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實習結束前,教師要與實習單位指導人員共同對學生進行成績評定。實驗、實習成績應根據學生的上課態度、工作態度、學習效果、出勤情況以及考核成績等予以綜合評分,並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各級評分標準如下:
優:實驗、實習態度認真、主動、好學,實驗、實習任務完成好,達到實驗、實習大綱的要求,實驗、實習報告和日記質量高,能獨立完成教師佈置的專題作業或對某些問題有獨到見解,考核時回答問題完整正確,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
良:實驗、實習期間表現較好,能較好地完成實驗、實習任務,實驗、實習報告和日記達到大綱的要求,質量較好,能較好地完成專題作業,在考核時能比較完滿地回答問題。
中:實驗、實習期間表現尚好,達到實驗、實習大綱中規定的主要要求,能完成實驗、實習報告和日記,質量一般,考核時能正確地回答主要問題。
及格:實驗、實習期間表現一般,基本達到實驗、實習大綱的要求,但不夠完滿,能夠完成實驗、實習報告及日記,但不夠系統,在考核時能基本回答主要問題,但有某些錯誤。
不及格:實驗、實習期表現差,未能達到實驗、實習大綱所規定的基本要求,實驗、實習報告和日記質量較差,在考核時主要問題解答錯誤。或實驗、實習期缺勤超過三分之一者,均為不及格。
實驗、實習小結(鑑定)須進入學生檔案;實習成績不及格者必須重修,且成績合格方可畢業。
1、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後,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後,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係及公司管理權限規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通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審核,交副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本站★)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籤後報副總經理批准,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3.1處罰的原則
3.1.1公司本不願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及有序的環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3.1.2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範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
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3.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註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並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採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3.1.4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後執行。
3.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1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設備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1.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違反制度或規範,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1.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並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1.4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b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c)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d)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e)有任何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f)泄漏公司商業祕密、祕密文件或資料,或將在公司開發知曉的技術、軟件、客户資料等據為己有或泄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祕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刪除、拷貝公司的電子文檔,私自複印、外發(通過傳真或郵件)公司文件的;
h)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i)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製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j)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k)謊報姓名、住址、年齡,冒名頂替,提供各種虛假偽造證件;
l)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污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n)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o)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範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p)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餘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佣金等報酬的。
q)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私自鎖定密碼或故意破壞文件資料(如電腦中的文件、數據,平面文件資料或數據),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r)損毀、塗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s)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t)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u)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簽字,或違反規定擅自簽字蓋章,造成公司損失或法律糾紛者;v)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w)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煙者;
x)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y)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採購商品,或從關係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
z)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4.1.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採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等,根據相關制度執行。
4.2處罰申訴
4.2.1處罰公佈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4.2.2員工對處罰不服,可向直接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對直接上級或人事部的答覆不滿意,可向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覆。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懲:更好地規範約束員工的行為。
2。詩司各項規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詩司各項業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範圍
1。行為規糞:適用於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
(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於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
(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業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
(獎:業績好或為企業發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詩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1.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後,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後,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定的上下級關係及公司管理權限規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通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審核,交副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籤後報副總經理批准,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
3.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3.1處罰的原則
3.1.1公司本不願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及有序的環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3.1.2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範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
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3.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註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並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採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本規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進行進一步處理。
3.1.4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後執行。
3.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1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根據情節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設備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1.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且情節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違反制度或規範,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1.3警告
如員工有發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並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情節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素養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1.4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a)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b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c)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d)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e)有任何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f)泄漏公司商業祕密、祕密文件或資料,或將在公司開發知曉的技術、軟件、客户資料等據為己有或泄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祕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刪除、拷貝公司的電子文檔,私自複印、外發(通過傳真或郵件)公司文件的;
h)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i)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製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j)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k)謊報姓名、住址、年齡,冒名頂替,提供各種虛假偽造證件;
l)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污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n)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o)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範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p)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餘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佣金等報酬的。
q)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私自鎖定密碼或故意破壞文件資料(如電腦中的文件、數據,平面文件資料或數據),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r)損毀、塗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s)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
t)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u)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簽字,或違反規定擅自簽字蓋章,造成公司損失或法律糾紛者;v)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w)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煙者;
x)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者
y)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採購商品,或從關係單位採購不合格商品;
z)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4.1.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採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等,根據相關制度執行。
4.2處罰申訴
4.2.1處罰公佈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4.2.2員工對處罰不服,可向直接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對直接上級或人事部的答覆不滿意,可向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覆。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獎懲制度。
1、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100元工人罰款50元。
3、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處以罰款50-100元。
5、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50-100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50—100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後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500—1000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100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並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給予200-500元獎勵。
第一、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視情節輕重處罰,並警告:
一、下單錯誤:
1、未按規定下單,造成損失。錯誤達2次以上,處 元並警告(處罰明細)
2、重複下單,造成損失。錯誤達2次以上,處 元並警告(處罰明細)
3、與原始訂單不符,造成損失。錯誤達2次以上,處 元並警告(處罰明細)
4、特殊情況,視具體原因處理。
二、收銀失誤:
1、未按規定收銀,造成誤差。錯誤達2次以上,處 元並警告(處罰輕重明細)
2、錯誤收銀,造成誤差。錯誤達2次以上,處 元並警告(處罰輕重明細)
3、特殊情況,視具體原因處理。
三、配發貨錯誤:
1、未按規定配發貨,造成誤差。錯誤達2次以上,處 元並警告(處罰輕重明細)
2、少發貨、欠發貨,造成誤差。錯誤達2次以上,處 元並警告(處罰輕重明細)
3、多發貨,造成庫存不正確。錯誤達2次以上,處 元並警告(處罰輕重明細),同時補上多發產品的貨款。
4、未及時發貨,故意拖延,造成損失。錯誤達2次以上,處 元並警告(處罰輕重明細)
5、庫存不平,但不能説明原因,造成誤差。處 元並警告(處罰輕重明細),並自費補足缺貨產品的`貨款
6、特殊情況,視具體原因處理。
第二、工作區域:
1、倉庫佈局及庫容不整潔,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處 元(處罰輕重明細)
2、工作台面資料、單據不整齊、規範,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處 元(處罰輕重明細)
3、分公司展區、地面、洽談區、會議室、廚具展示廳等不整潔,有灰塵,第一次書面警告、第二次處 元(處罰輕重明細)
4、所有設備、設施,人為原因出現的故障,照價賠償,並處 元(處罰輕重明細)
5、特殊情況,視具體原因處理。
第三、嚴重情節:
1、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處記過、降職、辭退
2、其他處罰明細
第四、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