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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貧 托起美好未來 ——精準扶貧之教育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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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志:

教育扶貧 托起美好未來 ——精準扶貧之教育保障政策

大家好!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週年,也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按照縣委、政府要求,為切實提升新任職鄉鎮幹部及駐村幹部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強化服務鄉村振興、基層治理能力,推進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今天有幸和大家共同學習和了解教育扶貧有關政策,今天的學習內容共有4個方面。一是教育扶貧的目的及意義,二是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三是教育扶貧資助政策,四是精準扶貧,我們能做點什麼?

一、教育扶貧的目的及意義

“扶貧先扶智”是習總書記新時期對堅決打好、打贏脱貧攻堅戰的新論斷之一。讓貧困地區的孩子接受優質的知識教育,是扶貧開發的一項重要決策。教育扶貧與扶持生產、轉移就業、移民搬遷、低保政策、醫療救助等扶持方式比較,教育資助的扶貧方式更加實際。扶貧除必需的“輸血式”措施外,主要在於“扶智”,即培養一名貧困學生,脱貧一户貧困家庭,造福一村,教育乃是貧困脱貧的重要手段。

1.教育扶貧是提高扶貧工作實效的前提。

精準識別貧困户的實踐證明,貧困地區人員根本上是“素質型的貧困户”,人口素質不高、缺乏文化水平、缺乏技能是致使難以脱貧的主要原因。由此,可以通過不同形式的知識培訓進行教育扶持,使貧困地區的人口無論從思想文化素質,還是技能水平方面,都得到全方位的提升,這也是扶貧攻堅能夠進一步推進的重要前提和基礎。

2.教育扶貧是能夠改善、穩定發展扶貧工作的基礎。

在缺資金、技術的貧困地區,前期開展物質扶貧的方式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所謂的“輸血式”扶貧措施。給錢給物,只能解決一時之困,只有合理的安排扶貧項目和扶貧資金,恢復貧困地區的“造血功能”才能斬斷窮根、挖掘富源。且貧困地區人口致貧的原因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讀不起書,有的看不起病,有的沒有勞動能力,有的住危房,有的缺乏啟動資金,有的自身發展能力不足等,針對各種貧困原因,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只能以“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方式進行扶持。

3.教育扶貧是“斬斷窮根”的利器。

長期以來,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比較落後,財政收入也較低,投入的教育硬件設施建設資金有限,師資隊伍整體教學水平不高,導致貧困地區教育嚴重滯後,使一些貧困家庭的孩子無法接受良好的教育,造成他們長大成人後,成為文化素質低、收入低的勞動者。因此,要明確扶貧開發的重點,彰顯教育在扶貧攻堅戰中的作用,使貧困地區孩子的生活得到改善。努力發展貧困地區的教育事業,以教育扶貧為救助的核心要素,提高貧困人員的綜合素質,增強貧困人員的科學文化知識,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一個地區的貧困問題。

4.教育扶貧是增強貧困人口自身發展能力的重要手段。

入户精準識別調查評估發現,貧困人口的自身發展能力較弱、自我“造血”功能差,是導致貧困的主要原因所在。在經濟發展迅速的知識時代,知識對經濟增長起到決定性作用,文化水平不一樣的人,勞動生產率也不一樣。貧困地區的人員接受教育的年限比較短,繼續學習和培訓的機會少,從而導致他們的自身發展能力緩慢。由此,將教育扶貧作為強化農村貧困人口建設的有效途徑,也是作為創新扶貧開拓機制、提高扶貧程度的重要抓手和工作使命。要調整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措施,潛心組織實施,認真抓好落實,全方位地幫助貧困地區的羣眾提高文化素養,幫助他們提高自身發展能力。要對貧困地區人口全面實施教育扶貧政策,以精準扶貧項目為主題,以“提高本質、改善條件、增加發展機會”為主要趨向,以提高貧困人員的綜合素質、家庭經濟增收能力和日常的生活水平為基準,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奠定基礎。

二、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

(一)“義務教育”定義

義務教育其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迫教育的制度。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年限為九年(國小六年,國中三年)。我國義務教育具有公益性、統一性、強制性這三個基本特點。

1.公益性:所謂公益性,就是明確規定“不收學費、雜費”。義務教育是國家同一事實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2.統一性:統一性是貫穿始終的一個理念。在義務教育法中,從始至終強調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義務教育,制定統一教科書設置標準、教學標準、經費標準、建設標準、學生公用經費的標準等等。

3.強制性:強制性又叫義務性。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範。家長不送孩子上學,家長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接受適齡兒童、少年上學,學校要承擔責任;政府不提供相應的條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規範。

(二)義務教育歲段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七週歲。適齡兒童、少年因其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結合我縣實際,義務教育學生歲段為6-14週歲,以每年8月31日為節點,凡在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未滿16週歲學生,且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學業的,均視為輟學學生(智障及重度殘疾兒童除外)。

(三)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

1.縣級層面:落實控輟保學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控輟保學“七長”負責制(縣長、局長、鄉(鎮)長、校長、村長、家長、師長控輟保學負責制)、“四包”責任制(縣領導包片、鄉領導保包村、校長包校、教師包生)、雙線“控輟”責任制(各級人民政府、教育部門依法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責任)、“三包三保”制度(鄉(鎮)幹部包動員保入學率、學校包管理保鞏固率、教師包教學保合格率),完善控輟保學部門聯動機制,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

2.鄉鎮層面:明確責任主體,做好控輟保學的政策宣傳及勸返學生入學工作。依法督促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送子女入學,鄉鎮人民政府接到到轄區內學校報送的輟學學生名單後,要及時向學生監護人發放《輟學學生勸返復學通知書》,對經勸返仍不返校的學生,由鄉鎮人民政府對學生監護人依法給予教育,並進村入户組織動員勸返輟學學生,同時責令監護人限期送學生返校就讀。

三、教育扶貧資助政策

(一)學前教育

1.學前兩年資助金(依據寧教學〔2015〕224號)

一是資助範圍、內容:對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實施學前教育的公辦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學前兩年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補助保教費,按一定比例進行資助。

二是資助對象:幼兒園學前兩年在園(當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滿四周歲以上)城鄉低保家庭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兒童。

三是資助標準:每生每年100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發)。

2.“一免一補”(依據寧教學〔2017〕88號)

一是資助範圍、內容:在實施現行學前教育資助政策的基礎上,對所有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幼兒園在園建檔立卡家庭貧困户適齡兒童(含農村非建檔立卡貧困户經濟困難殘疾兒童)免除保教費、補助伙食費。

二是資助對象:所有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幼兒園在園建檔立卡家庭貧困户適齡兒童(含農村非建檔立卡貧困户經濟困難殘疾兒童)。

三是資助標準:按每生每學年1500元的標準免除保教費,按每生每學年900元的標準補助伙食費。

(二)義務教育

1.“兩免一補”政策(一補依據寧教學〔2019〕205號)

一是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所有學生學雜費。

二是免費為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提供教科書(一年級新生同時提供正版學生字典)。

三是對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學生、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因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以及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家庭經濟困難(以下簡稱“四類”)的寄宿生,國小生每生每年生活補助1000元,國中生每生每年生活補助1250元;對以上“四類”非住校的國小生每生每年生活補助500元,國中生每生每年生活補助625元。原享受生活補助的非上述“四類”學生不再享受生活補助。

2.“營養改善計劃”政策

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每天提供營養餐,生均每天5.6元(其中午餐5元,早餐0.6元),全年按200天核算。

3.縣城國中寄宿生“營養加餐”計劃

海原縣政府為縣城國中寄宿學生實施營養加餐,每生每週10元,全年按42周核算。

(三)普通高中

1.國家助學金(依據寧財(教)發〔2017〕308號)

一是資助範圍: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範圍為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普通高中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

二是資助對象: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資助建檔立卡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孤兒、殘疾學生、烈士子女、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因病、因災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面為在校生的40%。

三是資助標準:每生每學年平均2000元。

2.建檔立卡等學生免學費(依據教財廳〔2016〕4號,財教〔2016〕292號)

一是資助對象: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二是減免標準:每生每學年800元。

3.縣城高中寄宿生“營養加餐”計劃

海原縣政府為全縣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營養加餐,每生每週10元,全年按42周核算。

4.燕寶獎學金:

資助對象為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000元,連續資助三年。

(四)中等職業

1.國家免學費(依據財科教〔2016〕36號)

針對中等職業學校一、二、三年級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免學費資金統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補助學校;對於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經批准的學費標準高於補助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2.國家助學金(依據財科教〔2016〕35號)

針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一、二年級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及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學生(不含縣城),生均每年資助2000元。

3.“9+3”職業教育金

一是資助對象:中職學校一、二年級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是資助標準:每生每學年免除住宿費400元、書本費200元、增補生活費500元。

4.雨露計劃項目(縣扶貧辦負責實施)

一是資助對象:建檔立卡家庭中職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是資助標準:每生每學年3000元。

(五)高等教育階段

1.縣教體局負責實施的資助項目

一是燕寶獎學金:資助對象為海原户籍原一二本院校在校大學生本科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連續資助4年。

二是生源地大學生助學貸款:按應貸盡貸的原則,為海原户籍專科、本科、預科生、研究生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專科、本科和預科貸款金額上限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研究生貸款金額上限為每生每學年12000元。

2.縣扶貧辦負責實施的資助項目

雨露計劃項目:資助對象為建檔立卡家庭高職院校在校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四、精準扶貧,我們能做點什麼?

一是做一名合格的宣講者,讓教育扶貧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曉。

二是做一名合格的落實者,讓教育扶貧的春風洋溢在仡山大地。

三是做一名合格的服務者,讓教育扶貧政策不滯留在最後一公里。

五、結束語

治貧先治愚,扶貧先扶志。如何扶智,抓好教育扶貧是關鍵。精準扶貧,任重而道遠,智力脱貧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發展教育扶貧是脱貧攻堅行動中最持久、最長效的扶貧機制,是阻斷貧困傳遞的根本途徑,有着“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意義。讓我們攜手共抓教育扶貧工作,提高我縣教育扶貧工作質量,助推全縣脱貧攻堅工作再上一個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