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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獎懲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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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獎懲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質量獎懲制度 篇一

為激勵教師認真工作,提高教學質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獎懲:較上期位次每進一位獎勵100元,每退一位懲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分差在2分以內不計退位。

2、優生數獎:班級優生數每出現一人獎勵班主任以及全體統考科目教師(含班主任所任學科)各30元。優生數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為學期優秀班主任候選人。優生數每減少一人懲所在班全體統考科目老師各30元。

3、縣抽考獎:單科排位進入所在類別學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居倒數10位以內的懲100——300元。

4、點上教師獎懲:單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別給予300、200、100元的獎勵,居倒數位次者將不再聘用或調動崗位。

5、非統考科目獎懲:在縣級抽查中名列前茅的獎勵200——500元,並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倒數位次的懲20元。

6、本制度牽涉到的數據以鎮統考數據或縣抽考數據為準,若考風不正成績失真,則取消執行本制度。本制度執行不和上級相關制度發生聯繫,上級相關制度由上級執行,本校不重複獎勵和懲處。

7、本制度從20xx年春季執行。優生考慮開學初的轉出,但不考慮中途轉出,也不考慮轉進。

質量獎罰制度 篇二

為調動廣大教師的教學積極性,使我校的教學成績再上新台階,本着“獎罰分明,重獎輕罰”的原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教學獎勵制度:

一、學區教學質量獎

l獎勵部分

1、教學成績均分獎:各年級語、數期末統考均分大於或等於鎮均分的教師獎100元。

2、名次獎:獲均分獎的教師,再以均分排名,每高一個名次加獎30元。

(注:以上排名十字國小設為單列組,第一名不佔完小名次指標,其餘名次是第幾就是第幾。)

3、校總均分獎:以四個學校總均分給予獎勵(每一名獎4000元,每二名獎3000元,每三名獎2500元,每四名獎XX元。校總均分=該校各年級語數總分÷該校學生應考人數,按名次確定獎金額後,按以下公式發放:實發金額=名次獎×該校學生總人數÷全鎮學生總人數。

4、抽或會考獎(以全縣統一閲卷成績為準。):語、數單科均分在全縣獲15名,獎1000元,每上升一個名次獎1000元,最高獎5000元;語、數單科在地區獲第五名獎1000元,每上升一獎名次獎1000元,但不重複獎勵,獎金髮放到該年級。

5、五、六年級月考獎:獲鎮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第三名獎30元。(班級學生全鎮前20名每生獎5元。)

6、五、六年級月考上升獎: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為準,每上升一名獎10元。

l扣除部分:

1、對待差生(含成績、紀律等)老師應關心愛護,任何教師不得因私利拒絕、歧趕差生,導致學生流失,若有違反罰當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試中,監考老師在考場內不準吸煙,不準閲讀報紙,不準談笑,不準抄題、做題,不準將試卷傳出考場,不準擅離職守,嚴格學生考紀考風,確保學生成績的真實性。如有違反者處以每人50元的罰金。

3、抽考工或會考,全縣名次下滑7個名次的,且在本鎮低於鎮均分的任課教師從本期教學獎中扣50元。

二、中心國小教學質量獎

1、五、六年級月考賠獎制度:五、六年級各班在學區月考中獲得多少獎勵,學校給相應的教師賠同樣金額的獎勵。(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第三名獎30元)

2、教學質量獎:

(1)名次獎:各年級語、數學科在全鎮期末質量檢測中,獲得第一名的獎勵200元,每降一個名次依次減20元。低於鎮均分10分以後獎50元。

(2)學生語數總分名次獎:所代班級學生在學區期終質量檢測中,語數總分名列全鎮同年級第1名——10名的,獎勵20元;第11名——第20名的,獎勵15元;第21名——第30名的,獎勵10元。所獲獎勵由語數教師平均分配。

3、沒代主課的教師教學獎靠主課教師中獲得名次獎的最低教學獎。

質量獎懲制度 篇三

為激勵教師認真教學,縮小質量差距,提高整體教學質量,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1、位次獎:一至三年級單科(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排位進入全鎮第1、2、3、4、5位分別獎勵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級綜合排位進入全鎮第1、2、3、4位分別獎勵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級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級排位前兩名的教師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任教兩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優生獎:班級每出現一名優生獎勵統考科目科任教師30元。

3、進步獎:每縮小與鎮人平分(指100﹪)1分,獎勵科任教師20元。人平分縮小最多的科任教師提名為學期優秀教師候選人。

4、班主任獎:班級優生數每增加一人獎勵班主任30元,其他統考科目教師各獎勵10元。優生數增加最多的教師提名為學期優秀班主任候選人。

二、懲處1、每拉大與鎮人平分(指100﹪)1分,懲科任教師20元。

2、每減少一名優生,懲班主任30元,其他統考科目教師各獎勵10元。並在學期優秀班主任評選中一票否則。

3、位次後退一位懲科任教師100元。

三、縣抽考獎懲:單科排位倒數第一至第四的,分別懲300、200、150、100元。進入中游及以上的,獎勵200元,進日全縣前十五名的提名為優秀教師候選人。

五、本制度牽涉到的數據以鎮統考數據或縣抽考數據為準,若考風不正成績失真,則取消執行本制度。本制度執行不和上級相關制度發生聯繫,上級相關制度由上級執行,本校不重複獎勵和懲處。

六、本制度從20xx年秋季執行。全部採用20xx春季期末考試基礎數據。優生考慮開學初的轉出,但不考慮中途轉出,也不考慮轉進。

質量管理獎罰考核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績效意識,加強裕龍物流對員工績效結果及其形成過程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於: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3、瞭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業績所做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評估,是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並提供技術方面支持。

第五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檔案,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對象:控股公司及下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一般員工(計件制員工除外)。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有直接下屬、並對下屬承擔直接管理責任的各級管理人員。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認識,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是管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管理者必須與下屬溝通,保證下屬高度的參與性。

第二章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程序和實施辦法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考核的基本程序: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各級主管根據公司對員工要求和期望以及上一考核週期的考核結果,在與各部門和員工協商的基礎上確定本考核週期工作目標。

第三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

1、本制度規定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公司副總裁、各職能部門經理(或相當)及主管(或相當);下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職能部門經理(或相當)及主管(或相當)。

2、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來進行,並對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個月的關鍵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詳見《裕龍物流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

3、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包括:

3.1關鍵業績指標考核:針對由企業關鍵指標分解而來的個人關鍵指標的考核;

(以上部分月考、季考、半年評,其中半年評權重為80%,其他為100%。指標權重分配由述職人提出,人力資源部核定);

3.2綜合素質考核:目的是促使管理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實現員工素質與工作業績的共同提升;

(該項半年評,半年評時權重為20%;參見附表一和《裕龍物流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附表)。

3.3不良事故考核。

第四條:職員的考核內容:

1、職員關鍵業績指標考核系統的適用對象為第三條1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員工。

2、職員的考核內容包括:

2.1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員工在考核週期內的個人關鍵業績指標的考核,指標數量一般在5個左右;參見

附表二(該項月考和年評,其中年評指標權重為80%。指標權重分配由上級主管核定並報人力資源部或本單位相關部門備案。)

2.2工作行為與態度考核:(該項年評,指標權重為20%)

(參見附表三)

2.3不良事故考核。

2.4職員的績效考核重點指月度績效考核;年度績效考評是對本人工作表現的總評價,影響勞動合同的簽訂或續簽。

3、臨時職員的考核內容:參照聘用合同,另行規定。

第五條:各單位、各部門需根據企業戰略經營目標的逐級分解確認不同績效考核週期所適用的各項指標,同時就各項指標的權重比例(或重要性排序)及評價標準進行設定,並呈報上級主管認定。

第六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主管在填寫考核表後,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2.1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2.2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2.3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2.4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幫助;

2.5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2.6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雙方共同填寫“績效改進指導書”(見附表四)。

第七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並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以及管理者的指導,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監督指導記錄”(見附表五)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評價依據。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儘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九條:在一個考核週期結束後,各級管理者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於: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並將其列入下一考核週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員工與主管互動的過程中,確定下一考核週期的各項工作目標和績效改進指導書;

如有必要,經上級主管同意後可修訂考核週期內的“績效改進指導書”。

第十條:員工的考核結果,經其直接上級核准後報各級人力資源部,以便統一備案與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下屬公司相關部門在對考核結果進行確認後,報總裁及下屬公司總經理核准,並按核准後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十二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人力資源部和子公司相關部門須將原始表格歸入員工檔案,其他部門和員工個人只能保留複印件。

第十三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均可以在一週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或人力資源部,在接到投訴後一週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如投訴者對再次評估仍不滿意,可以進入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第十四條:考核資料的管理

1、公司所有人員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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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下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3、各下屬公司等級制職工的季度考核原始材料由各部門自行備案、備查;

4、職工季度考核資料在次月15日內以書面和電子形式報人力資源部;

5、職員的年度考核資料在次年30日內以書面和電子形式報人力資源部;

6、考核資料保存備查期為三年。

第三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節總論

第一條:本着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績效工資的確認;

2、工資晉級資格的確認;

3、職務晉升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三條:考核成績與職務晉升的關係,人力資源部另行擬訂,呈總裁核准後執行。

第四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公司各部門中,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該部門負責人(或相當)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彙總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公司各部門中,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該部門負責人(或相當)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單獨的職業培訓計劃;

3、下屬公司可根據上述原則,由本下屬公司相關部門自行提出、制定、審核和確認培訓資格並編制職業培訓計劃,呈報人力資源部審批;

4、所有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五條:凡出現涉及勞動合同規定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實行單項否決,予以辭退。

第二節中高層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月度考核:

1、針對中高層管理人員關鍵業績指標和追加業績指標季度考核,對於每一個關鍵業績指標或追加業績指標,如果評價等級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應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面談,提出績效改進計劃,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出警告。

2、月度考核不涉及職務和績效薪酬,但與崗位工資直接掛鈎。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職考核評價等級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稱職)

崗位工資考核係數

第二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季度考核:

1、針對中高層管理人員關鍵業績指標和追加業績指標季度考核,對於每一個關鍵業績指標或追加業績指標,如果評價等級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應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面談,提出績效改進計劃,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出警告。

2、一次考核為不稱職者,警告;

3、連續兩次考核為不稱職者,降職直至免職。

第三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述職考核:

1、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年對關鍵業績指標、追加業績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兩次述職,並結合綜合素質進行兩次評價;

2、述職考核標準分滿分為100分,綜合評價時劃分為四個等級,述職考核評價等級與考核分數的對應關係見下表: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職考核評價等級a(優秀)b(良好)c(稱職)d(不稱職)

績效年薪考核係數

第四條:中高層管理人員述職考核結果與績效年薪的關係:

1、中高層管理人員績效年薪的發放比例根據年度績效考核係數和所在公司該年度整體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綜合確定。

2、個人績效年薪與公司整體業績掛鈎,如本年度公司整體業績指標未完成,則實發績效年薪需根據公司整體業績指標的實際完成量同比折算。

3、根據不良事故考核(不良事故條款及等級由人力資源部另行規定),對績效年薪的實際發放進行調整:根據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後果的影響程度,劃分為a(重大)、b(一般)、c(輕微)三個等級,相應管理辦法見下表:

不良事故等級a(重大)b(一般)c(輕微)

績效年薪管理不享受該述職週期內績效年薪扣除該述職週期內50%績效年薪扣除該述職週期內20%績效年薪

第三節職員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本節的績效工資專門指員工的崗位工資。

第二條:職員季度考核結果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考核等級直接與考核分數相對應,關係見下表:

等級a(優秀)b(良好)c(稱職)d(不稱職)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第三條:職員月度考核結果與員工崗位工資的關係:

1、崗位工資根據月度考核結果以月為單位發放,同時參照部門業績,如考核週期內(月度)部門業績未達到經營目標70%,則個人崗位工資適當下調,最低可調至70%;

2、實發崗位工資佔崗位工資總額的百分比具體標準見下表:

部門目標完成情況實發崗位工資等級比例(%)100%及以上86%-99%71%-85%70%以下

不稱職70%70%70%70%

稱職100%85%80%70%

良好100%90%85%70%

優秀100%95%90%70%

第四條:職員考核結果的其他具體應用為:

1、年度內,連續兩次月度考核d級(不稱職)者,警告;

2、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d級(不稱職)者,降職、免職直至辭退;

第五條:職員年度考核與晉級的關係:

1、年度考核等級為稱職及以下者,免晉級;

2、年度考核等級為良好及以上(含稱職)者,可在本職等內晉升一級;

3、如果在本職等內沒有晉級空間,公司可根據該員工實際情況,考慮調整其他層次較高的崗位。

第六條:職員年度考核與晉等的關係(特殊情況除外):

1、職員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

2、職員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於所在職等的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第七條:考核成績與職務晉升的關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情況擬訂,呈報總裁核准後執行。

第八條:不良事故考核根據相關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後果的程度,劃分為a(重大)、b(一般)、c(輕微)三個等級。職員不良事故懲罰辦法見下表:

不良事故等級a(重大)b(一般)c(輕微)

崗位工資管理免職直至辭退扣除該月度內50%崗位工資扣除該月度內20%崗位工資

注:不良事故條款及等級由各部門根據具體工作情況確定。

第九條:職員在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不予考核:

1、病事假季度累計22.5個工作日者,不予以月度考核;

2、其他公司總裁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認為不予以考核的事項,需提前審批。

第十條:根據考核結果,給予職員若干單項獎,如:合理化建議、革新與創造獎、提案獎、總裁特別獎(或總經理特別獎)等。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十一條:職員考核結束後,直接上級主管會同人力資源部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析(參見附表七)。分析結果應用於人員薪酬晉級(等)、人員晉升、績效改善和指導、培訓要素確認等。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質量獎罰制度 篇五

基建安全災害預防和處理制度

1、為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範礦井主要災害的發生,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並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經礦技術、基建、機電、通風、調度、安全等業務部門會審意見後,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准,報集團公司批覆。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3、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所需要的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入煤礦財務、供應計劃。

基建安全質量獎罰制度

1、礦要建立系統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各專業專管部門,各基層單位都要建立相應的安全、質量考核獎罰制度並根據實際,每年進行一次修改。安全質量獎罰制度要與安全目標管理相結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等,重獎重罰。

2、礦設立安全獎勵基金。安全獎勵基金

質量獎懲制度 篇六

編制人:

審核人:

監督實施人:

編制日期:20xx年6月25日

工程質量獎罰制度

為了搞好本項目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確保本工程施工質量,規範項目管理人員現場施工質量控制,達到統一化、標準化、合理化目標,經項目部研究討論後,特制定本施工質量控制管理辦法以指導、規範現場施工管理。

一、鋼筋工程:

1、質量檢查驗收中有鋼筋綁紮不規範、漏扎、錯用鋼筋、缺筋、鋼筋錨固長度過短或過長、搭接長度過短或過長、馬凳筋或墊塊放置不符合規範要求、單面焊、閃光對焊、電渣壓焊焊接不符合要求,仍可以整改到位但卻一次整改後仍然不合格時,每次罰款100元,造成材料浪費時並承擔相應材料費用,對連續三次能及時整改到位的將對班組進行200元的獎勵。

2、砼澆築完畢結構已經成形後,因鋼筋綁紮原因造成鋼筋明顯露筋時,每處罰款50元;牆鋼筋偏位μ>±5㎜,柱鋼筋偏位μ>±10㎜造成保護層嚴重不足時,每處罰款50元。砼澆築完畢結構後,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獎勵。

3、砼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樓面板底、樑有明顯的成把扎絲外露時,每次罰款50元。

4、鋼筋後台製作不標準,成形幾何尺寸偏差大於相應規範要求10㎜,材料浪費嚴重時,每次罰款100元,浪費的材料按材料市場價賠償。

5、非本工種施工人員未經允許私自使用其他工種材料造成浪費、損壞時,相應責任人按市場價承擔雙倍材料賠償。

二、模板工程:

1、砼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因模板支設問題造成柱牆炸邊時,每米罰款10元;因砼班組澆搗過程中不按要求施工,過振造成柱牆炸邊時,對砼班組每米罰款10元。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的獎勵。

2、因模板支設問題造成柱牆錯台時,每處罰款50元;造成柱牆爛根時,每處罰款50元。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的獎勵。

3、因模板支設問題,造成砼構件脹模:垂直度5㎜<μ<10㎜,每平方米罰款100

元;垂直度10㎜<μ<15㎜,每平方米罰款200元;垂直度μ>15㎜,每平方米罰款500元;且垂直度、平整度實測實量整體平均合格率≤85﹪時,每次罰款300元,連續兩層無明顯改觀時自動離場,項目部將根據施工合同結算,並由相應責任人承擔後期修繕費、材料費用。對每層垂直度μ<5㎜達90%以上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300元的獎勵。

4、由於模板拼縫不嚴密、模板對拉螺栓孔在施工過程中或澆築砼前又沒有按要求採取任何補救措施,造成砼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出現素砼台時,每米罰款5元。

5、由於架體搭設不規範或模板支撐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徹底,造成樓面板有明顯下沉時,每處罰款500元;造成結構樑有明顯下沉時每處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時每處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並承擔相應責任,若產生修繕費用時由相應責任人一併承擔。

6、因模板支設加固問題造成窗洞口、門洞口、預留結構洞口扭曲變形,且嚴重影響後期裝飾施工質量時,每處罰款200元,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修繕費用、材料費用。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獎勵。

7、砼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因模板施工人員造成結構構件內存在明顯的鋸末、鐵釘、施工材料、建築垃圾時,每次每處罰款100元,並承擔相應修繕費用。

三、砼工程:

1、砼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因砼澆搗原因造成樓面標高、平整度嚴重超標(表面平整度允許誤差10㎜,標高允許誤差±10㎜)且整層平均合格率<90﹪時,每層次罰款500元。未見有上述缺陷的每層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獎勵。

2、因砼澆搗時標高控制不嚴,造成露面板、樑明顯露筋時每處罰款50元。

3、因砼澆築前,普工對澆築工作面沒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砼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結構構件內存在明顯的建築垃圾時,每次每處罰款100元,並承擔相應修補費用。

4、砼澆築完畢模板拆除後,因砼澆搗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窩、麻面大於100㎜×100㎜每處罰款100元,大於150㎜×150㎜每處罰款300元,大於200㎜×200㎜每處罰款500元,並承擔相應的修補費用、材料費用。(修補處理前必須提前上報項目部徵得項目部的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加倍處罰)因振搗不到位造成樓板砼鬆散漏水時,每處處以100元罰款。

5、砼澆築完畢後,樓面砼觀感質量差,有明顯腳印、嚴重起砂、嚴重麻面、明顯裂痕時每次每處以50元罰款。

6、因砼澆搗未按要求進行操作,造成嚴重漏振、明顯冷縫、出現孔洞,對結構質量有一定影響時,每處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時自動離場,並承擔一切相應責任。

四、內牆粉刷

1、內牆粉刷砂漿配合比必需符合規範要求,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將對其班組進行50元的罰款;對於配合比執行較好,多次檢查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

2、噴漿、掛網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施工,對噴漿的強度未達規範要求的部位,每發現一處將對其班組進行50元的罰款,對每層噴漿的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對內粉掛網每發現一處搭接長度不夠或脱落的,將對其班組進行50元的罰款,對每層掛網的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

3、每個房間的開間和進深尺寸必需符合圖紙和規範的要求,對完全能夠按項目部要求執行的班組獎勵300元。如不按要求執行,每發現一間不符合要求的將對其班組進行100元的罰款。

4、對內牆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達90%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低於80%的,對其班組罰款200元。

5、對內牆粉刷陰陽角方正的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達90%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低於80%的,對其班組罰款200元。

6、內牆粉刷陽角處必需做2米高的護角,對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達90%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低於80%的,對其班組罰款200元。

7、門窗洞口周邊必需切5公分寬直邊,對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達

90%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每層的一個單元為單位)低於80%的,對其班組罰款200元。

五、外牆粉刷

1、外牆粉刷砂漿配合比必需符合規範要求,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將對其班組進行50元的罰款;對於配合比執行較好,多次檢查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200元。

2、外牆粉刷前必需先吊垂直線(不充許拉順直線)並做完灰餅後再進行粉刷,否則不充許進行粉刷,對完全能夠按項目部要求執行的班組獎勵300元。如不按要求執行,每發現一次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罰款。

3、對外牆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牆為單位)達90%以上的,每面牆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牆為單位)低於80%的,每面牆罰款200元。

六、外牆保温

1、外牆保温粘貼前其各種外保温材料:保温板、保温釘、熱鍍鋅網必需提供樣品,經監理甲方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如進行施工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並且需承擔相應的材料損失費用。

2、外牆保温粘貼前必需吊好各陰陽角的垂直控制線,並固定好水平控制線,對完全能夠按項目部要求執行的班組獎勵300元。如不按要求執行,每發現一處將對其班組進行200元的罰款。

4、外保温貼粘時其各細部節點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施工,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將對其班組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於執行較好,多次檢查合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其班組300元。

5、對外牆保温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牆為單位)達90%以上的,每面牆獎勵其班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牆為單位)低於80%的,每面牆罰款200元。

七、外牆面磚

外牆面磚粘貼前必需以一整面牆為單位先排磚,並彈好水平線和垂直線後再進行粘貼,否則不充許進行粘貼,對完全能夠按項目部要求執行的班組獎勵300元,如不

質量獎懲制度 篇七

一、化驗室沒有按規定取原料、產品樣;或樣品未按規程方法分析化驗;或做單樣;或漏檢項目,發現一次就扣除化驗室全體50%年終獎勵,責任者還加扣一個月工資。

二、生產未按原料分析數據通過配料計算加料,發現一次扣除生產人員全體50%年終獎勵,主要責任者還加扣一個月工資。

三、供應原料、成品帳物不符,統計虧損差額的價值,從相關管理人員中年終獎或工資中扣除,反則反之。

四、生產科、化驗室(缺一不可) 未會同共同對原料、成品取樣,發現一次扣供應科全體50%年終獎,責任者還加扣一個月工資。

五、車間班組生產出合格產品才能噸位計酬,不合格產品返工的電耗、煤耗、噸位修理費、噸位管理費、噸位工資、損耗的原材料必須從返工班組噸位計酬中扣除,當班組長當月工資的10%也同時扣除。

六、領導下達錯誤指令,其所下令應扣金額由下指令的領導負擔,造成嚴重後果時,除經濟處罰外,行政上免除其職務。

七、車間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計劃停車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該現狀的責任班組10噸噸位工資,該班組在第二次上班必須全部處理完,否則一次加倍扣除噸位工資,依此類推。車間主任1%的工資也依次同時扣除。

八、車間所有設備由修理工包機,包機設備的故障率<8小時/月,每±1小時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車間或廠、科室下達的任務,一次每人扣20元。

產品質量獎懲制度 篇八

1、目的

為加強質量管理及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升公司產品質量,達到客户滿意,通過獎優罰劣的手段,強化全員質量意識、責任感,建立質量責任制度和獎罰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生產車間所有員工。

3、獎罰原則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獎罰公平、公正、公開;合情、合理、合法。

4、本獎罰制度申明:獎罰只是手段,提高產品質量才是目的,

所有處罰均不可以替代客户處發生的質量事故責任。

5、職責

5.1品管部負責質量取證工作,生產主管、各班組長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5.2主管生產經理、品管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懲處置工作。

6、質量事故的定性範圍及類別

6.1質量事故的定性範圍,下列行為、現象均屬於質量事故:

6.1.1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問題,確定本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8%目標的。

6.1.2返修後再次遭到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9.5%的。

6.1.3未按照客户工藝要求作業,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訴的。

6.1.4違反工藝和操作規程,造成重大後果的。

6.1.5因錯檢、漏檢、誤判致使不合格品進廠或不合格品出廠,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損或經濟損失的。

6.1.6生產工序間沒有按規定進行三檢(專檢、互檢、自檢)而出現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

6.1.7因錯發或漏發產品物料,對生產環節造成影響的。

6.1.8因點料錯誤給後續工程造成影響的。

6.1.9上料員上錯物料造成批量貼裝不良的。

6.1.10因操機員調機不及時致使批量貼裝不良的。

6.1.11爐前操作不當造成批量手貼不良並流入到爐後的。

6.1.12爐後目視不當並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6.1.13因包裝維護不當,造成產品受損,導致客户抱怨而延誤交付、生產的。

6.1.14生產現場物品未按規定擺放,造成標識混亂、不全,致使錯用的。

6.1.15生產記錄填寫不規範,影響產品質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規定的。

6.1.16各類統計報表,台帳和原始記錄不真實、不完整的。

6.1.17糾正措施沒有按期整改的。

6.1.18其它影響產品質量的情形,造成損失的。

7、獎勵細則

7.1作業員的獎勵

7.1.1能及時發現本工序產品質量隱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發生者,每舉報一次,視情況經核實給予

獎勵10元-50元/批。

7.1.2交付的產品在一定時間(暫定2個月)內未遭到客户投訴,經核實給予獎勵10元/批。

7.1.3對本工序存在的質量問題或隱患,能積極提出改善建議並被採納者,視其改善效果,給予獎勵

20-50元/次。

7.1.4月度工作總結中,在本職工作上從未發生因人為失誤而造成質量問題,給予獎勵10元/人。

7.1.5在本職工作中對質量改進有重大突出貢獻者,經核實給予獎勵10-30元/人。

7.1.6其他獎勵情形,結合各部門評估後決定獎勵金額。

7.2品管員的獎勵

7.2.1月度質量統計中,當月無一次錯檢、漏檢、誤判,經核實給予獎勵50元/人,(零星不良不計

其內,失誤次數以合格率低於質量目標98%為準)。(原始數據來源於《FQC首件確認單》、《品質異常報告單》及《FQC檢驗不良記錄表》、《客户投訴記錄表》,組長負責月度統計。

7.2.2對本崗位工作存在的質量問題或隱患,能積極提出改善建議並被採納者,視其改善效果,給予

獎勵20-50元/次。

7.2.3在本職工作中能及時發現重大批次不良,避免了不合格品出廠,視情況經核實給予獎勵20元

-50元/批。

7.2.4交付的產品在一定時間(暫定2個月)內未遭到客户投訴,經核實給予獎勵15元/批。

7.2.5其他獎勵情形,結合各部門評估後決定獎勵金額。

7.3班組長的獎勵

7.3.1月度統計中,本部門未因人為失誤產生批量不合格,且成品檢驗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達成目

標者;給予其負責人獎勵50元/人。(原始數據來源於《FQC檢驗不良記錄表》、《客户投訴記錄表》)。

7.3.2交付的產品在一定時間(暫定2個月)內未遭到客户投訴,經核實給予組長獎勵20元/批。

7.3.3其他獎勵情形,結合各部門評估後決定獎勵金額。

8、處罰細則

8.1作業員的處罰

8.1.1未進行首件確認而發生不合格,作業者處罰20元/次。

8.1.2未按客户工藝文件和圖紙要求生產的,作業者處罰20元/次。

8.1.3生產產品質量異常(同一批次同一位置同一不良現象5件以上為異常),直接作業者罰10元次。

8.1.4因工作馬虎,粗心大意,導致特重大品質異常事故的,直接責任人罰50元/次。

8.1.5惡意製造品質事故,當事人罰50元/次,情節嚴重的罰100元至500元/次。

8.1.6違反生產流程、工藝和操作規程者,造成公司損失的,罰20元/次。

8.1.7生產工序間未按規定進行三檢(專檢、互檢、自檢)而出現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罰20元次。

8.1.8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問題,確定本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8%目標的,罰20元/次。

8.1.9返修後再次遭到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9.5%的,罰30元/次。

8.1.10因錯點、錯發或漏發產品物料,對生產環節造成影響的,罰20元/次。

8.1.11其他處罰情形,結合各部門評估決定處罰金額。

8.2品管員的處罰

8.2.1因錯檢、漏檢、誤判致使不合格品進廠或不合格品出廠,罰20元/次。

8.2.2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問題,確定本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8%目標的,罰20元/批。

8.2.3返修後再次遭到客户投訴,產品質量合格率低於99.5%的,罰30元/批。

8.2.4其他處罰情形,結合各部門經理評估決定處罰金額。

8.3班組長的處罰

8.3.1現場發生較嚴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時,現場組長應承擔連帶責任,並視其情節扣罰10-50元。

8.3.2發生重大品質事故(或客户要求返工退款)造成嚴重損失時,相關責任部門組長應承擔連帶責

任,並視其情節扣罰30-200元。

8.3.3其他處罰情形,結合各部門經理評估決定處罰金額。

質量獎罰制度 篇九

一、目的

強化質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員的質量意識,激勵各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保證工程質量目標順利完成。

二、職責

1、公司工程部負責確定工程質量獎的來源和數量及發放額度。

2 、公司工程部負責質量管理的考核和質量獎發放的申請。

3 、項目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的審批,公司財務室負責質量獎的發放。

4 、公司工程部對日常發現的質量和管理中的問題進行處罰,並對具備獎勵條件的提出獎勵意見。

三、適用範圍

該制度用於對現場各項目部、專業組及員工進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規定

1、考核內容

a)施工質量記錄齊全;

b)項目部所施工的分項工程的合格率;

c)標牌、標識,按質量管理有關規定要求責任掛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續,資料齊全;

e)過程控制記錄:各專業組根據公司工程部的《單位工程技術核查表》(表附後)將工程細化到不同階段需要,將需要的記錄落實到人,並有書面計劃清單與檢查落實記錄。

2、考核的頻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進行,分項工程合格率達到質量目標要求的,且未發生一起質量缺陷或問題的,由各專業組質檢員根據考核細則列出質量考核評分表(附表1)評分,每季度末項目部質量審核自檢考核評分表後發放。

3、質量獎勵基金的來源

質量獎勵基金的來源分兩部分。一部分為項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獎勵基金;一部分為不固定嘉獎(業主、公司、項目部等);質量罰款納入質量獎勵基金。

4 、考核的實施

(1)對項目部的考核

a)對項目部每季度進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質量問題或缺陷:監理方下發的質量問題整改單每次罰專業組負責人200元;因為質量問題被停工整改的,罰項目部負責人500元。

c)項目部質檢人員組織三級驗收,若該項目三級驗收合格後被發現工程質量沒有達到驗收標準,每次罰主持該項目施工的項目部負責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組織三級驗收時,施工項目通過二級驗收後報請三級驗收時若第一次不能通過,此情況每發生一次,罰項目部施工的負責人500元。質檢人員組織四級驗收,施工項目通過三級驗收後報請四級驗收時若第一次不能通過,此情況每發生一次,罰項目部施工的負責人500元。

e)原材料的驗收由項目部組織並驗收,程序為:採購前對供方資質和產品質量進行考查,評價合格後列入合格供方名單,進購時收料員自檢,自檢合格後進行復檢,需報驗監理驗收時由監理工程師或業主代表審查,合格後方可發料。公司工程部負責抽檢,在物資自檢覆檢合格後抽檢不合格一次罰項目部直接責任人200元,並將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場;該項連續二次不合格罰項目部直接責任人500元,項目負責人300元;該項連續三次不合格罰項目部直接責任人800元,項目負責人500元,並對直接責任人調離原崗位,做出書面保證該項不再出現不合格品。

f)經考核項目部質檢人員連續三個月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大的四級驗收項目超過三個的分別獎勵項目部和質檢人員500元;連續六個月工程質量一次性驗收合格,大的四級驗收項目超過六個的分別獎勵項目部和質檢人員1000元。

(2)對個人考核

a)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對職工質量意識的考核隨機進行。任何人故意隱瞞質量問題或缺陷,一經發現每次扣罰100元~200元。

b)對違反施工工藝紀律的現象,一經發現對責任人處以50元~200元的處罰,可進行連鎖處罰,必要時可對屢犯者進行下崗培訓,對班組負責人可處以100元~1000元的處罰。

c)本現場員工發現質量問題或缺陷並反饋到公司工程部,經核實後報公司總工批准獎勵,每次嘉獎50元~500元,重大問題給以特別獎勵。

e)對在工程施工中表現突出、工作成績優良的員工,公司工程部可將意見反饋其主管領導,計入當月薪酬考核。