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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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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情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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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報告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的通知》(安委辦函〔2020〕50號)精神,按照“誰調查、誰評估”的原則,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組織開展了2015-2019年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緊扣目標任務,紮實開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

9月1日,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印發《關於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工作的通知》(新安辦發電(2020)35號),明確以事故調查報告和結案批覆提出的事故防範措施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為目標任務,在全區範圍內部署安排“回頭看”工作。

同時,為進一步推進我區安全生產水平持續向好,以從嚴追責為抓手,全面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此次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延伸到近五年以來所有一般和較大事故。

二、實地檢查,多方查證,逐一核實兩起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2015-2019年,自治區共發生2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分別是:2015年喀什“2·24”重大車輛側翻事故和2016年喀什莎車縣天利煤礦“4·3”重大頂板事故。

按照“誰調查、誰評估”的原則,9月25-29日,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統一組織,應急管理廳、發改委、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總工會、新疆煤礦安全監察局等部門成立重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現場檢查評估組赴喀什地區和阿克蘇地區開展現場檢查評估。

(一)責任追究和行政處罰情況

1.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人員情況。根據結案批覆,喀什“2·24”重大車輛側翻事故中有2名責任人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喀什莎車縣天利煤礦“4·3”重大頂板事故中有3名責任人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經司法機關判決,兩起重大事故實際追究刑事責任人員6人,其中:5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目前仍在監獄服刑。

2.給予黨政紀處分人員情況。根據結案批覆,兩起重大事故中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人員共28人,其中:黨紀處分5人、政紀處分23人。經調閲相關資料證實,管理權限在自治區範圍內的24人全部落實相應處分,其中1人受到黨紀處分,23人受到政紀處分。

3.對責任單位和人員實施行政處罰(罰款)情況。根據結案批覆,兩起事故共計應對單位罰款1697.99845萬元,對個人罰款21.1194萬元。經查證,目前,實際收繳單位罰款340萬元(全部為喀什“2·24”重大車輛側翻事故單位罰款,莎車縣天利煤礦於2016年9月被當地政府依法關閉淘汰),收繳個人罰款17.1199萬元。

(二)事故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通過現場檢查、座談問詢、查閲有關資料,喀什地區和阿克蘇地區及有關部門、單位基本上能夠依照事故調查報告和結案通知要求落實事故整改措施,建立相應制度,有效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具體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詳見專項評估報告。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一)進一步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自治區制定《自治區實施<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細則》,明確自治區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各部門(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自治區黨委印發《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的責任、權利,推動將安全生產職責納入各部門、單位的“三定”規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體系建設實施意見》,系統構建道路交通源頭管理、綜合治理、事故追究等各環節安全責任。建立實行《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制度》,每月安排3-4家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近一年度本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履行職責情況。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2015年,印發《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標準》,指導道路運輸企業規範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全區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2016年,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辦法》,將修訂《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列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2016-2020年立法規劃。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了《自治區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自治區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一批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全區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配套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完善。

(三)強化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制定《自治區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嚴格規範包括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各領域新改擴建項目在線審批。印發《關於規範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通知》,嚴把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關口。明確非煤礦種的最小生產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嚴格關停達不到安全標準要求的落後產能,2016—2019年,自治區累計完成關閉和退出煤礦161處、產能1899萬噸/年,已全面超額完成了自治區人民政府與國家簽訂的“十三五”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任務。

(四)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自治區出台了全國唯一一部隱患排查治理地方性法規《自治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條例》,明確了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法、監管手段、保障措施,建立完善了重大安全隱患報告、治理、督辦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嚴格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2014-2016年通過提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治理了69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五)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對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重點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暗查暗訪和聯合執法提出明確要求。在全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城鄉結合部、“三合一”場所等重點部位區域,突出典型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加強監管執法,保持高壓態勢。2016年,全區共處理非法違法、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784174萬起,責令停產停業3085家,關閉非法違法企業1056家。

(六)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自治區制定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辦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分類分級動態管理辦法》,指導企業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行分級分類動態監管。

(七)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在交通運輸領域建立道路運輸領域安全風險辨識指南,把風險管理責任貫穿風險辨識、評估和管控全過程。在危險化學品領域繪製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四色圖,監督企業建立危險源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制度,完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在建築施工領域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模式,實現執法抽查事項標準清單化。

(八)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廣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康杯、11.9消防日、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創建等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在主流媒體上開設安全生產專題專欄,對安全生產進行多渠道、高頻度宣傳,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營造了“人人關注、人人蔘與、人人監督安全生產”的社會氛圍。2016年,對40處煤礦企業開展警示教育和談心談話活動,3700餘人受到警示教育;製作新疆喀什地區莎車縣天利煤礦“4.3”重大頂板事故警示教育片400張,向全區煤礦企業免費發放,真正做到“一礦出事故、萬礦受教育”。

(九)積極推進科技興安。自治區建立了安全科技創新工作聯繫機制,將安全生產科技項目申報納入自治區科技重點項目申報範圍。印發實施《自治區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科技強安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科技研發、轉化及成果推廣工作,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全面完成“六大系統”建設。

四、存在的問題

通過開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回頭看”,雖然絕大多數問題已落實整改,但仍然有一些不容忽視的情況客觀存在。

一是部分企業缺乏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性,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過多地依賴政府的安全督查檢查來替代自身的風險和隱患排查,風險防控、隱患治理工作落的不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熱、企業冷,政府緊、企業鬆的情況,沒有真正地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企業發展的基石和生命線。

二是部分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理論水平不高,對法定安全生產職責不清楚,對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不熟悉,存在一知半解、憑經驗抓管理等情況。

三是個別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開展不紮實,抽查的部分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方案等相關資料的目的、任務不明確,操作性不強。

四是部分地方政府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上有差距。通過檢查發現,我區安全監管隊伍尤其是基層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安全監管專業人員不足,監管能力欠缺。

五是事故查處機制不完善,對於跨省級區域追責處理的單位和人員缺少部門間的聯動配合,缺乏信息互通共享。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們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以此次“回頭看”工作為契機、為動力,着力補短板、強弱項,解決好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強化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一是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以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牢記安全生產是不可逾越的紅線,警鐘長鳴、警惕常在,下大力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安全生產落實存在差距等突出問題,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的“紅利”服務保障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二是進一步嚴格安全生產責任。對標《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建立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把黨委、政府及各部門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進一步具體化、規範化、制度化,堅定不移地推進“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齊抓共管”和“三個必須”要求落實到位,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三是進一步強化安全風險防範。堅持“防”字當先,建立完善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落實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特別是對易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行業領域、風險領域、風險環節進行摸排評估,做到風險可控,堅決把風險隱患排除在源頭,築牢安全防線。四是進一步嚴格監管執法。堅持把嚴格監管執法作為防範遏制事故的重要抓手,嚴格落實《自治區安全生產嚴格執法十項措施》,嚴處重罰、堅決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且不落實管控措施、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甚至發生事故的企業,要堅決給予行政處罰、停產整頓、吊銷證照、追究刑責、聯合懲戒等上限頂格處罰,堅決不手軟、堅決零容忍。要嚴格調查處理每一起事故,認真檢查評估每一項整改措施落實,震懾警示、改進提高,血的教訓決不能再用血的代價去驗證。五是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能力。通過公開招錄、遴選等方式選拔專業人才,充實各級特別是基層安全監管人員,在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高危行業充實專業人員、加強專業監管力量,推動基層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全方位、廣覆蓋的安全監管組織保障,推進安全監管“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六是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以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負責製為核心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做到安全責任、投入、培訓、管理、應急救援“五到位”,突出解決好當前企業普遍存在的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安全防範不到位、制度執行不嚴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突出問題,打通安全生產“最後一公里”,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真正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

附件:1.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問題清單

2.工作措施清單

附件1

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問題清單

1.部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過多地依賴政府的安全督查檢查來替代自身的風險和隱患排查,風險防控、隱患治理工作落的不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熱、企業冷”、“政府緊、企業鬆”的情況,沒有真正地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企業發展的基石和生命線。

2.部分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理論水平不高,對法定安全生產職責不清楚,對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不熟悉,存在一知半解、憑經驗抓管理等情況。

3.個別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開展不紮實,抽查的部分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方案等相關資料的目的、任務不明確,操作性不強。

4.基層地方政府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安全監管專業人員不足,監管能力欠缺。

5.事故查處機制不完善,對於跨省級區域追責處理的單位和人員缺少部門間的聯動配合,缺乏信息互通共享。

附件2

工作措施清單

1.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以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負責製為核心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做到安全責任、投入、培訓、管理、應急救援“五到位”,突出解決好當前企業普遍存在的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安全防範不到位、制度執行不嚴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突出問題,打通安全生產“最後一公里”,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真正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全過程。

2.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一是針對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題培訓和考核,提高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瞭解掌握。二是廣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康杯、11.9消防日、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創建等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在主流媒體上開設安全生產專題專欄,對安全生產進行多渠道、高頻度宣傳,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營造了“人人關注、人人蔘與、人人監督安全生產”的社會氛圍。三是通過舉辦事故警示教育培訓班,對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讓涉事企業管理人員汲取事故教訓,積累經驗。

3.紮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辦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分類分級動態管理辦法》,指導企業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同時,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對創建達標的企業在安全生產領域給予相應的政策鼓勵支持。

4.進一步提高安全監管能力。通過公開招錄、遴選等方式選拔專業人才,充實各級特別是基層安全監管人員,在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礦山等高危行業充實專業人員、加強專業監管力量,推動基層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全方位、廣覆蓋的安全監管組織保障,推進安全監管“關口前移、重心下移”。

5.建議部裏從國家層面頂層設計,制定事故查處追責多部門跨省聯動配合機制,對於受到行政處罰、黨紀追究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人員組織關係不在事故發生地的,實施跨省多部門聯動追責。同時,建立“黑名單”制度,對於因“重大、特別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等處罰的,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行業領域聯合懲戒體系,確保事故責任追究落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