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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區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工作開展情況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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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區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工作開展情況調研報告

某區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工作開展情況調研報告(精選多篇)

關於我區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工作開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加強反腐敗鬥爭的中堅力量和堅實基礎。近年來,我區通過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充分調動基層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力地推動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一個又一個階段性成果。但是,由於體制機制、新的反腐形勢和領導幹部重視程度等主客觀原因,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迴避的問題,有待在今後實踐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強化。9月18日至23日,在張瑞書記帶領下,我們調研組一行四人先後到洋河、中揚、屠元、鄭樓、倉集、陳集五個鄉鎮就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及基層紀委組織建設等情況進行走訪調研,認真聽取了基層紀委書記的彙報,座談了解了基層紀委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現把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目前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作風建設的現狀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基層一些領導認識還不到位。認為紀檢監察機構不過是查辦案件,而平時又沒有什麼案件可辦,兼幾項工作理所當然;沒有真正把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工作擺到應有的位置,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沒有得到準確定位和很好落實。

(二)紀檢監察幹部兼職多,不利於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整體能力的提高。在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的新形勢下,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現象。基層紀委書記兼職太多(例如中揚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張克民兼職數達到8項之多),工作精力不足,顧此失彼,加之基層單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夠的問題,大部分基層單位沒有相對固定的、專業的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很大程度地制約了基層查辦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在實際工作中,紀檢監察幹部沒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職工作,以至有時只能忙於應付。

(三)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素質還需繼續提高。隊伍素質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關鍵。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觀上要求紀檢監察幹部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然而,在基層紀檢監察部門中,仍存在幹部素質不高的問題。由於崗位調整、人員經常變動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節,而且易使幹部產生“幹紀檢是暫時的”等消極思想,鑽研業務的積極性不高,不利於提高自身素質。

(四)系統的專業知識培訓需要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工作作為一項紀律性、獨立性很強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搞好專業培訓,保持知識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的紀檢監察幹部存在“接崗時沒有培訓、在崗時沒空培訓”的現象,業務知識常常得不到有效補充,知識面窄,內容過時,理論水平、工作思路、方法舉措等相對滯後,制約着紀檢監察工作質量的提高。

(五)執紀環境導致畏難情緒。當前,個別紀檢監察幹部在實際工作中有時存有畏難情緒,一項工作還未開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幾分底氣。具體來講有“三怕”:一怕得罪領導。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幹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後工作難以開展。二怕影響人際關係。監督上級怕遭打擊報復,監督同級怕妨礙團結,監督下級怕傷和氣,影響今後工作和自身的發展。擔心自己管多了,幹部不理解,甚至產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際關係惡化了。三怕影響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怕自己管嚴了、限制多了,會成為幹部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絆腳石”,影響幹部工作積極性,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動性,坐等領導指示。

二、原因分析

(一)考評體系不全,缺乏工作量化質化標尺。目前我區對基層紀委書記的績效考評只有從每年一度的本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百分量化進行考核,對其本人具體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況沒有更加詳細的考評辦法,容易造成“幹”和“沒幹”一個樣,工作沒有積極性。

(二)工作環境不優,容易挫傷基層工作積極性。部分基層主要領導存在求穩怕亂心理,對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認識,認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會影響當地經濟發展,損害當地形象,從而造成基層紀委書記在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時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這憂那,不敢大膽放手開展工作,更難以有所創新。

(三)工作精力不足,導致“種了別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區基層紀委書記兼職過多,分散了抓本職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鄉鎮機構改革人手不夠,誤認為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平時沒有什麼案件可查,兼幾項工作理所當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紀檢監察工作與其他工作也應不分家,基層紀委書記直接兼管幾項工作也就順理成章;三是紀檢監察機構是管人、執紀的,説話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誰主管,就簡單地把一些本不該紀委管的事交給紀委去處理。

(四)監督制約不力,造成工作開展力度較弱。當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機構不完善和管理體制的制約,容易導致基層紀委書記無法與無力加強監督工作。由於鄉鎮紀委必須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其實質就是紀委書記必須接黨委書記的領導。另一方面,紀委書記都承擔有一定的包村經濟工作任務,又造成了在經

分調動起來,推動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建立嚴密的績效考評體系,嚴把實績關,研究制定科學的考核內容、考核標準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結果儘可能客觀、全面、真實、準確。基層紀檢監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評議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現放在首位,同時要注重幹部業績考評,實行目標化管理。要以強化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責任、注重業績考評為着力點,按照責任目標、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獎懲“四位一體”的思路,不斷完善修訂工作目標責任制和工作考核細則等各項工作制度。對查案辦案、執法糾風、宣傳教育、源頭治腐、信訪調查等各項工作進行量化管理,明確崗位職責。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平時檢查與年終檢查驗收相結合、幹部自我測評與羣眾民主評議相結合,進行業績綜合評分排位,其考核結果予以通報,並作為對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獎罰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檔次,並與評獎相結合,與晉職晉級相結合,充分調動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的內在積極性。對那些理論基礎差,實際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進心並且不熱愛這項工作的幹部,應調出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第二篇:我區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工作開展情況調研報告

關於我區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工作開展情況的調研報告

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加強反腐敗鬥爭的中堅力量和堅實基礎。近年來,我區通過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充分調動基層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力地推動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一個又一個階段性成果。但是,由於體制機制

、新的反腐形勢和領導幹部重視程度等主客觀原因,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迴避的問題,有待在今後實踐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強化。9月18日至23日,在張瑞書記帶領下,我們調研組一行四人先後到洋河、中揚、屠元、鄭樓、倉集、陳集五個鄉鎮就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及基層紀委組織建設等情況進行走訪調研,認真聽取了基層紀委書記的彙報,座談了解了基層紀委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現把調研情況彙報如下:一、目前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作風建設的現狀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在基層一些領導認識還不到位。認為紀檢監察機構不過是查辦案件,而平時又沒有什麼案件可辦,兼幾項工作理所當然;沒有真正把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工作擺到應有的位置,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沒有得到準確定位和很好落實。

(二)紀檢監察幹部兼職多,不利於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整體能力的提高。在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的新形勢下,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現象。基層紀委書記兼職太多(例如中揚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張克民兼職數達到8項之多),工作精力不足,顧此失彼,加之基層單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夠的問題,大部分基層單位沒有相對固定的、專業的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很大程度地制約了基層查辦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在實際工作中,紀檢監察幹部沒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職工作,以至有時只能忙於應付。

(三)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素質還需繼續提高。隊伍素質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關鍵。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觀上要求紀檢監察幹部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然而,在基層紀檢監察部門中,仍存在幹部素質不高的問題。由於崗位調整、人員經常變動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節,而且易使幹部產生“幹紀檢是暫時的”等消極思想,鑽研業務的積極性不高,不利於提高自身素質。

(四)系統的專業知識培訓需要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工作作為一項紀律性、獨立性很強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搞好專業培訓,保持知識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有的紀檢監察幹部存在“接崗時沒有培訓、在崗時沒空培訓”的現象,業務知識常常得不到有效補充,知識面窄,內容過時,理論水平、工作思路、方法舉措等相對滯後,制約着紀檢監察工作質量的提高。

(五)執紀環境導致畏難情緒。當前,個別紀檢監察幹部在實際工作中有時存有畏難情緒,一項工作還未開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幾分底氣。具體來講有“三怕”:一怕得罪領導。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幹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後工作難以開展。二怕影響人際關係。監督上級怕遭打擊報復,監督同級怕妨礙團結,監督下級怕傷和氣,影響今後工作和自身的發展。擔心自己管多了,幹部不理解,甚至產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際關係惡化了。三怕影響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怕自己管嚴了、限制多了,會成為幹部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絆腳石”,影響幹部工作積極性,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動性,坐等領導指示。

二、原因分析

(一)考評體系不全,缺乏工作量化質化標尺。目前我區對基層紀委書記的績效考評只有從每年一度的本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百分量化進行考核,對其本人具體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況沒有更加詳細的考評辦法,容易造成“幹”和“沒幹”一個樣,工作沒有積極性。

(二)工作環境不優,容易挫傷基層工作積極性。部分基層主要領導存在求穩怕亂心理,對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認識,認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會影響當地經濟發展,損害當地形象,從而造成基層紀委書記在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時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這憂那,不敢大膽放手開展工作,更難以有所創新。

(三)工作精力不足,導致“種了別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我區基層紀委書記兼職過多,分散了抓本職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鄉鎮機構改革人手不夠,誤認為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平時沒有什麼案件可查,兼幾項工作理所當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紀檢監察工作與其他工作也應不分家,基層紀委書記直接兼管幾項工作也就順理成章;三是紀檢監察機構是管人、執紀的,説話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誰主管,就簡單地把一些本不該紀委管的事交給紀委去處理。

(四)監督制約不力,造成工作開展力度較弱。當前基層紀

檢監察組織機構不完善和管理體制的制約,容易導致基層紀委書記無法與無力加強監督工作。由於鄉鎮紀委必須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其實質就是紀委書記必須接黨委書記的領導。另一方面,紀委書記都承擔有一定的包村經濟工作任務,又造成了在經濟工作領域必須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領導。既要接受他們的領導,又要對他們進行監督,開展工作難度大。

三、對策初探

(一)思想觀念要更新。胡錦濤同志指出:“羣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羣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這一精闢論述,對於發揮基層紀檢監察組織作用,加強基層紀檢幹部隊伍建設,提高紀檢幹部責任意識針對性最強。基層紀檢幹部工作在第一線也是最前線,他們最瞭解下情,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羣眾,“羣眾利益無小事”的問題大多發生在這些羣體中。對於人民羣眾的疾苦、困難、難點、熱點問題,對於人民羣眾的意見、要求和呼聲,對於侵害人民羣眾利益的腐敗作為,需要基層紀檢幹部進行反映和處理,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同時,基層紀檢幹部擔負着繁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紀檢監察工作任務通過層層落實,大多落在他們幹部身上。正所謂“上邊千條線,下邊一根針”。許多政策規定需要他們去上傳下達,許多工作要求需要他們去貫徹部署,許多工作任務需要他們去組織完成。因此,我們必須更新觀念,充分認識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所處的重要地位和紀檢監察幹部履行職能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加強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

(二)隊伍建設要出新。着眼於提高整體素質,建立長效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機制。要堅持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樹立羣眾觀念,增強責任意識和使命感,切實為人民羣眾辦實事;要增強創新意識、大局意識、法制意識,堅持正義感、嚴於律已、依法辦事;要改善知識結構,通過加強政治學習、研討、考核考試等形式,強化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政治理論素養;採取綜合的、專項的等措施,強化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知識素養;通過參加實踐鍛鍊、調查研究和經驗交流等方式方法,用創新的思維、發展的眼光和專業的角度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強幹部交流,結合基層紀檢監察幹部的實際,可採取內部和外部交流,橫向和縱向交流,上級和下級交流的辦法,改善隊伍結構。要配齊配強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嚴格選調幹部,把政治基礎好、原則性強、學歷較高、專業對口等綜合素質較高的同志充實到幹部隊伍中來,使基層紀檢幹部隊伍結構更趨合理、更加充滿生機和活力。同時,要妥善解決紀檢幹部辦公設備、辦案經費、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問題和措施,為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三)管理體制要創新。在現行管理體制下,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職能作用很難得到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幹部的工作很難開展。特別是在履行監督職能中,雖賦有監督的權力,實踐中無法也無力監督,造成實際上監督權力的弱化。對此,可試行基層紀委書記“垂直(統一)管理體制”,即基層紀委書記在上級紀委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紀委書記直接對上一級紀委負責工作,這有利於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開展,特別是有利於對同級黨委和“一把手”的監督。基於這種思考的理由是:同是各級紀委在同級黨委領導下的管理體制,基層紀委與其上級各級紀委有其特殊性。上級各級紀委是常委會制,有其獨立的領導班子和賦予一定的權力,同級黨委領導是原則的領導,重大問題、重大事項決策決定的領導。而基層紀委除鄉鎮紀委有委員會外,沒有獨立的領導班子,只有紀委書記一個人,賦予的權力也有限。特別是同級黨委的領導是具體的領導,事無鉅細的領導,直接的領導。即便是紀委書記由同級黨委副書記擔任,也改變不了其在黨委特別是“一把手”領導之下的“身份”。這是基層紀委對同級黨委監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在這種管理體制及特殊情況下,基層紀委和紀檢監察幹部的“生殺大權”掌握在同級黨委和“一把手”手中,對其不能也不敢監督。在對權力失去監督中,致使個別單位和鄉鎮“一把手”膽大妄為,家長制,個人説了算歪風滋長,消極腐敗行為蔓延。如實行基層紀委書記“垂直(統一)管理體制”就能較好解決這些問題,至少從管理體制上可以解決對同級黨委特別是“一把手”監督不力的問題。

(四)工作機制要求新。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要結合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實際和工作實際,努力創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機制,與時俱進的抓好紀檢工作,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一是建立健全巡視督察制度。由區委、區政府牽頭,從委局機關和區直有關單位抽調業務精、作風硬的巡視人員,建立巡視督察組,定期不定期對基層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進行巡視督察,並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進行業務指導。這既解決了部分基層黨委對紀檢監察工作的不重視,又促進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隨之基層紀委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也會逐步改善。二是建立健全聯查聯辦案件制度,抽調部分業務能力強的基層紀委書記組成調查組進行交叉查處、聯合辦案。無案時,各自回到原單位抓其它工作。這既解決了基層發案單位查處力量不足的問題,也解決了各基層單位其它工作不丟的問題,既提高了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又鍛鍊了基層紀委書記的辦案能力,既防止了發案單位領導“説情”和親情友情關係,又避免了基層紀委書記的“困擾”,可謂一舉多得。

(五)考評制度要推新。當前,我區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其自身缺乏進取心和工作積極性所致。只有在穩定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思想,解決“願幹”問題的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引進競爭和激勵機制,科學考核評價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實績,才能把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內在積極因素充分調動起來,推動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建立嚴密的績效考評體系,嚴把實績關,研究制定科學的考核內容、考核標準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結果儘可能客觀、全面、真實、準確。基層紀檢監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評議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現放在首位,同時要注重幹部業績考評,實行目標化管理。要以強化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責任、注重業績考評為着力點,按照責任目標、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獎懲“四位一體”的思路,不斷完善修訂工作目標責任制和工作考核細則等各項工作制度。對查案辦案、執法糾風、宣傳教育、源頭治腐、信訪調查等各項工作進行量化管理,明確崗位職責。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平時檢查與年終檢查驗收相結合、幹部自我測評與羣眾民主評議相結合,進行業績綜合評分排位,其考核結果予以通報,並作為對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獎罰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檔次,並與評獎相結合,與晉職晉級相結合,充分調動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的內在積極性。對那些理論基礎差,實際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進心並且不熱愛這項工作的幹部,應調出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第三篇:縣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文章標題:縣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樹立新時期紀檢監察幹部形象,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客觀要求,是紀檢監察機關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的重要保證。近年來,元謀縣高度重視紀檢監察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促進各項取得了長足發展。

一、紀檢監察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現狀

1、合理設置縣、鄉紀檢監察機構。縣紀委監察局自1993年合署辦公以來,經過歷屆縣委、政府和紀委領導的關心重視,目前,機關內部設置有8個副科級科(室),設有辦公室、紀檢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黨風室、宣教室、執法室和糾風綜合室;根據上級要求,從2014年開始,元謀縣首批向縣屬16個部門派駐了紀檢監察機構,2014年又向上劃垂直管理的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增設紀檢組。至此,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增加到17個,根據當時管理領導體制,由縣紀委監察局和駐在單位黨委(黨組)實行雙重領導。2014年,元謀縣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實行縣紀委監察局統一管理,同時向縣扶貧辦、縣移民局2個單位增派紀檢組,到目前為止,派駐機構增加到19個。其中,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的派駐機構為正科級設置;在去年鄉鎮撤併和黨委換屆中,對全縣10個鄉鎮紀委班子作了進一步調整充實。

2、配齊配強縣、鄉紀檢監察幹部隊伍。2014年以來,結合縣、鄉黨委換屆實際,元謀縣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取得歷史性突破。一是調整充實新一屆縣紀委領導班子。縣紀委委員由上屆的19名增加到現在的25名,縣紀委設常委9名(書記1名、副書記3名、副局長1名、室主任4名)。縣監察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新增配1名非黨副局長)。整個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在編幹部職工24人;二是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共向19個單位派駐了紀檢監察機構,增加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的編制19名,各派駐單位設置專(兼)職紀檢監察專幹3-5名;三是調整充實鄉鎮紀委領導班子。7名年輕幹部新提拔為鄉(鎮)紀委書記、3名紀委書記作了鄉鎮交流,10個鄉鎮紀委班子各設置紀委委員5-7名。截至目前,縣紀委監察局機關、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共有在編專職紀檢監察幹部53名,平均年齡37.8歲,大學本科16人,大學專科35人,中專2人。紀檢監察幹部隊伍不斷壯大,年齡結構日益改善,知識水平和能力明顯提高。

3、紀檢監察幹部提拔、調整和交流實現歷史性突破。去年以來,原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提拔到州級部門擔任正處級主要領導,從鄰縣提拔交流1名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察局長到元謀擔任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紀委原2名副書記分別交流到縣級重要部門和鄉鎮擔任主要領導,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長得到重用提拔;對10名鄉鎮紀委書記全部進行調整,其中,新進紀委書記7名,交流鄉鎮3名;派駐機構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調整了9名。近兩年全縣共提拔、調整和交流紀檢監察幹部達28名,紀檢監察幹部的使用取得了歷史性突破,在紀檢監察系統選人用人的良好機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實績爭取領導、贏得支持。有為才有位,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的威信只有通過實績來體現。近年來,元謀縣通過認真抓好紀檢監察各項的落實,多項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較好成績:信息已連續3年排名全省紀檢監察信息直報點第一、連續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績,宣教、糾風、執法監察、個案查辦、信訪辦理等單項均受到州紀委監察局的表彰獎勵,2014年的黨紀案件公開審理開創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審理得到省、州紀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4年、2014年元謀縣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被評為楚雄州優秀單位。可以説,每項成績的取得,都是以全縣廣大紀檢監察幹部的辛勤分不開的。同時,我們以實績贏得了廣大人民羣眾的理解和信任,爭取到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幹部的更加關注和重視。

2、抓協調,以理順關係、形成合力為突破口。按現行管理體制,紀檢監察機關實行上級機關和同級黨委雙重領導。但在實際上,同級黨委、政府對紀檢監察機關享有絕對的支配權,紀檢監察機關在組織人事、經費等方面對同級黨委、政府的依附性極強,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領導則僅侷限於業務層面的指導。另外,在同級層面上,紀檢監察機關的也需要有人大、政協領導的支持配合。鑑於管理體制等諸多複雜關係的存在,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的同時,不得不考慮處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門之間的各種關係。尤其在案件查辦上,現實中就存在意見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協作不到位的現象。因此,紀檢監察機關要想打開局面,除了全面認真履行職責外,還應注意搞好協調,充分依靠和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反腐倡廉,形成整體合力,才能打開

第四篇:縣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文章標題:縣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加強紀檢監察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樹立新時期紀檢監察幹部形象,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客觀要求,是紀檢監察機關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和任務的重要保證。近年來,元謀縣高度重視紀檢監察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促進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

一、紀檢監察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現狀

1、合理設置縣、鄉紀檢監察機構。縣紀委監察局自1993年合署辦公以來,經過歷屆縣委、政府和紀委領導的關心重視,目前,機關內部設置有8個副科級科(室),設有辦公室、紀檢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黨風室、宣教室、執法室和糾風綜合室;根據上級要求,從2014年開始,元謀縣首批向縣屬16個部門派駐了紀檢監察機構,2014年又向上劃垂直管理的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增設紀檢組。至此,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增加到17個,根據當時管理領導體制,由縣紀委監察局和駐在單位黨委(黨組)實行雙重領導。2014年,元謀縣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實行縣紀委監察局統一管理,同時向縣扶貧辦、縣移民局2個單位增派紀檢組,到目前為止,派駐機構增加到19個。其中,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的派駐機構為正科級設置;在去年鄉鎮撤併和黨委換屆中,對全縣10個鄉鎮紀委班子作了進一步調整充實。

2、配齊配強縣、鄉紀檢監察幹部隊伍。2014年以來,結合縣、鄉黨委換屆實際,元謀縣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取得歷史性突破。一是調整充實新一屆縣紀委領導班子。縣紀委委員由上屆的19名增加到現在的25名,縣紀委設常委9名(書記1名、副書記3名、副局長1名、室主任4名)。縣監察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新增配1名非黨副局長)。整個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在編幹部職工24人;二是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共向19個單位派駐了紀檢監察機構,增加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的編制19名,各派駐單位設置專(兼)職紀檢監察專幹3-5名;三是調整充實鄉鎮紀委領導班子。7名年輕幹部新提拔為鄉(鎮)紀委書記、3名紀委書記作了鄉鎮交流,10個鄉鎮紀委班子各設置紀委委員5-7名。截至目前,縣紀委監察局機關、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共有在編專職紀檢監察幹部53名,平均年齡37.8歲,大學本科16人,大學專科35人,中專2人。紀檢監察幹部隊伍不斷壯大,年齡結構日益改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明顯提高。

3、紀檢監察幹部提拔、調整和交流實現歷史性突破。去年以來,原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提拔到州級部門擔任正處級主要領導,從鄰縣提拔交流1名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察局長到元謀擔任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紀委原2名副書記分別交流到縣級重要部門和鄉鎮擔任主要領導,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長得到重用提拔;對10名鄉鎮紀委書記全部進行調整,其中,新進紀委書記7名,交流鄉鎮3名;派駐機構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調整了9名。近兩年全縣共提拔、調整和交流(推薦打開範文網)紀檢監察幹部達28名,紀檢監察幹部的使用取得了歷史性突破,在紀檢監察系統選人用人的良好機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工作實績爭取領導、贏得支持。有為才有位,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的威信只有通過工作實績來體現。近年來,元謀縣通過認真抓好紀檢監察各項工作的落實,多項工作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較好成績:信息工作已連續3年排名全省紀檢監察信息直報點第一、連續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績,宣教、糾風、執法監察、個案查辦、信訪辦理等單項工作均受到州紀委監察局的表彰獎勵,2014年的黨紀案件公開審理開創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審理工作得到省、州紀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4年、2014年元謀縣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被評為楚雄州優秀單位。可以説,每項成績的取得,都是以全縣廣大紀檢監察幹部的辛勤工作分不開的。同時,我們以工作實績贏得了廣大人民羣眾的理解和信任,爭取到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對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幹部的更加關注和重視。

2、抓協調,以理順關係、形成合力為突破口。按現行管理體制,紀檢監察機關實行上級機關和同級黨委雙重領導。但在實際工作上,同級黨委、政府對紀檢監察機關享有絕對的支配權,紀檢監察機關在組織人事、工作經費等方面對同級黨委、政府的依附性極強,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領導則僅侷限於業務層面的指導。另外,在同級層面上,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也需要有人大、政協領導的支持配合。鑑於管理體制等諸多複雜關係的存在,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的同時,不得不考慮處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門之間的各種關係。尤其在案件查辦上,現實中就存在意見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協作不到位的現象。因此,紀檢監察機關要想打開工作局面,除了全面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外,還應注意搞好協調,充分依靠和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工作整體合力,才能打開

第五篇:南郊鄉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工作開展情況調研報告1

南郊鄉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及工作

開展情況調研報告

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加強反腐敗鬥爭的中堅力量和堅實基礎。近年來,上級通過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充分調動基層廣大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力地推動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一個又一個階段性成果。但是,由於體制機制、新的反腐形勢和領導幹部重視程度等主客觀原因,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迴避的問題,有待在今後實踐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強化。現把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目前紀檢監察組織建設工作的現狀

目前,南郊鄉紀委共有紀委委員5人,其中紀委書記1人,專職紀檢幹部2人,兼職紀檢幹部2人。大學本科學歷3人,大專學歷2人,平均年齡37歲。鄉紀委書記為副科級職級待遇,日常經費為鄉財政實報實銷,本部門無賬目。

(一)抓網絡,完善黨風廉政

鄉黨委及時安排部署,落實責任分解,強化職能任務。首先建立了農村反腐倡廉建設領導體系。我鄉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黨政、人大班子成員共同參與的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組,領導班子成員各司其責,抓好分管部門,各村責任到人,並多次召開鄉班子成員聯席會議及村組幹部會議,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分別與鄉直各單位,各行政村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做到定職定責,形成了鄉、村層層有目標,級級有責任的責任制網絡體系。其次建立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組織網絡體系。鄉黨委為充分發揮紀檢機關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組織協調作用,鄉里配備了鄉紀委委員5名,村裏配備了村級紀檢委員和糾風監督員,目前,各村又成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通過建立組織網絡體系,進一步明確了職責,促進了村一級的反腐倡廉建設責任制工作的落實。第三建立了責任目標考評體系。

按照反腐倡廉建設責任制規定,年初,鄉黨委都召開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制訂目標責任,簽訂目標責任書。出台考評細則,針對各自的職責目標,年中和年末,鄉反腐倡廉建設領導組通過聽、看、查、訪、談等方式對領導幹部、各部門、各村履行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以保證工作目標的落實。

(二)抓教育,帶好乾部隊伍

我們堅持學習制度,抓好全鄉黨員幹部的政治學習。結合“警示教育活動”,我鄉堅持集中學習的同時,強化自學,做到學習有任務,會議有記錄,學習有筆記,學習有心得,剖析有材料,整改有方案等。同時,鄉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上廉政黨課,增強了廣大黨員幹部的廉政意識,提高了拒腐防變的能力,築牢了思想道德防線。

(三)抓管理完善規章制度

南郊鄉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抓管理,建立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最大限度減少以權謀私、錢權交易的體制機制漏洞。一是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規章制度。在幹部作風方面,出台了廉政誡勉談話、信訪接待、述職述廉、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在經濟方面,出台了財務開支審批,資金使用管理、離任審計等制度;在監督制約方面,出台了黨員議事、民主監督、責任追究等制度。使全鄉黨風廉政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規範化的軌道。二是推行了公開制度。全鄉村務公開率達到了100%。政務公開做到了按時主動、按要求規範公開。目前,又推行了黨務公開工作。三是規範了財務管理工作。我鄉全面推行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把全鄉20個村和鄉直站所的財務帳納入監管體系。

(四)抓信訪,做好案件查辦

鄉紀委嚴格按照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要求。在紀檢信訪和案件查辦工作中,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程序合法”的辦案方針堅持做到不瞞案,不壓案,有案必查。上半年鄉紀委一共接到羣眾來信來訪件2件,辦結1件,給予當事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另外1件也正在辦理當中。

(五)抓重點,加強農村“一會一站”工作

按照市、區紀委關於加強農村“一會一站”工作的意見,南郊鄉把加強“一會一站”工作作為全鄉2014年農風工作的重頭戲抓緊抓好。一是領導重視,行動迅速。在全區村務監督委員會暨便民服務站建設推進會後,南郊鄉成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和便民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全面推行監委會和便民服務工作動員大會,在會上傳達學習了區《全面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建立健全“四議兩公開一監督”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和《在全區各鄉(街道辦事處)行政村(社區)推行便民服務工作的意見》。二是加強宣傳,認識到位。鄉動員會後,各村積極行動起來,召開村兩委幹部、黨員及村民代表參加的推行村務監督委員會和便民服務站的會議,進一步統一思想,深化認識。此外,還通過廣播宣傳、書寫宣傳標語、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在村民中進行了廣泛宣傳。這為全面推開村務監督委員會和便民服務站打下紮實基礎。三是健全各項制度,規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辦法、工作議事報告、工作職責、便民服務代辦事項、工作紀律等制度,進一步明確細化村民監督委員會和便民服務的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規範運作程序,促進村務監督委員會和便民服務依紀、依章、依規辦事。四、做好選舉,發揮作用。全鄉20個村和1個社區共提名產生委員候選人71名,主任候選人42名。經過鄉組織部門審核,對部分村提名的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進行了調整,各村按照鄉黨委的批覆,召開村民代表會進行了正式選舉,我鄉20個村和1個社區全部一次選舉成功。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以來,村裏凡大事小事都能與監委會成員溝通,監委會成員對村幹部想幹什麼,在幹什麼比較清楚。而監委會成員大都是羣眾代表推選出來的德高望重的人,在他們積極宣傳黨的方針政策,監督黨務、村務、財務工作過程中,又消除了羣眾的一些疑慮、改善了幹羣間關係。五是便民服務工作有效開展。在鄉成立便民服務中心後,我鄉20個村也按照要求成立了便民服務站,由大學生村幹部負責便民服務工作,截止到目前,共為村民提供便民服務100餘人次,受到了羣眾的歡迎和好評。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基層紀檢幹部兼職多,工作精力不足,加之基層單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夠的問題,鄉鎮一級沒有相對專業的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很大程度地制約了基層查辦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在實際工作中,紀檢監察幹部沒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職工作。

(二)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素質還需繼續提高。隊伍素質是做好紀檢監察工作的關鍵。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觀上要求紀檢監察幹部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然而,在基層紀檢監察部門中,仍存在幹部素質不高的問題。

(三)系統的專業知識培訓需要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工作作為一項紀律性、獨立性很強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搞好專業培訓,保持知識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

(四)執紀環境目前的現狀導致畏難情緒。當前,在開展工作中有時存有畏難情緒,一項工作還未開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幾分底氣。具體來講有“三怕”:一怕得罪領導。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幹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後工作難以開展。二怕影響人際關係。監督上級怕遭打擊報復,監督同級怕妨礙團結,監督下級怕傷和氣,影響今後工作和自身的發展。擔心自己管多了,幹部不理解,甚至產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際關係惡化了。三怕影響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怕自己管嚴了、限制多了,會成為幹部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絆腳石”,影響幹部工作積極性,從而產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三、建議意見

(一)加強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上邊千條線,下邊一根針”。許多政策規定需要基層紀檢幹部去上傳下達,許多工作要求需要他們去貫徹部署,許多工作任務需要他們去組織完成。建立長效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機制。加強幹部交流,結合基層紀檢監察幹部的實際,可採取內部和外部交流,橫向和縱向交流,上級和下級交流

的辦法,改善隊伍結構。要配齊配強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把政治基礎好、原則性強、學歷較高、專業對口等綜合素質較高的同志充實到幹部隊伍中來,使基層紀檢幹部隊伍結構更趨合理、更加充滿生機和活力。同時,要妥善解決紀檢幹部辦公設備方面的問題和措施,為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二)管理體制要有所變化。在現行管理體制下,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職能作用很難得到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幹部的工作很難開展。特別是在履行監督職能中,雖賦有監督的權力,實踐中無法也無力監督,造成實際上監督權力的弱化。對此,可試行 “垂直管理體制”,即基層紀檢幹部在上級紀委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紀委書記直接對上一級紀委負責工作,這有利於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開展,特別是有利於對同級黨委和“一把手”的監督。原因是:同級黨委對紀委的領導是具體的領導,事無鉅細的領導,直接的領導。即便是紀委書記由同級黨委副書記擔任,也改變不了其在黨委特別是“一把手”領導之下的“身份”。這是基層紀委對同級黨委監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在這種管理體制及特殊情況下,基層紀委和紀檢監察幹部的“生殺大權”掌握在同級黨委和“一把手”手中,對其不能也不敢監督。如實行基層紀檢幹部“垂直管理體制”就能較好解決這些問題,至少從管理體制上可以解決對同級黨委特別是“一把手”監督不力的問題。

(三)工作機制要有所創新。一是建立健全巡視督察制度。由區紀委抽調業務精、作風硬的巡視人員,建立巡視督察組,定期不定期對基層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進行巡視督察,並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進行業務指導。這既解決了部分基層黨委對紀檢監察工作的不重視,又促進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隨之基層紀委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也會逐步改善。二是建立健全聯查聯辦案件制度,抽調部分業務能力強的基層紀檢幹部組成調查組進行交叉查處、聯合辦案。無案時,各自回到原單位抓其它工作。這既解決了基層發案單位查處力量不足的問題,也解決了各基層單位其它工作不丟的問題,既提高了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又鍛鍊了基層紀檢幹部的辦案能

力.

(四)建立科學考核,評價監察幹部工作實績。當前,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其自身缺乏進取心和工作積極性所致。只有在穩定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的思想,解決“願幹”問題的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引進競爭和激勵機制,科學考核評價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實績,才能把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內在積極因素充分調動起來,推動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平時檢查與年終檢查驗收相結合,其考核結果在全區予以通報,並作為對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獎罰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檔次,並與提拔相結合,與晉職晉級相結合,充分調動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的內在積極性。對那些理論基礎差,實際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進心並且不熱愛這項工作的幹部,應調出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開封市禹王台區南郊鄉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