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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規章制度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2.04W

考勤規章制度由本站的會員投稿精心推薦,小編希望以下10篇範文對你的學習工作能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考勤規章制度

第1篇:考勤規章制度

給你一篇考勤規章制度的寫作範例,你可以參考它的格式與寫法,進行適當修改。

為了規範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閲讀,並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准,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並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後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後儘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並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准,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於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癒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説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4、事假期限期滿未返崗的,按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台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後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必須先休完,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如還有本年度沒有使用完的帶薪年休假的,部門經理須安排其休完當年年休假後辦理離職手續。

五、婚假制度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滿足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且須在領取結婚證後1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休假。

2、由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後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六、產假制度

1、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户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並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複印件。複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4、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請3天(自然天)有薪喪假。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週一至週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説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並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並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於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於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於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誌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於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並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兑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准後,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後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後應主動向行政部説明情況,並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後,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第2篇:考勤規章制度

希望你能喜歡這篇考勤規章制度範文。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第3篇:考勤規章制度

下面由本站的作者為你提供考勤規章制度的寫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並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後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 店:冬天 一門店7:00—21:00 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後可經領導批准後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後由專人打開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界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於上班後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准並説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後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後給予補籤。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並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審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審核。審核後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製作工資的依據。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並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並附醫療鑑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鑑定後確認屬於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

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週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採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准後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第4篇:考勤規章制度

希望這篇考勤規章制度範文能對你的學習與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XXX一人出資設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範圍:生產、加工、銷售針紡織品、服裝、服裝輔料、家紡製品、紡織原料(以上經營範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為準)。

第三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拾萬元,由股東一次足額繳納額。

公司增加、減少及轉讓註冊資本,由股東作出協議。公司減少註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一次,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最低限額。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股東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股東姓名: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出資方式:______出資額:______出資時間:______

第六條公司成立後,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2)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

(4)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有權查閲股東決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的債務;

(4)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九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監事,決定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作出上述決定時,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字後置備於公司。

第十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股東負責,由股東推薦產生。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一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的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推薦產生。監事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經理行使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經理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七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於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東。

第十六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拾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九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作出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股東。

第二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股東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一式叁份,股東一份,公司留存一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簽字並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5篇:考勤規章制度

給大家帶來考勤規章制度範文,供大家參考!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6篇:考勤規章制度

本文是本站的網友推薦,並由本站編輯整理的考勤規章制度範文精選,僅供寫作參考。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別在作息,考勤方面遊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平等權利和義務,十分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平等、規範,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勤辦法

自六月一日開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並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後,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業務)必須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後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辦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殊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須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於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於“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殊情況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採取上一休一的辦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辦法適應於公司全體幹部員工。

六、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二○xx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7篇:考勤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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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學校全員聘用合同制的實施,加強依法治校,現將有關教職工考勤特作如下規定:

一、上、下班制度

1、上、下班時間:上午8:00~11:36,下午12:30~4:00。

2、教職工應按時上班,教職工在上班時間應堅守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離校的,應向教導處登記,以便聯繫。

二、請假制度

1、教職工請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請,辦好手續,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用電話、口頭請假或有他人代遞假條,否則以礦工論處(特殊情況除外)。

2、病假:病假一律憑醫院疾病證明書審批;急診就醫,應有急診病假證明書。凡需請病假者,本人或家屬應 及時報告學校,並持有關病歷等證明到學校辦理手續。

3、事假:有事必須向校長室請假(遇政治學習需徵得書記的同意),經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校。未事先請假或未經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礦工處理。

4、產假:憑醫院有關證明,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天數執行。哺乳期內的教師上班後給予每天一小時的哺乳假(規定時間)至孩子滿一歲止。

5、婚假:達到法定年齡結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6、喪假:直系親屬及岳父母或公婆可享受喪假3天。

7、調休:凡需要調休者,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調休。調休1小時起調,以整小時結算。教師調休由本人安排課務,如課務不能安排則按事假處理。政治學習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調休,且需徵得書記批准。

8、開會、進修:外出開會、進修一律見會議通知單,到教導處登記後,方可離校。教師應準時參加進修活動,按時參加各類會議。凡無故缺席者作礦工處理。

9、看病:

(1)除特殊情況外,上午十點後或下午三點後教工可外出就醫,但不享受堅守崗位獎勵。

(2)外出看病需到教導處登記。凡借看病為由離校幹私事者作礦工處理。

10、節假日值班:不遲到、不早退,事先請假需經總務負責人同意。

三、其他若干規定

1、孕婦孕期照顧有關規定:

從事教育教學工作量較大、孕期反應嚴重、身體健康不佳者(需醫院證明),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孕婦的實際情況,酌情給予一定的照顧。在照顧期間因不滿工作量,將酌情扣除當月結構工資或年終獎勵。對處於經期女教工給予每月一次2小時以內的照顧,由年級組長負責考勤記錄。

2、礦工:

凡無特殊原因,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假期期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的均作礦工論處,按學校獎金分配條例扣發當月工資和獎金,情節嚴重者將給予行政處分。連續15天或一年內累計30天的根據聘用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

3、凡經學校或教育局批准調動的教職工,應及時想所調單位報到。

四、考核辦法

考勤由年級組長和教導處進行二級管理。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按學校內部管理方案的有關條文扣罰獎金或工資。對嚴重違紀、不遵守規章制度且屢教不改者,除加強教育、幫助、促其改正外,還將視其情節給予行政處分,並在各類獎項和有關考評中作相應處理。文章來源

第8篇:考勤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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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剩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第9篇:考勤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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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營造良好工作氛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項管理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項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正式員工。與公司建立勞務關係、勞務派遣、實習生、兼職的各類人員根據雙方簽署勞務或實習協議另行規定。

3

考勤規定

1、公司的考勤和休假的統一管理部門為人力資源部。

2、公司工作日為每週一至週五,工作日時長8個小時,工作時間為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對於研發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其上班時間08:30—09:00,下班時間:17:30—18:00)。

3、實行彈性工作制以人力資源部審批為準;

4、公司以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5、公司在辦公地點安裝了考勤打卡裝置,所有正式員工(公司領導除外)一律要求通過考勤機執行考勤。

6、駐外人員接受當地考勤安排;

7、銷售人員在公司辦公同樣接受考勤,外出需要通過《員工外出登記表》進行登記。

8、員工上班後忘記帶考勤卡,須到人資部填寫《忘記帶卡登記表》,上班下班均需登記,同時必須由公司前台作為證明人簽字。

9、員工次月5日之前應及時處理上月所有考勤異常信息,經直接主管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統計備案。

10、正常考勤人員在規定上班時間後30分鐘內到崗為遲到(彈性工作制9:00點以後到公司算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遲到與早退均按“次”為計算單位。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者應提前取得上級主管批准並於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的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1、遲到早退的處理:(1)員工每月有3次(含)以內善意遲到或早退機會,超過3次後每次扣除當月績效***元;(2)2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6次(含3次善意遲到或早退),或當年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37次(含),公司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12、因惡劣天氣和交通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集體遲到由人資部統一向公司申請免考勤,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後生效。

13、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部門經理應提前填寫《加班任務單》經上級主管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並支付加班工資。

14、(請根據需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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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規定

1、請假規定

員工請事假通過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按照請假單規定流程審批,審批通過後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帶薪年假規定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0天;已滿20年的當年帶薪年假總天數為15天;

(2)員工帶薪年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每天8小時折算天數);

(3)員工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4)當年入職並且試用期後方可享受年假,當年可享受年假按照入職天數比例折算,11月份之後入職的則不可享受當年年假;

(5)年假可以分次或集中休;

(6)已有資格享受帶薪年假的員工離職時帶薪年假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如果員工實際休假天數已超過計算天數,超過的天數按事假日工資標準從結算工資中扣除;

(7)員工因個人沒有申請休帶薪年假的當年年假視為自願放棄;

(8)員工申請帶薪年假需填寫《請假單》,一次休年假在3天(含)以上的,員工須提前5個工作日提出申請。無論年假是否被批准請假單均應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9)當年沒有休完的年假,次年春節之前集中休年假仍然有效,逾期視同自願放棄休假權。

3、病假規定

(1)病假以半天為單位請假,2天以內(含)部門經理審批;

(2)病假超過3天的員工須在修完病假後提交醫院證明(診斷證明),無醫院證明的病假按事假處理;

(3)請病假達5天(含)的,應出具掛號單據、病歷及三級甲等醫院診斷證明(包含建議休假時間),必要時須在人力資源部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開具休假證明;

(4)當年累計休病假30天以內(含)病假工資為正常工資50%發放;當年累計病假30天以上者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5)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4、婚假規定

(1)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手續者可享受婚假,申請婚假時須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結婚證等證明;

(2)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員工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一次休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連續計算。

5、產假規定

(1)公司嚴格根據《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7條規定休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後2個月內應告知上級主管並應持懷孕和預產期證明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公司男員工配偶生產的,給予男員工連續7天的陪產假,陪產假需在配偶生產前後10天內一次性休完否則過期作廢;

(4)女員工有不滿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享有1小時的餵奶時間,該時間必須按時使用不能合併使用。多胞胎哺乳時間每多一胞胎每天增加30分鐘。

(5)在規定的產假期間女員工的工資由生育保險和公司共同承擔(按照國家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生育津貼屬於員工生育期間國家發放的待遇,生育休假期間<包括休晚育假期在內>公司照常發工資的屬於提前向女員工預支生育津貼,員工申請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後公司代為扣除),沒有生育保險的按實際工資發放;

(6)享受晚育假期的晚育津貼處理:晚育由女員工享受的,男配偶不得享受晚育假,享受晚育的女員工如果公司照常發放工資,晚育津貼必須從我公司申請(如果女員工沒有申請晚育津貼公司將在女員工上班後第1個月開始扣除晚育假期給發的工資);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享受產假但是沒有生育津貼和晚育津貼待遇。

6、喪假規定

(1)員工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去世可請喪假。

(2)員工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請喪假5天,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可請喪假3天。

(3)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須一次休完,否則作廢,喪假請假過程中休息日及節假日均計算在內。

7、工傷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負傷應在24小時內書面報人力資源部。

(2)工傷假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有效的證明;

(3)工傷假其它事宜按國家《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規定辦理。

8、事假規定

(1)員工請事假以半天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天的按半天計算。事假可以帶薪年假抵消;

(2)員工沒有剩餘可休年假抵消的,這種事假則不發工資;

9、曠工規定

(1)曠工定義:員工沒有來公司上班、利用公出時間辦私事的、出差未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工作期間擅自離崗的、未辦理完畢請假續假手續(以取得請假批准回執為準)缺勤的、未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玩失蹤的、申請休假的理由與實際情況不符(或無法提供休假證明)而已休假的。

(2)曠工期間扣發雙倍工資;

(3)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2天),或在連續12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公司可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立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5

管理責任

1、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每月結束後及時統計員工考勤信息,形成《月度考勤統計表》報給薪酬主管核算當月薪酬。

2、員工的考勤管理直接責任人為其上級主管經理。

3、上級主管經理要按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並對審批結果負責,凡是與員工共同作弊者一律按照嚴重違紀給予開除處理。

6

違紀處理

1、代人考勤、考勤信息變相處理、偽造編造和篡改考勤記錄等行為,視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公司按照《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嚴肅處理;

2、員工考勤異常信息沒有及時處理:年度只警告一次之後開始計次,第一次發現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3、部門經理沒有及時處理員工考勤異常信息:年度先警告一次限期處理之後開始計次,按照次數計算,第一次沒處理扣除月度績效工資10%,第二次20%,第三次30%,第四次40%,依次按照10%速度累加直到績效工資部分徹底扣除。

(提示:上述逐級加重的措施可防止不重視考勤的現象)

7

相關制度

《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8

相關記錄

《員工請假單》

《員工外出登記表》

《出差申請表》

《月度考勤休假統計表》

9

制度生效

本項制度經公司工會集體評審,總經理審批,自20xx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公司此前發佈過的《考勤休假管理規定》歷史版本同步廢止。

第10篇:考勤規章制度

下面這篇由網友為大家蒐集整理考勤規章制度的寫法格式,希望大家喜歡!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執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另行規定。

2、教師每天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定的值班時間到校,並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脱崗事故一次。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有對口醫院的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並報教導處備案後,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准;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准,中層以上幹部請假需由校長批准,二天以上由學區批准。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三、上課制度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況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責任;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誌;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藉口(如拿粉筆、拿作業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後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辦公制度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並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准後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文明,講禮貌,舉止文明,不説髒話,不大聲喧譁,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遊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衞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五、會議制度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移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誌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週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六、有關規定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

3、病、事假須按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下午各查崗一次。並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脱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脱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七、獎懲辦法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於教職考勤管理,獎勵對象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50元。(凡由於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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