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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當前農村商品市場商標侵權行為呈現的特點、監管難點及對策建議

欄目: 基層反映 / 發佈於: / 人氣:5.8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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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當前農村商品市場商標侵權行為呈現的特點、監管難點及對策建議

近年來,?隨着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對商標註冊保護日益重視,商標註冊申請量日益增加,商標品牌帶動作用日益明顯,但隨之而來的,商標侵權行為日益增多。雖説各級工商部門不斷加大執法力度,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很多侵權商品在城市的生存空間受到擠壓後,開始轉向農村市場,且侵權行為隱蔽性更強,涉及面更廣,查處取證難度較大,亟需引起工商部門重視。

一、農村商品市場商標侵權行為呈現的特點

(一)商標侵權形式隱蔽。從整治情況看,目前農村市場上的侵權商品直接使用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情況少了,更多的是將與他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用於自己商品名稱或包裝裝潢,或用於自己的企業名稱字號,傍名牌、打擦邊球,給執法機關認定商標侵權行為增加了難度。

(二)被侵權商標及銷售對象集中。目前在農村市場,七匹狼、金利來、美的、汰漬、立白、雀巢等知名品牌,受侵權的程度尤其嚴重。違法經營者為獲取不法利潤,往往利用上述馳名商標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地位和市場認知度,經銷侵權的商品,誤導欺騙消費者。這些侵權商品的消費羣體主要是農民,由於其對真假商標的鑑別能力差,維權意識不強,加之農村偏遠地區工商部門執法力量相對薄弱,導致他們成為假冒侵權商品的最大受害者。

(三)銷售主體以批發為主。從涉案對象來看,銷售侵權商品以城區批發户為主。由於此類侵權商品在農村市場銷路不錯,且利潤豐厚,一些規模不大的個體批發户便樂於經銷侵權商品。據調查,經銷商銷售侵權商品的利潤可達到50%甚至更多。

(四)銷售侵權商品與其它違法行為並存。一些違法經營者在銷售侵權商品時,往往採用高額“進場費”、回扣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例如,違法經銷商將侵權日化品推銷給鄉鎮商店的過程中,存在着由批發商確定銷售價,按比例付給銷售商高額提成的現象。

二、工商監管難點

(一)線索發現難。一方面,商標權利人自身保護商標意識比較薄弱,對商標侵權行為表現形式和危害程度認知有限,沒有發現或者不願投入過多精力進行維權。另一方面,註冊商標具有獨立性、專有性和知識產權的保護性的特點,消費者較難辨別出侵權商標和被侵權商標之間的細微差異,導致大多數商標侵權案件的來源只能依靠商標權利人的舉報或投訴,給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工作帶來了“民不告、官不舉”的尷尬局面。

(二)調查取證難。主要表現在:一是違法當事人利用自己的住宅或者租賃的民房,生產、加工假冒商標商品,生產地方隱蔽,執法部門較難發現,即使察覺,也不具備立即進入檢查的權利,無法取得直接證據。二是侵權當事人通過偽造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委託加工合同等文件,掩蓋其侵權行為,執法人員要辨別上述文件的真偽需要耗費很大的精力,增加了辦案難度。三是在辦理商標侵權案件中,需要商標權利人提供其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以及鑑定結論等證據,但由於大多數廠家跨市或跨區,很難儘快提供出有效的證據,給案件的調查帶來一定的困難,往往為了等待鑑定報告,使案件久拖難結,執法辦案的效率受到影響。

(三)?案件定性難。對於涉外的知名品牌商標侵權案件,與商標註冊人取得聯繫較為困難,取得商標權利人的鑑定報告就更加困難。同時,商標權利人出具的鑑定報告不規範也是案件定性難的一個方面。商標權利人出具的鑑定報告往往缺少運用科技手段或者專門知識,對涉案產品的成分、結構、風格等特性以及標籤包裝的特性,與自己產品是否存在同類性和同一性進行鑑別和判斷,從而影響其證據類別和證明的效力。

三、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商標法律體系,構建打擊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律防線。目前農村市場上商標侵權手段越來越隱蔽,對於利用企業名稱字號與他人註冊商標相混淆等“傍名牌”的侵權行為,在新《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並未有具體規定予以禁止並處罰。另外,新《商標法》對當事人將工商部門封存的財物隱匿、變賣、轉移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罰未作出規定。法律的不完善給辦案單位在具體案件操作和認定時帶來困難,也助長了不法經營者的侵權行為。針對上述情況,基層建議增強商標執法手段,完善商標法律體系,使違法經營者望法生畏,從而構築打擊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律防線。

(二)建立聯動機制,構築打擊假冒侵權的制度防線。工商部門應集中辦案力量,對轄區涉嫌商標侵權行為加大查處力度。並建議在各地工商部門之間建立打擊假冒侵權聯動機制,可以通過網絡平台及時將各地查處商標侵權的信息向各地工商部門公佈,做到資源共享。發現侵權行為,立即通知假冒侵權商品的生產者所在地工商部門處罰生產廠家,並通報各地工商部門聯動清查市場上的侵權商品。

(三)加強日常監管,構築經營户的自律防線。在對侵權商品生產廠家的監管上,除行政處罰外,當地工商部門還應積極扶持,引導其創立自主品牌,合法經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針對個體批發户,基層應建立批發經營户的檔案信息庫,掌握其基本信息;定期檢查進銷貨台賬,對其索證索票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長期監督檢查;並加強對批發經營户的法律法規培訓,增強其守法經營意識,引導其經銷正規商品。

(四)加強宣傳引導,構築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社會防線。由於很多普通消費者難以識別侵權商品,甚至某些農村消費者明知是侵權商品也因價格便宜而購買,缺乏依法維權意識,客觀上降低了發現侵權行為的機率。因此,建議基層工商部門應加強對社會的宣傳引導,動員全社會加入打擊侵權行為的隊伍中來。可以與知名商標所有人的打假人員通力合作,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站等媒體廣泛宣傳假冒侵權商品的危害性,定期公佈工商部門查處假冒侵權商品的案件信息,提高提全社會對假冒侵權商品的關注度和警覺性;並向公眾宣傳識假辨假知識,積極發揮12315投訴舉報熱線的作用,指導消費者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