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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總結多篇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6.93K

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總結多篇

【第1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貫徹執行總結

一、以宣傳、學習作為貫徹《條例》工作的突破口,深刻認識貫徹《條例》的重要性,嚴格貫徹實施。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是我們搞好乾部工作的標準線,是幹部工作的基本依據和基本法規。宣傳、學習、貫徹好《條例》是我們廠黨委要求組織(人事)部門做好的一項重要工作。

宣傳好、學習好《條例》是貫徹好《條例》的前提和基礎,我們從實際出發,分兩步進行。第一方面是通過幹部羣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廠報《一線通》是我廠自辦的一份小報,每旬一期,首先我們抓住一線員工非常喜愛她的特點,對《條例》進行連載、解疑。其次通過在廠主頁設立專題的方式,建立網絡課堂,方便大家查詢和利用業餘時間自學。第三通過電視台對組織(人事)幹部進行學習貫徹《條例》專訪,來擴大《條例》的影響。第二方面是組織正規的學習和考核。首先我們通過組織專門會議,由相關領導進行講解和要求,充分體現貫徹《條例》的重要性。其次通過組織專題知識競賽、閉卷考試等形式來考核,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和組織人事幹部深入學習《條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這些工作,我們切實做到了讓領導幹部掌握《條例》,讓組織人事幹部精通《條例》,讓普通黨員幹部瞭解《條例》,讓廣大羣眾知道《條例》,為《條例》的順利貫徹執行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奠定良好了的基矗

胡錦濤同志在貫徹《條例》電視電話會議上,就《條例》頒佈的重要意義,曾做過精闢的論述。我們要求每一名幹部都要深刻認識貫徹《條例》的重要性。在《條例》的貫徹實施方面,堅持做到“四不”,即“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一是堅持《條例》規定的六條原則,從講政治、講黨性的高度,準確理解並始終遵循這些原則,以保證幹部工作的正確方向。二是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的六項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特別是要把政治標準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堅持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選拔任用幹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標準定取捨,按德才選賢能。三是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嚴格把好“六關”,即“推薦提名關、考察關、審查關、討論彙報關、任前公示關和失誤失察責任追究關”。四是嚴格遵守《條例》規定的十條紀律,增強政治觀念、組織觀念、法紀觀念,堅持公道正派。

二、以貫徹執行《條例》為原則,健全和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積極構建適合自身特點的幹部選拔任用的`完整制度體系。

《條例》中對幹部選拔任用有十二項制度,但對十二項制度大多隻是作了原則規定,這就需要我們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和具體情況,以《條例》為原則,繼續探索,積累經驗,逐步完善。

《條例》規定的十二項制度中,如任職前公示制、任職試用期制、幹部交流制度、幹部任職迴避制度等,我廠過去一直在執行,只是需要根據《條例》作進一步的修改、完善,但更多的制度還需要我們結合實際,研究制訂。一年來,我們先後根據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幹部辭職制度、幹部降職制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迴避制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組織(人事)部門與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等有關單位聯席會議制度。在堅持《條例》的大前提下,在健全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十二項制度的基礎上,我們進一步建立了公開選拔制度、競爭上崗制度、幹部考察預告制度、差額考察制度、黨委會討論與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以及幹部破格提拔使用的有關規定等等。基本建立健全了適合我廠幹部隊伍特點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完整制度體系。

今年以來,我廠成功進行了兩次副科級幹部競爭上崗的具體操作,通過競爭選拔出9名優秀的副科級幹部走上了領導崗位。公開選拔領導幹部,是一項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的改革措施。廠黨委要求,公開選拔工作既要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又要充分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為此,我們將在選拔工作中堅持以下幾點:一是堅持向社會公開。公開選拔的範圍、數量、條件、方法以及各階段工作的進展情況等,通過一定形式向全社會公開,增加透明度。同時,我們還公佈了監督電話,使整個選拔工作置於大家的監督之下。二是堅持逐輪篩選,好中選優。筆試、面試、考察各環節都是方案早出台、早公佈,做到先定原則後定人,真正體現平等競爭、公正競爭。三是堅持嚴格的工作紀律,加強監督,保證選拔工作的公正性。這兩次公開選拔工作,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我們在兩個方面有所創新。一是在考試內容和題型的設計上,更加註重針對領導幹部的要求和特點實際。如在筆試和麪試中,主要測試領導幹部平時掌握的必備知識,測試思維、應變、表達和處理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發覆習提綱,不引導應聘者去死啃書本。考出真水平,避免了高分低能現象。二是將在公開選拔工作中配套運用考察預告、瞭解幹部八小時以外情況、試用期制等近年改革的新成果。通過公平公正的選拔,確保了提拔人選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保證了提拔的能人盡其才、努力工作,落聘的心服口服、不揹包袱。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今後全廠幹部選拔任用上我們將逐步完善,進而全面推進各項制度的實施。

三、堅持以對黨和人民負責的態度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擴大民主監督的有效參與。

江澤民同志在2001年“七一”重要講話中提出,要認真落實羣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這為進一步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參與指明瞭方向。《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在幹部選拔任用的推薦、考察、醖釀、討論決定和監督等各個環節堅持了擴大民主的基本方向,進一步體現了擴大民主的要求。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是準確識別幹部,選準用好乾部,防止用人失察失誤的需要。我們的幹部,生活工作在羣眾之中,幹部的是非功過,羣眾看得最清楚。只有通過羣眾的廣泛參與,在幹部工作中傾聽民聲,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才能選拔出黨和人民滿意的幹部。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是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的需要。使那些拉關係、走後門的人,在民主的光照下暴露無疑。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密切黨同人民羣眾聯繫的需要。在幹部工作中走羣眾路線,把那些人民羣眾滿意和擁護的幹部選拔上來,就是對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最大維護,就能夠取得人民羣眾的信任和支持。我們學習貫徹《幹部選拔任用條例》,必須深刻認識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在幹部工作中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為了靠實幹部選拔任用程序,避免出現走過場的現象出現,我們堅持在幹部討論決定中嚴格履行程序,黨委討論決定幹部任用,必須保證與會人員有足夠的時間聽取情況介紹,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充分討論,改變舉手表決的老辦法,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這樣真正做到了討論幹部由集體作出決定。這些規定是黨委委員的民主權力得到了充分發揮,增強了班子成員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責任感和參與意識。有的委員説,這樣改革幹部選拔任用程序,我們才真正的感到手中的權利實實在在,也感到自身責任的重大。

四、以對幹部負責、對人民羣眾的利益負責的態度,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做好後備幹部的教育監督工作。

長期以來,我廠黨委十分重視對後備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我們認為,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後備幹部隊伍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基礎,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確定後備幹部工作中,一是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以六項基本條件為依據,把好後備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關。從關鍵崗位、知識層次高、實踐經驗較豐富的、優秀的年輕幹部中確定後備幹部,要注意達到選擇面大,視野寬廣的要求。二是注意完善結構,選拔後備幹部要綜合考慮年齡結構、知識、專業、經歷、氣質方面的諸多因素,注意今後提拔使用時,能否與班子其他成員形成優勢互補、性格氣質相容、通力協作的領導集體。

在後備幹部確定以後,我們重點考慮對後備幹部的教育和培養。現在有的幹部感覺自己是後備了,對自己的要求卻放鬆了,如果自己不警惕,組織上又不及時教育和監督,聽之任之,就很容易出問題,甚至出大問題,其結果必然是害了幹部。因此,加強幹部教育培養工作,是關心愛護幹部的重要措施,對幹部進行經常性地提醒和防微杜漸,是對幹部最大的關心、最好的保護和最真誠的幫助。《條例》對後備幹部的培訓作了明確規定。因此,對領導幹部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促使他們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實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勵”,增強自我約束和主動接受監督的自覺性,是我們組織(人事)部門的責任和義務。條例頒佈一年來,我廠本着培訓形式要多樣化的原則,對後備幹部進行了多方面的教育,如舉辦網絡專題培訓班,系統學習了《經營管理者管理理念與技巧》的相關視頻講座21個課時。通過學習《慕綏新的悲劇與自白》等典型案件進行警示教育、選送幹部進黨校和行政學院學習等等。同時,對教育培訓過程中發現的工程大隊好班子,後備幹部輪崗鍛鍊等好做法、好經驗,作為培訓教材進行了大張旗鼓地宣傳。通過教育培訓,確保了後備幹部隊伍的素質,也保證了貫徹執行條例的順利進行。

以上是我廠在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過程中的一些做法和幾點體會,不足之處敬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第2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總結

市委組織部: 按照市委組織部信組監督*號文件通知要求,我們對我縣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工作情況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 一、以學習宣傳《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縣委本着“領導幹部要熟悉,組工幹部要精通,一般幹部要了解”的原則,把學習宣傳《條例》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我縣作為全省幹部監督和貫徹《條例》工作聯繫點,在《條例》正式下發之前,就下發了學習《條例》的通知,並翻印《條例》全文,做到縣級幹部、組工幹部和各單位黨組織負責人人手一冊。首先,抓好各級領導幹部的學習。原縣委書記李春生帶頭學習《條例》,並親自撰寫體會文章。他撰寫的《認真學習貫徹新〈條例〉,確立“三個代表”用人觀》等體會文章分別在《河南日報》、《河南組工通訊》、《信陽日報》、《信陽工作》上發表。縣委中心組集中組織了學習,並聯系幹部培養、選拔任用工作實際,進行了認真討論,提高了常委一班人貫徹執行《條例》的自覺性。各鄉鎮和縣直一級機構黨組織也普遍召開黨委會,學習宣傳《條例》。其次,抓好組織人事幹部的學習。縣委組織部組織部機關全體幹部利用每週學習日,集中學習《條例》,並舉辦各鄉鎮、縣直單位組織人事幹部學習培訓班,要求每位組工幹部對《條例》的精神融會貫通。其三,抓好廣大黨員幹部的學習。利用廣播、《今日新縣》報分別開闢了學習貫徹《條例》專題、專欄,大力宣傳《條例》精神。把《條例》的學習納入幹部培訓計劃,作為幹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先後在科級幹部培訓班等不同類型的主體班次上組織了學習。在每次調整幹部前,組織考察組成員集中學習《條例》有關內容,確保幹部調整工作嚴格按《條例》規定進行。特別是在去年10月份的公開選拔工作中,我們把《條例》內容作為公選筆試內容之一,極大地激發了全縣廣大幹部學習《條例》的熱情。 二、以靠得住、有本事為標準,樹立正確用人導向 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始終堅持以《條例》為準繩,認真學習宣傳《條例》,堅決貫徹執行《條例》,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鬆,對照《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的六項基本條件,客觀、準確地衡量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作風、領導能力和業務素質、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工作實績和羣眾公認程度以及廉潔自律情況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質好、科學文化水平高、組織領導能力強、政績突出、羣眾公認的幹部選拔進各級領導班子。在實際工作中,做到了“四個注重”:一是看品德,注重選拔靠得住的人。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加強對幹部思想政治素質的考察,不僅看幹部一時一事的表現,而且看其在一個相對較長時期內的整體表現;不僅看幹部的平時表現,而且看其在關鍵時刻,重大問題面前的表現,特別看其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不僅看幹部八小時以內的表現,而且看其八小時以外的表現,全面瞭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堅決克服重才輕德現象,防止幹部“帶病”上崗。二是看潛質,注重選拔綜合素質高的人。着眼乾部實踐“三個代表”,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大力選拔學歷高、實踐經驗豐富、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幹部,特別是加大了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高知識層次幹部和各行各業湧現出的拔尖人才的選拔力度。去年7月以來新提拔的幹部中,本科以上學歷40人,縣級以上專業技術拔尖人才3人,從而樹立了良好的幹部任用導向。三是看實績,注重選拔有本事的人。區分真政績與假政績。對那些政績突出的領導幹部大膽提拔使用,而對那些政績平平,只有“唱功”而沒有“做功”,甚至投機取巧、譁眾取寵、慣於做表面文章的人則果斷進行降免或調整。四是看公認,注重選拔羣眾基礎好的人。幹部思想政治素質高不高、作風好不好、政績突出不突出,羣眾自有公認。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充分發揚民主,走羣眾路線,認真落實羣眾在選拔任用幹部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從而杜絕了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的現象,進一步增強了幹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以《條例》規定為依據,嚴格按程序辦事 《條例》對幹部選拔任用的推薦、提名、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交流回避、辭職降職等各個環節,作出嚴密的程序規定。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嚴格按《條例》規定的程序辦事,重點把好“三關”:一是嚴把推薦關。每次推薦,都嚴格按照規定確定參加民主測評的人員範圍,專門召開推薦會,公佈推薦職務、任職條件、推薦範圍,提出明確要求。領導幹部個人推薦幹部,必須寫出署名推薦材料,經組織部門審核後,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民主推薦。對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程序和推薦得不到所在單位大多數羣眾擁護的,不予列為考察對象。二是嚴把考察關。每次考察前,抽調政治素質好、原則性強、業務熟的同志組成考察組,制定考察方案,採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閲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全面掌握幹部的德、能、勤、績、廉。同時,把考察觸角延伸到幹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從而解決了考察中瞭解面不寬、瞭解情況不真、對幹部評價不準等問題,有效提高了考察結果的全面性、真實性、準確性。三是嚴把決定關。在集體討論決定環節上,堅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決定任免幹部,不搞臨時動議,始終做到組織部門不考察的不上會,考察時多數人不贊成的不提名,研究時多數人不同意的不通過。 四、以機制創新為動力,加強選用幹部工作監督 在工作中,我們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按照與時俱進的觀點,積極創新干部選任工作監督機制,從而有效地防止了幹部選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一是認真落實羣眾“四權”。為了準確把握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水平、精神狀態、工作成效,我們充分發揚民主,多渠道、多側面、多方式地傾聽民聲,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認真落實好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2000年,我們制定了《關於實行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度的意見》,在幹部調整中,我們不斷拓寬公示範圍,除利用縣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外,還在公示對象工作單位進行張榜公示,廣泛聽取意見。細化公示內容,詳細公佈了公示對象姓名、單位、主要工作經歷及擬任職務等內容。同時,在公開選拔工作中,我們還推行了“三次公示制”,即考試成績公示、考察對象公示和任用結果公示。在公示過程中,對羣眾反映的問題,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組成聯合調查組,全部進行了調查核實。二是引入競爭機制。為進一步拓寬用人視野,營造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使優秀年輕幹部儘快脱穎而出。2002年10月,我們打破身份、職業等界限,在全縣範圍內公開選拔了縣總工會副主席、縣婦聯會副主席、團縣委副書記、縣史志辦副主任、縣旅遊局副局長、縣環保局副局長、縣司法局副局長、縣廣電局副局長、縣審計局副局長、縣監察局副局長等10名副科級幹部。這次公開選拔的突出特點是:範圍廣,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國家正式幹部和市人事部門批准的聘用制幹部(含村幹大專班畢業的村幹部),不管機關、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都可報考;競爭力大,全縣共695人報名參加考試。兩次公開選拔,在全縣引起了強烈反響,對營造濃厚的幹事創業氛圍,促進學習型社會的形成發揮了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公開選拔出來的幹部,我們全部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方正式任命,從而杜絕了高分低能現象。三是健全責任體系。建立健全了幹部推薦、考察、決策責任制,嚴格實行“誰推薦、誰簽字,誰考察、誰把關,誰決策、誰負責”,對推薦失準、考察失誤、把關失嚴,造成用人失誤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縣委主要領導及常委一班人自覺增強政治觀念、組織觀念、法紀觀念,帶頭執行《條例》,在幹部選拔工作中,嚴格遵守《條例》規定的“十不準紀律”,按照豫組通[2001]15號文件要求,認真學習和遵守中組部幹部監督局的《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守則》,不折不扣地按規定辦事,帶頭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組織部門嚴格把關,對本級管理的幹部,不符合《條例》規定的不上會;對上級管理的幹部任用,不符合《條例》規定的不上報;對下級報來的幹部任用,不符合《條例》規定的不審批。 五、以組織領導為保證,加強幹部隊伍宏觀管理 黨管幹部是黨的組織領導的重要體現,是實現黨的思想領導和政治領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保證。搞好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必須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對整個幹部隊伍的數量、質量和結構進行宏觀管理,保證黨對幹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重要幹部的管理權。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努力做到以下“三點”:一是科學規劃。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既要注重穩定幹部隊伍,又要注重調動幹部的積極性。如果對幹部調整過頻,易引起幹部情緒波動,引發短期行為,滋生不正之風。如果只強調幹部隊伍的穩定而不進行必要的調整,就會死水一潭,挫傷幹部的積極性。為此,我們注重根據縣鄉機構改革和幹部隊伍狀況,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調整頻率和數量,做到既適量又適度,既穩定了幹部隊伍,又調動了廣大幹部的積極性,促進了各項事業發展。二是加強管理。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和省委《關於加強幹部隊伍宏觀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豫發[1996]25號),在選拔使用幹部工作中,嚴把職數關,按照編制部門規定的領導職數,做到不超編,不濫位。三是及時備案。在幹部選拔使用過程中,涉及對鄉鎮黨政正職、縣紀委副書記、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及政法部門副科實職以上幹部的調整,都按照要求及時向上級組織和有關部門備案。 從自查的情況看,我縣學習貫徹執行《條例》態度是堅決的,效果是好的,沒有發生違反《條例》的現象。但我們在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條例》上與上級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今後,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條例》工作力度,逐步實現幹部選拔使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為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總結

【第3篇】2022年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總結

近年來,在局黨委和局黨委幹部部的正確領導下,我處幹部管理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處發展大局,認真貫徹上級關於幹部管理的規定,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不斷創新,務求實效,為物資處的發展和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提供了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幾年來,物資處黨委在選拔、任用幹部和對處管領導幹部進行交流調整的具體工作中,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和《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領導人員管理辦法》規定的民主推薦、考察、醖釀、討論決定、依法任免等程序辦事,從物資處的實際出發,堅持在把好“思想認識、民主推薦、考察考核、醖釀決策、廣泛監督”等“五關”上下功夫,進一步完善“領導幹部書面推薦署名制、考察幹部預告制、幹部考察責任制、公示制、試用期、領導幹部回覆制”等“六項制度”, 以此來進一步擴大處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促使處管幹部的選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一、把好思想認識關,為進一步擴大民主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統一思想認識是做好任何工作的首要前提,進一步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我們感到學習和掌握好中央頒佈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和《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領導人員管理辦法》有利於我們統一這方面的認識。我們在不同層次上加強了《條例》和《辦法》的學習宣傳。首先,我們感到:研究決定幹部任免權限的班子成員,對《條例》和《辦法》的認知掌握程度直接關係到《條例》和《辦法》貫徹執行的效果。因此,我們重點加強了處黨委中心組對《條例》和《辦法》的學習掌握。處黨委每年均將《條例》和《辦法》列入中心組學習的內容,並認真組織學習討論,強化學習效果。此外每次研究幹部任免工作,特別是在換屆或較大範圍內調整幹部前,處黨委委員都要重温學習一次《條例》和《辦法》,避免執行《條例》和《辦法》出現失誤;其次,加強幹部部門《條例》和《辦法》的學習宣傳,處黨委要求組織部門結合工作實際,針對《條例》和《辦法》的重要章節以及“十個不準”,認真組織學習討論,力求多學一點、學深一點,提高業務素質水平,嚴格按《條例》和《辦法》規定辦事,自覺以《條例》和《辦法》為武器,抵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通過抓好《條例》和《辦法》的學習宣傳,我們對《條例》和《辦法》的認識得到不斷的深化,就進一步擴大處管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形成了這樣的共識:

首先加強制度建設是進一步擴大民主的基礎。鄧小平同志曾強調指出:“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對於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來説,制度是規矩,制度是規範,制度是基礎。《條例》和《辦法》是黨內法規,是我們幹部選任工作總的準繩,但相對而言內容比較原則,需要我們進一步把《條例》和《辦法》規定的原則和標準進一步細化,需要我們根據我們的實際制定更加具體、適用的制度,同時需要我們適應新的形勢需要,對幹部人事工作制度進行改革,使之逐步創造出一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一套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

其次嚴格執行程序是進一步擴大民主的保證。幹部經過必要的程序和履行一定的手續走上領導崗位,是黨管幹部原則的要求,也是黨管幹部原則的具體化。對這些環節,《條例》和《辦法》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條例》和《辦法》對程序規定得之所以如此嚴格和具體,一是這些程序性規定是我們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的經驗總結 .二是程序從頭至尾貫穿了集體討論決定、反對個人或少數人用幹部的思想;三是保證了黨的民主集中制和職工路線的貫徹落實。

【第4篇】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化總結匯報

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民主化總結匯報

近年來,市堅持把擴大民主,創新干部選拔任用機制作為貫徹執行《幹部任用條例》的基本方向,以拓寬用人渠道、落實羣眾“四權”、增強工作透明度為着眼點,努力推進幹部工作的民主化。

堅持改革,構建幹部選拔任用制度體系

推進幹部工作民主化,提高幹部工作水平,從根本上説,要靠制度。近幾年,我們堅持改革,着力從構建“黨委選人用人決策、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管理監督”三大制度體系入手,相繼出台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着眼於擴大黨內民主,實行了市委常委會討論幹部任免投票表決、市委全委會任免鎮、街道黨政正職人選暫行辦法等;着眼於落實羣眾公認原則,制定出台了選任黨政領導幹部實施細則、考察工作規範、差額考察等制度;着眼於不斷擴大羣眾監督面,完善任前公示制,開通了舉報專用電話,規範了公示做法,進一步延伸了羣眾的參與程度,加強了羣眾監督。

堅持創新,擴大幹部選拔任用民主

在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們勇於探索,積極創新科學的選人用人方式,不斷提高了幹部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創新干部任用方式,實行“四差額”。為擴大民主,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近幾年我市對一些重要職位、敏感崗位人選的任用,實行了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醖釀、差額常委會票決的選拔辦法。每個職位按照崗位要求在有關單位推薦3—4名人選,經過差額考察和充分醖釀後,確定2名擬任用人選。最後由市委常委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正式任用人選。這一做法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論資排輩”、“平衡照顧”等陳舊觀念,實現了多中選好,好中選優。

創新干部選拔渠道,實行公開考選。從至今我市已公開選拔5批58名正副科級領導幹部,每次都對考選的範圍、形式、層次不斷創新。特別是考選,筆試試題採用“仿真”題材,讓案例唱“主角”,增加駐點調研,前移考察關口,用鮮活的事例、現場的觀察全面考查考生的實際工作能力。面試試題圍繞調研出題,重點考查考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實行差額量化考察,做到“細化測評內容、量化測評項目、分化考察分值、優化計分結構”,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用人上的失真、失察。對考選幹部實行半年試用期制,考核優秀的,提拔為副科級幹部。今年3月,在去年公開考選的基礎上,又面向全市考選了8名副科級非黨幹部。通過不斷創新公開考選方式,強化了考選幹部“有為才有位”的競爭意識,形成了一種“比學趕超、幹事創業”良好用人導向。

創新干部初始提名,實行全程徵求意見。幹部初始提名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最初環節,也是十分重要的一個環節,一般來説,誰擁有初始提名權,誰就擁有提拔幹部的權力。目前人民羣眾對幹部工作存在的不少意見,集中起來就是“提名權”問題。因此,我們在幹部選拔任用中,提出並堅持把“提名權交給羣眾”,實行“全程徵求意見”的工作方法。在幹部的提名、醖釀、考察、任用等環節,以各種形式,廣泛徵求市五大家在職市級領導、法檢兩長、全體市委委員、候補委員,以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幹部羣眾的意見。根據徵求意見情況,市委組織部研究提出調整配備建議,由市委常委會研究確定。通過“全程徵求”意見,增強了工作透明度,擴大了幹部任用決策的民主,提高了用人的準確性與公正性。

把握改革趨勢,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

推進幹部工作民主化,是幹部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幹部工作從思想觀念、工作方法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全面創新,涉及到各種利益的調整,任務重,難度大,政策性強。只有在具體工作中,堅持不斷創新,注重配套改革,着眼於機制的形成,才能推進幹部工作的'民主化步伐。

推進幹部工作民主化必須堅持不斷創新。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表明,凡是受到羣眾歡迎的,有生命力的改革,都是符合擴大民主這一基本方向的,實行差額考察、常委會票決、公開選拔等都突出地體現了這一價值取向。當前,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推進,包括差額考察、票決、公開選拔在內的“擴大民主”的改革措施,還需要在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的前提下,加大創新力度,使之規範化、制度化。

推進幹部工作民主化必須注重配套改革。推進幹部工作民主化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任何單項改革都必須與其他方面的改革相銜接,才能產生良好的效果。隨着幹部工作民主化的不斷推進,對考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需要進一步完善考察預告、差額考察等制度,拓寬羣眾的民主渠道,保證各方面意見,特別是把知情羣眾的意見及時、順暢、真實地反映到幹部考察工作中來。

推進幹部工作民主化必須着眼於機制的形成。通過近幾年的嘗試,常委會票決、差額考察雖然是一種比較好的選人用人方式,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一些這樣那樣的問題,如在常委會票決中,由於分管工作角度不同,有時形不成一致意見。在差額考察中,由於多個人選參與競爭,有時容易造成票數不集中,不過半數,平時工作優秀的同志推薦不上來。這些問題都需要進行不斷的探索和完善,進一步改進常委會票決和差額考察的形式、方法和程序,使票決和差額考察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更加科學、準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