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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

欄目: 鄉鎮街道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13W

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推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

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要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依靠農民羣眾,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

二、村務公開的內容。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事項的實施情況;村級財務收支情況,村集體債權債務情況;土地、集體財產的承包、經營和租賃情況;徵用土地各項補償費用的分配和使用情況;税費改革和農業税減免、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種糧直接補貼、退耕還林款兑現,以及國家其他補貼農民、資助村集體的政策落實情況;優撫、救災、救濟款物的發放情況;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落實情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情況;村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情況;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關心的其他事項。

三、日常村務管理活動中相對固定的事項和財物收支情況,一般每季度公開1次,也可以根據實際適時公開,但每半年至少公開1次。

四、對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關心的事項,應當實行民主決策。主要有:村級發展規劃;村集體土地的轉讓和租賃;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公益事業建設;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村民認為需要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其他事項。

五、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的事項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利益,不得侵犯村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

六、村民代表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也可以根據村民委員會或者5名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提議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必須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參加,決定的事項需經到會村民代表的2/3以上通過。

七、村民委員會實行民主管理,要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財務管理等制度。

八、村民委員會要設立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對村務公開、村級財務和村民委員會成員進行監督。

九、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各由3至5人組成,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從村民代表中推選產生。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向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

十、對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中違反本制度規定,侵犯村民經濟利益、民主權利和村集體權益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應當及時批評教育,並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