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河湖“清五亂”工作方案

欄目: 鄉鎮街道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1.59W

河湖“清五亂”工作方案

河湖“清五亂”工作方案

為推動河(湖)長制工作取得更大實效,進一步加強河湖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按照湖南省總河長令第5號《關於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的決定》的要求,寧鄉市第一總河長周輝書記在9月5日巡查烏江時指示:在全面落實湖南省第5號總河長令《關於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的決定》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全面開展"清五亂"專項行動,即亂佔、亂採、亂堆、亂建、亂排。"我街道高度重視此次調查摸底工作,明確責任領導、安排專門人員;深入現場一線、進行了詳細準確摸排工作。並制定河湖“清五亂”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重點治理河湖“五亂”(亂佔、亂採、亂堆、亂建、亂排),發現一處、清理一處、銷號一處。 實現街道環境整潔、規範、有序,確保水環境質量與飲用水安全,留住青山綠水,營造優美舒適的人居環境 。

    二、工作時限 2018年9月21日—2019年4月30日  

    三、清理整治工作內容

對涉河湖(烏江、溈江)背水坡腳30米範圍內,平水河背水坡腳10米範圍內的五亂“亂佔、亂採、亂堆、亂建、亂排。"問題,加以全面摸排,加快完成我街道河湖"清五亂"摸底調查工作。

亂佔主要包括:未經依法批准圍墾河道(湖泊),種植礙洪作物、非法侵佔水域洲灘。

亂採主要包括:河湖非法採砂、取土。

亂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範圍內亂扔亂堆垃圾,傾倒、填埋、

貯存、堆放固體廢物,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

亂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線長期佔而不用、多佔少用、濫

佔濫用,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目,河道管理範圍內修建阻礙行洪

的建築物、構築物。

亂排主要包括:沿河居民生活污水未收集處理、未改廁直排、工廠企業污水未經處理經溝、渠、管道直排,規模排口未經審批

直排。  

四、清理整治工作要求

亂佔:全面將圍墾的河道恢復原狀,侵佔水域洲灘的建築物、構築物徹底清理,種植的礙洪作物徹底清除。

亂採:全面打擊河道採砂取土行為,封閉下河道路,加強巡查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做到發現一處打擊一處。

亂堆:全面清理河道管理範圍內堆放的垃圾和廢棄物、棄置的阻礙行洪的物體。

亂建:全面清理河道管理範圍內的臨時建築、違章建築以及修建在河道管理範圍內有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

亂排:全面完成沿河居民改廁工作,實現生活污水三級處理;

全面做好黑臭水體的治理、面源污染的處理以及工業企業污水的達標排放。

五、組強實施

  (一)建立聯動機制,健全機構,為治理“五亂”提供可靠保障,成立以黨工委書記李磊為組長、辦事處主任張慧明為副組長、村社區及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環境綜合治理“五亂”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所對應的部門和“五亂”治理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胡專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五亂”治理工作定點、定人落實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二)、強勢宣傳,使治理“五亂”行動深入人心,製作併發放宣傳單、利用村村響、宣傳車廣播;深入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信息完整、問題準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別是對發現的“五亂”問題及時上報。

  (三)建立督查機制。對“五亂”治理工作採取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督查,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對照問題清單建立銷號制度,確

保問題清理整治到位,同時,對專項行動期間羣眾反映強烈或媒體曝光的河湖其他違法違規問題,街道主動納入專項行動整治範圍,並責成有關單位和部門及時整改。  

  (四)建立問責機制。對有關單位或個人在工作中因不作為或亂作為、失職或瀆職而給全街道“五亂”治理工作帶來重大影響的,將按上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歷經鋪街道辦事處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