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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交通安全制度(多篇)

欄目: 交通運管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3.77K

校園交通安全制度(多篇)

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為規範校園交通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創建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園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衞條例》等法規,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車輛進校

1、學校公用車輛和本校教職工私用車輛憑校保衞處核發的通行證進入校園,通行證應置於前擋風玻璃內側。通行證一年一核。

2、通行證分公車、私車、外協車和工程車四種。公車憑單位證明、行駛證辦理,私車憑工作證、行駛證辦理,外協車憑合同和學院的相關協議和行駛證辦理,工程車憑學校工程管理單位證明、行駛證辦理臨時通行證並註明通行有效期。

3、部門送貨憑通行證,在上午9:30分前和下午16:30後准予進入校園,只能駛往目的地,不準隨意停靠。搬運車由僱用單位向保衞處通報,批准後方可時入校園。

4、上級部門、兄弟院校和其它來賓進校車輛,由學校有關接待部門到校門引導或用電話通知保衞處辦公室,由門衞放行。

5、執行任務的公安、消防、救護、搶修車輛,可進入校園。

6、原則上禁止出租車進入校園,對確需乘坐出租車進入校園(老、弱、病、殘、孕等)的,由門衞從來掌握,登記核證後時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進校園後,須嚴格按交通標誌牌指示的線路行駛,嚴禁逆行。

2、進入校園內的各類車輛行駛時,一律限速20公里/小時。

3、消防、救護、搶修、大型活動等特殊情況可按臨時方案行駛或停靠。

三、車輛停放

1、所有車輛必須停入在學校規劃的停車場,不許隨意沿途停放。

2、學校公務車輛,教職工的私車在停車場停放,白天不收費,其它車輛白天收費。所有車輛夜間過宿收費(學校公務車輛除外)。

四、違規處理

1、進入校園的車輛違規行駛和停放,由院保衞處責令糾正。

2、經規勸不改正的,可以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以達到規勸其改正違規的目的。

3、違規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由校紀檢、監察部門和學生處會同保衞處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處理。

4、必要時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處理。

五、其它

1、本暫行規定適用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

2、本暫行規定由院保衞處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校園交通安全制度 篇二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個重要的方面,為此,根據我校所處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體師生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和注意事項,執行交通法規,增強交通安全認識

2、校內嚴禁自行車騎行,機動車規定線路進入校門,避免校內交通事故發生。

3、放學高峯期要求學生將自行車推行到校門口馬路後才騎行,避免在校內因擁擠或在校門口外因學生橫穿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學時,值日教師要及時到校門口送學,維持學生出校門過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門口橫穿道路時,要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突然橫穿。

6、騎自行車,不可雙手離把或者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兑駛。

7、自行車轉彎前,必須減速慢行,向後眺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8、學校每學期開學初都聘請交通和公安幹警來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絕一切交通隱患。

大學校園交通整治方案 篇三

為緩解我校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狀況,保證廣大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國務院、省、市校園安全工作要求,立足我校實際,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工作責任,以紮實有效的工作措施,共同維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緩解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擁堵現象,確保學校廣大師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內容

特別是處在交通要道上的學校周邊交通狀況進行綜合治理,對輿情、熱線等反映交通擁堵問題突出的學校進行重點治理。按照“六類設施齊全(交通標誌,隔離設施、隔離墩或升降柱等防衝撞設施,施劃交通標線,地面標識,安裝視頻監控,非現場執法設備),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班子成員任及各聯小、幼兒園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開展學校周邊交通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心校辦公室,安全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職責

(一)壓實學校主體責任

1.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組織開展以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綠色出行為重點的“安全教育月”活動,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倡導文明綠色出行納入學校德育和安全教育課程教材,通過德育課、法治課、安全課、宣傳欄、校園網、微信羣、班隊會、國旗下講話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交通文明宣講員、社區民警、志願者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和文明綠色出行育,提高全體學生在遵守交通法規、文明綠色出行方面的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2.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管理。將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維護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納入中國小養成教育和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管理。學校成立校園交通安全督查隊,每天上下學高峯期間檢查接送學生車輛是否遵守學校門前停車規定,對違規停車的'車輛在學校範圍內進行通報,對有關學生加強教育引導,並告知家長遵守學校門前停車相關要求,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快速。

3.加強對家長的交通文明引導教育。通過家長會、小手拉大手、家長微信羣、致家長的一封公開信等形式,引導家長提高公德意識,帶頭安全文明出行、綠色低碳出行。

校園交通安全制度 篇四

為了加強校園的交通安全管理,維護學院的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使校園有一個良好的教學科研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以及上海公安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發佈相關規定,結合醫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第一條:醫學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為本、按章依法管理原則。

第二條:醫學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範圍,指在學院教學科研區和學生生活區道路上,各種車輛和行人所從事的交通安全行為。

第三條:全體師生員工及進入醫學院的社會人員和車輛,應有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規範的交通安全行為舉止,自覺遵守學院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第四條:各種車輛和行人應靠右通行,駕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應控制車速,確保行人的安全。

第五條:駕駛各種車輛進入醫學院,應服從學院管理人員的指揮,按照指定的'地點停放。參加大型活動的車輛,應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指揮。

第六條:凡學院舉行重大活動,學院的各停車場(庫)管理由學院武保處統一安排。

第七條:進入校園的機動車、助動車在行駛時,均應遵守機動車在校園行駛的限速規定。

二、機動車管理

第八條:凡屬於醫學院部門或教職工的機動車輛,應憑武保處下發的《醫學院停車證》進入校園;需要進入學院的社會車輛必須從大門進出(特種車輛除外)。

第九條:各類機動車在校內行駛時,應嚴格控制車輛的安全行駛速度,確保行人的安全。所有車輛必須服從學院管理人員的指揮,並按照指定的地點停放。

第十條:學院樓宇前禁止機動車輛隨意停放。嚴禁機動車在校園鳴號。嚴禁各類機動車在校園道路上進行教練和試車。

三、助動車管理

第十一條:本院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的助動車須領取出入憑證進出校園,並在規定地點停放。

第十二條:進入學院的助動車,應確保車輛各項性能的完好。駕駛助動車的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嚴禁無證駕駛。

第十三條:駕駛助動車在校園行駛時,應按照院內機動車的限速規定控制車速,嚴禁在校園內超速穿行。禁止助動車帶人和鳴號。

四、非機動車管理

第十四條:在校園行駛的各類非機動車,應確保車輛的各項安全性能完好,並有效控制車速,確保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第十五條:嚴禁在校園道路上騎車追逐玩耍、雙手脱把、單手撐傘和帶人。

第十六條:非機動車通過轉彎路口時,應注意車輛和行人的安全,並應伸手示意。

第十七條:進入校園的非機動車應按規定的地點停放。

五、行人

第十八條:行人在校園道路上應靠右行走,並注意避讓過往車輛。

第十九條:行人不得在校園道路上站立交談阻礙交通。嚴禁在道路上踢球、打鬧、玩耍等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條:兒童進入校園應由成年人帶領和看管。

六、交通管理

第二十一條:校園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學院武保處負責;具體工作由學院武保處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不聽勸阻的機動車、助動車、非機動車駕駛員,由武保處進行批評教育。對造成事故的責任人,由公安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拒絕學院管理人員執行本規定,影響校園治安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違反上述條款,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本規定並參照交通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大學校園交通整治方案 篇五

近年來,校園內摩托車、電動車及機動車數量驟增,飆車、無證駕駛、車輛超速行駛等現象突出,校園交通事故頻發。為了保障師生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貴陽市道路交通管理辦法》,經與貴陽市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協商,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開展黨史的學習教育和“牢記殷切囑託、忠誠乾淨擔當、喜迎建黨百年”專題教育為契機,以學校高質量發展為統領,推進“三全育人”綜合改革工作,創建人人蔘與、人人盡責、人人共享的安全便捷校園交通環境。

二、實施原則

宣傳教育與依法整治相結合,科學謀劃、精準施策,先易後難、分步推進,部門聯動、強化考核。

三、組織領導

成立貴州大學校園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令狐彩桃 吳 攀

成 員:保衞處、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黨委宣傳部、機關黨委、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團委、後勤管理處、資產經營管理辦公室、貴陽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陽光派出所等單位(部門)及各學院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執行領導小組的決策決議,推動落實各項工作。辦公室設在在保衞處,成員名單如下:

主 任:胡道敏

副主任:周德輝 潘 黎 代祥社 張忠祥 趙 冀

聯絡員:代祥社 趙 冀 李天俊 張 斌

四、實施目標

(一)進一步完善校園交通基礎設施,科學設置交通路線,合理佈局交通標識標牌,規範車輛停放區域;

(二)在貴陽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支持協助下,修訂《貴州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並在全校範圍內大力宣傳,做到全校師生人人知曉,人人遵守;

(三)依法依規禁行摩托車,打擊整治無證無牌車,規範管理電動車、機動車,實現校園綠色出行;

(四)推進貴州大學校園交通“零”事故、機動車輛“零”酒駕示範高校建設,實現校園交通管理、車管服務一體化。

五、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

1.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情況摸排

對全校師生的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進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楚數量、證件(合格證、發票、執照等)、來源、使用年限、最高時速等,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做好前期宣傳教育工作。

(1)黨委學生工作部負責完成對本科生的摸排工作;

(2)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完成對研究生的摸排工作;

(3)資產經營管理辦公室負責完成對校內門面經營户(含合作企業)的摸排工作;

(4)後勤管理處負責完成對所屬部門員工的摸排工作;

(5)科技園負責完成對入駐企業的摸排工作;

(6)國際教育學院負責完成對留學生的摸排工作;

(7)各學院、各部門負責完成對本單位教職工(含外聘員工)的摸排工作。

2.調查研究

(1)校內調研。為爭取廣大師生的理解、支持和參與,避免引發網上負面輿情,由保衞處牽頭,聯合相關部門進行一次大調研,廣泛徵求師生意見並分類梳理,為下一步管理決策提供支持。

(2)校外調研。借鑑其他高校在校園交通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出台相關管理規定,由校長辦公室牽頭負責完成。

(3)發出倡議。由教師工作處、團委、學生會向全體師生髮出倡議,停止使用摩托車和無牌無證的電動車、機動車

(4)路面排查。由保衞處牽頭,聯合學校相關部門及貴陽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陽光派出所開展校園交通治理宣傳教育周活動,對在校園內行駛的所有車輛進行實地盤查,對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的師生進行教育。

(二)實施階段

1.加強校園交通基礎設施改造

(1)合理規劃停車位,停車位設置要避免與行人的行走路線衝突,確保合理的道路寬度,全力保障道路通暢。

(2)維護保養好道路,處理好車行道路與人行道路之間的關係,實施道路統一規劃,做好主、幹、支路和人車混行道路的建設,使各級道路銜接順暢。

(3)合理設置交通設施,健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減速帶、警示燈等,規範機動車行駛路線、行駛時速,明確禁止車輛停放位置,達到道路無盲區。

(4)利用現代交通路況智能監控設備,實施遠程監控。

2.由保衞處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對《貴州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報經學校批准後實施。

3.加強交通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師生校園交通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1)由校團委牽頭負責制定宣傳方案,通過社團組織、專題講座、主題班會、知識競賽、網絡媒體等形式,把交通法律法規及《貴州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宣傳到每一位學生。對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由黨委學生工作部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別負責,進行動員宣傳,並簽訂遵守交通法承諾書。

(2)各單位(部門)通過政治學習、網絡、微信、QQ等多種形式把學校的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傳達到每一位教職工,發揮教職員工的模範遵守作用。向教職員工倡議在校園內不再使用摩托車和電動車,鼓勵通過騎自行車、搭乘擺渡車或步行的方式在校園內通行。

4.重點整治

交通法沒有禁區、學校不是法外之地。在做好校園交通科學規劃、廣泛宣傳教育的前提下,學校將聯合貴陽市交管、公安部門開展貴州大學校園交通綜合治理安全整頓月活動,對校園內行駛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進行規範管理、嚴格執法,重點整治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禁止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在校園內通行,違反者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學校不包庇不護短,要讓制度長牙,規章帶電,充分發揮處罰警示教育作用。

5.長效管理

(1)規範管理。學校將長期在校園內設校園交通執勤卡點,對於證件齊全的車輛資產經營公司統一納入門禁管理系統,規範停放。禁止證件不齊全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違反規定者學校將按照校園交通管理辦法依規處理,涉嫌違反交通法規的通知或移送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2)控制增量。自20xx級新生起,一律禁止在學校駕駛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各學院與相關單位在新生進校報到時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3)有序清退。針對目前校園內學生擁有的證件齊全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隨着學生的。畢業自然清退出校園,畢業學生不得把車輛留在校園或轉賣給在校學生。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礎上,摸索出一條適合貴州大學校園交通管理的長效機制,構建校園安全質量評估指標,通過考核評估促進校園交通安全質量的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校園交通治理是個“老大難”問題,整治摩托車、電動車難上加難。學校主要領導多次提出要求,相關部門負責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視,增強執行力,把校園交通綜合整治工作與其他工作同佈署、同落實,切實履行安全工作責任。

(二)精心組織。校園交通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問題較多、反映強烈、涉及面廣。校辦要加強統一協調,各單位(部門)各司其職,各方發力,形成合力,逐一破解交通治理各個難題。

(三)狠抓落實。相關責任單位負責人要根據工作職責,聞令而動、一抓到底,把開展黨史的學習教育和“牢記殷切囑託、忠誠乾淨擔當、喜迎建黨百年”專題教育的收穫轉化為檢驗工作落實的成效,實現校園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轉,進一步提升師生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四)輿情管控。交通綜合治理難免會影響部分師生的出行,容易成為師生議論的熱點、關注的焦點。宣傳部門要加強正面宣傳和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加強輿情管控,避免引發負面輿情。

七、保障措施

(一)考核保障

(1)機關黨委(目標考核辦公室)要將教職員工違反交通法規及校園交通管理辦法納入二級單位部門年度目標績效考核。

(2)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要把學生違反交通法規及校園交通管理辦法納入學生管理規定。

(二)經費保障

校財務處要列出專項經費用於貴州大學“和諧交通、綠色出行”校園交通綜合治理工作。

校園交通安全常識 篇六

1、橫過馬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裏面的學問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首先,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行人信號燈紅燈亮時,禁止行人橫過馬路,行人必須在人行道上等候。行人信號燈綠燈亮時,准許行人從人行橫道內通過。行人信號燈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再進入人行橫道;已經在人行橫道內的行人應加快步伐安全通過。隨意闖越“紅燈”,遇停止信號超越停止線或亂穿馬路,都是違反交通法規的不良行為,必須堅決制止。

2、各行其道

道路上的隔離設施好比是一座座牆,一條條“分界線”,車輛與行人是不能隨便逾越的。任意鑽越和跨越隔離設施,是一種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必須堅決予以制止。作為一個守秩序、講文明的。人,應該按照“行人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橫道線”和“騎自行車走非機動車道”的規定,嚴格“分道通行”,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

中學生交通安全常識

1、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羣體行進要列隊,橫排不要超過兩人。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在沒有這些標誌、設施時,須直行通過,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長隊伍橫過車行道時可視情況分段通過,有條件的可佩帶明顯標誌,如小黃帽等;不準橫過劃有中心實線的車行道。

3、行路時要注意各種信號燈的指示,尤其是路口紅綠燈、人行橫道信號燈和車輛轉向燈的變化。

4、當公共汽車站設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隔離設施上時,上下車要避讓車輛,並直行通過非機動車道。

5、不要在車行道、橋樑、隧道或交通安全設施等處逗留;不要在路上玩耍、拋物、潑水、散發印刷廣告或進行妨礙交通的活動。

6、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離設施。

交通安全隱患的表現

1、水泥路面平坦寬闊,部分少年兒童就認為這是大好的遊戲場,喜歡在公路上追逐打鬧。

2、人們出行時,走在寬闊的路面上,往往放鬆了警惕,隨意行走或橫穿公路,或並排着行走。

3、平坦寬闊的水泥路也給司機帶來麻痺大意的思想,個別司機因此加快了速度,放鬆了注意力,致使出現了危險時一時無法反應過來。

4、個別司機特別是摩托車駕駛員喜歡炫耀逞強,危險駕車。

5、部分駕駛員缺乏交通規則常識,違規駕車嚴重。

6、農用車載客、超載、學生騎摩托車的現象比較嚴重。

對此,我們首先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常識,提高自己的交通法制觀念,增強交通安全意識。我們要珍愛生命,安全出行,切實從我做起,從小做起。同時,我們還應向家人及身邊的其他所有人宣傳交通安全常識與交通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