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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目標管理與獎懲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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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目標管理與獎懲制度(多篇)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一)為明確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節內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使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規範化和制度化,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能自上而下層層分解落實,以及自下而上層層保證實現,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其所屬各部門。

三、安全生產目標指標

(一)工亡和重傷事故為零;

(二)職業病危害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災事故、設備事故為零;

(四)千人負傷率5‰;

(五)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率100%;

(六)安全隱患整改率100%;

(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特種設備檢驗合格率100%;

(八)消防設施設備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原則

(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由總經理組織相關部門根據歷年和上年度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最後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頒佈執行。

(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不能高於行業和安監

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於上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三)死亡及重傷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及環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災、爆炸、設備等)必須嚴加控制,確保事故發生率為零。

(四)安全生產目標除事故發生率的硬指標外,還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訓、作業規範、安全技術進步等方面的指標。

(五)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必須進行量化(即每項均有指標),同時要把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公司有指標;各部門、車間、班組直至員工均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五、目標與指標的分解

(一)安全目標制定後,根據各部門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能,分解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並制定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二)安全生產目標層層分解、量化考核後,人力資源與行政管理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目標與工資分配掛鈎。

六、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一)總經理在抓生產(經營)的同時,要抓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與執行。各級部門均應在抓生產的同時應全面開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安全生產達標活動,做到“五同時”,總結經驗,評出先進並實行獎勵,樹立先進榜樣。

(二)安環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七、目標與指標的獎懲考核

(一)獎勵規定

1、在年度考評期內,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給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門獎勵。

2、各部門全面完成安全生產考核目標指標的,給予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和部門獎勵,其餘有關人員和部門按比例給予獎勵。

3、獎勵方案及獎金額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規定

公司或屬下各部門發生超考評期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考核指標時按下情況進行一次性處罰:

1、因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傷三人以上的責任者予以考核1000—20xx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門負責人考核一個月工資,車間負責人考核3000元。

2、發生重傷一人,考核事故部門負責人1000元,車間負責人500元;重傷二人,考核事故部門負責人20xx元,車間負責人1000元。

3、一年內連續發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兩人以上,後果特別嚴重者,除執行考核外,部門負責人免職。

4、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以外的其他有關領導和主管部門人員的處罰按責任劃分按比例進行處罰。

5、部門對考核指標第(五)(六)(七)(八)項沒有按要求執行落實的每宗按公司違章處理考核管理制度執行,並取消獎勵資格。

6、對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屢教不改等惡劣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由安全主管部門提出處罰意見並作出處罰。

(三)制定目標與指標考核辦法,由安環部進行考核,由工會進行監督,由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總結與評比。

(四)每半年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

八、附則

(一)本制度與上級文件不符時,按上級文件執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歸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釋權在公司安環部。

(四)本制度自頒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標制定的原則

1、整合一致原則。公司安全目標是各項目目標的依據,各項目的目標要服從公司總體目標。

2、均衡協調原則。各部門目標之間,要注意協調均衡,正確處理好主次目標之間的主從關係和各分目標之間任務、範圍、職責、權限關係以及各個目標實施進程上的同步關係,以保證總體目標的實現。

3、分層負責原則。企業法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任人,安全科科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科室的目標負責。

二、目標制定的程序

1、每年初根據公司安全目標規劃,結合公司物流服務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出安全奮鬥目標,並通過會議形式傳達到每個公司員工。

2、安全目標制定實行自上而下、層層分解。

3、按照確定的分目標,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細劃成各具體目標,要對每項目標完成的時間、進度和所達到的標準有具體要求,落實到每個崗位,責任到人,具體為安全生產責任制所示內容。

三、目標的內容

1、上級部門及公司所佈置、安排的日常工作。

2、公司佈置的重大安全工作。

3、安全生產的實際,需要完善和強化的安全工作。具體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目標為“無重大安全生產傷亡事故”。

四、目標的實施

1、按照制定的目標,由單位第一負責人檢查督促本單位目標完成情況,每月針對目標完成情況及未完成原因進行分析、通報,獎優懲劣,增添措施,保證目標進度。

2、安全科科長牽頭按月檢查各單位目標完成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今後工作做出具體的安排意見。

五、目標的考核

1、安全科按月總結每個責任人的目標完成情況,建立個人安全目標檔案,作為個人平時和年度考核的評價依據。

2、由安全科負責對公司全年安全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按照安全獎懲制度提出獎懲意見。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建立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實現對事故的預防、治理,降低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率,保障員工安全健康,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

二、適用範圍

公司所屬各部門及駐本公司的外來施工單位。

三、制定原則與依據

應堅持科學預測原則、職工參與原則、方案選優原則、信息反饋原則,依據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定符合公司實際安全生產需要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安全生產目標是由各級管理層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在一定時期內的一致的奮鬥目標和任務。安全生產指標是對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具體量化。

四、職責

4.1.1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制定工作的組織工作,以及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批准。

4.1.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每年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信息收集、備選方案制定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考核以及評估、修訂工作。

4.1.3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備選方案的確定工作。

4.1.4各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分解、落實工作。

4.1.5全體員工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反饋工作

4.2制定流程

4.2.1提出問題,即圍繞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通過科學預測和調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統內外的有關信息,從各個方面為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提供依據。

4.2.2制定方案,即根據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所應解決的問題和收集到的各種安全信息,制定兩個以上的安全目標備選方案。

4.2.3確定方案,即通過科學決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諸多的備選方案中選取一個滿意的方案。此時,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基本確定。

4.2.4目標調整與修正,即在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基本確定的情況下,或再交由職工討論,廣泛收集意見,以使安全生產目標不斷得到修正和完善。安全管理部門至少每半年組織各部門對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及時修訂安全目標與指標及安全工作計劃

4.2.5制定或修訂後的安全管理目標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4.3分解與實施

4.3.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將已制定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分解到各部門。

4.3.2部門及駐本公司外來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採取簽定責任狀等形式,把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班組和每個員工,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每一級都要通過對下級的強化管理,來確保總體安全目標與指標的實現。

4.3.3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完善所管轄區內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努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

4.3.4各部門主要領導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目標與指標管理負全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質地完成相應的工作目標與指標任務。

4.3.5安全環保辦公室作為公司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的管理機構,負責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考核工作。

4.3.6各部門積極採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範體系,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目標與指標。

4.4考核評定

4.4.1對部門月度、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各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管理職責情況及各項安全的工作完成情況。

4.4.2月度考核採取百分制(每分值50元)。

4.4.3目標與指標考核內容分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考核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考核兩大部分。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包括:對各類事故控制指標、含工傷事故次數、經濟損失指標等,滿分為50分。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與指標包括:

安全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內容、時間安排、參加人員規模、宣傳教育場地。

安全檢查措施包括部門安全巡查、班組綜合安全檢查、員工崗位自檢自查。

勞動安全衞生措施計劃完好率、隱患整改率、設施完好率,保證措施。

危險因素的控制和整改對危險因素和危險點要採取有效的技術和管理措施進行控制和整改,並制定整改期限和完成率。

安全控制點的管理要求制度落實無漏洞、設備無隱患、人員無違章等滿分為50分。

4.4.4各部門嚴格按照公司《安全檢查、隱患治理與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進行安全生產自檢自查,公司採取月考核與平時抽查方式進行考核評分。

4.4.5根據公司每月安全生產檢查的情況,依據目標與指標管理考核標準逐項打分,對事故控制指標的評分項目,按照每月下發的隱患整改單進行評定。

4.4.6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安全目標與指標的考核,年終考核工作結束後,將各部門的考核情況予以通報,並根據考核與評價的結果,按照獎優罰劣的辦法進行獎懲兑現。

五、相關文件

5.1《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

5.2《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六、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表》

6.2《安全績效考核表》

6.3《培訓記錄》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篇四

1、目的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任務,將安全生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和考核。

3、職責

3.1主要負責人

3.1.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改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1.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並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並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

3.2.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3.3相關職能部門

3.3.1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3.3.2負責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和考核辦法的分發、宣傳、教育和培訓。

4、運作程序

4.1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4.1.1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歷年和上年安全生產執行情況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應包括隱患排查治理、員工教育培訓、作業規範、事故傷害等指標。

4.1.3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不能高於行業和安監部門規定的目標指標,不能高於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要體現持續改善的原則。

4.1.4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評估考核的結果,主要負責人應在每年1月份組織安委會成員召開會議,重新修訂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4.1.5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由安全科加蓋印章,分發到每個職能部門。

4.1.6安全科應設計製作宣傳欄,在公司顯耀位置向公司員工宣傳公司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並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和“廠級”安全教育培訓時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

4.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制定/修訂後,安全主任負責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成安全指標,分配到各相應的職能部門,並形成文件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2.2各部門經理應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向本部員工宣傳教育與本部門相關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

4.3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實施

4.3.1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連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一起,分發到相關職能部門。

4.3.2安全主任應依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評估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實施計劃,並形成文件印發和保存。

4.3.3各部門負責人通過例會或車間級安全培訓,向本部門員工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及其實施計劃。

4.3.4各部門負責人組織落實與本部門相關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

4.4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評審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統計和監測各職能部門上月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完成情況,並向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彙報。

4.4.2若發現不符合情況時,要求相關部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時整改,以防目標和指標產生過度偏差。

4.4.3主要負責人在每季度安全生產專題會上,對上季度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小結,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採取相應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負責人每年組織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並將考核和評估的結果填入《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考核評估記錄》和《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辦法考核評估記錄》中,並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實施計劃及考核辦法》執行獎罰措施。

4.4.5根據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行考核和評估的結果,若需要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及其實施計劃進調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發到相關部門,並重新組織宣傳教育和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