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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整理7篇)

欄目: 彙報材料 / 發佈於: / 人氣:3.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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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整理7篇)

篇1: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一、目的意義

大力培養選拔年輕幹部,是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戰略任務,關乎黨的事業薪火相傳,關乎改革發展穩定長遠大局。區委着眼全區領導班子長遠建設,決定通過大力推進實施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工作,着力掌握一批重點培養對象進行跟蹤管理,建強黨政幹部後備力量;大力選拔一批滿足於近期工作需要的優秀年輕幹部進入科級領導班子,打通優秀年輕幹部脱穎而出的通道,加強和改善全區各級領導班子結構,增強班子生機活力,提升幹部隊伍綜合素質,激發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激情,為建設美麗富裕和諧新漢濱提供堅強的幹部隊伍保證。

二、選拔名額

本次擬選拔優秀年輕副科級領導幹部10名,選拔優秀年輕副科級後備幹部50名。

三、程序步驟

1.黨委(黨組)推薦。由各鎮辦和區直各部門黨委(黨組)按照好乾部標準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有關要求,經黨委(黨組)會議集體研究,擇優向區委組織部推薦優秀年輕幹部人選。具體資格為:(1)第一學歷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對獲得中省市區表彰獎勵的,在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基礎上,第一學歷可適當放寬(獲得區委區政府、市委市政府或省市有關工作部門表彰獎勵的,第一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專學歷;獲得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及國家部委表彰的,第一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中專學歷);(2)年齡在32週歲以下;(3)任科員或相當職務3年以上;(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推薦人選時,要形成專題報告並附推薦人選的《幹部任免審批表》、廉政鑑定、現實表現等材料。

2.綜合考試。以閉卷考試的形式,組織推薦人選參加考試測評,側重考察幹部政策理論水平、基礎知識、調研思考、邏輯思維等綜合素質。筆試卷面滿分分值為100分。依據綜合考試得分高低,將排名靠前的60名人選作為重點培養選拔對象。

3.專項調研。對前30名重點培養選拔對象,區委成立專項調研組,由熟悉幹部考察工作的科級領導幹部擔任組長,赴人選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專項調研。按照突出工作實績,羣眾公認的原則,採取發佈預告、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地調研、集體面談、調閲幹部檔案等方式對人選進行專項調研,全方位掌握調研人選的綜合素質、能力、作風和工作實績情況。各調研組在綜合比較的基礎上,對人選對象按照“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選”“重點培養人選”兩個類別和2:1的比例提出初步建議。根據調研組提出的初步意見和擬選拔副科級領導幹部崗位情況,區委組織部對確定的“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選”對象進行幹部成熟度、羣眾公認度、崗位匹配度進行綜合分析比較,按照擬選拔崗位1:2的比例確定集體面談對象。

4.集體面談。由區委常委會對“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選”對象進行面談,增強常委會成員對人選對象的直觀印象。區委常委會成員按照擬選配崗位1:1.5的比例,圈選初步人選,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差額確定擬提拔預備人選。

5.選拔任用。擬提拔預備人選確定後,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四項監督”制度等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法規規定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啟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本次年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實行差額考察和區委常委會差額票決。

6.重點培養。對納入重點培養對象、沒有進行專項調研的人選和對經過專項調研、集體面談、選拔任用環節後逐層差選下來的人選,區委組織部專門建立優秀年輕副科級後備幹部庫,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分別提出有針對性的個性化培養措施,實行“一人一策”,進行重點跟蹤培養,定期向區委組織部報告培養情況。培養成熟的,嚴格按程序予以提拔使用。

四、組織領導

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工作在區委的領導下,由區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區委成立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郭正鋒同志擔任組長,區委組織部有關領導為副組長,部內有關股室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劉懷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細化任務分工,制定每個步驟的實施方案或操作辦法,確保工作的規範化和科學性,力求每個步驟都能陽光操作、公平公正。優秀年輕幹部培養選拔工作的有關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涉及有關人選確定等重要事宜,由領導小組提交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篇2: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縣委組織部:

自《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以來,我局黨委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落實,在實際工作中始終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以幹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為原則,建立科學規範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營造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展環境,形成了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大幅度提高,現將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__年上半年,縣人民醫院公推公選副院長3人,選拔縣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縣第二人民醫院副院長分別各1人,在選拔的幹部中已取得本科學歷6人,大專學歷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認真學習《條例》精神,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加大對幹部的培養力度,努力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一)高度重視,深入學習。一是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局黨委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落實,把此項工作做為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推動我縣衞生事業的工作不斷前進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抓好。二是加強領導,認真學習。積極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黨員、機關幹部和黨的__大精神為指導,通過集中學習、專題討論等形式,認真學習《條例》精神,深刻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堅持全面把握《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切實增強了貫徹執行的自覺性。

(二)建立健全機制,強化監督管理。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為了保證提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純潔性、嚴肅性,我局首先圍繞選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幹部選拔任用公示制》,認真落實了羣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進一步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我局不斷強化選拔任用幹部監督機制,加強了對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監督,有效的防止了違反選拔任用幹部原則、程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真正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風、嚴格的紀律,把人選準用好。

(三)堅持選拔任用程序,擇優充實衞生系統領導幹部隊伍。一是強化程序意識。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條例》的要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制定了嚴格的選拔任用程序,一絲不苟的執行空崗預告、民主推薦、民主評測、民主評議和考察預告、任前公示、黨組票決等工作程序,並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堅持羣眾路線與組織考察並舉的原則,注意全面考察幹部的德、能、勤、績,做到了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二是拓寬選拔幹部渠道。為充實衞生系統領導幹部隊伍,拓寬幹部選拔的範圍和途徑,採取了公開招考的方式,面向全縣衞生系統提供職位廣納人才。與此同時,嚴把“入口關”,對報名條件進行嚴格的規定,對筆試合格者還進行嚴格的政治審查,確保招錄德才兼備的人才壯大衞生系統領導幹部隊伍。08來,通過公推公選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選人,任命人,為更多優秀年輕人才脱穎而出提供條件,有力的充實了醫療衞生單位領導隊伍力量。

(四)加大培養力度,全面加強機關建設。一是注重培養,營造良好環境。我局領導班子在不斷加強自身建設的同時,全面落實《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高度重視對幹部的培養工作,注意提高領導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積極鼓勵各級幹部參加省、市、縣培訓,__年,就派出名幹部參加由省、市、縣舉辦各類專題研究班、培訓班,選派名同志參加全縣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二是加強機關建設。在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的基礎上,我局突出以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三型”機關為統領,以樹立新的學習觀念為先導,弘揚求真務實、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斷提高幹部隊伍的説、寫、組織、協調的能力,努力建設朝氣蓬勃、奮發有為、開拓創新、勤學善思、務實高效、追求卓越、廉潔奉公的機關幹部隊伍,全面增強了我局機關的凝聚力、創造力、競爭力和戰鬥力,在機關中形成人心思進,求真務實的良好作風,促進了機關建設不斷向前發展,為機關整體素質的提升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保障,推動我縣衞生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創造新業績。

篇3: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20_年7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實施,省、市委組織部又相繼制定了各項配套制度和措施。我縣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認真落實省委提出的“十用十不用”的要求,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各項配套制度和措施,以提高素質、優化結構、改進作風、增強活力為重點,着力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與時俱進、奮發有為,執政為民、堅強有力,結構合理、朝氣蓬勃的領導班子,為實現__新跨越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開展幹部選拔作用工作檢查的通知》(廣組通〔20_〕48號)的要求,認真對貫徹幹部工作各項制度、幹部工作創新、建立幹部監督工作長效機制等情況進行了自查。

一、認真學習幹部制度,領會精神實質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相繼頒佈後,我縣及時進行了傳達,有的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提出了具體貫徹意見,還專門向各單位和領導幹部印發了700冊《條例》。縣委中心學習組對《條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進行了專題學習;縣委組織部在內部職工中進行了集中學習培訓,逐條逐款進行了解讀,把條款熟記於心;對全縣學習貫徹《條例》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見,並派出輔導員對鄉鎮、縣級機關的學習進行輔導,同時跟蹤檢查學習情況;在縣電視台舉辦了4期《幹部任用條例》專題講座;與縣紀委共同舉辦了黨內法規、知識競賽,聲勢大、效果好,在全縣掀起了學習黨內法規、知識的熱潮。通過廣泛深入學習宣傳,讓幹部制度入腦入心,使全縣幹部尤其是縣委領導和組織部門幹部牢固樹立了幹部制度意識,領會幹部制度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內涵,按制度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二、以制度為準繩,以科學民主的機制選拔任用幹部

在幹部工作中,我們嚴格按《幹部任用條例》及各項配套制度和措施選拔任用幹部,執行了六項基本條件和七項任職資格,嚴格履行了民主推薦、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聯合考察、個別醖釀和書記辦公會醖釀相結合、常委會討論決定、任前公示、任職的程序,遵守了幹部任用“四個絕不允許”、“六個不準”的十條禁令,做到了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我們不斷擴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增強幹部工作透明度,把民主貫穿於始終,落實在幹部選拔任用的各個環節,傾聽民聲,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充分調動了廣大幹部羣眾參與幹部選任的積極性,在幹部工作中讓羣眾真正享有“四權”,體現羣眾意見和意願,有效地克服了以前選人用人上的神祕色彩和封閉化運作,實現了選人用人上的開放和內容上的民主,體現了選人用人上的公道正派。

1、嚴格任職資格條件,選最優秀的人。我們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中堅持按德才標準選人,把政治立場堅定、文化水平高、組織協調能力強、實績突出的幹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上來,形成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領導集體;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堅決不予任用,杜絕依關係親疏、個人好惡作為評判標準選拔人才,有力的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如鄉鎮企業局趙清學同志年齡超過了提拔年齡界限,查證屬實,不予提拔;再如在檢察院班子配備中,確認縣檢察院尹代勇同志文化程度不符合要求,沒有任用。

2、民主推薦,選羣眾最信賴的人。充分相信羣眾,充分依靠羣眾,認真落實羣眾公認原則。根據《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於近期對民主推薦領導幹部工作程序進行了完善,出台了《規範民主推薦幹部工作程序》等文件,公開了選拔任用幹部工作流程。在推薦環節,堅持了署名推薦,基本杜絕電話、口頭推薦人選的情況,把提名權真正交給羣眾,進行民主推薦,選出羣眾最信賴的領導幹部。

3、科學考察,準確識人。在考察中實行聯合考察制度,如聯合縣人大常委會對由其任命的縣級各局局長,聯合縣委zd委對公、檢、法、司系統擬提拔的幹部,聯合縣委宣傳部對教育、衞生系統擬提拔的幹部進行了考察,尤其是在每一次幹部考察中都聯合縣紀委(監察局)對幹部廉政情況進行考察,對幹部進行多角度、廣範圍、深層次的考察和全面準確地評價,由縣紀委(監察局)作出廉政鑑定,鑑定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任用,防止和減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誤。實行考察預告制和考察結果反饋制,在考察前,把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考察時間、考察內容、考察組成員名單、聯繫電話和意見反饋地點等有關情況,通過在考察單位傳閲、在政務公開欄張貼、開會等方式進行了預告。考察結束後,考察組把考察對象的主要德才表現、主要不足和缺點等反饋給單位黨組(黨委),部分地反饋給本人。實行差額考察制度,在20_年縣級機關換屆時,考察對象人數超過擬任職人數40%以上,拓寬了選人範圍,更有利於選拔到優秀人才。實行考察責任制,考察組對考察工作負責,賦予了考察人員權力,也明確了責任,提出了考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了責任追究辦法,使考察人員在考察中有調查瞭解情況的足夠空間,同時又給考察人員念“緊箍咒”,防止考察人員為所欲為。根據職位特點,合理制定考察方案,綜合運用個別談話、發放徵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閲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廣泛深入地瞭解,科學分析各方面情況,全面、客觀、準確識人,掌握第一手材料。考察組寫出署名的書面考察材料,並向組織部彙報,提出任免建議。嚴格執行離任審計制度,將審計作為考察的一項重要內容,委託縣審計局無一例外地對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考察對象尤其是黨政“一把手”進行了離任審計。去年以來,對30餘名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論沒有問題方納入幹部任用建議方案。

4、充分醖釀,民主決策。根據考察情況、考察組的建議和擬任職位特點,由組織部部務會討論確定幹部任用建議方案,提交書記辦公會研究,最終確定幹部任免初步方案;在縣委常委會召開前,把幹部任免初步方案提供給縣委常委,充分醖釀;在常委會上,與會常委和列席人員充分發表意見,最後由常委無記名投票表決,形成幹部任免決定,或提出推薦、提名意見,或上報審批。杜絕了以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書記辦公會研究、常委圈閲代替常委會研究決定幹部任用,在幹部討論決定環節真正實現了民主。如在20_年12月的常委會上,與會人員認為擬提任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衞大隊大隊長的杜躍斌有經濟問題,羣眾意見較大,最終不予提拔。

5、廣泛公示,接受羣眾監督。對提拔的和由非實職轉任實職的科級幹部在討論決定後,下發任職文件前,通過黨政網、縣電視台、擬任免對象所在單位、人員流動量大的公共場所等媒介和場合進行了七天以上的公示。在公示期間,認真受理了幹部羣眾的信訪,以不放過任何一件信訪案件的態度,對反映出的問題深入調查核實。對一些組織部不能獨立調查的問題,組織部還與縣紀委(監察局)組成了聯合調查組進行核查,查準、查實。待查得水落石出,確認所反映的問題查無實據或不足以影響任用的,方辦理任職、提名或推薦手續;查證屬實,影響幹部任用的,暫緩或不辦理任職、提名、推薦手續。如對反映檢察院黃波有經濟問題的信訪件進行調查,認定基本屬實,不予任用;對反映教育局楊金有作風問題信訪件進行了調查,認定言過其實,該同志存在開玩笑較為隨意,不分場合、不分對象,不影響任職,對其進行了誡勉談話,予以任用;對反映大兩鄉杜躍斌缺乏工作藝術,打罵幹部的信訪件進行了調查,認定是捏造事實,屬虛假舉報,正常任用。

6、誡勉談話,崗前培訓。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提名或推薦手續。任職後,由縣紀委(監察局)、組織部聯合對任用的幹部進行誡勉談話,打好“預防針”,提高“免疫力”。對新任科級幹部全部進行了為期1周的培訓,豐富領導知識,提升領導能力。

7、嚴肅工作紀律,報告幹部任用重大事項。嚴肅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認真堅持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秉公辦事,不存在臨時動議、突擊提拔和擅自破格提拔、越級提拔、提拔受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幹部的情況。按照在非換屆期間一次性調整幹部數量較大,調整幹部超過30人的,上報審批同意後討論任免的規定,在20_年12月,因空缺領導職位較多,工作需要,一次性擬調整幹部超過30人,達44人,請示市委組織部同意後方討論決定任用。

三、開闢綠色通道,公開選拔優秀人才充實領導班子

為促使優秀人才脱穎而出,__縣拓寬選人視野,開闢綠色通道,大力推行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繼2001年公選後,20_年又公選了3名科級領導幹部,20_年再次公選了6名科級領導幹部;在黨政機關內部,實行競爭上崗制度,對非經競爭上崗上報的擬任中層幹部,不予任用。在公開選拔幹部工作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不事先內定人選;打破身份和地域限制,廣納賢才,唯才是舉;嚴格按公選政策規定和工作方案開展公選工作,不弄虛作假;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避免以分取人和高分低能。通過公開選拔,吸納了優秀人才充實領導幹部隊伍,增強了領導班子的活力。

四、突出實績,選拔事業型幹部

我們在幹部選拔中,在考察德才的基礎上,把實績作為幹部選拔任用中至關重要的取捨標準,堅持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形成有為才會有位的用人導向。把那些心繫羣眾、事業心強、撲下身子幹工作,上級下達任務完成好,為羣眾做實事、做好事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幹部崗位上來,提供更廣闊的舞台;讓那些忘記羣眾、名利心重、浮在水面漂流的彙報型、號召型、安於現狀、長期不在狀態、跑官要官型幹部讓位失位,沒有立足之地,混不下去。

為此,我們建立並實施了幹部實績考評制度。結合平常工作檢查和年度考核,設定實績考評指標,對幹部實績一併考評,進行定性、定量分析評價,把確認的實績納入幹部實績檔案。在評先評優工作、尤其是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把實績作為一項硬條件,比功勞,比實績,在同等條件下,對勞苦功高的幹部優先評先評優和提拔使用。對實績不突出,羣眾反映較差的幹部,進行誡勉談話,給半年的察看期,仍然毫無起色或起色不大的幹部作降職、轉任非實職、轉任非重要職務處理。

實績考評制度的實行,有效地增強了幹部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工作危機感、緊迫感,激勵幹部奮發圖強,腳踏實地做工作,認認真真幹事業。

五、圍繞產業選幹部,選好乾部促發展

__縣本屆縣委、政府確立了經濟發展的十大支柱產業。這些支柱產業對於拉動__經濟增長,促進全縣經濟跨越式發展意義十分重大。我們積極探索,大膽實踐,提出了圍繞產業選幹部的工作思路,在用幹部配班子時,把是否有利於產業發展作為決策的一個重要標準,着力建設一支開拓創新,適應產業建設需要,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素質高、能力強的幹部隊伍,為全縣的產業發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

1、給“舞台”。有為還需有位。在不突破編制和職數的前提下,明確了產業發展縣級主管部門和產業發展重點鄉鎮的部分職位專門用來選拔適應產業發展的幹部,做到專業對口,人崗相宜,並且規定這些職位原則上不得安排非專業幹部。如在縣企業工委、鄉鎮企業局、農業局(茶葉辦)、畜牧局、水利局、經貿局等縣級部門和東河鎮、嘉川鎮、普濟鎮、九龍鄉、龍鳳鄉等鄉鎮明確了領導職位用來選拔專業幹部,讓專業人才有位,有施展才華的空間。

2、修訂任職資格條件。我們認為產業發展與市場緊密相聯,要把產業做大做強,就必須把產業當作企業來經營,走市場化運作之路,幹部的專業知識、市場營銷知識和經營管理能力尤為重要。因此,對每一個專業職位,除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外,還結合產業發展需要和職位特點,制定了科學合理的任職資格條件,除了與其他職位共同的德才要求外,重點突出了專業知識、市場營銷知識和經營管理能力要求,並修訂了職位説明書,對不具備以上資格條件的不予任用。

3、不拘一格選拔幹部。堅持“英雄不問出處”的觀點,不拘一格選拔幹部。認真落實“兩個面向”,面向縣內,盤活現有幹部存量,尤其是注重從經濟工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選拔幹部;面向縣外,積極建設人才流入窪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招才引智,廣納賢才。去年縣級機關換屆期間, 從縣外引進3名專業人才擔任林業局、物價局、糧食局等局的正副局長,引進20餘名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科級和股級幹部。

4、放手使用幹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對幹部不吹毛求疵,用辨證的觀點、發展的眼光看待幹部的優點和不足,信任幹部,重視幹部,放手使用幹部。按照產業發展對幹部的要求,深入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健全公開招考、招聘、競爭上崗等制度,給有利於產業建設的幹部施展才華的廣闊舞台,把產業幹部選拔到重要崗位上,甚至是黨政“一把手”崗位上挑大樑,擔重任,推動產業發展。在去年的縣級機關換屆和部分鄉鎮班子調整中,選拔20餘名善謀發展、能抓產業建設的幹部到產業發展縣級主管機關和重點鄉鎮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其中任“一把手”的有4名。

5、以人為本,激發幹部投身產業建設的熱情。一是用具有挑戰性的事業吸引人。讓有利於產業建設的幹部任實職,握實權,能夠支配產業建設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讓其在工作中實現人生的價值。二是用適當的待遇慰勞人。探索建立收益柔性分配機制,允許幹部尤其是企業幹部、專業技術型幹部以知識、技術、能力為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積極鼓勵和支持黨政幹部、企事業單位幹部辭職創辦、領辦產業項目;設立產業發展貢獻獎,逐步制定科學的獎勵辦法,對在產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予以重獎;解決產業幹部在住房、就醫、家屬工作、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後顧之憂。三是用濃烈的感情温暖人。建立了縣級領導幹部聯繫幹部和產業制度,注重交流溝通,加強感情聯絡,瞭解掌握工作在產業建設一線的幹部所想、所盼、所需,及時疏導思想上的困惑,妥善解決工作上的難題。

6、在產業建設中大力培養幹部。圍繞產業建設,以提高經營管理能力為重點,採取把專家請進來,把幹部送出去,輪崗交流等多種形式,加大幹部教育培養力度,優化WTO、經濟管理、法律、計算機網絡等知識,提升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管理項目的能力,着力培養一批懂經濟、善管理的幹部,成為產業建設的主力軍。去年以來,邀請省內法律、煤炭、水泥、化工、畜牧、林業、旅遊業等方面的專家對350餘名幹部進行了培訓,送到縣外參加培訓的幹部有90餘名,縣內輪訓產業幹部180餘人。挑選素質好、有產業發展經驗和培養前途的幹部到縣外掛職鍛鍊。今年選派4名幹部分別到省內大型企業和市級機關掛職鍛鍊,學習先進的觀念和管理經驗。積極組織幹部參與經貿洽談會。今年組織茶葉重點鄉鎮負責人和茶葉骨幹企業經營者赴成都參與經貿洽談會,拓展__茶葉市場。

圍繞產業選幹部,選好乾部抓產業。我縣通過有益的探索,營造出有利於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熟悉市場經濟規律、善於經營管理的幹部脱穎而出的用人環境,初步形成了一支門類相對齊全、素質較高、結構基本合理的產業發展幹部隊伍,有力地推動全縣產業蓬勃發展。

六、優化結構、優勢互補,增強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

我們把着力優化幹部結構,實現優勢互補,增強領導班子的整體功能,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的切入點。

一是青年幹部和中年幹部合理搭配,切實優化領導班子的年齡結構。一方面,敢於並善於起用年輕幹部,委以重任;另一方面,在班子中適當配備年富力強的中年幹部,充分發揮傳幫帶作用,為班子把脈掌舵。去年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級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明確規定了黨政“一把手”年齡一般控制在40週歲左右,縣級機關繼任的行政“一把手”,男性年齡不超過50週歲,女性不超過48週歲;縣級機關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過45週歲,女性“一把手”不超過40週歲;鄉鎮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過40週歲,女性“一把手”不超過38週歲。在縣級機關繼任副職,男性不超過48週歲,女性不超過46週歲;新提拔的副職,男性不超過43週歲,女性不超過41週歲。鄉鎮新提拔的副職,男性不超過40同歲,女性不超過38週歲。嚴格執行到齡不提名制度。

二是重視幹部的專業特長,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的專業知識結構。在幹部選拔時,在考察中加大對文化水平、業務知識和專業特長的綜合評估,按照單位職能、工作性質、崗位目標要求來選配專業知識特點、能力素質類型與崗位相匹配的幹部;在領導班子組成上,充分考慮各成員間知識、專業合理搭配,彙集各方面人才。規定了新提拔的黨政“一把手”年齡在30歲以下的必須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新提拔的副科級領導幹部必須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三是注重班子成員的心理素質和性格特點,逐步優化領導班子的心理素質和個性氣質結構。以往對班子內部產生矛盾,鬧不團結或班子軟弱渙散、缺乏戰鬥力尋找原因時,更多地歸結為工作方法、思想覺悟等到問題,而忽視了班子成員個性氣質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不同的個體組成了領導班子集體,自20_年機關換屆開始,充分了解掌握幹部的個性氣質特點,力求根據領導職位的性質、職責特點選擇具有與之相適應的個性氣質的幹部;同時,力求在班子搭配上達到剛柔相濟,個性氣質相融互補,有利於成員合作共事,維護領導集體的整體性、一致性。

七、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幹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1、推薦幹部民主化進程有差距。注重組織推薦和領導幹部個人推薦,對羣眾推薦和個人自薦宣傳不夠,推薦環節民主意識不很強。通過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民主推薦程序來規範幹部推薦工作。

2、有時考察幹部不夠深入細緻。表現在考察人員在考察工作中有時測評面、談話面不夠寬,瞭解情況不全面、不深入、不細緻,對考察對象的情況掌握不夠準確,考察材料空洞不具體。通過嚴格實行考察責任制、聯合考察、加強考察業務培訓等措施來改進考察工作,力求考準、考實。

3、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還未完全消化。我縣領導幹部職位呈現絕對空缺,相對超配的特點,全縣有空缺職位33個,其中縣級機關18個,鄉鎮15個;超配職數11個,全部在鄉鎮。超職數配備幹部的原因在於,為了加強對年輕幹部的教育培養,從縣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選派了18名幹部到有利於運用其專業知識、發揮其特長的鄉鎮任職。對此,我縣從嚴控制領導幹部職數,已經在以前的幹部微調中消化了7人,另11人計劃在今年底幹部微調時,通過轉任消化。

4、個別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和個別公務員經商辦企業。縣企工委副書記何達兼任縣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縣農工委姚國華開辦鞋業公司,縣委辦吳長英停薪留職在成都經商。我縣認真實行政企分開,已免去何達縣企工委副書記職務,姚國華、吳長英二同志已辭去公職。

5、“凡進必考”原則堅持不夠好。20_年以來,我縣從企事業單位未經考試調入黨羣口的幹部有58人,參加全省組織的不符合“凡進必考”原則進入公務員隊伍人員考試,最終錄用為黨的機關工作者的有37名。對於另外21名幹部採取以下措施分流:一是回原單位;二是安排到其他事業單位;三是轉為工勤編制。我縣以此次清理不符合“凡進必考”原則進入公務員隊伍人員為契機,嚴把公務員隊伍入口,堅持“凡進必考”原則,選拔優秀人才充實黨政幹部隊伍。

八、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幹部監督管理

1、認真堅持幹部監督工作督查制度。選聘了13名黨性觀念強、作風正派、熟悉黨務工作的在職科級領導幹部和離退休幹部為幹部監督工作督查員,加強聯繫和溝通,充分聽取他們對幹部選拔任用、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高幹部工作水平和質量。

2、認真堅持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一個季度與紀檢、監察、審計、人事、信訪等部門召開座談會,分析幹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幹部任用工作監督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使紀律檢查監督、經濟責任監督、羣眾監督與組織監督緊密結合,進一步增強幹部監督工作合力。

3、建立擬提拔幹部工作實績公示制度。黨政網上、擬提拔幹部所在單位對擬提拔幹部進行實績公示,把公示 情況作為幹部任前公示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拓展公示內容,擴大羣眾知曉面。

4、建立了班子建設季報制度和談話制度。鄉鎮黨委、縣級各部門黨組(黨委)每季度書面彙報重點工作和亮點蕘,尤其如實報告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並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對有較嚴重問題的領導班子,組織部專門同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和有關責任人談話,督促抓好整改。

5、健全領導幹部隊伍內部相互監督機制。認真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屬重大決策必經集體討論,由個人或少數人説了算;嚴格黨內民主生活。

6、健全乾部監督管理的羣眾參與機制。嚴格選拔領導幹部民主推薦制度,認真堅持民主測評和民意調查制度,完善領導幹部信訪、舉報制度,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幹部監督管理。

中共__縣委組織部20_年8月30日

篇4: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20__年,我局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貫徹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強化對選拔任用幹部的監督管理,在科級幹部任用和調整中,嚴格實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公開公示、組織考察、集體研究、任前談話等項程序和要求,切實把好選人用人關,有效地提高了選人用人質量,推動了幹部監督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20__年,我局今年提拔副處級幹部1名,正科級幹部2名,副科級幹部1名,都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規定,做到條件符合,程序規範,基本形成了一個以羣眾公認為基礎、以德才表現為準則、以工作實績為尺度、以幹事創業為導向的幹部選任機制。

一、堅持標準,嚴格程序,確保質量

在幹部選任工作中,我局始終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健全機制,擴大民主,把《條例》精神貫穿到幹部選任工作全過程,取得了較好效果。

一是堅持標準和原則,把好素質關。我局遵照《條例》要求,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政治標準;突出以績取人,注重羣眾公認;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賢。通過競爭上崗、民主推薦等選拔方式,打破論資排輩的用人傳統。真正做到不遷就、不照顧,不拘一格選拔人才,讓有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為。同時,注重導向性選人用人,把選拔幹部的過程,變成激勵幹部幹事業、創業績、促發展的過程。

二是堅持充分發揚民主,把好推薦關。我局把競爭上崗、民主推薦作為選拔任用幹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礎環節,十分注意聽取羣眾意見,嚴格執行有關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幹部,都堅持採取競爭上崗、民主推薦、民主評議和個別座談等多種形式,儘量擴大羣眾的參與程度。民主推薦過程中,堅持“以發展衡量實績、憑實績任用幹部”的原則,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業務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羣眾信得過的幹部推薦上來,營造唯才是舉的用人環境,樹立了重政績、重公論的用人導向。

三是堅持客觀公正地評價幹部,把好考察關。認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過好識人關。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確定考察時間;其次是認真組織考察組;再次是不斷改進考察方法,提高識人察人的準確性,除把幹部的黨性原則、思想品質、廉潔自律、開拓創新精神、組織領導能力和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作為考察的主要內容外,還把了解幹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況作為考察內容之一,全面瞭解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採用個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關,為黨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結論,考察結果由黨組會討論決定。

四是堅持集體討論決定,把好討論決定關。討論決定幹部任免,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的意見,我局都認真堅持了“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原則。局黨組按照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不搞個人説了算,不臨時動議,嚴格按《條例》辦事,做到“五個不上會”,即沒有經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不上會,沒有經過人事部門考察瞭解的不上會,班子成員有不同意見的不上會,對反映有問題沒查清的不上會,沒有徵求局紀檢組意見的不上會。黨組會上逐一介紹擬任免對象的提名、推薦、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況,每位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反覆討論,個個表態,最後形成任免決定。

五是堅持羣眾監督,把好公示關。認真做好乾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的最後一道關口。我局擬提拔的幹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務公開欄上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的監督。公示期間,設立了值班人員和電話,隨時接待幹部羣眾反應情況。

二、強化監督,完善機制,築牢防線

選人用人工作中的監督,就是要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廉政準則》,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的監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範、事中約束、事後懲戒相補充的監督機制。 強化民主推薦關的監督;強化組織考察關的監督;強化幹部任免關的監督;強化幹部公示關的監督;強化幹部試用期的監督。通過監督,進一步擴大羣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選擇權,用制度和機制遏制“潛規則”,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為選賢任能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

二是堅持執行領導幹部談話制度,把談話細化為工作談話、任免談話、警示談話和誡勉談話。我局每次對幹部做出任免調整後,都由黨組書記與調整的幹部進行任前談話。平時如發現個別幹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問題,則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談話。

三是堅持領導幹部定期培訓制度,通過安排領導幹部參加有關公務員道德、幹部政德修養、廉政教育、審計文化等內容的培訓,使領導幹部始終牢記權力是人民給的,必須站在為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服務的高度,正確對待職務升降和職位調整,正確地行使用人權力,常懷律己之心,常修從政之道,從思想上構築堅固的黨規黨紀防線,防微杜漸,增強自制力,築牢防腐防變之牆,在幹部任用工作中,我們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還存在着對《條例》學習、掌握還不夠透徹,配套機制不夠健全,選拔範圍過窄等問題。今後,我們將按照《條例》的總體要求,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抓重點、抓關鍵,切實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符合審計發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機制。

篇5: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按照市委組織部《關於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集中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們組織了認真地自查工作。從自查情況看,20_年以來,我局在選人用人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開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活動,規範領導幹部用權行為,努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羣眾信得過的幹部選拔到相應領導工作崗位上,從而優化了幹部隊伍結構,激發了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加強了水利幹部隊伍建設。

一、基本情況

㈠20_年以來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

20_年1月以來,我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條例》主要對局機關處室和部分基層單位空缺領導崗位進行了任免,共推薦和任免12名科級幹部,其中正科級領導幹部4名、副科級領導幹部6名、正科級組織員1名、副主任科員1名(具體情況見《20_年1月以來黨組提拔任用幹部情況統計表》)。這12名科級幹部經過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經局黨組研究決定任命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㈡20_年以來開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情況

20_年以來,我們按照預防、監督、查處並重的原則,不斷強化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經常性督促檢查,大力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努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1、認真學習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一是堅持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開展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學習,突出新進領導班子成員、主要領導和組織人事幹部這個重點,重點學習《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幹部選拔任用四項監督制度、中紀委中組部《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全市《貫徹〈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等內容,要求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人事工作的領導及人事處負責人認真學習《條例》,掌握幹部選拔任用的原則、條件、程序、紀律、監督等內容。二是召開領導班子貫徹《廉政準則》和《幹部四項監督制度》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幹部正確對待個人進退留轉,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尤其是換屆工作紀律。三是通過學習調研、中層科級幹部交流問卷調查、等形式,提高幹部羣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法規的知曉率,達到領導班子成員掌握《條例》、人事幹部精通《條例》、廣大幹部羣眾瞭解《條例》的目的。

2、堅持選拔任用幹部的基本條件和資格。局黨組堅持以職位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全面選拔科級幹部。一方面以基本條件為標準選用幹部。局黨組在選拔任用幹部過程中,嚴格按照程序,嚴把基本條件關,在反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符合機關和基層單位工作特點的幹部配備考核方案和任職條件。另一方面嚴格把握任職資格,根據《條例》的要求,對新提拔的幹部依據基本條件,審查任職資格,把基本條件符合、資格合格的幹部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3、認真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堅持選拔任用程序,擇優充實局機關處室和基層領導幹部隊伍。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嚴格按照《條例》的程序進行。

⑴局黨組根據現有職位空缺情況成立考核領導小組。⑵組織召開民主推薦會,宣佈幹部配備考核方案,發放民主推薦表。⑶個別談話推薦。根據單位在職人數情況,確定60%人員談話推薦。⑷考核小組彙總民主推薦情況,並向主管領導彙報民主推薦結果。⑸召開黨組會,由考核組反饋民主推薦情況,局黨組根據民主推薦結果確定考察對象。⑹確定考核對象後,由全體幹部職工參加民主測評。⑺確定考核對象後個別談話,談話範圍為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和部分職工。⑻考察,通過考察預告、考察報告,向局黨組實事求是地彙報考察對象全面情況。⑼局黨組研究決定後,對擬提拔任職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辦理任職手續。⑽任職前談話,由黨組書記提出遵守廉政規定和上任具體要求。

4、落實選拔任用幹部備案管理、交流、迴避和免職等制度。堅持備案管理,任免文簽發後由局黨組在一週內報市委組織部和人事局備案。同時建立健全乾部考察的實施情況、談話記錄、民主推薦表、民主測評表、考察報告、任免等資料的備案管理,做好選拔任用幹部備案管理工作。同時堅持建立健全乾部任免文書檔案,加強幹部任免文書檔案管理。

5、加強配套制度建設。為加強局系統黨政領導幹部任用工作和抓好黨政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了《黨組工作制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制度》、《幹部日常監督管理制度》、《一般幹部末尾淘汰制度》、《幹部輪崗交流制度》、《幹部退休制度》、《局屬各單位和機關各處室負責同志請假制度》、《機關幹部考勤制度》等9項制度,還制定了局黨組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實施細則、《_市水利局黨組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圖》和《局黨組關於加強和改進幹部管理工作的意見》,從源頭上加強預防,加強幹部工作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不斷規範領導幹部的行為,規範選拔任用幹部工作。

6、營造健康向上的用人環境。為防止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不正之風的發生和防止、杜絕幹部帶病上崗、帶病提職,保證任命幹部工作順利進行和任命的幹部質量,我們認真貫徹落實中組部11條措施、《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和市委組織部關於組工幹部十嚴禁的紀律要求,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一是強化學習宣傳,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防止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違反幹部人事工作紀律的行為發生。二是規範操作,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局紀檢組、監察室、人事處認真履行職責,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有效防止和嚴格杜絕違規操作。三是嚴肅組織紀律,堅決防止和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建立任免期間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拓寬羣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及時瞭解掌握幹部思想動態,防止違規違紀用人和 帶病提拔,防止搞不正之風的人進入領導幹部隊伍。

7、遵守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和組織人事紀律。局領導班子堅持在選拔黨政領導幹部之前集中組織學習一次《條例》和有關規定,進一步掌握選拔任用幹部的原則、標準、程序,明確工作紀律。對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堅持原則,堅持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集體討論決定。考察幹部客觀公正,全面瞭解幹部的真實情況;提交黨組會議討論任用的幹部人選,必須經過組織考察,嚴禁臨時動議決定幹部任免;幹部的任免,由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幹部的進退留轉,堅持個人服從組織;領導幹部個人推薦幹部人選,堅持出以公心;領導幹部和組織人事幹部堅持正確運用權力,廉潔自律,嚴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謀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賄賂;配備幹部嚴格遵守領導幹部職數,嚴禁突破職數、濫設職位提拔幹部;嚴格保守組織人事機密,嚴禁泄露醖釀討論幹部任免的情況,始終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

8、重視對羣眾反映選人用人問題和信訪舉報的調查處理工作。我局在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前,向各單位廣大幹部職工承諾,對幹部羣眾通過電話、來信、來訪等渠道的舉報,對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違反《條例》和幹部人事紀律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組織局紀檢組、監察室和人事處進行調查處理,做好羣眾舉報的受理工作。通過宣傳教育、發揮羣眾的監督職能等形式,加強選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沒有出現信訪舉報問題,保證了所選的幹部質量。

㈢20_年以來對基層單位貫徹落實《幹部任用條例》檢查情況

20_年以來,為進一步規範幹部管理工作,提高全局系統幹部管理水平,認真貫徹落實《中共_市水利局黨組關於加強和改進幹部管理工作的意見》,主要是把科級幹部的管理納入全局統一管理範圍,並結合各單位工作實際,作出了明確規定。

1、局黨組直接管理的幹部範圍。局機關科級以上幹部、局屬縣級事業單位科級以上幹部、局屬科級企事業單位科級幹部。

2、幹部管理的辦法和程序。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由局黨組負責,其他幹部的日常管理由各單位負責;聘任制幹部的日常管理,以本單位管理為主,並根據幹部管理對象進行分類管理。在幹部提拔使用管理中,蘭州灌溉試驗示範中心的科級幹部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提名,徵求主管局長意見,由局人事處按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進行考察,提交局黨組會研究任命。市水電勘測設計院科級幹部聘用期1-2年的,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按幹部聘用有關規定進行考察並研究聘用,報局人事處備案;聘用期3年以上(含3年)的科級幹部,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提名,徵求主管局長意見,與人事處共同考核後,由局黨組研究任命。市大砂溝電力提灌工程管理處科級幹部,按照《_市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蘭政發〔20_〕80號)規定,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提出科級幹部競爭上崗方案,徵求主管局長意見後,報局黨組研究同意,由局黨組任命。局機關中層科級幹部和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市中川上水綠化管理處、市灌溉試驗站、市水電物資公司、市水電安裝隊領導幹部的任免,由局黨組研究任命或聘用。

20_年以來,根據工作需要,局黨組對市灌溉試驗站科級單位領導班子進行了調整配備,對_灌溉試驗示範中心6名科級幹部進行了聘用,做到對本級管理的幹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幹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上報;對下級報來的幹部的任用,不符合規定的不審批,進一步理順了幹部管理體制,加強了幹部選任管理。

二、存在的問題

機關幹部年齡偏大、職務偏低的問題比較突出。針對機關幹部職工反映的這一強烈問題,局黨組自2017年以來,加強了機關科級幹部的調整工作,一批科員和副科級幹部走上了相應工作崗位,初步解決了這一問題。但後備幹部不足的問題越來越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在市委組織部的正確領導下,以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為根本目標,認真抓好乾部選拔任用法規的貫徹落實,不斷加大幹部監督管理工作力度,規範全局系統選拔任用工作行為。

㈠加強幹部的管理教育。進一步加強全局系統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管理,培養機關後備幹部,協助上級配好基層領導班子,加大幹部選拔任用法規的學習教育。抓好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各項規定和要求的落實,認真落實各類各項幹部政策,確保幹部隊伍建設有序、健康發展。

㈡繼續加強制度建設。在規範選人用人行為方面,為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完善幹部任前公示制、競爭上崗制、公開選拔制和公開推薦制;在完善幹部日常管理機制方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繼續實行談話誡勉制度、幹部動態考核制度和離任審計制度;在幹部隊伍建設方面,按照《條例》的規定,實行幹部公開選拔制和兼職制,幹部任期承諾制等;在加強組織人事自身約束方面,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幹部選拔任用責任,規範組織人事幹部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行為;在完善制度創新的基礎上,要求局系統黨員幹部加強對制度的學習和貫徹落實,做好組織人事的規範、科學、公正;在不準利用職權便利謀取私利方面,要求全體幹部從思想上提高認識,樹立依法定程序辦事,增強知法、懂法、守法的思想意識。

㈢抓好監督工作。突出對領導幹部的考核監督。為全面、客觀、公正地識別和選拔幹部,實行領導幹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制度;突出對領導幹部的羣眾監督機制。依靠羣眾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做好乾部監督工作。在具體工作中,我們本着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則,對羣眾來信來訪反映幹部工作、生活、經濟等方面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特別是對擬提拔公示幹部的舉報,由局紀檢組牽頭,查處報結,為局黨組提供用人決策依據,同時將調查處理結果回覆反映人,以充分調動羣眾參與幹部監督管理機制的積極性。

㈣繼續完善管理措施。實施談話誡勉,強化警示教育。為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建立談話誡勉制度,對既存在一定問題,但又不足以給予黨紀、政紀處理的幹部進行的超前提示和預警,從而達到教育、警示的目的。為了激勵先進,鞭策後進,增強處室和各單位領導幹部工作責任感,規定在組織考察、民主測評、動態考核及羣眾來信來訪等方面反映幹部在工作中出現失誤或者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幹部及時給予談話誡勉,同時對被誡勉對象進行六個月的跟蹤管理,並進行定期考核,對錶現較好的幹部,及時解除誡勉,不影響其提拔使用,對錶現確實有問題的幹部,將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按照《條例》的規定嚴格執行,並實行選拔任用幹部失誤追究制度,明確組織人事幹部在幹部推薦、考察、任用等各個環節所應負的責任。實行工作失誤追究制,規定幹部在做出錯誤決策造成嚴重後果的必須給予責任追究。

篇6: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根據區委組織部《關於開展20_年度幹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對20_年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總結,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_年,中心根據工作實際,無中層正職幹部及破格提拔幹部的選拔任用。

二、日常幹部選拔任用主要做法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中心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幹部任用條例》)精神,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斷加大對幹部的培養力度,切實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領導高度重視,加強學習貫徹。中心黨組高度重視《幹部任用條例》的貫徹落實,把此項工作做為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推動中心評審工作發展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抓好;並且積極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幹部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通過集中學習、專題討論等形式,認真學習《幹部任用條例》精神,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堅持全面把握《幹部任用條例》的內容和要求,切實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

(二)建立健全機制,強化監督管理。為保證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嚴肅性,中心以選好人、用好人為用人導向,認真落實羣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此外,中心還不斷強化選拔任用幹部監督機制,加強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有效防止了違反選拔任用幹部原則、程序和紀律的現象發生,從而進一步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監督工作,真正做到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風、嚴格的紀律把人選準用好。

(三)堅持選拔任用程序,擇優充實評審幹部隊伍。一是強化程序意識。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中心嚴格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要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執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工作程序,並堅持羣眾路線與組織考察並舉的原則,注意全面考察幹部的德、能、勤、績、廉,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二是創新選人用人措施。為充實評審幹部隊伍,拓寬幹部選拔的範圍和途徑,中心打破常規,選拔一些表現優秀、業績突出的企業人員任命為中層正、副級職務,為更多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提供條件,有力地充實了評審幹部隊伍。截至目前,已任命3名優秀企業人員為中層副級職務。

(四)加強對幹部隊伍的教育管理。中心領導不僅對科級幹部進行任免談話,同時還強化幹部日常管理,有針對性地進行工作談話、勤政廉政談話等,經常性提醒和防微杜漸,促使幹部不斷加強自身修養,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增強自我約束和主動接受監督的自覺性。

三、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中心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還存在着對《幹部任用條例》學習、掌握還不夠透徹,配套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今後,中心將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總體要求,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切實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符合評審工作發展需要的用人機制。一是改進和完善幹部考察的方法。根據不同職務的不同職責要求,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考察標準,積極探索拓展幹部考察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擴大羣眾的參與面,自覺接受羣眾監督,確保把人選準、用好。二是加大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工作的力度。通過制度創新、方法創新、手段創新,不斷提高公開選拔的科學化水平,全面推進中層幹部競爭上崗制度的形成和完善。

篇7: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報告

20__年,城管局黨組始終堅持按照《幹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做好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把握用人標準,規範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把握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

一、選拔任用科級幹部情況

20__年,城管局黨組科級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有序開展,全年共提拔任用科級幹部2人(全部為新任職),調整任用科級幹部7人。

在科級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能夠認真落實中組部《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一)嚴格程序,把好“五關”,防止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一是嚴把推薦關。把民主推薦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堅持投票推薦與個別談話推薦相結合,認真履行民主推薦程序,把好選拔任用幹部的提名關。凡提拔任用領導幹

部,均能按照有關職數配備、德才素質、任職條件等方面的要求,通過民主推薦和黨組會議確定考察對象,通過民主推薦選拔幹部,增加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嚴把考察關。認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過好識人關。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確定考察時間;其次是認真組織考察組,由副職領導任組長,人事工作的科級幹部為成員;再次是不斷改進考察方法,提高識人察人的準確性,除把幹部的黨性原則、思想品質、廉潔自律、開拓創新精神、組織領導能力和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作為考察的主要內容外,還把了解幹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況作為考察內容之一,全面瞭解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經考察後將擬任人選提交局黨組醖釀決定。

三是嚴把討論決定關。堅持集體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在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時,局黨組嚴格按照科級幹部職數的設定,並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堅持集體決策。在討論幹部任免時,由考察組詳細介紹對擬提拔幹部的考察情況,讓大家充分發表意見,努力創造與會人員各抒己見的條件和環境。

四是嚴把公示關。認真做好乾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的最後一道關口。局黨組擬提拔的幹部,任用前一律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的監督。公示期間,設立了值班人員和電話,隨時接待羣眾反應情況。

五是嚴把廉政關。與新任科級幹部簽訂了廉政承諾書。

(二)加強談話交流,做好乾部思想工作

堅持執行領導幹部談話制度,把談話細化為工作談話、任免談話、警示談話和誡勉談話。局黨組每次對幹部做出任免調整後,黨組成員均與調整的幹部進行任前談話。平時如發現個別幹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問題,則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談話。

二、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情況

注重學習與實踐相結合,制定學習計劃。在集中學習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理論中心組平台加強自學。針對選拔任用幹部環節集中學習《科級幹部職務任免工作程序》和《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兩次。

局黨組能夠按照《關於處級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親屬實行就業迴避制度的具體意見》對處級領導幹部、科級幹部的相關親屬避免安排到同一單位工作。

三、創新選人用人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情況

20__年,城管局黨組積極探索加強城管系統幹部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完善幹部管理機制,以求實創新精神深化選人用人機制。

城管局黨組為進一步規範各級幹部管理,健全完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加強科級幹部管理。加大科級幹部培訓、培養工作力度,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使優秀人才脱穎而出,激發年輕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嚴格

按照科級幹部選拔任用程序提拔使用年輕幹部。正確分析和運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結果,增強科學性和真實性。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是應進一步加大科級幹部培訓工作力度。城管局黨組選拔一批優秀年輕幹部到科級幹部崗位,系統的培訓力度還不夠。

二是應進一步完善城管系統幹部選拔任用管理機制,加大後備幹部培養選拔力度。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加大對《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等文件的學習、宣傳力度,強化工作措施,加快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儘快建立“能上能下、充滿生機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重點抓好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加強幹部培訓。圍繞提高素質能力,結合幹部不同需求,區分層次,加強培訓工作的針對性,着重提高領導幹部的知識水平、理論素養以及科學決策、駕馭全局、難題、開拓創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加強班子能力建設,強化新任職科級幹部和科級後備幹部培訓。

二是加大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力度,研究擬定關於加強科級後備幹部建設的相關意見,建立科級幹部後備人才庫。拓寬選人識才的視野,將高學歷、高素質的年輕優秀人才納入到科級後幹部備人才庫中,重點加強年輕幹部黨性修

養和實踐鍛鍊,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羣眾信得過的幹部選拔上來。把真抓實幹、敢於負責、鋭意進取,作風正派、清正廉潔、情趣健康的人才放到重要崗位加以培養和鍛鍊,使選拔出來的幹部組織放心、羣眾滿意。

嚴格按照《科級幹部職務任免程序》等文件精神,繼續做好科級幹部任免工作,嚴格把握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工作環節,確保參與人員的範圍,真正體現羣眾意願。加強對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健全完善制度,充分發揮羣眾的民主監督作用,從源頭上防止和克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