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個人文檔 個人總結 工作總結 述職報告 心得體會 演講稿 講話致辭 實用文 教學資源 企業文化 公文 論文

鄉鎮建設的調研報告多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發佈於: / 人氣:2.13W

鄉鎮建設的調研報告多篇

【第1篇】鄉鎮黨委加強黨建責任制建設的調研報告

黨建責任制是黨的一項根本性制度建設,黨建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影響黨組織的作用發揮。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要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強化農村、城市社區黨組織建設,加大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力度,全面推進各領域基層黨建工作,擴大黨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面,充分發揮推動發展、服務羣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帶動其他各類基層組織建設”。這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落到實處的根本保證。xxxx鎮黨委立足實際、積極探索,通過不斷加強黨建制度、黨建責任、黨建目標、黨建滿意度四項建設,強化黨建責任制落實,基層黨建水平有了明顯提升,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得到了明顯加強。

一、具體做法

1、建制度,理順黨建工作機制。制定《xxxx鎮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充實調整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黨委書記為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建立黨建工作長效機制,鎮黨委和黨總支每月、黨支部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建工作推進會,分別由黨組織負責人彙報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建立黨建責任人聯繫點制度,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定期到基層調研走訪,每月到聯繫羣眾家中走訪一次、到聯繫點開展一次活動;推行黨總支書記、機關黨員幹部“駐村工作日”活動,黨總支書記、機關黨員幹部每月至少到所屬村黨組織、幫包村黨組織蹲點工作x天,指導村黨支部研究黨建工作、幫助黨支部書記解決黨建工作難題;黨支部書記每月至少要深入xx户羣眾家中,宣傳黨的政策,解決羣眾難題。把每月28日定為“黨建工作日”,鎮黨委召開專題黨建會議,聽取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工作彙報,安排部署黨建工作。

2、定職責,明確黨建工作責任。圍繞“書記抓、抓書記”的要求,建立黨委書記為黨建第一責任人、黨總支書記為主要責任人、黨支部書記為直接責任人的“三位一體”黨建責任體系,真正實現“一崗雙責”。年初分別制定黨委、黨總支、黨支部三級黨建責任人目標,區分黨建工作重點。黨委書記着重從研究黨建工作、制定黨建工作方案、創新黨建項目等方面抓統籌、抓全局;黨總支書記主要從黨建工作推進、黨建工作提升上抓落實;黨支部書記側重於突出個人和黨員作用發揮,加強黨員隊伍管理,提升羣眾滿意度等方面下功夫。製作黨建工作責任牌,把鎮黨委、黨總支、黨支部三方黨建責任人承諾的年度目標公開,明確完成時限。每年開展一次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清零”行動,黨總支在年度黨組織考核中,選擇x個黨組織作為幫扶提升對象,逐年“消化”處理。每年開展一次“書記上黨課”活動,組織黨委書記、黨總支書記、黨支部書記分別於x月底x月初,集中為黨員上一次黨課,履行黨建責任人職責。

3、抓考評,突出黨建目標落實。制定黨建目標考核辦法,細化黨建考核內容。採取“上考下評”的辦法,每年12月底,開展一次黨建工作專項檢查,重點對黨組織活動場所建設、黨員活動開展、黨內生活制度執行、黨建責任落實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評比。開展“黨建專項述職”活動,每年12月底,組織黨委書記、黨總支書記、黨支部書記開展黨建工作述職,現場接受基層黨員幹部、羣眾代表、“兩代表一委員”評議打分。專門設置黨建目標完成獎,依據檢查評比結果、黨建專項述職及平時督導情況,排出名次,在年度綜合表彰會議上給予表彰。對黨建工作連續兩年位列全鎮前三名的黨組織書記,優先推薦參加上級黨組織評先樹優活動;對年度黨建工作考核後五名的黨組織書記,由黨委書記對其約談、提醒,對連續兩年位列後兩名的黨組織書記,予以免職。

4、辦實事,提升黨建滿意度。明確“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目標,在基層黨組織中推行“黨建目標公開承諾”制。黨委書記每年初主持召開年度黨建工作目標承諾會,結合羣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每年確定“十大民心工程”,並進行公開承諾。黨委書記、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分別與鎮黨委簽訂責任書,把民心工程完成情況作為黨建工作考核的主要目標。在基層黨組織推行“三件實事”辦理制,黨支部書記結合實際,每年都要確定需要為羣眾辦理的“三件實事”,提升羣眾黨建工作滿意度。僅去年xx個村級黨支部完成教育、衞生、道路、水利等實事辦理xxx件,解決了羣眾在道路硬化、農田水利、路燈安裝等方面的需求。“三件實事”實施xx年來,已成為村黨組織利用黨建發展成果推動服務聯繫羣眾的主要平台,受到羣眾歡迎。對羣眾反映的即知即辦事項推行“三聯督辦”一站辦結制,黨委設立羣眾反映事項督辦室,對羣眾反映事項分類建檔,按照“黨委書記籤批負責制”的要求,首先由黨委書記審閲籤批開出承辦單,督辦室專人送達分管領導幹部,由其作出具體督辦要求,職能部門具體辦理。對辦結事項由承辦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由交辦人、承辦單位負責人共同向反映人當面告知辦理結果,並聽取反映人評價意見,對辦理結果和反映人評價意見公開公示,提升辦理事項透明度。

二、取得的成效

1、完善了黨建工作制度,明確了黨建責任人。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度,使黨建責任主體更加清晰,實現了黨建工作由“幕後”走上“前台”,形成了抓黨建“有制度可依”、“有具體責任人落實”的“兩有”目標,改變了以往黨建工作責任人積極性不高、抓黨建目標性不強的問題。通過推行“書記抓、抓書記”的黨建責任人體系建設,讓黨組織書記都能明白自己就是黨建“第一責任人”,切實增強了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xxxx辦事處黨總支書記xxx在基層工作多年,但對黨建責任也曾一度認識不足,認為:抓黨建是鎮黨委的工作、是黨委書記的事,黨總支只負責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就行了,推行黨建責任制以後,其個人在思想上得到了根本轉變,真正把自己融入到了黨建責任人的行列,並帶動了轄區黨支部黨建工作的提升。

2、黨建工作有了抓手,責任人身上有了擔子。目標是行動的指南,成效是檢驗工作的主要標準之一。通過推行黨建責任制建設,讓黨建工作責任人目標更明確,行動更具體,形成了“層層抓、分頭負責”的齊抓共管工作體系。同時,黨建工作明確到人、明確到事,讓“説了辦、定了幹”更具操作性,黨建工作一目瞭然,避免了以往“層層分解、分頭行動”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馮莊村黨支部曾是全鎮有名的黨建工作薄弱村,支部書記關祥水想抓黨建乾着急沒辦法,後來在“第一書記”的指導下,按照黨建責任制要求,建機制、定目標,黨建工作抓的“有角有楞”,還建成了黨建示範點。通過抓黨建帶動,黨員羣眾對村幹部信任感增強,村級發展步入了快車道,去年該村成功流轉土地xxxx畝,建成現代農業示範園,村集體收入不僅增加x萬餘元,羣眾每年也能通過收取租金、賺取勞務報酬等方式,提高了家庭收入。

3、實現了黨建工作量化考評,黨建工作有了推力。定期開展黨建責任制考評是抓好黨建工作的有力推手,也是檢驗黨建責任人工作成效的主要平台。通過建立黨建工作考評常態化、制度化建設,讓黨建責任人心裏時時想着黨建、處處圍繞黨建,切實形成黨建工作“經常抓、抓經常”的長效機制。黨建責任制考評最大範圍吸收社會層面不同羣體人員參加,讓普通黨員羣眾直接參與考評,既提高了黨建工作透明度,也增強了黨建責任人抓好黨建工作的壓力感和緊迫感,讓黨建工作更貼近基層實際,形成“敞開大門抓黨建”的良好局面。

4、明確了黨建工作落腳點,密切了黨羣幹羣關係。黨建工作的好與差,羣眾最有發言權。作為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始終做一個“明白人”,要真正理解“我是誰、依靠誰、為了誰”,從思想深處真正理解黨建工作最終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黨建責任制建設,避免了黨組織負責人“就黨建抓黨建”的“就事論事”思想。一方面解決了部分羣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充實了黨建內容;另一方面提升了黨組織負責人黨建工作能力,豐富了黨建工作形式。

三、思考與建議

黨建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黨建責任制建設是抓好黨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因此,首先要從抓黨建責任制建設入手,通過開展黨建責任制建設,能夠較好地解決了黨建工作“誰來抓、抓什麼、怎麼抓和看成效”四個環節的問題,切實構建起責任清晰、目標明確、考核科學、獎懲嚴格的責任目標體系。

1、從責任分工上,要進一步明確“誰來抓”。要進一步明確黨建責任制主體,切實把“書記抓、抓書記”納入黨建責任制建設的核心內容,不動搖。基層工作千頭萬緒,黨組織負責人,既要抓好安全生產、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環境保護等“一票否決”責任追究工作落實,同時還要練好“分身術”,把黨建工作擺上重要議程日程。黨組織書記作為“多面手”,要切實擺正黨建工作“誰來抓”的問題。在鎮級不僅要建立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制,更要明確黨委副書記、組織委員及組工專職隊伍“分級負責制”,明確黨委書記抓統籌,黨委副書記抓推進,組織委員及組織工作專職隊伍抓落實的“三級推進”措施;在村級要建立黨支部書記、組織委員“雙向負責”,黨支部書記是村黨組織第一責任人,既要落實鎮黨委的黨建責任目標,也要制定符合實際的黨建計劃,組織委員要要切實發展專職作用,做好普通黨員的學習教育,提升基層黨員能力和素質。

2、從工作內容上,要進一步明確“抓什麼”。“上面千根線、下面一根針”。黨建工作面廣量大、程序嚴、系統性強,黨建工作要有“建樹”,首先要明確“抓什麼”。要細化各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重點,黨委書記既是黨組織的負責人,又是基層黨建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在突出抓好鎮黨委班子自身思想、作風、制度和能力建設的同時,重點抓好全鎮黨建整體謀劃、安排部署、指導檢查、考核獎懲、機制創新、黨支部書記管理等重點工作。村黨支部書記是黨建工作的具體執行者,要按照“五好”標準,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執行好各項制度,把黨支部建設成黨委放心、羣眾滿意的先進基層黨組織。

3、從工作方法上,進一步明確“怎麼抓”。要充分發揮基層黨建領導小組作用,定期召開黨建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基層黨建工作,形成多方參與、齊抓共管的格局。要結合實際建立黨建目標責任制,對黨建工作的任務目標、責任分工、推進措施提出明確要求,明確鎮黨委書記抓什麼,黨支部書記抓什麼,避免“眉毛鬍子一把抓”,什麼都抓、什麼也抓不好的現象。要結合實際探索制定“精而實用”的黨建和村級工作制度,黨委書記每年要對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進行篩查,確定一批軟弱渙散黨組織,以點帶面,重點攻關。要建立定期督導檢查機制,對照黨建目標責任,每季度開展一次督導檢查,每半年進行一次評比,充分調動黨組織書記抓黨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4、從獎懲措施上,要進一步細化考評標準。要進一步細化黨建工作考評標準,通過調查、座談等方式切實掌握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狀態,制定符合實際的黨建考核方案,切忌“大而空”,脱離基層黨組織實際。考評標準要簡單、易懂和便於操作,立足於“上級要求什麼、基層需要什麼、黨員羣眾需要什麼”為目的,要簡單、易懂和便於操作,避免搞花架子。在檢查評比中,要突出公開、公平、公正,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通過檢查評比,達到調動積極性,提升黨建工作水平的目的。

【第2篇】鄉鎮工會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範文

一、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取得的主要進展

經過幾年的探索實踐,我縣鄉鎮(街道)工會在組織建設和履行職能作用上取得了較大進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建設日益加強

我縣鄉鎮工會組織原來都是基層工會,亦即鄉鎮機關工會,與轄區內的鄉鎮企業工會沒有隸屬關係。隨着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對鄉鎮工會組織進行體制創新、組織升級。2009年12月,全縣18個鄉鎮的工會組織在原來的基礎上全部組建了既有基層工會職能又有地方工會職能的鄉鎮總工會,同時還建立了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等工作機構,承擔起對轄區內工會工作的領導和介入的職責。2011年,新成立的4個街道辦事處也都先後建立了總工會。22個鄉鎮(街道)總工會的工會主席大部分由鄉鎮(街道)黨委副書記兼任,個別由鄉鎮人大主席兼任,學歷均大專以上,還配備兼職工會副主席22名和工會專職工作人員22人。

2、數量規模日益擴大

隨着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我縣外出打工的農民工形成一個較大的羣體。為了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各鄉鎮(街道)總工會把本轄區內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全部吸納為下屬村工會會員,使其本地入會。另外,由縣總工會牽頭,依託縣駐京流動黨委,在北京海淀區建立輸入地工會工作委員會,依託勞務派遣工黨委,正在籌建勞務派遣工會委員會。努力實現工會組織的縱向延伸和對農民工的縱深覆蓋。

近年來,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各鄉鎮(街道)轄區內非公企業比以前有較大幅度增長。鄉鎮(街道)工會突破單位和用工形式的限制,通過建立聯合基層工會、工會聯合會、社區工會、區域性工會聯合會等方式,把難以單獨建會單位的職工和大量分散、流動的職工組織起來,使大量勞務派遣工、季節輪換工、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今年,全縣18個鄉鎮全部建起了區域性工會聯合會,橫向擴面,不留死角,實現了轄區內工會組織的全覆蓋。

目前,全縣22個鄉鎮(街道)總工會下屬工會聯合會22個、村級工會聯合會42個(涵蓋村工會296個)、基層工會92個(其中村工會70個,其餘為鄉鎮、街道機關工會)、企業基層聯合工會10個(涵蓋法人單位157個)。共有工會會員19329人,其中,鄉鎮(街道)機關會員1130人,農民工會員18199人。

3、職能作用日益明顯

鄉鎮(街道)總工會在縣、鄉鎮(街道)、基層工會“小三級”工會組織中發揮着承上啟下的中樞作用,逐步成為工會工作的前沿陣地,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為職工辦好事實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18個鄉鎮總工會全部代表轄區內職工與企業簽訂了區域性工資集體合同,覆蓋企業157家,覆蓋職工2832人。工資集體合同備案率為100%,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企業建制率100%、履約率100%。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使職工的收入得到明顯提高。據測算,簽訂工資集體合同的企業職工人均工資達1050元/月,比工資集體協商前增長12.1%,且大部分企業能按工資集體合同的規定給職工發放工資,切實維護了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是開展羣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各鄉鎮(街道)工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密結合當地企業實際和經濟發展的重點難點,積極開展了靈活多樣的勞動競賽、技術革新等羣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動員職工為推動鄉鎮(街道)企業發展、做大做強本地支柱產業建功立業。

三是努力為職工羣眾做好事辦實事。各鄉鎮(街道)工會普遍建立了困難職工檔案,堅持開展年節期間的“送温暖”活動和多種形式的日常扶貧濟困工作,年均籌集資金近2萬元,救助困難職工30多人。積極向縣總工會申請參加職工大病醫療互助活動,使互助範圍向鄉鎮總工會、村工會和中小企業延伸,今年又將773名村委工會會員納入互助範圍。協助住建局進一步健全建築市場和市場監管體制,併為12名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8萬餘元。與縣勞動就業部門聯合實施“陽光工程”,對農民工和城鎮待業人員進行職業培訓,並開展職業介紹。饅頭營鄉總工會與鄉紀委、司法等相關部門聯合建立“信訪服務中心”,接待羣眾、職工來信來訪,使廣大羣眾、職工的合理訴求得到了解決,有效維護了職工隊伍和全鄉社會的穩定。

二、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縣鄉鎮(街道)工會在組織建設和職能作用發揮上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工會幹部沒有編制

我縣鄉鎮(街道)總工會從主席、副主席到一般工作人員均無編制,真正是“有職無編”。而同為羣團組織的青年團、婦聯則都有專職編制。因無編制,工會幹部均為兼職,且身兼數職,故無暇進行業務思考與創新,對工會工作只能疲於應付。另外,由於種種原因鄉鎮(街道)幹部變動比較頻繁,也影響到工會幹部隊伍的穩定。相當一部分工會幹部知識結構不合理,理論、業務素養不能很好地適應工會工作,與上級工會的要求和基層工會以及職工的需求差距較大。

2、部分領導關注不夠

由於過去各鄉鎮轄區內的職業羣體主要是農民,只是鄉鎮機關及所屬少數企事業單位建有工會組織,從領導到羣眾對“工會”的概念比較模糊,認為工會與鄉鎮沒有多大關係,工會工作也基本沒有列入鄉鎮工作議程。現在,經濟社會形勢的巨大變化促使鄉鎮(街道)的工會組織日漸增多,工會工作也逐步列入鄉鎮(街道)工作議程。但由於思維的慣性,部分領導對工會和工會工作關注不夠,重視程度不夠,與黨對新形勢下工會工作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

3、工會經費嚴重不足

雖説鄉鎮總工會“既有基層工會職能又有地方工會職能”,但在工會經費方面,由於相關政策缺位,鄉鎮(街道)工會既無地方工會管理和使用經費之權,又無基層工會經費留成,處於地方與基層工會經費管理和使用的空白地段。僅有的一點活動經費就是鄉鎮(街道)機關工會自身的經費留成,且工會財務不獨立,沒有直接支配和使用經費的權力,工會經費使用審批困難。這與鄉鎮(街道)總工會履行“地方工會”職能,開展工作、活動的經費需求相比實在是極不相稱,嚴重影響了其工作的開展。

三、加強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的主要對策

我們認為,我縣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今後應從以下四個方面來進行:

1、抓機構強組織

當前,應根據形勢的發展和按照理順組織體制、整合組織資源、壯大組織力量的要求,積極與上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協調,儘快出台關於加強鄉鎮(街道)工會機構編制、幹部配備、工會經費等方面的政策,明確鄉鎮(街道)工會作為一級地方工會的基本定位,同時履行地方工會和基層工會職能,為推動工會工作在鄉鎮(街道)的落實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應積極推動鄉鎮(街道)工會幹部的配套工作,各鄉鎮(街道)工會至少要配備1名真正意義上的專職工會副主席和1名專職工會幹部。同時還應為鄉鎮(街道)配備專職工會工作者或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選聘工會協理員,以充實鄉鎮(街道)工會幹部隊伍。另要通過參加上級工會培訓、以會代訓、交流學習、鼓勵自學等形式來提高工會幹部的政治理論素質和業務素質,提高從事工會工作的本領和能力。

2、抓宣傳提認識

各級工會要通過多種媒體和形式大力宣傳新形勢下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的重要意義,宣傳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取得的經驗和成效,不斷擴大鄉鎮(街道)工會工作的社會影響,使各級黨政領導和廣大羣眾充分認識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動過問和積極支持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各級黨政領導也要突破思維慣性,關注、重視工會工作,為鄉鎮(街道)工會的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環境。

3、抓經費堅保障

上級工會要明確鄉鎮(街道)工會經費留成比例,採取市總工會讓一點兒、縣總工會擠一點兒、鄉鎮(街道)湊一點兒的方式,切實解決鄉鎮(街道)工會經費問題。對鄉鎮(街道)工會經費的提取上繳應打破傳統框框,從有利於鄉鎮(街道)工會開展工作的原則出發,為鄉鎮(街道)工會開展工作奠定堅實的經費保障。

4、抓載體,增活力。

鄉鎮(街道)工會既有地方工會的綜合性、指導性,又有基層工會的具體性、實踐性,因此不能照搬傳統的工會工作套路,要結合鄉鎮(街道)工會特點,積極探索和建立符合鄉鎮(街道)實際的工作模式、運行機制和活動方式。工會要積極爭取鄉鎮(街道)黨政支持,建立定期向黨委彙報工作制度以及與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聯繫制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努力構建“黨政支持、部門協同、工會運作、職工參與”的鄉鎮(街道)工會工作運行機制。同時積極推動縣委、鄉鎮(街道)黨委將工會工作納入考核範圍。要遵循業餘、小型、分散、多樣、適度、有效的原則,根據職工意願和企業需求開展工作和活動,健全完善鄉鎮(街道)工會“上代下”的工作機制,把基層難以開展的工作和活動提升到鄉鎮(街道)一級來開展,不斷增強鄉鎮(街道)工會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第3篇】鄉鎮工會組織建設的調研報告

一、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取得的主要進展

經過幾年的探索實踐,我縣鄉鎮(街道)工會在組織建設和履行職能作用上取得了較大進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組織建設日益加強

我縣鄉鎮工會組織原來都是基層工會,亦即鄉鎮機關工會,與轄區內的鄉鎮企業工會沒有隸屬關係。隨着形勢發展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級工會的要求,對鄉鎮工會組織進行體制創新、組織升級。2022年12月,全縣18個鄉鎮的工會組織在原來的基礎上全部組建了既有基層工會職能又有地方工會職能的鄉鎮總工會,同時還建立了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等工作機構,承擔起對轄區內工會工作的領導和介入的職責。2022年,新成立的4個街道辦事處也都先後建立了總工會。22個鄉鎮(街道)總工會的工會主席大部分由鄉鎮(街道)黨委副書記兼任,個別由鄉鎮人大主席兼任,學歷均大專以上,還配備兼職工會副主席22名和工會專職工作人員22人。

2、數量規模日益擴大

隨着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我縣外出打工的農民工形成一個較大的羣體。為了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各鄉鎮(街道)總工會把本轄區內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全部吸納為下屬村工會會員,使其本地入會。另外,由縣總工會牽頭,依託縣駐京流動黨委,在北京海淀區建立輸入地工會工作委員會,依託勞務派遣工黨委,正在籌建勞務派遣工會委員會。努力實現工會組織的縱向延伸和對農民工的縱深覆蓋。

近年來,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城鎮化、工業化的發展,各鄉鎮(街道)轄區內非公企業比以前有較大幅度增長。鄉鎮(街道)工會突破單位和用工形式的限制,通過建立聯合基層工會、工會聯合會、社區工會、區域性工會聯合會等方式,把難以單獨建會單位的職工和大量分散、流動的職工組織起來,使大量勞務派遣工、季節輪換工、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今年,全縣18個鄉鎮全部建起了區域性工會聯合會,橫向擴面,不留死角,實現了轄區內工會組織的全覆蓋。

目前,全縣22個鄉鎮(街道)總工會下屬工會聯合會22個、村級工會聯合會42個(涵蓋村工會296個)、基層工會92個(其中村工會70個,其餘為鄉鎮、街道機關工會)、企業基層聯合工會10個(涵蓋法人單位157個)。共有工會會員19329人,其中,鄉鎮(街道)機關會員1130人,農民工會員18199人。

3、職能作用日益明顯

鄉鎮(街道)總工會在縣、鄉鎮(街道)、基層工會“小三級”工會組織中發揮着承上啟下的中樞作用,逐步成為工會工作的前沿陣地,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為職工辦好事實事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依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18個鄉鎮總工會全部代表轄區內職工與企業簽訂了區域性工資集體合同,覆蓋企業157家,覆蓋職工2832人。工資集體合同備案率為100%,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企業建制率100%、履約率100%。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使職工的收入得到明顯提高。據測算,簽訂工資集體合同的企業職工人均工資達1050元/月,比工資集體協商前增長12.1%,且大部分企業能按工資集體合同的規定給職工發放工資,切實維護了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是開展羣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各鄉鎮(街道)工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密結合當地企業實際和經濟發展的重點難點,積極開展了靈活多樣的勞動競賽、技術革新等羣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動員職工為推動鄉鎮(街道)企業發展、做大做強本地支柱產業建功立業。

三是努力為職工羣眾做好事辦實事。各鄉鎮(街道)工會普遍建立了困難職工檔案,堅持開展年節期間的“送温暖”活動和多種形式的日常扶貧濟困工作,年均籌集資金近2萬元,救助困難職工30多人。積極向縣總工會申請參加職工大病醫療互助活動,使互助範圍向鄉鎮總工會、村工會和中小企業延伸,今年又將773名村委工會會員納入互助範圍。協助住建局進一步健全建築市場和市場監管體制,併為12名農民工追討拖欠工資8萬餘元。與縣勞動就業部門聯合實施“陽光工程”,對農民工和城鎮待業人員進行職業培訓,並開展職業介紹。饅頭營鄉總工會與鄉紀委、司法等相關部門聯合建立“信訪服務中心”,接待羣眾、職工來信來訪,使廣大羣眾、職工的合理訴求得到了解決,有效維護了職工隊伍和全鄉社會的穩定。

二、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縣鄉鎮(街道)工會在組織建設和職能作用發揮上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工會幹部沒有編制

我縣鄉鎮(街道)總工會從主席、副主席到一般工作人員均無編制,真正是“有職無編”。而同為羣團組織的青年團、婦聯則都有專職編制。因無編制,工會幹部均為兼職,且身兼數職,故無暇進行業務思考與創新,對工會工作只能疲於應付。另外,由於種種原因鄉鎮(街道)幹部變動比較頻繁,也影響到工會幹部隊伍的穩定。相當一部分工會幹部知識結構不合理,理論、業務素養不能很好地適應工會工作,與上級工會的要求和基層工會以及職工的需求差距較大。

2、部分領導關注不夠

由於過去各鄉鎮轄區內的職業羣體主要是農民,只是鄉鎮機關及所屬少數企事業單位建有工會組織,從領導到羣眾對“工會”的概念比較模糊,認為工會與鄉鎮沒有多大關係,工會工作也基本沒有列入鄉鎮工作議程。現在,經濟社會形勢的巨大變化促使鄉鎮(街道)的工會組織日漸增多,工會工作也逐步列入鄉鎮(街道)工作議程。但由於思維的慣性,部分領導對工會和工會工作關注不夠,重視程度不夠,與黨對新形勢下工會工作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

3、工會經費嚴重不足

雖説鄉鎮總工會“既有基層工會職能又有地方工會職能”,但在工會經費方面,由於相關政策缺位,鄉鎮(街道)工會既無地方工會管理和使用經費之權,又無基層工會經費留成,處於地方與基層工會經費管理和使用的空白地段。僅有的一點活動經費就是鄉鎮(街道)機關工會自身的經費留成,且工會財務不獨立,沒有直接支配和使用經費的權力,工會經費使用審批困難。這與鄉鎮(街道)總工會履行“地方工會”職能,開展工作、活動的經費需求相比實在是極不相稱,嚴重影響了其工作的開展。

三、加強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的主要對策

我們認為,我縣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建設今後應從以下四個方面來進行:

1、抓機構強組織

當前,應根據形勢的發展和按照理順組織體制、整合組織資源、壯大組織力量的要求,積極與上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協調,儘快出台關於加強鄉鎮(街道)工會機構編制、幹部配備、工會經費等方面的政策,明確鄉鎮(街道)工會作為一級地方工會的基本定位,同時履行地方工會和基層工會職能,為推動工會工作在鄉鎮(街道)的落實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應積極推動鄉鎮(街道)工會幹部的配套工作,各鄉鎮(街道)工會至少要配備1名真正意義上的專職工會副主席和1名專職工會幹部。同時還應為鄉鎮(街道)配備專職工會工作者或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選聘工會協理員,以充實鄉鎮(街道)工會幹部隊伍。另要通過參加上級工會培訓、以會代訓、交流學習、鼓勵自學等形式來提高工會幹部的政治理論素質和業務素質,提高從事工會工作的本領和能力。

2、抓宣傳提認識

各級工會要通過多種媒體和形式大力宣傳新形勢下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的重要意義,宣傳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取得的經驗和成效,不斷擴大鄉鎮(街道)工會工作的社會影響,使各級黨政領導和廣大羣眾充分認識加強鄉鎮(街道)工會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動過問和積極支持鄉鎮(街道)工會工作。各級黨政領導也要突破思維慣性,關注、重視工會工作,為鄉鎮(街道)工會的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環境。

3、抓經費堅保障

上級工會要明確鄉鎮(街道)工會經費留成比例,採取市總工會讓一點兒、縣總工會擠一點兒、鄉鎮(街道)湊一點兒的方式,切實解決鄉鎮(街道)工會經費問題。對鄉鎮(街道)工會經費的提取上繳應打破傳統框框,從有利於鄉鎮(街道)工會開展工作的原則出發,為鄉鎮(街道)工會開展工作奠定堅實的經費保障。

4、抓載體,增活力。

鄉鎮(街道)工會既有地方工會的綜合性、指導性,又有基層工會的具體性、實踐性,因此不能照搬傳統的工會工作套路,要結合鄉鎮(街道)工會特點,積極探索和建立符合鄉鎮(街道)實際的工作模式、運行機制和活動方式。工會要積極爭取鄉鎮(街道)黨政支持,建立定期向黨委彙報工作制度以及與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聯繫制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努力構建“黨政支持、部門協同、工會運作、職工參與”的鄉鎮(街道)工會工作運行機制。同時積極推動縣委、鄉鎮(街道)黨委將工會工作納入考核範圍。要遵循業餘、小型、分散、多樣、適度、有效的原則,根據職工意願和企業需求開展工作和活動,健全完善鄉鎮(街道)工會“上代下”的工作機制,把基層難以開展的工作和活動提升到鄉鎮(街道)一級來開展,不斷增強鄉鎮(街道)工會的凝聚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