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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欄目: 章程規章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12W

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多篇

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為了預防鑄造公司鐵水運輸過程中的鐵水噴濺、火災或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責分工

鑄造公司鐵水運輸的協調工作,由生產科具體負責,並對鐵水運輸過程進行跟蹤,有權力和義務制止違章行為。

綜合科負責監督和檢查各類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建立不可承受風險台賬,將鐵水運輸列為三級不可承受風險,並執行四級監控。

車間負責制定鐵水裝卸過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起重設備和鐵水包的日常安全檢查制度和要求,定期檢查崗位人員執行情況。

崗位人員,按照規定認真檢查起重設備、吊具和鐵水包,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三、鐵水運輸作業規定

l、嚴禁司機酒後駕車。

2、汽運公司應明確專人操作運輸鐵水的車輛,嚴禁無證駕駛。

3、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和鐵水包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解決,否則不得使用。車輛儲物箱內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鑄造公司明確專人對鐵水包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做到每包鐵水均測量包壁温度,在包壁四周不同部位測量,並認真填寫《鐵水包安全檢查表》。

5、鐵水裝入量應嚴格控制,液麪距離包沿不得低於30cm,鐵水過滿,未採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不得啟動車輛。

6、駕駛員必須在關好車門後,才能開始行駛,起步前繫好安全帶,離開車輛時必須從點火開關上取下鑰匙。

7、要在車輛停止狀態下預熱發動機,避免頻繁和劇烈加速,適時換檔,每檔發動機轉速不超過該檔最高轉速的三分之二。

8、駕駛員應隨時注意車速,並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鐵水運輸的車輛在廠區外道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在鑄造廠區內行使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9、車輛運行,嚴禁搭載無關人員和貨物,車上人員嚴禁吸煙,運行中的車輛駕駛員禁止接打電話。

10、鐵水運輸中遇路邊有行人時,與行人之間距離不得低於1.5米,必要時停車避讓行人。

11、行車時,必須選擇平坦、寬闊的路面,嚴禁從積水、坑窪或者不明路況的道路上行駛。

12、駕駛員在裝卸鐵水作業進入生產現場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勞保用品穿戴整齊,並服從生產調度的指揮,按規定行車和泊車。

13、鐵水的裝卸作業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擦碰、撞擊、重壓、斜置或歪拉斜吊。無關人員嚴禁接近鐵水包。

14、因故不能及時裝卸時,在待裝卸期間當班調度和隨車人員應負責看管車輛和所裝鐵水,隨時保持溝通,危及安全時應立即向厂部彙報,情況嚴重時應報請公司安環部。

15、鑄造公司應明確專人操作起重設備吊運鐵水,設專人指揮,明確信號。行車工必須嚴格按照《起重設備安全檢查表》定期檢查行車,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行車和吊具安全可靠。

16、鐵水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規定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和轉運車輛管理制度。

四、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當鐵水運輸過程中因故發生事故時,當事人必須立即上報綜合科及廠領導。各級相關負責人收到信息都應快迅到達事故現場。

(2)生產科負責組織人員疏散、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職工生命安全;根據現場事態發展情況,展開相關救援工作。

(3)若事故造成相鄰建築物着火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必要時迅速聯繫保衞部,請求援助。

(4)鐵水在轉運過程中,鐵水包出現有破損、滲漏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採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燒或爆炸現象,駕駛員應立即採取自救,並向總調報告,報請總調派遣叉車卸下鐵水包。情況危急時向保衞部報告,請求援助,以防事故擴大。

(5)當鐵水錶面結殼,可用中頻爐內高温鐵水衝開,嚴禁隨意翻轉鐵水包或人工搗戳,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6)當發生人員傷害事故,應立即送往信鋼醫院進行救護。

五、現場指揮要求

1、從事鐵水吊運的起重設備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並經過專門培訓方可。

2、指揮人員必須是經車間主任指定的爐長、班長或調度,其他人員不得指揮吊運鐵水(緊急情況除外),嚴禁多人指揮。

3、統一使用對講機指揮,操作者和指揮者分別佩戴1部對講機,頻道一致。指揮時,必須先喊出操作者名字或行車代號,再發出操作指令,否則操作者不得啟動行車任何機構。

4、操作者未聽清指揮口令,嚴禁啟動行車。

5、啟動行車必須鳴鈴警示,並嚴格遵守《行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六、考核與獎懲

1、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違反本規定,經有關部門查證,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的考核/次,造成事故者,經鑄造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重罰。

2、由於安全檢查不到位導致鐵水運輸中發生漏包或穿包事故者,對相關責任人的考核,由鑄造公司安委會視情況研究決定。

3、崗位人員,未按照規定檢查鐵水包或未及時記錄、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者考核責任人50-100元/次。

4、各類台賬和記錄,未按規定保存或使用完後不及時上交更換,分別考核責任班組長及以上人員200元/次。

5、發生事故後,對因組織救援不力而導致事態擴大者,將視情況考核責任人。

6、對安全檢查仔細認真,及時發現隱患並上報者,視情況給予50-300元的獎勵/次。

7、發生事故後,由於指揮得力控制了事態,並避免人員傷亡或挽回財產損失的有功人員,經鑄造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重獎。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八、本規定解釋權歸東信鑄造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管理處對專業清潔公司服務質量的監控制度

(1監控辦法

1、日檢

助理(領班)對清潔服務質量每日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的結果記錄在《清潔服務日檢查表》上;

2、周檢

隨選一天,由助理、領班、清潔公司駐本區負責人一起進行檢查,並填寫《清潔服務周檢表》;

3、月檢

每月的月尾,由公司技術部派員、管理處經理、助理、領班參加,對管轄範圍環境衞生狀況進行一次全面的大檢查,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清潔服務質量月檢表》上。

(2質量考評

每月一次,對當月日檢、周檢、月檢的結果,對照《清潔服務委託合同》中的〈清潔服務標準〉進行總結考評。考評成績作為整體清潔服務質量的依據。

(3處理辦法

4、對以上檢查中發現的輕微不合格項目,及時通知清潔人員予以處理,並做好記錄,清潔人員接到通知後處理的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5、工作量較大的項目,填寫“報事單”,清潔公司須按“報事單”上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並回復管理處;

6、如每月出現日檢四次、周檢兩次有不合格項目的,報經理及公司技術部,並按《清潔服務委託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扣罰處理。

7、對日常檢查或月檢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清潔公司進行整改,對未按期進行整改的必須進行扣罰處理,並報呈業主/業委會。

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是指根據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設立的外資建築業企業、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以及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

第三條外國投資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並從事建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在國家工商

行政管理

總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第四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規章。

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法規、規章的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授權範圍內負責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

第六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與資質的申請和審批,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設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其設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的中方投資者為中央管理企業的,其設立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和一級、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的程序:

(一)申請者向擬設立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設立申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初審,初審同意後,報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

(三)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將申請材料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求意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徵求意見函之日起30日內提出意見。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意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決定。予以批准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准的,書面説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的,應當在30日內到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登記註冊。

(五)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辦理。

第八條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二級及二級以下、勞務分包序列資質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第七條以及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在批准之日起30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申請晉升資質等級或者增加主項以外資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應當向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方編制或者認可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投資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合同和章程(其中,設立外資建築業企業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五)投資方法人登記註冊證明、投資方銀行資信證明;

(六)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七)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第十一條申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

(五)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營負責人、工程技術負責人等任職文件及證明文件;

(六)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七)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要求提交的資料。

第十二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中方合營者的出資總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第十三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重新核定資質等級。

第十四條本規定中要求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應當使用中文,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範圍

第十五條外資建築業企業只允許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國投資、外國贈款、外國投資及贈款建設的工程;

(二)由國際金融機構資助並通過根據貸款條款進行的國際招標授予的建設項目;

(三)外資等於或者超過50%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及外資少於50%,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

(四)由中國投資,但因技術困難而不能由中國建築企業獨立實施的建設項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築企業聯合承攬。

第十六條中外合資經營建築業企業、中外合作經營建築業企業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包工程。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等級標準執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第十八條承攬施工總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與其他建築業企業聯合承包,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企業的業務許可範圍承包工程。

第二十條外資建築業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超越資質許可的業務範圍承包工程的,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二十一條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實施前已經取得《外國企業承包工程資質證》的外國企業投資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可以根據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包工程業績等申請相應等級的建築業企業資質。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外國企業,設立新的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其資質等級按照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核定。

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投資者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投資設立建築業企業,從事建築活動的,參照本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對外貿易經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設部頒佈的《在中國境內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部令第32號)廢止。

第二十七條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設部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聯合頒佈的《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的若干規定》(建建[1995]533號)廢止。

建設部網站

20xx年11月1日

公司業務管理制度 篇四

一、業務員薪資構成:

1、業務員的薪資由底薪、補貼、提成及年終獎金構成;

2、薪資發放:

①每月發放底薪+補貼

②提成每個季度發放一次

③年終獎金年底發放

二、業務員底薪及補貼設定:

1、業務員的任務底薪為3000元/月,業務員工資實行完成任務比例發放制度。即當月完成任務的70%,即當月發放工資為3000元/月*70%=2100元。。工資不低於最低生活標準1720元。連續3個月銷售額平均值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則視為業務員能力不合格,轉綜合管理部自動離職。考核月份為每年度的2月至11月。其餘時間發放3000元底薪。

2、業務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為任務底薪的60%,即1800元。試用期合格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補貼:

1) 交通補貼:按乘坐公共汽車為標準實報實銷;

2) 通訊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通訊補貼。

3) 伙食補貼:100元/月,試用期內業務員不享受伙食補貼

三、提成制度

1、提成方案

仿古建材類產品按銷售額的8%計算 仿古四合院類建築產品按照3%提成。

2、提成結算方式:按季度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3、提成考核:任務內銷售額按仿古建材類產品8%,仿古四合院類建築產品按3%提成,超額完成部分,按任務內銷售額的提成比例增加2%提成。

4、提成計算方法:

銷售提成=淨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 淨銷售額=當期銷售金額-當期費用年終獎金=年銷售淨總額×0.5%

四、激勵制度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提高業務員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三種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1000元獎勵;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2000元獎勵;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3500元獎勵;

4、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

5、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五、最終解釋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屬北京聚星複合材料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部所有。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篇五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四川xx建築設計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明確公司勞動用工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原則、方式、流程,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xx設計。

第二部分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按國家規定,八小時內,辦公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

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工作日,上午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

午休時間為12:00至14:00(不針對出差人員及加班到22:00後下班人員)。

2、員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須先打卡報到,有事需外出的必須在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出登記》或提交釘釘外出申請,事假及調休最小請假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年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計,審批通過後方可外出,下班時打好卡方可離開,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樂捐50元;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含),按曠工一天處理,扣除日工資的2倍(基本工資21.75天*2)扣除5分鐘內(不包括5分鐘)不算遲到。

3、事假需提前一天填寫事假請假單或提交釘釘申請,請假1天(含)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請假超過1天以上3天(含)以內需經部門主管、行政人事經理審批通過後准假,3天以上需經部門主管、行政人事經理、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准假,按事假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事假天數)。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

4、員工生病應及時通知部門主管及行政人事部,請假三天及以上需提交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病歷,補填病假請假單,請假審批流程同事假。病假按天數扣除當事人日工資的一半(基本工資/21.75天×病假天數/2)。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將被視為曠工。

5、外出:員工因公外出,須直接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或釘釘提交外出申請。員工上班後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須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報告去向,經批准,交待手頭工作,並遞交籤批後的請假手續,方可外出,否則作曠工處理。主管以上職務因私事外出,須向總經理報告去向,經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

6、如未能按上述第3、4、5條執行,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事人二倍日工資(2×基本工資/21.75天),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7、員工在試用期內可隨時提出辭職,公司也可隨時提出辭退。

二、工資制度

1、公司實行以下發薪制度,即每月15號發放上月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補貼+獎金。

正式員工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社保+補貼。

2、員工試用期為一個月(表現突出者可視情況而定),在此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各種福利補貼(特別獎除外)。

3、員工領工資時及時核對金額,不允許隨意交流個人收入金額。

第三部分員工的福利管理制度

一、假期類型

(一)無薪假

1、所有事假均為無薪假,連續事假不得超過5天,全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30天。

2、年薪人員無薪假,每天扣款基數:基準年薪/12/21.75。

3、月薪人員無薪假,每天扣款基數:月薪/21.75。

(二)有薪假

1、病假:

①員工因病請假,需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收費單等原件,且與請假時間相符),視為病假。全年病假天數不超過24天。

②病假一天(含)以內,發放日薪的50%;病假超過一天,五天(含)以內,發放日薪的40%;連續病假超過五天,按醫療期相應待遇處理。

2、醫療期

①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住院治療的,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②醫療期結束後,員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按調崗、調薪、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等方式處理。

③在規定醫療期內,員工收入按當年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為基數計算。

3、工傷假:

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屬於工傷的情形,經申報批准後可做工傷處理。傷者入住當地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指定的醫院,並持醫院證明方可進行休假。工傷期間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婚假:

根據國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四川省外員工可增加2天路程假,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產假:

產假期限根據國家規定執行。2019年產假規定為女員工生育假期可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產假期及以後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6、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為5天。

7、陪護假:

①男性員工屬於晚育的,且生育第一胎的,在配偶生育前或後可一次性享受10天陪護假(含節假日)。

②陪護假需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並出示員工結婚證、準生證及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

③陪護假為帶薪假。

8、哺乳假、接送假:

女性員工育有13週歲(含)以下的小孩,工作日每天可享受1小時的哺乳、接送假。哺乳、接送假為帶薪假。哺乳假、接送假不能累加使用。

9、學習假:

員工在考取註冊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後,並註冊用於公司的,可持有效憑證補請學習假(一年內假期不超過5天),學習假為帶薪假。

10、年假:

與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並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從第二年起可享受帶薪年假,司齡每滿一年派發一次。

年假天數

司齡

年假天數

1~2年

5天

3~4年

6天

以後每增加1年,年假增加1天,最長不超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或者衝抵休假天數:

①司齡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②司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③司齡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④請事假連續超過5天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⑤全年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不享受當年的年假。

⑥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假,年度內又出現本條上述五種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假。

3)年假使用

①年假可由本人申請,也可由公司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統一安排。如由本人提出申請,公司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可對員工的年假申請進行調整。

②原則上年假要求在本年度內休完。公司在每年3至8月份有計劃安排員工休年假,其餘月份根據工作情況,不批准連續年假。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在年度內休完年假的,經總經理批准,可將剩餘年假延期至下年度累加使用。

11、國家法定節日:

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為帶薪假。

12、六一兒童節:

育有13週歲以內兒童的員工可帶薪休假半天。

13、三八婦女節

女員工在“三八婦女節”可帶薪休假半天。

14、保險: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後,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參加成都市社會保險福利。

15、生日福利:轉正員工在生日當天可獲得公司贈送的生日福利一份。

16、全勤獎:為加強公司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設立全勤獎:

①員工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請假。

②月末根據考勤打卡記錄統計確認後,一次性每月給予全勤獎勵。

三、假期規定

1、婚假、年假及三天以上的國家公佈的長假(含調休)相互間不能連續休假。

2、三天以上的國家公佈的長假(含調休)前後各一天不得請事假和調休。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按法律規定禁止錄用以下人員:

①未滿法定工作年齡者;

②經醫療機構證明的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其它不適合工作的疾病者;

③被剝奪公民權利尚未恢復者;

④通緝在案,尚未結案者;

⑤曾有嚴重瀆職行為者;

⑥曾因貪污受賄、私挪公款受到處罰者;

⑦其它違反國家禁止性法律法規者。

2、員工入職辦理:

①新員工到部門辦公室報到,提交各類相關材料。如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

②新員工填寫入職登記表,辦理入職。

③新員工入職後,由部門安排辦公位置等,並介紹部門人員及其他部門相關人員,由直接負責人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説明。

④試用轉正:新員工工作滿試用期時,由部門主管安排進行轉正評估。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進行自評,由直接主管對其進行評估,填寫《轉正申請表》,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聘用合同,簽訂合同前提條件:能勝任本崗位工作,充分理解合同條款並誠實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類別

合同期限

試用期限

主創及以下級別設計師/其它崗位基礎員工

三年

3個月

資深設計師及以上/中層以上管理崗位

三年

6個月

中級以下設計師

一年

1-3個月

試用期間表現特別突出或為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可申請提前轉正。

五、加班

1、非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經方案組長或項目設總或中心副總組織,由總經理籤批確認,記為加班。加班確認手續需在加班後二個工作日內完成並交行政前台備案,逾期則不記為加班。

2、特殊情況,因工作需要由總經理籤批認可的在公司的集中加班,視為加班。

3、加班考勤以加班確認手續為依據(包含釘釘打卡記錄)。

4、方案組長、項目設總、中心副總對加班考勤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5、加班時間,按月統計並公佈。

六、加班紀律

1、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應合理安排工作,杜絕不必要的加班。

2、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員工需無條件服從,不可拒絕。

七、加班補助

1、加班工作餐:在公司工作到20:00以後的、非工作日集中加班,公司提供加班工作餐(用餐標準按公司規定執行)。

2、加班交通車:非工作日在公司集中加班超過21:00後的,公司安排交通車送加班員工至相應公交車站或換乘地點。

3、自帶車輛員工非工作日在公司集中加班拼車的、或因加班額外產生的停車費,給予車輛補助(按公司現行車輛補助規定執行)。

八、晉降級:

1、定期:

①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晉降級評定工作,參加人員為司齡超過一年的員工。按照公司管理體系標準對符合要求的員工上一年度工作業績進行績效考核,經公司綜合評定後確定晉降級。

②新進員工在轉正滿半年後,參加一次評級工作。

2、不定期:在平時工作中,對錶現優異、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的員工或表現惡劣,無法勝任本崗位工作者,由用人部門提名,報各中心副總及總經理核准後,向董事長提請晉降級批准。

九、崗位調整:

1、員工可根據自身能力及公司崗位空缺的情況申請崗位變動。

2、公司可根據發展需要、員工個人能力及公司崗位空缺的情況對員工調整崗位。

3、凡需要進行崗位調整的人員均須填寫《員工崗位調整申請表》,並報本部門、調入部門、人力資源部、公司領導審批。崗位調整以人力資源部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後方生效。員工崗位調整時,應填寫《工作物品移交表》,並在三個工作日內交接工作、物品,結清相關帳務,並經調出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到新崗位入職。

4、員工離職辦理:

①員工離職,須提前15-30天提交離職審批表,向本部主管提出書面或釘釘申請,人事部簽字,轉交總經理審批簽字。

②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期限內,雙方進行工作交接,乙方交還公司財物。

③員工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後,到財務部進行各種款項的交割結算,包括各種借款、物品扣款、工資、福利等結算。

5、合同解除:

甲方辭退乙方,須由乙方所在部門的主管填寫辭退審批表交總經理簽字,然後由該部門主管會同財務部與乙方辦理離職前的交接手續,向乙方開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乙方在通知書上簽名後方可領回本月工資。

6、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影響工作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私吞公司財產、泄露公司商業機密、未經公司允許擅自幫助其他品牌或人員等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不服從工作安排,頂撞上級、出言不遜或發生打架鬥毆事件等行為,嚴重影響公司品牌形象的。

7、試用期內,離職人員以約定的工資標準以其實際勞動時間給予工資。

十、財務制度

(一)報銷制度:

1、各部門員工每週把要報銷的票據統一交到主管部門審核後交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交總經理審批後發放。

2、日常費用報銷須嚴格遵循以下步驟:

①經辦人認真填寫費用報銷單

②部門主管簽字-(審核費用合理性)

③財務部主管簽字-(審核票據真實性並符合財務制度)

④總經理簽字-(審批簽發)

⑤到財務部出納處領款。

3、填制報銷單時,應按報銷單的格式填寫所在部門、時間、報銷內容、金額、經手人,並把原始發票附在報銷單後面。如原始發票丟失,必須寫明原因,經財務部上報總經理,不經批准,不允許隨便替票。堅決禁止補票、假票行為的發生,一經發現,將予嚴懲。

4、將填寫粘貼好的報銷單按審批程序交有關經理簽字和財務部審核後,交出納報銷領款。

第四部分員工的培訓計劃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目前公司發展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採用多種方式開展培訓實施。例如開展內部員工當任講師、聘請專業講師,購買在線視頻培訓、採購專業培訓課程等。

批准與解釋

1、本制度自審批完成之日起生效執行。

2、本制度未提及事宜,按公司其他有關規定執行,與本制度有衝突的公司的其他規定,自本規定執行日起廢止。

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1、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分配,每次出車必須請示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出車,各部門用車,由部門領導與主管領導聯繫,主管領導同意後直接通知司機。

2、必須熟知交通法規,認真學習瞭解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開車時繫好安全帶,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3、司機應熟知所駕駛車輛各部件的性能,對車輛要經常進行檢查和保管,保持車輛清潔衞生,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態,確保剎車靈敏有效和車輛安全運行。

4、車輛確需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領導同意後方可修理,並實性行零件以舊換新,如果在定點維修站修理,並且不立即結帳的,要填品憑證單,在憑證單上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和功用,修理工簽字,憑證單帶回後經主管領導審批、財務結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准,不準私自修車。

5、未經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許拉私活、中途捎腳帶客,不許酒後駕車,開車時不許用手機和朋友聊天,否則出現的一切後果司機本人負責。

6、開車時要精力集中,保證充分睡眠,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許超速行駛,不許強行超車和野蠻行車,在正常情況下,停車時不許急剎車,遇有路況較差要減速行駛,以免造成車輛損失,嚴禁無故繞行辦私事。

7、做好行車記錄,節約用油,加油時要有車人在場,沒有特殊情況兩日內報銷,如發現燃油外流,扣發當月工資並根據情況從重處罰。

8、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如有丟失由司機按價賠償和補辦。

9、車輛停運後,有閒餘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