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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68W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公司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准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准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批准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週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採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户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説明單》説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後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説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並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託他人或受託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並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後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且負激勵20元/次。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准或假期滿後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説明單》説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於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徵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晨上班進入公司後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後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錄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説明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徵得部門經理同意並報總經理審批後,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後一天內補填,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繫狀態,並隨時向公司彙報出差行動及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於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於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於事假髮生1個工作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後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並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週歲以上,男25週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週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申請(個人)→審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如果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則不享受產假、護理假等相關規定。

八、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後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並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並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説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並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自20__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週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

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於上班時間後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後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准,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准,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

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製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請假、銷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請假事由:

(一)在校期間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療者,憑校醫務室或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在校外突發急病應電話報告班主任,返校後憑所在地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後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範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並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後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後,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並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准,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

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製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幹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週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週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彙總一月一公佈。

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條 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 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1、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2、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3、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4、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製度。

1、每週公休日2天。

2、法定節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節,放假3日;

(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 國慶節,放假2日;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 考勤範圍

第六條 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辦法

第八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採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 任何員工不得委託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 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説明情況,並留存説明記錄。 第十一條 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 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 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 考勤計分辦法。

1、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3、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4、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條 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