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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欄目: 實用文精選 / 發佈於: / 人氣:9.3K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新版多篇)

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並於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彙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後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籤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並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並於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彙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後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幹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後、流產的假期,按雲南省衞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雲衞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後,應向批准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衝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制度目的:規範飯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範圍:飯店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

制度內容:

1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考核、班前點名,根據考核情況將遲到、早退、曠工情況如實填寫《考勤記錄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門負責人核對上月考勤,核對後員工簽字予以確認。

3每月第二天各部門負責人將考勤簿上交財務。

4財務部,總務部員工及管理人員考勤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在打卡機上打卡,外出辦事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經批准後方可外出。

5部門管理人員核對本部門考勤完畢後,需在考勤薄上簽字確認。

6遲 到

6。1十分鐘以內為遲到,每次罰款十元。

6。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二十元。

6。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每次罰款五十元。

6。4超過六十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

6。5一個月內遲到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每次罰款十元。

7。2超過十分鐘,三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二十元。

7。3超過三十分鐘,六十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每次罰款五十元。

7。4超過一個小時提前下班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7。5一個月內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曠工一天處理。

8曠 工

8。1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並罰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除相應處罰之外,並開除。

8。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9公 休

9。1員工每月享有三天帶薪假及春節三天、勞動節兩天、國慶節兩天、元旦一天的帶薪假。

9。2員工正常休班必須由部門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休班,特殊情況須調休的由個人協商換休,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

9。3部門負責人休班由店經理安排批准。

9。4節假日休班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輪休(春節假期本月調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調休)。

9。5飯店副總經理休班須經飯店總經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資。

10。3假期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發疾病無法到酒店當面請假時,由當事人或護理人以電話的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説明病情、就診醫院或診所、請假期限等。

11。2部門負責人在第一時間內向店總經理詳細説明情況及請假期限,請假人完假後第一天補填《病假申請單》並出具就醫醫院或診所的病歷,報店總經理辦理補籤手續。

11。3員工病假十天以內(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帶薪假,須按日工資扣除假期工資,病假超過十天不享有三天帶薪假。

11。4請病假員工最遲於請假的當日將《病假申請單》報部門負責人核實,店總經理批准後准假。完假第一天將醫院或門診病歷複印件交部門負責人存檔。

11。5飯店員工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一個月之內由店總經理批准;一個月以上,須由公司總經理批准;病假期間員工不享有工資。

12工傷假

12。1員工因工受傷(違規操作除外),經判定屬工傷,依據醫院證明指導確定假期。

12。2員工工傷假期在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發基本工資,十五天至一個月發基本工資的80%,一個月以上公司與員工協商解決。

13婚 假

13。1正式員工工齡滿一年,享有三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享有七天帶薪婚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且為晚婚的享有十天帶薪婚假(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四周歲)。

13。2婚假須提前十五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申請交辦公室存檔。

14喪 假

14。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嬸去世,享有三天帶薪假。

14。2喪假當天請假員工應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15產 假

工齡滿二年以上女性員工享有六個月產假,產假必須提前三天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店總經理批准後執行,產假期間員工只保留工齡,產假結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崗位。

16員工實習期休、請假

16。1實習期間當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帶薪假(根據部門安排);培訓期不享有帶薪假。

16。2培訓期、實習期間因病或因事可據實請假,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向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請假兩天之內(含兩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請假兩天以上由店總經理批准,工資結算扣工資(扣款金額=崗位工資÷30天×請假天數)。

17加 班

17。1飯店職員原則上不允許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的,由負責人填寫《加班申請》,報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加班。加班工資按加班天數×(崗位工資÷30)計算。

17。2春節加班(三十、七年級、八年級),加班工資=(崗位工資÷30×加班天數)×2;並在同月內享有相同天數的帶薪休假,本月輪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處分的職工,察看期間不享有休班;

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實行彈性坐班制,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執行,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上班:年級組長、班主任、早讀輔導教師負責檢查的人員9:10時,其它無第一節課的教師必須在9:20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體教師按第一節上課時間到崗。堅持課前2分鐘等課制。

3、下班:上午第四節沒課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下午第八節課無工作任務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行政工勤人員按正常教學時間下班。

4、週一升國旗全體教職員工按規定時間參加升旗儀式。

5、各處室、年級組長負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認真公正、實事求是,定期上報,考勤結果作為年度、晉升核定每月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6、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學校教職工考勤工作,校領導經常抽查教職工坐班情況,若各處室、年級組長上報的考勤結果與學校考勤情況不相符,處室領導、年級組長將負全部責任。

二、請銷假制度

1、教職員工因病(事)請假超過一天,必須由本人事先到教務處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事後及時銷假;如遇急病(事),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後及時補假銷假,無正當理由不出勤的視為曠工。

2、請假半天以內的由各處室、年級組長審批;一天的由教務處審批,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三天以內的由主管副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三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

3、婚假、產假、探親假、病假、喪假、事假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4、教職工大會,年級組長會等要做好考勤,遲到、早退按辦公考勤要求對待,學校和上級組織舉行的集會、公益活動、集體教育教研或其它社會活動,不能按時參加者,應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職工日常考勤情況由各組長負責統計,月底報教務處彙總。

2、考勤結果與年終獎金,評優晉升與每月津貼掛鈎。

3、以往考勤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時,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並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職,事後要及時銷假。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並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事後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彙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後由校長審批。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後由主任簽字,校長審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內者須到教育中心批准。超過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後方可執行,請假手續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發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准。

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考勤計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診、調休、遲到、早退、曠缺等情況。

1、凡開會、進修、讀書、社會工作、計劃生育為公假,子女家長會或親子活動每學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時。公假一般以請柬和通知等證明單為準,由教導主任簽單離校。沒有書面通知的,由教導主任視情況而定,公假離校時需交出公假單。公假一般不影響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如有影響,一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長決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時向教導主任請假,一般應不影響工作。事假以小時計(不足1小時計作1小時),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長簽名。

3、病假需及時或在病癒上班的。當天,主動向考勤人員提供病假單,病假單無法及時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導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從教職工的健康考慮,學校鼓勵教職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帶病工作(無論是否持有病假單)。如教職工患比較嚴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傳染病,則應及時看病或遵醫囑休息。教職工病假期間如來校上班,病假隨即終止,遵守學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職工就診一般不超過2小時,並需在離校時交出就診單,若就診後不回校,一般應在下午二點半後前往;上午看病應到校後再去;必須清晨做的檢查,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清晨急診,則應及時通知學校並回來補辦手續。

5、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鐘之內的遲到外,每遲到一次(30分鐘之內)扣除0。5分。超過30分鐘的視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經查實以一天事假論。

8、各種假在月終公佈時尚未辦理請假手續的;需經批准的假而未經批准或超過批准期限的;各種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診)凡名不副實的,以曠缺論。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閲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10元。

3、集體備課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扣10元,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複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後每天扣10元(連續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閲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複計算。

2、曠坐班一節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

2、全年連續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八、其他

女教師產假後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彙總公示,並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的依據之一。

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行。本規定自20xx年8月20日開始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一、工作時間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辦法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並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原因,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後為遲到。天氣惡劣情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後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後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殊情況者經經理辦公會討論,本人提出申請後,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准後,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後各一天,可在家適當安排休息,不計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餘時間必須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三、請假管理辦法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准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准;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准;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銜接,必須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須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須經常務副總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辦法

1、公司着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情況不安排普通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後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儘可能安排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殊,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一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餘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准。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換休完的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2天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並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於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根據國家的規定和條例,在維護公司員工的權利,明確員工義務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嚴格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適用範圍

年齡在60歲以下的所有員工。

3、考勤管理規定

ⅰ,工作時間:每週五個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ⅱ考勤管理制度,遲到細則:

a:遲到0-10分鐘,忽略。

b:遲到10-20分鐘,按遲到處理。

c:遲到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遲到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注:8:30-9:00考勤管理制度,間接向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ⅲ,早退細則:

a:即早退0-10分鐘,忽略。

b:早退10-20分鐘,按早退處理。

c:早退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ⅳ,公出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級報告,獲得批准以後(填寫公出審請單)再在出勤登記表上登記,否則酌情按早退或曠工處理。(2個小時以內早退,2個小時以上為曠工)

ⅴ,事、病假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或生病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董事長批准。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董事長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ⅵ,假期

所有員工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按國家頒佈的法定假日執行。

4、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因公因私出入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簽到簿上登記(共計4次),員工必須親自登記,幫助他人登記者和接受他人幫助登記者,無論是否遲到都按遲到處理。

附註:添加劑廠考勤方法:添加劑廠工作人員考勤由直接管理人負責,每月月底將考勤結果交至公司辦公室彙總。

5、獎勵及處罰

ⅰ,全勤獎勵辦法

公司的考勤制度與帶薪假制度(帶薪假制度見頁4)相結合,以帶薪假激勵出勤,全勤一天(不遲到不早退)積累0.056天帶薪假(見公式一)。

ⅱ,遲到處罰

遲到處罰與帶薪假掛鈎,遲到一次扣除全勤三天積累的帶薪假。帶薪假扣完以後,遲到一次扣除20元/次。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4次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給予警告。

ⅲ,曠工處罰

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口頭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給予書面警告並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辭退。

ⅳ,病、事假處理:事、病假時間由以往積累的帶薪假抵扣,如帶薪假不足扣除事、病假工資。

6、考勤登記表每月月底進行彙總。本考勤制度的解釋權交由公司辦公室,請大家全力配合,嚴格執行,互相監督。

附:帶薪假制度

1、公司帶薪假制度簡介

員工帶薪休假制度是國際慣例。帶薪休假制度始於60年代的美國,後盛行於歐洲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帶薪休假制度,能分散休假消費的時間和強度,降低旅遊淡旺季所造成的衝擊,減少生活與工作的衝突,使生活與工作、個人與公司達到雙贏的效果。

公司的帶薪假制度直接跟考勤制度掛鈎。考勤制度以帶薪假為激勵手段,帶薪假制度以考勤制度為依託。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以一年為週期,一年之內的帶薪假上限為二個星期(14天),一年有251個工作日,全勤一天積累0.056天(見公式一)的帶薪假。帶薪休假的時間上限的長短主要是根據工齡、職位等級等因素來確定的,其中工齡是最為重要的因素。勞動者工作年限越長,享受帶薪休假的時間也就越長。(帶薪假等級劃分待議)

僱員可按自己需要分時段來休假,跨年不累計休假時間,如果僱員放棄休假,一般也得不到加班工資。為了不影響公司工作的正常運行,當帶薪假天數達到6天時,公司會提醒調休。

支取或調休帶薪假的程序:首先向直接上級申請,同意後再報人事部門(公司辦公室)。

3、帶薪假的計算方法:

公式1:全勤一天的帶薪假=14÷365-(52×2+10)=0.056(天)

注:14帶薪假上限,365一年天數,52×2一年52個星期每個星期休息2天,10國定假期

公式2:員工個人帶薪假=全勤天數×0.056

注:0.056全勤一天積累的帶薪假

公司辦公室

考勤的管理制度 篇七

為規範公司全體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基本定義

遲到:上班時間仍未到崗。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脱崗: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者脱崗連續超過60分鐘;未經批准而不到崗者;違法、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週期按照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

考勤是公司日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所有考勤按照法定工作日計算

二、入職與試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入職後需提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3.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是雙向選擇,員工與公司都可隨時解約。

4.試用期可提前轉正,前提看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考勤規定

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準時打卡。

公司標準工作日為:

1.週一至週五全天。

2.國家雙休制。

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九點-下午六點,中午12點-下午1點為午休時間(含用餐時間)

3.因工作崗位不同,法定節假日,請假,休息應處理好自己負責店鋪所有事物。

四、管理制度

(一)法定假日

法定節假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事假

1、基於人性化管理,公司允許每人每月有2次(含)遲到機會,累計不超過20分鐘。每月允許請假30分鐘(單次),不扣除工資和全勤獎金。

2、遲到超過3次者(含3次),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50元,以此類推並累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金。

3、請假1天以內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需至少提前3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通過後填寫請假條。

4、非整天的請假時間按照小時累計,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滿8個小時為1天,不滿8個小時的,按比例扣除當月基本工資,並扣除全勤獎金(週五,週一不允許請假)。

5、如臨時有事不能提前請假的,應通過公司企業微信進行審批。無故缺勤視為曠工,按日工資三倍扣除基本工資。連續曠工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公司無需發放底薪及提成。

(三)病假

1、病假需在到崗時提供醫院開具的病例,無證明這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5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

2、月病假3天以上的,需跟老闆協商處理。

(四)婚假

根據最新國家法定婚假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不含節假日和公休日),持證給假,按結婚證日期三個月內享受,婚假須連續一次性休完。

(五)產假

(1)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8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7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3)男員工配偶生育時,可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六)喪假

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離世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3天。

(七)工傷假

經權威醫院和機構核定後公司與發生工傷員工協商處理。

(八)年假

對於入職滿一年不滿三年的員工,享受3天帶薪年假;滿3年的員工,享受5天帶薪年假;5年以上,享受10天帶薪年假。

年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需至少提前一週申請審批,不得與節假日連續請假,特殊情況的需提前向公司説明。年假期間店鋪郵件 和訂單需正常處理,維護店鋪績效,遇到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

(九)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司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填寫書面申請。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公司負責人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上級,以保證及時進行工作對接和相關資料存檔等。

3.本公司所有員工離職沒有提前申請自動離職者不給予發放薪資。

五、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凡既有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之相牴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部分行為規範職業準則

一、基本工作規範

1.本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及公司和部門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和部門的利益為重,對公司及自己管理店鋪負責,不做有損對公司和店鋪的事情。

3.以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對待本職工作,服從工作安排,不以個人主觀理由推卸責任。

4.同事直接應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加強團隊協作。不詆譭、惡意評價其他同事。

5.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公司,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積極提高工作狀態,不推脱,不拖延按時完成上級交代工作。

二、保密義務

1.所有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及部門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有涉密文件,嚴禁對外泄露公司數據,(自己負責店鋪名,產品,廣告費用預算)。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部門祕密文件,技術方法,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一旦發現給予嚴重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無條件給予解僱並進行法律程序進行起訴。

三、禁止下列情形

1.利用公司店鋪產品圖片或者數據資源從事其他兼職工作或者私自經營店鋪,一經發現嚴重處理給予無薪及其他福利待遇辭退,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任何時間不得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辭退。

3.禁止頂撞上司,不聽取安排。

4.工作不在狀態,制單、郵件、Case、AZ等基礎操作錯誤,店鋪問題不及時處理,一經發現自己主動填寫處罰單。(處罰標準最低30元人民幣,情節嚴重最多不超過300人民幣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