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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關於推進基層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思考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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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關於推進基層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思考和建議

近年來我國始終將食品安全作為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其戰略地位和重要意義不斷重申和提升。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要求,並將食品安全納入“公共安全體系”,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八屆四中全會從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綜合執法、綜合治理等多角度強調食品安全治理的法治化。五中全會更是在新中國的歷史上第一次鮮明地做出了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決策。2015年10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社會共治”的原則。2016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十九大報告再次強調,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

一、基層食品安全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狀

近年來基層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存在下列問題:

一是基層監管部門的權威性不足。《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但在實踐中,區級一級政府普遍將屬地管理責任下沉,使街道監管所成了責任的最終承擔者。實際上,街道與區級以上各級政府相比,其組成機構大多數是區級部門的派出機構,相互統籌協調的難度較大,責權不對應、責能不匹配的問題十分突出,難以真正負起總責。

二是基層監管力量和裝備配備不足。人力、財力、物力不足,造成食品安全管理上存在盲點、盲區,證照經營點屢禁不止也給食品安全帶來隱患。此外,基層監管工作信息化建設滯後,與互聯網銷售、網上訂餐、農村電商等新業態的迅速發展不相適應,不利於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三是食品安全經營誠信體系不完善。由於基層監管工作信息滯後,食品安全失信行為公示滯後,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懲戒。

四是市民羣眾的食品安全意識不足。受收入水平、文化程度和陳規陋習等因素影響,基層羣眾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識,消費安全和法律意識薄弱,而宣傳方式單一,宣傳效果不盡如人意,這也為“問題食品”提供了生存空間。

二、完善基層食品安全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建議

(一)完成基層政府從傳統監管到現代治理範式轉變。作為現代政府的基本職能,監管是政府依據規則對市場主體行為進行引導和限制的雙向關係,其本質是糾正市場失靈。治理則強調企業、政府、行業協會、媒體、消費者等多元主體使用靈活手段,通過構建綜合關係提升制度績效。具體到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就是要改變過去政府一家“單打獨鬥”的格局,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媒體監督、消費者參與、司法裁判等共治體系,要讓政府、市場、社會相互補充、相得益彰、高效運作,共同致力於保障食品安全。

(二)明晰綜合執法組成部門中派出機構的職責。在依法明確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的同時,進一步明確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職責。要完善、暢通鄉街道食安委工作機制,統籌協調本區域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執法協助、宣傳教育等工作。要穩步推進綜合執法工作,着重在法律依據、法律授權,執法程序、執法依據、執法效果保障和內部構架等方面着手,以避免發生運轉不順暢,依據有瑕疵等情況的發生。使其真正成為“綜合執法”還不是綜合執法之名的又一個“聯合執法”。要對綜合執法大隊中區級派出機構實施雙重管理,進一步強化街道對派出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能,在工作人員的考核評優、人事調整等方面,區級主管部門要事先徵求街道政府意見,以確保基層食安委統一協調職能的有效發揮,防止出現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

(三)靈活增設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崗位。監管派出機構必須有相應的崗位並配備合格的人員來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加快建立協管員、信息員隊伍,發展志願者等羣眾性監督隊伍,充實基層監管力量。要緊抓綜合執法機制優勢,依託社區基層組織,要將食品安全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網格中,定格、定責、定人,聘請協管員、信息員、志願者負責網格內食品安全巡查,加快構建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改變“牛欄關貓”的狀況,防止食品安全在第一線失守。

(四)全方位提升基層食品安全監管的整體能力。食品安全是監管出來的,推進基層監管制度化、規範化建設,一是要加強培訓,對基層執法人員實施全員培訓考核,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資格管理要求。加強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培訓,增強其業務水平。二是要推進基層監管隊伍裝備標準化建設,優先配備急需的執法裝備及檢測檢驗設備,並推進區級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保障基層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檢得準、驗得明,使基層具備最基本的執法保障條件。三是加快基層監管信息平台建設,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四是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強化經費保障,將基層食品安全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並建立科學的投入增長機制。強化正向激勵,各級政府在健全基層工作考核問責機制的同時,應設立食品安全獎勵專項資金,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創新大眾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方式。加強宣傳引導,重點開展食品安全政策法規、科普知識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羣眾和相關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建議通過與美團、百度、餓了嗎等外賣平台展開合作,聘任外賣配送員擔任食品安全宣傳志願者,佩戴食安宣傳袖標,在將美食送達消費者手中的同時,也將各類食品安全宣傳冊送到消費者手中。今後,一批又一批的外賣小哥,將作為“食品安全宣傳員”,在風雨無阻送上熱騰騰餐食的同時,也把裹着温熱的科普宣傳冊送達到消費者手中,將食品安全科普知識送進千萬家庭。同時,建議基層使用食品安全專項經費,通過補貼形式,鼓勵餐飲單位在宣傳冊、訂餐單、點菜單上增設食品安全宣傳知識和標語,從而進一步營造了食品安全的濃厚氛圍。

(六)主動構建多元化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網。食品安全具有最廣泛的命運共同體,只有堅持羣眾觀點和羣眾路線,才能真正動員全社會的力量來維護食品安全。一是要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誠信體系建設,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對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責任約談和整改情況納入信用檔案,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二是推進企業信用公示,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鼓勵支持食品經營行業協會發揮行業自律管理作用。三是建議基層組建一支由專家學者、學校師生、食品經營者、外賣平台、外賣配送員、社區居民為主的食品安全志願者(“啄木鳥”)隊伍。以社會治理精細化為指導,建立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和法治保障的包容性共治體系,優化風險交流、貢獻獎勵、典型示範、科普教育、第三方參與等社會共治機制。現階段要重點推廣大眾參與式科普,建立生產經營者社會信用體系,引導社會力量開展第三方巡查、檢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