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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2.75W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為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資制度,以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則

戰略性原則:薪酬設計以公司戰略為導向機制,與公司戰略相配合。

市場競爭原則:員工薪酬保持在同行業人力資源市場的平均水平以上。

公平性原則:根據員工多承擔和公司的貢獻,以及員工的工作年限等因素,來確定每位員工的薪酬水平。

適時調整原則:公司薪酬制度將定期由綜合辦公室或相關部門修訂,員工的薪酬將依據新的市場環境、公司經營績效進行適時的調整。公司將定期與市場上同行業或類似行業的福利水平作比較,以保持競爭力。

遵守國家法律原則:公司各項薪酬制度的制定以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基本原則。

激勵性原則:薪酬以增強工資的激勵性為導向,通過績效獎金等激勵性工資單元的設計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

經濟性原則:薪酬水平須與公司的經濟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三、適用範圍

xx集團有限公司全部正式員工。

四、薪酬構成

1、員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構成:

1) 固定薪酬部分:包括工齡工資、崗位工資和資歷工資;

2) 績效薪酬部分:包括績效獎金、銷售提成及其它單項獎金;

3)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資和各類津貼;

4) 福利薪酬部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其它福利;

2、不同類型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不同薪酬組合,詳見附件一《各類人員薪酬組成表》。

五、薪資調整

公司每年將進行一次薪酬調查評估以明確及決定本公司在本地區行業及勞動市場上相同(似)職位所能提供的薪酬所具有的競爭性。由此,公司總裁辦將在總裁的批准下對“員工薪資標準”的調整進行考慮。公司在對薪酬體系作全面評估後,對其作可能的修正以適應公司內部及行業、勞動市場的要求。

(一)整體薪資調整

1、工資調整係數的調整,主要根據職業勞動市場調查的實際數據和公司人力資源戰略需求確定,以保證公司內不同崗位的薪資收入水平符合內部公平和外部競爭的要求。

2、工資率的調整與公司的經濟效益掛鈎,隨動性調整,公司根據與績效掛鈎及工資總額增長低於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平均工資增長低於勞動生產率增長的原則(兩低於的原則)進行調整。

(二)個人薪資調整

1、基於業績、工作表現而引起的職位的變動而調薪。職位變動包括:晉級、晉等、晉職。

(1)晉級:同一職等內,每經過一次年度考核為B級(良好)及以上者,可以在本職等內向上晉升一個職級;當晉升到本職等最高職級以後,不再晉升職級,除非晉升到更高的職等

(2)晉等:等級制員工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等級制員工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於所在職等的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3)晉職:根據考核結果和公司人力資源需求狀況,符合條件者可以晉職。具體由集團、下屬公司及綜合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擬定,呈報集團總裁核准後執行。

2、基於能力調薪。公司認可的與工作相關的能力會帶來調薪機會。這些專業技能應該是公司業務需要的,公司能夠認可的。

3、此外,發生一些其他的情況也會調薪。比如,公司對崗位重新評估,公司薪資結構調整、員工調派、臨時工作任務等等。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月薪制適用於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採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 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 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 試用期薪酬

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工作人員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 附則

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宗旨

第一條為了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加強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增強企業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試用、正式員工,兼職、實習、退休返聘、臨時等員工不適用於本制度,其薪酬管理通過單獨的協議進行約定。

第二章管理原則

第三條“按預算調控”的原則。即在核定的工資總額預算內,公司對於工資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並進行動態調控

第四條“以結果為導向”的原則。即薪酬管理體現“以結果為導向”的利益分配機制、強調薪資的激勵功能,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五條“外部公平、內部公平”的原則。即先後管理要參照公司外部的行業、地區薪酬水平,在公司內部要保證員工間薪酬的公平性。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公司原則上採用組合薪資制,其結構由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附加工資四部分組成。

第七條基本工資是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確定的工資。

第八條崗位/技能工資是按照員工所在的崗位(職系、職級、職等)等各項勞動要素評測結果和崗位所需員工的技能而綜合確定的工資。

第九條績效工資是依據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結果、部門經營業績和企業整體經營業績情況而確定的工資,包括各類績效工資、提成、獎金、超額獎等。

第十條附加工資、包括年資工資、各類津貼、補貼等,具體規定參觀公司相關制度。

第四章職位薪資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不同職位體系的不同工作性質制定不同的薪資結構。

第十二條具體職位的薪酬結構規定參見不同職位體系的薪資、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五章薪資考核

第十三條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根據員工所任崗位確定。原則上薪隨崗變,所有員工均執行“易崗易薪”。崗位變動後,一律從變崗下月起執行新的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績效工資根據員工本人的績效考核結果、部門/公司的經營目標或計劃的完成情況考核後發放。績效工資的發放可以月、季、半年、年及項目等週期支付。

第十五條附加工資的發放是否結合考核結果根據具體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考慮到各種崗位工作性質各有不同,因此薪資的考核方式也不盡相同。具體的薪資考核管理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六章薪資調整

第十七條薪資調整包括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

1、公司整體的薪資調整參照每年物價上漲指數、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工資標準等情況進行;

2薪資調整方案,工資水平的增長應低於公司經濟效益的增長並符合公司的人力資源計劃及工資總額管理制度的要求;

3、薪資調整除參照社會平均薪資福利水平外,還要考慮企業的實際支付能力、員工基本生活需要、員工以往的薪資福利水平等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每年的薪資晉級調整分兩次:第一次為每年1月,為常規晉級;第二次為每年7月,為特別情況晉級。工資調整均應按照人力資源計劃和本級別職位工資進行核定。

1、常規晉級薪資調整。根部部門上一年度完成經營計劃的情況、員工個人年終考核結果以及新一年工作計劃等,以部門整體為單位工資總額總體調整。

2、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根據員工半年考核結果,由員工直屬上級提出特別晉級薪資調整。享受特別情況晉級薪資調整的員工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20%

第十九條公司及部門未完成經營計劃時,在實際支出工資時應下浮總額,以控制經營風險。

第二十條崗位變動調整引起薪資調整。若員工崗位發生變動,則員工工資等級變動為相應崗位當前職級系列的工資等級

第二十一條在工資等級調整過程中,若目前等級已經達到相應崗位、職級系列的最高檔次,則工資等級不再改變。

第二十二條工資調整與職位職等的調整直接掛鈎。

第二十三條對於能力突出的員工或具備相應能力但資格尚未達到有關職級要求的員工,允許越級或者破格加薪和晉升,破格晉升比例不超過部門總人數的5%。

第二十四條因績效考核涉及的薪資調整具體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章薪資審批

第二十五條薪資及相關制度(包括但不限於職位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後執行。

第二十六條薪資的確定與調整,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根據董事會審批通過的薪資標準及相關制度要求執行。

第二十七條年度薪資整體調整的具體調整比例報董事會審批通過後執行。

第八章薪資發放

第二十八條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製作與發放。

第二十九條公司計薪月週期為自然月、計薪年為自然年。

第三十條薪資發放原則上採用銀行代發方式。

第三十一條日常薪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指標、審核,根據薪資確定審核的相關規定,逐級審批後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根據法律相關規定依法發放。

第三十三條病假工資按工資的%執行。

第三十四條事假無薪

第三十五條生育工資按原工資標準執行

第三十六條待崗工資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標準發放,績效工資自待崗之日起停發。

第三十七條試用期工資標準按轉正後崗位/技能工資的80%執行。

第九章薪資扣除

第三十八條薪資發放中的個人所得税扣除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九條交通補貼。話費補貼等按月在税前工資中列支

第四十條績效工資按規定方式扣除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一條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税後列支。

第四十二條社會保險的繳納按國家及地方政府相關政策執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個人部門依法税前扣除。

第四十三條對於工資中設計的考勤扣款詳見《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章薪資保密

第四十四條薪資保密規定要求規範員工薪資保密行為,保證薪資作業過程的保密性,確保薪資資料不泄密。

第四十五條薪資保密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職工的薪資操作過程,適用於監督全體職工的薪資保密行為,也適用於薪資泄密行為的舉報、處理等過程。

第四十六條薪資保密設計的主要人員包括參與薪資確定、調整、核算、發放、調閲的各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人員、財務人員。

第四十七條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薪資操作過程保密,全體員工不得探聽別人的薪資水平,全體員工不得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任何職工發現薪資泄密情況都須及時申訴彙報,相關部門處理應及時有效。

第四十八條確保薪資保密的總體部署:公司制定薪資保密相關制度,向全體員工宣貫薪資保密制度:派專人用專櫃、專匙保持薪資資料,確保薪資資料保持過程不泄密:加強薪資作業人員及薪資作業過程管理,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

第四十九條為保證薪資的保密性,對薪資作業過程做出以下規定:薪資作業過程包含但不限於新進員工定薪過程、員工調薪過程、薪資資料保密過程、薪資核算過程、薪資發放過程、薪資資料查閲過程等;調薪資料(包含轉正、調薪等)經核准後,應由人力資源部統一保存於薪資資料專櫃中;各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調閲本部門人員薪資資料時,需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核准;財務人員在薪資發放流程中應保證薪資保密。

第五十條各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員工確定薪資時,應及時宣貫薪資保密意識;新進員工入職後,由人力資源部在職前培訓中宣貫薪資保密制度。

第五十一條公司歡迎員工參與檢舉薪資泄密情況,並對舉報人員給予獎勵。

第五十二條為確保公司薪資保密得以實施,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係:因薪資作業人員的行為作出薪資泄密的;員工之間詢問其他員工薪資情況的;向其他員工泄露自己薪資情況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對公司員工的管理,針對停薪留職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由行政部參照公司行政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適用於公司正式員工。

第三條 、停薪留職是指為請假時間超過30天(不含)而需要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辦理的停止工資發放但保留其職務的手續。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四條、公司員工凡因個人需要長時間學習進修的、結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員工因身體原因需要長期治療的等特殊情況,長時間不能到公司上班,需辦理停薪留職手續者,由員工本人提前三個工作日填寫“停薪留職申請書”(詳見附表1),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管理部審批,總經理核准後,按“停職留薪申請表”(詳見附表2)內容做好工作交接後,一式兩份,將申請書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門人事部存檔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離崗,非因正當理由停薪留職者,申請不予受理。

第五條、員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根據公司規定,需要簽約《員工停薪留職協議書》(詳見附表3)。

第六條、員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擅自從事與公司同行業同類工作崗位者,一經核實,視其已離職;凡停薪留職滿一個月之內不能上班者,視其已離職。

第七條、交接工作手續辦理及復職管理

1、停薪留職人員的離職交接手續及工資發放等運作程序與離職手續辦理程序相同,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詳見附表4)按規定進行審批;

2、辦理停薪留職員工在約定的停薪留職時間期滿後需回公司上崗的,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報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滿後就業。停薪留職期滿後不能回公司上崗的,

必須在停薪留職約定時間屆滿一週內續辦手續,否則,公司視為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後,公司無義務為其保留原職位,停薪留職員工辦理復職手續時,公司按實際工作需要安排相關職位。

第八條、公司停薪留職人員待遇

1、停薪留職人員在停薪留職期間不再享受在職時的工資、獎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職期間個人檔案、工資關係、工齡可保留。

第九條、停薪留職期滿員工要求復職時,需填寫“復職申請書”,(詳見附表5)經原任部門負責人同意,管理部門審批,總經理核准後,方可辦理復職手續。

第十條、其他相關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規章制度》辦理。

附則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發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五

一、組織架構

外貿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銷售業務員隊伍的建設是人力資源管理組織架構的重點,圍繞着如何開拓市場和為銷售業務員的業務開發與業務操作設立相配套的部門,如單證部、儲運部、財務部和其它職能配套部門之外,隨着外貿企業業務的發展,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將業務部門再細分,同時,也可以設置更專業化的其他職能部門。比如,在國際市場壁壘愈加多樣化的當今,還應培養熟悉國際法規的註冊人員,來完成門檻准入的第一步;為緊跟市場的發展趨勢和滿足客户需求而設立的新產品研發及其質檢部門等。

二、績效考核

公司在評估薪酬管理的維度時,要考慮到如何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和實際所能產生的激勵效果。考核方案的設計時,要做到易於理解,且公平、公正,國際化的外貿企業還應考慮員工的國籍、文化背景的不同,外貿企業的制度、薪酬管理的具體手段並無固定模式,外貿企業不僅應考慮其薪酬體系在勞動力市場的競爭力,還應提高員工對公司總體目標和企業文化的認同度,降低為協調目標、推行企業價值觀的管理成本。企業的薪酬體系不僅須考慮直接的物質報酬,還應重視非物質報酬,如職業前景、國際信息交流及企業戰略計劃的參與等。

1、業務部門的績效考核。

(1)個人業績考核。

業務員的業績利潤實行“個人獨立核算制”,每個業務員擁有自己市場範圍和產品方向,由此業務產生的利潤計算為該業務員的毛利,減去為每票業務履約所產生的費用就是業務員的淨利潤。公司根據每年業務員的業績完成情況,制定下一年度的目標任務,並在年初與業務員簽訂“業務目標責任狀”。以月、季度、半年、全年分段對業務員的業績完成情況進行階段性考核,實行業績完成情況的過程管理。

(2)團隊業績考核。

團隊的業績為部門內部各業務員的業績總和。由部門經理對公司負責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個人業績的完成與否直接影響團隊的業績,所以在個人的考核計算時應考慮團隊目標完成和個人業績完成所佔的權重,如團隊業績未完成的,所有成員的獎金都會有直接影響。業務部門經理要切實負起管理責任,除完成個人指標外,更重要的是要從公司和部門的全局利益出發做好決策和過程監督來保證本部門業績目標的完成。

2、財務部、行政部、業務支持部、人力資源部、投資部等非業務單元的職能部門考核。

A、建立KPI考核與MBO相結合的考核體系;

B、建立投訴機制,即投訴次數指標考核,如果投訴調查為事實且超過年投訴次數或者年終考核為公司末位的員工將有可能被淘汰。考核的結果也會影響被投訴部門的獎金額度;

C、制定“崗位責任追究制度”,根據不同的部門、對不同的職位設立“安全責任津貼”,考核後發放;

D、綜合表現考核(定性考核)。公司年終對全體員工實行定性360度綜合考評,考評指標參照人力資源部制訂的有關表格,定性考核結果與定量考核結果相結合,確定個人的年度獎金額度,並將考核結果存入個人考核檔案。

三、薪資及獎金設計

1、業務部門的薪酬設計。

採用以“個人促團隊,團隊帶個人”的方式促進業績的增長,個人不僅要做好自己的業務,還需要顧及整個團隊的目標完成情況,在實行目標導向的基礎上,個人利益與團隊利益是捆—綁的。根據公司核定的部門內個人淨利潤指標的總和作為部門的指標,業務部門如果超額完成部門年度淨利潤確保目標,超額的部分按一定比例進行提獎;業務部門如果未完成部門年度淨利潤確保目標,則按照一定比例扣發部門的年終獎金額度。提成和扣減的比例年初由公司和部門共同制定。部門內的獎金分配方案由部門經理制定,報公司備案。業務員的薪資=固定工資+績效獎金+部門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累計貢獻獎金。業務部門負責人的薪資=固定工資+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管理津貼+累計貢獻獎金+部門績效獎金。固定工資每年一月會根據業務員上一年度的業績,並套用公司制定的業績檔次進行調整。在設計業務員的薪酬體系時,不但要考慮提成部分的激勵,還要考慮員工的職業發展通道。企業給員工的,除了物質報酬,還需要對員工進行職業規劃,無論是技術發展通道還是管理髮展通道,打破業務員固定工資不超過經理的藩籬,讓業務員明白只要自身的綜合素質得到提高,就能擁有職業發展的機會。同時,解決管理崗位不可能無止境設置的難題。技術通道可以用累計貢獻,或經驗積分等形式來量化,公平、公開、透明,有利於企業的健康發展。

(1)績效獎金。為了可持續激勵銷售員的工作激情,通常實行季度預結和年終總結算相結合的方式。

A、季度預結算,按個人的淨利潤提取獎金的辦法。由財務部統一核算後,每一季度預結算一次,年終再做總結算。每季度獎金額以當季個人實現淨利潤可提成獎金的60%為預發獎金。

B、年終總結算,年終獎金應根據全年總的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核算,扣除各季度已預發的獎金,進行年度結算。

(2)累計貢獻獎金。按業務員的年度完成的淨利潤計算該業務員的累計貢獻,公司設定計算標準的,每達到一個檔次,工資進行相應比例的調整。

2、職能支持部門的薪酬設計

職能支持部門員工的薪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職能支持部門管理人員的薪資=崗位工資+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管理津貼;績效獎金=部門平均獎金額×崗位係數×考核分數綜合評比數

3、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薪資=固定工資+績效獎金+安全責任津貼+管理津貼+公司年終效益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獎金與公司效益掛鈎;超額完成公司年度利潤確保目標,則按相應比例提獎;未完成公司年度利潤確保目標,根據未完成的情況按照一定的比例扣減,直到扣發其全部年終效益獎金。公司在完成全年確保利潤目標任務的前提下,還可以提取税後利潤的5%作為公司的綜合獎,由公司總經理確定其發放標準。新時期下外貿企業的組織架構和薪酬體系的建立,關鍵點在於如何激發業務員的潛力,除了以業績為導向之外,還需要關注如何將公司的發展與個人的發展相結合,實現真正的雙贏,這樣才能保持對員工的長效激勵。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規則乃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訂定員工之薪資結構與給付原則,並將升遷、獎懲等辦法共同訂定之。

第二條 薪資決定的原則

員工薪資比例,應考慮社會的薪資水準、公司的支付能力、本人的工作能力、年齡、盡責態度、年資及物價指數變化等原則下,而訂定之。

第三條 薪資包括基準內薪資及基準外薪資兩大部份。

第四條 支付期限

薪資之計算期間,乃自上個月20日開始至該月21日為止之薪資,並於每月25日給付薪資。

第五條 薪資之非常給付

員工結婚、生子、死亡或疾病、受意外災害時,可不依前條之規定,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提前支付薪資。但薪資給付以已執勤之薪資為基準。

第六條 薪資的給付型態為月薪制。

(一)員工申請年度有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時,公司得依規定給付相等之薪資。

(二)員工請假時,則下列計算方式直接由薪資中扣除: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請假日數]/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三)員工遲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時,則依下列計算方式,直9接由薪資中扣除。但缺勤時間未超過30分鐘者,則不9扣薪。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遲到、早退私自外出總時數]/ 一個月平均上班日數

(四)主管階級在第3項及第4項之請假時,薪資扣除額最多以3日為限。

第七條 中途進入、退出公司的薪資計算

薪資計算期間進入公司服務或離開公司時,得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的交通津貼)′上班日數/每個月規定平均勤務時間

第八條 薪資的支付方法及扣除

(一)薪資之支付,通常以現金直接發放給員工本人。

(二)經由員工提出書面申請後,亦可將薪資直接匯入員工之銀行帳户內。

(三)但薪資所得税及勞保費用,則直接從薪資中扣除。

第九條平均薪資

(一)依據人事管理規章之規定,平均薪資之計算方法如下:

平均薪資=前三個月內平均薪資總額(基準內薪資+基準外薪資)/前三個月內之平均勤務日數

(二)平均薪資之計算,不含臨時性的薪資及獎金。

第十條 休業津貼

(一)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受社會經濟變化之影響,不得不暫時休業時,得於休業期間給付員工之休業津貼。

(二)休業津貼則依平均薪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給員工。

第十一條 無工作經驗者的起薪支付方法

無工作經驗之員工薪資,除參考基準內薪資之計算外,並與同業間之薪資比較後決定。

第十二條 中途採用者的起薪

(一)中途任用之員工,其薪資計算除依第11條規定外,對於員工任職前之經歷及年齡,則依職能資格等級來區分。

(二)若為單純的勞務之勤務時,不論其學歷及經歷,而給予其職能等級第1等之職務。

第十三條 未經公司同意就職者,不給付薪資。

第二章基準內薪資

第十四條 基本薪資

基本薪資是由年齡薪資、年資薪資及職能薪資所構成,其標準如下:

(一)年齡薪資 第15條(年齡薪資參考表)

(二)年資薪資 第16條(年資薪資參考表)

(三)職能薪資 第17條(職能薪資參考表)

學 歷 別

職能資格等級

總 合 職

定 型 職

中學畢業

1等14級

9,050

高中畢業

1等24級

11,250

10,050

二、三、五專畢

1等34級

12,500

11,050

大學畢

1等22級

14,125

12,875

第十五條 年齡薪資

年齡薪資以15歲為基準年齡,每月以給付肆仟元之薪資為基準,每增加一歲則按下列標準給付。

16-25 壹佰貳拾元

26-35 壹佰伍拾元

36-45 壹佰元

46-50 陸拾元

50歲以上之年齡薪資則以捌仟元為基準。

第十六條 年資薪資

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者,可按下列標準給付年資薪資

1-15年 壹佰元

16-30年 陸拾元

31年以上 肆拾元

第十七條 職能薪資

(一)職位包括總合職及定型職兩種。

(二)“總合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8種等級,並依據職能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三)“定型職”的職能分類分成下列四種等級,並依據等級分類給付薪資。

(四)職能資格等級需經由人事科評定後,依評定之標準劃分員工最低等級、級職薪資及升等,其評定標準如下:

第十八條 附加薪資

(略)

第十九條 職務津貼

各級主管之職位別,得依下列規定給付津貼。但主管因晉升(降級)時所發生之異動,其薪資計算則依第7條之規定處理,並採取按日計算。

(一)總經理 14,000元-16,500元

(二)副總經理 11,200元-14,000元

(三)部門經理 8.800元-11,200元

(四)部門副經理 6,200元- 8,800元

(五)主任 3,800元- 6,200元

第二十條 特別津貼

對於職務困難度高、責任艱鉅以及有特殊技能之員工,公司得視其工作困難程度,給付特別津貼。

第二十一條 扶養津貼

有扶養家屬義務之員工,得依規定申請辦理扶養津貼。但扶養人最多不得超過5人。

(一)配偶 1,000元

(二)直系親屬六十歲以上者 400元

(三)直系親屬及弟妹未滿18歲者 400元

第三章基準外薪資

第二十二條 時間外勤務津貼

員工因業務上需要而必須在勤務時間外繼續完成業務時,公司得依員工加班時數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予時間外勤務津貼:

基本薪資+附加薪資/ 一個月規定平均上班時數′1.30

第二十三條 假日出勤津貼

假日出勤津貼之計算同前條之規定辦理。但隔日補休者,則不給付該項津貼。

第二十四條 深夜勤務津貼

深夜勤務時間乃自晚上十時至翌日清晨五時為止之勤務,其津貼之計算,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管理階層之主管不得申請時間外勤務、休假日出勤及深夜勤務津貼。

第四章調薪及升遷

第二十六條 調薪

公司視業務成長率及員工之績效成績及貢獻度,在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調薪。

第二十七條 定期調薪的內容

(一)定期調薪包括自動調薪及核定調薪兩部分。

(二)自動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的年齡薪資(依第十五條之規定)及年資薪資(依第十六條之規定)

(三)核定調薪乃調整基本薪資中之職能薪資(依第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五章獎金

第二十八條 獎金的支付

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在每年7月(上期)及12月(下期)根據人事科及各單位主管評估在職員工之勤務考績、出勤率及貢獻程度後,決定獎金髮放之標準。

第二十九條 獎金計算期間

(一)上期(7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自去年10月21日開始至本年度4月20日止,並與七月份之薪資一併發放。

(二)下期(12月)獎金之計算期間,乃至本年度4月21日開始至10月20日止,並與十二月份之薪資一併發放。

第三十條 附則

本規定自20__年__月__日起實施。

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節目的

1、按照公司發展戰略目標,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為規範公司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宗旨本制度旨在一方面通過給員工提供富有競爭力的報酬,吸引和留住公司所需的優秀人才;另一方面通過在公司內部制定公平合理的報酬給付體系來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並儘可能地體現公司價值觀和企業文化

3、效力本制度是公司薪酬管理領域的最高綱領性文件,為公司薪酬管理提供全面的'準則和重要的依據公司所有與薪酬相關的制度、活動和行為都必須遵照並服從於本制度

4、適用範圍本薪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5、薪酬理念公司的薪酬管理目標設定如下:

5.1薪酬水平與勞動力市場接軌,並具有一定競爭力;

5.2吸引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技能的優秀人才;

5.3提高個人和組織的績效;

5.4促進組織內部公平待遇;

5.5推動團隊協同工作

6、薪酬體系管理原則

6.1戰略原則:公司的戰略體現在薪酬體系設計中,並且通過薪酬體系的運行促進戰略實施成功

6.2公平原則:包括內在公平和外在公平兩方面含義:

6.2.1內在公平:員工與公司內部其他員工相比,覺得所得薪酬是公平的

6.2.2外在公平:與同行業其他企業相比,公司提供的薪酬是具有競爭力的

6.3競爭原則:公司薪酬體系為員工提供有競爭力的薪酬水平,以薪酬調查為依據,設定略高於市場平均水平的薪酬標準

6.4差別原則:以工作技能、工作責任、工作條件、工作強度為要素建立薪酬序列,按職位、年功、學歷、職稱確定基本工資,按績效考核確定績效工資

6.5制度公開原則: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讓員工清楚明確地瞭解公司的薪酬政策,對自己的報酬心中有數

6.6保密原則:員工基本工資的密級為機密,績效工資的密級為絕密對於薪酬外泄的,或者互相打聽工資的,一經核實,對當事人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行政處罰或辭退處理

7、薪酬增長機制

7.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工資增長機制工資總額的確定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7.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發展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於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資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二節薪資結構

1、本公司員工薪資體系採用崗位價值、績效貢獻、個人表現與實際收入直接掛鈎的結構工資制,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業務提成、年終利潤分享計劃和福利共六大部分組成

2、公司員工月薪由三部分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員工福利,即:月薪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員工福利

3、員工在公司全年的收入,即為年薪,年薪月薪季度績效工資業務提成年終利潤分享特別獎勵

第三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是根據不同崗位因所處職務層次不同而確定的工資收入,是員工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

2、為規範集團內部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當前的組織架構和職務所處層次將所有人員劃分為17個職級,處在同一職級的所有崗位,其基本工資均相同,各職級對應職務具體見《職位行政等級分類表》

1、績效工資是公司為激發員工的潛力和工作的積極性,鼓勵員工努力工作以完成既定的各項工作目標而設立公司對員工以月度為單位進行週期性考核,績效工資發放原則是“月度考核、季度彙總、季度兑現”,如下表所示,具體請參見公司《績效管理制度》

2、績效考核成績等級的評定,依據所在單位的不同性質和考核週期內經營業績完成情況,確定相應的績效考核等級強制分佈比例,具體辦法參見《績效管理制度》季度考核成績季度績效工資優秀本人基本工資1良好本人基本工資08合格本人基本工資05待改進0

第四節業務提成

參考各公司現行的提成辦法包括擁金以及項目提成,並進行規範化處理;同時必須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備案

第五節年終利潤分享計劃

1、獎金的來源:

1.1.公司作為決策機構與資源支持機構根據公司所有成員完成的經營指標情況按完成利潤的相關比例提取部分利潤具體參見公司當年的經營管理方案

2、年終獎的內部分配原則:不同員工區別對待,以員工行政級別、年終考核成績與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為主要參考

3、年終獎具體分配計算公式:該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該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該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某員工的年終獎收入x年終獎分配總額∑所在分配單位:每位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員工當年度實際在冊工作月數説明:

3.1員工的年度績效考核平均分數:為該員工四個季度的考核分數的平均分;

3.2員工的行政級別係數是指《職位行政等級分類表》中的等級數字;

3.3實際在冊月數為員工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之和,當月15號(含)以後入職計05月;15號以前入職的計為1個月。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着“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範圍

本制度依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團從業人員的薪資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系集團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薪資管理的總則,其中對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的薪資管理作了明確的規定。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資管理具體辦法另見《事業部薪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權責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頒佈,修訂,解釋並監督施行,集團各部門、事業部共同執行。

2.修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意見和集團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集團總裁核准後,方可修訂。

3.此制度經集團總裁核准後,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條工資構成與定義

一、業務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獎金:集團公司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3.其它獎金:建立新客户開發獎等。

二、管理類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加(降)薪: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資項目。

3.獎金:集團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項目,獎金設置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三、定義

1.業務類人員:創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集團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集團業務類人員為:銷售人員、生產人員

2.管理類人員: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集團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第五條扣除項目

1.工資收入所得税。

2.社會保險等相關福利個人支付項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工資不予扣除

1.按集團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的婚假,喪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調參加培訓。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況。

第二章業務類人員考核

第七條另見《銷售人員薪資管理辦法》和各子公司的《生產人員薪資管理辦法》

第三章管理類人員考核

第八條底薪設置標準(略)、加薪(降薪)辦法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根據有關制度、工作流程、獎懲記錄等因素做出的薪資調整項目。

1.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可予以加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總評90分以上。

(2)季度內獲通報嘉獎兩次以上者

(3)其它為集團或子公司發展做出重大貢獻並通報嘉獎一次以上者。

(4)年度內工作成果顯著,並無任何違紀等不良紀錄,且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將予以降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於70分者。

(2)季度內通報批評2次以上者。

(3)季度內累計曠工2天以上者。

(4)實施其它對公司發展不利的行為。

3.管理類人員加薪和降薪級差明細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評結束後7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依規定要求將符合標準的人員提報考評組確認,並負責同財務部共同執行。

第四章晉升與降職

第九條晉升(降職)定義: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由考評小組確認其晉升或降職。

第十條管理類人員的晉升與降職

1.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予以晉升

(1)職員應符合加薪條件的一併晉升直至高級專員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將予以降職

(1)累計被書面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2)連續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於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績效獎金

第十一條定義:以體現各級員工個人綜合工作表現、行為、成果為基礎和體現集團公司整體績效和營利狀況的銷售回款比率為依據,依據集團的經營狀況確定相應獎金基數為標準,對管理類員工以月度為週期進行的獎勵或處罰。

第十二條關於考核的規定

1.考核時間:每月1-10日對上月集團公司整體績效進行考核並實施。

2.考核權責:本規定要求於每月10日前由營銷中心提供上月銷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關資料至財務部,經財務部測算,報總裁核准後由財務部發放。

3.考核方式:銷售回款比率超過計劃70%以上,員工享受300元的獎金基數。

4.計算方法:個人績效獎金額=300×回款完成率(%)×職務獎金係數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係數明細(略)

第十四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月度內曠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試用期者。

3.月度通報批評1次以上者。

4.月度內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於公司發展之行為。

6.當月度內離職的。

第十五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集團財務部提交職務獎金係數明細。

2.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總裁經核准後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六章年度績效考評獎金

第十六條定義:又稱年終獎(司齡獎),集團視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工作表現,以在集團公司工作的司齡為主要依據發放的獎金。

1.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由集團總裁確定發放額度。

2.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由公司考評小組確定不同職級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依據進入集團公司的時間和其他評比要求計算獎勵額。

3.發放時間:年假前一週。

第十七條獎金的計算辦法:年終獎金=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出勤係數×司齡

1.出勤係數為本年度應出勤天數與應出勤天數的商。

2.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由集團臨時組建的考評小組根據本年度集團整體的經營業績,盈利狀況,未來發展規劃等確定的額度。

第十八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年度事假超過1個月以上者。

2.年度曠工超過2天以上者。

3.試用期者。

4.年度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5.年度內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的。

6.其它不利於公司發展之行為。

7.年度內11月30日前離職的。

第十九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年度員工人事考評成績累積數據。

2.財務部按照制定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集團總裁核准後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七章薪資保密規定

第二十條目的

集團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集團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按勞分配兼顧公平,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各級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或辭退。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

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

4.評論他人薪資者,予以辭退。

5.若因以上行為造成其它影響者除以上處理外,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辭退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關制度即刻廢止。集團將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篇九

一、目的

為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公司現狀,特制訂本制度。

二、制定原則

本制度本着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以上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德工資差異;

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和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飲食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由行政人事部彙總後,報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後,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發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並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新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製工資:工人

日製工資工人不屬於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生產部門擬定,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工程師、生產廠長、項目經理

(3)基層管理人員:各部門和項目部的主管,包括財務部主管會計、行政主管、人事主管、技術主管等

(4)專業技術人員:出納、會計、人事專員、行政專員、技術員、安全管理員、實驗員、物流員、駕駛員等

(5)行政後勤人員:文員、倉管員、前台接待

四、薪資結構:

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通訊補助+住房補助+工齡工資+餐補+年終獎金+績效考核獎金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職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崗位的基本工資等級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門經理共同協商,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位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2、崗位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間按比例計算髮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崗位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3、通訊補助

(1)通訊補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門和各職能部門按規定給予報銷的員工手機費等。

(2)通訊補助標準參見《財務報銷制度》

4、住房補助

本市户籍員工不享受住房補貼,非本市户籍的所有員工每人每月享有xx元住房補貼。

5、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工齡工資根據本公司工作的實際年功長短,員工連續工齡每滿一年按100元逐年遞增。

(3)工齡工資的增加均以滿週年後的次月起計算。

(4)新進員工一年內不能享受工齡工資,滿一年後的次月開始享受工齡工資,年滿55週歲的所有員工不再計算工齡工資。

6、餐補:參考xxx地區基本生活標準,每天給予x元生活補助。

7、年終獎金:公司年終獎金採取年底雙薪的發放方式。

(1)年底雙薪:年底雙薪體現公司對每位員工的關懷和回饋,於每年春節放假前予以發放,計算公式如下:

年底雙薪=月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x12個月(員工本年度實際工作月數)

實際工作時間不足月的按整月計算。

(2)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根據公司年度經濟效益以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8、績效考核獎金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月評、季評、年評結果,公司年度經營狀況,並結合總經理意見核定發放。

五、薪資調整

1、整體調整。調薪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為薪酬調整日。包括薪酬水平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經辦根據國家政策結合公司具體經營狀況決定。

2、職位變動時的薪酬調整:

(1)由低薪級職位,調任高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所調任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2)由高薪級職位,調任低薪級職位工作;應改支該低薪級職位對應的薪級,薪等不變。

3、晉職與降職時的薪酬調整

(1)同一職級的不同等的晉職與降職,則按同一級工資的對應的等級作出薪酬調整;

(2)跨職級晉職或降職,則調整為相應職級的對應職位的薪級的最低等起薪。

4、臨時調薪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臨時調薪,其標準由公司總經辦會議確定:

①公司經營效益發行重大變化;

②社會物價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③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與工資行情變化;

④其他公司認定的情況變化。

(2)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由其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臨時晉職調薪,以茲鼓勵。

①有特殊功勞表現。

②中途錄用的員工、具有優秀的技能與成績。

③為同行業間競相爭取的人才。

④其他總經理認可的情況。

六、薪酬標準

1、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

①招聘時有薪酬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②招聘時沒有薪酬協議的初次任職者按所在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的80%發放,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者則按法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③試用期間員工照常享受公司的通訊補助、住房補助以及其他公司的福利性補助。

2、特別休假的薪酬計算

①婚假、病假等超過連續一個月的日曆工作日,只支付基本工資與工齡工資;

②事假免發所有工資,人事部門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①執行月薪的員工,按照每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②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下月x日發放,遇雙休日自動順延;遇節假日可視具體情況,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2、下列規定的各項金額須從薪酬中直接代扣:

①個人薪酬所得税;

②社會保險費(個人應負擔部分);

③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④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八、薪酬保密

總經辦、財務部以及人力資源部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祕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

九、本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行政人事部可每年根據市場薪資調查、物價上漲水平、公司經營狀況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後,作為此方案的附件。

十一、本方案的修改解釋權歸xxx公司。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工作人員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工作人員。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工作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於普通工作人員。普通工作人員的工資管理採取月薪制,根據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員,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員。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工作人員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工作人員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績效考核係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工作人員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工作人員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工作人員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工作人員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第四章績效工資制工資級別

第17條工作人員轉正定崗後確定崗位工資級別,各個崗位的工資級別有一定的浮動範圍,總經理確定部門經理以上崗位的級別,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普通工作人員的實際崗位級別,報總經理審批。

第18條公司薪酬考核委員會每年根據工作人員工作業績、態度和能力綜合得分決定工作人員崗位晉級或降級。

第19條工資等級劃分為三個層次,分別為副總經理層、經理層和普通工作人員層。

第20條副總經理層分為a、b、c、d、e五級,副總經理層可在五級內晉升或降級。

第21條經理層分為a、b、c、d、e、f、g、h八級,不同經理的級別不同,可在自己相應的調整範圍內晉升或降級。

第22條普通工作人員層分為a、b、c、d、e五級,其中每一級又分若干檔次,共28個檔。

第23條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調整後,其崗位級別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試用期薪酬

第24條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特殊情況下最多可以延長到六個月。

第25條工作人員入職後按月領取約定的試用期工資。

第26條試用期期間的考核依據由各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27條試用期工資由人力資源部與試用工作人員單獨約定。

第六章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28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為公司總經理,副主席為行政副總和財務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為執行副主席。

第29條薪酬考核委員會主席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總負責提出激勵目標,財務副總負責提出薪酬成本目標,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提供具體方案並在每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束後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薪酬調整工作會議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津貼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具體工作人員工資級別調整和各項薪酬發放由人力資源部根據薪酬工作會議和績效考評結果執行。

第30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編制每月薪酬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1條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效益獎金的發放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後,送達財務部執行。

第32條工作人員固定工資、工齡工資發放時間為當月5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一個月5日,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5日。各部門必須在次月25日前將上月工資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33條工作人員的超額任務獎金,根據考核情況,按季度或年度發放。

第七章附則

第34條公司有權自主決定內部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關係、工資標準及其獎懲方案。

第35條本規定是公司企業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36條公司實行工資保密制度,個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資給他人,也得向他人詢問,相互之間不得討論,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37條本規定從20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