驗收;驗收合格後由所有驗收人員在過磅單上簽字確認。驗收單由材料員,保管員,供應部燃油管理員各執一份備查。

2、稱重過磅應當在經貿公司磅房進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到其他地方過磅的,除上述驗收人員參加外,由公司領導臨時指定人員進行監督。

3、驗收稱重出現誤差的,要及時向公司領導進行彙報,由公司分管領導組織複驗。

4、為保證油品質量,油庫管理人員要不定期採取委託或其他方式對油料質量進行抽查檢驗,並向公司領導書面彙報檢驗結果。

5、油庫保管員要及時做好燃油到貨記錄,到貨記錄要明確記好到貨時間、供貨單位、燃油名稱、規格、數量、其他記載事項等。

6、每次收油後,要及時向公司業務人員報告收油數量,便於業務人員進行數量統計。

三、髮油管理

1、內部車輛用油,由保管員現場操作加油機進行加油,加油前,先由加油司機在加油記錄上填寫加油機起碼,加油後要認真填寫加油機止碼和加油數量,記錄上要明確記載加油機起碼和止碼,加油數量,加油車號,並由保管員加油司機簽字確認。

2、外部車輛用油,首先出具領油手續,並有分管領導臨時指定人員進行協助加油,由保管員現場操作加油機進行加油,加油後要認真填寫加油記錄,記錄上要明確記載加油機起碼和止碼,加油數量,加油車號,並由保管員、加油司機和協助人員簽字確認。

3、加油機必須由保管員操作使用,嚴禁任何人私自操作加油機。保管員加油過程中需要協助的,司機應當給予必要協助。

4、髮油記錄時序要明瞭,數據要清晰,保持原始數據,嚴禁塗改、損毀。

四、燃油盤點

1、油庫保管員要每天對燃油的收發數量進行日清日結,每月月底由公司領導組織對油庫燃油庫存進行盤點,通過盤點,掌握油庫燃油盈虧情況,詳細分析並查清盈虧原因,消除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

五、責任考核

1、由於油庫保管員違反操作規程,玩忽職守,操作失誤引發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參與驗收的管理人員無故不參加現場計量驗收或保管員不執行現場加油規定,由他人代替操作加油機加油的每次罰款200元。造成損失的,要嚴格分析,包賠損失,追究責任。

3、不按規定真實填寫加油起碼止碼、數量等加油記錄的,第一次罰款100元,並做書面檢查,第二次直接調離崗位或內部待崗處理。

4、外單位領油不及時彙報,不執行協助加油制度,私自發油的,罰款100元,並作書面檢查,調離工作崗位。

5、領油手續不完備,憑證不齊全,未經公司領導批准,擅自發油的,每次罰款100元,年度內出現兩次的,調離工作崗位。造成損失的,包賠損失。

6、保管員在燃油收發等過程中與供油人員和領油人員相互勾結,營私舞弊,損公肥私,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公司規定,一律除名,並按照損失情況責令其包賠損失,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制度自2014年元月15號起執行

油庫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為確保電力生產危險性作業安全,規範危險性作業管理。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廠各部門。

三、管理規定

(一)油庫內應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並經常處於完好的備用狀態。

(二)油庫進門處應懸掛“嚴禁煙火”等警告標示牌,進入油庫應交出火種。

(三)油庫內的一切電氣設施應為防爆型,電力線路必須是暗線或電纜;不得有架空線。

(四)油庫內應保持清潔,不準儲存其他易燃物品和堆放雜物。

(五)油罐接地線和電氣設備接地線應分別裝設。

(六)油庫內一切電氣設備的檢修,都必須停電,並設專人監護。

(七)在油庫工作的人員,應瞭解透平油、絕緣油的性質和有關防火防爆規定,對不熟悉的人員應先進行安全教育,然後方可參加設備的運行和維護工作。

(八)油車卸油時,嚴禁將箍有鐵絲的膠皮管或鐵管伸入卸油口。

(九)開啟油罐、油桶的入孔、油蓋,測量油麪或取樣作業時,禁止使用黑色金屬的工具,防止產生火花,防止發生火災。

(十)打開油車密封蓋時,嚴禁用鐵器敲打。卸油時油車、油庫內應設專人監護,以防透平油、絕緣油混裝。

(十一)卸油時應經常巡視,防止跑、冒、滴、漏油。

(十二)油庫保持良好的通風,及時排除可燃氣體。

(十三)濾油應嚴格遵守設備操作使用規定,並使用紅外線測温儀密切監視油温,防止温度過高。

(十四)每週對油罐的呼吸器、油位計、閥門、人孔門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彙報,及時處理。

(十五)機組檢修回油應抽入運行油罐,經處理合格後方可抽至淨油罐。

(十六)檢修開工前應確保被檢修設備與運行系統可靠地隔離,檢修時應儘量使用有色金屬製成的工具,如使用鐵製工具時,應採取防止產生火花的措施,例如塗油。

(十七)需要動火時,應辦理動火工作票。在進行電、火焊作業時,電、火焊設備均應停放在指定地點。不準使用漏電、漏氣的設備。火線和接地線均應完整、牢固,禁止用鐵棒等物代替接地線和固定接地點。電焊機的接地線應接在被焊接的設備上,接地點應靠近焊接處,不準採用遠距離接地迴路。

(十八)在油罐內進行明火作業時,應將通向油罐的所有管路系統隔絕,拆開管路法蘭通大氣。油罐內部應沖洗乾淨,並進行良好的通風。

(十九)在油罐內進行清掃工作時,應開啟排風扇、軸流風機進行通風。清掃時應使用海綿、灰面,不得使用白布等纖維含量高,且易脱落的材料。使用的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監護人應隨時在現場,不得離開。

(二十一)在管道上進行電、火焊作業時,靠油罐側的法蘭應拆開通大氣,並用絕緣物分隔,衝淨管內積油,放盡餘氣。

(二十二)濾油時油桶應編號,標籤上應註明油的種類、來源、時間,廢油桶應有明顯的標誌。廢油桶、淨油桶應劃分明顯的存放區。

油庫管理制度 篇三

一、管理制度

1、油庫必須貫徹積極預防、確保安全的原則。做好及時檢查,消除隱患的預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入庫,對入庫人員要嚴格登記手續,講明注意事項: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及易燃易爆物品和穿外露釘子的鞋進入庫區,嚴禁在油庫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在油庫內使用無線電通訊設備。

3、臨時施工人員必須先接受安全教育、並佩戴臨時出入證方可入庫。

4、凡攜帶物品出入庫人員,應做好檢查、登記。

5、禁止存放危險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資。如電石、氧氣、硫酸、油漆等。消防道路上,不準堆放任何材料、設備等障礙物品,以保證消防車通行無阻。

6、所有電器設備必須使用防爆開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7、對油庫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按設計和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高温天氣做好降温工作,防止發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氣及其惡劣情況,必須隨時注意安全動態並及時上報。

9、油庫指定的專職管理人員要準確、完整地做好進出油的明細賬,並定期盤點庫內油品、存油量。

10、在裝卸油作業中,未經允許,機車不得入庫。車輛進入庫區後應停在指定點,禁止在裝卸油場地修理發動機。

11、嚴格遵守油庫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類加油、貯油設施,堅決杜絕在裝卸和調駁油的過程中出現跑、冒、滴、漏現象。

12、安全防護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庫存放,記錄登記清楚,做到緊急情況下能及時使用。

13、罐區、裝卸油作業區、泵房等爆炸危險區域,禁止任何攜帶任何火種、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動通信設備。

14、油庫值班人員必須每天24小時堅守工作崗位,並每2小時巡查油庫區域一次,做好巡查記錄。

15、油庫值班人員在有如下的嚴重違紀情況下將予以辭退:

1)達到公司和部門的相關辭退條件時;

2)在油庫區域內抽煙、飲酒;

3)在油庫區域內用手機打電話;

4)發現油品被盜一次;

5)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程一次;

6)報表未按要求記錄或記錄不全,警告達到三次者;

7)油庫出現無人值守情況或未按要求時間進行巡查、上班睡覺、脱崗、隨意允許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油庫區等其他違反相關管理制度情況,警告達到三次者;

16、如出現安全問題,必須及時正確處理,並立即上報公司。

17、此制度將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適時修正,在新的制度未出台前,以舊制度為準。

二、防火防爆

罐區、裝卸作業區、油泵房、消防泵房、鍋爐房、配發電間等重點部位設置安全標誌和警示牌。庫內用火應嚴格執行《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措施。石油庫應根據“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實行“定人員、定設備、定責任、定目標”的管理,確保設備的完好,實現安全運行。

三、防雷、防靜電

1、石油庫防雷、防靜電的設施、裝置等應符合設計規範要求;

2、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保持完好有效。當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設施共用接地裝置時,按最小值考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

3、鐵路裝卸油設施鋼軌、輸油管道、鶴管、鋼棧橋等應按規範作等電位跨接並接地,其接地電阻不應大於10ω;

4、壓力儲罐不設避雷針(線),罐區不宜裝設消雷器;

5、嚴禁使用塑料桶或絕緣材料製做的容器灌裝或輸送甲、乙類油品;

6、不準使用兩種不同導電性能的材質製成的檢尺、測温和採樣工具進行作業。

使用金屬材質時應與罐體跨接,操作時不得猛拉快提;

7、每季度定期檢測一次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設施是否正常並上報公司安全部,如有異常要立即上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理。

8、安全部門根據油庫每季度的檢查結果對油庫的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工作進行復查,如發現檢查結果與油庫上報的結果不一致時,對相關責任人按照公司制度進行處罰。

四、消防管理

石油庫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消防達標規定》,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職消防與義務消防相結合的原則,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五、消防設施配置

作業場所和輔助生產作業區域應按規定設置消防安全標誌、配置滅火器材。露天設置的手提式滅火器應安放在掛鈎、托架或專用箱內,並應防雨、防塵、防潮。

各類滅火器應標識明顯、取用方便,並按期檢驗、充氣、換藥,不合格的滅火器應及時報廢、更新;

六、供水系統

1、消防水池內不得有水草、雜物,寒冷地區應有防凍措施;

2、系統啟動後,冷卻水到達指定噴淋罐冷卻時間應不大於5min;

3、地下供水管道應常年充水,主幹線閥門保持常開,管道每半年沖洗一次;

4、定期巡檢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試驗。距消火栓1.5m範圍內無障礙,地下式消火栓標誌明顯,井內無積水、雜物;

5、消防泵應每天盤車,每週應試運轉一次,系統設備運轉時間不少於15min;

七、泡沫滅火系統

1、系統啟動後,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區內所有油罐泡沫產生器噴出時間應不大於5min;

2、泡沫產生器應保持附件齊全,濾網清潔,無堵塞、腐蝕現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油庫管理制度 篇四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持有公司保衞科或廠安環科發放的要害部位登記本,經登記後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煙,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保衞部門批准,禁止在油庫外照相、繪圖,油庫門口、牆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全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施工單位必須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油庫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並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油庫內及服務業區夜間作業時,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油庫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油庫管理制度 篇五

一、油庫的火災危險性

施工現場油庫儲存的油品都有易燃性、蒸發的易爆性、易積聚靜電、易擴散易流淌、易受熱膨脹性,一旦泄漏遇明火高熱或電火花極易起火爆炸,做好油庫防火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是極其重要的。

二、防火措施

1、正確選擇庫址、合理佈置庫區

(1)油庫不應設在施工場所的行政管理區和生活區,應設在施工作業區或其它安全位置。油庫與周圍的建築物的距離不應小於25米。

(2)庫房應採用通風式屋頂,早晚打開門窗進行自然通風,中午不宜打開門窗,牆腳還可設通風洞。為避免陽光直射入庫和因玻璃上的氣泡疵點引起聚焦着火,庫房作好採用毛玻璃或深色玻璃裝修的高窗,窗下部離地面至少2米。

(3)庫房地面應為水泥地面、上面鋪設橡膠。

(4)較大型油庫,應設防雷裝置。在油庫內,必須採用防爆型或密封型的電氣照明設備,若考慮亮度或防爆燈不便安裝,可用“壁龕式隔離照明燈”或採取其他措施。

2、儲油罐的防火要求

汽油、柴油儲罐應直接埋入地下,汽油儲罐嚴禁設在室內或用蓋板掩蓋的坑內,儲罐容量也不宜過大。儲罐直接埋入底下有困難時,也可設在地上或埋設成半地下式,但應設防火堤。直埋油罐的進油管、出油管、量油孔、呼吸管道等結合管,應設在入孔蓋上。量油孔應採取用銅、鋁等有色金屬尺槽,以防止鋼尺與鋼管摩擦打火。地下油罐應單獨設置呼吸管,管徑不應小於50毫米,且必須安裝阻火器,管口與地面距離不應小於4米。沿建築物的。牆(柱)向上鋪設的呼吸管,其管口應高於建築物1米,與門窗的淨距離不應小於3米。地下油罐入孔應設在堅固的操作井內,井蓋應用碰撞時不產生火花的材料製成。另外還要有防雷和防靜電裝置,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應檢測兩次。

3、桶裝油品庫房的防火要求

(1)桶裝庫房均應為地面建築,不得用地下或半地下式,以免油氣積聚。倉庫用耐火材料建築,耐火等級應根據儲存油品的閃點不同而分別定為一、二、三級,最低不能低於三級耐火標準。庫內地面應是不滲漏油品和撞擊不會發出火花的地面,並帶有1%的坡度。

(2)為加強通風,庫房應開足夠的窗户和門,門的寬度不小於2.0米。且離最近户外通道行間距不大於30米。門坎(坡)高大於0.15米。

(3)庫房照明應採取用相應等級的整體防爆裝置或室外佈線及裝在牆上壁龕裏的反射燈照明。但汽油等易燃液體桶裝倉庫,應採用防爆型燈具裝置照明。

(4)儲油庫房與其他建築間應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5)儲存在庫房中的桶裝油品應直立,堆放一般不能超過二層。

(6)庫內主要通道寬不小於1.8米,堆垛之間不小於1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25-0.5米,以便於檢查和疏散。

(7)桶裝庫房耐火等級和允許最大建築面積應符合有關規定。

(8)露天堆放的桶裝油品,應加蓋不燃結構遮棚,並採取噴淋降温等措施。堆放場應遠離公路幹線,保持四面地形平緩,場地應平整並高出地面0.2米,四周以高0.5米的土堤、圍牆保護。

(9)桶裝油品容量一般應使桶內保持5-7%的氣體空間。在不同季節,不同的油品,由於氣温等的影響,其充裝容量規定亦有所不同,所以在儲存時也應採取相應措施。

(10)油桶應經常檢查,發現滲漏時應立即換桶,防止油品漏在庫房地上或進入排水溝裏。

4、準備階段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準備

①施工單位在正式開工之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平整,按施工方案在現場周圍設立圍檔。內部劃分區域,設立明顯的標誌和警示牌。

②組織施工機具和施工材料進場,要求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響油庫業務作業、巡檢等。

③標明施工機械車輛在庫內和施工現場的行駛路線和停放場地。辦理特別通行證,並應有明確的時效性。

要求其機械車輛做到安全阻火設施齊全完好,符合國家標準,必須按指定路線限速行駛,按指定位置停放。

④辦理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用風手續,嚴禁用消火栓給施工供水。

(2)安裝施工臨時用電線路設備

油庫施工一般都離不開用電,往往需架設臨時用電線路,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由於臨時線路和設備不符合要求而釀成事故的屢見不鮮,對此必須嚴加管理。安裝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操作,嚴禁擅自接用電源。應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其施工、安裝也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範。這方面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①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用電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並採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②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採用五線制。

③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採用裸線,裝置內(如油罐內)淨空高度不得低於2.5m,穿越道路時淨空高度不得低於5.0m,且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設臨時用電線路。

④採用暗管埋設時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誌”,及安全警示標誌。電纜埋深不得小於0.7m,穿越公路若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地區應設保護套管、蓋板等保護措施。

⑤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範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⑥臨時供電執行部門送電前,應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後方可送電。而且,每天必須進行巡迴檢查,確保臨時用電設備完好。

⑦臨時移動照明和危險場所臨時照明可參照中國石化要求執行: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油罐內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三、油庫內發生泄漏和火災應採取哪些措施

1、泄露

由於泄漏是種突然、無計劃、不受控制的緊急情況,因而如何正確的進行應急,便成為控制泄漏的關鍵。

(1)當發現油庫有油泄漏時,馬上通知油庫區附近的作業人員撤離現場,現場責任人應對現場進行控制。

(2)現場人員應確認泄漏的源頭在那裏、泄漏的數量大概有多少、泄漏的油會流到什麼地方,是否發生人員傷亡等等。

(3)現場人員瞭解情況後馬上通過電話向自己的主管領導報告,及時報119,並通知指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有人員受傷時,還要撥打當地醫療急救電話120。

(4)現場人員要尋找合適設施對泄漏區域進行封鎖,並懸掛“危險,不得入內!”的警示標識,以防止非相關人員的誤入而導致的不必要的傷亡。

(5)現場人員馬上組織救援小組控制油品泄漏。一般採用對泄漏部位轉向上,並移到安全區域,然後對泄漏部位釘木楔、注射密封膠等堵住泄漏口,最後將物料轉移到另外合適的容器中。

(6)對泄漏出的油品要加以控制,避免油品流到水源、植被區對其造成污染,對泄漏出的油品統一收集,統一進行處理。

(7)對泄漏事故進行調查,尋找泄漏發生的根本原因,並採取糾正措施來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2、火災

當油庫區發生火災時要馬上組織有關人員利用滅火器和室內外固定消防設施撲滅初起火災。一時難以撲滅的,要在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佈置力量控制火勢蔓延,並同時組織庫區周圍羣眾現場施工人員撤離、疏散。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到現場指揮,通知自己的救援小組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當有人員受傷時把傷員救出危險區,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在消防官兵沒有到來時,主管領導要維護現場秩序,避免發生混亂。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擅自滯留,以免影響消防車進入事發現場對火災的撲救。

油庫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條 為加強油庫、油輪(駁)、油罐汽車用火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用火管理的範圍包括易燃易爆、可燃場所內各種明火作業、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

第三條 用火審批是由申請用火庫區第一負責人和安全部門、公司領導,對動火現場認真檢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並填寫用火作業許可證。指定專人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措施可靠並逐項落實後,由公司領導簽發用火作業許可證,准許動火。

第四條 外來施工單位在庫內施工用火,應由工程項目負責部門提出用火申請,由基建、安全部門和公司領導會同工程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落實防火措施,填寫用火作業許可證,並派出監護人員對用火現場進行監督。一張用火作業許可證只限一處。

第五條 需要動火的油罐和管線,要認真進行油氣濃度測試,將檢測數據填入用火作業許可證中。如果作業條件、工作範圍等發生任何變化,必須立即停止作業,許可證同時廢止。

第六條 關於機動車輛進入油庫罐區及危險場所的規定:

1、機動車輛進入罐區和危險場所作業,必須落實車輛防火措施,由油庫制定行車路線,檢查預防措施落實,油庫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可進入。

2、非防爆電瓶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翻斗車等未採取防護措施和未經批准不準進入正在作業的罐區等危險場所。

第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和對用火管理中有爭議的問題,由公司安全部門協調裁決。

第八條 本規定從印發之日起執行,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標準、法令、法規執行。

油庫管理制度 篇七

1、油庫必須貫徹積極預防、確保安全的原則,做好及時檢查,消除隱患的預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入庫,對入庫人員要嚴格實行登記手續,講明注意事項。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穿着外露鐵釘的鞋子進入庫區;嚴禁在油庫內吸煙、使用明火及無線通訊設備。

3、禁止存放危險品、爆炸物品和其他易燃物品。如:電石、氧氣、硫酸、油漆等。消防通道上不準堆放材料、設備等障礙物品、以保證消防車輛通行無阻。

4、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使用防爆開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5、對油庫配備的消防設備、器材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6、高温天氣做好降温工作,防止發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氣及惡劣情況,必須及時注意安全動態並及時上報。

7、油庫制定的專職管理人員要準確、完整地做好進出庫的明細賬,並定期盤點庫內油品存油量。

8、在裝卸油作業中,未經允許機動車不得入內。車輛進入油庫區內應在指定點停放,禁止在裝卸油場地修理發動機。

9、嚴格遵守油庫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各類加油儲油設施,堅決杜絕在裝卸和調駁油的過程中出現跑、冒、滴、漏現象。

10、安全防護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庫存放,登記清楚,做到緊急情況時能及時使用。

11、油庫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並每2小時巡查油庫區域一次,做好巡查記錄。

油庫管理制度 篇八

一、目的

規範潤滑油庫的'日常管理,確保潤滑油品得到合理、有效地保管和準確使用,確保油品品質,防止油品混用、錯用,杜絕油庫安全事故,從而最大程度地從源頭上降低現場設備潤滑不良、機械部件損壞以及導致設備事故的概率。

二、油庫日常管理

①油品庫房 應防雨、防曬、乾燥、清潔、通風良好,並有完善的消防設施。

②油庫內各種貯油容器應清潔乾燥,完好無損,零附件齊全完好,容器外表應標明所盛油品的名稱和牌號。

③裝有油品的容器,應做到按種類規格分組、分層存放,每組要有油品標籤,註明油品名稱、牌號、入庫時間和質量鑑定時間,入庫日期不同的同種油品不允許混放。

④油庫內原有合格油品不允許倒罐或開蓋存放,開蓋存放3個月的潤滑油必須進行檢驗。

⑤各潤滑用具應標記清晰,專油專用,定期清掃。一般情況下,領油大桶、固定式油桶(箱)每3個月清掃1次;其餘各用具每週清掃1次;三級過濾網保持完好、清潔無雜質。

⑥開蓋未使用完領油到桶不得長期敞口放置。

三、油庫定置管理

①各種用具使用或清洗後均按指定地點放置整齊,潤滑器具必須保持好用、整潔,對損壞器具必須及時更換或修復。

②廢油桶須與其它油桶分開存放,擺放整齊,密封。

③油庫分區:根據潤滑油庫具體情況進行分區分類擺放不同種類油品。 ④潤滑油品按牌號分類存放:把潤滑油和潤滑脂進行分類,並在相應位置設置標有油品牌號的標識牌。

⑤潤滑油具的放置:嚴格執行潤滑油三級過濾制度,用紅色油漆在油具上標註油品牌號,並與相應油品放置在櫃子的同一位置,避免油具混用。

⑥潤滑油抽和潤滑脂注入器的放置:為防止潤滑油抽和潤滑脂注入器被灰塵污染,應存放在密閉的儲櫃內,為防止混用,油抽和注入器上應貼上牌號標籤。

四、大油庫的輪流管理

目前大油庫是水泥部和製造一部輪流維護,關於大油庫擺放的物品和衞生規定:

1、大油庫內只能擺放:廢油、廢油桶、油車及濾油車;

2、油庫內嚴禁煙、火及擺放易然物品如:廢布,廢紙等非規定物品;

3、油庫內嚴禁開蓋儲存油品,

4、存放的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乾淨整潔,儘可能的避免露天擺放;

5、規定製造一部為雙月,水泥部為單月輪流做好油房管理工作;

6、每月2號請雙方班組(班長或者副班長)做好交接工作;

7、交接管理油庫的班組有義務檢查油庫的衞生、物質擺放、及消防

安全用品的情況,如發現存在問題有權要求上月管理責任班組進行處理;交接成功後當月油庫的維護工作將由責任班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