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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校園安全檢查制度【多篇】

欄目: 學校管理公文 / 發佈於: / 人氣:2.34W

中學校園安全檢查制度【多篇】

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篇一

根據《學校安全工作暫行規定》、《李滄區教體局關於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以杜絕重大事故為重點,加強責任制,深化整治,強化監督檢查,制訂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如下:

一、全面推行學校安全目標管理。

每學期開學初,學校各個部門、班級、處室要根據各自分管工作制定《安全責任目標》,將學校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每一位教師,構建齊抓共管的“大安全”格局。對因管理不嚴,措施不力而導致重大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學校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教師,年度考核評優一票否決。

二、加強學校安全自我管理力度,將學校安全工作納入規範化管理。

學校已制訂了《學校安全紀律教育制度》、《安全保衞責任制》、《教師護導制度》、《教師在校一日常規》、《學生在校一日常規》等安全管理制度,學校將不斷修改並完善安全常規管理制度,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各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檢查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檢查小組定期對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

1、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對學校校舍、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各種儀器設備安全狀況及學校安全警示語、校園周邊環境等進行全面檢查;

2、對大桶水配送單位、配餐食堂,學校每季度要檢查、審核其衞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

3、每學期開學前檢查小組要對學校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檢查,並在開學第一週“安全教育周”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

4、每學期放假前檢查小組要對學校的每一個處室,包括每一件器材特別是電教器材、每一扇窗户、每一個電開關進行細細地檢查,保證絕不留隱患到假期。

5、雨、雪季到來前,學校要加強重點防範,特別要注意學生過馬路的安全。

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篇二

為確保學生能在校內安全愉快地學習、生活,杜絕一切可能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學校安全巡視值日製度。

一、巡視人員:

值周領導、值日教師

二、巡視制度:

1、值周領導做好值日教師校園安全巡查工作安排。

2、值日教師按時到校做好上課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學生隨意走出校門,並巡視學生課間活動。對學生有不安全行為給予制止,禁止學生做危險遊戲,嚴禁手持器械活動(特別是刀具利器、棍棒之類物品)、嚴禁追跑打鬧。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學生有違紀、不文明等現象及時向班主任反饋。

3、中午、下午放學做好靜校工作。並與值日學生在校門口做好相應疏導管理工作。

4、當日值日教師負責好少先隊(或青年團)的“一日文明檢查”活動。

5、對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等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報告學校領導,並做好其它安全預防(如警示學生遠離有危險的活動範圍)。

6、向值周領導及時報告安全隱患,並積極協助消除隱患,做好各項巡查記錄。

7、值日結束後由值周領導簽字並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8、值周領導、值日教師承擔因失職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篇三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職責到人,對水產路國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學校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學校行政、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景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衞要嚴格執行《門衞制度》,陌生人進學校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學校,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加強對食堂衞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二、教師安全管理:

5、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6、護導教師每一天要準時到崗,負責檢查課間和中午學生的活動安全。

7、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教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8、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職責,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9、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10、學校衞生教師負責學生的衞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衞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11、團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2、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13、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常

14、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教師在常

15、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團體整隊,班與班之間堅持距離,不準喧譁。

16、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衞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一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