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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政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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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康扶貧政策

扶貧政策大全

一、政府補助參保費用:政府出資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購買城鄉基本醫保(2019年220元/人、2020年280元/人)和扶貧醫療救助保險(660元/人)。

二、“先診療、後付費”和一站式綜合服務:建檔立卡貧困患者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享受一站式綜合服務,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出院只需負擔住院醫藥費用的10%。縣外住院優先選擇公立二級(含)以上醫院,報銷在縣醫保局一站式結算服務窗口統一受理,住院醫藥費用報銷90%。

三、“一站式”結算服務:建檔立卡貧困患者縣內外住院費用報銷90%;縣外住院報銷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醫保卡、户口本、出院小結、發票、費用清單及農商銀行卡或存摺,由縣醫保局一站式結算服務窗口統一受理。

四、普通門診報銷:建檔立卡貧困患者(含低保常補對象貧困户)在縣內鄉鎮衞生院、社區衞生服中心及縣級公立醫院(不含民營醫院)普通門診就診可報銷90%,每人每天不超過120元,個人年度限額1800元;分散供養的五保户門診報銷按原政策渠道執行,由醫保局醫療救助100%全額負擔;縣外普通門診就診費用不予報銷。

五、門診特殊慢性病報銷: 歷年取得門診特殊慢性病證的建檔立卡貧困患者,自2018年起可報銷90%,2018年之後取得門診慢病證的建檔立卡貧困患者,自取得年度起可報銷90%。其中一類病種年度限額10萬元(8種: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帕金森氏綜合症;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後抗排斥治療;地中海貧血<含輸血>;血友病),二類病種年度限額5000元(22種:精神病;高血壓病Ш期;糖尿病併發症;結核病需全程化療;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冠脈支架植入術後>;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搭橋術後>;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ⅱ級以上>;永久性心房顫動;心肌病<原發性>;慢性肝炎;慢性支氣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氣管哮喘;肝硬化;慢性腎病;腦卒中後遺症;癲癇;重症肌無力;慢性晚期血吸蟲病;兒童生長激素缺乏症;類風濕性關節炎;肺部非結核分枝桿菌病)。

六、重大疾病專項救治:對患有食道癌、胃癌、直腸癌、結腸癌、肺癌、耐藥肺結核、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兒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地中海貧血、血友等15種重大疾病(2020年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氣腫、肝癌、塵肺、神經母細胞瘤、兒童淋巴瘤、骨肉瘤6種重大疾病)的貧困患者進行專項救治,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救治(按照定額標準)報銷98%,個人負擔2%,縣外三級定點醫院救治(按照定額標準)報銷97%,個人負擔3%。

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免費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建立健康檔案,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衞生服務項目及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要求,每年開展免費健康體檢、隨訪,優先對已核准的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精神病等慢病患者提供基本公共衞生、慢病管理、健康教育諮詢、轉診等綜合服務。

八、村衞生室建設: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至少設置1所衞生室,確保有鄉村醫生等相關人員進駐村衞生室長期、正常看病執業。

二、教育扶貧政策

1.學前教育資助:在經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前兒童按每生每年1500元標準發放學前教育資助金。

2.義務教育資助:在全部實行“兩免”(免學雜費和教課書費)基礎上,對在校內寄宿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按國小每生每年1000元,國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教國小和國中學生再加200元的標準提供生活補助)。未在校內寄宿的建檔立卡國小生和國中生按寄宿生補助標準一半發放補助。

3.普通高中資助:對建檔立卡等家庭貧困學生免除普通高中學雜費,另外按每生每年不少於2000元標準發放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補習生除外)。

4.錄取高校資助:對當年錄取普通高校的建檔立卡家庭貧困學生,按每生5000元標準發放大學聯考入學政府助學金;另外按錄取省內高校每生500元,錄取省外院校每生1000元標準發放高校新生入學路費。

5.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對在職業高中就讀的建檔立卡家庭貧困學生每生每年免除學費850元,並按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6.普通高校資助:對當年錄取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家庭貧困學生,可以提供每生每年8000元-12000元額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手續在縣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和縣農商行辦理。對本專科在校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標準享受國家助學金,品學兼優的按每生每年5000元標準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對在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碩士每年6000元、博士每年10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學生本人向就讀院校提交申請,就讀院校辦理髮放手續。

7.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在本縣農村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按每生每天4元標準享受營養餐。

三、產業扶貧工程

(一)產業項目扶貧

1.產業扶貧資金是指省委、省政府為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和特困片區有關縣(市、區)發展扶貧產業,由財政專項安排的財政資金。

2.產業扶貧資金的扶持對象:一是貧困户,即將資金主要用於扶持建檔立卡貧困户發展產業,穩定增收;二是貧困村,即以省定貧困村為基本單位組織實施,優先安排那些選擇了高效、優勢主導產業併成立了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的貧困村,以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3.產業扶貧資金的主要投向:主要用於扶持貧困户能直接參與、直接受益、穩定增收的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服務項目和其他貧困户能增收入的產業項目。

4.產業扶的方式:瞄準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户,通過資產收益扶貧、建立貨款風險補償金、以獎代補、產業直補、幫扶責任人攜資結對幫扶、貨款貼息、保費補貼、產業技能培訓等方法,支持貧困農户直接參與各類扶貧產業項目,提高貧困户農户自我發展增收致富的能力。

(二)扶貧產業信貸通

1.貸款對象:我縣具有勞動能力、發展產業願望、缺少資金的建檔立卡貧困户。

2.貨款政策:建檔立卡貧困户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5年以內(含5年)的免抵押、免擔保、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信用貸款。

3.貨款流程:

(1)貸款申請。扶持對象向本村村委會和所屬地的鄉鎮(場)提出產業貸款申請。

(2)貸款審查。

村委會和鄉鎮(場)對申請貸款對象及貸款申請的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查,將審查符合條件的貨款對象名單及貨款申

請材料提供至所在地的農業銀行或農商銀行。

(3)貸款審批。農業銀行或農商銀行收到鄉鎮(場)提供扶持對象申請貸款材料後,在7個工作日內對貨款申請

人的身份信息、產業項目、信譽等級、放貨安排、還款計劃等情況進行自主核查和審批。

(4)貸款發放。農業銀行或農商銀行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與符合條件的扶持對象簽訂貸款合同和貸款發放。

(三)“雨露計劃”

1.“雨露計劃”是以提高扶貧對象自我發展能力、促進就業為核心,以政府財政扶貧資金扶持為主、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通過資助、引導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培訓。

2.“雨露計劃”補助對象:我縣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有意願參加職業學歷教育的“兩後生”(初、高中畢業後接受中、高職職業院校培訓)。

3.“雨露計劃”的培訓類別和補助標準:

(1)職業教育培訓,針對的是國中、高中畢業後未繼續升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接受的是全日制中、高等職業教育(即在校生),畢業後拿的是職業資格證書。當年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培訓,可向户籍所在地鄉鎮(場)扶貧工作站提出“雨露計劃”補助中請,補助標準為中、高等職業院校一、二、三年級在校學生,每人每學年補助3000元。

4.雨露計劃”培訓補助程序:

符合享受“雨露計劃”政策條件的貧困羣眾“無需證明、一次不跑、一個不漏”地享受政策。即:在實施“雨露計劃”政策中,不得要求貧因户提供相關申報和證明材料,直接按照學校校長和鄉鎮屬地雙負責制要求,由學校和鄉鎮通過國家扶貧開發與學籍管理信息系統比對結果,做好“雨露計劃”補助對象核實工作。因特殊原因出現信息比對有誤,由鄉村扶貧工作站(室)負責核實情況、糾正誤差。核實對象經縣級扶貧部門審定並在行政村公示無異議後,由縣級財政部門直接將“雨露計劃”補助資金匯入貧困户“惠農一卡通”。

四、危舊房改造扶貧工程

(一)補助資金來源

中央、省專項補助資金和縣財政資金兜底。

(二)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必須是户口為農村地區、家庭經濟困難、住房困難的居民。具體是:

1.我縣為實現危舊房改造全覆蓋,從農村“四類困難對象”擴大到“四類困難對象”以外的所有居住在危舊房的農村困難户。

2.根據經濟貧困程度分為五類。指建檔立卡貧困户(根據貧困程度我縣劃分為非常特困户和特困户)、分散供養五保户、低保户、貧困殘疾人家庭和一般困難户。

(三)改造方式

擬改造的農村危房經鑑定為整棟D級危房的要拆除新建,鑑定為為C級危房的應維修加固。

(四)改造標準

C級危房修繕加固必須有效解決危險部位問題,防止短期內因技術原因重新變為危房。D級危房拆除重建在確保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必須控制建築面積和樓層;①建房面積要求:每户佔地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非常特困户、特困户和家庭人口在3人以下(不含3人)的佔地面積不應超過80平方米;②層高要求:原則上只能建一層,不能超過兩層,嚴禁建三層和三層以上。建房兩層的不能享受特別困難户和非常特別困難户補助,建三層以上的不能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

(五)補助標準

新建房屋補助標準:①非常特困户每户4萬元;②特困户每户3萬元;③ 建檔立卡貧困户和分散供養五保户每户2.2萬元;④低保户、殘疾貧困人家庭每户2萬元。⑤一般困難户每户1.8萬元。

修繕加固房屋補助標準:每户補助5000元。

(六)條件審批及補助發放程序

補助對象要按照“農户自願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來確定。補助對象的基本情況和各審查環節的結果必須在村務公開欄公示,真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農户按要求進行改造,經鄉鎮(場)人民政府驗收合格後,補助資金通過財政“惠農補貼一卡通”發放到農户賬户。

(七)農户需要提供的資料

1.農户申請書;

2.提供户籍、相關身份證明和貧困類型證明(五保證、低保證、殘疾證等)及“一卡通”複印件。

五、社會保障扶貧工程

(一)低保兜底扶貧

對家庭貧困喪失勞動能力、因病、因殘、因災等原因,無法通過產業扶貧和就業幫扶實現脱貧的貧困户,按照低保政策將符合保障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低保保障範圍,做到對象準確,應保盡保。從2020年1月1日起,全縣農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標準增加85元,達到每人每月470元,月人均補差水平提高40元,達到325元(對農村低保對象中的常補對象要按照低保標準給予全額救助,每人每月補助470元,對農村低保對象中的非常補對象要按照低保標準給予差額救助,每人每月補助金額不低於180元)。

 (二)臨時救助

1.救助對象:因火災、交通事故或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保家庭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和個人。

2.救助標準:一般為1000---4000元。對遭遇重特大事故、因患重特大疾病生活陷入極大困難的家庭和個人實施特別救助,救助標準10000----30000元。

(三)特困供養

農村居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屬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應當納入特困供養。2020年供養標準為:分散615元/月,集中615元/月。

 (四)孤兒生活保障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應當納入孤兒保障。孤兒保障標準: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費標準不低於950元,福利機構集中供養標準孤兒每人每月不低於1350元。

(五)殘疾人兩項補貼

對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按每人每月6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對重度殘疾人按每人每月70元的標準發放護理補貼。

)醫療救助

建立資助參保參合、門診救助、住院救助、臨時救助、“四位一體”的醫療救助制度。

1.對農村低保常保家庭住院期間屬於醫療救助政策範圍內的自負費用,扣除各類報銷、保險賠付後剩餘部分按照70%實施救助,建檔立卡貧困户提高5%救助比例,年救助封頂線不低於3萬元。

2.對特困人員住院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免費救治;對農村非常保家庭住院期間屬於醫療救助政策範圍內的自負費用,扣除各類報銷、保險賠付後剩餘部分按50%實施救助,建檔立卡貧困户提高5%救助比例。

六、易地搬遷扶貧工程

易地扶貧搬遷對象

居住在深山區、庫區、地質災害頻發區、地方病高發區以及“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地方在冊農户。以下情形不得列為安置對象:(1)已通過移民扶貧、以工代賑移民等形式得到妥善安置的;(2)在集鎮、縣城或縣城以上的城市擁有房屋產權的;(3)已納入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的智障、殘疾、五保户和孤寡老人。

移民安置方式

採取進城入園安置、鄉鎮中心集鎮安置、中心村安置三種方式。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人均25㎡,貧困户不得因建房而負債。

易地扶貧搬遷申報程序

按照個人申請、村委會申報、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進行。如申請安置的人數多於年度計劃安置的人數,則根據輕重緩急的原則確定搬遷户名單。

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標準

對列入搬遷計劃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建房補助不少於2萬元;對列入搬遷計劃的同步搬遷的非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建房補助0.8萬元。

搬遷入住要求

1.取得安置房購房資格的移民對象必須在1個月內拆除原居住房屋,並將宅基地歸還集體,經驗收合格後,簽訂購房合同。未按規定落實的,取消其購房資格。

2.移民對象簽訂購房合同後6個月內必須搬遷入住,6個月內未搬遷入住的將終止購房合同,收回所購房屋。

3.購買移民安置住房10年內只能用於自住,不得轉讓、出租、出借、閒置、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如有違者,房產登記交易部門不得給予辦理房產交易登記,並收回安置房。 

七、就業扶貧工程

 1.交通補貼:對農村貧困勞動力參加有組織勞動輸出的,給予到省外務工的農村勞動力一次性交通補貼500元/人,到省內跨縣(市、區)務工的農村勞動力一次性交通補貼300/人,每名每年可享受一次。

 2.求職補貼:對參加就業培訓並取得執業資格證的農村貧困勞動力,給予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3.創業補貼:對農村貧困勞動力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初次創辦企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只能享受一次。

4.生活費補貼:對農村勞動力開展職業培訓,按培訓時間給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費補助。

5.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初次參加職業技能鑑定並取得相應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國家和省規定的鑑定收費標準的70%給予補助,最低不少於220元/人。

6.就業扶貧車間獎補:對吸納不少於5名農村貧困勞動力就業,與其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累計工作時間不少於6個月且工資待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每吸納1名農村貧困勞動力,在其就業年度內,按年給予就業扶貧車間1000元的一次性獎補,用於就業扶貧車間發生的物管費、衞生費、房租費、水電費補助。

7.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對農村貧困勞動力自主創業的,可享受最高額度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8.單位培訓補貼:職業(技工)院校採取頂崗實習或校企合作等方式,給予院校每人300-1000元的培訓補貼。園區企業與新招聘的扶貧對象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並在6個月內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每人300元的培訓補貼。

9.企業吸納貧動力獎補:對於貧困勞動力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社保補貼、崗位補貼,並給予企業1000元/人的獎補。對新吸納10個以上貧困勞動力的企業,可認定為促進就業基地,給予其不低於5萬元的獎補。

10.創業擔保貸款(合夥企業):合夥創業的最高可享受額度80萬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促進就業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最高可享受4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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