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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關於切實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建議

欄目: 基層反映 / 發佈於: / 人氣:6.0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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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關於切實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建議

基層經辦服務能力直接關係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的落實,關係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為此,建議:

一要加強窗口建設。推動跨部門救助事項的業務協同,依託現有政務大廳,在鄉鎮(街道)層面普遍設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窗口,或結合綜合服務窗口,統一受理、轉辦(介)社會救助申請事項,讓“羣眾來回跑”變為“部門協同辦”。加快健全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台,建立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理等制度,並不斷優化工作流程,真正做到讓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二要落實經辦人員。綜合考慮轄區內社會救助服務事項、服務範圍、對象數量以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縣鄉兩級開展社會救助經辦服務所需工作人員,科學整合縣(市、區)、鄉鎮(街道)管理機構及人力資源,充實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力量,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現有社會救助工作人員不足的地區,可鼓勵社會力量承擔相關工作,由其向縣級民政部門、鄉鎮(街道)、村(社區)或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派遣工作人員。被派遣人員原則上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優先考慮具有社會工作教育背景或取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人員。

三要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作用。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做好救助對象困難排查、發現報告,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公示監督,救助對象動態管理、信息報送,救助政策諮詢、宣傳引導等工作。縣級民政部門要按照“費隨事轉”原則給予支持。探索建立村級社會救助協理員制度。

四要加快信息化建設。要加強社會救助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依託國家統一的政務網絡和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加快推進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實現社會救助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用共享。加快推進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提高基層甄別核實救助申請對象家庭經濟狀況的能力。探索建立救助對象需求與慈善救助幫扶資源對接信息平台,實現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的有機結合。

五要加強人員培訓。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工作人員黨性教育,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確保執行社會救助等民生保障重大決策部署不打折扣、不走樣。加強教材開發和日常業務培訓,採取政策解讀、專家授課、經驗介紹、案例分析、互動參與等形式,切實增強基層工作人員對社會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培養一批社會救助骨幹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