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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基層建設調研情況報告(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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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民兵基層建設調研情況報告

民兵基層建設調研情況報告(精選多篇)

民兵基層建設調研情況報告

● 中國共產黨鉛山縣委常委 人武部長 黃東輝

為貫徹落實贛辦字[2014] 4號文件精神,全面推進我縣民兵基層建設在新時期、新階段有新的發展,縣人武部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在學習調研階段,組成兩個專題調研組,從4月上旬起,利用近一個月時間,對全縣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全縣共設立基層武裝部30個,配備專武幹部57人,建立民兵營(連)186個,在編民兵36100人(其中普通民兵32976人,基幹民兵3124人),佔全縣總人口的8.6%。

此次調研,主要採取聽彙報、看資料,查現地、開座談、考業務、答問卷等方式,先後深入到30個基層武裝部(鄉鎮17個、行業12個、企業1個),34個村級民兵營(連),佔總數的18%,與20名鄉鎮書記(鎮長)、30名專職武裝部長、20名副部長、1名武裝幹事和34名民兵營(連)長進行了廣泛地接觸、交流和談話;在每個鄉(鎮)均召開了1次座談會,共與105名鄉(鎮)書記、鄉(鎮)長、基層專武幹部和民兵營(連)長進行了座談。

總得感到,近年來,我縣在上級軍事機關的正確領導和縣、鄉(鎮)兩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與大力支持下,在組織完成好經濟建設任務和做好多樣化軍事鬥爭準備的基礎上,對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進行了一些努力,使我縣的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

二、當前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

調研認為,雖然各單位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總體發展的步伐較慢,與上級的要求差距較大,形勢不容樂觀,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抓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等、靠、望”思想嚴重。從調查情況看,當前民兵基層建設普遍存在工作重心不夠突出,多數單位存在時緊時鬆和上級強調一陣抓一陣的現象,“等、靠、望”思想較為嚴重。具體表現在“四不”上:一是擺位不正。基層黨委落實議軍制度不經常,有近10%的基層鄉鎮黨委近三年來沒有議過武裝工作,不能把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擺在應有的位置。調研與30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見面談話瞭解,有20%的領導對民兵基層建設重視程度不夠,要求不高,標準較低,每年除了訓練、整組、徵兵等硬性工作任務能得到較好完成外,其它指標“稍軟”的工作、活動則落實不夠、完成不好,存在重經濟建設輕武裝工作,不能實現武裝工作與經濟工作同步發展。據統計,有近10%的專武幹部屬於擺位不正,30%的同志把兼職工作擺在專職工作更重要的位置,還有5%的基層專武幹部不樂意從事武裝工作。

二是認識不足。調研中,發現有55%的基層單位領導,認為基層武裝工作是部隊系統的事,是要人要錢的工作,產生不了什麼經濟效益,在目前發生戰爭可能性不大的情況下,抓民兵基層建設沒有太大實際意義;有32%的人對自己擔負的武裝工作職責認識模糊,認為自己兼的是虛職,存在應付、湊呼地完成上級的任務就行,基層建設搞不搞、建不建都沒關係的錯誤思想;有30%多的基層領導幹部認為搞民兵基層建設要花錢,基層錢又不多,能拖就拖,能不建就不建,存有看上級機關怎麼説、等上級機關來抓再建的觀望思想。有少數單位和領導對武裝工作出現“不報不批、不請不到”的現象,視武裝工作為一種“包袱”,看成是一種額外負擔,從而出現上面抓得緊,下面抓得鬆,職能部門抓得緊,基層黨政組織抓得鬆,關鍵時刻抓得緊,平時抓得鬆等現象。有近50-60%的專武幹部,總認為自己在本單位説話的力度不大,武裝工作沒什麼地位,抓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無從下手,難以得到領導支持,存在等待上級出台文件要求,靠上級來抓的思想,難以站在夯實國防建設基礎,促進武裝工作發展的高度認識和思考問題,嚴重缺乏創造性完成任務的思想認識。

三是投入不大。當前一些鄉鎮、縣直機關黨委、主要領導在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問題上,無論是領導的力度、重視的程度,還是投入的精力、經費的保障,都處於支持不夠、關注不夠、傾斜不夠的現狀。調研中,我們重點對17個鄉(鎮)2014年用於民兵預備役基層建設的經費投入情況進行了抽樣調查,最多的鄉(鎮)為17000元/年,最少的只有500多元/年,平均為1200元/年,投入多的單位也只是保障正常工作,個別基層武裝部一年到頭幾乎沒有投入任何建設經費。座談時,雖然一些鄉鎮主要領導表態比較好,但從實際工作情況看,往往不盡人意,重講輕做、只講不做的問題還比較突出,一旦在涉及到需要出人、出力、出錢的工作上,就講條件、叫困難,阻力就重重,理由和藉口比較多,有的甚至把武裝工作當成負擔,致使民兵預備役工作該投入的錢不願投入,該抽調的人員不讓抽調,該落實的工作難以落實。嚴重缺乏抓好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大局意識。

四是方法不活。從調查30個基層武裝部情況看,70%的單位僅停留在掛幾塊牌子、記幾個本子、建一兩支分隊上,但對抓基層建設到底要抓什麼、怎麼樣抓、達到什麼標準,認識不多、方法不多,有的始終還是停留在老思想、老辦法、老框框上遲遲不前。結合實際、結合工作、結合形勢研究基層建設比較少,特別是結合抓經濟建設抓基層建設開拓創新上還很不夠。

(二)兩支幹部隊伍建設難以適應“平戰”需要。

從專武幹部層面看:

一是“專武”意識有所弱化。目前,全縣30名專武部長當中,兼一職、兩職的有22人,兼三職的達7人,兼職率達96.67%,副部長(或幹事)也兼有包村、蹲點等繁重的地方中心工作任務。應該講,專武幹部兼職,既是形勢需要,也説明專武幹部有一定的能力和水平,能使地方黨委政府放心,並且兼職有利於更好發揮自己的才幹,擴大自身的影響,更好地與各級領導和羣眾進行聯繫、溝通,以“有為、有位”促進本職武裝工作的開展。但是,由於兼職過多,導致專武不專問題突出,分散了從事武裝工作的精力,有的出現擺不正位置、淡化職能的現象。有一部分同志是把專武幹部崗位作為政治進步的跳板,在崗不敬業,不把崗位當事業;有些專武幹部將武裝工作看成附帶工作、多餘工作,甚至“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些單位對專武幹部的要求也比較單一,更多地只從履行軍地橋樑的角色要求,在推薦使用過程中比較偏面,致使一些同志工作不盡心,抓軍事鬥爭準備的熱情不高。這樣,對於上級軍事機關佈置的工作任務,特別是影響到中心工作時,就很難得到高度的重視,必將造成武裝工作“管人”與“管事”的嚴重脱節,影響武裝工作任務的高標準、高質量完成。

二是能力素質參差不齊。主要存在三多三少的現象:即高學歷的多,有軍事工作經歷的少;能完成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任務的多,能指揮帶兵的少;滿足於辦具體事的多,能站在更高層次主動思考問題的少。全縣57名專武幹部中,大專文化程度以上的有41人,佔總數71.9%,中專文化7人,佔12.3%,高中以下文化9人,佔15.8%,存在文化素質參差不齊;轉業復退軍人8人,僅佔14%,進過人武學院培訓學習的40人,僅佔70%。有的單位專武幹部雖然滿編,但是挑選和培養不出一個好的民兵訓練教員。有的單位要組織一項稍微大一些的活動都非常困難。還有的連一般性軍事常識都不懂,從調研中抽考業務知識的情況看,有近11%的專武幹部對一般性業務知識回答不全。從座談了解的情況看,也有近5%的同志對民兵整組、訓練、徵兵工作應做些什麼工作回答不上,只知道按上級要求叫送幾個人就送幾個人,個人的能力素質難以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

三是面臨實際困難增多。一方面是兼職工作過多帶來工作壓力大。基層專武幹部受軍地雙重領導,兼職工作過多過雜,工作頭緒多,主要精力基本上都投入到抓經濟指標(招商引資、財政收入)、抓一票否決的工作(計劃生育、綜合治理、防火、信訪、“一大四小”)、抓重點建設(新農村建設)等工作中,平時很難有更多的精力顧及武裝工作,專職工作沒幹好,必定會受批評,導致了部分同志工作壓力過大。另一方面家庭負擔過重帶來生活壓力。據統計,全縣有19名專武幹部家屬沒有工作,27%的家庭經濟收入只靠本人的工資收入,有的幹部一家還有7、8口人,經濟負擔非常重;還有25%多的專武幹部雖然家住一個縣,因在偏遠鄉鎮工作,加之長期得不到調整交流,與家屬小孩一直處於兩地分居,導致生活壓力過大。

四是進出渠道不夠暢通。一方面是專武幹部來源渠道偏窄。近年來,新任職的專武幹部大部分是從農、林、水、教育等專業人員中挑選的多,沒有經過正規的軍事訓練,整體軍事素質不高;而從人武學校畢業的學員,由於受地方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的影響,有的學員難以分配到基層武裝部任職。據統計,近三年來,全縣調整進入專武幹部崗位的幹部人員為22人,經過正規訓練的只有4人,經過人武學校畢業的僅為1人,比例明顯偏低。另一方面專武幹部出路不暢。從調查的情況看,現有的57名專武幹部中,超過45歲以上的6人,年齡最大56週歲,平均年齡36.8歲,任現職五年以上的37人,平均任職時間8.75年, 任職最長的為22年,明顯存在年齡偏大、任期過長的問題。尤其是基層武裝部長層面,近三年只有9人得到重用和提拔,11人崗位工作得到交流,比例也非常低。

從民兵幹部層面看:

一是難選配。一方面受選舉制度的影響。全縣186名基層民兵幹部中,有157名幹部是通過海選產生的,96名民兵幹部是由村(居)委會支部書記、主任兼任。選拔使用村(居)委會的民兵幹部縣、鄉兩級人武部沒有決定權,加之村(居)委會幹部編制員額有限制,民兵營(連)長沒有專職編,因此導致絕大多數民兵幹部不是由村支書、村主任兼任,就是兼任會計、出納或者兼管計生工作,很少有專職的,目前全縣僅有69名為專職。另一方面配備民兵幹部別無選擇。目前,村(居)委會幹部一般只有3-5人,通過選舉產生的村幹部一般都是年齡比較大的人員,多數都不符合民兵營(連)長條件,如果按照條件選配根本就選不到人,因此別無選擇。

二是難勝任。一方面年齡偏大難勝任。據統計,全縣186個民兵營(連)長中,超過45歲以上的76人,年齡最大58歲,最小年齡為28歲,平均年齡42.5歲。而武裝工作多數是需要年輕,遇到任務能上得去頂得住的人員,因此年齡普遍偏大難以勝任。另一方面軍事素質不高難勝任。民兵幹部中,有74%的人員既沒有當過兵,也沒接受過正規的訓練;還有12%的人員只有國小文化,缺乏較好的軍事素養和組織指揮能力,從素質上難以勝任。

三是難管理。一方面是由於民兵幹部換屆快,人員更換快,加之村幹部兼任民兵幹部只有幹事沒有特殊待遇、沒有崗位補貼,導致了一部分村幹部不願擔任民兵幹部職務,造成難管理。另一方面由於民兵營(連)長是兼職且沒有任何經濟和政治待遇,存在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錯誤思想。有的還片面地認為,武裝工作幹好了,選舉時又不能贏得更多的選票;相反,工作做得越多,有可能得罪的人越多,從某種意義上説反而不利於選舉,所以也給管理帶來了較大難度。

(三)民兵預備役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滯後。

從調查情況看,鄉(鎮)基層武裝部和村級民兵營(連)基礎設施建設存在兩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硬件建設不夠過硬。有的鄉(鎮)武裝部和村級民兵營(連)辦公場所、辦公條件等基礎設施建設明顯滯後於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速度。調研所到的30個基層武裝部中,有68%的基層武裝部沒有單獨的“二室一庫”,有35% 的沒有配備辦公電腦,有47%的沒有建“青年民兵之家”。應急分隊器材除永平、鵝湖、稼軒相對配備較齊外,其餘單位都是像徵性地擺四、五種類型的裝具,難以滿足遂行應急任務的需要。調研組所到的34個有村部的民兵營(連)中,有近51%的辦公場所比較簡陋和破舊,既沒有懸掛職責制度牌,也沒有配套的資料櫃。據統計,全縣還有近66個村(居)委會還沒有建辦公場所,租用或在村幹部家辦公,硬件設施建設幾乎處於零起點上。

二是軟件建設不夠有力。在資料管理上,有的沒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和專櫃存放,有的整理歸檔不及時且沒有裝訂成冊,零零散散,到處亂丟、隨意亂放,丟損、毒爛現象比較普遍。從抽查情況看,有近70%的單位歷年來的資料保存不夠好,15%的民兵營(連)歷年來的資料已經丟失,甚至有5%沒有村部的民兵營(連),以前統一配備的文件資料箱已丟失,有的雖然放在鄉鎮武裝部集中保管,但也是長年不用,裏面存放的文件資料也沒有及時更新,多數為03年以前的資料,且大都已變黃,積滿灰塵。在工作秩序上,有的基層武裝部辦公室滿屋子是灰塵且凳椅東倒西歪,民兵營(連)沒掛辦公室牌子的達到了5%。一些目前即使看起來建設比較好的單位,也落後於正在進行的新農村建設步伐;有7-9%的單位對原來配發的旗子、章子已經丟失。

(四)民兵工作面臨的“三難”問題依然凸顯。

一是經費保障難。民兵基層武裝工作經費保障沒有規定的標準、沒有專門預算,主要靠專武幹部個人與鄉(鎮)、行業、企業主要領導相互感情和內部協調,靠企業負責人的國防觀念和地方主要領導的重視支持,靠個人的協調能力得到經費保障。

二是人員集中難。近年來,在組織民兵整組、訓練和開展活動時,找不到人、到不齊人、集中不了人的現象比較突出,尤其是每年民兵整組中,多數單位的實際“到點率”僅為35%以下,有的甚至更低。在組織民兵分隊擔負處置突發事件、搶險救災、完成參建任務時,據統計有60%以上的在冊民兵不在位,很難召集起來,即使召集起來,也往往是“童子軍”、“鬍子軍”,直接影響了民兵執行任務的能力和整體效能的發揮。

三是活動開展難。多數單位開展民兵工作往往靠“人情”辦事,靠專武、民兵幹部的資歷、面子、關係“疏通”來落實,難形成積極主動自覺參與的氛圍。如:在民兵整組上,“有編無兵”和在冊不在位的現象仍然比較普遍。在民兵組訓上,一方面因無裝備、無技術難組織,始終停留在低層次、老辦法、老課目上徘徊,如我縣現編有專業技術分隊三類30支1422人,因相關的裝備器材普遍老化,普遍訓不起來;還因近年來部隊裝備更新較快,一些復退軍人竟然不懂舊裝備的戰術技術性能和操作規程,無法實施教學;另一方面因經費保障不足,民兵參加訓練的誤工補貼過低,導致很大一部分民兵不願參加訓練,召集不齊人員,導致訓練難組織、效果難落實。在民兵教育上,隨着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過年過節返鄉時間縮短,像以往那樣利用返鄉時機搞教育和開展刊授教育、遠程教育等已基本上是“紙上談兵”,民兵“教育難”、“難教育”的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也有相當一部分同志把民兵政治教育看成是“軟指標”,甚至看成是多餘的工作,存在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

三、加強民兵基層建設的幾點意見

一是要切實樹立抓好民兵基層建設的信心。要正確認識看待基層建設的現狀和麪臨的形勢,既要充分肯定近三年來基層建設取得的明顯成績,又要充分看到基層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潛在的矛盾和問題,不能因為當前基層建設矛盾和問題突出而失去信心,要充分認清抓好民兵基層建設是省委、省政府和省軍區領導的決策部署,是人武部工作職能所繫,是落實應急作戰準備向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轉變的基礎所在,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同時,要特別重視端正基層建設的指導思想,要克服形式主義、克服畏難情緒、克服“等、靠、望”思想,要把省軍區推進“整縣整團”建設思想貫穿於基層建設的始終。要把“一線指揮部”建設與基層建設,基層人武部建設與民兵營(連)建設捆在一起抓,要把做好軍事鬥爭準備工作與平時基層建設落實捆在一起抓,要把健全組織、落實制度與發揮民兵作用捆在一起抓。堅持統籌兼顧、固強補弱,切實籌劃好每項建設,規範好每個制度,落實好每項工作。既要從實際出發繼續規範好基層基本設施建設,又要堅持高標準抓好“軟件”建設。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抓隊伍建設、作用發揮、經常性基礎性工作和基本制度落實上,從而推進基層建設協調發展、全面進步。

二是要積極探索加強民兵基層建設的新辦法。當前,民兵基層建設遇到了許多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和“老大難”問題。對此,各級一定要在與時俱進中,探索新的思路,創造新的辦法,謀求新的突破。一方面要加強教育引導力度,強化改革創新意識。要通過教育引導使廣大基層專武幹部正確認識當前民兵預備役建設所處的歷史條件和環境變化,要在機遇與挑戰並存的關鍵時期,迎難而上,開闊思路,研究探索新思路、新辦法、新舉措。另一方面,要採取集體攻關等形式,解決好重難點問題。要結合基層建設調查情況,對重難點問題進行一次認真梳理、分門別類,然後區分任務、區分責任,組織集體攻關,分頭研究,積極探索尋求突破。

三是要不斷增強民兵政治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主動性。在民兵政治教育的內容上、方法手段上想辦法,找對策,在教育對象上加以區別分類。要走出誤區,改變思路,以變應變,適新求活。因地制宜,因人而異,突出教育效果,改變教育方式,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使民兵預備役人員進一步明確職責和義務,提高其履職盡責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是要營造良好氛圍,激發專武幹部、民兵幹部提高素質的內動力。首先把好選人用人關,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尤其要注重軍事素養,調動大家專武精武的積極性創造性。其次加強與地方有關部門的協調,按上級規定將專武幹部納入地方公務員範疇進行統一管理,做到該提拔的要提拔、該調整的要調整,尤其是對素質較低、不能勝任本職或超過任職最高年齡的,要及時搞好交流,努力把專武幹部隊伍建強搞活。結合“雙強雙比”和“落實五項指標”活動建立獎懲激勵機制,把專武幹部的軍事素質和業務能力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考核範圍,並與獎勵、評先、晉升掛鈎,做到獎優罰劣,努力營造“憑素質成才、靠能力進步”的良好氛圍。

五是要加強組織領導,為基層建設創造良好條件。落實雙重領導,堅持黨委議軍、武委會、軍事工作會等黨管武裝制度,研究解決後備力量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探索述職報告、定期辦公、軍事日等活動制度落實的方式方法,把武裝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議事日程、納入企事業單位的工作計劃;把國防教育納入黨校和大中國小的教學計劃以及當地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把民兵預備役部隊基層建設納入黨委政府領導任期目標和年度考評內容;把鄉鎮民兵預備役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企事業單位開展民兵預備役工作經費納入單位財務預算。採取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抓好基層黨委、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的培訓,不斷增強國防觀念,提高抓好武裝工作的自覺性。

第二篇:民兵基層建設調研報告

民兵基層建設調研報告

一是要切實樹立抓好民兵基層建設的信心。要正確認識看待基層建設的現狀和麪臨的形勢,既要充分肯定近三年來基層建設取得的明顯成績,又要充分看到基層建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潛在的矛盾和問題,不能因為當前基層建設矛盾和問題突出而失去信心,要充分認清抓好民兵基層建設是省委、省政府和省軍區領導的決策部署,是人武部工作職能所繫,是落實應急作戰準備向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轉變的基礎所在,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同時,要特別重視端正基層建設的指導思想,要克服形式主義、克服畏難情緒、克服“等、靠、望”思想,要把省軍區推進“整縣整團”建設思想貫穿於基層建設的始終。要把“一線指揮部”建設與基層建設,基層人武部建設與民兵營(連)建設捆在一起抓,要把做好軍事鬥爭準備工作與平時基層建設落實捆在一起抓,要把健全組織、落實制度與發揮民兵作用捆在一起抓。堅持統籌兼顧、固強補弱,切實籌劃好每項建設,規範好每個制度,落實好每項工作。既要從實際出發繼續規範好基層基本設施建設,又要堅持高標準抓好“軟件”建設。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抓隊伍建設、作用發揮、經常性基礎性工作和基本制度落實上,從而推進基層建設協調發展、全面進步。

二是要積極探索加強民兵基層建設的新辦法。當前,民兵基層建設遇到了許多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和“老大難”問題。對此,各級一定要在與時俱進中,探索新的思路,

創造新的辦法,謀求新的突破。一方面要加強教育引導力度,強化改革創新意識。要通過教育引導使廣大基層專武幹部正確認識當前民兵預備役建設所處的歷史條件和環境變化,要在機遇與挑戰並存的關鍵時期,迎難而上,開闊思路,研究探索新思路、新辦法、新舉措。另一方面,要採取集體攻關等形式,解決好重難點問題。要結合基層建設調查情況,對重難點問題進行一次認真梳理、分門別類,然後區分任務、區分責任,組織集體攻關,分頭研究,積極探索尋求突破。三是要不斷增強民兵政治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主動性。在民兵政治教育的內容上、方法手段上想辦法,找對策,在教育對象上加以區別分類。要走出誤區,改變思路,以變應變,適新求活。因地制宜,因人而異,突出教育效果,改變教育方式,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使民兵預備役人員進一步明確職責和義務,提高其履職盡責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是要營造良好氛圍,激發專武幹部、民兵幹部提高素質的內動力。首先把好選人用人關,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尤其要注重軍事素養,調動大家專武精武的積極性創造性。其次加強與地方有關部門的協調,按上級規定將專武幹部納入地方公務員範疇進行統一管理,做到該提拔的要提拔、該調整的要調整,尤其是對素質較低、不能勝任本職或超過任職最高年齡的,要及時搞好交流,努力把專武幹部隊伍建強搞活。結合“雙強雙比”和“落實五項指標”活動建立獎懲激勵機制,把專武幹部的軍事素質和業務能力作為一項重要

內容納入考核範圍,並與獎勵、評先、晉升掛鈎,做到獎優罰劣,努力營造“憑素質成才、靠能力進步”的良好氛圍。

五是要加強組織領導,為基層建設創造良好條件。落實雙重領導,堅持黨委議軍、武委會、軍事工作會等黨管武裝制度,研究解決後備力量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探索述職報告、定期辦公、軍事日等活動制度落實的方式方法,把武裝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議事日程、納入企事業單位的工作計劃;把國防教育納入黨校和大中國小的教學計劃以及當地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把民兵預備役部隊基層建設納入黨委政府領導任期目標和年度考評內容;把鄉鎮民兵預備役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企事業單位開展民兵預備役工作經費納入單位財務預算。採取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抓好基層黨委、政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的培訓,不斷增強國防觀念,提高抓好武裝工作的自覺性。

兵曹鄉人武部 於洋

第三篇:當前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專題調研報告

遵照市紀委“關於集中開展調研活動的通知”,我們組織人員深入社區(農村)並居民(村民)組集中一週時間,就當前農村和社區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羣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層關注的熱難點問題

1、小偷猖獗,打擊乏力,羣眾為社會治安擔憂。我們在龍泉社區調研時,基層幹部羣眾反映,今年12月16日晚3:40左右,有7個小偷撬宏泰大廈下面的門市,羣眾發現後打110報警,警察30分鐘之後才到現場。羣眾問,為什麼這麼久才來?回答,“我們也要睡覺”,“難道我們不睡覺嗎?”由於警察來的遲緩,小偷搶了一個門市的東西跑了。警察當時只是看了看,給幾個門市説,“你們提高警惕哈,等上班再處理哈”,隨後走了。第二天7:30左右到場,問,“你們進門市沒有?”聽説店主進去過,就説,“現場你們已破壞了,莫法處理”。説完就走了。基層幹部羣眾説,前幾年110反應很快,老百姓滿意,現在越來越差了,導致小偷橫行,年內,社區內有5幢居民樓的供電線路被偷割了5次,最近一次發生在12月21日。現在居民也沒有看見治安巡邏隊的行動了。小偷見屋裏沒人,還撬人家的鋁合金窗子。小偷猖獗,很多居民為社會治安擔憂。

2、村組集體經濟流失受損問題嚴重。中壩村反映,1990年,原任支部書記馬××以集體名義辦貸款企業,後來廠子垮了,集體無任何收益,廠子相關資產還被辦廠的人賣了,最後,集體要還承擔支付辦企業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責任。銀行為追款,就把村辦公樓查封,至今沒有落實處理,村兩委也沒有辦公場地。白雲台社區反映,四居民組原任社長何××,上世紀90年代初,挪用集體公款20多萬元與人聯辦企業,結果,企業沒辦起來,何××已死亡,集體的錢也沒有哪一個採取措施收回。紅巖社區反映,紅巖社區(原巴中市巴州鎮紅巖河村)於1994年與一外來客商簽定土地租用協議辦磚廠,後又幾經轉讓和行政區域調整。目前,有羣眾反映,相關費用沒有收取到位,但當時籤協議的有關人員有的已死亡,有的外出找不到人,磚廠也不復存在,造成集體應收資金無從收起的“懸案”。

二、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原因分析

1、參與村(居)、組事務管理的個別代表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個人利益。中壩村三組羣眾反映,該組在一宗土地使用權轉讓中,相關單位先是避開居民組私自轉讓給第三方,被羣眾發現後,在與居民組商談補償的過程中,個別代表串通“社長”,私下與該單位簽定收取2萬元“轉讓協調費”的補充協議,並私分了該筆費用。而後,由他們再串通幾個“代表”,並不通過羣眾大會,就以單個代表户下簽字的方式,簽定了一個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協議。此事暴露,引發了羣眾多次擋廠。龍泉社區反映,三居民組在處理拆遷安置中,個別代表要求,自己的補償標準要比別人高些。研究方案總是圍繞是否對自己有利。如果不同意他的理由,還有人甚至推出,那就不當代表了,要去想方設法阻擋。原因分析:(1)個別代表素質低。不能正確定位行使權力,處理問題憑個人的情緒、好惡,超越基層幹部的職權。(2)對代表的管理和開展的要求沒有明確的規定,隨意性比較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只規定了居民代表的權力,沒有對代表如何加強管理的規定。(3)社會存在的“以權謀私”不良現象的影響。

2、“紅包”背後可能隱藏損害集體和居民利益的行為。紅巖社區反映,一在該社區搞房地產開發的商人,為協調關係,私下給社區基層負責人以紅包的形式分兩次送上現金2萬元。基層幹部認為,“紅包”之後可能出現開發商壓低對居民和集體補償的行為,他們便當即向管委會作了彙報並上交了“紅包”。透過這一事件,一些幹部認為,開發商可能有一些對基層幹部進行微小的商業賄賂行為。白雲台社區三組羣眾也曾反映,該組棄土場地應收棄土費數十萬元,而實際收入很少,可能存在有關人員向居民組負責人送“紅包”而使集體應有收益大量流失的嫌疑。原因分析:同樣屬於商業賄賂性質。只是因為事件、金額、對象都比較分散、微小,隱蔽性很強,沒有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

3、城建、國土執法管理冷一頭、熱一頭。建成區域內,偏重管理。但對規劃區較邊遠的地方,則忽略管理。對單位或開發商的執法管理很快,有力。但對於居(村)民的執法管理,就千方百計推卸責任。主要推給基層幹部,強調基層幹部“為官一方,守土有責”。處理居(村)民的亂佔亂建,一定要基層參加,但處理單位和開發商的,從不給基層打招呼。龍泉社區反映,在一次處理村民的亂佔亂建行為的過程中,有執法人員甚至説,“我們不來的,是你們基層幹部喊我們來的”。故意製造村民與幹部之間的矛盾。基層幹部認為,城建、國土部門沒有履行好執法管理職責。他們要求基層處理村(居)民的亂佔亂建行為,但基層根本沒有執法的權力。對這種現象,只能勸解説服,配合處理。城建、國土部門在對村(居)民的執法管理,失之於懶、失之於軟、失之於緩,是造成城郊結合部亂佔亂建現象比較嚴重的重要原因。原因分析:主要是管理體制的原因。建立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來,一直是建成區歸市建設局管理,未建成區歸開發區管委會管理,但管委會又不是執法主體,沒有執法職能。

4、一些單位部門在履行與村組集體的相關經濟合同中,單方違約,損害集體和羣眾利益。楊家壩村五組羣眾反映,某單位在與該組簽定的租地建公墓的合同中明確,該組羣眾可以在用地範圍內剔枝掃葉,使用道路。但該單位卻在並沒有與該組居民協商的情況下,單方建了圍牆,並在圈圍牆的過程中,還多佔了部分土地。該組羣眾的道路、柴木使用權被剝奪,他們有意見。中壩村三組羣眾反映,某單位租用他們的一宗土地辦磚廠,租期將滿,該單位卻避開居民組又私自轉讓給第三方,侵佔了他們在合同中的合法權益和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原因分析:一是個別單位在履行與村組集體的經濟合同中,沒有擺正自己的位置,同樣把自己看作上級領導,忽略了在經濟合同中的平等單位,獨斷專行。二是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法律意識不強,不善於依靠法律手段維護集體經濟組織的權益。

三、加強新時期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建議

1、切實加強開發區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建立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來,雖然有紀委的編制,但人員配置長期不落實,且設備缺乏,沒有專項經費保障。客觀導致了教育、管理、監督、查處等不能完全到位。建議,對開發區紀委、監察科(室),進一步配齊配強人員(同時配置村級紀檢員),完善必要的設備,落實專項經費保障。

2、切實加強幹部隊伍和村(居)民的教育管理。重點是依法辦事(管理)觀念意識的教育和強化,民主治村觀念意識的教育和強化,廉潔辦事(管理)觀念意識的教育和強化。

3、進一步完善開發區的管理體制。重點是有效改變開發區內多頭管理現象,避免“利益面前爭着管,矛盾面前都閉眼”的不良現象。

4、進一步加強對商業賄賂案件的查處。重點是“抓大不放小”,及時對有關線索、現象進行調查,不要等到發展成大案或對集體或羣眾造成較大損失之後才展開調查處理。要善於知微見著,防微杜漸。

5、進一步完善和鞏固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村(居)民組出讓土地、生活安置、拆遷安置、低保評定、財務審核、生產資料分配等方面以及對外經濟合同的簽定和執行情況,都必須通過村(居)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向羣眾公示後實施,可根據情況選擇個別村(居)民組實行小組會簽制度。

第四篇: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近期,為了解我區黨組織建設情況,深入全區部分街道、社區、農村、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兩新”組織黨組織,對基層組織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入户走訪和實地考察等方式,對全區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有了一些新的瞭解和認識,對存在的問題做了一些分析和思考。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區基層黨組織的基本情況

目前,城區共有基層黨工委xx個,黨委xx個,黨總支xx個,黨支部xxx個,黨員xxx名。近年來,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全區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形勢從總體上來講是好的,呈現出不斷加強和改進的趨勢,特別近兩年來,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創先爭優活動為契機,通過實施“黨建網聯工程”,全區基層黨組織建設出現了新氣象,發生了新變化,黨員隊伍精神面貌煥然一新,為建設“四宜”城區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但是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還有不適應的地方,需要用改革的精神,發展的辦法去研究解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基層黨組織緊貼中心、服務大局的意識不強,政治優勢未能充分發揮。有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對經濟和業務工作不夠熟悉,對大局缺乏瞭解,找不到基層黨的建設緊貼中心、服務大局的切入點和着力點;儘管能夠把基層黨組織建設同中心工作結合起來,但在實際工作中開拓進取、迎難而進的勁頭不足,工作成效不明顯。

(二)少數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不強,組織優勢未能充分發揮。村、社區幹部工作積極性不高的問題仍然存在,儘管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在農村、社區幹部職務補貼和激勵機制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但整體來看,村、社區幹部待遇仍然偏低,以2014年為例,農村主幹年平均崗位報酬xxx元,“兩委”委員平均崗位報酬為xxx元;社區主幹平均崗位報酬家園00元,“兩委”委員平均崗位報酬9600元,明顯低於在崗職工平均崗位報酬水平,同時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機制也未建立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村、社區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三)少數黨員幹部的能力素質不高,人才優勢未能充分發揮。部分黨組織班子成員特別是農村幹部的能力與黨的執政能力不相適應,部分農村幹部“雙帶”能力不強,責任意識淡化,羣眾威信不高,帶領羣眾增收致富辦法不多。

三、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建議和對策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中的作用更顯得至關重要。因此,應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圍繞中心工作,發揮黨組織的戰鬥保壘作用。

(二)立足夯實基礎,下大力氣抓好基層組織建設。

(三)着眼發展需求,提高黨員幹部的綜合能力。

(四)創新方式方法,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和監督。

(五)健全工作制度,為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篇:基層村幹部隊伍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廣大村幹部,尤其是村黨支部書記、村委員會主任是貫徹執行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骨幹,是團結帶領農村廣大羣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帶頭人。這支隊伍建設得如何,直接關係到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進程。今年5月10日至20日,我們對全縣26個鄉鎮1005個村(居、社區)委會(下簡稱村)幹部隊伍的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進行了專題調研,並就下一步如何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當前村幹部隊伍基本情況

目前,在我縣1005個村(居、社區)委會中,村固補幹部3439人,其中男2699人,女740人;35歲以下的479人,36歲至45歲的1438人,46歲至60歲的1430人,60歲以上的92人;國小及以下文化的291人,國中文化的1613人,高中文化的1388人,中專及以上文化的147人;村黨支部核心作用發揮好的村492個,一般的480個,差的33個。村級後備幹部總共1547人,其中35歲以下的881人,36歲至45歲的538人;具有中專及以上文化的254人,高中文化的882人,國中文化的287人;具有一技之長的867人。

總的來説,我縣村幹部整體素質較高,是一支戰鬥力強的隊伍。大部分村支“兩委”能認真實踐“三個代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開展農村工作,完成各項任務,主動為人民羣眾脱貧致富出謀劃策,嚴格依法辦事,公道正派,在羣眾中威信高,羣眾反映好的約佔75%。工作能力和責任性一般,但能開展上級佈置的各項工作,基本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羣眾反映一般的約佔20%。政治覺悟不高,工作責任性不強,工作方法簡單,各項任務完不好,羣眾反映較差的約佔5%。

二、前段取得的主要成績

近年來,我縣始終把村幹部隊伍建設做為農村工作的重點,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在農村深入開展了“三心三為”、“三熱”、“四民”、“三個代表”學教等活動,加強了對村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村幹部的政治素質,改進了村幹部的工作作風。積極利用農函大、鄉鎮黨校、黨員電教等形式,加強了村幹部的實用技術和工作業務培訓,增強了村幹部帶領村民致富奔小康的本領,村幹部工作能力進一步增強。開展村級財務清理、村務公開活動,實行村帳鄉(鎮)管,加強了對村幹部的監督管理,村幹部隊伍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是村幹部思想進一步得到解放。廣大村幹部摒棄了傳統的“面朝黃土背朝天”、“稻穀加紅薯”的傳統農業意識,樹立了大力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大搞農業開發和“公司加農户”生產模式的新觀念;摒棄了小富知安、小打小鬧的保守意識,樹立了敢創敢幹、辦大事、搞大開發的新觀念;摒棄了計劃經濟時代條件下的舊思維、舊方式,樹立了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觀念,特別是一些扶貧村通過扶貧建整及一系列培訓和交流,村幹部認清了形勢,理清了思路,振奮了精神。

二是村幹部管理逐步規範。從1999年起,我縣相繼實施了村幹部述職評議、村級財務清理、村務公開、村委會直選和村幹部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規範的選舉、決策、參與、監督體系,使村幹部管理逐步走向了公開化、科學化、民主化和規範化。通過總結實踐經驗,制定出台了《隆回縣村級組織工作規則》,對農村村級幹部的任職條件、職數配備、選拔任用、教育培訓、獎懲監督等7個方面進行具體規定。縣委組織部、農辦、縣文明辦制訂具體細則,每年對村黨的建設、經濟建設、完成各項任務、精神文明建設和計育綜治工作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村內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人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每年對村幹部進行一次評議。對在其位不謀其政、一年內連續外出2個月以上或累計外出3個月,以及受到留黨察看、行政拘留處分,或兩次被羣眾評議為“不滿意村幹部”的村幹部,及時予以調整。

三是村幹部隊伍年齡結構趨於合理。經過近幾年的村幹部建設,逐步形成了老、中、青相結合,以中青為主,以老帶新的村幹部隊伍。從我們調查統計的數據來看,在3439名村幹部中,45歲以下佔的41.8%,較1999年上升2.3百分點,其中35歲以下佔13.9%,較1999年上升4.1個百分點;46歲至60歲的佔41.5%,較1999年下降2.6個百分點;60歲以上的92人,佔比例很少。從農村的工作實際來看,這種年齡結構還是比較合理的。雖然有部分村幹部年齡偏大,但他們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強,在羣眾中威信高,仍能適應新形勢下農村工作要求。

四是文化素質有了較大提高。我縣十分重視對村幹部的文化素質教育,在村幹部的選任時提出了文化要求,同時積極利用農函大、鄉鎮黨校、黨員電教等形式加強對村幹部的培訓,使村幹部的文化素質有了較大提高。在全縣3439名農村固補幹部中,高中以上文化的佔44.6%,較1999年上升了11.2個百分點,且中專及其以上文化的147人,佔4.3%,較1999年提升了近3個百分點;國中文化的佔46.9%,較1999年降低了8個百分點;國小文化的291人,大多是工作經驗豐富、威信高,受羣眾擁護。今年起實施“農村黨員遠程教育工程”,投資11萬元在縣委組織部建立了“隆回黨建”網站,在縣委黨校建立了中央黨校衞星教育站,26個鄉鎮建立了電腦網絡,分期分批組織農村黨員和村組幹部接受遠程教育培訓。今年來,已先後舉辦村黨支部書記、村級後備幹部培訓班12期,1000餘名村幹部和後備幹部接受了遠程教育,210名村組幹部(包括後備幹部)通過遠程教育獲得了中專畢業證書。

五是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穩中有進。我縣重視後備幹部對伍建設,後備幹部隊伍在人員類別、年齡和文化結構方面比較合理,且大部分有一技之長。在1547名後備幹部中,80%是科技專業户、致富能手和私營企業主,73%是高中、中專畢業生和復退軍人。其中35歲以下的佔57%,36歲至45歲的佔16.4%。高中以上文化的佔73.4%,國中文化的106人。56%的後備幹部掌握了種養、加工或駕駛等一至兩門實用技術,家庭經濟比較富裕。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縣村幹部隊伍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面對新形勢、新情況,村幹部隊伍建設中,部分村和村幹部仍然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有:

(一)選拔任用的民主程度有待提高。

部分村在村幹部選任方面,仍然存在沿用傳統方式多,新的方式少,村黨支部“兩推一選”等好的做法還沒有全面推行,不能很好地徵求廣大羣眾的意見和要求,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在村委會選舉中,部分村民的參與意識不強,熱情不高。有些村民怕耽誤農活,不願參加投票,在選組長時,則乾脆抽籤了事或輪流擔任。

(二)教育培訓機制有待完善。

一是村幹部教育培訓機會少,制度難健全。對村幹部的培訓極少數鄉鎮沒有形成制度,個別鄉鎮一年到頭難得舉辦1-2期村幹部培訓。二是培訓的內容貧乏,主題不突出。大多是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和傳授普通的病蟲害防治知識,對市場經濟、產業結構調整、農村實用技術、特別是新農業技術的內容教少。三是培訓方式簡單,手段不先進。一般是採取訂閲農業報刊雜誌、播放電教片、發送農業科技資料等形式,很少請專技人員授課、實地培訓或外出參觀,效果不理想。

(三)管理監督工作有待加強。

一是村民對村乾的監督流於形式。近幾年,各村進行了村級財務清理,實行了村務公開,設立了村務公開欄,對村幹部的監督起了很好的作用,但仍有極少部分村財務清理走過場,村務公開內容不及時、不完備、不真實。村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一部分村沒有正常開展。本應由村民大會討論決定的大事,一些村卻由村幹部幾個人説了算,村民一年到頭甚至幾年也沒開一次村民大會。二是鄉鎮對村幹部的監督管理難以到位。就目前的管理體制來説,鄉鎮對村幹部的監督管理還沒有一套全面有效的且操作性較強的制約機制,一般只有鄉鎮農經站每年例行進行一次村級財務審計。

(四)極少數村班子戰鬥力不強。

一是少數村支兩委班子不團結。存在支部書記獨政和村委會攬政、“兩委”爭政或擱政現象,村幹部互相扯皮,互相拆台,工作互相推諉,個別甚至把這種權利之爭作為家族、宗派勢力謀取利益的工具。二是少數村幹部工作不安心。根據統計,在家不安心工作的村主幹89人,佔村主幹總數的近2.6%,這還不包括其他一般村幹部。外出務工半年以上的村幹部188人,其中村支書19人,村主任36人。三是少數村班子駕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在羣眾中沒有威信。

(五)後備幹部隊伍培養難。

一是後備幹部人數較少,全縣1005個村(居、社區)委會,後備幹部只有1547名,平均每村不到2人。二是培養方式滯後。一般村對後備幹部只確定好人就算了事,平時缺少有意識的幫帶和專門的培訓。三是一部分後備幹部外出務工,培養管理難以到位。

四、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針對存在的上述問題,要客觀面對當前農業、農村和農民的現實,既要分析客觀方面的原因,也要尋找主觀方面的原因,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當前農村工作任務重,難度大,村幹部難當。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農村基層工作複雜多元化,方方面面的“穿針引線”主要靠村幹部來完成,計劃生育、綜合治理、農業税收各項工作都是硬指標,馬虎不得。特別是近幾年,農村工作的方式和內容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如何加快發展經濟,如何引導農民調整產業結構、推進農村產業化成為農村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全面完成這些任務,村幹部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同時,現在村級工作難度普遍增大,“糧要户户催,税要家家追”,不少農民對政策和法律“一知半解”、“斷章取義”,使得村幹部常常感到難以適從。

(二)社會環境不好,村幹部待遇差,村幹部不想當。

當前,農村黑惡勢力和民族派別勢力仍然嚴重,各種矛盾糾紛和遺留問題較多。村幹部處於各種矛盾的交織點上,工作中有時不僅得不到理解和支持,而且還會受到人身攻擊和安全威脅。某些輿論導向的偏差,也激發了羣眾對村幹部的不滿情緒。致使不少村幹部產生了“與起得罪人,不如當村民”的想法。如六都寨鎮陽家村支部書記廖昌任,幾年前家中無緣無故起火,房子被燒燬損失2萬多元,今年3月家中的一條牛、兩隻豬、一支狗又無緣無故死亡,經化驗,均系中毒而死。懷疑是工作中“得罪”過的人所為,但又沒證據。同時村幹部待遇差是他們不想當的一個重要原因。一是經濟待遇低。我縣村幹部的工資為1000到3000元不等,經濟好一點和人口多一點的村能拿到3000元,經濟條件差或人口少的村,有時還拿不到1000元。同時工資一般與工作績效掛鈎,往往不能按時足額領取。工作量大,收入偏低,家庭負擔又重,使一些村幹部難以承受。二是政治待遇差。這幾年截斷了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國家幹部這一通道,使村幹部覺得幹好幹壞一個樣,政治上沒奔頭。三是退下後沒想頭。現在村幹部基本上沒有投養老保險,他們退下後,生活上沒有保障,有時還要受些涼言冷語,挨些白眼。這些,嚴重影響了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村級負債嚴重,集體經濟薄弱,村幹部無力當。

現在大部分村都在負債運轉,發展舉步維艱。各項税費尾欠已成為農村工作的最大難題,少的幾千元,多的數萬元。村幹部經濟收入好一點的,用自己的錢墊,村幹部貸款交農業税和其他任務的現象已相當普遍。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不少地方村集體經濟發展停滯,除少數村有集體經濟場或農貿市場可為村增點收入外,大部分村幾乎沒有什麼收入,村裏辦任何事情都要向羣眾“伸手”,致使村幹部常常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特別是農村税費改革後,一事一議制度難以操作落實,村一級運轉更加困難。目前,村幹部貼錢辦事,工資報酬難到位,災減、軍屬優撫正常的開支難保證,村幹部在羣眾前説不起話等現象很普遍。

(四)個別村幹部素質較低,思想保守。

一是少數村幹部文化水平偏低,政策水平不高,工作能力不強。二是極少數村幹部思想保守,佔位思想嚴重,不願發展黨員和後備幹部。三是個別村幹部與村黑惡勢力和宗族派別勢力交織在一起,影響了村幹部和黨組織的形象。四是&l(更多精彩內容請訪問首頁:)dquo;等、靠、要”思想嚴重,自我發展意識差。強調客觀情況多,發揮主觀能動性少。如去年一些扶貧村因今年扶貧計劃調整而沒有納入重點扶貧,少數村幹部和羣眾就有想法,説:我們不靠政府,政府也不要靠我們。

(五)對政策法律認識模糊,民主法律意識不強。

《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雖已頒佈實施多年,但相當部分的村幹部和羣眾並沒有進行認真全面的學習,對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鄉鎮政府和村委會、鄉鎮黨委與村黨支部、村民與村委會的關係認識模糊,對村支部領導核心作用、村民自治的內容和含義一知半解。如有些村幹部認為村民自治就是“村官自治”,不願接受鄉鎮的監督和村民的監督。有些村支書認為領導核心作用就是要包攬一切工作;有些村委會主任認為自己是村民選舉產生,不願接受村支部領導和鄉鎮政府的指導。部分村民受封建專制殘餘思想的影響,當家做主意識不強,沒有實行村自治本應有的思想文化基礎,對參與村務管理的自覺性不強,對村幹部的監督不力,使村幹部缺少制約。少數地方的村民甚至對村幹部的換屆選舉漠不關心,致使選出的村幹部素質低,不能完全體現全體村民的意志。

五、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政策法制教育,進一步理順鄉鎮與村委會的關係,實現以人治村向依法治村的轉變。

1、加強村幹部、村民和鄉鎮幹部政策法制教育,增強他們的政策法制觀念,依法治村。特別是要加強《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黨組織條例》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學習。正確認識和理順鄉鎮政府與村委員會、村黨支部與村委員會、村民與村委員會幾者之間的關係,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2、各村黨支部要健全和嚴格執行各項制度,發揚黨內民主,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村委會要自覺接受村民的監督;村民要增強當家作主和民主法律意識,主動參加對村公共事務的管理和監督;鄉鎮幹部要加強政策法律、市場經濟知識、農業科學技術的學習,提高指導水平。

3、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淨化農村社會風氣,特別是對打擊報復村幹部的不法分子,要依法懲處,確保村幹部人身財產安全,為村幹部開展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探索村幹部管理新途徑,實現由傳統方式向現代方式轉變。

1、改革村幹部選拔任用方法。一是要大力選拔靠得住、有本事、優秀年輕的村幹部,選準配強村級領導班子。在村支部選舉中全面推行“兩推一選”,在村委會選舉中,嚴格進行直選。在不違反有關法律的前提下,可借鑑國家公務員管理方法,試行村幹部公職化管理。二是加強村級後備幹部的選拔工作。每年要組織一次村級後備幹部推薦工作,採取“二考一公示”的方法,保證每村不少於3人。注重從科技專業户、致富能手和高中、中專畢業生、復退軍人中選拔培養“一把手”後備人選。

2、改進村幹部教育培養方式。一是抓觀念更新,引導村幹部牢固樹立發展和創新的意識,發揚艱苦奮鬥和自力更生的優良傳統。二是抓崗位培訓,增強村幹部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分期分批舉辦培訓班,對村幹部進行崗位素質培訓。對新任職的村幹部,凡年齡在45歲以下的,參加任職資格培訓,考試合格者,取得任職資格。定期舉辦短期培訓班,提高村幹部駕馭市場經濟能力和水平。加強對村級後備幹部特別是“一把手”後備幹部的教育培養。三是抓學歷教育,提高村幹部文化水平。每年可挑選部分優秀年輕村幹部到大中專院校短期培訓,或參加黨校、電大學歷進修。支持和鼓勵村幹部參加各類成人學歷教育。四是抓致富技能培訓,發揮村幹部帶頭致富的作用。每年不定期地組織村幹部進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力爭使每位村幹部能掌握1—2門實用技術,使60%以上的村幹部成為帶頭致富模範。樹立一批勤勞致富、科技致富的村幹部典型,進行廣泛宣傳。可試行村幹部掛職交流,進行村與村之間交流或上掛鄉鎮農辦、農業站等部門學習鍛鍊。

3、拓寬村幹部管理監督渠道。一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強化村幹部的內部自我監督。建立健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項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村“兩委”班子成員參加的聯席會議,集中研究、民主決策村務中的重大問題。二是實行村務公開,強化羣眾對村幹部的監督。加大村務公開監督工作力度,規範公開辦事的程序,擴大村務公開的範圍,增加工作透明度。實行村幹部向村民述職制度,保證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全體村民大會,討論和決定村級事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三是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談心談話和誡勉制度,及時瞭解村幹部的思想、學習、工作等全面情況,完善村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建立村級“一把手”重大事項報告檔案。四是探索審計監督新途徑,加強對村級“一把手”的任職審計。對村級“一把手”不定期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離任的村幹部要進行離任審計,並將結果向羣眾公佈。

4、強化村幹部的考核激勵機制。一是明確責任機制。實行村黨支部和村委會“一把手”負責制,並按照職位分工確定每位村幹部的崗位職責,做到權責一致、責任明確、團結協作、齊抓共管。二是完善目標機制。按照“細化、量化、科學化”的要求,合理確定任期目標和年度工作目標,推行目標管理。三是強化考核機制。堅持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結合。根據各村實際,對各項工作進行量化,在確定考核指標時,既突出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又對其它方面做好充分考慮,賦予相應的分值,方便具體操作。堅持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和鄉鎮考核與羣眾評議相結合,力求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四是嚴格獎懲機制。根據考核結果,積極運用獎懲手段,對一些政治立場堅定、作風正派、富有進取心和奉獻精神的村級班子和村幹部給予表彰和獎勵,表現突出的村幹部,給予提拔使用,吸收到國家幹部隊伍中來。建立末位淘汰制度。對村黨支部,尤其是黨支部書記進行全方位的考核,處在末位的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給予辭職或免職處置。通過考核和綜合衡量,對不履行職責、沒有實現自己承諾、處在末位的村委會成員進行離崗教育或召開村民大會依法予以罷免。

(三)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切實提高村幹部待遇。

一是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組織領導,結合農村税費改革,認真總結經驗,探索新形勢下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新途徑。二是要面向市場,立足本地資源和條件,圍繞農村產業結構、農業產業化經營,建立和培育農畜產品流通市場,興辦各種經濟實體和服務實體。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增加村級收入的基礎上,要增加村幹部工資,積極創造條件為村幹部實行養老保險及財產保險,使村幹部老有所養,老有所終,解決村幹部的後顧之憂,充分調動村幹部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